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17:22:08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2.完成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系统验收;
3.培育市级贯标企业280家以上,培育市级示范企业17家,省级示范企业2家;
4.举办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培训人数280人以上;
5.指导全市55个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运行和维护。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把握重点方向。编制印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进一步明确总体建设方向,把握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下发201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考核办法等,进一步细化全年工作目标,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协调考核。进一步加大对成员单位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集中精力抓好联络员队伍建设以及培训与管理工作,把握好工作推进的总体进度,集中解决工作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联合市治工办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建章立制,健全信用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加快编制即将出台的《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和《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暂行办法》的配套实施细则,更好地推进企业(个人)信用建设,加快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探索在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和实行信用核查的相关办法,进一步提高和增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意识,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优化政府采购竞争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二是推动信用服务机构自律公约建设。根据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信用服务机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研究制定《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和运营规则、从业人员资格以及信息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等。同时逐步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用评级、失信惩戒等相关方面的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信用法规体系。
(三)启动数据库系统建设,实现重点行业数据归集。
一是健全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从实际需求出发,确定信用信息指标目录,建立健全统一的《市信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标准》。二是完善数据交换规范。根据《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与共享实施办法》,制定市信用基础数据管理系统使用规范,确保数据交换的及时、全面、准确、安全。
(四)发挥示范作用,抓好企业信用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企业示范创建。集中精力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启动信用管理创建工作,帮助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防范风险,提升经营能力和绩效。重点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自身及交易方信用档案,增强防范与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加强企业诚信教育,推动以诚信生产经营为核心的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增强诚实信用的自觉性;探索激发企业信用需求,引导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使用信用服务产品,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二是抓好企业信用管理师的培训工作。以重点创建企业相关部门人员、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同时有选择地组织适应不同需求的信用业务知识讲座。
(五)着眼诚信环境营造,加强诚信宣传与创建。
要求中还对各级部门的工作做出具体指导。其中包括强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指导工作;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建章立制工作;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抓好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工作等六大项内容,从各个方面对电子商务工作做出指导。此外,通知还将六大项内容具体细化,从各级地方和商务部两方面的工作分别着手,有利于各级地方部门的进一步理解。
1、继续推进和完善市场信用监管机制
在集贸市场中,要继续深入开展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创建诚信市场,争创诚信经营户活动,通过行业承诺、经营保证、挂牌经营等措施,建立市场主办单位及经营者的信用机制。
2、抓好“三个责任人”的落实工作,一是市场开办单位作为市场信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其主导作用,协助其完善市场开办方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运行落实,实现市场诚信、健康、规范、安全,二是市场经营者作为市场信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要通过自律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实现诚信经营。三是把商品提供者作为市场信用的第三责任人,要通过重要商品登记制、市场准入制等方法,从商品源头把好市场准入关。
3、加强集贸市场商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辖区市场监管实际,要把日常巡查监管对象变为监督市场开办行为,把查处违章违法转变为事先防范、预警,重点突出抓好集贸市场的食品监管,实施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把好市场准入关。在消保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解决重点区域和问题,努力创造诚信健康的消费环境。努力探索总结出市场动态监管模式,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自觉进行市场全面信用管理。
4、开展市场监管预警警示工作
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改变市场管理方式,开展推行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工作,通过市场预警,达到市场监管的预防机制和警示机制的运转;达到强化市场信用指导和日常经营信用监管的目的,把违章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和未遂状态,实现市场监管重心前移,从制度上预防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一)、继续深入开展2006“红盾护农”行动,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加强陈化粮市场监管。
(三)、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四)、依照管理职能,扶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五)、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工作。
(六)、做好其它专项市场整治工作
1、毒鼠强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及产品的专项管理。
2、加强品牌汽车和二手车市场的管理。
3、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
4、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
三、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1、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大力度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坚持依法行政,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问题。要继续完善监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即查处无照与加强日常监管、经济户口、市场巡查、12315投诉、经检办案、专项整治、年检验照工作结合。要打疏结合,一方面要严格查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敢拔“钉子户”,另一方面对下岗人员、特困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无照经营行为,采取疏导、警示、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法,积极引导他们办理营业执照,并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密切与其他职能部门协助配合,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认真开展各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3、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版权所有
四、市场巡查制工作
