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技论文范文

时间:2022-08-27 18: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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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技论文

篇1

当今社会在一定意义上可算是技术社会。现代技术不仅广泛渗透在生产、各种工作职能与管理之中,而且已经不可阻挡地进入家庭生活圈子。虽有知识而缺乏足够技术、技能的人,不仅越来越难以胜任工作和参与社会交往,甚至面临生活与生存的困难。因此,把以劳动技术为主体的技术教育引进课程,这是学校教改的趋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也有这种情况)的共同趋势是必须把理论、技巧和实践结合起来,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起来”;“不同类型的教学-----普通的、科学的技术的和专业的教学------之间的那种严格的区别必须加以废除;而教育,从初等阶段到中等阶段必须同时成为理论的、技术的、实践的和手工的教育。”许多国家在小学开设劳动课、手工课,或创建综合中学,本世纪上半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规模地准备新的合格人才和劳动者。

我国中小学教育在旧经济体制和文化传统的影响下,始终没有突破应试模式,存在着脱离经济、脱离社会、脱离实际的弊端。培养的学生无论是心理素质、知识结构还是实践能力,都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把劳动、技术教育引进教育领域,可以促使年轻一代手脑并用,学用结合,既懂科学知识,又具有一定的技术技能,从根本上改善一代人的劳动素质,以推动物质生产的发展,为现代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可见,劳动、技术教育正是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轨道转轨的不可缺少的运行机制。

3.在初等学校里实施劳动、技术教育是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要源泉,是人的神圣义务和培养个性的基础。学生只有通过亲身劳动,体验创业的艰苦,才能养成热爱劳动和尊重劳动人民的品质以及自觉的创造性的劳动态度。

为了使未来一代体力和智力得到充分发展,还必须通过劳动、技术教育,使青少年学生掌握现代生产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懂得现代生产过程的基本原理。对小学生来说,主要是能学会一些最基本、最初步的生产知识和技能,受到现代化的启蒙。值得重视的是,现代生产的发展要求新一代人不仅具有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具有一定的基本技术和技能。技术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技术教育与人文教育割裂是错误的,非人文的技术教育和非技术的人文教育都不完全,教育应该是既传授技术又启迪智慧和理性的。

篇2

以最近争论的焦点“服务业是否创造价值”为例。其实这已经不是一个辩题了,因为学界已经基本上肯定了“服务业创造价值”的观点。大家争论的只是,这个观点马克思已经说过了的呢,还是马克思没说但可以从他那儿引申出来的,还是马克思根本就是反对的。由此引发的另一个比较热闹的辩题,就是我国的私营业主是否存在剥削的问题,大家都认为我国的私营业主是应该存在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争论的只是他们是否在剥削,这种剥削如何定性和定量,于是又去马克思那里寻找根据加以印证。

总之,学界对命题的态度基本是一致的,与目前的经济学大方向并无二致,差异的只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态度。这个态度,总结起来,又不外乎有三种:一种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完全正确的,现在之所以有这样那样的疑惑,都是源于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不够深刻的缘故,所以应该加深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种认为劳动价值论的确有不足和偏颇之处,应该被发展和革新,其内涵和外延都应该进行新的拓展;一种则认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坚持劳动价值论会走回阶级分析的老路,不利于生产力发展,所以它应该被否定或是束之高阁。

劳动价值论是分析命题的理论武器。现在大家对命题的基本态度一致,却对分析命题的理论武器的态度出现差异,这只能说明对理论的整体把握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出现了分歧。在实际争论过程中,争论的核心也的确不断地追本溯源,大家都感到不搞清楚一些基本的概念就无法再讨论下去。于是如“什么是价值”、“怎样的劳动创造价值”、“非劳动生产力是否创造价值”、“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等问题又重新被提了出来,但是进一步的争论却没有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认为,这是把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基本范畴和理论出发点相混淆的缘故。把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和手段直接用来分析西方经济学的命题,自然要出问题,反之亦然。二

劳动价值论虽然博大精深,但它的核心就是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这个“劳动”还有许多的规定,比如“抽象劳动”、“生产性劳动”等,这个“价值”也有自己的定义,它的经典表述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我们就来看看实际争论中的一些情况。

首先是关于第三产业是否创造价值问题。

有的学者说:

在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实际上不再把劳动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在他看来,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存在,劳动是计划分配的……也就不存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过去我们没有注意到马克思这方面的论述。……而西方国家却从实际出发,不拘泥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认为第三产业也创造国民生产总值……使第三产业得到空前发展,所占比重已超过70%。……为了跟上时代的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也采纳了三次产业的分类,也承认第三产业创造国民生产总值。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已经跳出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凡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都视为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1]

这段论述的逻辑是: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三产业属于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但实际情况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迅速扩大,所以第三产业也是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首先,这个逻辑的因果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并不一定意味着它就创造价值。在马克思严密的理论体系中,这只能说明第三产业的发展使第一、二产业的效率提高,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并且第三产业分割价值的比重增加了。其次,“国民生产总值”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从来都是以具体的货币来表达的,无法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来衡量。第三产业创造了国民生产总值,并不能说明它创造了价值。最后,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与马克思所设想的也不一样,以之佐证,颇为牵强。这是想证明劳动价值论仍然正确的。再看另一种论述:

从今日展望,停留于原来的劳动价值论,已不能充分解释新的经济现象、市场现象与企业现象。在新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生产要素包括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劳动资源以及资本和传统技术不再稀缺,稀缺的是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及其载体或称人才。……仅从第三产业的不断成长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渐居首位看,所谓非生产劳动和服务劳动创不创造价值,多年来引起争论,确有其时代意义。否则,就劳动价值观,生之者寡,分之者众,主客易位,道理上说不通。[2]

这是想说明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的。但是他的理由却很奇怪。难道某种东西“稀缺”了就会引起它的质变吗?技术不“稀缺”,就不创造价值,“稀缺”了,就创造价值了吗?“稀缺”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仍然无法与“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直接相联。再看一个: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我国学术界一致认为党政部门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主要理由是党政部门属上层建筑领域的范畴,它们并不参与价值的创造。现在看来,这是忽视了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及其经济职能,其实党政部门为此而付出的劳动,理应属于生产性劳动。这种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创造高倍数的价值。[3]

“为人民服务的性质”以及“经济职能”就可以证明一种劳动创造价值了吗?前一个证据明显与结论无关。“经济职能”也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指的是对经济运行发生作用。影响了经济为什么就是创造了价值,还“创造高倍数的价值”?论者没有交代。就笔者所知,在马克思那里,非生产性劳动也对经济产生影响,可是它不创造价值。

可以看出,上述说法的逻辑漏洞都出现在同时使用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概念之时。并不是说不可以在两大理论体系间做沟通工作,只是做的时候要慎重,不能拿来就用,直接组接。否则,这样的理论探讨不仅不令人信服,而且没有意义。

其次,关于生产要素问题。如有的学者说:

我们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的源泉。和传统的把其归结为人的抽象劳动,即与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体力和脑力支出不同,我根据我的价值定义认为:价值源泉一方面是人和自然界的结合,白手是不会起家的;另一方面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结合。并且,各种生产要素在不断增加,它们之间的比重和作用在不断调整。最初由土地和劳动起主要作用,到资本、经营管理加入价值创造,再到二十世纪中期科学技术又加入,并且成为第一生产力。从而在新经济环境中我要提出生产要素价值论或财富论。我认为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根据我对价值及源泉的重新认识,我进一步认为这些要素的作用不是平等的,在不断变化,从而我们又说新的意义上的劳动是价值主要源泉,这就是我的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4]

论文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来自

从生产要素的“比重和作用在不断调整”到“加入价值创造”的推理,也就是数量可以改变性质的推理。为什么比重大一点,它的性质就会变化呢?很简单,因为这“比重”和“性质”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正如作者把“价值论”混同于“财富论”一样。在两个理论中,生产要素的“性质”本来就不一样,这与“比重”的变化无关。我们看到,为了确立数量可以改变性质的推理,作者不得不抹杀历史,提出资本、经营管理、科学技术以前从未“加入”的说法。这是想要改革劳动价值论的。

再次,关于我国私营业主的剥削问题。

有的学者倾向于不存在剥削或是剥削很少。如下列文字:

生产资料或资产作为商品生产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虽然不是同劳动相并列的价值源泉,但在商品价值的形成中也不能说毫无作用,至少它可以代替人的部分劳动,发挥着同它所代替的劳动相似的作用,因而它的使用也会带来一定的价值。所以,在现代条件下,所有者的投资所带来的回报,并不全是剥削,其中包含生产资料这种物的社会使用所带来的增值。……过去我国公有制经济内部的“投资饥渴症”、无数损失浪费等等,都同否认资产能够带来一定回报的观点有关。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了这种观点的谬误。[5]

资本对商品价值的形成“有作用”就说明不全是剥削,这也是一连串看不懂的推理。首先,“有作用”为什么就是“带来一定的价值”?后文说的清楚:“带来的回报”--这就对了,不是“价值”,而是“收益”,那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马克思早就澄清过,此与“价值”无关。其次,资本“代替人的部分劳动,发挥着同它所代替的劳动相似的作用”,因为劳动可以带来价值增值,“因而它的使用也会带来一定的价值。”依此推理,如果全部使用资本,没有劳动,价值创造照样进行。资本和劳动属于不同的生产要素,要是它们之间存在这么简单的替代关系,那就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要素了。倒是西方经济学中大量的理论假设是基于资本和劳动可以相互替代。最后,“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了”的是资本参与生产中的重要性,并不是资本本身可以“带来一定回报”的“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存在剥削: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二重性的理论,同样适合于对我国私营企业的分析。

随即作者在引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我国的私营业主的劳动进行了分析之后,承认存在剥削,于是说:

经典作家曾多次讲过: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剥削。……现阶段允许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剥削的存在和发展,显然不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长远目标,但它却可以成为我们实现目标的手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也存在一定范围的剥削,但它并不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漫无边际,而且这种剥削还受社会主义国家的引导、监督、控制和调节。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公有制经济占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经济制度不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的剥削,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不能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制度同日而语。[6]

看起来作者十分正确,但细想却不知道他的目的何在。如果想说明这种剥削应该存在,那么那是我国的政策如此,不是劳动价值论证明如此。作者运用劳动价值论的结论只是承认了剥削的存在,所谓目的好,规模小,这些都不属于劳动价值论。整篇文章最后的结论是劳动价值论正确,剥削也应该存在。我可以接受这两个结论,但不能接受这两个结论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因果关系,这样的研究又有什么意义?理论研究的目的应该是指导实践,现在变成了实践指导理论,生拉硬扯,结果只能是牵强附会。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以上只是择其要者,篇幅虽少,但其代表的态度却具有普遍性。为什么出现这些现象?我认为这与理论界的躁动情绪有关。政治经济学遇到了挑战,的确需要应战,但也要首先弄清自己的角色与性质。政治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从来就是不同的社会角色,有不同的理论分工,更有不同的独立的理论框架和体系。政治经济学是规范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是实证经济学,前者探讨的是公平问题,是人性的解放,后者探讨的是效率问题,是财富的增加。两者各有作用。以政治经济学指导营销,恐难如意,以西方经济学争取人类的自由平等,也是无力。三

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里,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而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非生产性劳动的报酬是从生产性劳动创造的国民收入中再分配而来的,即从生产性产业工人创造的价值中分割而来的。可是马克思并没有说非生产性劳动分割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有什么不正当。从理论上说,即使分割的比重到了90%,也与它是否正当毫无关系。既然如此,大家为什么要急着给非生产性劳动正名?

