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管理范文

时间:2022-06-29 05: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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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管理

篇1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其菜市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菜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进行果蔬、粮油、禽蛋、肉类、水产等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菜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建设和经营菜市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菜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菜市场周边地区乱摆乱卖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公安、市容、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质监、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全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菜市场布局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情况需临时修改的,应当按原程序报批。

第八条编制菜市场布局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布局。菜市场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二)便民利民。菜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三)协调发展。菜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第九条菜市场一般按照每万人1000至1500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至1500米的标准规划建设。

第十条规划部门审批新建居民区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本市菜市场布局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明确菜市场的位置和面积。

菜市场位置和面积一经确定,应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十一条现有居民区未达到本市菜市场规划要求的,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规划要求组织改建、补建菜市场。

第十二条开办菜市场应当设立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10日内,应当向所在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菜市场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新建菜市场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本市菜市场建设标准的,可享受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的优惠扶持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本市菜市场建设标准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菜市场应当在建成后6个月内开业经营。无法按时开业或无力继续经营的,应当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菜市场转作他用。

第十五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自产自销初级农产品的经营者,可以在菜市场内划定一定区域,允许其临时入场经营。

第十六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菜市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消防、环保等其他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

对场内经营者违法经营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的,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十七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对场内经营者进行经营资格审查,明确和落实场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管理档案。

对粮油、禽蛋、肉类、水产等重点监查食品,可以采取“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方式入场经营。国家和本市对活禽活畜屠宰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或者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果蔬等主要农副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可以在场内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负责督促场内经营者对主要经营商品货源进行登记,登记记录应保留3个月以上。

登记内容包括:

(一)商品品名、品种、规格、数量、商标;

(二)种植、养殖及捕捞的初级农产品来源、品种、数量;

(三)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生产、经营者获得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许可情况;

(五)其他需要登记的内容。

第十九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电话、地址。

第二十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负责受理消费者对场内经营者的投诉,并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菜市场管理制度,遵守协议、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文明服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良好服务。对必要的执法检查应当采取联合、集中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和场内经营者在菜市场经营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当予以免收,但涉及食品安全、人身健康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委托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向场内经营者代征税款。

场内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五条监察、价格、财政等部门应当依法制止并及时查处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及场内经营者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和场内经营者的投诉,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场内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篇2

这次监管职能移交,涉及菜市场近300个,其中还包括一部分涉及国有资产菜市场管理权限的移交。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城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顺利完成移交工作。各城区政府要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联系,无缝对接。一要建立专门的市场移交工作机构;二要召开区内的移交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三要对菜市场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11月16日前职能移交到位。对移交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分析,不回避不绕道,敢于逗硬解决,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推进,如期完成。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各城区政府做好移交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各自的职能,形成一套监管手册提供给各城区政府;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指导和咨询;三是有关垂管部门应督促要求各城区分局主动接受城区政府交办的任务,在菜市场监管工作中服从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履行好确定的职责;四是对市属国有资产菜市场的清理和管理权移交,由市国资委、公建办牵头,10月底以前完成资料清理摸底,11月底以前完成资产管理权移交。

三、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菜市场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城区政府要抓住这次监管体制改革的机会,按照着眼长远、把握关键、认真研究、积极探索的原则,理顺“两个”关系、抓住“三个”关键、突出“四个”重点,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手段,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理顺“两个”关系:一要理顺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与区级相关部门在菜市场监管职责上的关系,明确职责。各城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首先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菜市场的监管和组织协调;要按照“定人、定职、定责”的原则,详细划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区级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将菜市场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二要理顺菜市场监管与市场管理费收取的关系。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城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既要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又要承担市场管理费的收取任务。这就要求监管人员必须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收费的关系,做到监管上严格标准、严把质量,费用收取上不乱收、不多收、不超范围收。

篇3

二、工作要点

(一)街、镇属地管理

街、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健全组织,制定方案,营造文明创建宣传氛围,组织实施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菜市场文明创建长效管理。

(二)市场内部管理

1、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洁人员;市场管理者和保洁人员佩戴统一工作证,定时、定位、定责做好本职工作。

