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规学习体会范文

时间:2022-01-31 20: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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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规学习体会

篇1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25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已不能满足当前形势的实际需要。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为建构合理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是解决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根本途径,并对大学生医疗保险模式的建立提出了个人见解,相信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现状

1、大学生医疗保障实施的依据

我国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大多沿袭上世纪50年代国家制定的公费医疗制度。多年来,相关政府职能机构对此几乎没有进行过系统地调研及深层次地改革,高校也基本上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自行制定补充细则或细化方案来组织实施和管理。

2、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经费来源

公费医疗制度下,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公费医疗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在不同地区按生均标准下拨公费医疗费用,大多数高校将此经费统筹,由国家拨一部分,学校投入一部分,个人负担一部分,建立高校公费医疗基金。少数高校通过其他形式增加费用建立类似的医疗基金。

3、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管理部门

一般情况下,高校都是明确由学校医疗医务部门(如卫生室、卫生院、卫生所或附属医院等)中设立大学生医疗保健保障岗位,由医务人员兼职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4、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实施程序

(1)每年,国家按标准拨付给高校公费医疗经费,学校在财务上建立统筹基金;

(2)一年内,学生一旦得病,若能在学校医疗机构治愈的,就按正常的手续接受治疗;

(3)若学生患重大疾病必须要到校外医疗单位接受治疗的,就要由管理部门出具相应的转(出)院证明;

(4)关于费用报销的问题,一般在学校医疗机构治疗的,学生的医疗费用较低(一般仅承担挂号费,医药费全免);转(出)院的,则按一定的比例或协议来予以报销,在这种情况下学生承担的费用较重,学校和学生往往在费用报销的环节上容易有很大的意见分歧。

二、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存在的根本问题

1、对于国家而言,国家缺乏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应急反应能力

由于已经将大学生的公费医疗费用下拨,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国家一般都是以宏观协调和管理为主,具体的介入很少。所以一旦出现重大的问题,国家一般是依靠高校来解决问题,应急反应能力就显得不足。

2、对于高校,出现的高额的医疗费使得学校不堪重负

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沉重的医疗费用突出,已经令学校不堪重负。为了弥补旧制度下的公费医疗的不足,许多高校动了很多脑筋,想了很多办法,出台了形式不一、标准不同的新的学生公费医疗方案,比如“国家拿一点,学校负担一点,个人承担一点”方式,但此方式类似于“慈善机构”,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暂且不说,对于大学生的实际医疗需求也仅仅是维持低水平的医疗服务。

3、对于学生和家长,“病不起”、“看不起”已成为大学生的精神负担与生活压力

患病给学生及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往往会造成一个家庭的经济崩溃。目前,在校大学生一旦患重病,看病费用的解决途径一是靠家庭筹措;二是靠学校医疗报销,在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前,公费医疗的那几百元显得苍白无力;三是靠社会捐助,但这种捐助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往往是杯水车薪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4、对于社会,由于高等教育是一个潜力无限的巨大的市场,很多企业都想介入高校从事有一定收益的教育产业,但高校自成系统的特殊性,让社会除了捐钱捐物外,一般是很难进入高校医疗保障系统,对于出现的问题往往都表现为爱末能助。

三、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设想

笔者通过多年学生工作的实际经验,认为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以切实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中出现的问题:

1、要建立和明确“医疗费用必须由学生个人承担”的思想

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上学费用已全部纳入个人教育成本的范畴,属于该成本中的医疗费用也必须由学生个体来承担,国家、社会或高校只是起着协调的作用,这点是全社会都应明确的,大学生本人也必须明确。

2、大学生医疗保障应充分纳入社会统筹的范围。

近几年来,高校已经逐步想社会开放,以往与社会完全隔离的“”这种方式必须考虑到政府的成本,完全由政府承担学生医疗风险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3、建立全社会的大学生医疗救助应急机制。

一方面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贫困学生和当地低收入居民一道纳入社会医疗救助的范畴;另一方面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让学生在需要时得到一定社会援助。

