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范文

时间:2022-10-02 08: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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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篇1

一、贷款定价理论基础

贷款定价在金融框架中能够找到较多理论进行解释,比如古典利率决定理论、可贷资金理论、流动性偏好理论、信贷配给理论与利率结构理论。然而笔者认为最有代表意义的是信贷配给理论,因为它可以有效揭示在一个竞争的信贷市场上,除了供求关系以外,贷款风险程度将对贷款定价起决定作用。这里信贷配给是指商业银行在面临超额贷款需求时,不通过提高利率手段增加存款供给、抑制贷款需求,进而实现信贷市场的均衡;而是实行配给制度,满足部分借款人信贷需求的局部均衡。这是因为银行和借款人之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对投资项目风险了解程度借款人要远胜于银行,当银行给出较高贷款利率时,借款人在高风险产生高收益的预期下其理性选择是参与高风险投资项目。所以,为确保借款者行为和银行利益能保持一致,商业银行一般不会通过高利率政策来维系信贷市场均衡。而是在稳健经营原则指导下,选择运用信贷配给方式发放贷款,力求在降低贷款风险和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二、贷款利率定价影响因素和主流贷款利率定价方法

影响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因素主要有银行资金成本、贷款风险补偿率、盈利目标、市场竞争程度等。一般而言,前三个因素对贷款定价的影响是正面的。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商业银行只能在市场价格上下正常弹性空间内调整贷款利率,因此,该因素的作用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制定出一个对市场而言相对有效的价格。

笔者根据世界银行业贷款定价现状,总结出现阶段主流的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定价法、期权定价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Model)、利率上限定价法、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法、RAROC定价法。

其中,成本加成法是在发放贷款各种成本(包括资金成本、贷款费用、风险补偿费)基础上加上一定水平利差作为该笔贷款最低利率。等式表示:贷款利率=资金成本率十贷款费用率十风险补偿费率十预定利率差水平。采用这种定价方法,往往需要充分估计贷款的违约风险、期限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

Merton(1974)首次提出期权理论能够用于贷款定价分析,在假设企业负债只有银行贷款且企业贷款时己将所有资产转移给银行时,贷款就可以看作是企业股东拥有一个以企业资产为标的的看涨期权,期限是债务期限,执行价格是公司债务到期值。这样,公司债务到期时,公司所有者便拥有一个选择权:是否偿还债务。公司所有者会选择哪一种做法取决于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债务到期值比较:如果公司资产市场价值大于债务到期值,企业股东就会行使期权,偿还债务;如果公司资产价值小于债务到期值,股东就会放弃期权,拒绝偿债。如果公司拒绝偿债,公司资产的控制权就转移为债权人银行,借款公司遭受的损失是期权费,由此可以看出,公司股东的权益可看作以公司资产为标的的看涨期权。因此,可以用B-S(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公司普通股价值,进而确定贷款价格。其基本思路是:设公司普通股价值S,公司资产价值V,期限为T的债务到期价值D ( D=L×(1+r)T,r为贷款利率;L为期初贷款额度),公司资产年收益率的标准差为c。代入B-S模型有S=V×N(d )-D×e-rfTN(d2);其中d1=,d2= d1-σT,N(d1)、N(d2)分别为标准正态分布在d1,d2处的累积密度函数值。又由于公司的初始资产V由普通股S和银行贷款L两部分构成,所以V=S+L,S=V-L=V×N(d1)-D×erfTN(d2),在V、L、r 、T都能够观察得到的前提下,可直接由该模型得到贷款利率r。

CAPM由夏普(William Sharpe)和林特纳(Jone Lintner)提出,讨论的是单一时期、无摩擦和完全竞争的不确定性金融市场中均衡价格确定问题,本质是给资产不确定性定价。该模型立足于资产组合选择理论,假定投资者对于预期收益、收益方差和协方差预测一致,他们以最优的方式按相同相对比例持有不确定资产,同时结合资产价格进行调整,使每种资产需求等于供给达到均衡,于是得到不确定资产预期收益率和不确定性之间数量关系:E(Rj)=Rf+βj(E(Rm)-Rf);E(Rj)是资产j的预期收益率,Rf是无风险收益率,E(Rm)是市场投资组合预期收益率,βj为资产j贝塔值,贝塔值是衡量证券j收益率对市场投资组合收益变动敏感度的比例指标。在混业经营环境下,商业银行可以发放贷款、也可以拥有股票、债券等其他资产,贷款资产只是市场投资组合(包括股票、债券和贷款)中一项风险资产,由于商业银行会要求得到与该笔贷款资产贝塔值相对应预期收益率,所以这里可以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进行贷款定价。只需测算该笔贷款资产贝塔值,代入给定公式,就可求得银行对该贷款资产预期收益率。

利率上限定价法即无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动,都对贷款合同规定一个利率上限,由于借款人支付的任何高于贷款利率上限的利息都将会返还给借款人,所以该利率上限实际为借款客户锁定了最高贷款成本,能够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

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法属"市场导向型"模式,同时考虑了市场利率风险和贷款本身违约风险。它首先选择某种基准利率作为"基价",然后针对客户贷款风险程度确定风险溢价。公式表示:贷款利率=基准利率+风险溢价点数。基准利率应根据资金供求、资金成本、目标效益、竞争策略等因素确定。