1、按照分局市场巡查制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市场巡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市场巡查制度化,要在市场巡查各项业务综合执法网络上下功夫,并取得明显成效;网上巡查要全面展开;市场巡查预警制要进一步落实。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供应充裕、价格平稳、质量可靠,保障全年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印发本工作要点。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各级农业、工商、质监、工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和履行义务等情况。组织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需要审定、登记、审批的农资产品,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强化信息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 二、强化生产企业监管。各地各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制度,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许可、原辅料使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等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要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三、深化农资市场整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进一步加大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虚假广告,防止虚假广告误导农民。加强对电视、网络、交易展销会等方式经营农资的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的行为。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四、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各地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要健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农资消费警示信息,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发现产品流入市场的,要查清产品去向,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要进一步落实重点监控制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假劣农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跟踪监管。 五、狠抓假劣案件查处。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深度拓展案源渠道,落实保障激励措施。要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侵权、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做好鉴定检测工作,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限期查办,查必彻底。要继续加大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农资示范店培育工作。要切实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要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探索完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分级监管模式。充分发挥12316、12315、12365等服务热线作用,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能力。
七、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各项行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突出问题。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种子“打假护权”行动,重点组织开展生产基地专项整治、基层经营主体综合治理、优良企业主推品种的品种权保护等工作,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强化监督抽查,稳步提升农药产品质量。公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犯罪和添加违禁物质犯罪,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狠抓大要案侦办,统一指挥,集中收网。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保持严管重打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质检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利剑行动,严查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推动农资区域整治工作。 八、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任务、措施、责任等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要以检查履行监管职责到位情况为重点,通过专项督导、日常督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将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督导。
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信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为重要手段,以建立统计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为主要方面,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统计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引导树立社会诚信意识,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统计部门与统计干部施政履职的根本准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将统计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推进政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评价相结合,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政府统计工作透明度。
(三)推进守信践诺。在统计管理和统计服务的各领域全面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提高统计诚信施政、诚信作为和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推动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干部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和敢于担当,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四)推进勤政高效。改进统计执法模式,创新统计服务模式,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体系。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
(五)推进奖惩并举。按照联合惩戒管理办法,结合市信用“四张清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机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域进行重点治理,构建政务诚信联合奖惩机制。建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和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间安排
(一)保障机制和制度规范
1.组织保障(2020年5月至6月底)。修订完善本单位征信管理配套制度,成立县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员,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并完成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
2.信用制度落实(2020年6月至6月底前)。根据县信用办出台的各项信用相关政策,及时制定本单位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办法。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
1.加强信用信息归集(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继续以《省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及《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为指引,将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统计信用承诺书及表彰奖励荣誉等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加强统计信用信息报送(2020年1月至年底)。县统计局高度重视信用信息上传与报送工作,围绕本单位信用建设的重点和热点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并上传至“信用”网站。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推进统计数据信息在全社会的应用。截至到6月末,共上传信用信息10条。
3.完善落实“双公示”制度(2020年1月至年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动态更新。及时将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截至到6月末,我局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件发生,按照信用要求完成了信息录入员和信息审批员的注册工作。
(二)加强统计信用监管
1.继续开展统计信用承诺(2020年1月至年底)。根据《县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承诺实施方案》,县统计局在统计监督检查、统计信用修复等方面继续推行统计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2.继续开展统计信用修复(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根据《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失信主体自愿参加各类信用修复培训,实施主动修复。
