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2-08-28 11: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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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工作要点

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注重实效,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安监系统(包括安监中队)执法人员的持证率达100%;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普遍进行轮训;村(居)安全员培训率8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4000人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6000人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000人以上,其它从业人员培训35万人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积极组织参加省局举办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培训班。

2、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争取覆盖面达到100%。

3、继续做好市、县两级安监局及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由市安监局分期分批报省安监局组织培训考核,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市安监局组织培训考核。

4、各县(市、区)安监局分期分批组织对辖区内村(居、社区)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

(二)深化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5、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率100%。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力度,严格准入条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6、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班组长培训,加强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逐步分级培树“三级”安全教育示范企业。继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年度完成各类从业人员培训36.6万。

7、继续组织对近三年来全市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8、积极推进“民工安全学校”建设,对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要大力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确保职工应知应会。要继续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和培训保障体系。

9、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归口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指导监管辖区内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完成培训机构资质的过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安全培训机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0、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4号)和《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核机构,落实考核责任。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建立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计算机考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充分利用省局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努力实现教育培训考核、发证、查询、统计等信息化管理。

11、要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及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纠正,对违法的要依法查处,从严查处假冒证件。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篇2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总抓手,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强化培训,规范机制,创新模式等手段,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监察水平,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内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执法监察的对象

(1)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社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

(3)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进行抽查;

(4)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5)其它企业。

2、执法监察的频率

(1)非煤矿山:县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共29家,尾矿库3个。对华联矿业有限公司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非煤矿山每半年监察1次。

(2)危险化学品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共4家(其中联合化工公司3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共5家(其中药玻公司1处液化气储罐区、瑞丰高材公司2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半年监察1次。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家(成品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每季度监察1次。

(4)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社会加油站共40家(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不计入监察计划),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共9家,年内监察1次。

上述88家生产经营单位为必查单位,共监察149次,做到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必须复查,复查率100%。

(5)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全年计划抽查30家(重点抽查网套厂、冶金、建材及规模以上企业),复查率100%。

(6)以下单位适当增加执法次数:当年或者上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合并、改制、转行等变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或者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的。

3、行政许可

配合市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申报工作。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6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和协助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77号)文件要求,在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力争年内通过省、市验收,取得省局统一颁发的奖牌。

6、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执法实践培训教育,年内对各镇、历山街道办安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实践培训,轮流直接参与县大队的执法活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具体培训教育计划另行通知。

二、执法监察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八)《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十一)《省安全生产条例》;

(十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五)《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十六)其他有关规定。

三、执法监察工作的原则

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与时俱进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和其他工商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并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合理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

四、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对监察对象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执法监察工作要求

1、年度内首次执法检查的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必须认真填写《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一般工业企业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执法监察信息上传工作。《执法监察表》中列出的问题须与《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的问题一致;

篇3

1、规范机关学习制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按照市委《关于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意见》的要求,制定出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为增强学习实效,市直工委将组织开展“四个一”(即开办一个机关党员干部讲堂、开展一次以“研究解决问题”为主题的读书活动、组织一次理论测试、树立一批读书标兵)活动,届时党总支要遵照活动要求,采取选书荐书、举办学习论坛、读书征文等多种方式方法,引导党员广泛阅读,深入思考,在党员、干部中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推进党员教育工作。采取“送出去,请进来”(选送符合市委“1431”工程要求的党员干部参加培训;聘请市直工委、市委党校的领导、教授对机关全体党员进行理论教育)的方式,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好。

3、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从塑造“单位精神”入手,总结提炼符合时代气息、体现安监工作特点、全体干部职工员认同和共同信守的单位精神。开展“科室有理念,人人有格言”创建活动,年内达到“单位有精神”的“一有”目标,三年内逐步实现“三有”目标(即单位有精神、科室有理念、人人有格言)。

二、用制度推进和巩固局机关党的建设

1、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党员示范岗”,树立服务型机关形象;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和转出,加强对外出党员的联系和管理;积极关怀帮扶有困难的党员;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手册》要求,发展一批党员,做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2、抓好组织活动规范化。认真落实党内有关规定,按时开展活动,精心安排好每一次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制度充实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集中学习计划》当中,明确学习的时间和内容,抓好“”活动的落实,促进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3、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营造争先进、学先进、做先进的争先创优做贡献的良好氛围,树立典型,力争在“七一”前夕市直工委组织的“一先两优”表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党员发挥作用、参与党内事务的有效途径,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的方式、内容,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效,配合市直工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推直选”工作。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充分发挥机关电教设施的作用,采取观看防腐拒变教育宣传片、宣讲反腐案例等形式,抓好以警示教育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对党员违规违纪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党员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开展自检自查。认真办理局机关科级以下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等违纪案件。

