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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乡道路上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各县区县城街道乱摆摊点、沿街叫卖现象和现有的131个乡(镇)集贸市场。整治重点是处在国道212线、316线、省道205线、206线、219线、307线上且最易出现占道经营的39个集贸市场。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是: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具体目标是:
1、15个乡镇首先要选择合适地点划定交易区域,实现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随意搭建临时货棚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同时要结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选择市场建设用地,通过各种融资途径,抓紧解决市场建设问题,确保年内建成规范的农贸市场。
2、19个乡镇,要解决交易场地不足,货物交易有场不进,车辆在公路上无序停放,垃圾乱堆乱放,排水不畅,摊点货棚占道等问题。对有市场不进入,在公路两旁占道经营的全部予以取缔,及时组织进入市场,对违规搭建的铺面货棚一律拆除,对现有市场的场地设施积极进行维修,培育规范的集贸市场。
3、5个市场,重点解决监管不到位、设施陈旧、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取缔康县毛坝桥头交易市场,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建设管理水平。
四、整治时间
从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集中治理阶段。召开有市、县区和重点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制定并印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年3月6日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以路为市取缔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精神,结合县区实际,制定本县区通告,并在所有集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整治内容和要求。市县区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个重点集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区要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中抽调人员,分乡镇成立由乡镇长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组成工作组,在县区的统一协调下,由乡镇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本乡镇各集贸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2、规范管理阶段。各县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县区和乡镇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3、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出现反弹,各项整治措施充分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市上组织全面考核,进行总结和表彰奖励。
五、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马路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商务局长侯恩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专人做好工作。涉及马路市场整治的所有乡镇都要成立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常年负责市场建设和管理。整治工作要在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县区负责、乡镇主抓”的原则,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市、县区各部门和各乡镇要从维护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舆论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日报、电视台、公众信息网要在集中整治期间开设专栏,及时报导整治动态,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各县区要要尽快制定通告并下发到所有经营户,张贴到所有集镇乡村,让政府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乡镇都要利用标语板报开展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市政府从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按照逢集时间,每天深入重点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每天通报督查情况,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4、搞好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部门都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为繁荣农村集贸市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供热保障
1、监督和帮助供热企业保障居民室内温度达到供热标准,最大限度地提高市民的满意程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督供热企业提高供热质量,快速及时处理供热故障,耐心细致接待和处理上访群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局)
3、建立有效监管措施,及时掌握供热服务运行信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4、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散烧供热企业出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
(二)强化环境卫生
1、彻底清除主次干道、四隅内、街巷路的垃圾、积雪、污水、冰包等。(责任单位:镇、市城管局)
2、实行全天候保洁,做到马路、人行道没有垃圾物,小区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责任单位:镇、市城管局)
3、切实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加大对临街商户、居民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意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四隅内要搞好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做好袋装垃圾干湿分离试点,逐步取消垃圾箱,最大限度避免产生二次污染。(责任单位:镇)
5、评选保洁清运样板区、样板街路、样板小区,通过以奖的方式,对评选出的最佳社区、最佳居委会、最佳楼院予以奖励,带动其他社区、居委会和住宅小区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镇)
(三)强化交通秩序
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城市交通畅通。(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2、严厉打击酒驾、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章行为,保障行人安全。(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3、严厉打击无牌照、套牌车、乱挂牌照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4、严厉打击超载、超速、报废车营运、改装车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市运管站)
5、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责任单位:市运管站)
6、清理车辆乱停乱放、马路停车、占道修车等行为。(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7、加强对校车、送子车的管理,优先服务送子车、校车;严格管理改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等非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四)强化市容市貌
1、整修城区破损路灯,加快堡旭大道两侧路灯安装,保证城市夜晚照明。(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供电局)
2、整修城区破损路面和其他市政设施,确保各项市政设施完好无损。(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清理占道经营行为,规范马路市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加大对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5、清理商业叫卖,歌厅、舞厅等噪音污染,营造宁静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五)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1、清理校园周边商贩、摊点、餐桌和移动售货车、小餐桌等,对门前的经营摊点强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药监局)
2、规范校园周边小餐桌的餐饮服务,保证食品卫生达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药监局)
3、整治和维护校园周边地区交通秩序,安排适当警力,保证中小学校上学和放学时段交通秩序通畅。(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4、严厉打击流氓闹校等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维护校园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清查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堵塞漏洞,确保消防、食堂餐饮卫生、校车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二、推进措施
(一)加强宣传报道。在全市叫响“干群奋战两个月,温暖干净迎两节”口号。在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专题、专栏,坚持每天电视有报道、政府网站有图文。教育部门要教育学生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号召学生与家长一道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城市环境。各部门也要教育本单位职工提高维护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意识。要突出典型的教育作用,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曝光。编印《城区供暖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快报》,及时向四大班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在充分发挥自身管理职能的同时,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对重大问题和交叉性工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
以全市城镇建设与管理现场会在召开为契机,着力加快城市管理提质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形象,扩大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一)市容市貌整洁美观,城区环境卫生怡人。
(二)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序化程度明显提升。
(三)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四)临桂路沿线路面清洁、畅通有序、生态环保。
三、责任分工
成立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一)督促检查组
工作任务:负责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工作。
(二)宣传教育组
工作任务:
1、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表现好的个人典型进行宣介,对工作开展差的单位、突出市民行为负面典型进行曝光。(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