2、市场内要设置公平秤、服务处、问询处、监督电话等;要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负责处理纠纷。

3、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并宣挂在醒目位置(如市场管理人员职责,市场保洁员职责,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市场保安员职责等)。

4、商品划行归市:商品要按种类区分,分类分摊经营(并悬挂美观、醒目的分类指示牌),高台摆卖(基本无地摊现象),无占道经营;鲜、活、生、熟、干、湿商品要严格分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鲜活畜禽、水产区域与其它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市场内要划定一定区域,供农民农副产品自产自销。

5、市场交通秩序交易良好,市场内道路畅通,摊位摆放整齐规范。

6、督促市场经营者要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诚信经营、足斤足两;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增添创建文明城市氛围;无欺行霸市、哄抬价格、强买强卖现象;无出售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和注水猪、牛肉;不得出售病害、过期、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食物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禁止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销售违禁野生动物;加强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7、门店经营者:内部摆放整齐规范,无外占外摆、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现象;各行市经营区门头、广告整洁统一。

8、市场周围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停、乱挂乱贴、乱涂乱写。

9、人行道、消防道、通车道路都必须畅通无阻,车辆停放整齐。

10、认真查验入市商品,做好农残检测,保证食品安全。

(三)市场内卫生管理

卫生整治以“保持清洁,面貌一新”为目标。

1、市场卫生要做到“摊点垃圾自清,市场全天保洁”。活禽区、水产品区排水通畅;场内地面保持清洁,无积水、无污水、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恶臭、无腐臭味;市场各摊位要配置垃圾桶,同时配置公用垃圾桶,做到摊位要有垃圾桶,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垃圾和清除场内污水。

2、卫生“门前三”:市场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卫生管理制度,持证经营,保持摊店内外卫生整洁;门店、固定摊档经营者均实行前后卫生“三”制度,杂物、垃圾倒入统一的垃圾桶内。

3、活禽、熟食经营档要求:活体禽类经营按照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的原则,必须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有冲冼禽类粪便的设施,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要经常清扫,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烧腊档、熟食档应配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不得露空售卖,分切熟食要佩带手套;水产、冰鲜必须设置固定操作台,配置排污槽、污物桶;活禽、水产区一定要定时清理渣滓,保持卫生保洁。

4、顶棚、地面、墙壁、摊台卫生达标。

5、公用厕所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干净卫生,使用良好,无占用,无恶臭。

6、搞好灭鼠等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

(四)市场设施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开办、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场主体,落实改造经费和整改措施。

1、有规范、美观、醒目的市场门牌;设置宣传栏、公告栏、价格栏等,公开市场管理信息。

2、地面要求:排水方便,不积污水。

3、排水排污:排水排污设施配套完备,排水沟、下水道畅通无阻,不积污水、杂物,水产、冰鲜、禽类经营摊档的污水排放畅通。

4、用电线路安全、整齐、规范,电线、电路按要求安装,摊档不得私接电源、电线。

5、供水设施完善,饮水水源安全卫生。

6、雨蓬要求安全、美观、整洁。

7、配置封闭式垃圾桶。

8、配套公用厕所。

9、配置灭火器材。

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提速、升级、增效、惠民”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菜市场建设改造与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提升市场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菜市场服务功能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楼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分局、区禁违办、区消防大队、区爱卫办及各乡、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三、目标任务

(一)标准化建设改造10家。

(二)提质改造13家。

(三)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14家。

四、工作标准

(一)对纳入年度标准化建设改造的菜市场,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试行)的通知》(岳政办发号)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其设计图纸须报市、区商务局审批备案。

(二)对纳入年度提质改造的菜市场,须严格按照《市中心城区菜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标准》进行提质改造。

(三)对纳入年度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的菜市场,要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五、验收奖励

对建设改造和提质改造达标的菜市场,实行以奖代补。区菜市场建设达标考评验收小组对申请考评验收的菜市场进行量化考核,现场考评,并根据其市场规模、市场规格、投资额度、市场权属等因素提出奖励建议,报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作出奖励决定,区财政根据市政府奖励额度进行配套奖励。