3.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1月至年底)。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统计领域法人、统计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探索运用“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加大对失信、不良信用主体的监管频次,优化对诚信主体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认定和公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要实施联合惩戒。
4.拓展“信易+激励”应用场景(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多领域、多途径地探索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统计诚信企业的激励作用,推广企业注册“信易贷”。到6月末,共推广15家企业注册“信易贷”。
(三)加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1.加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2020年1月至年底)。将统计诚信教育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提升统计人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利用对“四上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契机,进行政府诚信教育,3月20日至21日,我局召开了五期的“五上”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限下贸易抽样单位、劳动工资抽样调查单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了统计诚信意识。我局将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将诚信教育纳入党校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和公务员培训课程。
2.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监测(2020年1月至年底)。完善“四上”企业统计数据信用监测制度,加强统计数据日常监管,对在统计调查、业务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履职过程中获取的企业信息进行信用信息认定,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3.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2020年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执法检。制定全年执法检查计划,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4.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2020年5月至年底前)。认真做好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工作台帐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完善市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办法,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加强统计诚信宣传
1.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活动(2020年1月至年底)。结合“12.4”国家宪法“12·8”《统计法》颁布日、人口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打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环境。
2.发挥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警示作用。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加强统计失信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影响力,提升统计诚信宣传水平。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统计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计执法监督局为责任处室,责任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信用建设管理工作,各处室、单位协助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健全机制制度。根据县信用办要求和统计工作的特点,及时制定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制度,使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信用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确保2020年实现信用工作“八个有”,即有实施方案、有组织保障、有信用记录、有项目经费、有政务应用、有市场应用、有宣传教育、有创新示范。
总体目标是:“构建和谐商业,提升整体形象”,要继续围绕强化“一个支撑”、建立“两个体系”、实现“三个提高”,即制订和完善“诚信兴商”的制度规范,为本市商业诚信体系强化支撑力度;建立商业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服务体系;实现以主要商业街领衔的本市全社会商业的诚信意识、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零售商业行业的诚信自律力度和规模商业企业的信用水平明显提高。
各区(县)、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和有关企业要把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商业、提升商业窗口整体形象的重要载体;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商业服务领域抓起,坚持诚信兴商宣传教育、“诚信兴商”创建活动和诚信制度建设三者并举;围绕提升商业服务的诚信度,体现便民、利民、诚信为民的服务形象。
二、主要任务
1、提高诚信意识。各区(县)、行业协会和企业集团广泛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动员、宣传、教育、交流、研讨、倡议、承诺、签约等多种形式的普及工作,大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舆论氛围,努力提高商业企业和员工“诚信兴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2、建设诚信档案。本市主要商业街、规模商业企业和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业行业加强诚信档案建设,进一步提高商业诚信档案的建设率。
3、使用信用产品。探索零售商与供应商初始交易活动使用信用产品,辨识和防范市场风险;推进部分服务行业在典当、租赁业务中使用信用产品。
4、加强信用管理。结合“诚信兴商”活动,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状况公示制度,推进企业诚信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等多种方法,加强信用管理。各区(县)重点加强主要商业街的信用管理;各行业协会重点加强本行业会员企业的信用管理。
5、培育诚信典型。大力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上海名牌服务,商业服务品牌,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商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单位等示范典型的培育、发展,提升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职业道德,营造和谐商业的消费环境。在此基础上,推荐全国商业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
6、提升整体形象。发挥诚信典型对全市商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诚信兴商”实践活动,重点提升商业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供应商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提升上海商业的整体形象。
三、工作要求
1、节日诚信营销。指导企业在黄金周等节日期间,开展以“四个坚持”为主要内容的诚信营销活动。“四个坚持”是:坚持促销活动以消费者受欢迎的方式为主;坚持品牌战略,做好市场适销的品牌商品的供应;坚持诚信经营、“和谐”为上,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行为;坚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各项服务工作。在20**年上海购物节期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服务活动,充分展示上海商业诚实守信的服务环境和让消费者购物放心满意的市场氛围。
2、专项宣传教育。结合全国统一的“诚信兴商”宣传周、质量月活动,运用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有关商业诚信和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行规行约,宣传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成果,总结交流“诚信兴商”等经验做法,宣传诚信典型的先进事例,弘扬诚信经营的商业文化,营造“诚信兴商”的舆论氛围。
3、创建服务品牌。根据《上海商业服务品牌和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围绕提升企业和员工智能型的服务技能、市场化的服务方式、情感化的服务艺术,培育和发展一批上海商业服务品牌和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指导企业围绕知名度、顾客满意度、服务质量、服务创新、品牌战略、经营业绩和企业形象等,开展上海名牌服务创建活动,评审和推荐一批上海名牌服务企业。
4、推进服务示范。指导11个零售行业136家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和连锁行业百家示范单位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商业、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开展“规范服务示范”活动。
5、保护知识产权。指导列入试点的商业企业按照《关于本市开展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活动,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在此基础上,培育和发展一批“上海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单位”。
四、相关措施