RAROC(Risk一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核心原理是银行必须将收益与所承担风险直接挂钩。公式为:RAROC=(收入-运营成本-预期损失)/风险资本。分母风险资本(Capital at Risk,CAR)是从风险角度考虑的银行所需最低资本量,即"经济资本"指标,该指标等于非预期损失大小,在数值上等于贷款头寸L与违约率标准差σ之积(即L×σ)。

基于RAROC定价法是西方商业银行非常流行的贷款定价方法,其基本思想包括。若贷款头寸L,贷款利率r,为发放该笔贷款银行债务〔即占用存款)为D,债务成本为i,经营费用率c,预期违约率e,则收入R=r×L,运营成本OE=i×D+c×L,预期损失EL=e×L,那么RAROC= r×L-i×D-c×L-e×LCAR。又因可贷资金=自有资本+负债,即L=CAR十D,故D=L-CAR,代人上式RAROC=r×L-i×(L-CAR)-c×L-e×LL×σ=r×L-i×L-c×L-e×LL×σ+i=r-i-c-eσ+i,因此得到贷款定价r=i+c+e+σ×(RAROC-i),式中σ×(RAROC-i)为贷款银行资本溢价。RAROC贷款定价最大优点是充分考虑了银行各贷款项目(按贷款行业、地域等划分)风险度σ的不同,使贷款定价与其风险程度密切相关,有利于实现贷款价格与风险的配比,体现对不同风险程度贷款客户的区别待遇,进而解决贷款客户逆向选择问题。

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现状

认识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现状,笔者认为可从定价模式、定价技术两个角度展开:

首先在定价模式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基本都按统一指导,分级授权模式建立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体系。分级授权分两类情况,一是在贷款利率制定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由总行提供公式或者指导意见,分支机构根据参数自行计算确定贷款利率:而法人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则由总部统一设定利率浮动范围,各分支机构在上级行设定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贷款利率,超出浮动范围必须报上级批准。二是在授信额度方面,只要不超出利率浮动范围,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将单笔贷款额度授权给下级分支行,超过限额则要上报上级行,少数商业银行是以客户信用等级为标准授权给下级分支行。

其次在定价技术方面,国内各家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商业银行采取逐笔定价方式,有的商业银行除采用逐笔定价外,还采用资金池式的综合定价或者两种定价方式相结合的定价技术。

(二) 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问题分析

伴随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在定价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缺乏真正意义上基准利率。不管采取何种定价方法,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的确定都是首要的。基准利率是在整个金融市场和利率体系中处于关键地位并起主导作用的利率,它应是整个利率体系中的一种典型而具体的利率,又应该是决定其他利率的参照系。迄今为止由于央行调整的存款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充当着基准利率的角色,所以人们也往往将存款利率与基准利率划上了等号。然而存款利率做基准利率在相关性方而有其固有缺陷,因为在任何情况下,银行存款利率都不可能在市场上通过公开、连续、广泛、集合的竞争性定价活动来确定。在货币当局掌控的情况下,存款利率只能根据若干因素“计算”出来。所以,从定价技术上来说,存款利率注定难以成为公开灵敏反映资金供求状况的工具。因此,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基准利率。

2、具体到贷款利率定价部门,其职能权限不甚明确,缺乏科学合理的利率定价决策程序做指导。具体表现:一是利率定价参与部门分工不明确,缺乏集中统一管理,利率定价权分散,降低了定价政策的连贯性和统一性,难以从全局角度有效控制成本,提高产品收益;二是部分商业银行利率授权管理不完善,仍然存在个别业务利率审批程序不规范,个别部门利率定价权与执行权相重合的情况,从而降低了利率定价决策的规范程度与科学合理性。

3、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体系中仍然存在助长寻租现象客观因素。过去,国内商业银行没有贷款定价权,对借款人的借款资格和还款能力审查成为银行工作人员的一种权力,成为滋生寻租的客观因素。近年来,伴随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程序日趋规范,对信贷人员和其他有权审批人信贷责任追究制度也逐步建立,不具备还款能力的申请人不再容易获得贷款,然而由于我国银行尚未建立起科学的定价体系,在定价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人情定价”和假公肥私现象,滋生寻租的客观因素仍没有消除。借款人通过“拉关系”、“做工作”,即使条件一般的贷款客户也能享受到优质信贷客户贷款利率,或者本该严格的信贷条件(如贷款时必须保持一定比率的结算存款)也能轻易被规避。

四、完善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议

(一)完善以单一基准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

利率决定体系是整个金融市场的核心,其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功能和效率。而基准利率又是利率体系核心,是利率定价机制的关键,对其他所有市场利率都有显著影响。因此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和市场利率体系,确定单一基准利率对我国整个金融深化改革都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中央银行定期公布基准利率确定方法,给商业银行一个清晰的参照标的。由于银行存款利率作并不是最合适的基准利率,所以对中央银行来说,仅仅确立基准利率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打破过去的“黑箱”,使得利率以公开,市场化的方式形成。这同时要求央行分支行应加强利率调控,规范金融机构利率行为,提高市场利率透明度,正确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对市场利率的理性判断,促进金融机构定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二)继续强化商业银行逐级授权贷款定价管理体系的建设

为避免银行经理人利用手中掌握的资金定价权利,以牺牲银行股东利益为代价,低价让渡资金使用权利从中牟利。同时,为规范银行贷款定价行为,使贷款价格既受内在成本约束,又能贴近市场,商业银行有必要强化逐级授权的贷款定价管理体系建设。通过逐级授权,银行总、分、支行拥有不同的定价权限,既确保了贷款价格底限,又给予基层经理人员适当的谈判空间,使贷款价格能够更贴近市场。