六、工作步骤

(一)标准化建设改造菜市场

1.年3月25日—4月25日为申报阶段。各乡、街道办事处深入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对象,做好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

2.年4月26日—5月15日为手续办理阶段。市场建设单位和市场业主根据本市场实际情况,迅速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手续,拿出市场建设设计图纸,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

3.年5月16日—10月15日为市场建设改造阶段。各有关单位和市场业主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如期如质完成菜市场建设改造任务。

4.年10月16日—11月31日为项目验收阶段。任务完成单位向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验收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报告考核验收。

(二)提质改造菜市场

1.年3月25日—4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相关责任单位、市场产权单位及经营业主要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2.年4月26日—8月31日为提质改造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市场提质改造方案,排出时间进度表,落实和分解责任。同时,要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根据标准全面开展市场提质改造工作,确保提质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3.年9月1日—10月15日为项目验收阶段。任务完成单位向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提质改造验收申请报告,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大硬件投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把市场建设和提质改造作为城市“五创”提质重要工作来抓,加大硬件投入,确保市场基础设施上档次。

篇5

二、实习过程:

1.市场局财务科只有两个人,一个科长,一个出纳,而教导我的是科长刘阿姨,刚到财务科,科长叫我先看她们以往所做的会计凭证,还教我记账。虽说记账看上去象小学生都会做的事,可重复如此大的工作,如果没有一定的耐心和细心是很难胜任的,因为一出错并不是随便使用笔涂了,或是用橡皮擦涂了就算了。每一个步骤会计制度都是有严格的要求的。例如写错数字就要用红笔划横线,再盖上责任人的章,才能作废。对于数字书写也有严格要求,字迹一定要清晰清秀,按格填写,不能东倒西歪。并且记账时要清楚每一明细分录及总账名称,不能乱写,如此繁琐的程序让我不敢有丁点马虎,这并不是做作业或考试时出错了就扣而已,这是关系到一个单位的账务,是每一个单位以后制定计划的依据。

所有的账记好了,接下来就是结账,每一账页要结一次,每个月也要结一次,所谓“日清月结”就是这个意思,结账最麻烦的就是结算期间费用和税费了,按计算器都按到手酸,而且一不留神就会出错,要复查两三次才行,一开始我掌握了计算公式就以为按计算器这样的小事就不在话下了,可就是因为粗心大意反而算错了不少数据,好在科长刘阿姨教我先用铅笔写数据,否则真不知道要将账本涂改成什么样子。

除了做好会计的本职工作,其余时间有空的话我也会和出纳学学知识。别人一提出纳就想到是跑银行的。其实跑银行只是出纳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在和出纳聊天的时候得知原来跑银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除熟知每项业务要怎么和银行联系以外还要有吃苦的精神。想想寒冷的冬天或酷暑,谁不想呆在办公室舒舒服服的,可出纳就要每隔一两天的就往银行跑,那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篇6

乙方:

为搞好采石场生产工作,提供经济效益,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其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负责为乙方缴纳和办理社保基金及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相关劳保用品,使乙方能正常的从事生产活动。

2、乙方负责采石场生产线所需原料的开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矿山石料的开采及矿区料石改炮加工,乙方每月必须保证甲方能生产出厂各种成品8000m3所需原料的供应。

3、乙方工资标准按月计发,即毛林芳

元/月,王福新

元/月,张军

元/月。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尽可能满负荷生产,按时上班,不得提前下班或无故停班,少于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天,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厂或找他人代班,遵守安全生产规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当系好安全绳,机械作业必须按规范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果因乙方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严格执行爆破物资的管理及使用制度。搞好爆破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与相关工种如挖掘机,装载机等的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开机生产或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减扣乙方工资每人100元,共计300元。

6、乙方必须对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勤打黄油,经常检查生产电路和管道。工具的易损件以旧换新,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工作效益。在生产过程中,注意节约使用各种材料,避免人为浪费。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0元。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 签字生效。违约必究。