五、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1、搞好责任目标制定和分解。按照市委、市直工委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将我局今年的党建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党小组和党员。

2、做好年终考核工作。通过年终考核来检查考核党支部执行制度情况,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按照党内规定运行有序,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篇4

职业卫生工作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更是一项民心工程。职业卫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的和谐。要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切实增强职业卫生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力争在今年年底,对全县职业危害严重或者较重的生产经营企业实现监管全覆盖,打造安全健康工作环境,实现从业人员体面而有尊严地工作。

二、指导思想

抓基础,强根本,树典型,齐推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2015年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必须基本达到基础建设要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力争实现全覆盖;从业人员岗前、离岗前、在岗体检达到100%,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复诊率100%;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应报尽报。实现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100%;力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现状评价达到8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出资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3.健全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经费保障职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4.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5.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职业健康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活动,力争普及到所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

6.通过不同途径,强化对各行业职业病知识的宣讲,使从业人员知晓职业危害产生的原因,防范要领、严重后果全面了解,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职卫规定的自觉性。

(1)督促企业完成职工培训1500人次。

(2)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三)加强机制建设,确保职卫工作制度化。

7.收集、调研、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现状,为修订《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做好准备,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

8.认真执行职业卫生局际联系制度,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对发生的职业病案件或者对过去遗留问题进行局际联合调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9.督促企业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条款,实现集体告知;与职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载入职业卫生相关条款,明确职业危害程度,签发个人职业危害告知书。

10.做好职业病的现状调查,摸清底数,确定重点行业、区域,重点人群,有步骤地做好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做好职业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涉害人员的统计。

11.对确认为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掌握基本情况,包括对已经倒闭企业的职业病患者的现状的掌握。

(四)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到位。

12.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巡查,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检查不少于1次,对职业危害较重、一般的企业每年进行抽查,力争实现全覆盖。

13.全面规范告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规范职业危害告知牌规格、内容。统一制作警示牌、标识、公告和告知卡。

14.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职卫档案。

15.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达到100%。按规定做好审查、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16.继续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上岗前、在岗、离岗均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17.职业危害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危害申报应报尽报;对职业危害严重、较重的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达到100%,现状评价达80%以上(主要放在沙厂、石料场、砖厂)。

篇5

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以影响XX区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由局领导牵头负责,分4个组,开展4个专题调研活动。一是安监系统干部廉政建设问题(由方仁文局长牵头,办公室负责);二是如何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安监中队建设问题(由杜华副局长牵头,执法大队负责);三是如何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监管问题(由蒋同顺副局长牵头,监督管理科负责);四是安全文化、培训再培训工作(由梁克强副局长牵头,综合法规科负责)。各调研小组要结合实际,通过“走下去”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各街、企业等单位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形成高质量、创新性的调研报告。

二、组织学习考察活动

计划4月―7月,每个月组织一次全局工作人员到广州市各个区安监局学习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局通过解放思想解决存在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的经验。

三、集中时间学习讨论

4月中旬,专门安排3个半天时间,全局干部集中学习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并结合实际围绕如何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讨论交流,各党小组要作讨论发言;4月中下旬安排半天,请区委党校专家进行辅导讲课。

四、发动社会建言献策

篇6

2014年安监局总的工作思路是:以“科技兴安”和建设“平安”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源头预防,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体是“围绕一个目标,促进两个转变、落实三个责任、确保四个到位”

一个目标:就是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2013年同比下降3.5%以上,事故总量下降5%以上,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两个转变:一是从传统的监管模式向网络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监管模式转变。在今年初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明年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国土内网为依托,建立起集“信息网、管理网和监督网”三网于一体,覆盖各监管部门、镇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落实、过程监督、情况反馈等在线实时互动的闭环运行体系,实现安全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面提升我市的安全监管质量和水平。二是从预防事故向预防事故与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并重的方向转变。在加强隐患检查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全面加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在造船、电子、铸造、石材加工、木制品加工、危险化学品等六个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的申报、检验检测、健康查体和教育培训工作,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职业危害评价和治理,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力争年内上述行业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和接触职业危害职工查体率达到60%以上,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三个责任:一是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巡查和领导联系企业三项制度,每月至少向政府常务会议做一次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助政府班子成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继续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加强对各镇区和部门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为抓手,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制度等,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源头预防措施、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软硬件建设,全面优化安全生产环境。制定2014年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案,确保高危行业全面完成标准化创建率达到100%,其他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位居前列。三是落实安全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测检验、评价评审等机构和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其工作行为、工作流程、工作结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各服务机构和组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