这是因为大家都感觉到了“价值”这个概念所包含的社会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创造的价值比分割来的价值似乎更优越。所有接受的人都有这种意识,那是因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里的确贯穿着这种意识。

换个角度来看。既然在理论上创造的价值与分割的价值同样正当,那区分它们还有什么意义?直接研究价值分割后的形态不是更简洁了当吗?马克思在年青的时候也曾试图像他人一样如此表述价值,但是他之所以后来发明了“劳动二重性”理论,又区分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都是为了导出剩余价值理论。没有劳动价值论就没有剩余价值论。在马克思看来,如果不从价值的本质而是从价值的现象开始研究,以价值的最终呈现状态为研究依据,就无法区分劳动与剥削。换句话说,剥削的部分将很容易与非生产性劳动所得混淆在一起。西方经济学就是这么做的。当时的经济学家们对这一点也很清楚。马克思曾转引一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话说:“关于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的学说,看来既是错误的,又是危险的,因为它不幸给一些人提供了把柄,他们可以断言一切财产都属于工人阶级,别人所得的部分仿佛都是从工人阶级那里抢来和骗来的。”[7]当然劳动价值论并没有断言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也没有断言一切财产都属于工人阶级,但在这个理论中的确突出了生产性劳动的地位,从而特别反衬出了工人所受到的沉重剥削。

因此,劳动价值论是一种特别从社会公平价值角度进行判断的理论。与之相反西方主流经济学是特别从增加财富的角度进行判断的理论。现在学界很多人在争论的问题,是要用劳动价值论去谈增加财富问题。这也不是不能谈,只是不能移花接木地谈。在马克思那里,公平与财富的问题是他早在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经解决的问题了。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可以高效率地增加财富,但人不是机器,工人仍在怠工,因为他们的人性得不到实现,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不会充分发挥。人类只有自由了,完全可以实现对象性的人性了,经济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那时研究如何提高经济效率的经济学才会真正起作用。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求公平和平等,要求劳动创造的价值与报酬相当。因此,界定剥削和剥削量非常重要,这就需要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再进一步说,马克思所关注的对象比普通的经济学更高更远。他本来就是从哲学研究转入经济学研究的。他的哲学研究的是人性为什么受到压迫的问题,他的经济学也是为了揭示这个问题。他之所以要研究经济学,是因为他在研究哲学和政治的过程中发现,人性受到压迫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要揭示的是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剥削和压迫的问题,剥削是经济问题,是生物性问题,压迫是政治问题,是人性问题。工人们被剥削走剩余价值,不仅仅是吃不上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人性压抑的问题,是做人像做动物的问题。所以相对于贫穷,马克思更重视的是异化--人于动物性。之所以要反对剥削,因为那是异化的根源,是人性的大敌。

我们都知道,经济的发展并不能解决人性解放问题。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最终关注是人性的解放,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最终关注是经济的发展。所以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是两个不同导向的学问,即是不同社会价值判断的学问,不能直接互通。

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确有冲突,基本理论相悖,但那是因为它们分别处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里,对基本的社会价值判断不同造成的。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同一个窝里的死对头。他们之间的争论,只能是一种基本价值判断的争论,如讨论财富增长重要还是公平重要,或者剥削的标准和意义等等,而不应是各自理论体系中的某个具体问题,更不应用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解释另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或是干脆相互混杂,因为从它们各自的理论范式中去看,对方的理论都大谬不然。

西方经济学的蛋糕理论就是说把蛋糕做大是至关重要的事,财富增长是第一位的,在此基础上再去兼顾公平,而他们同时又认为效率(增长财富)与公平平等是永恒的矛盾,所以是否存在剥削不是他们要讨论的问题,只要财富增长就完事大吉。政治经济学则是首先把公平问题放在首位,研究生产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是首要的,而经济增长以及如何增长则不是它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因而不管我们是搞何种经济理论的研究,必须能沉进去也能浮上来,只有我们跳出了圈外,用更高的眼光看待学科的立足点和局限性,才会更深刻地发现它们各自的意义,珍视它们各自的价值。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劳动价值论在当代是否还有用?当然。是否需要发展?当然。只是,讨论归讨论,发展归发展,但要沿着它本来的轨迹讨论和发展,不要僭越身份,否则只叫。劳动价值论既然指向的是剥削问题,研究的是公平标准,目标是人性的解放,那么在当代,在改革开放突飞猛进的今天,需要研究的事情还少吗?就像服务业是否创造价值的命题,实在没有什么意义,需要我们研究的倒是服务业所得到的价值是否合理,有多少合理。像私营企业是否存在剥削的问题也是早有定论的,需要我们研究的倒是剥削了多少的问题。而且,我们需要的是像马克思那样的量化的研究。至于剥削是不是对经济有利,也不是我们的课题,我们可以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说一声“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然后大声疾呼反对剥削。实际上,不仅是这些具体的研究十分必要,就是基本理论的推展也十分必要。但推展也要沿着原来的方向推展,研究在当代人性是如何受压迫的,为什么经济这么发达,人们仍然感到不自由?隐藏在那些丑恶和荒谬的社会政治现象背后的是什么样的经济根源?经济的不断增长为什么会带来新的异化现象?所以,我们要继承的是马克思在过去做过的工作。

社会需要各方面的理论,反对不平,关注人性是我们的任务。在我国,西方经济学可以用来指导经济,当然还需一边研究和创新,而政治经济学是我们用来把握整个国家方向的理论,因为对于整个国家来说,国民的幸福和未来的发展当然是比经济的增长更远大的任务。

注释:

[1]何伟《重新认识劳动价值论》,《经济学家》2002年第1期第12页。

[2]沈立人《劳动价值论的理念创新与政策整合》,《经济学家》2002年第2期第23页。

[3]何炼成《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经济学家》2001年第6期第47页。

[4]晏智杰的论述,张兴明《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探索--访经济学院院长晏智杰教授》,《北京大学校报》2001年12月。

篇3

1.有关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社会保险

养老基金个人账户财务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其所涉及的单位众多,包括:民政、教育、老龄、人计、人社、发改、建管、卫生、财政、地税等多个部门单位。这些部门单位之中,有些单位对社会保险养老基金个人账户财务管理工作的性质缺乏认识,重视力度不足,在开展社会保险养老基金个人账户财务管理的工作过程中配合度不高,缺乏整体意识,亟需进一步对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磨合,落实各部分单位的工作职责。

2.财务管理力量薄弱社会保险

养老基金个人账户财务管理队伍是否强大,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来,社会保险养老基金个人账户财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一方面是对相关管理人员教育不到位。有的财务管理干部虽然积累了丰富经验和熟练的技能,但是由于恪守成规,拘泥于传统的思路与模式,不善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而且知识结构跟不上时代财务管理发展潮流;而有些管理职员工作积极性低下,职业热情不足;年龄较大的财务管理干部与年轻员工出现“管理代沟”,管理观念不统一不协调。另一方面是人员组成结构不合理。目前许多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层次分明,知识文化水平差距大,职员组成建构不科学。伴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知识更新得越来越快,很多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架构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二、加强社会保险养老基金个人账户财务管理的可行性策略

为了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养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要从财务管理建设出发,形成良好的管理局面。

1.赋予参保人选择财务管理人的权力

参加社会保险养老的职工群众如果具备了选择财务管理人的权利,也就代表着参保人拥有了对其所拥有的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权和监管权。如果参保人需要进行基金交易和转让,其可以通过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后,对其所拥有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合法的交易和转让。以这种合法的交易和转让为账户基金流通渠道,能有效保障社会保险养老基金个人账户由效率最高的财务管理者管理,进而实现提高财务管理质量的目的。

2.加强财务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养老基金个人账户财务管理机制

陈旧,管理能力不强,是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最普遍问题。因此,必须要不断深化财务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创新,用新体制新机制强化财务管理,加强管理保障,提高管理质量。一方面要革新管理体制,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成效。在保证符合资本市场的发展实际基础上,建立科学的管理标准,对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把岗位职责及岗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把相应的工作责任落实到负责人身上,做到事事都有相应的人跟进,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形成统一的财务管理系统。另一方面,要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资源,坚持革新理念,积极探索有利于开展财务资金管理工作的模式,以全面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3.完善私营竞争型财务管理模式的内部治理结构

在开展社会保险养老基金个人账户财务管理工作的实践过程中,为了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除了要加大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管力度,还应设立托管人和独立托管制度。托管人和独立托管制度的设立,在社会保险养老基金个人账户的财务管理人和参保人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为参保人基金财产的安全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同时,由于社会保险养老个人账户资金所具备的特殊性质,国家也应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对托管人进行监督和约束,以保证托管人的真实可靠性。

篇4

老年公寓是当今社会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在今后的社会中将占到很大的比重。老年公寓,是指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其住宅中具备餐饮、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种服务体系,是一种综合管理类的住宅类型。这类住宅它给予老年人的不仅是居住条件,更为重要的是能为老年人提供一个舒适清净、环境优美、互动趣味的居住场所。因此老年公寓除了室内设计需要讲究、而室外的景观空间也同样需要得到重视,在设计上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来进行规划设计。