2、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市政设施、遵守交通营运秩序等方面的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各机关单位)
3、组织县城区学校开展学生文明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组织市容市貌监督员上街对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宣教。(责任单位:城关镇、武水镇)
(三)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组
工作任务:
1、规范门店经营秩序,引导早餐夜市、自产自销瓜果、蔬菜、摊点规范有序经营,督促城区洗车场以及汽车修配、建材门店实行室内经营,严禁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三次以上的门店,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关停整顿。(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工商局)
2、清理更新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公益广告,依法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工商局)
3、全面清理背街小巷及庭院内的“牛皮癣”。(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城关镇、武水镇、县直相关单位)
4、加大依法拆违工作力度,全面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5、做好主次干道管线规范整理工作,做好杆路及地上设施的安全、保洁及零乱管线的规范整理工作,所有管线地上设施必须由业主单位重新刷新一遍。(责任单位:管线管理业主单位)
6、加快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改造,加强社区、村组、学校、公共场所及酒店宾馆的秩序、容貌和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教育局、县爱卫办、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城关镇、武水镇)
7、抓好“门前三包”及“十不准、十处罚”工作。开展好每周五“三清一化”等全民卫生活动。组织发动县爱卫部门认真开展单位庭院爱卫达标工作及“除四害”工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爱卫办)
8、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加大道路清洗保洁力度,保持果皮箱外观整治、及时清运垃圾;做好主次干道、人行道、庭院的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环卫所、县直相关单位)
9、依法彻底整治“六小行业”,即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浴室、小旅馆、小网吧。(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文化局、县卫监所)
10、做好进城主干道两侧乱搭乱建、违规户外广告的依法拆除工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出入口一律予以封闭。(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路局)
11、抓好园林绿化、管养、整形、修剪等工作。加强园林设施清洗保洁、维护管理工作,做好城区临街、闲置边坡的绿化处理,及时补植、修剪苗木,切实做好主次干道临街围墙的通透见绿工作;做好主要街道、主要节点、参观线路沿途、会场周边的摆放鲜花工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12、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路平、沟通,所有公共设遭到破坏后要及时内修复;从严查处损坏、偷盗市政公用、园林、环卫、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
13、加大武水河、沙溪河等河道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河道保洁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14、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大气污染。(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交通运输秩序整治组
工作任务:
1、健全规范城区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完善红绿灯信号控制系统。(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2、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农用车、不洁车辆、超载车辆、大型油罐车、违规渣土运输车辆进城行驶。(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3、加大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规范力度,健全完善临时泊车点,确保城区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规范安全、畅通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4、临街有条件的庭院单位对外开放,作为临时停车场,缓解停车位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直相关单位)
5、做好汽车站场的卫生保洁工作,督促车主做好车容美化和保洁工作。(责任单位:汽集团分公司、县运管所)
6、客、货车与站场秩序井然,客运车辆不能站外待客,货车不能在主要街道待运。规范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自行车停靠,严禁非法营运。(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
7、严禁无牌无证、非法改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县治超办、县交警大队)
8、加强驾驶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司乘人员行为,倡导文明劳动,创建文明服务窗口。(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
(五)市场秩序整治组
工作任务:
1、规范城关农贸市场、城东市场、城南市场经营秩序,加快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质步伐,突出抓好城关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服务中心)
2、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大市场内管理,重点抓好市场容貌、卫生整治工作,维护城关农贸市出入口秩序。(责任单位:市场服务中心、城关镇、县城管局、县工商局)
3、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公平、公正交易,严禁欺行霸市。(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市场服务中心)
4、加快推进净菜入场经营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服务中心)
5、抓好石材场、大型机械设备停放、废旧钢材等划行规市和规范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城关镇、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城管局)
(六)建筑美化及夜景整治组
工作任务:
1、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严格实行围档作业、建筑防护网包围作业,规范渣土运输。(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2、对所有临街建(构)筑物必须清洗、刷新一遍。(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城关镇、武水镇)
3、严禁空调水直排人行道。(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4、全面清理临街可视范围内的杂物。(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5、全面清理临街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吊构筑物。(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6、精心组织开展以舜峰广场为核心的美化、亮化工作,对建筑物、河道、行道树规划设置好夜景亮化设施,尽快实施好清溪路旁民房改造或美化工作。(责任单位:电国际分公司、县规划局、城关镇、武水镇)
7、全面检修亮化设施,确保会议期间夜景亮化设施亮灯率达100%。(责任单位:电国际分公司)
(七)临桂路(金江—县城)沿线整治美化、净化组
工作任务:
1、按要求全面拆除沿路两侧煤棚、违规广告。(责任单位:县公路局、相关乡镇)
2、做好公路路面和两侧的清扫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县公路局、相关乡镇)
3、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责任单位:公路局、相关乡镇)
4、做好公路沿线拆违后空坪隙地的绿化。(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林业局)
5、开展好临桂路沿线村镇的美化、净化,要求各乡镇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垃圾,配备清扫队伍,使卫生保洁常态化。沿途每村建一个垃圾收集站。(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教育,召开动员大会,为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掀起新一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工作。
(三)巩固效果阶段(年10月11日起)。查漏补缺,加强整改,狠抓落实;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城区环境秩序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二、迎检工作目标
加大迎检线路养护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我市干线公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功能,确保检查评比综合指标超过2005年水平,全面排名前进一位,力争实现检查成绩“获奖进位”的整体目标。
三、迎检线路
四、迎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公路管理局,由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为:
市公路管理局根据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和市政府迎检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迎检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政府迎检方案要求督促益丰公司落实益沅一级公路和白沙大桥及其连接线的迎检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三眼塘镇、新湾镇、南嘴镇拆除非公路性标牌、违法建筑、马路市场、路面堆积物时的拆除工作。
市公安局确保迎检工作环境和谐有序,协助做好公路三乱整治、马路市场整治以及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市交警大队做好三眼塘镇、新湾镇、南嘴镇拆除非公路性标牌、违法建筑、马路市场、路面堆积物时的交通管制工作。
市工商局协助做好三眼塘镇、新湾镇、南嘴镇拆除非公路性标牌、违法建筑、马路市场、路面堆积物时的马路市场整治。
【正文】
2020年以来,黄兴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引导下,在黄兴镇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下,以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目标,按照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黄兴镇各部门、单位围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与宣教并行,多措并举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2020年,我镇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特别是2019年12月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以来,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了由黄兴镇镇长为组长的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黄兴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黄镇道安发〔2019〕 11号),通过多次会议部署,分阶段提出了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工作措施,强化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提高了全镇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认识与紧迫性,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为打好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攻坚战,我镇制定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实行每周一简报,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做到了有机构、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
