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30 19: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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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㈠化工企业排查整治重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2、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4、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废气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检查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维护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扰乱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问题。
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等级,是否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科学合理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在罐区等风险点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物资并确保可用好用。
㈡化工园区排查整治重点
1、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园区跟踪环评是否通过审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采纳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引进项目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检查园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开展落实情况。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是否与园区需求相匹配,园区废水、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集中供热是否全覆盖。
3、园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园区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标;是否完成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建立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是否依托消防队伍建立专职应急处置队伍;是否制定园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和应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测预警体系;是否在化工园区周边设置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并实时传输;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三、实施安排
㈠全面排查阶段。3月底前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㈡督促整改阶段。4月10日前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编制问题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治。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㈢巩固提高阶段。5月15日前,园区及相关化工企业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㈣总结上报阶段。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四、人员安排及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由临江新区分局牵头负责,抽调其他分局及监测站部分人员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敏感性和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
进一步深入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协调督促落实,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内各有关股室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化工企业、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
3、县污水处理厂、中天羊业有限公司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4、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对化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全县各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环保部制定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全面做好隐患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4月15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
(二)集中排查整治。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环保局,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从2017年4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向县环保局报送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方案,县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后,将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保险政府。
(四)严格验收销号。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签字谁负责”和“排查—整治—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化解环境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措施,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港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取得成效,港口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现场检查组。
组 长:市委常委、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港口集团副总裁
成 员:安全技术处、质监站、港口集团安监部、工程部、港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人和相关专家。
现场检查组:
1、港口危险品检查组组长;
2、港口生产、装卸作业检查组组长;
3、港口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检查组组长。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一是针对夏季气温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情况,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做好危险化学品设施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工作。二是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域,要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对露天存放的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三是危险品库区单位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超载、超限,对来港口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实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到位。四要严格危险作业规程要求,对动火、进入设备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危险作业规程,严格审批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需立即采取停产措施的要立即停产。
(二)开展港口生产、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大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对消防及防台、防汛工作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防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对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安全运行情况;防暑降温工作,安全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劳动条件等内容。
(三)开展对港口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施工企业资质、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落实情况,施工组织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建筑拆除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港口码头水运工程,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及混凝土浇筑、大型临建设施及施工模板架设与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预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品及现场安全设施配备使用的规范管理。
(四)检查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要结合港口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1、企业自查阶段
港口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要立既整改,不能立既整改的要拿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把自查情况报我局安全技术处。
2、分组检查阶段
各现场检查小组,按照检查要求和检查内容,严格检查,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港口安全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港口生产安全。
3、督促检查阶段
港口管理局在各现场小组检查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检查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港口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遏制港口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五、工作要求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效果。在港口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现场治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重大安全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一、检查时间
8月2日至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点
