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节能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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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篇1

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电、节水、节油、节办公耗材为主要内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自觉历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不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干部职工生活质量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

一、拟定2014年节能工作目标,在2013年的基础上全面下降5%,把今年的各种开支,尤其是水、电、油分别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把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开展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的节能活动。

三、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和节约常识普及工作,启动“节能宣传周”活动,强化工作人员资源节约意识,提高资源节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节约型机关建设宣传力度,培养树立一批节约机关人员点范,扩大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影响力。

四、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创建节约型机关,关键在人,贵在从点滴小事入手,长期坚持,节能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付之于实施。

五、提高节能意识,全面抓好节能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到白天不开灯或少开灯,下班关好各种办公电器或用电开关、水龙头,避免浪费水电。

六、完成县节能办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和宣传任务,在我中心范围内的显要位置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七、建立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按照能源消耗统计表基数的核定,制定我中心公共机构节能消耗报表制度和联络员制度。

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目标,宣传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宣传节能形势和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新技术、新经验等专题,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宣传要点

(一)宣传新形势下国家出台的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节能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二)宣传我局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形势,反映我局公共机构在能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挖掘节能潜力。

(三)宣传和推广节能降耗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宣传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

(四)宣传我局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执行情况、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中好做法、好经验、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等。

三、计划及安排

(一)开展节约能源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全局公共机构要开展好三项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国情”教育,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和全局观念;二是开展节约能源政策教育,增强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和严肃性;三是开展节约能源常识教育,基本掌握节约能源的方法和技巧。我局通过宣传专栏和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意义、“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二)营造浓厚氛围,开展节能活动周活动。以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7月份,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醒目条幅、标语、宣传画,办宣传栏等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创造“节约型机关”活动。一是节约用水。用水时水龙头开得要适度,用水过后要随手将水龙头关紧关严,加强对办公楼供水管网和用水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防止“长流水”和“滴漏”现象。提倡水的重复使用。二是节约用电。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能耗,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切断计算机、饮水机及附属设备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机关”。三是节约用材。提倡双面用纸,注意信封、复印件、回形针、大头针的再利用;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消耗;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四是节约油料和车辆维修费。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建立车辆百公里油耗考核制度,根据车型和排气量,严格燃油定额管理;工作人员公务外出需使用公务车辆时,尽量同行;机关各单位油料和维修费用要厉行节约,节假日非公务时不得使用公务车辆。五是严格控制会务及公务接待规模。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按照市政府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做好会务和公务接待工作。六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篇3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1.071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2)01-0081-01

高血压在临床上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疾病,我国是高血压发病大国,且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严重,高血压的发病率也在逐渐提高。高血压患者的左心结构与功能会随着病程的进展而发生改变,目前采用无创性二维、M型以及多普勒超声心动图对高血压患者的左心功能与结构进行评价,能够为医生的临床治疗与诊断提供客观证据[1],本文就超声心动图对高血压患者的左心结构与功能变化的检查价值进行探讨与分析,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本院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收治的高血压患者共80例作为观察组,其中男性患者49例,女性患者31例,年龄为45至76岁不等,平均年龄(48.8±7.1)岁。其中高血压1期共36例,高血压2期共44例,所有患者均不存在窦性心律以及瓣膜病变。选取同期于本院接受健康检查的人群共80例,其中男性45例,女性35例,均不存在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且对其进行体检与胸透等无异常发现。

1.2 检查方法。本文选用Biosod AU4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测仪,将探头频率设定为2.5MHz,同步连接心电图,将心电触发R波的顶点作为左室舒张末期的标志[2]。采用M型与二维超声检查患者的左房内径、左室后壁厚度、左室舒张末期内径、室间隔运动幅度、左室后壁运动幅度以及舒张期室间隔厚度。并采用脉冲多普勒对两组的左室舒张功能进行测定,包括二尖瓣舒张早期充盈峰速度与二尖瓣舒张晚期充盈峰速度以及二者的比值,并对等容舒张时间进行测定[3]。