1我国老年公寓现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老龄化的趋势,对老年公寓的需求的呈不断增长趋势,老年公寓在一些城市也相继的发展起来。但是,由于我国老年公寓发展刚刚起步,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大部分的老年公寓多重视室内设计的功能性,忽视了外部空间的景观规划设计,现有的一些已有的景观设计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1.1缺少多样性、功能相对简单

国内现有的老年公寓规模都比较小,设施相对比较简单,室外景观空间分布也相比较简单,功能分区不明确,许多不同的功能区混为一体,缺乏单独的空间进行活动。而且设计的功能缺乏趣味性,使用的景观元素也很单一。

1.2绿化面积较小,植物种类单一

老年公寓室外景观面积规划较小,大部分是使用地面铺装进行设计,绿化种植区域十分狭小。而且室外的景观植物种类比较单一,色彩也不够丰富,在植物配置上,没有过多的进行区分,也没有进行设计,只是随意的种植上一些绿色树木,并未起到很好的景观装饰作用。

2老年公寓景观设计内容

2.1空间设计

在老年公寓景观设计中,需要明确的划分出多种多样的空间场地来满足老年人不同的活动需求。而且需要针对不同年龄段、活动能力、兴趣爱好的老年人设计出不同的景观空间场所,这样能够提高老年人的参与性,更有助于加强身体锻炼并提高老年人的居住品质。

2.2设施设计

在老年公寓景观设计中,应按照老年人的需求来进行景观设施设计,根据老年人的体形、感官来进设计。让老年人们能够主动的进行设施活动、促进人们情感的相互交流并实现信息交换,在体验设施时能产生愉悦之情。

2.3交通设计

在老年公寓中设计出安全的、容易达到的景观空间,道路交通流线设计应考虑到人、车以及周边设施的尺度。老年公寓中的道路主要都是以步行道为主,再设计合适的车型道。要做到既保证交通流线的便利,又考量道老年人们休闲散步的安全性和趣味性。人行道路一定要采用平整的道路铺装,以保证老年人的出行便利与安全。

2.4水景设计

水景设计常常会运用到室外景观设计中,使整个环境具有不同的美感。在老年公寓中,水景设计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景观元素。例如小溪流水、池塘的设计能让老年人们寄情于山水之间,并且能够让老年人产生内心平静、安宁、舒适的感觉。还可以在老年公寓内设置垂钓场所,为老年人生活增添一份乐趣。

2.5植物设计

在老年公寓中的植物设计最好使用本地的乡土植物,有利于生长、成活率高,绿化效果极佳。植物的种植要能使老年人在夏季时起到遮阴避暑的作用。在植物类型的选择上要避免有害植物的选用,或者使用有保健效果的植物,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帮助,有利于老年人身心修养。

3结束语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一日,因此要对社会中的老年人更多的关怀与爱护。老年公寓景观设计使为了使老年人有一个更好的居住场所,提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一个好的景观设计能够让老年人心情愉悦,并且增进老年人之间的情感交流,让更多的老年人愿意住进老年公寓,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让他们的家人也能够放心的让家人住在此地。如果以后能够将老年公寓建设的更加完善和美好,能很大力度的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并且能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刘音 单位: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帅文拓,马崟.论老年公寓设计和发展趋势[J].住宅与房地产,2017(6):118.

[2]陈书芳,赵静静.基于互动理念的老年公寓景观设施设计研究[J].包装工程,2016(10):85-89.

[3]夏飞廷,李健红.浅谈老年公寓居住环境设计[J].华中建筑,2011(8):168-172.

篇5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我国养老保险面临严峻挑战,而养老保险基金是养老保险赖以生存的根本。因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特别是严防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更加保险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一、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有关问题

养老保险事业虽取得重大进展,但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正常运行的因素不少,笔者通过实践和调查认为,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管理和征收三个方面去分析:

(一)、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过程中,主要存在下几个的问题:

1、想方设法“提前退休”。根据现有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无论缴费年限长短,其基础养老金都是一样的,因此有些参保人员在自身条件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还是千方百计地提前退休。这样做,一方面缩短了这些职工的缴费年限,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另一方面,提前了这批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增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

2、起“死”回“生”冒领保险金。在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过程中,由于有不少退休人频繁更换居住场所,管理部门对他们的生存状况难以掌握,因此在养老金的发放过程中,有些实际已经死亡的退休人员,其亲属仍在冒名顶替死者领取养老金,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无谓流失。

3、确定和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的标准不统一,制度不规范。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或调整养老金时,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制度不规范的问题,造成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水平有较大差距等问题。退休人员的年龄、工龄等基础信息的确认标准也存在着差异,导致退休金核算的不准确。

4、重复享受养老待遇。由于养老保险是由各统筹地区分别征收、支付和管理的,而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繁琐,这就造成部分跨地区调动的人员可在两个统筹地区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当在两个统筹地区参保均15年以上时,就可在两地同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造成了养老基金的流失。

(二)、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的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既然是社会保险,就必须充分体现其“社会性”,而“社会性”又以广泛性为基础,但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是,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为75.39%,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仅为17%。这显然谈不上广泛。

2、少缴漏缴养老保险基金。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便以种种理由来降低员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或剥夺部分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少缴漏缴养老保险基金。这样不仅严重侵害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3、养老保险基金缴纳的比例和时间问题。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起始时间和比例等因素都直接影响着养老保险基金缴纳的多少。而企业整体参保时间有早有晚,缴纳比例又有高有低,这将影响部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不能充分体现养老保险的和谐与公平。

4、养老保险基金的欠缴问题。产生欠缴的原因: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只考虑眼前的经济利益,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不积极、不主动;二是部分事业单位经费紧张或企业效益不佳,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三是社会保险机构执行力度不到位。欠缴养老保险基金直接影响退休金的正常发放和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升值。

(三)、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下几个的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既是参保人员的“血汗钱”,更是退休人员的“活命钱”,国务院明确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而最近一段时间,社保基金大案迭起。先是上海社保基金弊案,紧接着浙江又爆社保大案,涉资数亿。所有这些,都说明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2、养老保险基金的升值问题。要想在不增加或少增加参保人负担的情况下,持久地维持养老金的支付承诺,就必须提高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率,实现其持续的保值增值。而保险基金靠什么去保值增值,又迫切需要研究。

二、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对策和建议

从以上分析的问题来看,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内部审计、外部监管和考核机制,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放在首位。

笔者认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二是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专司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工作。只有如此,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只有如此,才能针对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情况进行相关的处理。

2、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不能对缴费单位采取查封银行帐户、拍卖资产等强制措施,社会保险费征缴也缺乏法律手段。国家应尽早出台《养老保险法》,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3、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养老金发放体系。

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实行退休人员登记卡制度,将每名退休人员都纳入到街道保障机构的社会化管理中去。通过这些机构社会化、精细化的管理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也能杜绝养老保险金的冒领、重发和漏发。

4、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做到养老保险基金的足额、及时征收。对于故意拖延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企业,决不姑息,坚决加收滞纳金。二是核准缴费信息,从基础工作入手,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应收尽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向非公有经济延伸,有效满足非公有经济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

5、加大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尽快完善省级养老保险的信息化系统。二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职能。三是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化的优势,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水平。

6、逐步完善退休审批和退休金调整制度。

制定标准统一、信息准确、制度严密的退休审批程序,在办理过程中,增加透明度,加大公示力度,疏通信息交流渠道,确保退休审批的公平、公共。退休金调整的水平,要根据工资增长、物价、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以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篇6

1.金融结构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金融结构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相互影响。一方面金融结构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比例;另一方面养老基金作为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影响国家的金融结构。基金管理人根据情况调整资产组合,会引起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价格的变动会影响金融资产的供给,进而影响金融结构。为了保证在长期内能够支付养老金的需要,养老保险基金还要求投资具有相当大的安全性,这就使它对金融市场中的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分布以及收益分布产生了重新归整的内在要求,从而推动了金融工具创新,相应地也会影响国家的金融结构。

2.我国的金融结构不合理阻碍了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近几年来,有价证券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与之相反,货币性金融资产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重持续上升。货币性金融资产比重上升,主要表现为各项对公存款和居民储蓄存款在金融总资产中比重的上升,而与之对应的是我国连续8次降低银行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的降低并没有使得存款数量降低,反而增加。这说明了我国目前资金投资渠道的匾乏,资本市场还不是资金理想的投资场所。资本市场发展的滞后,影响了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也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步伐。目前,将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也是无奈之举。

(二)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缺陷,发展滞后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但资本市场近几年的发展明显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原因主要应归结于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缺陷,制度缺陷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也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制度缺陷主要体现在:

1.体制缺陷。体制缺陷是我国资本市场主要的制度缺陷。我国资本市场按理说它应全力贯彻市场经济的规则,但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制的大规模介入,我国资本市场被一定程度地行政化,己经成为可随意调控的资本市场。

2.结构缺陷。我国资本市场内在结构存在着明显的制度缺陷:一是在总体设计上,我国的资本市场只有现货市场,即股票、债券等的现货交易,缺乏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这种单方向的结构设计在现实中最明显的弊端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只有做多机制,而不具备做空机制,没有期货期权市场有的价格发现功能,套期保值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这就大大抵消了资本市场本身所固有的优点和优势。二是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结构不合理。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呈现“强股市弱债市”特征,债券市场相对于股票市场一直处于弱势。

3.机制缺陷。由于资本市场的发行主体缺乏明确的产权关系,导致我国资本市场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三重缺失,资本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发展和进取的动力源泉。

4.功能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最主要和最核心的功能是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通过具有独立意志和利益的经济主体之间竞争来形成市场价格,并通过市场价格来引导社会资金的流量、流向、流速和流程,从而完成资源优化和合理组合的配置过程。我国资本市场上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还不具备,价格的起落并不是供求关系的真实反映,资本市场的功能也就无从实现。另外,融资投资机制不健全,也制约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实现。

5.规则缺陷。资本市场正常运行和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有一套反映市场经济本质要求和资本市场内在规律的完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许多应有的法律和规则不具备,而且己有的一些法律也偏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三)我国股票市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风险偏大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股权分置是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一个独特现象,即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分为不可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以及可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股权分置问题是造成我国股票市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风险偏大的重要因素。

1.股票市场投机盛行。股权分置使股票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基本丧失,股价难以反映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客观规律被人为割裂,股价扭曲发出错误的信号。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和广大散户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都是短期化的,不可能长期持股和实行价值投资,整个市场投机盛行。养老保险基金作为一类机构投资者注重价值投资,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率,显然,目前的股票市场并不适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