此次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化工、烟花爆竹、市政管网、民爆器材、锅炉压力容器等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单位和重点部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要立即部署,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和本辖区内所有高危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1.危化品企业检查。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及化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要深刻汲取南京“7·28”泄漏爆燃事故教训,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解决。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成企业停产整改,并制定严密的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市发改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所有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督促化工企业严格执行“41条禁令”和动火作业制度,加强对进入厂区车辆的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厂区周边要立即划定安全管制区,严禁一切动火、电气操作和车辆启动。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规程、通风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准备。特别要认真抓好老化工企业、老装置、老罐区、老管道的监督检查,凡是超过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要坚决报废。
2.特种设备和市政管网检查。市质监局要以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为重点,加大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义务的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黑设备”。城建部门要以防止泄漏爆炸事故为重点,对全市市政公用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燃气管道和供热管网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并强化对煤制气、液化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品管道的安全防护。要督促化工企业绘制与实际相符的地下管线图,及时通报市城建局和有关施工单位,并做好地上标识和警示标志,加强防护。在化工企业内部进行建设施工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并确认地下有无管道,坚决杜绝盲目施工、违章施工。城建、质监部门要对城区内的危险品原料输送管线进行全面摸底检查,掌握管道的规划设计、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管道沿线要设立防护标识,明确监护责任。在城市拆迁和对地面开挖过程中,城建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施工队伍必须首先确定地下危险品原料输送管线的准确位置,坚决做到“先确认、后施工、未确认、不开工”。
3.民爆器材安全检查。市公安局要督促落实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爆炸物品运输、储存、领用、使用、清退等环节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对矿山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的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制贩、使用爆竹物品等违法活动。
4.烟花爆竹检查。市安监局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已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等,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门要继续对重点村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监部门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及时组织销毁,严禁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二、整治内容
(一)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整治
1、加强对成品油企业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演练,以及各种经营证照是否有效,经营是否合法依规,灌装油品零售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等。尤其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加油站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排除事故隐患,规范经营操作。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成品油经营行为。
2、加强成品油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对整改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内整改到位,拍照留档上报。
3、加强安全培训及典型宣传。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选择安全工作做到较好的成品油企业作为典型,组织其他成品油零售企业前去观摩学习。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做好安全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成品油零售企业进行现场安全示范演练等活动。
(二)协助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协助安监局、质监局检查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审查时不符合项和企业内外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整改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联锁和自动化改造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作业、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及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光气、液氯、液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完成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任务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储罐安全监控检测情况(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直接作业安全标准,有效防范直接作业环节事故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是否具备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件。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试验的科研院所及各类学校、医院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废弃处置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贸发科、生技科,企管科等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1日
五、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2013年7月-8月)
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方案,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责任。对照大检查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细致彻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和经贸局。
(二)复查阶段(2013年8月-9月)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配合安监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3年9月20日-25日)
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归纳工作并做好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在成品油市场行业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上报省市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确保成品油流通环节全程安全。在受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和对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年度检查中,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验收和安全管理情况列为是否受理行政许可申报和初审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隐患整改。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把预防、查办与引导转化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实施分类处理。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的经营企业,指导其及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经营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或拒不办理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予以上报省市申请撤销许可。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整治范围是:全市的尾矿库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化学品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二、整治的内容及时限要求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抓好所辖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1、尾矿库企业(由各镇(街道、区)、金集团、中矿集团各自负责所辖企业)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虽经环保审批,擅自改变审批内容及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在用尾矿库超服务年限的;废弃尾矿库无人管理,停用尾矿库未实施闭库程序,尾矿、流失、扬尘现象较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的。
整改要求: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要立即申请环保验收;超服务年限的要进行闭库程序;废弃、停用尾矿库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及时覆土封存或绿化。
整改时限: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超服务年限需闭库的要在1个月内完成;废弃、停用尾矿库要在1个月内完成闭库程序。
2、涉重涉危企业(由各镇(街道、区)、金集团、中矿集团负责)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危废暂存场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未按环保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的;未按要求如实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的。
整改要求:危废暂存场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暂存场所;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要严格按照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严禁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帐的要立即建立相关台帐;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要立即进行制定并拿出演练计划;要积极与安装厂家进行沟通,将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调试好并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要在2个月内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废暂存场;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及未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帐的要在1周内整改完成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未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要在半个月内完成;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要在6月底前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