1.3 统计学方法。对所有数据使用SPSS12.0软件进行分析与计算,用(X±S)表示,以P

2 结果

与正常人相比,高血压患者的左室壁运动幅度与室间隔收缩期运动幅度均明显增强,P

3 讨论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心脏病理改变主要以左室后负荷增加、左心室容量负荷加重、周围血管阻力加大以及心肌纤维肥大为表现,并会出现相应的左心结构与左心功能变化。本文选取的高血压患者均为原发性1期与原发性2期患者,通过超声心动图检查可得,高血压患者的左室壁运动幅度与室间隔收缩运动幅度较正常人均增加,而左室壁与室间隔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向心性肥厚。

高血压患者的心肌弹力下降,硬度增加,心室顺应性降低,并出现各种舒张功能异常。根据本文研究结果显示,高血压患者其左室舒张功能参数与正常人相比有显著性差异。由于左房长期处于负荷状态,导致其代偿性收缩增强,以至于患者的舒张晚期左室充盈量提高,二尖瓣口舒张早期充盈峰速度升高,舒张晚期充盈峰速度降低,两者比值小于1。等容舒张时间是反映左室舒张功能的重要指标,本文显示高血压患者的该项指标明显延长,说明该指标能作为早期高血压病变的征象。

综上所述,采用超声心动图对高血压患者的左心结构与功能变化进行检测时,能够直观地反映心肌肥厚程度、心腔内径变化、左室收缩功能、左室舒张功能。并能够无创地为医生提供相关的心血管资料与病变数据。超声心动图具有简便性、可行性、高效性,患者顺应性强,且能够对患者进行动态监测,对高血压的诊治与观察提供了有力依据,值得在临床上进行推广与应用。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TH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b)-0115-02焙烧多功能起重机是阳极焙烧炉的专用操作设备,能够完成焙烧炉与编、解组站之间的阳极运送,用夹具将阳极装入焙烧炉坑,用气力输送设备的吸料管将高温填充料从炉坑中吸出并进行粉尘分级作业,用夹具将阳极从焙烧炉中取出等工作,用10t辅助吊钩搬运车间内的其它设备(燃烧架、吹风管、热电偶架、排烟架、烟气测量架、冷却架等)及其它零星吊运。

1 双联夹具部分主要有以下部分组成

(1)夹具体:由横杠、夹板部件、连杆等组成。

(2)轨道柱:由侧拉杆1、后拉杆、侧拉杆2、拉杆连接架、侧拉杆连接架、后拉杆连接架等组成。

(3)升降部件:由滑车架、平衡弹簧、导向轮箱、铰接架、信号装置等组成。

(4)导向套:由加强板、导向辊座等组成。

(5)夹具开启机构:由电动推杆支座、上部支架、滑轮部件、中间拉杆、信号装置、行程开关和双夹具卷扬。(如图1)

2 工作原理描述

该夹具为机械式自动夹紧夹具,通过巧妙的机构,夹具仅需自身的重量和被夹阳极的重量的共同作用即可将阳极夹紧,这样的夹紧形式,完全不需另配夹紧动力源,而且机械式夹紧特别安全可靠。夹具夹紧力的安全系数大于1.5,以保证夹具夹持阳极稳定可靠。

夹具及吸、卸料管的升降运行时必须平稳,不得有冲击、卡阻、蠕动等现象。各机构的动作联锁正确、各限位开关、制动器、安全装置、控制装置的动作灵活可靠。并将各动作机构的行程调整为设计值。