四个到位:一是宣传教育到位。以第12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大力推行“渔民素质工程”教育,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安全常识教育”,市民“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普通市民的安全意识。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力争年内培训和复审总人数超过4000人次。二是治理整顿到位。继续开展“春夏秋冬“四次集中行动,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渔业等重点行业和”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期的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时期的安全稳定。三是打非治违到位。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全面净化安全生产环境秩序。四是综合监管到位。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加强综合监管,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的合力,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目标考核、安全生产集中行动、打非治违和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和活动的部署、检查和落实,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参谋和助手,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高效推进。

篇7

夏季是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期,各单位要提高对做好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及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责任上更加抓好分工落实,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单位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危险源监控,强化隐患整改,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检查治理基础设施、特种设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年检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工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市卫生局系统电梯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制度、严格岗位责任、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持证上岗、严格维护保养、严格按期换证,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每部电梯良性运行,安全使用。

(三)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医疗单位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全面检查,特别对医务人员和患者使用的小型电器、用电插座等设施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确实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四)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设施的进行专项检查。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对高处作业、明火作业、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中毒、中暑、高空坠落等安全事故。

(五)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高温、暴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易造成危险物品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的夏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保养维护,落实防雷、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六)严防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夏季是硫化氢中毒事故多发季节,对需进入坑、池等作业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完善防硫化氢中毒、防窒息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材,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急救培训,防止盲目施救,确保人身安全。

三、采取措施,加强防护,做好防暑降温

篇8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网络。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努力构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四)推进责任体系建设,依法划分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努力形成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构建最严格、管用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将2015年确定“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年”,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层次专业化培训,切实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

五、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六)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厘清责任权限,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现场检查、问题排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排查问题,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加大对企业现场检查力度。

(七)建立监督检查信息机制。建立信息机制,召开新闻会,及时公布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处罚、违法广告等信息,切实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八)进一步加大稽查监督指导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挖重大案件线索,查办、督办重大案件;突出稽查打假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日常监管效能的层级监督,确保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九)深入推进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及大宗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规范。

(十)积极推进我区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工作,力争我区零售药店今年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量化分级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药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药械安全的意识和安全风险管理的能力。

(十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加大风险监测力度,改进抽验管理,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处置力度,对投诉举报、违法广告监测等发现的严重问题涉案产品,深入开展执法检验,依法查处质量问题企业。及时汇总检验、监测、监管、投诉举报等各方面信息。

(十二)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十三)全面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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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新区园区建设。加强对新区、园区和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进一步推动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工业园区、新区和重点民营企业建档的指导工作。

3、服务民生改善。重点抓好民生档案的收、管、用工作。注重增加民生档案的比例,提升民生档案的价值,增强民生档案的利用效果。加大对民生档案的接收力度,对已有民生档案资源进行科学整合,优先整理、优先数字化、大力开发利用;对新形成的民生档案资源要建立好、保管好、利用好。积极争取领导及各部门重视和支持民生档案工作,加强与各涉民部门沟通与合作,加大民生档案工作指导力度,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新单位、新领域、新形式的民生档案的建档指导,实现齐抓共管,共同把民生档案建好管好用好。

4、服务基层建设。抓好“三农”档案工作。抓好乡镇(社区)和涉农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村级建档和规范管理验收工作。创造条件抓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功能建设

1、县综合档案馆新馆要按照“五位一体”的功能定位要求,力争将新馆建成为全县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进一步完善馆库设备设施配套,争取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

3、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大档案网站建设力度,及时充实更新网站内容,优化网站栏目,提高网站质量。争取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对馆藏重点档案和民生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

三、切实推进依法治档工作

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宣传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依法治档水平和增强社会档案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环境。抓好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执法专项检查或调研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档案违法案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档进程。继续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9号令和10号令,抓好年度文件材料归档、验收和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和档案安全工作

1、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工作。制定年度进馆计划,严格监督落实。对不按期移交档案进馆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2、做好档案资源开放利用工作。进一步完善档案查阅利用工作,更好地服务机关单位、服务人民群众。