3、危险化学品企业(由各镇(街道、区)、经信局负责)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未经环保验收的;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的;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未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未配备专业应急队伍的;生产装置、罐区周围无围堰、厂区未设置事故水收集池的;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
整改要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经环保验收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的,要补办手续;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立即进行风险评估并报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要立即制定并组织专家评审;未建设相关应急设施、应急事故池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应急设施;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要立即做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工期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整改时限: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经环保验收、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或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档案不完善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未建设相关应急设施应急事故池、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
4、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由水务局、毕郭镇、夏甸镇、齐山镇、阜山镇负责)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的;备用水源地和应急管理预案不到位的;保护区范围内违法排污的畜禽养殖业。要对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整改要求: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拆除或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得留有废水排污口;对有污染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不能达标的责令搬迁或关闭;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要进行规范整治,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取缔;对水源地保护区内果业农药、化肥使用量进行严格控制;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饮用水水源地无应急管理档案的要责令补充完整,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整改时限:需拆除设施、停止生产的要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无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无应急管理档案的要在1个月内整改完毕。
三、任务分工
(一)环保局:牵头组织此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验收、风险评估工作的审查、转报、验收工作。
(二)各镇(街道、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察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化工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并实施,确保整改到位;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未经环保批复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监察局:负责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工作人员失职行为。
(五)安监局: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审批。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执照的收回工作。整改达到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方可重新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矿山指挥部:负责选矿企业的选矿许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审批。
(七)工商局:对未取得环评手续的企业,不予发放营业执照,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收回工作。整改达到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方可重新发放营业执照。
(八)经信局:负责指导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全面摸清所辖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九)水务局:负责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侵占、损坏河道,污染水体,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负责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十)农业局:负责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积极推广科学防治病虫害技术,引导果农使用低毒或无公害农药,提高农药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减少环境污染。
(十一)畜牧局:负责指导畜禽养殖场进行科学养殖,推广应用废物综合利用技术;重点保护区内不得再审批养殖场,对已建的畜牧养殖场要进行改造,限期建设畜牧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无毒化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粪便乱排滥放。
(十二)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控制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十三)城管局: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十四)公安局:负责查处严重破坏和污染环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全市环境及饮用水安全。
(十五)卫生局:负责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和检测工作,预防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十六)林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植被保护和执法监管,沿岸防护林的建造、管理。
(十七)中小企业局:负责所辖企业生产活动的指导工作。
(十八)供电公司: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的断电工作。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给企业恢复供电。
(十九)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整治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给予曝光。
(二十)金集团:负责所辖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所辖企业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及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十一)中矿集团:负责所辖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及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行业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13日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工负责,集中整治阶段。各镇(街道、区)、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按照相关职责,负责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定期对各镇(街道、区)监管企业进行抽查。各镇(街道、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执法情况要进行登记建档备案。市政府督查办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单位将集中整治阶段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5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总结阶段。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未做风险评估的、虽经环保审批,但未验收的、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等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报请市政府给予关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整改情况将纳入年终对各镇(街道、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将验收总结阶段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31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具有危险化工生产工艺以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剧、易燃、易爆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集中行动的内容
(一)组织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青安监〔2012〕2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2012〕67号)文件要求,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各市直工业基地、省高新区安监办(以下简称各镇安监办)要对辖区内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具有危险化工生产工艺以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剧、易燃、易爆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针对夏季高温、多雷雨、易腐蚀、洪涝、风暴潮等不利天气条件和计划性停产检修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储存装卸运输、特殊作业等环节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细化落实危险操作(作业)安全规程,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稳妥地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建立管理档案,设置完善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压力、温度、液位等重要参数的监控措施(包括现场显示、远传和连续记录功能);检查是否在重大危险源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危险物质告知牌,并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有关人员。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泄漏报警、紧急切断装置和必要的监控系统。