4、在高校中引入大学生商业性医疗保险。

四、近几年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商业性经营的实践

(一)实践的基本情况

将商业性保险引入校园,可以说是大学生医疗保险商业性经营的萌芽,实施的较为成功的高校主要集中在北京、江苏、广东和上海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高校中。一般高校的做法是:

1、学生自愿投保(少部分高校是采用半强制的方式),保费由学校和个人平摊(高校主要投入公费医疗费用,而学生投保低于上述费用);

2、学生和保险公司由学校牵头,签定统一的保险合同,学校的学生教育管理职能部门承担校内管理工作,保险公司委派专人负责公司的理赔等管理工作;

3、在保险期限内,学生若出现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支出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在保险金额范围全额赔付。

(二)存在的问题

当然全国高校中,率先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尝试的,也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

1、市场需求量大,而保险公司对险种的开发却十分乏力。

大学生医疗保险供给主要是通过医疗服务的形式实现的,因此,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对医疗保险供给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医疗单位对医疗保险的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应适当而有效,即医务人员对病人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疗效明显,就可以节省和降低医疗保险金的开支,从而相应地扩大医疗保险的供给。而目前在我国的医疗市场上,因为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医风等人为因素,造成医疗费用开支失控,以致形成了大学生医疗保险需求大而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医疗险种的局面。同时,保险公司更多的希望是“一校一制”,不愿意在一个学校中实行多品种的医疗保险种类,客观上也制约了市场的开发和学生投保的积极性。

2、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开支,保险公司开办医疗保险通常采取定点医疗方式,即被保险人生病后,只能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而保险公司或是在医院设监督小组,或是与医院签订合同,核查各项医疗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定点医疗的做法,使医院可以随意控制医疗标准,致使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可能被损害。

定点医疗在减少医疗过程中的浪费,协调医疗保险各方关系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定点医疗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一是定点医院数量单一,不方便学生就医;二是医疗行为具有隐蔽性与复杂性,同种病可以有不同费用的治疗方案,决定权在医生,保险公司很难对此进行干预,容易形成医疗服务垄断,医院可能会偏向于采用高费用的诊疗方案;三是采用医疗经费承包制,固然能减少浪费,但却容易造成被保险人治疗条件的恶化。

3、大学生医疗保险经营的专业人才缺乏。

经营医疗保险的风险很大,它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对象又是广大未走向社会的大学生,其从业人员除了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方面的知识,但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往往具备风险分析、选择和鉴别的能力和素质,在其他方面的业务知识仍很缺乏。

4、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经营时间短,经验少。

我国普通医疗保险是从1986年下半年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开办的,而且大多都是团体承保的附加医疗险。而大学生的医疗保险都是近两三年内才推出的,总的来说,我国大学生医疗险从开办至今经历的时间较短,对于学校、学生个人及保险公司而言显得能够借鉴的经验较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较多,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较弱。

五、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的成功经验及可借鉴之处

国外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大都采取强制的形式,主要是因为学生是弱势群体,必须加以保护。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现已基本定格为如下四大类型。

(一)美国大学生的商业保险模式

美国是实行商业医疗保险最典型的国家。在美国,医疗保险以盈利为目的,完全按市场法则运作。其基本原则是“参保自由、灵活多样、保障随保费增加而增大”,故能适应不同的需求层次。

美国有的州立法规定,在校学生必须买保险,像哈佛大学规定,所有的全日制学生必须参加哈佛大学健康计划,并缴纳强制性学生健康保险费。斯坦福大学每年从学费中划出一定数额作为保险费。

(二)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险模式

该模式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参与社会统筹,互助互济,政府酌情补贴。在德国,无论是德国学生,还是外国留学生,原则上都参加法定的医疗保险。每月交纳不超过100马克的保险金,但是却有许多好处:参加医疗保险的学生可以免费得到治疗,如有需要也可以在医院得到治疗,经过申请,可得到免费的药品。注册入学时,学生必须提交参加医疗保险的证明。没有医疗保险证明不能注册入学。在第14个学期结束或30周岁以前,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每月交付的保险金十分低廉。