二、加强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氛围
为有效开展各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通过“七进”活动大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宣传工作。通过“戴帽工程进校园”将戴帽教育与戴帽督导齐头并进、“戴帽工程进企业”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出“靶向药方”。通过安全宣教“大篷车”载歌载舞进农村、进企业,为辖区群众带来了接地气、聚人气的安全宣传文艺汇演活动,各村社区“五老”志愿者队通过跳舞、打快板等各种方式,在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这些工作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也在全县尝试进行推广。此外,还加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宣传力度,利用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户外屏幕等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警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截至目前,2020年我镇通过多种渠道、各类宣传方式共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101场次,全镇共发放安全头盔3400余顶,印发“2019年我镇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事故警示宣传三折页”6000份,印发粘贴戴帽提示4000余张,一盔一带宣传海报400份,悬挂横幅近百余条,设置橱窗、展板30余块,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平台报道25篇。
三、加强整治力度,强力推进工作进度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为确保我镇道路平安、畅通,营造严查严管高压氛围,自2019年12月份以来联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辖区内重点路段共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95次,黄兴交警中队、黄兴行政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更是进行不间断的路查路检,重点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工程车)、校车、渣土车、危化品货运车辆、面包车超员、驾车时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驾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行为过万起。
二是强化对“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整治。今年以来,我镇对辖区范围内16处农村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根据《黄兴镇关于加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强制取缔中心城区6处(高塘坪集市、桑田集市、窑元集市、大杉元集市、凤凰庙集市、长轴社区集市)马路市场和外围3处(鹿芝岭集市、沿江集市、座寺岭集市)的马路市场,对规范的非中心城区4处(雷家组集市、甲田组集市、石家河集市、卢家围集市)在赶集时段安排人员值守,对集市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严禁乱停乱摆;对规范改扩建的3处(仙人集市、早禾集市、长英市场)按时间节点进行了规范建设。马路市场的整治充分发挥了各部门、村社区的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优势,确保了我镇“马路市场”整治的成效。
三是强化重点(危险、事故多发)道路整治。针对镇内19条约95.3公里主要干线公路,及25公里村级道路管护任务,我镇今年共修剪遮挡标识标牌树木杂草120余处,整理公路路肩、水沟和边坡40余处,每月对桥梁、涵洞、临水临崖等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30余处,安装护栏1900余米,并清理桥梁中间伸缩缝12处,砍伐桥梁涵洞周边延伸的树枝8处,对桥梁路面的沉积泥沙进行冲洗,对生长速度快的杂草进行施药防控。2020年11月,应急管理办根据各村社区及黄兴交警中队排查的隐患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政府提交了整改申请报告,确保尽快尽早将此批隐患进行整治。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把握关键环节,落实重点抓。针对我镇道路交通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重点车辆,我镇按照“政府主导、镇街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模式,采取日常班前会自主教育、监管部门定期警示教育与路面严罚的形式进行源头控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货运源头企业50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全镇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由黄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对辖区内问题拖拉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报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清单34台,其他在用拖拉机问题清单98台,注册登记拖拉机查无此人台账15台。截至目前,34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注销并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其他在用问题拖拉机已注销39台,63台已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各重点车辆的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黄兴行政执法大队、黄兴交警中队等部门对辖区国际会展片区、集镇、海吉星周边摆摊设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通行能力的行为进行劝导、整治,截至目前,我镇累计劝导流动摊贩2600余次,规范摊位摊点850次,整治违规店外经营20余家,劝导、疏散摩的及车辆1400余台次;抽查各主干道通行渣土车258台;违停车辆抄牌2500余张,有效地提高了道路通行条件。
五是各村社区劝导站力量的充分发挥。自2018年9月以来,我镇“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真正发挥了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宣传教育以及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前哨作用。尤其是在日常工作中,在辖区集镇、上下学、红白喜事、重点路段治堵保畅,确保了车多不乱、有序通行的良好局面。我镇交通劝导员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好、工作成效高、责任意识强,在路面劝导中不怕艰辛,是一支随时能调动,能重用的队伍,为我镇交通环境综合治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受到了上级的充分好评。
2020年,通过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我镇交通安全呈平稳趋势,全镇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四、不足之处
虽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镇交通亡人事故仍频繁发生,截至12月21日,我镇共发生交通事故1620余起,亡人事故13起,死亡13人。
一是道路安全方面。我镇快速的城市化建设带来了大量车流人流,辖区路多面广,弯道多,陡坡、临崖临水路段较多,农村公路宽度仅有3~4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交通方式混行现象严重。加之部份村道公路安全警示标志、隔离桩、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相当滞后,安全行车条件较低;路灯等交通设施不完善,导致事故多;另外,我镇海吉星市场群、会展片区、集镇等重点区域都没有大型停车场,乱停乱靠现象严重。
二是辖区在建工地多、时间紧、任务重,辖区工程车及过境工程车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
三是海吉星市场及黄兴镇发达的仓储物流行业、国际会展中心的各种展会,带来不可管控的各类车辆和各种层次的外来务工人员,不熟悉我镇交通现状,安全意识不足,也是宣传教育的盲区。
四是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没有达到整治效果,戴帽率没有提升。主要是电动车戴帽没有相关处罚规定,无法进行强制措施;受人员编制等影响,目前一线执法队伍不能对全镇范围进行网格化监管,执法存在盲区;部分村社区工作开展流于形式,不能持之以恒。
五是辖区主要干道存在大量流动经营摊贩,特别是国际会展会议片区、海吉星市场周边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目前我镇共整治、劝离近2400起,但是还未达到根除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
当前,我镇还存在一些屡禁不止、危害严重的“顽瘴痼疾”没有彻底根治,随时都有可能酿成现实危害。为在巩固整治成果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好地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出行的美好期待,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达哲书记指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继续一年的要求。2021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坚决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领域重大风险为主线,通过一年的具体整治,使全省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安全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具体目标是六个明显:一是责任落实明显改善,党政加强领导、部门联合共治、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形成;二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顽瘴痼疾”得到根本治理;三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野蛮驾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危害交通安全的非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四是管控效果明显提升,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得到加强;五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比上一年度减少;六是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成为常态。重点打好风险路段治理攻坚战、源头安全隐患清剿战、重点车辆管控阻击战、重点违法整治歼灭战这“四大战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按照“和谐邱隘”创建要求,着力解决当前主要街区(道路)影响街容镇貌的突出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改善环境、净化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不断提升全镇街容镇貌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不规范营业行为极大改善,无照违法经营店铺予以取缔,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乱张帖、乱吊挂、乱拉接现象和跨门经营等行为得到进一步治理,经营户门前挡阳伞、广告牌(架)逐步规范,流动摊贩摆放定点有序,街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20日。