请各镇安监办于每月月底前将《集中行动检查整改隐患工作报表》通过金宏网报市安全监管局(见附件1),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要督促相关企业将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和治理结果及时录入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安管系统”,网址:)。
(二)组织开展大型化工液体储罐的专项检查。依据《省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试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等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突出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的落实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学历、专业和从业经历与有关规定的符合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5.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情况,特别是学习《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教育读本和动漫的情况;
6.自动控制及联锁报警、紧急停车、尾气吸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以及查出隐患整改情况;
8.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特别是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可靠,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9.事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情况,定期演练,以及快速灭火系统等应急处置救援设施和物资的设置准备情况;
10.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否落实安全标准化要求;
11.针对夏季天气特点,是否落实防风暴潮、防高温、防高湿和防腐蚀等措施。
各镇安监办,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规定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按照(一)项的要求,妥善整改解决,并汇总上报。
(三)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化工管道的安全管理。在去年摸底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化工管道摸底清查,明确管道的数量、种类、分布、走向、权属、材质、介质和敷设、使用条件等内容,地上管道要标注管道介质和流向,地下管道要设置永久性明显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管道输送条件,设置超压控制或卸放回收装置,做好管道的定期防腐、检测、维修和巡护。加强管道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组织管道作业和施工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作业票证,落实必要的安全告知、风险分析、交底和监护等措施。对“关停并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原有管线进行集中清查,对已经停用和废弃不用的地下管线,要督促企业安全拆除,消除隐患。
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装备,设置完善管道超压超压控制或泄压设施,提升管道安全运行水平,在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气体的充装环节,要使用液化气体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
(四)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改进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组织企业对已实施的化工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和应急处置等环节,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对各环节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调整、改进和验证,进一步修订改进细化操作规程和检维修计划及方案,进一步提高生产装置系统安全运行水平。
三、工作要求
医化生产既是一项高危行业,又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它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它的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是企业应当放在第一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如何进行安全生产和管理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以必须要对安全管理的要点重点进行探讨研究,以此来对核心环节进行把握,从而消除预防事故或降低事故损失。下面,笔者就依据实际对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与管理的重点进行探讨分析。
一、关于医药化工安全生产
1.医药化工生产的特点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医药化工生产领域也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其中这些企业与其他企业不同,有着自身独特的特点,包括间歇性的生产过程、复杂并多功能的生产设备装置、高程度的自动化、庞大的辅助系统及高危险性的工艺过程。同时其在进行生产时,由于生产工艺相当的繁复,而且大多时候是在高压、高温或深冷下进行的,同时其自身的生产原料还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对操作水平的要求就相当的严格,且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其生产的危险性和事故机率。所以,为了使医化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经营,减少事故伤亡与财产损失,安全化的医药化工生产就显得尤其重要。
2.医药化工生产的现状。
2.1安全管理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
在我国,国家针对医化行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用于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同时企业自身也建立一些内部的规章制度,用于自身的安全生产。但是尽管如此,企业在进行医药化工生产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进行严格的执行,造成事故依然不断,很多的制度和规章往往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被贯彻或被错误的执行,从而事故频发。
2.2员工安全意识差,素质水平低。
医化企业发生的事故,根据笔者总结往往是由于企业培训不到位或员工本身文化素质水平低,安全意识差,在具体操作时不按程序走,违章操作,粗心大意,注意力不集中等等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往往一个小小的疏忽就会给自己或企业带来巨大灾难。
二、关于安全管理
医药化工企业最重要的利益核心就是安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这是进行安全管理的灵魂。医化企业要积极的对员工提倡并强化这一理念,使员工自觉进行行为规范,从而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因此医化企业想要进行安全的生产和管理,就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是医化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
三、如何进行医药化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1.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健全
安全管理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我国,国家对医化行业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和审批制度,以对它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规范。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健全,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对企业内部各组织的责任和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尤其是涉及特种作业及其他高风险作业,应建立许可证制度,使医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可以做到有迹可循、有章可依,在很大程度上对员工的行为规范也形成了正确引导。
2.深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
因为医化企业在进行生产运作时,会涉及多种多样的设备和复杂的工艺条件,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会有各种事故隐患存在,如高温、高压以维修过程中的电焊气割等情况,这些往往一个不注意就会失控造成事故,因此对医化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进行严加防范,是相当重要的事情,我们在实际安全管理中应通过隐患排查识别各类风险源,通过危害分析评估特别危险的隐患,制订可靠的整改方案并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来降低事故发生率。
3.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
医化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就是对其内部的设备、设施、机械的安全状况进行保障,可是随着这些设施的使用时间不断增长,必然会发生设备的腐蚀和老化的情况,而这些往往会留下安全隐患,所以医化企业应定期检查维护硬件设施,必要时必须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以保障员工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应尽可能采用新的安全技术与设备,提高本质安全,还可建立预警系统以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要实现以上目标,企业就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专项资金帐户,并确保安全资金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额,以确保各项安全费用的支出。
4.对安全设施进行保障
企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工程时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与工程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以确保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艺过程,应确保惰性气体保护系统及静电防护设施的可靠性,避免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5.与此同时,在医化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时一定要做到这几点:1)工艺技术规程中应明确安全操作信息,并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操作要求,避免因遗漏安全操作步骤造成事故。3)在进行安全生产时,注意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4)对安全设施装置进行保护,不要随意使用和拆卸。5)安全纪律要严格遵守,不是相关工作的闲杂人等不能进行相关操作。
四、结论
以上,就是笔者就依据多年来在医化企业从事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对医化安全生产与管理的重点结合实际进行的探讨,且充分的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参考文献
[1]王升文.浅议化工安全生产与管理[J].广东化工,2011,38(3):41-41,40.