甲方;**县大桥沟采石场

代表;

乙方;

篇7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应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通过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谋求职业或实现职业变动的活动和与之相关的活动。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流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人才市场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尊重个人择业自和单位用人自。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才流动工作的领导,把人才市场的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利用、开发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第五条鼓励国内外人才采取调动、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来本省工作或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进国内外人才,并在户口迁移、工资、住房、福利待遇、子女入学、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优惠措施。

第六条鼓励人才向国家、省重点加强或优先发展的产(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人才市场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市场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劳动、教育、科技、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做好人才市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经人事行政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对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管理工作,依照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管理等有关人事业务。

第二章人才市场中介组织

第九条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设置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境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独资形式设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

第十条设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市场中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二)有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三)专职工作人员三人以上,并经人事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四)有必要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需要设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应当按管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及资料。人事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应当按规定申领营业执照。人才市场中介组织按规定需要办理事业单位登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人才市场中介组织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办理《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收集、整理、储存和人才供求信息;

(二)开展职业介绍;

(三)开展人才信息咨询。

第十五条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应当据实开展中介业务,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

第十六条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服务场所予以公布。

第三章招聘与应聘

第十七条人才招聘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一)通过人才市场中介组织招聘;

(二)通过各类人才交流会招聘;

(三)通过新闻媒介信息招聘;

(四)通过信息网络招聘;

(五)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招聘。

第十八条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经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人才交流会。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及资料。人事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九条人才交流会的举办单位,应当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维护人才交流活动的现场秩序。人才交流会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当向批准部门书面报告交流活动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应当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以及所要求的学历、职称等条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外省单位到本省公开招聘的,应当经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人事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应聘人员在应聘中应当如实介绍本人履历,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招聘费、培训费、保证金等费用,不得扣押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

第二十二条应聘人员需要提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合同关系或辞职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提前书面通知所在单位或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在收到提前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或辞职的书面申请后,符合解除合同或辞职条件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为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交手续。逾期不移交人事档案的,经当事人申请,人事行政部门或经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以直接调转其人事档案。应聘人员与所在单位解除合同关系或辞职的,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办理,所在单位不得设置限制条件。

第二十三条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和离开原所在单位后,不得侵犯原所在单位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的流动,应当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

(二)正在依法接受司法机关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擅自流动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确定聘用关系后,应当依法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应聘人员与所在单位因人才流动发生争议的,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依法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或适用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程序的除外。国家对人事争议仲裁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无《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从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人才市场中介组织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一)违反《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规定开展业务的;

(二)在开展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的;

(三)未经批准举办人才交流会的。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刊登、播放虚假人才招聘信息,给应聘人员造成损失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扣押的证件;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并可处违法收取费用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应聘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侵犯原所在单位合法权益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篇8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产地运出木材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木材运输证:

(一)县内运输的,向当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县内木材运输证;

(二)出县(区)运输的,向当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有林场(局)申办*省木材运输证。

(三)出省运输的,应持起运地核发的*省木材运输证,到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申办出省木材运输证;

(四)单位或个人搬迁携带的自用木材,凭单位搬迁证明和个人户口迁移证申办木材运输证。

供销部门投资、扶持兴办的毛竹基地(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所产毛竹及其半成品的运输,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供销部门按上述原则发放运输证。

办证工本费收取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物价部门制定。

第五条铁路、公路、航运部门必须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木材运输证承运木材。铁路整车装运木材计划统一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第六条设立木材检查站由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未经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不得设立木材检查站或撤销依法设立的木材检查站。

木材检查站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第七条木材检查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有关林业的法规、政策;

(二)对过往的木材进行查验、登记;

(三)依法制止、扣留违章运输的木材,及时做好询问笔录,提出处理意见,并妥善保管所扣留的木材;

(四)按期向主管部门报告木材运输检查情况;

(五)在主管部门委托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行政处罚;

(六)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野生动植物运输和森林植物检疫实施检查并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木材检查站有权扣留木材和运输工具:

(一)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

(二)所运的树种、材种、规格、数量及收发货单位、地点与运输证记载不符的;