(二)整治范围。邱隘镇建成区范围内主要街区(道路),具体包括:人民路、邱隘北路、邱隘南路、振兴路、盛莫路、方庄路、邱隘大道、文卫路、东港路、百丈东路延伸段、镇中路、引发路、青年路、邱宁路、邱隘菜场及学校周边等。
(三)重点地段。七条街面和进出通行路口和一个市场周边,即,镇区内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和邱隘菜市场周边。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三差、三乱"现象。“三差”,即:卫生行为差、环境行为差、交通行为差;“三乱”,即:经营场所乱、交易行为乱、市场秩序乱。
(一)整治“三差”
1、整治卫生行为差包括: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
乱倒污水、垃圾,乱贴乱画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牛皮鲜”。
2、整治环境行为差包括: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设广告,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经营户门前不规范搭建物、“档阳伞”和乱设的广告牌。
3、整治交通行为差包括: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公交车辆不按时发车、不停靠站点,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遵章守规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
(二)整治“三乱”
1、整治经营场所乱包括:经营户证照不全、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等,重点是治理和取缔“无照经营”、扣罚无照(套牌)人力三轮车辆。2、整治交易行为乱包括:制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商品价格不实,计量称量不准,短斤少两,欺诈欺骗消费者等,重点是整治和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和人力三轮车辆票价乱问题。
3、整治市场秩序乱包括:店铺摊点布局乱和经营过程中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重点是治理和解决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建东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党委委员姚刚毅、城建副镇长陈锋、邱隘派出所所长崔磊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村镇建设办、公共安全监督所、邱隘派出所、邱隘工商所、盛垫交警中队、邱隘交管站、下应路政中队、邱隘卫生监督所、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李明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盛垫交警中队队长冯亦斌、邱隘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城管中队方志坚等同志组成。
整治活动实施时编设指挥组、保卫组、报道组和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
(一)指挥组。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任指挥长,城建副镇长陈锋、邱隘派出所所长崔磊任副指挥长,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调整整治力量,处置解决重大问题。
(二)保卫组。由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任组长,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任副组长,镇区各辖区民警、综治大队负责人等为组员组成,负责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和治案事件。
(三)报道组。由镇宣传部门建立,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内容、目的、意义,报道整治成果,同时对问题突出的“三差”、“三乱”现象,特别是对重点人(户)要进行公开曝光亮相。
(四)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即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等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和一个巡查组。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以城管队员、交警(协警)为主,镇公共安全监督所、邱隘工商所、邱隘卫生防疫站、邱隘交管站根据需要派员参加;邱隘派出所每组应派出2至3名巡防队员(镇区重要路段应由民警带队)参加,分路段按照整治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巡查组,由城管中队、盛垫交警中队、邱隘派出所派员组成,对重点整治地段外的治理范围进行巡查治理。
六、责任区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机关各办、各成员单位、驻镇区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掌握相关情况,协同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对涉及到本单位(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亲临一线,加强指导,及时解决。
(一)综治办:负责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村镇建设办、城管中队:以村镇建设办牵头,负责加强对主要街区(道路)两侧各种违法违章建筑(包括其它构筑物)依法责令业主(单位)拆除,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行为进行规范,对乱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查处,对乱扔垃圾、乱涂乱画行为进行教育,并根据需要设置清卫设施及标牌标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宣传、镇团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对环境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城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窗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街容镇貌观念。
(四)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过程中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协助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五)工商所、卫生防疫站、公共安全监督所:以工商所为主,负责清查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加强卫生防疫和公共安全监管。
(六)盛垫交警中队:负责整治主要街区(道路)的交通秩序,对违规停车的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和套牌、无照的人力三轮车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有序停车、有证运行和道路畅通。
(七)交管站:负责协调配合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杜绝街道路口摩托车辆停车。
(八)方庄社区、镇南社区、镇北社区及驻镇区各村:以各类志愿者队伍和综治队伍为主,协助做好宣传、劝导和巡查维护工作。
其他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七、实施步骤
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5前):制定方案,落实准备。主要是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编组人员,并结合实际,采取可行措施,精心安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做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准备、舆论准备和物资准备。镇宣传部门应协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次活动要求,结合“文明城镇”、“平安邱隘”创建,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城管中队应核查、排摸整治重点,选定、设置禁止设摊标志牌和许可设摆位置标线。交警中队应事先排查、选定镇区街路许可停车位置并标线,在盛莫路转向的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进口和振兴路与东港路、镇中路、青年路交叉口标划黄色网状线,在万龄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及其附近区域标设禁止停车牌,并对镇区内已损坏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维护。各社区、驻镇区各村要协助下发、张贴《告全体经营户书》和镇区街道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2012年12月25日至31日):突出重点,实施整治。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事项和任务区分,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为每日16时至20时,整治行动开始应以宣传、劝导为主,之后应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整治;2013年1月1日后,由各组负责轮流巡查,对治后又复原的地段要延长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及至达到整治目的、效果为止。
第三阶段(2013年1月上旬至3月20日):总结经验,长效管理。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总结,并根据分工和各自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集中整治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对策,明确镇、责任单位和经营户三方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镇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城管、交警、交管、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巡查组,对镇区范围内停车、经营秩序实施长效管理。
八、几项规定
(一)自整治开始起,整治区域内各经营户及沿街道(路)单位,改建、装璜门面和搭建挡阳伞等需经镇村建设办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未经审批一律予以拆除。
(二)凡有建筑垃圾堆放整治区域内未审报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清除。
(三)现有不规范的档阳伞、门前建筑物在整治期间一律予以拆除。
(四)对在禁止停车、设摊地段停车设摊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不听劝告、情节严重的应予扣车、没收摊物。
九、工作要求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按照“和谐”创建要求,着力解决当前主要街区(道路)影响街容镇貌的突出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改善环境、净化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不断提升全镇街容镇貌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不规范营业行为极大改善,无照违法经营店铺予以取缔,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乱张帖、乱吊挂、乱拉接现象和跨门经营等行为得到进一步治理,经营户门前挡阳伞、广告牌(架)逐步规范,流动摊贩摆放定点有序,街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年12月10日至年3月20日。
(二)整治范围。镇建成区范围内主要街区(道路),具体包括:人民路、北路、南路、振兴路、盛莫路、方庄路、大道、文卫路、东港路、百丈东路延伸段、镇中路、引发路、青年路、邱宁路、菜场及学校周边等。
(三)重点地段。七条街面和进出通行路口和一个市场周边,即,镇区内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北路和菜市场周边。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三差、三乱"现象。“三差”,即:卫生行为差、环境行为差、交通行为差;“三乱”,即:经营场所乱、交易行为乱、市场秩序乱。