关键词: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
化工行业与其他工业行业对比来看,其危险性、职业性危害是十分显著的,在化工企业的日常生产过程当中,很多物料是易燃易爆、较强的腐蚀性、毒性,为此,企业中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危险事故频繁发生,所以,只有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才能够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的程度。安全生产管理属于一项复杂性的系统工程,体现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当中,其中有企业管理及先进技术方式的不断渗透,二者是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可是在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中这是非常关键的,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对事故发生的概率有着很大程度的影响,会给企业与员工个人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威胁。所以,若想避免化工生产作业中有恶性事故的出现,必须从根本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逐渐完善化。在企业管理工作当中,安全生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内容,其中融入了企业的经营策略、管理策略等等,为此,企业要充分的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实现企业最大化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基本前提的,若无安全生产作为基本保障,那么,企业的发展、企业的效益根本无从谈起。尤其是像化工企业这种特殊的行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经常会有高温高压、有害有毒的情况,如果有安全事故的发生,势必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惨烈后果。
2安全生产管理中常有问题分析
2.1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责任不明确
目前不少化工企业的领导者只是盲目的追求生产进度,对于安全措施的采取上根本不重视,只是把“安全第一”停留在口头上,在相关措施、制度等方面却是将生产放在首位。尤其是在承包制实施以后,一些企业的领导者的短期行为十分严重,只是保证自己在任期间不会有事故发生,针对已经出现的安全事故视而不见,根本不愿意为企业的长期安全生产投入任何的财力物力,针对已经发生的事故会把相关责任推卸到自己员工身上,等等。造成这一现状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领导者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所造成的,久而久之,使得企业的各项安全工作处在松散的一种状态。固然,目前很多企业的领导开始抓安全生产,可是由于在对安全生产认识上的不足、欠缺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各项安全工作未落到实处,致使很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直处在较低的一种状态。
2.2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在一些化工企业当中,纵使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可是,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落实上非常不到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分管安全生产的分部门领导只是忙于工作事务,并未对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性的调查与系统性的探究,一般不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性的分析、未制定与之对应的整改方案;针对发生的一些事故未全面上报,未把握好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事故责任、需总结的教训与工作经验等等;某些企业把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之后,不了了之,并未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的分析,未提出具体的防范落实措施。企业生产工作人员并未对化工安全生产做到心中有数,不了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不能更好地对基层班组各方面工作进行科学化的指导。
2.3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力度不够,流于形式
大家都知道,企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可是在具体的工作过程当中却与实际要求存在非常大的差异。第一,宣传力度不够,一般只是走走过场。很多企业都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可是只是流于外在的形式,压根没有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下开展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学习与考核。所以,最终所达到的效果也是相差很大;第二,覆盖范围小,企业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是非常多的,对于安全生产人员的培训非常少,在这种现状下并不能促使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思想观念、安全操作技能得到明显的提高;第三,混乱的生产秩序。企业随便发个通知就能够实施安全培训,但是,在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上的师资、教学质量根本不能得到强有力的基础性保障,一些化工企业压根就不会组织安全课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2.4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统一
一些化工企业错误地认为,安全工作只属于安管部门的事情,与生产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而负责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人员对我国当下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不清楚,欠缺对安全生产的充分认识。企业生产部门仅看重工作进度与最终所能够达到的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视而不见、意见并不统一,为此,便会有生产与安全“两张皮”的现象发生,这对于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3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策与建议