(三)重复使用木材运输证的;

(四)使用过期木材运输证的;

(五)涂改、伪造木材运输证的;

(六)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检查的;

(七)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的;

(八)妨碍木材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九)其他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运输的。

木材检查站应依法处理所扣留的木材,无权处理的,应当发给扣留凭证,通知货主或承运人限期接受处理,同时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意见书》,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处理。

第九条木材扣留期间发生的搬运、保管等费用,属违章运输的,由当事人负责;因检查人员失职或故意刁难造成的,由检查站负责,并赔偿货主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违章运输的木材,由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木材检查站,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的,没收其所运木材,可对货主并处以相当于没收木材价款10-50%的罚款;对承运单位或个人处以相当于没收木材价款10-30%的罚款;

(二)对所运木材的数量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的,没收其超过检尺允许材积误差1%以外部分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的,没收其不符部分的木材;

(三)对使用过期木材运输证运输的,限期提供木材来源合法证明和说明延误原因,补办木材运输证后予以放行,逾期不补办的,按无证运输木材处理;

补办木材运输证的期限,省内流通的为10日,外省运进(经)我省的为15日;

(四)对重复使用木材运输证运输的,没收所运木材,并对货主处以相当于木材价款10-50%的罚款;

(五)对使用伪造、涂改运输证运输木材和藏匿、伪装偷运、强行冲卡逃避木材检查站检查的,除没收所运木材外,对货主处以相当于木材价款10-50%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在依法处理违章运输木材时,必须按规定填写《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林业行政处罚收据》给当事人;

(七)违章运输木材经木材检查站按规定处理后,沿途木材检查站不得重复处理;但如发现有明显的处理不当或有新的违章,木材检查站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违反规定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处理。

对外省(区)运进(经)我省的木材,无起运省(区)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予以扣留,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处理。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机关的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期满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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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施工合同;定额;限额领料;盘点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quota;limiting quota material;check

中图分类号:TU7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8-0111-02

0 引言

施工材料按定额取费分为主材和辅材,按施工合同材料供应方式分为甲供和自供。涉及材料方面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库管员、班组长等。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流程(以自供材料为例)为:施工预算—采购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库管—出库—使用—回收。施工材料在工程造价里占有很大的比例,对于施工单位无论主材由谁采购,主材的管理一般都由施工单位负责。材料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施工结算的高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控制主要是量和价两个方面,下面从五个方面来分析现场的材料管理。

1 材料预算的编制

施工预算由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编制注意事项:

1.1 预算编制要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后进行。施工技术员应熟悉合同、设计说明书、施工图、标准图集、规范和定额。核对施工图设备材料表中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避免材质规格不清楚以及设备配件的重复采购等。

1.2 各项物质除了数量还有进场时间要求,量大的需要注明分批进场时间要求。不常见的材料或者需要特殊加工的材料要在备注中标明。

1.3 预算编制要和图纸及施工任务安排相结合,首先技术部门进行统一单位工程划分,并把划分好的清单告知采购部门,按划分的分项领料,防止材料混乱,一般施工预算跟施工图纸目录一致,但编制采购计划需要汇总,汇总时应按施工任务划分。材料的类别按设备、主材、辅材排序。

1.4 预算数量要求,一般公司都根据企业定额对各种材料的消耗量做一个规定,如,主材数量准确率100%,材质规格准确率100%,辅材数量准确率95%等。施工预算数量编制参考图纸、定额、施工经验;采购计划的编制以及材料员的采购工作一定要和技术员密切的沟通,防止采购错误。

2 材料的验收和入库

材料进入现场后,库管员要会同技术员、材料员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单价、金额进行核对清点和外观检查,同时核对合格证、材质单和说明书,核对无误、符合要求的材料办理入库手续。如果需要监理或业主确认的材料,材料到场要共同验收。有需要进行理化检测要及时检测并作好标记,尤其是各种合金钢的区别,合金钢和碳钢的区别特别重要。对于材料的分类存放要特别注意,哪些在库内存放,哪些在院内存放,还有按设备、仪表、电气、工艺等分类等,总之进入仓库的每个材料都要受控。