(三)完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和利率定价技术支持系统

健全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必须不断完善其经营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和必要技术支持体系。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正确界定各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利关系,防止单个股东干预日常业务经营,真正确立受资本充足率约束的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第二,建立利率定价管理及利率风险管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商业银行做好细化利率定价、风险管理和绩效考核专业分工;第三,建立内部资本约束制度。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资本预算和分配制度,以资本约束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资产、负债及表外业务的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形成收益激励与风险约束的平衡机制。

参考文献:

[1]王来星.我国商业银行收益与风险对应的定价模型构建[J].武汉金融.2003(5)

[2]唐旭.利率市场化和贷款定价[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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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持续加快,标志性事件是存款利率放开上浮幅度,贷款利率实现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全面应用。随后,央行又放开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银行与持卡人协商确定透支利率。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既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更为市场化、公开、透明、自主的经营环境,同时也对其利率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如果内部管理失当,将对监管政策执行、经营绩效考核、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造成压力。加强存贷款利率的内部控制已迫在眉睫。

一、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管理应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监管导向

(一)商业银行存贷款管理必须符合监管要求

尽管国家宏观政策对利率进行市场化改革,但并不是对利率没有管理,而是由国家直接统揽的直接管理模式转变为商业银行自主管理利率定价,监管部门仍然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因此,在存贷款利率的执行上,商业银行仍要遵循监管部门的利率政策。比如,国家对社会福利企业、民族企业、近期的抗疫企业贷款都有专门的利率优惠政策,这也是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必须遵守的。对于存款利率,尽管放开了存款利率上限,但并没有取消存款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开展存款业务还应该在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上浮报价。同时,央行已叫停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实存期限靠档计息、大额活期存款按特定期限定期存款计息等创新产品的推广,这也是商业银行所必须遵守的。对于结构性存款,要确保具备相应的真结构,严禁以结构性存款利率吸揽一般性存款。当然,对于存贷款利率,银保监会也严格要求所有商业银行执行央行的利率报价政策,严禁以贷揽存、以贷收费、存贷挂钩、通过利率优惠的方式进行息转费操作。

(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应严格遵守利率自律机制出台的政策规定

为确保存贷款利率放开之后商业银行之间的公平、有序竞争,由央行倡导成立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为银行间的自律组织,要求各成员银行约束自己的报价行为,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理性的报价策略,避免不计成本地开展无序存贷款竞争,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按照自律机制的要求,各商业银行应制定各自的存贷款利率管理政策下发全行执行,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一家银行内部各分支机构执行统一的存贷款利率报价政策,利率具体执行标准的颁布由央行变成了各商业银行总行,由总行高管层确定一段时期内的利率定价标准。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另一个功能是成员银行之间的报价协调,同等规模的商业银行基本采取相同的利率报价政策,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同时考虑不同存贷款规模大小银行之间的竞争力差异,对不同银行的报价采取一定程度的差别化,使中小银行在竞争中更具话语权。当然,利率报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存贷款利率报价标准是强制执行的,在自律机制内部,设立了专门的秘书处来受理不同银行之间因利率报价的违规操作而引起的投诉,提交自律机制委员会进行讨论,对违规商业银行进行惩处,形成惩戒措施,以避免无序竞争获得不当得利。对于处理结果,要报备央行,作为央行的评价依据,在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而MPA的结果,对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是广泛的,既涉及对一家银行的整体监管评价,又涉及商业银行从央行获得的各种政策资源的支持。

(三)利率政策要坚守支持实体经济、普惠金融、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发展的要求

在抗击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凸显了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但这些企业也正是资金比较紧张、急需商业银行支持的企业。在体现对这些企业的真正支持力度上,放宽贷款标准是一方面,实行优惠贷款利率也是很重要的一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纷纷出台资金补贴支持的同时,央行和银保监会也要求降低贷款利率,各商业银行为此都出台了相应的利率差别化定价政策,对这些企业执行优惠利率,以降低其融资成本、减轻经营成本压力。此外,国家对不同类别的企业仍有不同的利率支持政策。比如,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层面布局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中部新区等的建设,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降低资金融通成本,使这些区域的协同发展尽快取得实效。

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管理应有助于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一)存贷款利率的报价要与客户关系维护紧密结合

存贷款利率作为银行与客户合作的基本业务要素,对客户来说,当然是存款利率越高越好,贷款利率越低越好。而对于经营资金的商业银行来说,营利的基础却是存款利率越低越好,贷款利率越高越好。在利率管制的背景下,央行规定了利率标准,双方照此执行即可,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而在利率市场化的大方向下,利率放开就使银行与客户的利率谈判成为不可回避的一环。在双方谈判的过程中,各自的实力对比决定着利率定价的话语权。能够为银行带来巨大业务份额、使商业银行存贷款规模迅速激增的大客户对银行利率的定价权影响就大,甚至能左右银行的报价,而大量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则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位。这是事实,然而却不是银行经营的全部。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合作不仅是独立的单笔存贷款业务,还广泛涉及账户管理,支付结算,咨询顾问,信息服务,资金托管,资产管理,跨银行业务的保险、基金、信托、债券等一系列领域,仅支付结算一项,就涉及票据、汇款、信用卡等资金划付方式的选择和资金到账效率、收费水平等方面,因此,尽管商业银行面临客户对存贷款报价的压力,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但在报价基准之外,商业银行还应从维护客户关系的角度,通过提供更丰富的产品、更方便的服务渠道、更具人性化和符合客户心理需求的营销方式来降低对存贷款报价的压力,通过为客户提供更多的资金增值服务,以更好地维护与客户的关系,实现银行与客户双赢的结果,确保双方长期紧密合作。