(三)以加拿大为典型的全民保险模式

这种模式是由政府直接创办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或低价收费)服务。一名进入加拿大大学学习的学生,在入学注册的时候,学校保险中心就会给你一个学生保险号码,而且将来每次续保时,号码都不会改变,以便将来查询方便。一年165加元,看病无忧,这是办理外国学生在加国一年学生居留证所必须的。这165加元的医疗保险中规定,普通的头疼脑热全报,较大的病症如肺炎、肿瘤、癌症等,按照一定比例报销。

(四)储蓄保险模式

强调个人责任,通过立法迫使个人储蓄积累为医疗保险基金。新加坡是成功运行储蓄医疗保险的典范。

六、建构“强制实行、政府补贴、商业运作、规范管理”的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的探讨

借鉴国外高校的成功经验和国内部分高校医疗保障制度的模式,笔者认为我国大学生应该建构“强制实行、政府补贴、商业运作、规范管理”的医疗保险体制确保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最终实施完善。

“强制实行”:即大学生医疗保险需要强制实行。

为了约束保险公司和学校在具体投保时的操作不合规定,保监会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但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是一个学校、家庭、保险公司和社会四方受益的事情,如果其流程合理、实施规范就应该在全社会提倡实行强制性的保险。

“政府补贴”:即大学生医疗保险需要政府加以补贴。

大学生没有被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之中,但是他们也是城镇户口,在校期间大学生又没有自己的个人稳定收入,所以由政府、学校、家庭(学生)三方各负担一部分的方法是比较合理也是容易让各方面接受的,目前学校可拿出公费医疗费用,家庭(学生)金额可略低于学校费用,政府可参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来设立保险统筹基金进行三方共同投保。

“商业运作”:即大学生医疗保险采用商业运作模式。

保险公司有自己经营团体健康险的经验和优势,而且大学生在校的时间固定,不存在个人积累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作定期经营比较适合。同时在大学生医疗保险上,保险公司亦希望有所收益,所以大学生医疗保险应采用完全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模式,不可强求保险公司的社会效益。

“规范管理”: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管理要规范。

一方面要求在学校中建立起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和机构,通过实践这一职能部门和机构宜放在与学生日常联系比较紧密的学校学生处、团委等部门中,同时在学生所在院(系)中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和专职管理人员;另外保险公司也应该委派专门人员积极参与到高校的管理机构中,讲解保险专业知识,同时自身也要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成长的规律。

参考文献

1、尹宏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实施与效益评估,中国校医,1994(4)

2、魏新民,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情况分析,中国学校卫生,1999(5)

篇2

市农村信用联社所辖21个信用社,2个信用分社,63个储蓄网点,服务于26个乡镇(农场)的16万农户。前些年,因内控不严,管理松弛等原因,曾是经济案件高发区,仅200年就发生5起经济案件。从200年起,他们坚持以人为本,把内控制度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多次被人行丹东市中心支行、沈阳分行、丹东市监管分局评为先进单位。

一、以专业的法规教育人,为内控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

该联社努力营造学习制度的氛围,提高员工对法规制度的熟知程度和运用水平。首先,他们出台了《市农村信用社学习规章制度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商业银行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在学习方式上,联社采取信用社集中学习,专业岗位学习和职工自觉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员工每次学习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写出学习体会。联社绩效考核办公室定期下乡横坐标并将结果记入绩效管理之中。其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全辖干部职工对制度法规的运用水平。他们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员工3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45%。在培训方式上,重点加大了专业技能、政策法规和法制教育等内容的培训力度工。聘请律师讲授经济合同法、担保法,提高了信贷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贷的能力;请派出所所长讲法制教育课,提高了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执行安全保卫工作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对全辖600多名员工进行了两次内控制度,政策法规学习情况测试。对考试不及格的,被告见习上岗3个月,只发生活费350元,经补考不及格的给予下岗处理,增强了全员遵规守法的竞争意识。