3 材料的出库和使用控制

施工现场主要从量方面控制,尤其是项目含材料费的工程,如非标设备的制作安装。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可以采用限制领料和承包模式有效控制现场施工耗料。采用限额领料的施工班组领料应根据施工预算在材料部门办理领料手续,尤其注意库管员要核实材料和施工部位相符,尽量不能代用或混用,班组领料的数量要根据材料种类、施工情况、班组情况酌情分析领用,防止丢失、损坏或者是领了临时不用。对于班组的材料管理,领用应该有专人负责,使用过程中要及时和专业技术员沟通,领到现场的材料无论是数量还是材质如有不符及时反映并办理退库手续。

4 施工现场材料的盘点

定期的盘点材料的采购情况和库存情况能准确的反应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材料使用、存放情况更能反应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的水平。盘点分为定期盘点和竣工盘点。定期盘点主要是根据工程进展查看材料的库存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因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施工的情况很多。竣工盘点主要是工程验收后,工程剩余的材料及时办理退库,对于工程剩余的废料组织回收,对回收的废料进行挑选,可以再利用的废料与不可再利用的废料分开存放。剩余材料应由项目经理会同材料员、施工技术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是因工程正常节约或设计余量大造成的剩余材料,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剩余材料,如:施工预算不准、采购不按计划或设计变更等,为今后工程管理提供经验。有些人误认为盘点工作主要是竣工盘点,实际上笔者认为竣工材料盘点是对平时材料管理的总结和检查。平时的材料盘点关系到施工进度、施工成本以及施工组织及变更情况。

5 现场材料容易出现的问题

5.1 材料的丢失 由于材料管理的疏忽,每个工程都有可能出现个别材料丢失的现象,也许是当时找不到,也有始终找不到了。这种情况出现较多的是设备供货厂家配带的零部件,原因可能是备品、配件没有具体到某个责任人,我们公司针对备品备件专门制定了一项制度,是关于备品备件的移交、管理和使用的,推行之后基本避免了丢失现象。

5.2 材料的混用 如:碳钢管子的标准(GB8162、

GB8163、GB5310、GB6479)这些看起来外观一样,即使是光谱分析也不能分辨,只能在进场验收时做好标记;阀门的型号材质、壳体材质和阀心材质,LCB和WCB等等。管件的标准壁厚150LB、300LB、1.0Mpa、10S、20S等等。

施工现场材料的管理往往在安全和工期之后,但施工成本控制中材料是重中之重,承接一个项目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那么施工单位就要保证在安全和工期的前提下争取最大的利润,必须重视材料管理。现场材料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伴随工程从始至终,材料管理涉及人员并不是很多,但需要的是责任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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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实施建材超市步伐,扩大福汉产品市场份额

几年前,舶来品——新兴建材超市进驻我国市场时候,由于其通过集中采购和统一管理,确保经销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再加上一站式选购建材、设计装修、统一配送等服务,这些各方面的优势,打破了我国传统市场摊位式的经营模式,抢占了传统建材市场的一部分市场份额。如今,建材市场的竞争已经日趋白热化,在这种竞争环境下,传统的建材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激烈的竞争使利润空间大幅度缩水,一些传统的建材市场不得不面对倒闭的噩运。建材超市这一业态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年收入达到600美元~850美元时,建材超市就会出现,并能得到迅速发展。仓储式建材超市是一种推崇规模经营,注重完善的销售服务的营销方式,其经营品种选择、装饰设计服务等经营方法充分体现了现代商业经营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针对目前的建材营销方式,仓储式建材超市将给销售对象带来一种全新的消费方式。对中国的建材市场来说,一场流通模式的革命势在必行。建材超市的成功归结于对传统建材流通模式弊病的规避和一些先进理念以及体系的运用,管理水平高、设备先进、价格低廉、品种较全、服务贴心周到,一站式服务这些都是国外先进的建材流通企业竞争力所在。对公司来说,加快建设建材超市的步伐,在规模经营,管理理念,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信息快速沟通等方面跟上时代,在积累的生产竞争中站稳脚跟。建立适合公司发展的组织结构保证运转高效率,良好的管理团队是企业的人才优势,制定清晰的战略目标确保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依托建材市场的建立不断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