(二)注重银行同业的利率水平对比,确保竞争优势和应有的收益水平

随着利率市场化向纵深发展,各银行之间的利率水平也越来越呈现出差异化。尽管全国自律机制规定了存款的报价上限,贷款利率也有一个公认的报价标准,但利率执行效果却在不突破自律标准和监管合规的前提下,各银行之间大相径庭。有的营销部门和分支机构关注同业之间对客户利率报价的比较,尤其是自身利率报价的劣势,借以作为向管理层和上级机构申请调减考核任务和增加政策支持的砝码,却没有分析自身的利率报价优势。实际上,一家银行对客户利率的报价水平是否合理,可以通过同业之间利差收益水平的高低来加以验证。如果一家银行的存贷款利差水平在同业居于领先地位,则可以部分证明利率报价水平的合理性,但如果利差水平在同业比较中处于下游水平,而营销部门和分支机构又在频繁抱怨对客户利率报价的竞争劣势,则只能说明利率管理部门的利率政策没有得到充分执行,在与同业竞争过程中,仍将利率报价作为唯一手段,而没有通过细分客户、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增值服务来提高银行收益。

(三)协同考量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提升商业银行营利水平

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完成,公司治理机制日趋完善。在资金管理上,统一采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管理模式,针对存款和贷款分别制定不同的内部价格,这大大减轻了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压力,吸收的存款直接上存总行,发放贷款则由总行统一配置资金,内部价格在全国甚至全球分支机构范围内标准统一。这种管理会计模式尽管有其独特的优势,但隐藏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内部价格的层层传导呈现出一种逐级衰减的效果,及至最基层,内部价格的呈现并不直观,这极易导致分支机构不计成本地吸揽存款和发放贷款,只要将业务做成便万事大吉。而在实行内部计价模式之前,存款与贷款的价格对所有人都是公开的,如果存贷款发生了利差倒挂,或者存贷款之间的利差急剧缩小,基层机构会自主调整业务的选择,有些亏本的业务品种会直接拒绝,利率的价格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因此,对于基层机构,强化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的直接对比,加强利率的直观性,而不是完全隔离存款和贷款利率,是在执行FTP管理模式下需要补充和完善的管理内容。

三、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管理应注重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一)完善商业银行利率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利率市场化使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加剧,而经营的日趋多元化又使操作风险聚集。在这种背景下,强化利率内部控制制度的体系化建设就势在必行。加强制度建设,各商业银行的利率战略管理已基本成型,出台了全面的利率管理框架来约束和指导各项业务的发展。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利率制度向营销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的覆盖是必要的。营销部门应制定具有指导性的利率报价谈判体系,并向全行推广执行,这一体系应考虑客户的承受和接纳能力,确保维护与客户的关系,保持与自身相匹配的业务份额。同时又要使营销部门切实担负起利率管理的职责,不能为了迎合客户而一味地放松利率报价标准,造成银行增量不增效,要时刻检验本部门本业务条线对利率政策的执行效果,确保贯彻执行集团统一的利率政策意图,并通过具体的业务跟踪,以发现利率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利率执行准确到位。内控合规部门也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利率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和内部审计检查流程,从内部审计的视角发现利率政策与实际业务不相匹配的环节,提示利率管理部门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同时,通过系统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来发现业务营销和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利率差错和潜在风险因素,对被审计机构和部门进行利率执行情况全面检视,提高其利率制度执行的精准度,有效降低各种利率风险。

(二)做好绩效评价,科学考核利率执行效果

利率政策执行的效果好坏,需要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来进行评价。随着利率市场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空前的利差收益压力,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利率相关指标的考核力度。存款付息率、贷款收益率、存贷款利差水平等逐步列入绩效考核体系,为营销部门和分支机构指明了经营的战略重点。然而,尽管如此,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这些考核指标的效果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是经营绩效考评体系设计的考核指标偏多、利率相关的考核指标所占的比重不大,或者不足以引起被考评单位的重视,使其可以通过其他指标的得分结果来抵补利率相关指标的失分。二是在业务规模导向的考评体系中,利率相关指标的考评总体上是与业务规模考核相左的,在两相冲突的背景下,各被考评单位宁肯选择业务规模的考核得分。因为利率考核指标往往非一日之功便可成就,大多需要扎实的基础管理、多年的业务积累和员工素质的提升,而业务规模的扩张在速度上要快得多,因此有的商业银行不断扩大业务规模,而对利率管理的改善投入精力不足。三是在经营绩效考评办法之外,对营销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专项评价往往多以存贷款、利润、营业收入等直观的指标为主,对于利率的重视程度往往没有那么高。因此,应通过强化专项指标评价,直击被考评单位的痛点,采取措施提高利率管理的效果,发挥经营绩效考评办法和专项评价的导向作用,扬长避短,实现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

四、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管理应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注重防范利率市场化走势下面临的利率波动风险