3.1利用科学先进的安全理念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树立牢固的安全发展思想意识。明确安全发展即达到零事故的管理成效。可通过制定安全发展规划、与之相配套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真正落实;第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在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心目中树立起不安全不生产的坚定思想,作为企业领导,要坚持做到现场管理,狠抓安全生产的小细节与管理过程;第三,树立牢固的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观念。将智力隐患、事故防范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将影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彻底性的解决,把握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权;第四,树立牢固的求实创新观念。企业中的二级单位要寻找新的立足点,对于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深入化的分析,扎实改进,深化安全生产管理客观规律的探究,不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创新,不断探索出一套长期有效地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3.2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创建完善化的干部《安全管理行为规范》。明确各层次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安全工作标准,促使各层级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以明确化,使得各级干部在具体安排工作、分布任务、各项工作检查的过程当中,能够以自己的安全职责与行为规范对自身的管理行为进行严格制约,与此同时,组织企业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考核;第二,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严格规范化,创建完善的《岗位操作标准与行为规范》。以促使每一位员工能够在上班期间、上班前后与施工操作过程当中能够养成正确的操作习惯,能够使员工明白自己的工作范畴,从而促使员工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促使工程现场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小环节都可处在有效性管理的可掌控状态,逐渐形成规范化的激励制度与奖惩制度;第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各级行政正职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以明确化,其他各分管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若有安全事故发生,那么要明确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不可包庇。针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要加以明确化、认真落实,争取所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能查到相应的责任人来负责。
3.3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对于企业发展而言,安全生产是确保企业各方面稳定发展的根基,然而,安全生产是一项关系企业各生产部门的系统化工作,仅仅依赖于某人、某一部门是不可能完成的,为此,企业管理者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发展高度,不断强化企业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危机意识、隐患意识,认真履行企业安全职责,做好每一项安全生产工作。利用自身的独特优势,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中心,将“安全”作为思想主题,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筑造好第一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屏障,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巨大力量,争取能够实现零事故的最终目标。
4结语
我国现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由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等,一些新的草案与法律文件尚在进行不断地补充。我们坚信,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与迅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势必会得到显著性地改善,这对于我国化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及整个社会的稳定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者:马晓东 单位: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利用天然气所含各组分沸点的差别,在约-100℃以下的低温分离回收其中某些组分的过程。工业上通常将-100℃以下的低温冷冻,称为深度冷冻,简称深冷。天然气深冷站内一般设置有压缩机厂房、膨胀机厂房、轻烃储罐区、压力排污罐、配电室、值班室及相关泵房配套管线等建筑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涉及可燃气体并伴随温度压力的变化,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
1 深冷装置及工艺流程
深冷装置以燃气轮机为动力、双级膨胀无辅助制冷剂的制冷工艺,主要任务是提高天然气的处理深度,增加轻烃产量,解决天燃气装置处理能力不足放空问题,提高经济效益。深冷装置的燃气轮机主要由空气压缩机、燃烧室、透平等部分组成。
1.1 燃气轮机工作原理
燃气轮机采用开式等压循环。空气在环境温度和压力下通过过滤器被吸入压缩机。空气通过压缩机的转子叶片,空气的压力升高、速度增加,同时定子叶片使气体速度的增加转变为压力的增加,最终空气达到最大压力后离开压缩机。该高压空气流入燃料室,在燃烧室内,燃烧使气体达到最高的温度值,及最大的体积增加。热的燃气离开燃烧室进入压缩机透平,此时燃气的一部分热能和压力能用于驱动压缩机和辅助齿轮箱;另一部分继续流入动力透平,转变成有用功由输出轴输出。最后燃气膨胀到常压,离开透平排入到大气中。燃气轮机由静止起动时,需用起动机带着旋转,待加速到能独立运行后,起动机才脱开。对于一台燃气轮机来说,除了主要部件外还必须有完善的调节保安系统,此外还需要配备良好的附属系统和设备,包括:起动装置、燃料系统、系统、空气滤清器、进气和排气消声器等。
1.2 工艺流程
原料气以0.03-0.05MPa,-5℃-20℃,25000Nm3/h,100%负荷进入装置,首先经燃气轮机驱动的离心压缩机三级增压至2.76 MPa,后经高、低压膨胀机驱动的离心压缩机增压至5.17 MPa,增压过程中冷凝分离出来的重烃由干燥器干燥,然后进脱甲烷塔。原料气在5.17 MPa、38℃下,进入脱水装置,共两个床,一个吸附,另一个再生,每八小时循环一次,脱水后的原料气冷却到-57℃,分离出的液烃,由液位调节阀节流后到-102℃左右,进入脱甲烷塔上,原料气进入冷却塔顶回流,气相进入高压膨胀机膨胀到1.7 MPa,-97℃的气液两相物流(带液量均为13%)进入脱甲烷塔,经换热后,进入低压膨胀机膨胀到0.3 MPa -0.4 MPa、-43℃,返回与原料气换热,升温至32℃作为贫气产品外输。塔底液态烃经泵输送到储罐以备外输。
2 深冷站的火灾危险性
2.1 工艺过程中火灾危险
深冷站在对天然气加工处理时涉及的主要危险物是原料天然气,辅料有作为防冻剂的甲醇,产品是天然气和轻烃。均是易燃、易爆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仅有轻微的泄漏或少量释放,不具备发生火灾爆炸的条件,但在异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原因有:
(1)管道或设备存在涉及缺陷、材料缺陷、施工质量缺陷、长期使用磨损、人员误操作等原因造成易燃易爆介质泄露,泄露的易燃易爆介质遇火源(明火、静电火花、机械火花、电器火花、高温物体或雷电),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泄露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浓度极限,遇火源,则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2)维修、施工时置换、吹扫不彻底,管道或容器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火源,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3)大量的易燃、易爆危险物质,若发生泄露或可燃气体在电缆沟或污水排放系统中积聚,遇到火源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4)装置异常的情况下火炬、放空装置排放的可燃物扩散,遇火源可引起火灾爆炸事故;(5)冬季设备及管线冻结后,体积膨胀,可能将装备管线或阀门冻裂,垫片冻坏,如不能及时发现,解冻后可能造成严重的泄露,引起火灾、爆炸。
2.2 轻烃储罐
轻烃储罐的储存量很大,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害特别大,造成火灾爆炸的原因可能有:
(1)检修时储罐内的介质未完全置换或清理不干净;(2)储罐用于检测温度、压力、液位等安全附件或相应控制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控制失灵,引发安全事故。特别是液位报警系统失灵时,引发泄露;(3)使用过程中,罐体的腐蚀造成罐体厚度减薄、罐强度下降,介质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4)罐体材质、制造、安装存在缺陷导致罐破裂或撕裂后泄露;(5)操作失误导致罐压力升高,超压引起罐体爆裂。
2.3 工艺管道
(1)管道材料缺陷或焊接缺陷,焊缝开裂;(2)管道由于腐蚀造成穿孔;(3)由于外物撞击而造成的管线破裂;(4)由于低温造成管道冻胀破裂泄露;(5)操作失误。
2.4 公用工程及维修检修造成的火灾危险
(1)动火作业时不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证、不执行动火证规定的安全措施,动火时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2)在易燃易爆物质未置换完全或者相连管道、容器未完全切断,使用非防爆工具时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3 火灾防范对策
3.1 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制度。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全的重点环节与实际情况,依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针对评估的结果,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与防范措施,同时要积极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争取落实整改资金。(2)严格履行消防行政审批。企业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进行消防行政审批申报、补报。设计、施工、生产过程都应严格监管,凡企业存在违规建设未经消防行政审批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生产。(3)完善消防组织建设,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企I要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明确消防职责到岗、到人。要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企业员工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认真排查整改的火灾隐患,对危险、落后工艺进行改造,更换成先进设备,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从本质上实现生产经营安全。
3.2 部门联动,科学创新消防监管模式
目前,我国的各大油气田广泛应用多种特种设备,它以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范围广泛等为特征,且应用的范围逐渐扩大,数量持续上升。“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特种设备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和防爆电器也列入其中。多种特种设备大量应用到油气田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此,油气田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各个油气田企业都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油气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特点和重要性
1.油气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特点
采用科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法。目前,全国各大油气田都注重科技方法,学习和实践国际和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例如胜利油田借鉴和实施HSE管理体系,组织HSE小组并深入现场,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结构方面,严格遵从“三个重点”,其中一点便是“抓好操作人员管理”,建立四级管理模式。
加大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的力度。为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彻底消除在日常检测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我国各个油气田均采取了各种排除事故隐患的方法,并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例如,为更新有关特种设备,常在管道处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全面报废日常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依据检验报告对管网等的特种设备进行彻底地检查和维修;不断增加排除事故安全隐患的人、财、物的投入。
2.油气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类型各种功能的特种设备大量地进入我国油气田的各个领域,不断刺激着油气田企业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的特点有三点,一是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危险性较强,三是事故后人、才、物损失不可估量。油气田企业涉及到勘探、开发、炼制各个环节,多以露天作业为主,产业链长且广,无疑属于高危行业。近几年来,我国油气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屡次发生,给我国经济和油气田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我国油气田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例如,1984年1月1日,大连石油七厂分气装置发生爆炸;2000年2月7日,大连某石化公司余热发电锅炉蒸发器发生损坏,酿成事故。安全始终是维系油气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计,为了确保油气田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油气田企业始终不能放松警惕。
二、油气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观念宣传不到位,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首先,油气田企业领导和员工没有深刻认识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贯彻宣传工作还存在诸多不到位的地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宣传还停留在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章制度和企业安全条例上,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来宣传。其次,某些油气田企业只看重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只流于形式,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重要性只挂在嘴上,行动起来全然不顾,不重视甚至无视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存在,整改力度不加强,整改措施不得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方面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工作人员权责不明,责任不清,当出现安全问题和事故时,使得各部门人员相互扯皮,互相推诿。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不规范。我国油气田企业存在诸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督问题,例如,某些油气田企业工作懈怠,疏于管理,没有对特种设备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某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没有取得资格证书就上岗,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油气田企业对某些特种设备不按规定维修和保养工作;检验合格的产品未及时张贴和悬挂安全合格标志,检验未合格、将报废的特种设备没有按时、按规定办理销毁手续;没有预先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使得发生安全事故,出现安全隐患后,无计可施。另外,对特种设备的监管体系不完善,例如,某些油气田企业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甚至触犯法律,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在未办理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就将特种设备投入生产中;某些检验不合格的、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投入使用;未对长期使用的特种设备做定期的验收、检验和排查等。