2.一些上市公司质量低劣,投资价值低。上市公司的质量是稳定中国证券市场的基石,而决定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股权分置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客观上形成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间内在的利益冲突,突出表现在:上市公司受到明显的行政干预,作为流通股股东的中小投资者通常在公司治理方面没有足够的发言权,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由此可见,股权分置下公司治理基础的缺失,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交易,最终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大。股权分置使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缺乏健全的制度基础,不健全的制度基础使得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扭曲: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以圈钱为目的;投资者短期炒作,盲目跟风;各种题材、概念的炒作层出不穷;坐庄、操纵股价的行为频发。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大,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大。而且股权分置与全流通问题,一直以来是国内股市最大的利空因素。当投资者发现这些好的预期一个个落空时,股指又陷入了绵绵阴跌之中,而且不断创出前期新低,二级市场投资者损失惨重,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暴露无遗。

养老保险基金作为参加者的“养命钱”,资金的安全至关重要,有强烈的风险规避倾向,我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高,缺乏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手段,使得当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可能大比例投资入市。

(四)债券市场分割,品种单一,市场化程度低

从世界范围看,债券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投资工具。债券的性质比较符合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需求。然而,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抑制了养老保险基金对债券的投资。

1.债券市场不统一,处于分割状态。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各债券市场所发行的债券品种不同:银行间市场发行记账式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交易所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部分记账式国债;柜台市场发行凭证式国债和不上市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发行之后,由于转托管的限制,大多数债种在各市场之间不能自由流通,因此,二级市场上各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必然呈现很大的差异性。各个债券市场分割的状态造成了我国债券市场深入发展的诸多问题:如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基准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号传导机制不畅,两市场间债券的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等。2.债券市场的品种单一、结构不均衡。我国从开始发行国债以来,国债期限以中期为主,短期国债的品种仍然十分匾乏。企业债券也存在着品种单一问题。企业债券都为担保债券,缺少信用债券和抵押债券。企业债券大多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少。

3.利率市场化程度低。首先,国债利率缺乏独立性。国债利率是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设计的,而银行存贷款利率是中央银行制定,故从利率决定方式看,属于行政方式确定,这样必然不能准确反映市场情况。其次,国债利率缺乏弹性。我国的国债发行利率属固定利率,国债发行利率确定后,若在发行期内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国债的票面利率也随之调整,但发行以后,不管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如何变化,国债票面利率均不作调整。这就存在国债利率既不能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也不能运用国债利率政策,灵活地调节货币流通和经济运行。

二、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绩效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发展对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绩效至关重要,因为资本市场今后将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主要场所,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可以说,资本市场今后发展的好坏将直接决定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前景。

1.强化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坚持市场化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我国政府愈加重视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不仅为治理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历史积弊开辟了道路,同时也为未来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创新空间。股权分置改革不仅在宏观层面上有利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稳定预期,为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和市场创新创造条件,而且在微观层面上也有助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制约机制及估值体系,形成成熟的股权文化和股东意识,从而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管理层真正转变为公司价值管理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而公司大股东更加关心股价的长期增长,将成为上市公司价值管理的重要参与者。

2.着力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互动

目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为减持国有股筹集养老保险基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和平台。股权分置改革以对价的方式使国有股、法人股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今后,国家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出售国有股获得的资金划入养老保险基金,直接用以弥补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和做实个人账户,然后,既将这部分资金以委托投资方式投资于股票市场获取较高的收益率,也可以将国有股划拨给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持有,每年的分红收益用于弥补养老金的收支缺口和做实个人账户。这样做,不仅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且有助于我国股票市场从以散户为主的结构转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结构,从短期投机为主转向长期投资为主,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因此,应着力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良性互动。

3.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1)建议发行特种国债,为养老金收支缺口融资。鉴于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比较大,国家应多方面筹措资金,除了财政转移支付、出售国有资产外,还可考虑发行特种国债筹集资金来弥补我国养老金的收支缺口,做实个人账户。

(2)发展市政债券。发展市政债券可以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便利。同时,市政债券是机构投资者控制投资风险、增强资产流动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比较适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而目前我国市政债券尚属空白,市政建设所需的资金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金信托、政府补贴、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债等准市政债券形式筹集。

(3)建立和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公司债券的理想投资主体是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而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还未形成。公司债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首要的是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监管。在公司债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中,要运用市场机制,避免走股票市场的弯路。

(二)以市场化、私营化为目标,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

养老保险基金通过多元化投资来提高投资收益率,必须以市场化、私营化为目标,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利用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来促使基金保值增值。

1.管理模式市场化、私营化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基金可采取集中管理模式,统筹账户结余的基金由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不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同时,还应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基金的统筹层次,由目前的市、县级统筹提升为省级统筹,最终实现全国统筹。

对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我国可采用相对集中管理模式。将个人账户基金的经营权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降低由政府直接投资运营所带来的效率损失,而行政管理权由政府集中行使,可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2.投资运营市场化、多元化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绩效与基金的资产配置密切相关。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抑制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多元化。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除股票和债券外,还可考虑以BOT的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或投资于开放式基金、信托产品、抵押贷款等。在投资比例上,社会统筹账户结余基金应全部投资于风险较小、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因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较高、风险承受能力强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考虑将一半左右的资金投入风险和收益较高的权益类资产。个人账户基金则应将小部分资金投入权益类资产,大部分资金投入固定收益类资产。

[摘要]本文认为在我国金融市场存在发育不良、结构不合理,资本市场制度缺陷、发展滞后,股票市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风险偏大,债券市场分割、品种单一、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在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风险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资本市场;多元化投资;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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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勇,张阳.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研究:实证及基于中国的具体分析[J].重庆社会科学,2004,(1).

篇7

在美、英等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养老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尤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股东积极行动(Activism)的兴起和蓬勃发展,使得养老基金成为金融学和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而在我国,养老基金于2003年开始投资股票市场,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养老基金投资偏好的研究尚处于起始阶段。因此,本文主要从养老基金投资的安全性、谨慎性、流动性和交易成本、公司业绩、投资风格以及公司治理六个角度,系统回顾和评述养老基金投资偏好的研究成果,加深对养老基金投资动机的认识,为进一步研究中国养老基金投资股票市场问题提供分析的基础。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安全性

1.总风险

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经理为了避免单个股票可能出现较大的损失,会选择投资总风险较低的股票。他们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避免个股出现较大的亏损影响到投资组合的整体业绩,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受到委托人或相关人员向法院其投资错误而要求赔偿(Badrinath,Gay和Kale,1989)。DelGuercio(1996)、Falkenstein(1996)[2]的经验证据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总风险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影响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的重要因素。根据现资理论,β系数越高的股票其期望收益率越高,由此可以推测,持股比例与β系数存在正相关的关系。Badrinath、Gay和Kale(1989)、Bathala,Ma和Rao(2005)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β系数高度正相关,说明机构投资者偏好投资于高β系数的公司股票。另一方面,Badrinath,Gay和Kale(1989)认为机构投资者持有较高β值的股票也会产生负面作用,即在存在法律成本的情况下,如果机构投资者不能战胜市场,他们要负担比业绩优于市场时更多的成本,使报酬面临较大的损失。因此,机构投资者也可能持有较低β值的股票。但是,他们的经验证据没有支持该假说。

3.财务杠杠

财务杠杠与总风险、市场风险之间都是正相关的关系。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股票的总风险是负相关的,但是与市场风险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正相关的,也可能是负相关的,因此其与财务杠杠之间的关系也是不确定的。如果持股比例与股票的市场风险之间的关系是负相关的,则其与财务杠杠之间也是呈负相关的关系。Badrinath,Kale和Ryan(1996)的实证结果表明,非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财务杠杠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4.公司规模

研究公司规模对养老基金持股比例影响的论文比较多,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和结论:Arbel,Carvell和Strebel(1983)解释了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偏好大公司股票的三个原因。第一,如果投资于小公司股票,其即使投资数额很少也易达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的5%公告要求。第二,小公司风险往往比较大。第三,机构投资者可能期望公司多支付股利,而小公司通常很少发放股利。Gompers和Metrick(2001)发现1980~1996年期间大机构投资者增加了对大公司股票的需求,减少了对小公司股票的需求。Hessel和Norman(1992)、Fama和French(1993)、Bennett,Sias和Starks(2003)的研究也认为机构投资者倾向于投资大公司的股票。Cummins,Percival,Westerfield和Ramage(1980)、Cummins和Westerfield(1981)也提供了类似的经验证据。

然而,Jensen,Johnson和Mercer(1997)、Bathala,Ma和Rao(2005)的研究结论却与上述结论相反。Jensen,Johnson和Mercer(1997)发现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实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期间,机构投资者显著地偏好持有小公司股票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这说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受国家宏观政策、科技发展等因素的影响。Bathala,Ma和Rao(2005)发现1994—1998年期间机构投资者转向偏好小公司股票,原因可能是在此期间股票市场比较稳定、安全性投资要求有所降低。

5.上市年龄

养老基金偏好持有上市时间较长的股票,因为股票的上市时间越长,就说明公司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这样的股票才是好的股票。Badrinath,Gay和Kale(1989)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公司上市年龄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Falkenstein(1996)、DelGuercio(1996)以及Bennett,Sias和Starks(2003)也均得到了与其相同的研究结论。

(二)谨慎性

按照普通法规定的“谨慎人”原则(PrudentManRule),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对其客户承担着重要的受托责任,因此其非常关注所投资股票的谨慎性和安全性。投资经理在决策时会从保护自身利益角度进行投资。尤其是在投资业绩黯淡时期,如果投资经理能够证明其投资是谨慎的,则他们的投资也会被委托人和其他相关人士认为是安全的,而不会被认为是错误的。因此,Badrinath,Gay和Kale(1989)提出了“安全保证说”(Safety-NetHypothesis),认为机构投资者在选择股票时除应考虑通常为人们所接受的因素,还须注重投资决策本身的正确性、决策是否被外界认为合理的、信息充分的,且当其经营管理行为受到诉讼时,能够保证他们已经尽到管理责任。机构投资者往往会选择外部专业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作为其投资谨慎性的参考依据。Badrinath,Gay和Kale(1989)选用标准普尔的外部评级作为衡量的指标。其实证结果支持他们提出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是股票谨慎性增函数”的假设。Gompers和Metrick(2001)的研究也验证了该假设。