1、坚持联手推进机制。“诚信兴商”活动是商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社会实践,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联手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工作实践的不同特点,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和保护知识产权等由市、区经委会同有关部门联手推进;发挥商业联合会的枢纽作用,培育发展服务品牌和节日诚信营销等由商业联合会负责推进;强化行业自律作用,行业规范服务示范等由行业协会具体实施。
2、强化诚信自律机制。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制订、修订和完善诚信自律的行规行约、制度规范,对会员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评议和失信惩戒,强化会员企业的守信意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指导零售商与供应商初始交易活动使用信用产品,查询信用状况,并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3、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市、区各有关部门联手合作,加强对“诚信兴商”情况联合监管。通过市商业联合会和区的有关网络平台,公布诚信档案建档企业名录和诚信示范典型名单,同时公布严重失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名单,形成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
1、规范、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制定和完善内部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建立健全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相统一。对于未经认真调查研究、未经充分论证、未经领导集体讨论作出的决策,或集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决策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3、认真贯彻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将我局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开,促进机关管理公开、便民、规范、廉洁。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按照主体合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职权在局网站予以公告。
2、解决多头执法,避免重复执法。将涉及我局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等行政事项整合,归口到综合业务股统一管理,业务股将在巡查中发现的案源交由稽查队进行查处,从而避免多头执法、多头查处。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和年度审查制度。对现有执法人员资格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对新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实行任职资格考试,对年审不合格、行政执法证件过期、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禁雇用临时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
4、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在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必须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利,合理行使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对要求听证的,按要求及时组织听证。
三、推进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1.抓运行保增长。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强运行形势研判和经济政策预研储备,开展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每季度重点调度分析200家左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走访服务业重点企业40余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落实部门和区市稳增长责任制,将18项主要经济指标和21项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指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区市,加大指标预调度力度,定期跟踪通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形成稳增长强大合力。预计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7%,高于全年目标0.2个百分点。
2.抓项目促后劲。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稳调创”工作的抓手。牵头协调推进总投资6446亿元的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用地和融资等方面协调服务,推进一汽商用车物流基地等53个新开工,开工在建项目达157个,上半年完成投资79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1.5%。强化投资运行调度分析,开展千万元以上新开工、国家重大工程包和产业、住房、基础设施三大板块项目的月调度通报,促进上半年全市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93个,完成投资250亿元,同比增长43.6%;组织区市、部门走访1000个在建及拟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为新机场、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协调新增贷款105亿元。预计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8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5%左右,高于全国、全省3个和0.2个百分点左右。争取新机场可研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标志着新机场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二)促转型,蓝高新产业引领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
1.大力发展蓝色经济。全面综合协调服务我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制定印发____岛市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协调组织编制经贸合作、交通物流合作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推进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政策、信息、金融、法律等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向上争取____岛新亚欧大陆桥陆海口岸支点功能提升。争取省政府5部门联合出台支持蓝色硅谷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滚动推进14个海洋特色产业园区、140个蓝色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促进海洋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速预计上半年2.6个百分点。
2.加快发展服务业。围绕国务院确定的生产业11项主要任务,逐个产业协调督促落实,已出台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等9个落实意见,其它2个即将印发。继续推进企业主辅业分离和个转企工作,上半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4家。协调推进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433个支撑项目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311亿元,施工面积1509万平米,新竣工面积435万平米。重点调度推进101个投资10亿元以上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12亿元,占年度计划53%。预计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长8.4%左右,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
3.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协调落实全市十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调度,梯次推进中国移动____岛云计算基地等15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6亿元。获批3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和7家省级创新平台。重点跟踪服务62个1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上汽清洁能源客车、北汽新能源轿车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4.深入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坚持以试点园区、示范项目建设带动绿色低碳发展,争取我市获批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先行先试,成为全国碳市场启动以来唯一获批城市。争取西海岸经济新区列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强化循环经济服务与监管,加快推进董家口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及2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控系统和预警机制,对40家单位节能监察、28个项目能评审查和59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评价认证,上半年我市万元gdp能耗可完成预期目标。
(三)抓改革,重点领域改革突破进一步改善社会民生。
1.制定出台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建立90项改革事项台账并纳入考核。全面开展我市公车改革调研摸底统计工作,研究制定2个改革方案和5个配套政策,为下一步车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围绕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三项试点、四项改革、四项工程、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实施2016年统筹城乡工作要点,确立轨道交通产业区、汽车产业新城等8个统筹城乡发展示范片区并印发实施方案。争取平度市获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是山东省唯一获批试点城市。