三、油气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首先,应加强组织和领导,加强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油气田企业内部电视栏目、内部网络、企业内部期刊等媒介,将宣传工作落实到基层,对内部员工进行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全方位展开宣传工作。其次,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得领导和员工权责明晰,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办公室还要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再次,深化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要定时安排专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使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最后,企业应依法自治内部特种设备,坚持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条例办法,落实好油气田企业特种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使用维修、检验检测各个环节中的工作,使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2.不断完善油气田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层的领导,可在油气田企业内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下设企业安全部门、装备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公室。其次,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预先制定特种设备救援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和维修计划,并及时实施整改方案,严厉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和违章作业,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最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工作,严厉制止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行为,并对在岗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
油气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系统、繁琐的工程,必须深入到各个环节抢抓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制度化与规范化,切实提高油气田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维护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1 背景与研究的现状
1.1 背景
工业废水主要是指在工业化的生产与建设过程中所排放出来的废弃水,脏水污水,以及化工试验的一些废弃液体[1]。其种类繁多,不同企业废水的性质与成分差异很大,甚至对同一类企业,也因原料、生产工艺等条件不同而异[2]。辽宁省经济发展迅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和生活废弃物越来越多,这将不可避免地污染和破坏辽宁省的自然环境;与此同时环境污染导致经济增长缓慢.解决经济增长与水污染之间的矛盾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根据工业废水的特点,构建科学合理的废水处理模式,不断完善和发展废水处理技术及水质安全评价与管理技术是水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的重要课题[3]。由此我们查阅各种有关资料,走访各个工厂对工业废水排放进行实地调查,总结出工业废水中所含的主要物质有氨氮排放、化学需氧量、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等,下面就大连市对这五类污染源的污染现状进行分析。
1.2 符号含义
y-工业废水的数值 x1-氨氮排放量的数值
x2-化学需氧量的数值 x3-氰化物的数值
x4-挥发酚的数值 x5-石油类的数值
2 运用Matlab软件对工业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预测
2.1 工业废水对x1的影响
…(1)
由方程的迭代和matlab编程可知氨氮排放量2013至2020年数值为:1389、106.6、23.3、9.4、5.5、4.0、3.3、2.9。
当工业废水取1989至2013的均值时氨氮排放量的预测值,氨氮排放量逐年递减。由公式系数可知,当此乘积小于1时可保证氨氮排放量含量逐年递减,此时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区间为(0,6.82)。
2.2 工业废水对x2的影响
……(2)
由公式系数可知,当此乘积小于1时可保证化学需氧量含量逐年递减,此时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区间为(0,13.04)。
2.3 对工业废水中x3进行预测
……(3)
或 ……(4)
由公式系数可知,当此乘积小于1时可保证氰化物含量逐年递减,此时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区间为(0,4.80)。
2.4 工业废水对x4的影响
……(5)
由公式系数可知,当此乘积小于1时可保证挥发酚含量逐年递减,此时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区间为(0,3.22)。
2.5 工业废水对x5的影响
.....(6)
由公式系数可知,当此乘积小于1时可保证石油类含量逐年递减,此时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区间为(0,5.10)。
3 模型建立及治理措施
3.1 模型建立
根据不同的自变量得出的y的区间可总结出如下表1。
故此模型可以根据某个企业或地区的工业废水排放量估算出近几年的自变量的变化趋势。
以大连市为例,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4463亿吨,由此模型可知,最近几年挥发酚含量会逐年递增,故应主要考虑减少挥发酚的措施。
3.2 治理措施
(1)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适当地提高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用,限制工业用水,促进工业节水。
(2)提高工业废水治理资金使用效率。随着工业水污染治理的投资不断提高,而资金的使用率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太湖流域的污染治理项目,自1998年末国务院发起了太湖水治理项目,时过9年投资已过百亿,但实际效果不佳,在2007、2008年先后出现了两次蓝藻污染,对此,中国应设立相应的监督小组,监督和促进治理资金的合理使用。
(3)通过市场化拓宽中小企业工业废水治理途径。可采取将工业水治理模式市场化,将废水收集后,由治理水污染的企业代为处理,将污水计量,向排污企业按量收取费用。
(4)通过强化流域统一管理治理跨界工业废水污染。建立流域污染治理机构,它的职能是以完成污染控制指标,对于为达标的地区进行增加税收和减少分配水量来进行监管;建立流域污染事前协商制度,在出现工业废水污染时,能够有所根据的进行调节,避免冲突的发生和升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