Badrinath,Kale和Ryan(1996)则认为由于各机构投资者在投资目标、风险容忍度、监管约束和流动性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Badrinath,Gay和Kale(1989)的研究结果不一定准确地描述了保险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他们利用1986和1988两年的数据,将机构投资者分为保险公司和非保险公司。研究结果表明“安全保证说”不能解释保险公司持股比例的高低,但能够解释保险公司是否购买某股票,并且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比非保险公司更加谨慎。DelGuercio(1996)利用美国1968至1989年养老基金、共同基金、银行等机构投资者的统计数据,检验了谨慎性原则对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全部机构投资者构成的全样本的实证结果也支持Badrinath,Gay和Kale(1989)的研究结论。

Bathala,Ma和Rao(2005)使用Valuelane投资调查库的财务能力评级作为股票谨慎性的替代变量,研究发现,股票评级等级越高,机构投资者投资比例也越高。

1974年美国《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通过,其评估投资组合整体的谨慎性,不需要每一部分投资单独地都被认为是谨慎的。另外,ERISA要求除说明基金的参与权与赋予权外,亦对养老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报道与资讯披露作出明文规范,而投资计划中的基金用途与受托人责任亦明文规定其中。因此,一些学者从各个不同的视角,研究了ERISA对不同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尤其对养老基金的影响。

Cummins,Percival,Westerfield和Ramage(1980)调查了ERISA通过后对私人养老金计划投资行为的影响。作者问卷调查了87位投资经理和723位私人养老金计划经理。研究发现,养老金计划经理在ERISA通过后倾向采用书面的格式规范本身的投资方针,更加重视投资绩效评估,并会购买受托人责任保险。而且,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亦会减少。Cummins和Westerfield(1981)分析了ERISA对私人养老金计划投资组合分散程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ERISA实施后养老金计划投资组合的集中度降低了,养老基金经理采用更为分散的投资方式。相比之下,银行信托和共同基金投资的集中度却没有下降。

(三)流动性和交易成本

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往往比较大,因此其通常投资于市值大的股票。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金额远远大于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在其买卖股票时,会对公司股票价格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冲击。如果公司股票没有足够的流动性,其必然导致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很高。因此,机构投资者往往投资于那些具有高流动性、对交易成本影响较小的公司股票。

Badrinath,Gay和Kale(1989)研究发现股票的流动性与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有正相关的关系。Badrinath,Kale和Ryan(1996)采用与Badrinath,Gay和Kale(1989)相同的衡量流动性的指标——换手率,研究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股票流动性之间的关系。其分别用1986年和1988年的数据均得到了与Badrinath,Gay和Kale(1989)一致的结论。

Falkenstein(1996)分析1991、1992两年开放式与封闭式共同基金经理人持股的横截面数据,发现股票的流动性(用换手率指标衡量)、波动性、价格、上市年龄以及公司规模都对基金经理人持股行为有显著的影响,即多数的基金经理人偏好流动性强、风险与交易成本较低的股票。Gompers和Metrick(2001)采用公司规模、每股价格和股票换手率作为流动性的替代变量。实证结果显示,在1980年至1996年期间机构投资者偏爱规模大、流动性强的股票。DelGuercio(1996)和Bathala,Ma和Rao(2005)认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具有高流动性,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更偏好投资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从而验证流动性是机构投资者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Keim和Madhavan(1997)抽选了一些机构投资者,研究交易成本的大小及其决定因素。这些机构投资者掌握了纽约证券交易所1991—1993年间2l所机构的股票交易全部资料。他们采用Perold’s(1988)的方法计算交易成本,发现总交易成本是重要的经济因素,而且与交易难度(TradeDifficulty)和市场流动性有明显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制订和评估投资策略时,了解交易成本是相当重要的。Gompers和Metrick(1998)也论述了交易成本对机构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性。他们假设机构投资者选择投资项目时,着眼点是流动性和交易成本。该文利用公司规模、标准普尔指数成份股、股票价格及股票换手率作为流动性的指标,检验交易成本会是否影响机构投资者投资选择。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偏重流动性,并会选择投资于大公司;交易成本虽然是重要的决定因素,但不及流动性和公司规模重要。

(四)公司业绩

法院在判决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某项投资是否谨慎时,可能会参考公司以往的业绩状况。如果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公司过去的业绩良好,则法院往往会判决该项投资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反之,则投资损失容易被认为是机构投资者投资不慎所致的。因此,投资组合经理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以防受到诉讼时被法院判决为投资不谨慎,在选择投资组合时会选择以往业绩骄人的、公司管理水平优秀的公司为投资对象。

Badrinath,Gay和Kale(1989)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美国证券交易所截至1985年12月31日为止的上市公司名单中抽选了2250家作为调查对象,分析机构投资组合经理在履行运用客户资金的受托责任时所作出的投资行为。他们采用过去60个月的超额回报率作为业绩的替代变量,发现该指标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过去业绩较优秀的公司,机构投资者对其的持股比例亦较高。

Hendry,Woodward,Cook以及Gaved(1999)访问了68位英国基金经理、经纪业分析师、企业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总监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公司和投资者分别看重公司哪些业绩资料呢?”这四组人员回答的意见相当一致,均认为最重要的依次是:财务业绩、企业策略、管理质量及人力资源管理。

Chan,Chen和Lakonishok(2002)关注的是美国共同基金的投资风格,其也发现共同基金倾向于购买过去业绩较好的股票。他们分别用过去三年的收益和过去一年的收益进行了分析,均得到上述结论。

(五)投资风格

Nicholson(1960)和Basu(1977)最先研究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的特征。他们认为价值型股票具有低市盈率或市净率的特征,成长型股票具有高市盈率或市净率的特征,并且价值型股票优于成长型股票。Reinganum(1982)、Basu(1983)、Cook和Rozeff(1984)以及Tseng(1988)研究发现,控制了股票的其他特征例如规模、价格和股息收益率之后,市盈率效应一直稳定存在。

Fama和French(1992)提出与成长型股票相比,价值型股票的市净率和市盈率较低、股息收益率较高。如果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喜欢投资价值型股票,则其持股比例与市净率和市盈率是负相关的、而与股息收益率是正相关的。Bathala,Ma和Rao(2005)从ValueLine投资调查库收集1990~1998年的数据,研究发现持股比例与股票市盈率、市盈率的成长性以及股息收益率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与市净率、总资产收益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不能得出机构投资者偏好价值型还是成长型股票的结论。

Shefrin和Statman(1995)和Lakonishok,Shleifer和Vishny(1994)假设投资者的投资倾向与“规模效应”和“市净率效应”有关。DelGuercio(1996)研究发现银行经理在1968至1989期间,从选择标准普尔评级高的股票转向直接购买规模大、市净率高的股票。这验证了Lakonishok,Shleifer和Vishny(1994)、Shefrin和Statman(1995)提出的假说。

Black(1976)认为投资于没有股利的股票是不明智的做法。有些机构投资者禁止投资于不发放股利的股票。Badrinath,Gay和Kale(1989)以1985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上市的全部股票为研究样本,考察了股息收益率、换手率、公司规模、贝他系数等市场特征指标和公司特征指标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间的关系。但实证结果发现股息收益率与持股比例之间的系数是负数,而且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Badrinath,Kale和Ryan(1996)采用与Badrihath,Gay和Kale(1989)相同的特征指标,但不同之处,一是其选用1986和1988两年的数据,二是其将机构投资者分为保险公司和非保险公司两组。研究结果表明,非保险公司两年的数据都显著地得出股息收益率与其持股比例之间存在明显的负相关。这说明非保险公司青睐投资于成长型的股票。保险公司两年的数据也显示,股息收益率与其持股比例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但是没有通过统计检验。

Gompers和Metrick(2001)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对股票特征的需求及其对股价和收益的影响。他们发现机构投资者从1980年到1996年持有股票的数量几乎增加了一倍,然后分别从法律环境、流动性和交易成本、过去收益状况三个方面,进一步探究增加的原因。结果显示,在此期间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股息收益率、市净率都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因此,无法确切地说明总体上机构投资者在这17年偏好投资于成长型还是价值型股票。

(六)公司治理

Useem,Bowman,Myatt和Irvine(1993)以美国最大的40个养老基金、40个投资经理和20个慈善基金会为样本,调查了他们对公司董事会的构成和作用的偏好。研究发现,他们一致认为董事会的构成和作用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并且提出了影响董事会有效运作的诸多因素,例如董事的独立性、多元性、技能和经验以及是否喜欢提问和深入思考等。其中,40%的被调查者认为公司治理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独立的董事,20%的被调查者认为董事会的质量和多元性是其次重要的。有些投资经理喜欢董事具有法律或财务等方面的技能和经验,甚至是某领域的专家。另外,他们还认为公司内部管理者不应该参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命、薪酬制定和审计委员会;独立的董事不能是公司现在或以前的员工,也不能来自与公司有固定业务的其他公司的人员;董事会主席和CEO应该分开,董事会主席应由外部董事担任。

RussellReynoldsAssociates(1998)详细调查了1997年美国机构投资者关注的公司治理问题,得到了与Useem,Bowman,Myatt和Irvine(1993)相同的结论:“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关注董事会的构成和质量”。同时,也得到了其他的一些重要结论:(1)机构投资者认为缺乏足够的信息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有效评估,尤其是缺乏关于董事会成员的信息,例如背景、商业交易记录和对董事会的具体贡献等。(2)大多数机构投资者认为董事会应由外界中立、公正的权威人士进行评估。(3)机构投资者反对对CEQ薪酬设置最高限额。(4)机构投资者支持董事持股及将股票作为奖励计划。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养老基金投资偏好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学者重点关注证券投资基金的持股特征(杨德群、蔡明超和施东晖,2004;肖星和王琨,2005;高雷、何少华和殷树喜,2006)。

篇8

全球老年人口不断增加,中国的人口结构更是呈现迅速老化的现象,目前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面临诸多方面的挑战。随着人口结构高龄化程度的加剧,满足高龄者多元、多层次的需求成为当务之急。对于老年人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不仅软件的照护服务网络需要建构,亦须将对硬件设施的改善配套进行,方能确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居住质量,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增长速率。

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要点

(1)自立性。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应以提高老年人自立、自理能力,延长健康期,推迟护理期为目标;老年人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特点,其服务方式以便于老年人自己使用为原则;空间布局以有利于提高老年人自信心,增进老年人机体活动愿望和更长久保持独立生活的能力为原则。