3.深入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我市新版核准目录,制定投资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首批选取胶州市和高新区开展先行先试。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我市ppp项目融资操作具体流程,推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组织市民健康中心、市立
医院东部院区二期等项目研究ppp模式融资。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实现城乡医保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方面的“六统一”。
5.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实施《____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同步积极向上争取信用建设示范试点。围绕落实《____岛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及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对确定的95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逐项调查评估,有针对性督促推进。协调推进千万平方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上半年开工115个、157万平米。第三人民医院、聋校综合楼和南九水路老年公寓等投入使用,五所新建高中、社会福利院等“三院”改造等进展顺利,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科技馆、艺术学校迁建等项目启动实施。上半年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9.9亿元支持社会民生、农村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产业转型和蓝色经济区等领域建设。
(四)谋长远,重大战略规划和课题研究取得新进展
1.加强重大规划编制和落实。组织编制____岛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45项重点、一般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纳入省和国家专项规划。牵头开展“互联网+”、“海洋+”和胶州湾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全力争取国家批复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胶东临空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级示范物流园等事关____岛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指导培育农村经纪人组织发展,规范中介机构经
营行为。从去年开始,对中介机构的规范工作就成为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接受多个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各所今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内农村经纪人和各类中介机构档案,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活动,纳入重点监管领域。
三、全面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市场“三化”建设。结合市局的要求,我局去年指导的中和金新市场“三化”建设工作,通过省、市局的联合验收,成为我县2008年度唯一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示范市场,今年,省、市局加大了该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给我县下达了建设“三化”示范市场十户的目标,因此,今年县局在研究该项工作时,要求每个工商所至少要选定1—2家市场进行“三化”建设。县局目标管理机构以目标的形式下达到各所。
四、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发展和巩固各级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今年奋斗目标已经局目标管理办公室讨论,局领导审定,确定为103户(含机场分局4户),分解下达到各所,其中,省级11户是*县委、县政府下达目标,各所在工作中,务必提档升级巩固省级“守、重”单位目标的实现。
五、继续开展“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工作”,去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准确把握金融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强”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四个临湘”,夺取打造强势“湘北门户”的新胜利。
二工作目标
全辖金融机构年度新增信贷投放5个亿以上,实现保费收入2.8亿元;“一园三区”建设有新成绩;“项目建设年”有新突破;“最佳金融生态县市”建设有新成效。
三工作要点
1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市人民银行要按照“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货币信贷政策进行适时适度的预调微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的合理增长;各金融机构要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按照有扶有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调节好货币信贷供给;继续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以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继续支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支持“一园三区”,特别是滨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间资本有序流入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
2把握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方向。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加大对种粮专业户养殖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在贷款额度和金额服务上适当给予倾斜,最大限度满足其信贷服务需求;继续支持大米蔬菜竹业茶叶浮标黄鳝养殖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组织的发展,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基地涉农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帮助他们扩大再生产,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和品牌,促进农业工业化发展;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探索制定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3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商业银行要按照各自信贷管理权限,简化审批手续环节,降低信贷准入门槛,加大对小微型企业信贷投入,努力实现小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拓宽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对小微型企业的差异化金融服务,进一步细化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准入标准,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4大力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市人民银行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可转让股权专利权质押贷款,全方位提升金融持续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能力;农业银行要继续扩大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面,进一步拓展金穗惠农卡的服务功能,力争财政资金直补功能加载成功;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保险+贷款业务推广工作;邮政储蓄银行要大力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支持有实力有创业意愿讲信用的青年农民返乡经商办企业。
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一次全会、省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针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重点抓好食品与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医疗服务及血液安全、传销、农资市场、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价格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并按照国务院2007年整规工作要点和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做好其它专项整治工作。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60号)的要求,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加快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牵头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09号)的要求,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疫苗、检验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器具、植入、介入材料等医疗器械、以及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监管;以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边远山区及与周边省份接壤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扩大覆盖面,力争年内有70%以上的县(市)达到“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重点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培训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企业管理人员,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认真贯彻《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加大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鞋类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保知办。