(一)整治“三差”
1、整治卫生行为差包括: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
乱倒污水、垃圾,乱贴乱画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牛皮鲜”。
2、整治环境行为差包括: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设广告,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经营户门前不规范搭建物、“档阳伞”和乱设的广告牌。
3、整治交通行为差包括: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公交车辆不按时发车、不停靠站点,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遵章守规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
(二)整治“三乱”
1、整治经营场所乱包括:经营户证照不全、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等,重点是治理和取缔“无照经营”、扣罚无照(套牌)人力三轮车辆。2、整治交易行为乱包括:制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商品价格不实,计量称量不准,短斤少两,欺诈欺骗消费者等,重点是整治和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和人力三轮车辆票价乱问题。
3、整治市场秩序乱包括:店铺摊点布局乱和经营过程中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重点是治理和解决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建东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党委委员姚刚毅、城建副镇长陈锋、派出所所长崔磊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村镇建设办、公共安全监督所、派出所、工商所、盛垫交警中队、交管站、下应路政中队、卫生监督所、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李明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盛垫交警中队队长冯亦斌、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城管中队方志坚等同志组成。
整治活动实施时编设指挥组、保卫组、报道组和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
(一)指挥组。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任指挥长,城建副镇长陈锋、派出所所长崔磊任副指挥长,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调整整治力量,处置解决重大问题。
(二)保卫组。由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任组长,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任副组长,镇区各辖区民警、综治大队负责人等为组员组成,负责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和治案事件。
(三)报道组。由镇宣传部门建立,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内容、目的、意义,报道整治成果,同时对问题突出的“三差”、“三乱”现象,特别是对重点人(户)要进行公开曝光亮相。
(四)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即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北路等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和一个巡查组。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以城管队员、交警(协警)为主,镇公共安全监督所、工商所、卫生防疫站、交管站根据需要派员参加;派出所每组应派出2至3名巡防队员(镇区重要路段应由民警带队)参加,分路段按照整治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巡查组,由城管中队、盛垫交警中队、派出所派员组成,对重点整治地段外的治理范围进行巡查治理。
六、责任区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机关各办、各成员单位、驻镇区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掌握相关情况,协同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对涉及到本单位(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亲临一线,加强指导,及时解决。
(一)综治办:负责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村镇建设办、城管中队:以村镇建设办牵头,负责加强对主要街区(道路)两侧各种违法违章建筑(包括其它构筑物)依法责令业主(单位)拆除,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行为进行规范,对乱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查处,对乱扔垃圾、乱涂乱画行为进行教育,并根据需要设置清卫设施及标牌标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宣传、镇团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对环境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城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窗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街容镇貌观念。
(四)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过程中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协助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五)工商所、卫生防疫站、公共安全监督所:以工商所为主,负责清查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加强卫生防疫和公共安全监管。
(六)盛垫交警中队:负责整治主要街区(道路)的交通秩序,对违规停车的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和套牌、无照的人力三轮车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有序停车、有证运行和道路畅通。
(七)交管站:负责协调配合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杜绝街道路口摩托车辆停车。
(八)方庄社区、镇南社区、镇北社区及驻镇区各村:以各类志愿者队伍和综治队伍为主,协助做好宣传、劝导和巡查维护工作。
其他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七、实施步骤
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年12月25前):制定方案,落实准备。主要是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编组人员,并结合实际,采取可行措施,精心安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做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准备、舆论准备和物资准备。镇宣传部门应协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次活动要求,结合“文明城镇”、“平安”创建,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城管中队应核查、排摸整治重点,选定、设置禁止设摊标志牌和许可设摆位置标线。交警中队应事先排查、选定镇区街路许可停车位置并标线,在盛莫路转向的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进口和振兴路与东港路、镇中路、青年路交叉口标划黄色网状线,在万龄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及其附近区域标设禁止停车牌,并对镇区内已损坏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维护。各社区、驻镇区各村要协助下发、张贴《告全体经营户书》和镇区街道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年12月25日至31日):突出重点,实施整治。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事项和任务区分,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为每日16时至20时,整治行动开始应以宣传、劝导为主,之后应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整治;年1月1日后,由各组负责轮流巡查,对治后又复原的地段要延长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及至达到整治目的、效果为止。
第三阶段(年1月上旬至3月20日):总结经验,长效管理。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总结,并根据分工和各自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集中整治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对策,明确镇、责任单位和经营户三方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镇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城管、交警、交管、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巡查组,对镇区范围内停车、经营秩序实施长效管理。
八、几项规定
(一)自整治开始起,整治区域内各经营户及沿街道(路)单位,改建、装璜门面和搭建挡阳伞等需经镇村建设办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未经审批一律予以拆除。
(二)凡有建筑垃圾堆放整治区域内未审报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清除。
(三)现有不规范的档阳伞、门前建筑物在整治期间一律予以拆除。
(四)对在禁止停车、设摊地段停车设摊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不听劝告、情节严重的应予扣车、没收摊物。
九、工作要求
以第七届湘台会召开为契机,着力加快城市管理提质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形象,扩大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所辖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提升所辖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序化水平;
(三)做好所辖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做好大道(区段)沿线整治工作。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宣传教育,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1年7月中旬至8月底)。全力以赴,全民动员,掀起新一轮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巩固效果阶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10日)。会前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会后总结活动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区政府成立第七届湘台经贸交流合作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所辖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督查组等10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督查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加强督查调度,及时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二)市容市貌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负责全面推行门店店内经营,从严规范管理早餐夜市、自产自销瓜果、蔬菜摊点。超门面经营三次以上的门店,由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予以关停整改。区占破办在第七届湘台会期间停止审批占道经营,严格规范管理占道行为,凡乱摆乱放的摊点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2.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和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对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综合整治,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公益广告栏进行全面清理,督促产权业主及时更替、拆除所辖城区破损、残缺的户外广告,依法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全面清理所辖城区大街小巷及小区庭院内的“牛皮癣”,确保所辖城区内无“牛皮癣”广告。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加大依法拆违工作力度,全面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构)筑物。