测定夹具升降速度并进行调整,使其满足设计要求5~10m/min(+5%~-5%)。

测定吸、卸料管的升降速度并进行调整,使其满足设计要求0.8~8m/min(+5%~-5%)。

试验夹具的上限位行程开关和超上限位行程开关:夹具上行至上限位时,上限位接近开关动作,卷扬电机断电,夹具停在上限位。如果上限位接近开关失灵致使超上限位接近开关动作,卷扬电机断电并报警,夹具停在超上限位,此时大小车均不能运行直至警报解除。

试验吸、卸料管各自的上限位行程开关:当吸料管上升至各自的上限位行程开关时,发出信号使升降电机断电。试验吸、卸料管升降装置的载荷限制器,超载或欠载时升降电机均会自动断电。

电气控制采用PLC控制技术,小车上装有本地I/O组和中央处理器,小车上的设备控制和信号采集由本地的I/O组承担,大车上装远程I/O组,大车的设备控制和信号和采集由远程I/O组承担,本地与远程之间的通讯仅需一根双绞线屏蔽电缆即可,通过采用PLC的联锁控制来保证夹具在未将阳极放置于固定的平面上时处于自锁状态,夹具不能被打开,以防止操纵人员误动作等而发生事故。

硬件接线简单、简化电子控制设备、联锁可靠、便于施工、维修、调试方便、故障率低,以保证天车的作业效率。

采用变频调速技术对大、小车的行走速度和吸料管的提升速度进行控制,使得调速平滑、接线简单、调速性能可靠。与车间的阳极编组站、解组站控制通讯方式采用无线遥控技术,这大大简化了车间电气控制系统的配置,减少故障环节,信号传输也更加可靠。

设置有夹具偏摆限位保护措施,在出现误操作或其它意外时,夹具与其它物品相碰撞也不会造成相碰撞物的损坏。

用电子传感器进行过载保护,在阳极因层间发生粘连或夹具提升出现卡阻而导致提升装置过载时,对提升装置或相关构件进行保护。

3 对原设计中双联夹具导向辊座不利拆卸的结构改进

该双联夹具一次可夹阳极7×2块,两个夹具功能一样,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两个夹具的间距与两相邻炉坑的间距一致,能同时装、出两个炉坑的阳极。通过中间拉杆的升降实现炭块的松开和夹紧,导向套(如图2)中导向辊座为中间拉杆的导向机构。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需要频繁运输阳极,由于运输载重大及运输过程中的夹具晃动,造成导向辊座经常损坏。

早期生产制造的焙烧多功能起重机,在零件制造完成后,我们都要进行组装试车,组装过程中,导向辊座的安装很让钳工头疼,因为安装辊座,不仅费力,而且费时,在更换时也是如此,极大的影响了生产效率。经过考察,我们发现原设计中,导向辊座为一体式如图3所示,由于其安装位置,导致拆卸非常不便,因此产生了这样的结果。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通过以往的设计经验,设计提供了一种新型的便于拆装的导向辊座的设计形式。本新型装置采用了如下的设计方案。本新型装置包括两个座板,其结构要点是将其一体式改为分体式,将其一分为二,并通过螺栓和销钉连接,如图4所示。

通过将座板一分为二,并通过螺栓与销轴连接,在其需要更换时,可以很方便的进行拆卸与安装,简单、安全、可靠的实现了拆卸方便的要求,而且还可以哪个破损换哪个,节约了原材料,降低了成本。

4 结语

经过实际运行,不但有利于钳工的装配工作,也有利于节省时间,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

参考文献

[1] 成大先.机械设计手册(第4版)[M].化学工业出版社

[2] 赵兵,张启明.重型机械标准[M].中国标准出版社

[3] 机械设计手册编写组编,机械设计手册(第2版)[M].化学工业出版社.