二、以创新的制度约束人,构筑内控防线

(一)出台了员工家庭财产担保制度,构筑“自控防线”。

每年初由信用社(部)主任与员工及家属签订经济担保书。员工及亲属自愿以其家庭的全部财产(房产、经济收入及存款等)为员工提供经济担保;财产由家属保管,但在合同期内不能挪作他用,不得转让,出售。一旦员工违法违纪,除对其处以行政处分外,还要处理家庭财产弥补给信用社造成的损失。200年初,新城信用社主任到一信贷员家签订担保合同时,当着员工的面向其家属提出该员工有参与社会赌博问题,要求家属关注其行为。事后,其爱人和父母对该员工进行了监督、帮助、教育,使其很快改掉了恶习,不仅完成了社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还被联社评为放贷收息能手。

(二)出台了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构筑“互控防线”。

即信用社副主任,联社科长以上干部,每人向联社审计科上交3000元风险抵押金,信用社、联社员工每人向所在单位交纳7000元,作为各类案件风险抵押金。在不发生责任风险的前提下,至退休时返还。每年年初由联社领导与信用社主任及联社科长、联社科长与科员、信用社主任与专业负责人、负责人与职工之间层层签定担保合同。合同规定,凡是信用社在岗职工每人至少要找2个以上担保人,以向单位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为其提供担保。一旦员工给信用社造成经济损失,首先追究担保人、信用社主任和贫乏专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同时追究担保人的经济连带责任,上限为3000元。员工若找不着担保人或没有签订担保合同的职工,要交纳双倍风险抵押金,每月发生活费350元,安排适当工作任务的比例计发。一年后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补办上岗手续,否则,固定工限期调离,合同工解除劳动合同。200年年初,联社在对孤山信用社一信贷员办理内退手续前进行离岗审计时,发现该人有2万余元违规贷款未能收回,便将其7000元风险金上划联社,令其限期收回贷款,并暂缓办理内退,迫使该员工全身心收贷,将2万元违规贷款本息全部收回。经联社审计科核实后,避免了贷款损失。

(三)参加现金保险及附加的雇员忠诚担保保险,构筑“它控防线”。

联社牢固树立了“花钱买安全、花钱防风险”的经营理念,构筑起一道社会防线,一旦发生强抢等信用社自身难以控制的意外事件,能够获得社会补偿。首先开办了雇员忠诚担保保险,使信用社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点。孤山信用社一储蓄员携带7.2万元库存现金潜逃,经立案侦破未果。20天后,人保市支公司经核实后,认为确属雇员忠诚担保保险理赔范围,便全部赔偿信用社7.2万元。其次,开办了现金保险业务,收联社每年交给人民保险公司8000元保费,使联社存放在保险柜内的现金,营业柜台上点算的现金和运送(含提、缴款)现金,若年内发生火灾,爆炸,被盗,遭抢劫,现金管理售货员在遭受抢劫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等属保险责任内的损失,由保险视风险程度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赔偿。现金保险附加的雇员忠诚担保保险条款则规定:由联社每年向保险缴纳3万元保险费,凡被保险的员工在保险有效期间,在受雇过程中,采取欺骗或不忠实行为非法转移现金,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全年累计的赔偿最高额达150万 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为29万元,使农村信用社的现金有了可靠的社会保障。

三、以严格查处手段规范人,确保内控落到实处。

(一)分层次检查。第一层次是基层信用社自查,以各信用社主任为核心。第二层次是联社各专业科抽查。把稽核大队划归到各专业科,专业科日常业务积极开展序时检查,突击检查和整体拉网式大检查。他们针对案件高发区组织了两次信贷大检查,发现各类违规操作性问题40多个,全部进行了处理。第三层次是审计稽核检查。联社把审计事后检查与事中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凡是涉及到大型财务开支,诸如固定资产维修,购建和出售以及大宗采购项目,绩效工资奖惩兑现等,都要审计部门事中审计,保证了大宗项目财务开支准确无误。

(二)实行整体离岗检查。200年联社对辖内6个信用社和信用分社的会计,储蓄和信贷三个专业进行了整体离岗检查,联社组织审计科,财务科,存款科,信贷科,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深入到社,集体接管上述三个专业的工作,分别用一周时间替代他们具体操作经办相关业务,从中贯彻各项制度潜在的弊端。他们在新立信用社储蓄专业整体离岗检查中发现储蓄所下午下班后,在与保卫押运和信用社会计出纳之间进行的现金尾箱,当日业务传票及收付单证的交接程序上存在着责任不清,手续不全的问题,及时制订了《市信用社储蓄日交帐业务及调缴款业务操作规程》印发全辖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储蓄管理操作制度。

