干部推荐材料范文

时间:2023-01-30 1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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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推荐材料

篇1

一、政治思想好,德育考核为优

xx热爱祖国和人民,关注社会时事和新闻热点,关注国家大事,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参加入党培训学习。孝敬父母,尊师爱友,乐于助人,诚信守纪,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具有优异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异

xx思维品质好,肯于钻研,学法灵活,是学校学习标兵,治学精神堪称典范;进入高中以来,学业成绩年级排名第一,理科成绩尤其突出,并不断取得进步。有强烈的求知欲,有良好的学习策略,xx年9月在xx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xx年10月获第二十八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国家级三等奖。

他重视研究性学习,具有深入研究的意识和理性思维能力,有敢于竞争、奋发向上的性格优势,有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热衷中华传统文化,喜欢《史记?列传》等文化典籍,希望能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在更好的发展平台上获得充分发展,立志成为某专业领域的社会精英。

三、组织能力强,工作表现出色

xx连续三年担任学生干部,有一定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工作积极,注重工作方法与艺术,能根据学校要求和老师的指导创造性开展工作,组织同学积极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活动。团结带领学生会干部,利用节日组织爱国爱校活动,指导规范体裁会、环保协会、英语角、义工社等社团工作,组织班级文艺大比拼、文体比赛、书法大赛,深受学校领导好评。

篇2

    对离开居委会工作岗位不够定期补助条件的居委会干部,给予一次性补助。为了便于工作,这次作了原则性统一规定,其资金按原开支渠道执行。

    家委会干部补助标准应参照此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其所属单位解决。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在职居委会干部补助标准:

    1.无固定收入的居委会主任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0元;副主任和委员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90元。

    2.离退休人员担任居委会主任。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5元提高到90元;副主任和委员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5元提高到80元。

    二、已退离居委会的老积极分子补贴标准:

    1.连续在居委会工作满15年至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补贴30元。

    2.连续在居委会工作满21年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补贴40元。

    3.连续在居委会工作满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补贴50元。

    三、离开居委会工作岗位一次性补助标准:

    1.在居委会工作满两届的居委会干部(正、副主任、委员,下同)一次性补助300元。

    2.在居委会工作满三届的居委会干部一次性补助400元。

    3.在居委会工作满四届的居委会干部一次性补助500元。

    四、医疗补助统筹:

    1.补助对象:无固定收入的居委会干部;退离居委会无固定收入并享受补贴的老积极分子。

篇3

我局三个内设机构因机构改革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四个乡镇司法所及公证处等股级单位因人员调离等原因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根据股级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提出对部分股级干部进行调整的意见,并将意见向局长、党组书记魏本江同志汇报。经班子成员酝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根据我局机构三定方案和股级岗位缺岗情况,行政编制确定免职4个,补充正股级职务岗位6个,调整1个;我局公证处因原主任辞职,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确定免职1个,补充正股级职务岗位1个,形成干部调整工作方案。

二、干部调整计划

本次干部调整共涉及12人。其中,行政编制免职3人;提拔6人;交流调整1人(免去原职务调整新职务1人)。事业编制免职1人;提拔1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免职

4人,因机构改革科室合并撤销,行政编制免去基层科科长职务、免去宣传科科长职务、免去刑罚执行科科长职务。事业编制免去公证处主任职务。

程序方法:由局政治处提出免去基层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刑罚执行科科长、社区矫正科科长职务及公证处主任职务的工作意见,形成初步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向局领导报告,在局党组会上研究通过后,填报《空缺职数使用审批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形成正式的工作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干部免职请示,报县组织部审批。县组织部经过审核,进行批复。局党组作出免职决定,下发免职文件。

(二)提拔

1、政治处副主任(正股级)

2、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正股级)

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②应当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

③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违纪问题;

④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⑦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局机关编制全体公务员。

程序方法:

①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推荐会,由全体机关干部、局班子成员、各基层部门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推荐。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由分管领导或干部(人事)科室负责人说明推荐职位、推荐数量、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为参加会议推荐人员;

②统计分析确定考察对象: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推荐结果。局党组根据推荐结果和平时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提出考察对象;

③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进行考察;综合分析、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提出任用建议,汇报考察情况,整理材料归档;

④酝酿沟通,召开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干部调整方案,形成干部任免职请示,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⑤县委组织部进行任职前审核、批复。召开局党组会形成任免决定;任职公示,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

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②应当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

③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相关业务知识;

④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违纪问题;

⑤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⑦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⑧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司法助理编制全体人员。

程序方法:

①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推荐会,由全体机关干部、局班子成员、各基层部门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推荐。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由分管领导或干部(人事)科室负责人说明推荐职位、推荐数量、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为参加会议推荐人员;

②统计分析确定考察对象: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推荐结果。领导班子会议根据推荐结果和平时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提出考察对象;

③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进行考察;综合分析、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提出任用建议,汇报考察情况,整理材料归档;

④酝酿沟通,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干部调整方案,形成干部任免职请示,报县人社局审批。

⑤县人社局进行任职前审核、批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形成任免决定;任职公示,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

7、公证处主任(正股级)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②必须具备公证员资格,在公证机构执业达3年以上;

③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违纪问题;

④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⑦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公证处编制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

程序方法:

①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推荐会,由全体机关干部、局班子成员、各基层部门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推荐。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由分管领导或干部(人事)科室负责人说明推荐职位、推荐数量、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为参加会议推荐人员;

②统计分析确定考察对象:对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推荐结果。局党组根据推荐结果和平时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提出考察对象;

③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进行考察;综合分析、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提出任用建议,汇报考察情况,整理材料归档;

④酝酿沟通,召开局党组研究确定干部调整方案,形成干部任免职请示,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⑤县委组织部进行任职前审核、批复。召开局党组会形成任免决定;任职公示,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

(三)调整

1、社区矫正管理科(正股级)

因机构改革,科室合并撤销,免去社区矫正科科长职务,调整到社区矫正管理科担任科长一职。

篇4

第三条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经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各镇为党委会,市级机关建立党委、党组的部门为党政联席会,其它部门为行政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提供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括: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及会议纪要。

第四条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填写《*市领导干部人选推荐表》(附后),推荐理由要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内容主要包括被推荐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缺点和不足,并署名。

第五条被推荐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具备《中国共产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胜任推荐领导岗位所必备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最高不超过45周岁。

(三)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被推荐担任副科(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选,由副职被推荐担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被推荐担任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第六条推荐人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一)要从有利于事业的高度出发,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唯贤是举。

(二)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被推荐人的情况,提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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