篇5

年初,局制定下发了以“减少污染、珍爱家园——节能减排作表率”为主题的“联合环保——公共机构在行动”系列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分阶段实施“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义务植树绿化家园、节能减排我先行、建设环保节能机关、环保节能作表率大讨论”五大内容的活动,各项活动按计划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抓手,推进《办法》的学习贯彻

通过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考评迎检工作,我局组织全局人员逐条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措施、落实整改。通过迎检及组织局相关人员开展节能知识考试,进一步深化了对《节能管理办法》的学习,不断增强机关公务人员参与环保节能责任感、使命感,发挥了公务人员在“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促进全局机关形成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风尚。

三、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为平台,发挥宣传示范引领作用

我局开展了以“倡导节约文明,引领节能行动”为主题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6月12日开展“绿色出行日”活动,6月17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停开机关空调、公共场所照明1天,在接待场所张贴节能宣传画等措施,进行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通过自身的引领、示范和表率,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普及了节能政策知识和节能常识,提高了节能管理水平,推动全社会营造“环保节约,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市“全民节能活动”。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开展全民节能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学习通知精神,明确机关节能活动和家庭节能活动的内容,全局机关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全市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以规范公共机构节能机制为抓手,做好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明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篇6

一、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文件精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张贴节能警示语,发放节能降耗倡议书,办一期节能教育宣传黑板报。

二、成立领导小组为了更好的落实节能降耗的工作目标,成立节能降耗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检查落实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领导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对节能降耗进行具体指导监督,并检查日常节能管理,从节水、节电、节村、节油等方面每月开展检查,督促各单位每月上报各方面消耗情况。

篇7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3月2日

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依法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阶梯电价等重大政策部署,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能效水平提升,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一)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16年专项监察中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违规行为和不合理用能行为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意见书、建议书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钢铁企业能耗专项监察。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2017年钢铁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钢铁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对实施钢铁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三)建材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以及相关电耗核算办法等要求,对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四)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按照《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13)等国家标准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四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对电动机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一是全面核查电机生产企业,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电机。二是对重点企业电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企业淘汰低效电机(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五)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按照《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GB24500―200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492号)、《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51号),对锅炉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核查锅炉生产企业,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低效锅炉。二是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实低效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六)其他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各地区在确保完成以上任务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特点,有选择地对电解铝、合成氨、焦炭、电石、铁合金、建筑陶瓷等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二、依法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

依据《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和要求,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并及时公布监察结果,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各地应依法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等情况进行监察。

(二)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监察。各地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工业企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和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察。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各地应依法对工业企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节能监察效能

(一)创新工业节能监察手段。各地要学习借鉴2016年专项监察中的联合执法、异地交叉监察、节能监察与能源审计相结合、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等手段,积极探索工业企业节能信用评价制度、节能监察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创新机制,促进节能监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准确。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定期开展能源审计等,推动企业根据审计结果研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二)健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各地应加强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配备与岗位相适的监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的节能执法装备,形成目标统一、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节能监察组织保障体系。通过跨区域业务交流、联合执法、结对帮扶等模式,带动和促进不同地区节能监察工作平衡发展。

(三)加强节能监察业务指导。完善重点行业节能监察执法规范,修订完善工业节能监察手册。各省要重点加强对市县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管和业罩傅迹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

(四)强化专项督查长效机制。总结2016年专项督查成功经验,完善跨区域督查内容和方法,全面开展跨区域交叉督查,加强不同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交流协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规划安排。认真编制工作计划,开展专项培训,细化措施手段,明确目标进度,确保各项监察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2016年未完成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节能监察机构不宜再承担今年工作)。请各地于3月15日前组织申报2017年专项监察任务(包括监察类别和企业名称,见附表)。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请各地于6月底前将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6]228号)要求,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梳理2016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对2016年下达任务中由于企业停产等原因未开展的监察进行补查,对上年度已确定关停的企业补助经费应用于本年度专项监察工作。

篇8

以党的十精神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电、节水、节气和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科学管理,深化宣传,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抓住关键用能领域,推行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设施、设备能效。