(四)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五)坚决打击各类商业欺诈。一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二是打击投资、招商、中介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三是打击内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四是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总牵头:省整规综合办。
(六)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继续开展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着力规范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八)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劣质建筑用钢材(主要是打击用地条钢生产建筑用材),遏制非法生产“地条钢”的反弹势头;二是严厉查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是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小型、个体的生产、销售和施工企业;加大力度整治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建材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或城市新建小区周边自发形成的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其中打击地条钢由省打击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和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专项整治。总牵头协调单位:省政府安办。
(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商品房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检查房地产企业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十一)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商业促销、通信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十二)继续做好其它各个专项整治。加强反走私工作,重点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和走私货物交易行为,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坚决防止走私回潮。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和卷烟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交易和变相期货交易。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要求的其它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省直相关主管部门。
(十三)抓好农村市场整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省经贸委负责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村药品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活动;省农业厅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省质监局负责推进中国(福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让放心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入网上线;省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配合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及以罚代刑的执法现象。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信用征信、评估、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培训,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强化领导,完善工作平台,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
2012年,依托当地规模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全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0家,入社社员达到1万户;培育1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家以上;组织召开“农超对接”会议5次以上;开展小麦、大米、棉花等大田作物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依托基层供销社、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社会能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当地资源条件和市场前景为基础,拓宽合作领域,以参股入股形式积极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实现合作社的新发展。
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区粮棉种植专业合作社、区绿通蔬菜物流配送专业合作社、区苗木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区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区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区鸵鸟养殖专业合作社、区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区牧草种植专业合作社、区新户棉花专业合作社。
县: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县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县福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县千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县佳诚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县绿鑫蔬菜专业合作社。
县: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县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县壮大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县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县大户苗圃繁育种植专业合作社、县春明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县: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县甜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县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县棉花大田服务专业合作社、县生态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县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
(二)积极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按照市级示范社标准要求,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家。
区:区海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区博龙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区:新盛冬枣专业合作社、小围子地瓜专业合作社。
县:县丰泰胡萝卜专业合作社、县天虹鸭业专业合作社。
县:县瑞丰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县海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县:志强农作物农民专业合作社、聚鑫林果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围绕规模特色优势产业,引导推进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市场主体之间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发展成立合作社联合社7家。
区:区名优农产品联购联销合作社联合社。
区:区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县:县丰泰胡萝卜合作社联合社、县健士富硒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县:县大米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金惠泽农产品营销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县:县明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以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农产品体系建设科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县区供销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细化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