尽管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推进多年,但由于我国对金融业长期的强监管态势,以及银行贷款在企业融资比例中的持续一家独大,商业银行距离利率市场化的要求还相去甚远。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率报价体系仍不是市场化的。尽管各商业银行的利率管理部门名义上采用的是参照市场化的利率报价体系,但这种报价基本上是管理层直接决定的,仅仅参考了一些研究成果和已有执行经验,并未真正与市场挂钩。这种利率报价体系确定之后,下发全国分支机构统一执行,很少考虑各地的区域差别、客户差别。二是营销部门和人员没有对客户报价的市场化操作经验,利率价格只是照搬上级行的统一规定,不具备结合客户需求、客户接受程度、同业差异和自身营利需求等现实要素,进行市场化报价的能力和主动性。三是缺少必要的利率避险工具。在市场化背景下,利率的跌宕起伏是随行就市、瞬息万变的,走势逆转可能瞬间发生。但由于长期的利率管制造就的思维固化,商业银行对利率避险产品工具的开发极不到位。从商业银行内部来看,外币利率避险产品较为丰富,而人民币产品则极其匮乏,基本仍处于开发或初期试点阶段。为适应利率市场化的大趋势,商业银行利率管理的工作重心应向基层机构倾斜,通过必要的培训和宣传对基层营销部门和人员培养市场化报价的理念和技能,挖掘其向客户进行市场化报价以实现客户满意和银行增收互利双赢效果的潜能,避免简单地被动执行利率报价规定。同时,银行也有必要参照外币的利率避险产品体系,开发更多的人民币利率避险产品,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降低银行的利率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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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8-0049-03

2004年10月29日,央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学界将之视为“向利率市场化迈进的重要一步”;2005年7月,银监会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小企业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的要求;2012年6月7日,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利率允许上浮1.1倍,贷款利率可下浮0.8倍;2012年7月5日,央行再次宣布降息,并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利率市场进程进一步推进。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自逐步扩大,如何更加科学的确定贷款利率,是各家银行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现状与问题分析

1.1 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现状

首先在定价模式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基本都按统一指导、分级授权模式建立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体系。分级授权分两类情况,一是在贷款利率定价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由总行提供公式或者指导意见,分支机构根据参数自行计算确定贷款利率。而法人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则由总部统一设定利率浮动范围,各分支机构在上级行设定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贷款利率,超出浮动范围必须报上级行批准;二是在授信额度方面,只要不超出利率浮动范围,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将单笔贷款额度授权给下级分支行,超过限额则要上报上级行,少数商业银行是以客户信用等级为标准授权给下级分支行。

其次在定价技术方面,国内各家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商业银行采取逐笔定价方式,有的商业银行除采用逐笔定价方式外,还采用资金池式的综合定价或者两种定价方式相结合的定价技术。

1.2 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问题分析

伴随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在定价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缺乏真正意义上基准利率。不管采取何种定价方法,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的确定都是首要的。基准利率是在整个金融市场和利率体系中处于关键地位并起主导作用的利率,应该是决定其他利率的参照系。迄今为止,由于央行调整的存款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充当着基准利率的角色,所以人们也往往将存款利率与基准利率画上等号。然而,把存款利率看做基准利率在相关性方面有其固有缺陷。因为在任何情况下,银行存款利率都不可能在市场上通过公开、连续、广泛、集合的竞争性定价活动来确定。在货币当局掌控的情况下,存款利率只能根据若干因素“计算”出来。所以,从定价技术上来说,存款利率注定难以成为公开灵敏反映资金供求状况的工具。因此,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基准利率。

(2)具体到贷款利率定价部门,其职能权限不甚明确,缺乏科学合理的利率定价决策程序做指导。具体表现:一是利率定价参与部门分工不明确,缺乏集中统一管理,利率定价权分散,降低了定价政策的连贯性和统一性,难以从全局角度有效控制成本,提高产品收益;二是部分商业银行利率授权管理不完善,仍然存在个别业务利率审批程序不规范,个别部门利率定价权与执行权相重合的情况,从而降低了利率定价决策的规范程度与科学合理性。

(3)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体系中仍然存在助长寻租现象的客观因素。过去,国内商业银行没有贷款定价权,对借款人的借款资格和还款能力审查成为银行工作人员的一种权力,成为滋生寻租的客观因素。近年来,伴随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程序日趋规范,对信贷人员和其他有权审批人信贷责任追究制度也逐步建立,不具备还款能力的申请人不再容易获得贷款,然而由于我国银行尚未建立起科学的定价体系,在定价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人情定价”和假公济私现象,滋生寻租的客观因素仍然没有消除。借款人通过“拉关系”、“做工作”,即使条件一般的贷款客户也能享受到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或者本该严格的信贷条件(如贷款时必须保持一定比率的结算存款)也能轻易被规避。

2 传统的贷款定价模式

传统的贷款定价一般有三种基本模式,包括成本加成模式、基准利率加点模式和客户赢利分析模式。

2.1 成本加成模式

成本加成模式是“内向型”模式,此方法主要考虑银行自身的成本、费用和承担的风险。银行的资金成本、贷款费用越高,贷款利率就越高,此种模式未考虑当前资金市场上的一般利率水平,因而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和贷款市场的萎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在成本和相关风险计量上都存在一定的难度。