三、提高科研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后劲

随着市场竞争的压力加大,我国主要产品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人们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当前倡导低碳经济、循环发展、环保健康的前提下,钢材产品的质量将成为以后人们选择的重要依据。当前公司要在提高科研技术上加功夫,培训科研人员,为更好地研发出高品质、高科技含量、环保健康、低碳循环的钢材产品提供坚实的基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好好把握好科研技术这一关,只有不断助推科研技术研发,才能研制出更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适合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适合市场、人们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也才能更好地先人一步占领市场的先锋。

四、物流建设步伐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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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快蔬菜基地建设的重要性

蔬菜是城乡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人们消费水平提高,健康意识增强,对蔬菜的需求呈品种多样化、品质高档化和数量不断增长的趋势,市场潜力巨大。大力发展蔬菜业,既能够稳定城乡市场供应,也是实现农业经济快速上台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蔬菜产业快速发展,在农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具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快蔬菜基地建设,促进蔬菜生产的标准化、产业化,实现农业生产“工厂化”,是加快推进“工业立市”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基地建设,继续加大投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明确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按照建设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的总体要求,以满足城乡人民“餐桌”需求,稳定蔬菜市场价格为重点,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蔬菜种植规模。继续加大投入,引导和支持优势区域建设蔬菜基地,推行蔬菜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加速蔬菜产业化经营,提升技术水平,扩大加工能力,实施优质品牌战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把群众投资重点引导到发展蔬菜生产上来,引导工商资本、城市资本等社会资本参与蔬菜基地建设,实现我市蔬菜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蔬菜瓜果种植面积达到117万亩,比2005年增加44.5万亩,平均每年增长10%;总产量达到206万吨,比2005年增加103.6万吨,平均每年增长15%;本地蔬菜在合肥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比2005年提高2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蔬菜业成为我市现代化农业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之一。蔬菜业生产经营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实现蔬菜无公害化,全市绿色蔬菜、有机蔬菜比重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

三、实施保障措施

(一)培育优势产业区域。在已初步形成的设施栽培区域化布局基础上,结合新农村示范乡镇、村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继续扩张设施栽培和露地菜生产,重点建设20个特色新、规模大、档次高的标准化生产基地,逐步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或多乡一业的优势区域化生产新格局,使蔬菜业发展成为我市现代化农业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蔬菜产业化经营。发展蔬菜业龙头企业,逐步实现每一个蔬菜主导产品都有龙头企业,按照“基地+龙头企业”的经营摸式,扶持适度规模经营的蔬菜种植农户。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引进蔬菜保鲜、加工、包装等先进技术,促进蔬菜加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创品牌,提高蔬菜产业的综合效益。重点扶持建设10家脱水、冷冻、净化蔬菜(食用菌)等加工企业。结合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引导和扶持蔬菜种植农户发展蔬菜生产。至2010年,打造5个国家级、15个省级蔬菜业产品品牌。

(三)提高蔬菜业科技水平。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和蔬菜专业机构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组建2-3个机制灵活的蔬菜业产业研发中心,加强新品种培育、生物技术开发,建设引种、试种、繁育和营销一体化基地,推进全市蔬菜栽培技术和品种的不断更新,解决一家一户的育苗难问题。以蔬菜科技示范基地为平台,因地制宜引进建设一批智能化大型温室,探索、积累现代化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蔬菜工厂化生产。加大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力度,结合生产实际,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技术培训。优化环境、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专业人才,参与蔬菜业生产经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实施安全优质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和有机蔬菜生产,将“农残”检测点向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延伸,加强源头控制,提高“农残”监督检测水平,不断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五)加快流通体系建设。统一规划,优化环境,积极引导各类经济组织、个人参与市场建设,形成市、县、乡(镇)和主要生产区四级市场体系。规划建设4个县级、10个乡(镇)级、20个生产区的蔬菜业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培育营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通过中介组织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实现农产品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流通。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传输的信息化,逐步推广农产品的网上交易。加强蔬菜专业协会建设。以蔬菜种植大户、农民经纪人为载体,提高蔬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蔬菜业生产向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高我市蔬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四、加大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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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部市场客源不足。首要有以下几个缘由:

a)活动摊点以低于集贸市场内的价钱(依据查询数据显示,局部活动摊点同类产物价钱甚至高于场内售价)及道路两旁的便当吸引购物者;

b)拆后重建距离工夫较长,周边居民已改动消费习气;

c)邻近新建大型专业市场、超市,吸引了一局部追求种类要求更丰厚、购物情况更舒适、食物平安可追溯等要素的居民;

d)因城区退二进三,一些工场居民外迁。

2、局部市场内部购物情况欠安。首要有以下几个缘由:

a)硬件设备陈腐,地上坑洼不服,收货台面破损;

b)保洁人员不足,形成垃圾清算不实时;

c)场内运营摊主没有优越的运营习气,比方:不运用宰杀台,整治蔬菜时将残叶顺手抛向过道或扔到摊位内地上,

d)进入集贸市场购物的市民没有优越的购物习气、卫生习气。

针对这些状况,市已在年下发了《市市区集贸市场建立规范》并结合实践工作在2011年3月出台了该规范批改稿,进步工作规范。

延续多年制订并下发了阛阓贸市场检查(审核)规范,内容逐年完美。构成了一套由物业治理、场容治理、食物卫生治理、城管治理及工商治理五大类15条,分值100的审核规范。

年区领先在集贸市场进行规范化晋级革新。之后,市县政府装备专项资金,严厉依照建立规范,自年起,累计对30余家集贸市场进行了规范化革新,个中区花圃角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及文教北路集贸市场亦在此之列。

区作为中间城区,也不断将集贸市场长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作来抓。

结合相关部分,编织起一个集商务、城管法律、工商、喜欢卫及街办(管委会)的收集,明白分工,对集贸市场,齐抓共管。

还区还被定为市私家集贸市场长效治理试点地域。

我们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管办别离”的做法并在福州路集贸市场及叠山路集贸市场开端试行。详细做法为:将集贸市场产权一切人及市场运营治理者分隔。一方面答应多种投资方法建立集贸市场,另一方面积极引进有集贸市场治理经历的单元严厉依照阛阓贸市场治理规范对市场进行日常治理。从以下两方面做好工作:

1、依照市局面积及运营状况,装备足够的治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改动营业时期无人治理的“真空”形态。做到治理标准保洁到位。

2、树立了严厉的规章准则。治理人员执行区域包干,担任包干区域的各项治理;给场内运营摊主装备需要卫生设备,催促其逐步构成较好的保洁习气,保证货台内卫生及货物摆放划一;严厉要求保洁人员执行每日三大扫,随场保洁。经过三级治理收集准则,保证市场卫生优越,运营有序。

为进一步将集贸市场治理好,做到长效治理,我们做了很多学习,并提炼出进步前辈经历如下:

1、大学治理学院尉孟星针对贸市场提出的

a)“理顺集贸市场治理主体”:一致治理。由市场兴办主体托付商品流畅行业主管部分对集贸市场进行治理。由市商品流畅行业主管部分作为全阛阓贸市场的治理主体,详细担任对全阛阓贸市场的治理服务。

b)发扬运营主体效果,即市场内的广阔运营商户,发掘集贸市场发展潜能。

在加大对商户宣布道育、指导其依法运营的还,要把商户组织起来,充分发扬商户的主观能动性,为市场的发展群策群力,求贤纳才。一是要成立集贸市场协会,吸纳市场主办单元和广阔商户参与,经过协会为市场的发展供应合理化建议,经过协会完成商户的自律,经过协会做出大市场、大流畅。二是要成立生意人协会,把市场的生意人结合起来,发扬生意人信息广的优势,打造市场巨轮,率领广阔商户全体反击、深购远销,构成集散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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