3.广电分局、区电力公司、区新天投资有限公司、公安分局、区市政公司要加快管线下地步伐,加强临街地上设施的环卫保洁,做好临街外挂线路的清理整顿工作,所有管线单位的地上设施必须重新刷新一遍。
4.由区商务局牵头,规划分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公安分局参与,负责所辖城区洗车场、停车场、石材场、大型机械设备停放、废旧钢材等划行规市和规范管理工作。
5.区民宗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规范管理所辖城区少数民族经营户。
6.区城管局负责加快背街小巷改造工作步伐,主要解决功能不全、路面不平、排水不畅、照明不亮、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7.区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辖区大道(区段)沿线两侧乱搭乱建、煤棚及违规户外广告的依法拆除工作,全面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格按规划设置出入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出入口一律予以封闭,全面硬化大道(区段)沿线非工地出入口,有效控制污染源,及时收集、清理垃圾,做好大道环卫保洁工作。
(三)建筑美化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和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参与,全力推进所辖城区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美化工作,确保路打造为示范样板路。第七届湘台会召开前所有临街建(构)筑物必须清洗、刷新一遍。
2.主干道临街建筑防盗网一律改为内装式防盗网,空调外机一律按规定设置,严禁空调水直排人行道。
3.临街多层建筑除垂直绿化外,一律实行平顶改坡屋顶。
4.加快实施门面通透行动,人民东路、路、郴江路城区段等主要街道临街门店的卷闸门一律改为通透式玻璃门。
5.全面清理临街可视范围内的杂物及乱搭乱建现象。
(四)环境卫生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环卫所“两处一镇”负责组织全面清理卫生死角。
2.负责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加大道路清洗保洁力度,保持果皮箱外观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沿途不洒漏,提高城市垃圾收集清运效果。
3.区住建局负责从严整治基建工地,督促所有基建工地的围挡提升标准并进行清洗、刷新;区渣土管理执法大队负责规范渣土运输,严格执行渣土停运禁令。
4.区爱卫办负责做好每周五的“三清一化”等全民卫生活动。组织发动各单位认真开展单位庭院爱卫达标工作及“除四害”工作。
5.区“门前三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两处一镇”抓好辖区内“门前三包”及“十不准、十处罚”工作。
6.区环卫所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隔离护栏、清洗保洁工作。
7.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等负责加快推进门店清洁行动。对所辖城区所有临街洗车场、小餐饮等易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店,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卫生、城管等部门提出的标准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条件的门店,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切实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依法取缔工作力度。
8.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质监站负责按照国家卫生标准,依法彻底整治“六小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浴室、小旅馆、小网吧)。
9.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两处一镇”负责加大“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控制、管理家畜家禽及宠物饲养行为。各村组要组建清扫保洁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0.区环卫所、“两处一镇”负责加大改制企业、铁路及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工作力度。
11.区城管局负责完成所辖城区所有非工地出入口的硬化工作。
12.区环卫所要将所有作业车辆(清扫、清运、洒水车等)进行喷漆、刷新。
(五)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市政公司负责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路平、沟通、灯亮,所有公共设施遭到破坏后应在12小时内修复。加强桥梁、地下通道和隧道、下水道、路灯等设施管护,杜绝因管护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
2.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负责从严查处损坏、偷盗市政公用、园林、环卫、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
(六)园林绿化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加强园林设施清洗保洁、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完成所辖城区临街、闲置边坡的绿化处理,及时补植、修剪苗木,加强抗旱保绿工作。
3.9月5日前,区城管局负责在辖区内主要街道、主要节点、参观线路沿途、会场周边摆放鲜花。
(七)市场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商务局负责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落实管理考核责任制。
2.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大市场管理,杜绝外溢现象。
3.制定出台农贸市场经营优惠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入市经营问题。
4.加快推进净菜入市经营工作。
(八)交通运输秩序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负责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禁止农用车、不洁车辆、超载车辆、大型油罐车、违规渣土运输车辆进城行驶。
2.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要加大对所辖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限摩规电”工作,着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尤其要加大大道交通整治力度,杜绝乱停车现象。
3.完善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管理,规范所辖城区路面停车秩序,尽快完成停车泊位施划工作。
4.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要组织开展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集中整治工作,加强驾驶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司乘人员行为,倡导文明营运,创建文明服务窗口,要提高公交客运服务水平,优化公交营运线路,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秩序。
(九)环境质量整治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环保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工商分局、区住建局参与,负责有效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大气污染。
2.区城管局、区水利局负责加大郴江河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河道保洁率达到95%以上。
(十)市民文明教育组
责任领导:
组长:
责任人:
工作任务:
1.区文明办负责深入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风尚。
2.区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所辖城区学校开展学生文明教育活动。
4.区城管局、“两处一镇”负责组织市容市貌监督员上街对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纠章处罚。
五、工作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二、目标任务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理清创卫工作思路
按照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把创卫工作作为推进我市实现生态城市的重要举措,以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塑造城市形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组织各大队贯彻实施,并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载体性活动,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二)加强领导,健全创卫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机构,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盖林同志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各大队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强化了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二是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按照创卫方案要求,结合市总队工作实际,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创卫工作,并逐年制订创卫实施方案,对创卫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同时还先后下发了《关于市容市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户外广告和霓虹灯设施管理的通告》等文件,有效地推动了创卫工作的开展。三是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根据创建责任分工,将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与创建国家文明城、争创“绿叶杯”优胜市等工作结合进行,坚持责任到人,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解决工作交叉问题,加快了工作进程。四是实行目标管理。对创卫工作始终坚持严格的目标管理,逐级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将创卫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单位评优的先决条件,增强了各级领导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
1、继续深入开展露天烧烤的清理取缔工作
自总队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露天烧烤影响市容、严重扰民的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为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市城建监察总队积极采取措施,巩固工作成果。一是夜间巡查大队继续加大夜间巡查工作力度,对市区内的露天烧烤发现一处,清理取缔一处;二是继续坚持总队机关干部夜间值班制度,24小时受理市民投诉,并将受理的市民投诉转交夜间巡查大队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共收缴各类烧烤炉具4000余件,给露天烧烤违章行为以严厉打击。