2.2 基准利率加点模式

基准利率加点模式是国际银行业广泛采用的贷款定价方法,是“外向型”的定价模式,其具体操作程序为选择某种基准利率为“基价”,为具有不同信用等级或风险程度的顾客确定不同水平的利差一般方式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或乘上一个系数。如很多银行使用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作为基准利率,我国境内银行一般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结合银行成本、贷款风险、客户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加一定利差的方法,通过这种模式制定出的贷款价格更贴近市场,从而可能更具竞争力,但在信用评价体系并不健全的中国,此方法的实践操作也有一定的难度。

2.3 客户赢利分析模式

客户赢利分析模式是银行在为每笔贷款定价时,考虑客户与本行的整体关系,即全面考虑客户与银行各种业务往来的成本和收益基础上进行贷款定价,因而可称为“以银—客整体关系为基础的贷款定价模式”,体现出客户的对利率的敏感性,但目前大多数银行并不能实现此方法的数据支持。

3 关于现阶段银行贷款定价的一些思考

以上的三种定价方法的相关理论探索已基本成熟,但在具体实践中总是不尽如人意,从现阶段我国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发展现状来看,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3.1 银行内部成本决定下限

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银行首先要计量的就是融资成本,虽然现阶段大多银行的融资成本相差不大,但随着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各家银行融资成本将会出现较大差异。

从国外银行业的发展来看,银行间差别主要体现在风险管理能力上,也就是说,在规模相同的情况下,风险管理能力越强,其赢利的水平也越高,并且二者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举例来说,假设银行包括融资费用和管理费用基础上的资金成本为5%,如果贷款的违约率在3%,就需要7.14%的利率才能达到盈亏平衡,如果违约率为5%,就需要超过10.5%的利率才能达到盈亏平衡,如果违约率为10%,就需要超过16.7%的利率才能达到盈亏平衡,这就是贷款的成本覆盖问题),因此,银行的融资成本和风险管理能力是决定银行贷款业务定价下限的主要因素。

3.2 市场可接受水平决定上限

由于现达的通信结算手段支持,大额公司类贷款的资金流动已经突破了地域限制,而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也使得在此类客户的定价上,银行一般只能是被动的价格接受者;但在小企业客户和个人业务上,银行完全可以凭借其地缘优势和信息优势,在考虑到当地资金供给和需求状况后,来确定利率的上限。

3.3 区间定价与战略战术相结合

从银行内部计量后,确定了利率下限,从银行外部看,确定了利率的上限。这样,也就确定了银行和市场都可接受的利率区间,银行就首先确定了定价的合理范围。

银行在确定最终的贷款利率时,还要具体考虑以下几个问题:①银行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如果某项贷款业务是作为银行在当地提高知名度、迅速扩张市场的战略武器,可选择稍高于下限的利率水平;②市场容量和同业竞争情况。如果银行为当地此类贷款业务主要提供商,而竞争对手在短期内不具备进入该市场的条件,或者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则可选择等于或稍低于市场可接受上限的利率水平;③差别定价、如同电力公司对居民用电、商业用电、工业用电收取不同的电费一样,通过客户细分、市场细分(贷款额度)、地域细分和时间细分(贷款期限)对贷款进行差别定价,设置不同的利率水平,银行通过构建合适的价格体系,在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同时,也实现了银行的收益最大化。

4 完善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建议

4.1 完善以单一基准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

利率决定体系是整个金融市场的核心,其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功能和效率。而基准利率又是利率体系核心,是利率定价机制的关键,对其他所有市场利率都有显著影响。因此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和市场利率体系,确定单一基准利率对我国整个金融市场深化改革都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中央银行定期公布基准利率确定方法,给商业银行一个清晰的参照标的。由于银行存款利率并不是最合适的基准利率,所以对中央银行来说,仅仅确立基准利率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打破过去的“黑箱”,使得利率以公开、市场化的方式形成。这同时要求央行分支行应加强利率调控,规范金融机构利率行为,提高市场利率透明度,正确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对市场利率的理性判断,促进金融机构定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4.2 继续强化商业银行逐级授权贷款定价管理体系的建设 为避免银行经理人利用手中掌握的资金定价权利,以牺牲银行股东利益为代价,低价让渡资金使用权利从中牟利。同时,为规范银行贷款定价行为,使贷款价格既受内在成本约束,又能贴近市场,商业银行有必要强化逐级授权的贷款定价管理体系建设。通过逐级授权,银行总、分、支行拥有不同的定价权限,既确保了贷款价格底限,又给予基层人员适当的谈判空间,使贷款价格能够更贴近市场。

4.3 完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和利率定价技术支持系统 健全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必须不断完善其经营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和必要技术支持体系。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正确界定各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利关系,防止单个股东干预日常业务经营,真正确立受资本充足率约束的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第二,建立利率定价管理及利率风险管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商业银行做好细化利率定价、风险管理和绩效考核专业分工;第三,建立内部资本约束制度。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资本预算和分配制度,以资本约束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资产、负债及表外业务的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形成收益激励与风险约束的平衡机制。

参考文献:

[1]Chen Andrew H..Research in Finance[J].Elsevier Science,Volume18.JAI,2001.

[2]James C..RORAC Based Capital Budgeting and Performance Evaluation:A Case Study of Bank Capital Allocation[R].Working Paper,Wharton School,1996.

[3]Zaik E.Walter,J.Kelling J.G..RAROC at Bank of America: From Theory to Practice[J].Journal of Applied Corporate Finance,1996.