(2)安全性。

老年人居住建筑以及老年人使用的社区公共建筑、配套商业、文化娱乐、医疗健康等设施的设计,应确保老年人使用安全,有条件的还应设置老年人专用空间、构造、设备和设施。

(3)健康性。老年人居住建筑在设计前应作居住实态调查,以便充分掌握老年人生理和心理变化的特点;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空间、结构、设备设施设计应能满足老年人生理、心理机能衰退的特点,保障其健康使用;老年人居住建筑、各功能空间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应注意细部,以老年人人体尺度为基础,考虑使用轮椅和护理的尺度。

(4)适用性。老年人居住建筑、各功能空间及设备设施的设计应避免造成其他人的使用不便。家庭供养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应考虑为子女和护理者提供方便;为年龄段明确的老年人设计时,应有相应的分级措施,以便为该年龄段老人提供更为适用的服务。

2老年卧室设计

(1)卧室。主卧室应有厕所及浴室,并考虑看护空间。门厅、盥洗室、脱衣、浴室、厕所应与主卧室设在同一楼层。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卧室使用而积不宜小于10平方米,以15平方米较为适宜。矩形居室的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0m。老人院、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等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过三人,每人使用而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60m。

(2)床具设计。床的尺寸非常重要,要有合适的高度和宽度,以及软硬度过低的床铺不便于起身;过软的被褥,使身体的支点增多,肌肉处于紧张状态,老年人便得不到充分的休息;适当加宽的床,使老人翻身更加省力。建议采用100cm×205cm以上宽度的床具。老年人的坐具和卧具都不能设计得过低,因为那样会增加他们改变的负担。所以,老年人的坐卧具往往都比普通的更高。且在床具侧边或墙而上应安置便于老年人起身的扶手。老年人的床具高度最好可以进行方便的调节,以适应不同季节寝具厚度不同和年龄增长或意外疾病的需要。

(3)主要家具设计。储藏空间:有条件的宜设立单独的储藏间或更衣室,注意无障碍设计考虑面宽和高度;单独制作的衣柜,要考虑到老年人的人体工程学特点,过高或过低的储物空间划分均不可取;床头柜:上配设台灯,并宜结合室内灯光控制开关设置;柜子顶面应设有表而圆滑的凹槽,用以辅助固定水杯、笔、眼睛等,防止不慎跌落;电视、小型音响:结合卧室大小,可以考虑配合以电视柜,否则可悬挂或结合矮柜、书桌布置,注意不要安放的过高。选取的设备要简便,易于老年人学习掌握;书桌:其下要留有可供轮椅回转的空位,注意桌面高度应比正常书桌低8cm左右,且应可以调整高度。

(4)门窗设计要求。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0m。老年人住宅户门和内门、通行净宽不得小于0.80m。起居室、卧室、疗养室、病房等门扇应采用可观察的门。窗扇宜镶用无色透明玻璃。开启窗口应设防蚊蝇纱窗。老年人居住空间的门必须保证易开易关,并便于使用轮椅或其他助行器械的老年人通过。房门不宜采用全玻璃门,以免老年人使用器械行走时碰坏玻璃。门的把手应选用旋转臂较长的把手,不宜采用球形把手,拉手高度宜在900~1000mm之间。根据老年人的身高,推算出其居室窗台高度最好在750mm左右,老人可以坐在窗前看到室外情况。(5)卫生间。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其面积不宜小于5.00平方米。老人院、托老所应分别设公用卫生间、公用浴室和公用洗衣间。托老所各有全托时,全托者卧室宜设紧邻的卫生间。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独用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淋浴器。坐便器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及淋浴座椅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一端应设不小于0.30m宽度坐台。卫生间内与坐便器相邻墙面应设水平高0.70m的“L”形安全扶手或“11”形落地式安全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水平高度0.60m的“L”形安全扶手,水盆一侧贴墙设安全扶手。卫生间宜选用白色卫生洁具,平底防滑式浅浴盆。冷、热水混合式龙头宜选用杠杆式或掀压式开关。卫生间、厕位间宜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一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

3结语

我国已成为老年大国,老年住宅的安全性、舒适性、方便性比健康者要求更高,保证老年人的自理和安全都是最基本的前提追求,我们应以人为本,为老年人设计出安全舒适的卧室环境。

参考文献

篇9

引言

国际社会对劳工标准的关注由来已久,自1815年维也纳会议[1]首次提出通过国际合作来提高劳工标准至今,有关劳工标准的国际讨论与实践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尽管如此,在这一问题上各国仍然存在着较大分歧。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有关劳工标准问题的探讨已演变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劳工标准与贸易之间关联问题的激烈争论。由于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均涉及一国经济的发展,在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一国经济政策同时又受多边贸易规则约束,因此一部分发达国家主张,为提高发展中国家国内劳工标准,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应当将国际劳工标准纳入到WTO框架。围绕着这一论题,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展开了激烈的对抗。发达国家以“社会倾销”以及“人权保障”为理论基点主张在WTO框架下建立劳工标准与贸易之间的关联;发展中国家则主张贸易与劳工标准不存在实质性的联系,在WTO框架建立这一联系只是发达国家实现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而已。基于这一互不相容的主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对立正愈演愈烈。

一、不只是“南北对抗”

发展中国家之所以拒绝发达国家提出的将劳工标准纳入WTO框架的主张是因为发展中国家担心一旦提高国内的劳工标准,国内企业将承担不了因此增加的生产成本,发展中国家也将因此失去其在部分产品上的竞争优势,进而减少本国出口贸易影响经济发展。而发达国家之所以提出“社会倾销”并试图在WTO框架下解决劳工标准问题首先是基于国内产业受发展中国家低廉产品冲击的经济考虑,其次才基于一系列人道主义及人权保护理念的促使。正是在这种争论中,发展中国家被发达国家看成是一个无情的剥削者,不顾其国民的贫困与权利的缺失而一味追求“国家利益”;而发达国家则被发展中国家视作名为倡导劳工权利实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伪善者”。

很难说上述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但确实是不全面的,这种以偏概全的方式来处理个人问题尚且不可,更不用说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分歧了。笔者认为,针对当前发展中国家国内劳工权益保障不利的现状,国际社会若真正想找到一个能使各方接受又确实能使现状改善的办法,前提是各国以一个客观的立场来重新审视这一问题,而不是简单将其视为另一版本的“南北对抗”。

(一)利益模式的多样化——劳工标准的经济学之维

1.经济学理论模式一

传统经济学的“生产要素禀赋理论”为反对国际劳工标准一体化提供了最有利的理论依据。该理论运用各国生产要素丰裕程度的差异来解释国际分工的原因与结构,认为各种产品的生产是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而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这种生产要素在各国的丰裕程度是不同的,有的国家劳动力丰富,有的国家则是资本雄厚,因此市场竞争机制就会导致国际分工的出现,资本雄厚的国家生产资本密集型产品,而劳动力丰富的国家则倾向于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运用这一理论,经济学家引入了两个概念:“绝对优势”与“比较优势”。所谓绝对优势是指一国生产特定产品所需投入量相对其他国家而言较少,而比较优势是指一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相对其他国家而言较少[2]。

国际贸易理论主张消费者以最低价格获得商品和服务,同时实现生产资料的最佳配置,因此依据上述“生产要素禀赋论”,贸易理论就要求各国从事生产他们各自具有绝对优势或者比较优势的产品。因为只有通过各国专业化的生产,各国消费者的福利与生产者的利润才能同时实现最大化。

基于以上原理,贸易与劳工标准关联的反对者就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低廉劳动力本身就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竞争中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只有保持这一优势才能保证资源的全球配置的最优化,让发展中国家生产那些他们最具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如果强制的人为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就会使这些国家丧失他们仅有的比较优势,结果不但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将劳工标准纳入WTO框架不仅不能促进贸易自由化发展,而且会成为发达国家滥用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手段并阻碍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

然而,应当明确任何经济学原理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前提之上的,上述原理也不例外。

首先,这一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劳动力处于自由流状态以及充分的弹性供需假设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如果资源的重新配置导致特定产品的生产由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时,传统理论就认为在发达国家那些因此而失业的工人(或农民)将很容易另谋职业。因为劳动力处于完全自由流动状态并且不存在任何交易成本,失业的人群将在其本国具有相对或绝对优势的产业找到工作。事实上,这些假设不能被视为当然前提,那么同样的问题也就会变得异常复杂了。

其次,上述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这一认识是建立在发展中国家工人工资低从而劳动力成本也低这一逻辑之上的。但事实上,工资低并不必然意味着劳动力成本低,因为发展中国家低工资的劳动力的生产能力也普遍较低。所以提高工资及劳工标准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提高。

再次,具体到企业,认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会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的观点也存在前提假设,这就是企业的生产已处于“生产可能性边界”,即企业在其所拥有的资源给定的条件下,对资源已经进行了最为有效的利用[3]。因此如果在这一前提下给企业附加额外费用,导致企业要么生产出高于市场价格的产品,要么就取得低于市场水平的利润,无论何种选择对企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然而,如果“生产可能性边界”不再成为前提,那么企业就完全有可能在提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通过对劳动力、资本以及管理等生产过程的重新安排,就完全有可能生产出具有同等竞争力的产品[4]。

可见,传统的贸易理论为反对劳工标准一体化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但是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所有经济学原理为了简化其研究对象都有其假设的理论前提,所以一旦其前提发生变化,理论也就有其局限性了。

2.经济学模式二

支持提高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的主张由来已久,这一观点之所以长久不衰,部分是因为其同样有经济学理论作为支撑。

首先,支持提高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的观点认为,劳工标准的提高将有助于增进一国国民的整体福利。随着劳工标准的提高,国民收入也会提高,这将有效扩大国内总需求,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一理论均主张一个国家不可能在保持其国民贫困的前提下而使国家变得富有[5]。

其次,发达国家提出的“社会倾销”理论认为,一个高工资的工业化国家进口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之所以低廉是因为出口国没有提供合理的工资、利益及对工人其他方面的应有保护。通过利用低廉和缺乏保护的劳工,出口国能够以远低于一般市场的价格在发达国家销售产品,这事实上就将社会问题倾销到了进口国家,结果就会使后者国内工人大量失业,影响国内产业发展,因此这些发达国家强烈支持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然而这一理论事实上承认了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也就将模型一所述的原理的前提假设作为了它的前提假设。所以,“社会倾销”理论也没有考虑到发展中国家低廉劳工的生产能力与发达国家的高价劳动力之间的生产能力的差异。