(三)实行格式化检查。他们出台了《市农村信用社会计事后监督实施办法》,对每天发生的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事后监督,会计结算,信贷和储蓄业务中贯彻规章制度情况进行再监督检查。对库存现金,重要凭证,抵押质押有价物品,资金调缴,费用开支等50多个检查项目,编制了9张检查表格,供各级检查售货员现场逐项检查登记,防止检查售货员不到现场或检查不细的现象发生。

篇3

一是统一认识,全面启动。针对律师人员流动性大、执业活动高度分散、学习时间难统一、开展活动难集中等特点,我们多次召开党支部与合伙人联席会议,组织学习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精神。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要求。二是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根据律师行业特点,我们以“做好法律服务、促进区域发展”和“律师队伍规范教育”为实践载体,组织开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窗口示范岗”、“党员先锋号”等,发挥党小组和党员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三是承诺履诺,及时点评。党支部重点围绕“发挥核心作用、凝聚党员律师、引领行业公正”开展公开承诺;党员律师重点围绕“当好诚信典范、促进社会和谐、帮助群众解难”进行承诺。公开承诺事项既体现共性要求,也体现个性特点。如党员律师在承诺中明确要带头做好“1+0”,即每年至少办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在执业过程中做到零投诉。承诺事项确定后,我们利用公示栏、信息窗等形式进行公示,让群众督促党员履诺兑诺。党支部建立并落实点评制度,采取领导点评、个人自评、群众测评等多种形式,结合阶段性工作任务对党员律师在带头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律师职责、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收费、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情况逐一点评,引导激励党员律师不断改进工作。

二、立足服务社会创先争优。

一是开展行业“结对”帮扶活动。在全区律师行业,我们率先开展帮扶少数民族律师事务所活动,先后向阿图什天鹤律师事务所和阿迪力律师事务所赠送电脑、传真机等一批办公设备。同时与阿迪力律师事务所结成“民族团结友好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子”活动,积极进行律师事务所之间业务和文化交流,在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律师事务所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二是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专门成立维权工作部,由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人,先后在自治区妇联、团委、乌鲁木齐市侨联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广大妇女、未成年人、归侨侨眷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平均每年承接法律援助案件10多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党支部坚持每周二派律师在自治区妇联坐班接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去年某公司121名职工为争取生活费和社会保险基金与公司发生纠纷,多次上访未果,我所党员律师后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经10次开庭审理,最终为这些职工依法取得480万元的生活保障等费用。四是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党支部连续六年向乌鲁木齐市第73中学贫困学生捐资助学225人次,资金45000余元。近年来先后向区内外受灾地区、乌鲁木齐市福利养老院以及妇女儿童基金会等捐款捐物16万余元。

篇4

一、多措并举推进创先争优。一是统一认识,全面启动。针对律师人员流动性大、执业活动高度分散、学习时间难统一、开展活动难集中等特点,我们多次召开党支部与合伙人联席会议,组织学习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精神。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要求。二是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根据律师行业特点,我们以“做好法律服务、促进区域发展”和“律师队伍规范教育”为实践载体,组织开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窗口示范岗”、“党员先锋号”等,发挥党小组和党员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三是承诺履诺,及时点评。党支部重点围绕“发挥核心作用、凝聚党员律师、引领行业公正”开展公开承诺;党员律师重点围绕“当好诚信典范、促进社会和谐、帮助群众解难”进行承诺。公开承诺事项既体现共性要求,也体现个性特点。如党员律师在承诺中明确要带头做好“1+0”,即每年至少办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在执业过程中做到零投诉。承诺事项确定后,我们利用公示栏、信息窗等形式进行公示,让群众督促党员履诺兑诺。党支部建立并落实点评制度,采取领导点评、个人自评、群众测评等多种形式,结合阶段性工作任务对党员律师在带头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律师职责、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收费、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情况逐一点评,引导激励党员律师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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