[4]庄毓敏.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M].3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5]曹清山,邹玉霞,王劲松.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策略和模型设计[J].金融论坛,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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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9-0099-02

随着我国境内本外币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外币贷款已完全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过渡到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的阶段。2012年7月5日,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7倍,标志着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可以预见,利率完全市场化势在必行。在这种趋势下,商业银行如何积极应对、推进贷款定价精细化,提高定价水平,对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赢利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本人试从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产生的重大影响、当前贷款定价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对商业银行提高贷款定价管理水平有所裨益。

1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实质上是市场取代货币当局成为利率定价主体的过程。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等各种市场因素,通过内部定价机制自主确定银行产品利率水平。贷款定价则是商业银行根据资金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赢利目标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因此,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和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必然发生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1 存贷利差收益大幅减少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收入仍以利差收入为主。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将不再管制,商业银行自由竞争程度大大增强,传统定价模式必将受到巨大冲击。为抢占更多客户,银行间价格竞争会更加白热化,贷款利率自然无法维持目前较高的水平,存款利率则会逐渐抬高,利率管制时期的高利差空间将不复存在,商业银行利差收入必然下降,经营效益也将受到较大影响。

1.2 主经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上获得更多的自,将会逐渐改变先前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投放贷款的做法。商业银行可根据市场利率走势、市场竞争状况、自身资金充裕情况、贷款人信用状况以及其他风险情况,为各类贷款制定合理、有差别的价格,寻求收益最大化和赢得最广泛客户之间的平衡点,从而增强自主经营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商业银行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精细化经营管理的转变。

2 目前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利率的长期管制和传统经营理念根深蒂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与利率市场化要求尚有较大差距,仍存在诸多问题,需引起重视。

2.1 贷款定价考核机制不到位

受传统经营理念和定价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影响,商业银行经营“重规模、轻效益”现象普遍,偏重通过扩大贷款规模和现有存贷高利差赚取更多利润,对贷款科学定价缺乏深入认识和理解。各级银行,尤其是基层经营行和客户经理,贷款风险定价意识淡薄,定价、议价能力偏低,习惯按照上级行授权底限定价,甚至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下,陷入盲目的低价竞争,为营销客户轻易让利,甚至越权定价,缺乏争取银行利润最大化的积极性,导致贷款定价水平偏低。

2.2 贷款定价协作机制不完善

一方面,定价管理前后台目标不一致。存在营销与定价、审批与管理脱节。另一方面,有章不循时有发生。现代商业银行审贷必审价机制基本建立,但部门间缺乏沟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农业银行2006年起正式实施风险定价管理,建立了审贷必审价制度;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部分行对该制度执行力有待提高,贷款定价并未完全纳入贷款审查范围,甚至在总行层面也未完全做到“审贷必审价”。

2.3 “变相定价”现象普遍存在

贷款变相定价是指贷款的真实价格不是以“利率”单一形式表现出来,而是由综合收益率来体现。“变相定价”最为突出的是普遍存在的“息转费”现象。近年来,商业银行普遍把发展中间业务作为业务转型新的增长点,且在考核体系中权重较大。因此,在内部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和考核的压力下,经营行往往利用商业银行在不突破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下限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贷款利率具体浮动幅度的政策,在上级行利率转授权范围内,以满足综合收益率来降低客户贷款利率,再以财务顾问费、信息咨询费等中间业务费用形式,收取降低利率浮动幅度部分的利息收入。即使银监会提出了“七不准”的禁止性规定,但各商业银行“变相定价”仍普遍存在,只是更加隐蔽。

2.4 利率浮动缺乏定量分析

目前,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建立了成本加成为基础、考虑客户综合贡献和市场竞争因素的贷款定价测算模型。但经营行的客户经理,在实际确定利率浮动幅度时仍大多凭主观判断和老经验,随意性较大,利率浮动幅度往往以5%的倍数进行增减,模型测算结果往往只是作为参考,重定性分析轻定量结果,利率浮动幅度不能真实反映贷款风险程度。

2.5 内部精细化管理系统不完善

由于长期的粗放式管理,我国商业银行引入管理会计、内部评级等精细化管理工具时间不长,在成本核算、风险评估方面仍较为薄弱。一是对客户信用评级、贷款项目的风险分类起步较晚,缺乏数据积累;二是成本核算也未能完全实现成本费用“分客户、分产品、分部门、分机构”的精确分摊;三是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系统尚不能提供权威性的内部价格;四是经济资本管理计量和管理较简单和粗糙。这些问题导致定价模型的计算结果与现实差距太大,直接影响到定价结果的精确度和可操作性,导致模型的量化定价在实践应用中常流于形式。

2.6 复杂的市场竞争导致定价偏离

在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和同业竞争加剧的环境下,商业银行定价大多考虑宏观调控政策、信贷规模和同业竞争等多重因素,无法严格按照定价理论去操作,往往造成定价过低或者风险与收益失衡的后果。如在信贷规模扩张或利率下行时期,商业银行出于安全性考虑,不愿意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却以优惠利率甚至一浮到底来争夺大型国有客户,有违收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一些小银行为抢占市场,甚至通过各种变通方法突破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这些现象导致商业银行定价机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定价持续偏离。

3 贷款定价对策和建议

利率市场化给我国商业银行存贷利差赢利模式下的贷款定价带来了严峻挑战。各商业银行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贷款定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快转变贷款定价策略,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贷款定价管理制度,规范贷款定价行为,提高定价能力和贷款收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冲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3.1 建立有效的贷款定价考核机制

