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3: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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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实行严格的贫困退出对标验收制度,确保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社会认可、群众认可,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检查对象
2014年-2019年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除外)。
三、检查标准
以“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简称“一超六有”)为主要评价指标,综合进行评判。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10月24日前)。镇脱贫办制定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参加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全覆盖交叉核查(10月28日前)。各帮扶小组统筹帮扶小分队成员,两人为一个入户组,对本帮扶小组结对的2014-2019年已脱贫户逐一入户进行检查,原则上采取交叉检查方式,帮扶干部不得检查自己联系对象。检查人员需根据镇脱办提供的金山表单二维码进行入户表登记填报。
(三)数据核实,上报检查结果(10月30日前)。镇脱办对检查人员上报的数据进行后台梳理,每日通报检查进度,并向县扶贫移民局报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按时推进。各帮扶小组务必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按时推进,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任务。
(二)严格标准,规范操作。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标逐项检查,要切实做到数据准确、结果公正,经得起检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通过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巩固前期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强化校园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第四季度我区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快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建筑施工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学校及周边安全。
三、检查方式和责任分工
此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区文教体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区文教体局“清剿火患”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冬季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由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排查,将排查结果报文教体局。重点检查校园设施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
四、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11月13日起至12月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3日前下发文体局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自查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由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面检查。
(三)督查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由区文化教育体育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督促整改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尽快整改,文教体局进行专项督查。
以树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形象,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为目的,结合2013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
二、实施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中交通监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和基层交管等执法门类的执法机构及站所。
三、主要内容
(一)思想作风建设
1、检查在执法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情况,纠正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动机不良问题。
2、检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情况,彻底整顿执法作风,杜绝粗暴、随意执法。
(二)执法队伍管理
1、检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实行执法资格审核;是否存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是否坚持持证上岗。
2、检查聘用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彻底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合同工;是否存在临时工、合同工等协查人员从事具体执法的现象。
3、检查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执法证件年审,检查是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暂扣执法证;是否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执法态度粗暴的执法人员暂停执法、待岗学习;是否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人员暂扣或吊销执法证;是否对情节严重的执法人员清退出执法队伍;是否及时清理和完善全省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三)具体执法行为
1、检查上路执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是否制定了上路执法的具体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了重点开展源头检查、源头治理的要求。
2、检查罚款行为。是否执行“罚缴分离”相关规定;是否
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现象;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执度;是否存在将罚没款冲抵办公经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处罚不使用正规的票据和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或开白条的行为。
3、检查自由裁量行为。是否落实了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16号、鲁交政法〔2011〕26号规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是否贯彻落实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检查《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5000元以上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执行情况。
4、检查调查取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调查取证的现象;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全面收集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在调查取证中是否有先确认行为违法再收集证据加以证明,或采用诱导行为人违法的方法等非法取证现象。
5、检查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许可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许可的单位能否严格执行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能否落实了承诺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6、检查执法文书制作。是否按照鲁交政法〔2012〕11号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四、工作方式和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法规,认真组织自查,采取边查边改的办法,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此阶段及时整改。
(二)重点督导阶段(5月-10月)。各单位要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于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定》追究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市局将组织相关执法监督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文书评查等方式对群众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1月)。各单位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成效进行系统总结;对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整改总结工作完成后,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整改情况表》(见附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报告,于11月3日前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也要制定专门方案,及时报市局,并按照工作步骤组织好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这次交通运输执法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作为年度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部分,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
成立市教育局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
1、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全省教育系统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动员部署暨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责任股室:办公室)。
2、下发《关于做好我市教育系统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责任股室:办公室)。
3、梳理群众反映局机关依法行政方面相关问题(责任单位:实践教育办)。
(二)系统自查(6月下旬)
1、各股室依据职能开展自查(责任股室:办公室,有关股室配合)。
2、组织对各股室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监察室、督导室)。
(三)机关自查自纠阶段(7月初-8月上旬)
1、2014年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相关科室配合)。
2、2014年以来依法行政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相关股室配合,见附件2)。
3、2014年以来各类教育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责任股室:计财股)。
4、2014年以来招生政策的公开和执行(责任股室:招生办,中教股、初教股配合)。
5、2014年以来各类学校评估、验收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有关股室配合,见附件2)。
以上各类自查情况材料,请各股室于7月底前报办公室。
(四)迎接监察阶段(8月中下旬)
1、汇总接受监察汇报材料(责任股室:办公室)。
2、接受监察汇报会相关安排(责任股室:办公室)。
(五)配合进驻检查和延伸检查阶段(9-10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有关科室配合)。
(六)整改落实阶段(11-12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市监察局的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股室:办公室,有关科室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作为检验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实践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股室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交流,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