再次,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工标准不但不会使其失去竞争优势,而且有利于其国内企业的长远发展。这一理论认为,人力资源是一切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在经济增长中人力资本的作用大于物质资本的作用,因此通过对人力资源进行投资,劳工的生产能力将随之提高。此外,人力资本的核心是提高人口质量,而教育投资是人力投资的主要手段,因此不能把人力资本的再生产仅仅视为是一种消费,而应视为一种投资,这种投资的经济效益将远大于物质投资的经济效益。所以该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提高企劳工标准就能随之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和素质,进而提高劳工的生产能力[6]。另外,对企业而言,雇用高素质的劳工不但能提高其生产能力,而且还能减少对员工的监督管理费用。3.评述

以上几种经济学模型表明,无论是支持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抑或反对之,上方均有其合理的一面。正如这些经济学原理并不互相排斥一样,支持与反对提高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的两方观点也并非像其表面所显现的那样势不两立。提高劳工标准的支持者更多地是从一国或企业长久财富的最大化以及社会成本最小化角度来看待问题,而反对者则侧重于短期的经济效益以及消费者福利最大化角度来论证问题。

(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谁是真正的支持者与反对者

正如上述经济学理论所主张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多样化一样,在提高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以及劳工标准是否应纳入WTO框架的问题上,所涉及的利益主体也是多元化的,而非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这一对立的二元主体。因此,发掘问题背后所隐藏的真正利益主体将使这一复杂的国际争论更显明朗化。

1.谁是真正的支持者

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劳工标准在短期内必然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增加,从而增加发展中国家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企业成本的增加必然会转嫁给产品的使用者或消费者,因此对于出口型企业其必将那些增加的成本转嫁给国外产品的使用者。而就目前国际贸易发展现状来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额远大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额[7]。可想而知,发展中国家企业出口产品的使用者大部分都在发达国家内,因此发展中国家国内劳工标准的提高将不利于其国内企业在国外市场上同那些已经承担很高劳工标准的发达国家内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从这一点看来,那些在本国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低廉产品展开激烈竞争的发达国家国内企业将是提高发展中国家国内劳工标准的最忠实的支持者,然而得出这样的结论还为时过早。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内部有两类企业并不支持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第一类企业是那些为了利用发展中国家国内低廉劳动力并已经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企业[8]。这些企业显然不会愿意看到其投资的初衷逐渐消失,这类企业就是通常所说的跨国公司。第二类企业是那些虽然还未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但有意愿在不久的将来到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企业,这类企业同样不愿意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被提高。这样除去上述两类企业,真正要求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工标准的企业就只剩下那些没有能力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发达国家国内的中小型企业了。

除了企业之外,在发达国家还有一股强有力的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工标准的力量,那就是发达国家国内的工会组织以及其所代表的广大的发达国家的工人。

此外,发达国家的农民是一类不容忽视的利益主体。发达国家的农民与上述企业主体不同,其对发展中国家劳工问题的态度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依上述分析,发达国家的农民可归为不能利用发展中国家低廉劳动力的“中小企业实体”,而且他们也必须遵守国内的劳工标准。因此,发达国家的农民是天然的提高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的拥护者。但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的农民由于国内的农业保护政策,已经不受发展中国家廉价农产品的威胁。而且发达国家的农民能获得国家的巨额补贴,其中包括那些在农业贸易之外被视为非法的出口补贴[9]。由于发达国家的农民已不需要同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进行竞争,他们选择的立场是保持现状。因此如果发达国家所要求提高的不是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的话,发达国家的农民尽可退出这一争论。然而问题是当前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反对发达国家在农业政策上的贸易保护主义,那些发达国家给与本国农业的高额补贴以及农产品的高关税不仅使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无法进入发达国家国内市场,而且是本国农业生产过剩,将大量多余农产品投向发展中国家市场。有研究表明,发达国家每年给与农业的补贴达3000亿美元,加之其他保护政策,每年将给发展中国家带来240亿美元的损失[10]。基于此种情况,发展中国家在巴西等国的倡导下正逐渐达成共识,并已在WTO坎昆部长级会议上明确表明,有关WTO框架下的任何改革与谈判必须以发达国家改变其农业政策为前提,包括是否将劳工标准纳入WTO的议题。而发达国家的农民将坚决反对以改变本国农业政策为前提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以及在WTO框架内建立贸易与劳工标准的联系。而鉴于发达国家农民对其本国政治决策中的影响力[11],发达国家的农民无疑成为了主导这一争论进展的重要力量。

2.谁是真正的反对者

发展中国家国内企业主很显然是提高本国劳工标准的最主要反对者,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市场并不成熟,竞争机制不完善,垄断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常常有一部分企业利用不发达的市场机制来获取垄断利益。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民主机制不甚发达,那些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商人常常又是活跃的政治家,更有甚者通过金钱来保持自己的政治家集团,从而促使政府做出对其有利的决策,这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一味拒绝提高本国劳工标准的重要原因。

篇10

所谓“老年用品”,顾名思义就是适合于老年人使用的产品。国内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1.5亿,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2%。人口老龄化为我国老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外在的基础条件。我国老年人的需求市场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及适合的发展,我国正在从小康向中等发达转变,家庭结构功能的变化要求社会必须建立和健全适应老年人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的产业群和产业链。

中国的老年人群,在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健康状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正是这些差异客观上造成了老年产品市场所具有的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坚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老年用品产业的发展必将成为一个值得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的问题。

2.老年人群基本状况及分类

2.1老年人群的分类与现状

按照老年人的年龄结构和身体健康状况,将老年人群体大致划分为三类:低龄老年人,即60岁左右,身体基本健康;体弱多病、残障老年人;高龄

老年人,即80岁以上,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或不能自理。

在上述的三类老年人群体中,残障老年人这一较特殊的群体特别值得我们关注。据中国残障联盟公布的一项统计数字显示,目前中国有六千多万残障人士,60岁以上的残障老年人有23,832,000人,占残障人总数的39.72%,我国残障老年人的比例是明显偏高的。

2.2不同老年人群的基本需求特征

由于老年人群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必须针对不同的老年群体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按照老年人的年龄结构和身体健康状况,将不同阶段的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划分为以下三类:

1)60岁-69岁的低龄老年人。这些老年人由于身体基本健康,大多数依然与社会联系紧密,非常注重自身形象。除必要的实物性消费外,在文化、娱乐、教育、体育以及外出、旅游、观光等各方面活动的欲望都比较强烈。

2)70岁-79岁的中龄老年人。这些老年人依然需要一定的物质消费和社交活动,但逐渐呈现出对医疗、护理、药品、保健品以及相应服务性消费的需求明显上升。

3)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这些老年人中,大部分由于年纪大了或是有疾病,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或不能自理。要为其提供护理服务,特别护理设施、特殊商品和服务。

3.国内外老年产品发展现状

3.1我国老年产业发展现状

老年产业包括传统老年产业和现代老年产业这两个方面。传统老年产业涉及有如服装、食品、特殊商品、交通、保健、老年福利设施等行业;现代老年产业包括如娱乐、旅游、住宅、社区服务业、老年教育等行业。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老年用品和相关的服务市场的现状还远远不能满足当代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产业和产品供应与老年消费者衔接明显不足,形式单一、科技含量低是共同的缺点,老年人的吃、穿、用等商品的开发和生产长期被忽视。导致以上种种现状的缘由可归结为对我国老年产业的认识不足、政策不到位、规模不大和缺少产业标准。

3.2国外老年产业的发展情况

纵观世界,许多国家对老年人的生活健康问题都十分关注。这几年出现了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手机,适用于老年人的药品,功能齐全的轮椅、按摩床,专为老年痴呆症患者设计的游戏机,老年人家居安全防盗系统,具有保健按摩功能的座椅式马桶,老年人助听器以及可以调节高度的汽车座椅等等。在发达国家,老年人用品市场早就成为未来十大市场之一,相比之下,我国的老年用品市场明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3中国老年人急需的十大类产品

老年人群的消费总体变化趋势还是与年龄增长有着必然联系的,了解老年人群基本特征状况,为我们能够正确把握老年需求和开发老年用品产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调查表明,中国老年人目前急需以下十大类产品:1)卫生健康服务业;2)家政服务业;3)日常生活用品业;4)保险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旅游和娱乐业;8)教育产业;9)咨询服务业;10)其它特殊产业。看到了老年人的巨大需求,亟待开发,设计者们应该把握老年人的消费心理和需求趋势,创造出更具市场价值、更适合于老年人使用的产品。

4.工业设计指导下老年产品的设计原则

4.1工业设计理念的指导意义

开发老年产品必须充分重视工业设计的指导意义,在工业设计理念化为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可以遵循这样的原则,就是“产品的设计要人性化”,“产品的设计有全局观”和“产品的设计须可持续”——始终贯穿“以人为本”的工业设计原则。

4.2老年产品设计开发的基本原则

在工业设计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对老年产品中现有的、不够理想的和极具潜力的、有待开发的产品进行研究分析,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产品功能开拓

目前,国家标准列出的残疾人和老年人辅助器具类产品有700多个品种,但实际生产开发的还不足300种。要真正走到老年人群中去,了解老年人的需要,关注他们的生活质量,从材料的选用、外形的设计、多功能及舒适性等方面进行多种不同的改进尝试和特殊设计,为老年人开发出适应面广、舒适且个性化程度高的用品。

2)造型颜色时代感

设计老年产品在造型上要根据老年人群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地域环境、不同的气候条件、不同的民俗习惯等差异性,做出相应调节。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接受观念和接受能力。色彩上不可过于对比刺激,但是要一改以往大多数老年产品颜色黯淡,色彩单一的缺点,增加产品的个性化和时代感元素的应用。

3)材料结构技术

老年人的产品无论设计得如何“好”,真正涉及到老年人利益的是这个产品所承诺的各种功能的最终实现和安全可靠,不能让老年人在实际使用时才发现毛病,更不要将一些过于复杂的结构和功能强加于老年产品。设计者和生产者不能通过改进技术,加大产品科技含量的话,再好的造型色彩设计也不能赢得老年人的青睐。

4)包装营销

老年产品的开发设计中,包装和营销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大多数老年产品本身就忽视与最终使用者的信息交互,忽略了产品的包装,广告宣传、销售策略。因此,只有以优秀的创意,先进的技术,再融合各种文化、人文、审美心理学、消费心理学等因素和要求完成一整套产品设计,以满足老年人的不断提高的对生活质量的消费需求。