2、打造达标示范街路工作
市城建监察总队将双台子区辽河路、胜利街、红旗大街,兴隆台区的石油大街、市府大街、惠宾大街,列为第一批达标示范街路,通过采取疏堵并举的工作方法,认真清理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清理商家店门、橱窗张贴物,拆除乱悬乱挂条幅,取缔乱搭乱建行为,重点对中兴步行街、东风大市场、辽河商业城、钻井市场、火车站广场等重点地段及周边环境进行了重点清理整治。今年以来,共清理流动商贩540人次,清理临街商业网点门前堆放商品、放置杂物450余处;清理占道加工厂、修理点60余个;制止出店经营行为180余起;没收乱竖乱立的灯箱480个,使市容市貌有了显著改观。
3、继续加强步行街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一是清理、取缔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二是取缔煎、炒、炸、露天烧烤等违章行为。三是对步行街内流动商亭及两侧商家悬挂的广告牌匾进行规范,实现了广告牌匾一店一牌以及规格样式、悬挂高度的初步统一。四是规范摆放非机动车。总队为便于群众和商店员工停放非机动车辆,在步行街两侧商家门前设置了白钢自行车架,并加强巡查,督促和引导市民规范摆放车辆。五是针对步行街内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协调城建、交警等部门加大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市城建监察总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出资3万余元,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牌、施画道路标线;在步行街与兴三街和兴隆大街交汇口设置路障;撤去兴四街断头路慢坡道,规范机动车行驶。同时,市城建监察总队还会同市城建局、交警联合行动,加强对机动车辆违章停靠问题的整治,使步行街上机动车乱停乱靠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为实现长效化管理,总队执法队员延长工作时间从每天从早8时到晚8时,对重点部位和地段进行死看死守,有效杜绝反弹现象的发生。
4、整治世纪广场环境秩序
市城建监察总队联合交警支队、绿化处等单位对世纪广场及周边环境秩序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清理流动商贩、规范自行车停放,清理机动车违章停靠等措施,有力地净化了广场及周边的环境秩序。为杜绝反弹现象发生,市城建监察总队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延长工作时间,将机关干部编入值班队伍,以补充一线执法人力不足。
5、严格控制增量违章建筑,逐步拆除存量违章建筑
在规划监察方面,市城建监察总队将控制增量违章建筑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公建项目的监察管理力度,公建项目现场介入率、项目全程跟踪率、项目建档率均达到100%,有效地杜绝了公建项目增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在监察公建的同时,规划大队加大了对村屯、城乡结合部的民建以及建成区内扒窗改门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特别是“五、一期间”队员放弃休息,严格查处违章行为,杜绝了施工抢建的行为出现,共查处27处,1500平方米。同时,还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工作要求,配合道路改造开展拆违。作为双台子区道路改造主要参与单位,总队负责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共拆除违章建筑130余处,7900平方米。配合兴隆大街道路改造,对两侧18处共3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拆除存量违章建筑。总队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棚户区改造的湖滨四季城、亿居家园、翰新花园等工程的前期拆违工作。工作中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下达法律文书280余份。共拆除违章建筑10650余平方米。商东商西小区违章建筑拆除。拆除各种违章建筑340处、12000平方米。配合环湖路、惠宾大街、辽河南路、工业大街拆迁。拆除各种建筑166处、30000平方米。
全市今年到目前拆除存量违章建筑面积达7.5万余平方米,预计到年底,累计拆违将达到近10万平方米。
6、加大市容管理力度,开展“百日会战”。
以商东商西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总队开展大规模“百日会战”行动。从6月12日开始,市城建监察总队会同兴隆台区政府、市公安、城建、工商等14个部门联手,出动300余名执法人员,对商东商西小区进行综合整治,这是建市以来我市规模最大的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清理取缔摆摊设点2400余处,清理街路12条,清理占道经营商贩5000余人次,清理商家出店经营2300余户,拆除不规范商家牌匾1550余块,拆除违章户外广告1324个、大型擎天柱1处。
从7月20—7月24日,对双台子市容市貌进行整治。由市城建监察总队牵头,双区17个部门参与,出动300余名执法人员,共取缔占道经营2400处;清理流动商贩3200余人次;清理商品出店经营2870户;拆除不规范广告牌匾920块,清理户外广告1100个;拆除占道商亭3个、私搭占道棚亭48个。
总队会同交警部门对市区内重点地段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对人力三轮车限时,并且对300多辆强行违规驶入禁行区的人力三轮车进行销毁。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及商家店名牌匾等的规范整治工作。整治范围包括了城市规划区(包括辽河油田)。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亮化、统一审批”的原则,严禁商家业户擅自设置广告牌匾。
二、存在问题
1、劳务市场一致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虽然在近年来的迎检工作中劳务市场都能暂时的清理取缔,但是反弹现象十分严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也就成为了我市创卫工作的难点问题。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市没有规范化的劳务市场,无法实现劳务人员退路进厅的目标。
2、露天市场挤占人行道和车行道,既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主要原因一是配套设施不完善;二是虽然在建设居民小区的同时,也相应建设了集贸市场等配套设施,但人为的改变了使用用途,无法实现退路进厅。由于周边群众生活需要,执法部门无法彻底取缔露天市场,造成了执法矛盾。
3、虽然在2001年成立市城建监察总队时将辽河油田城管支队纳入了总队序列,但仅是在业务上存在宏观指导关系,无法制约其按照全市工作部署落实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出现了步调不一致的现象,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
二、下步工作计划
*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将以强化城市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1、强化市容监察管理
市容管理是*年工作的重点,要把解决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好群众投诉和领导批办的各项工作。
第一,加强对城市立面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城区内乱悬乱挂的广告牌匾、条幅标语进行清理取缔。商家店牌要达到一店一牌、亮化美化的标准。*年,执法局还将开展广告牌匾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第二,加强对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取缔。采取疏堵并举的方法,加大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的治理工作力度,彻底取缔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和露天摊区;规范批准设立的露天市场,杜绝出头市场和场外经营现象的出现。
第三,加强对露天烧烤的管理。继续发挥夜间巡察大队的职能作用,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实现对露天烧烤的长效化管理。
第四,开展综合整治。继续对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进行同步整治。执法局将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对我市建成区的市容市貌进行整治,重点对兴隆台商东商西小区和双台子区进行整治,对全市广告、灯箱牌匾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亮化、统一审批”的标准进行管理,取缔占道露天市场,清理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行为。
第五,做好架空线路整治工作。按照《盘锦市城市建成区通信线路整治方案》要求,对辽河南路、石油大街、惠宾大街、科技大街、双兴路、工业大街、红旗大街、胜利街等主次街路的架空线路进行整治。
2、强化规划监察管理
加强对公建和民建工程的监察管理,杜绝增量违章建筑发生和施工抢建等违章现象的出现。严格“三证一书”制度,对未办理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建设项目,坚决不允许其开工建设,杜绝漏管、弃管现象的发生,争取做到全年无一起违建发生。
3、强化房产监察管理
严格控制增量私扒乱改现象发生,杜绝未经审批私自拆改行为的出现;对存量的私扒乱改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对确实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影响市容市貌的拆改房屋责令恢复。
4、拆除存量违章建筑
*年,以街巷路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的方法,对规划区内侵占市民共享空间、占压道路红线、侵占绿化用地、挤占消防通道等4.1万平方米存量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5、深入组织开展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
*年,按照省城镇“绿叶杯”竞赛评比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协调各参赛单位深入开展杯赛活动。通过开展城镇“绿叶杯”竞赛工作,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6、认真完成绿化、环卫、市政、环保、工商等新划入的监察工作
7、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积极协调两区政府和市劳动部门加快劳务市场的选址建设,规范劳务待工人员入场经营。
城市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是城市市容环境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环节,东港市公安交警大队党总支高度重视,强化小城市交通,大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赶超地级市的意识。以城市交通管理实施“畅通工程”为载体,成立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解决热点;强化措施,求真务实。在警力、装备配备上向城市中队倾斜,改革勤务制度,努力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现代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目标,为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供服务。
大队领导及政工科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按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了制度化、经常化。
二、强管理,为市民出行创造便利条件
为给市民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市公安交警大队立足本职,注重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的热点难点问题,不间断地进行交通安全秩序集中整顿和专项整治,城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20xx年底经丹东市交警支队目标考核,取得了全地区交警系统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是严格整治机动车违章停放,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对机动车违章停放常抓不懈,采取民警包段,晚上巡逻车进行巡逻,对违章停放车辆现场拍照、罚款、吊扣驾驶证、记分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严禁复制剽窃等手段,全年处罚违章停放车辆2860余台次,较好地解决了城市主要街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经上级交警部门考核,每公里乱停放车辆达到0-1辆的优秀标准。同时在城市街道规划了临时停车场,施划了临时停车泊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使车辆停放基本上达到了规范一致,受到好评。