(二)节能指标。实现每年节水、节电、节气1%,公务用车油耗降低3%以上。全面推行电子政务,逐步降低会议用纸、印刷、接待等消耗,办公用品耗费降低5%。推广高科技节能设施设备,对具备条件的部位全部完成节约型器具更换和节能改造工作。

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节约办公用品。加强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推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统一维修,尽量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无纸化办公范围,利用电子文本撰写、修改文稿,减少纸张消耗和重印次数;推行曲别针、大头针、信封、复印纸的重复使用。

篇9

为做好节能工作,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好生存环境,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领导小组,并组织研究制定了局开展节能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积极承担节能日常工作,制定了《区民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同时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按公共机构单位性质进行了分级管理。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节能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系统内节能工作,并分别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管理机构和配备了专职人员,加强了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了节能工作在基层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在工作中,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学习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针对《条例》赋予的各项任务,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学习,使全局上下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的精神。确保了“节能四到位”,即节能认识到位、节能责任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检查到位。按照四个到位要求,我局在1月份制定了公共机构节能制度,要求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必须进一步细化责任,围绕节能意识、节能技术应用、节能管理措施三条主线,提出从加强管理和服务入手,以节能减排为重点,以强化制度为保障,积极推进“节能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注重信息统计,做到及时上报

能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我局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全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按上级要求,年初,将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能耗基本信息的工作在民政公共机构系统进行了部署,由局属各(单位)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能源信息统计上报,属各(单位)具体负责统计的人员能积极主动与上级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保持联系,咨询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半年来,完成了公共机构的基本信息普查和能耗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提高意识,狠抓宣传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在局机关节能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学习了相关条例。3月份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在机关窗口单位发放了相关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资料使机关窗口单位形成了一个既是工作窗口又是节能宣传窗口。在窗口张贴了标语和宣传画,宣传节能方针政策。不仅引导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增强节能意识,还对来办事的市民宣传了节能工作。通过宣传,在民政系统和市民中营造了一个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

篇10

1.思想上高度重视。街道办事处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逐步得到完善和提升,目前房屋面积2600平方米,开展节能工作显得尤为必要,也更具有现实意义,基于以上认识,办事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上级部署的节能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节能宣传。组织学习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下发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通知,对全街道节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节能工作计划,在街道内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突出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燃油、节约办公经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节能工作有效推进。

1.节约用电。(1)是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做到夏季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下班一律关闭空调系统;(2)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3)是加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尽可能即用即开,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4)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根据需要尽量少开照明灯;(5)是优先采购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

2.节约用水。(1)是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2)是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3.节约燃油。合理安排公务车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理使用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篇11

以市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监察对象,对全市年耗标煤1000吨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开展能耗限额和高耗能淘汰设备的专项节能监察,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企业依法合理科学用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各县(市、区)按计划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节能监察。监察的主要内容: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节能措施、能源监测、能源审计、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情况、执行国家和地方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对标活动、淘汰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二)加大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1、对照国家及地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2、对41户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送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3、对全市“十二五”期间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更新改造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4、参与省、市其它专项节能监察。

(三)努力建立节能常态体系

进一步完善县(市、区)节能监察体系,巩固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机制;完善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节能监察与技术帮促相结合的执法机制。在全市形成目标统一、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格局。

(四)提高机构能力建设工作

按照国务院加强省、市、重点县(区)三级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的标准和条件,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节能执法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节能监察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专业执法技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节能执法队伍,努力开创节能监察工作新局面。

(五)节能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加快节能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节能监测检查、预测预警等方面的能力,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相关信息实现月调度,增强节能执法效能。

(六)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培训工作

加强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工作。根据节能监察年度目标和任务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全市重点用能企业业务培训。

三、工作职责分工

(一)市工信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负责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市节能监察支队负责年耗能5000吨以上企业的节能监察。

(二)各县(市、区)工信委负责年耗标煤1000~5000吨企业的节能监察,同时配合市里搞好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处理市里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附件(表1-表8)填好上报市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篇12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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