5)行业规范和标准

随着我国的老年产业的发展和完善,必须制定一系列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才能设计出更加适合于老年群体使用的合格产品。具体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应涉及到:a)老年产品大类的定义和小类的划分。b)产品外形尺寸、功能、价格、规模、系列等标准。c)特殊老年产品的强制标准。d)老年产品应与公共设施、道路建筑规划统一。

4.3充分考虑人机工程学在老年产品开发设计中的运用

评价一件老年产品在人机工程学方面是否符合规范,可根据以下的标准:

a)产品与老年人人体尺寸、形体及用力是否配合;

b)产品是否便于老年人使用;

c)是否防止操作时产生意外伤害,错用时发生危险;

d)各操作单元是否实用;各组件在安置上能否准确无误、易于辨识;

e)产品是否便于清洗、保养及修理。

老年产品的开发除了包括一般的大众消费品之外,还须为特殊的老年人群专门设计,综合考虑人机工学。收集分析老年人的基本人体尺寸、健康状况、人格特征、消费心理、使用特点、生活偏好、活动时间分配、家庭空间运用等,并建立起相应的资料库。

4.4无障碍环境与通用设计

人步入老年再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和心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无论是肢体还是感官、智力、接受能力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衰退、下降、迟钝。老年人对公共场所和住宅中的部分设施,逐渐感到有不同程度的障碍,应该尽量实现无障碍。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大致有六个方面:

1)在一切公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其坡度应不大于1/12;

2)在盲人经常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利于辩向的音响设施;

3)门的净空廊宽度要在0.8米以上,采用旋转门的需另设残疾人入口;

4)所有建筑物走廊的净空宽度应在1.3米以上;

5)公厕应设有带扶手的座式便器,门隔断应做成外开式或推拉式,以保证内部空间便于轮椅进入;

6)电梯的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

出于这种考虑,“通用设计”的理念也在迅速渗透。所谓“通用设计”就是从设计和规划阶段就使得产品和建筑物具有普适性,不论是否残疾或年龄大小,任何人都能方便地使用。今后,相信该理念会成为城市建设和产品制造中必不可少的条件。

5.结论

通过对国内老年产业的宏观分析和现有老年产品的调研,探究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研究老年产品的改进和开发提供更多的依据,为老年人群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借鉴国外老年产业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适合我国老年产品的开发设计原则。综合运用工业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知识,充分考虑人机交互,符合审美要求,形成完善的老年产业链和相应的设计规范和标准体系。

参考文献

[1].王传馥,人口老龄化挑战全球,上海老龄科学,2004年第3期(总43期)

[2].周美玉,工业设计应用人类工程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

[3].丁玉兰,人机工程学(第三版),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1

[4].高楠,工业设计创新的方法与案例,化学工业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2006.1

[5].谭淑敏,产品设计中的空间因素,《包装与设计》杂志,1999(5)

StudyofOld-ageProductDesignundertheDirectionofIndustrialDesign

YaoJingjing,YuShiming

ShanghaiUniversity,SchoolofMechatronicsEngineeringandAutomation,

篇11

2.企业领导法制意识淡漠,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一些年青人多、退休职工少、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认为按时、足额征缴养老保险基金会吃亏,不愿意缴纳;一些经济效益不好,资金周转很吃力的企业则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实在拖不过了再想权宜之计。还有一些企业宣传不够,很多员工对相关政策不了解,缺乏保护自己权益的主动性,从而使一些别有用心的领导钻了空子。东北某大型国有冶金企业职工就是由于没有了解政府对自己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受企业个别领导的蒙蔽,导致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没有按时拿到政府给的补贴,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

3.一些企业的经济效益的确很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关资料表明,拖欠社保基金大户主要还是长期以来产品无销路,成本居高不下、退休人员多的“老、差、关、停”的困难企业,他们连给在岗职工发放基本工资都捉襟见肘,很难有资金弥补自己在社保基金上的空缺。

4.社保基金管理与地方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不够,导致基金不能及时保值增值。一些地方的社保管理部门开拓意识不足,没有经常性地与财政、银行、证券等相关单位联系、协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及时通过财政专户将社保基金购买国债抑或是转入定期存款,结果使利息收入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保基金减值;一些银行与金融单位出于自身利益,拖延时间,不按规定办理优惠利息,不及时将已经到期的基金转入定期存款,想方设法“挖墙脚”,也是导致社保基金缩水的一个因素。以上种种原因说明,一代人的退休费用由下一代人承担存在着许多隐患,如果遭遇经济严重衰退等不利因素,就会使在职的劳动者不堪重负,难以承受这一重任。这种模式长期下去,自然会导致我国经济面临严重的挑战。

二、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关系着社会的稳定、承担着太多的社会关注,是企业离退休员工的“保命钱”,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大意,必须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对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因此,作为企业养老基金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1.企业领导要切实提高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的认识,将按时、足额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摆在企业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只有认真做好关乎全体员工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好员工的后顾之忧,才能做好这一关乎国计民生、惠及子孙的大事。同时,要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基本生活”两个确保“时刻挂在心上,作为检验一届领导是否做好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给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的考核指标。企业领导要针对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制度与征缴办法,加强管理与调控,接好地气,落到实处,不得有半点疏忽。

2.呼吁人大与相关部门尽快制定与出台社会保险立法,从而能够社保基金管理部门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可循。15年前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在改革开放时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将我国养老保险事业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执行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在立法与执法层面还有许多诟病,只有通过加大立法力度,尽快出台社保法,才能使基金管理步入依法收缴、支付、管理、监督的运行轨道。

3.社保基金管理部门与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清缴力度和稽查力度。深刻认识社保基金对于巩固与加强、发展社会统筹工作,切实保障退休职工的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实现”中国梦“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厂矿企业,对每一家企业开展认真的调查研究,核实每一家企业工资总额与退休费用,切实防止漏缴与冒领。对欠缴企业,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采取全部缓缴抑或是部分缓缴的方法,等待企业经济效益有所好转时,再予以补缴;对一些本来有能力缴费但是故意拖欠、甚至拒缴的企业,则要采取警告与处罚的行政措施,让其认识到拒缴将会付出很大的成本,从而不再重犯类似的错误。

篇12

养老机构中,分级护理由医生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和需求,结合其家属及养老机构行政人员的意见后制定,以医嘱的形式下达,由护工提供护理服务。因此,此护理分级方法受到医生主观因素和外界客观因素的双重影响。为了解其是否与“以人为本”的护理服务相适应,并探讨较为准确的护理分级评定方法,笔者于2005年5月对广州市2所养老机构护理分级方法和内容进行了调查,同时采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Barthel指数)评定方法对老年人进行了评估和量化分析。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广州市2所养老机构中的等级护理老年人153例(排除年龄<60岁、语言交流障碍、神志不清及特护老年人),其中男51例、女102例,年龄60~102岁,平均80·2岁。

1.2方法

1.2.1护理分级根据文献[1-2]将老年人护理分为3个等级:①一般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尚好,个人日常生活能自理者,提供一般照顾护理服务,定为自理。②半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功能减退,活动受限,个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丧失者,提供半照顾护理服务,定为介助。③全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功能活动障碍或减退,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专人照顾护理者,提供全照顾护理服务,定为介护。

1.2.2护理级别的评定方法2所养老机构现行分级护理资料从其主管业务的行政人员处取得,由笔者和4位经培训的大三护理本科学生对选取对象的当日医嘱的照护级别(自理、介助及介护)进行登记(医嘱护理分级)。然后,根据《广州市托老服务工作守则》[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的护理分级依据[2],评估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护理级别,即自理、介助、介护(标准护理分级)。再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3],对老年人进行分级,Barthel指数计分≤40分为介护,41~60分为介助,>60分为自理。

1.3统计学方法所得数据输入计算机,逻辑检错后采用SPSS11.5软件包进行χ2检验。

2结果

3种护理分级方法评估结果,见表1。

表1示,医嘱分级与标准分级、Barthel指数分级比较,χ2=10·95、20·43,均P<0·01,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后两者比较,χ2=1·97,P>0·05,差异无显著性意义。

3讨论

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4]。养老机构中护理分级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级护理级别的依据和护理要求,对养老机构中护理工作以及管理起着规范性的作用。因此,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是规范指导护工的护理工作和提高护理服务满意度的有力保证。

本研究结果显示,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及标准护理分级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均P<0·01),而Barthel指数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可见,医嘱分级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其主要原因可能与在养老机构中护理等级划分由医生、行政人员及老年人家属共同参与有关。调查中发现,医生的人员配备远低于实际需求,从而导致老年人的病情变化难以得到及时的监测与治疗,老年人的护理等级也就很难根据其实际需求来调整;由于不同的护理等级的收费也有所不同及家属的参与,使得老年人可以享受何种护理等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经济状况及其家属的意愿。除此以外,负责执行护理工作的护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当护理级别与老年人自理能力有差异时,只能简单机械的执行,使得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老年人不能得到最恰当的照顾。

以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需求为依据的标准护理分级,虽能体现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护理,为老年人提供满意的服务,但我国养老机构划分老年人护理等级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2001年才出台,且全国各地大都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各自制定护理等级及护理内容,至今许多养老机构中护理等级的划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Barthel指数分级法是被国际上公认的ADL评定方法之一,它评定简单、可信度及灵敏度高,是临床应用最广、研究最多的ADL评定方法之一[5]。临床上对于护理分级差异性分析,大都采用了中文版Bar-thel指数分级法[4-6],它不仅可以用来评定治疗前后的功能状况,而且可以预测治疗结果及预后,体现需要护理程度。本组老年人采用Barthel指数计分法对其生活自理能力缺陷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分级,其结果与标准护理分级评估结果一致,而其评定更简单。因此,Barthel指数适用于我国的老年人,可用于评定其功能的高低。

综上所述,不同护理分级方法之间存在差异,尤其是医嘱分级较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差较远,因而建议将Barthel指数分级作为现行标准护理分级的补充内容,以完善现行标准护理分级制度,同时应借鉴发达国家“以人为本”的理念、人性化管理和人性化护理的经验[7],针对老年人的个性差异和不同需求,提供合适的护理设施和护理方式,以充分体现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参考文献:

[1]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托老机构照顾护理分级标准及护理内容[S].粤发[2000]2号,2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S].民发[2001]24号,2001.

[3]南登昆.康复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43-44.

[4]王淑琴,刘雁梅,汤红梅,等.军队医院病人分级护理差异性分析[J].护理研究,2005,19(6):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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