二是加强机动车在市区鸣高音喇叭的管理。市交警大队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在主要街道和学校周边增设了6块禁止鸣高音喇叭的标志,在有警时间或夜间巡逻对发现鸣高音喇叭严格进行处罚,没收其非法装置。
三是严厉打击“黑车”。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上路行驶坚持持之以恒,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坚决扣留,并取高限处罚。全年共扣留审查、处罚此类车辆500余台次,收缴假牌照120付。
四是强化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针对市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行为突出的问题,采取了教育为先,处罚为辅的办法,在东港路和黄海大街的各路口的隔离栅栏上设置了70余块行人、非机动车指示标志,规范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同时对屡教不改者进行经济处罚。全年共处罚行人10000余人次,扣留非机动车2500余辆。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率达95%以上,遵守信号率达90%以上。
五是大力整治摊贩违章占道经营。市交警大队与市城管办联合行动,对桥东市场东门口、中医院北门口两旁、法院门前、果菜批发市场北门、土房桥等小市场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重点整治,每晚从18时开始至21时,取得明显效果,群众反映良好。
六是强化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一度时间,市内大东小学、实验小学、站前小学每到放学时,接学生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乱,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交通安全隐患大。大队领导及相关科室、中队人员实地调查之后,主动与教育局、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协商,研究解决办法。在学校门口施划了学生通道,在大门两旁施划了临时停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严禁复制剽窃车线,为学校值周教师、学生、工勤人员制作了袖标,每到放学时,派专门警力到学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护送学生过马路等,效果良好。全年市区中小学生没有在上下学时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此举受到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
三、塑形象,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强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城市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停车规范、同向有序、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盖板及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广场等相关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等公共区域乱停放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清洗维修、二手车销售、占道经营、马路工厂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僵尸车”乱停放或长期占据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四)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一车占多位、非同向停车等不规范停车行为。
四、管理标准
(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详见附件4)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大型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详见附件5),设置同向停车标识;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划定泊位内同向停车,停车场标识清晰,管理规范有序。
(二)借鉴省内城市管理经验,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白蓝色、白绿色相间的道路硬职离设施(详见附件5),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绿地、盖板、游园等公共区域,做到还路与民,通行顺畅。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城管、公安、交警、商务、旅游、交通、房产、教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责任单位对人行道、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门前、周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行为进行查处,共同做好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停车泊位(场)情况,在人行道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设置硬隔离设施和同向停车标识标牌,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和督促辖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组织乡镇、街道和区城管、公安交警、物价、房产等部门开展辖区停车秩序整治,强力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市公安局:组织、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依法打击长期霸占停车位、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市建委:依据《**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市主城区停车场三年(2017-2019)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定,加大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供给。做好游园、广场等区域的硬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杜绝车辆驶入和乱停放。
(四)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区城管局(分局)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劝导疏导、依法处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加强非机动车等在人行道、宾馆、商场、酒店、广场等区域乱停放的专项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对严重违章的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拖离。
(五)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沿路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站前广场、换乘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出租车、“黑车”等随意占道停放载客行为。
(八)市卫计委:指导、督促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门前广场和医院内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宾馆等门前广场和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办对人行道等区域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教育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内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整治行动意义、目标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停行为,培养市民文明停车习惯。利用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网站及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扩大宣传效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摸排登记备案辖区各类停车场,召集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传和停车场规范管理教育,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和劝导服务时,要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劝导规范停车。
(二)施划泊位,增加供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施划情况,依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标志标线残缺不全的重新施划增设。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泊位供给。
(三)完善设施,隔离禁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各道路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设置人行道等区域硬隔离设施,实施强制隔离禁停。新划停车泊位的同时施划同向停车引导线;对原有停车泊位,根据实际增划停车引导线。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清查,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增设或更换设置同向停车标识牌,保证每个路段和每个停车场至少2块同向停车标识牌。
(四)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固定证据,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销售二手车、占道修车等经通知拒不驶离、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依法强制拖离。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处罚的,城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8月10日—20日)。召开专项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在全市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整治浓厚氛围。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8年8月21日—9月10日)。
1、重点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阳路、龙湖路、广场路、国庆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条“路长”包保责任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科学施划停车泊位。
2、重点规范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各管理单位自行对门前停车场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置同向停车标识、标牌、指向箭头,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重点整治29条“路长”包保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依法进行处罚、拖离乱停放车辆。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根据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专项工作措施,向城区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结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城区全面开展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反弹现象进行持续整治,建立“教育引导、泊位停放、隔离禁停、严管重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