3、做好档案安全工作。加强馆库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加强对机关单位档案安全工作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五、进一步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1、切实开展好“转作风·惠民生”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机关活力。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落实反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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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社会化监管体系建设

1.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试点工作,以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充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点位信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执法部门、街道、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实行定点、定责、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格局。

2.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力量。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监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夯实基层社会化监管基础,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构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于4月底前,在全区建立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队伍,填补执法力量监管的薄弱环节。

(二)推进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建设

1.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测计划,扩大检测范围,建立起现有检测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我区现有检测资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源性中毒等检测,委托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应急机动、专项检测及农、畜、水产品等检测。全年共完成定量检测2050批次,定性检测2万批次。

2.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组建全区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风险管理专家队伍,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综合预警分析,预警报告,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对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监管部门成立各自监管领域内的专家队伍,加强本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三)推进宣教培训和舆论引导体系建设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区监管部门、街道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及协管员、社区信息员进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年内举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4期,每人接受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各执法部门结合监管职责,定期组织监管对象通过集中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事食品安全的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启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送法律法规知识、送食品消费知识、送放心食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为主题的“三送、五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水平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加强对师生群体的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通过“食品安全杯”青少年动漫画作品大赛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达到“发动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渗透整个社会”的目标。积极发挥区电视台、电台的作用,建立区食品安全网站,及时宣传典型、曝光非法生产,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在“日学日高”学习平台中设立食品安全专题,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力度,广泛发动民众,形成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局面。

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做好对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负面影响。

(四)推进督查考核体系建设

1.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督查计划,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实施全过程控制;定期刊发简报、专报、督查通报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跟踪和结果运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研究出台《食品安全约谈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和行政问责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得到严格追究。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的内容,对没有完成约定任务或没有履行好约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追究责任。

(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和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租场所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出租方,采取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备案等措施,切实将其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三书一帐”约谈制度,切实提高食品从业者的主体责任。

2.全面推行示范创建。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大力打击经营主体失信行为。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曝光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在给予处罚的同时,实施重点监管督查,限制其各项审批及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强化“六项监管”、突出“四个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强化“六项监管”

1.强化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继续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食安大行动”为主题的整治活动,重点围绕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肉类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等消费量和使用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采取治理、规范、提升等多种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分类施策。按照“重典治乱”原则,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防止和杜绝群体性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全区食品安全。

2.强化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节日需求较旺的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节日。

3.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以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户)、水产苗种繁育、水产品养殖场(户)为重点,落实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加强对安全使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兽药,打击制售假冒农、兽药以及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指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制度。继续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中推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管计划,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重点治理整顿风险较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食品行业。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识标注和记录等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年审查力度,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履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继续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机制,指导小作坊具备必要的食品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或违法违规加工的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已查处的黑作坊黑窝点的回访复查力度,防止其再次生产加工。

5.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六小经营场所”,严厉查处“六类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配送企业行为,推行食品经营有效通行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继续推行“五制一创建”监管模式,使证照齐全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落实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力推行“三悬挂、两公开、一标签”和“一票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询机等信息公开措施,在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熟食加工区域内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实现“三化”经营。

6.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与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重大活动、节会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避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行为,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的行为。

(二)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整治。以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探索实行食品“来源溯源制”,以点带面,指导市场内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批发零售食品生产场所备案制,确保进入市场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加大对市场外食品流动摊点、占路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力度和对游商浮贩的整治力度。

2.重点突出集中食堂的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对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食堂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有关规定,彻底排查隐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的检查整治力度,着力抓好“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前,使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持证食堂达B级以上资质。加大对建筑工地和企业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

3.重点突出社区食品安全整治。以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社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贩、小熟食店“五小”场所的监管,引导社区“五小”等场所改造提升,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实现来源可追溯可控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和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行为。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的食品安全三网体系。

4.重点突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治。针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难点,研究管理办法,能办证的尽快办理相关证照;暂不能办理证照的,要实行备案制度,制定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坚决取缔。

三、实现“三个提高”,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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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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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整治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示范引导,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基本目标

——通过努力,使示范企业成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良好示范,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各示范单位不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

——通过以点带面,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实现基层企业安全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示范内容

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立足应急防范,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四、加强领导

成立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田承毅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刘廷权、县安监局局长苏鹏飞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煤炭工业局、建委、商委、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总工会、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运管所、港监所、长江海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内,由苏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3月—4月)。各乡镇、部门召开示范工作会,积极宣传、鼓励企业参加创建活动;成立创建活动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调查摸底,确定创建企业名单,并上报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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