强化考核指标的约束和导向,加大辖内机构贷款定价绩效考核力度,将存贷款利差、贷款收息率、新发放实体贷款加权利率及利率浮动水平同业比较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并赋予较高权重;弱化由利息收入转化的投行收入和理财收入考核,引导各级行、各部门提高贷款利率定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强化贷款收息率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对贷款定价位次低、定价水平变动劣于同业的机构,相应扣减信贷计划,反之调增信贷计划;对贷款收息率变动劣于同业的机构,按照为弥补其少收的利息收入需多投放的贷款额度,增加其经济资本成本。

3.2 健全科学的分级授权和差异化定价机制

利率市场化导致贷款利率逐步放开,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如果贷款定价权力完全下放,可能会造成道德风险,对银行收入影响更大。因此,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高效的分级授权体制和严格完善的监管制度,对各级行执行差别化管理,授予相应的浮动权限,提高下浮利率贷款审批层次。同时,考虑不同行业、区域、贷款品种及信用等级等风险状况差异,执行差别化贷款定价,保证贷款经营目标的有效实施。

3.3 建立完善精细化管理系统

一是建立和完善定价管理系统。实现定价测算、利率授权、利率审批和后评价等各个环节电子化管理,满足未来利率市场化贷款定价和商业银行严守定价底线的管理要求。二是加快管理会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完善内部评价等风险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建立科学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系统,为贷款定价覆盖全部成本、风险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四是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信息高度集成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

3.4 建立合理精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

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是商业银行内部资金中心与业务经营单位按照一定规则、全额有偿转移资金,达到核算业务资金成本或收益等目的的一种内部定价方式。合理确定内部转移价格是贷款定价的先决条件。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全行统一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管理体系,实现对机构、部门、产品、客户等多个维度全额、公允的计价核算,确定合理的资金转移价格,为贷款定价提供有力支持,有效引导内部资金的流量和流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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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7月和7月6日,央行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两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存贷款利率的上下浮区间也有所扩大,这意味着市场呼唤已久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了实质性加速阶段,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向前迈出一大步。

一、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存款市场特征

1.金融“脱媒”持续显现。随着利率市场化及金融市场的大力发展,商业银行中介地位降低,金融“脱媒”现象明显。储蓄资产在社会金融资产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大额长期资金将更倾向于更高的回报率和更为多样化的资产形式。信托、保险、证券等新型金融商品不断开发,部分资金从银行转至其他投资渠道。

2.价格竞争更趋激烈。从国外经验和目前我国实践看,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商业银行付息成本呈现上升趋势。特别在目前各商业银行规模扩张冲动较大的情况下,价格竞争加剧。第二次央行调息后,各家商业银行存款挂牌利率的差异化开始显现,存款竞争升级,各家银行存款定价大概可分为三类:(1)5家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将1年期定期利率上调至央行基准利率的1.08倍(半年期1.09倍,3个月1.1倍);活期、1年以上定期均为基准利率。(2)招行、民生、浦发等多家股份制银行将活期、1年以内(含1年)定期利率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1倍;1年以上定期为基准利率。(3)宁波银行、泰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等城商行则直接将各期限存款利率上浮到顶。部分城商行还根据存款额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利率(樊志刚、胡婕,2012)。南京银行、兴业银行等少数商业银行根据存款期限、客户结构等采取了更加精细的定价策略。

2013年2月份,交通银行各分行全线上浮各期限存款利率,意味着该行正式加入了银行业“揽储战”。尽管转变经营模式、调整业务结构以及加强金融创新是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根本之策,但是在利率市场化之初,在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和存贷比不高于75%的监管要求下,一定程度的价格战仍是不可避免。

3.存款理财化特征明显。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存款竞争不仅停留在提高利率报价(利率上浮)的方式,存款理财化和产品化特征日益显现。银行理财产品作为银行存款替代性产品,其收益率基本上是按照shibor利率确定,理财产品收益率与信托类的固定收益率并轨,已基本代表了市场化的存款成本水平(李岚,2012)。

理财产品针对不同销售起点设置不同定价,计结息方式设计灵活,同时在期限上采用非标准化期限,相比央行的标准化期限更为灵活。

3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业界称之为“8号文”),足已佐证银行理财业务日渐增加的分量。有报道称,2013年3月底全国理财产品余额已经超过10.4万亿元,相当于整个银行存款的12%,比2011年底增加了6万亿元。

4.存款波动性加强。由于存贷比监管、银行主要依靠利差的盈利模式、基于时点的信息披露、存款人对资金价格敏感性提高、存款业态变化,以及银行业务模式和激励机制等内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存款波动性加强。银行通过理财产品档期管理配合存款“冲时点”,亦助推存款的波动。

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管理

1.密切配合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虽然在央行2012年的两次利率政策调整后,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初步形成分层定价格局,但目前商业银行的普通存款利率定价刚刚起步,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仍然较低。存款定价方面需传导主动负债管理思想,摆脱目前商业银行被动吸存的局面,通过各种存款产品设计和定价差别化,达到主动吸收的目的。如渣打银行对1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活期、3个月、半年期和1年期存款执行1.1倍利率,而两年期及以上的存款利率则采取了下浮,低于3个月定存利率(樊志刚、胡婕,2012)。

2.实施标准化与差别化相结合的定价策略。若单纯追求定价提升,必然会影响到业务规模的发展。若放弃定价管理目标,规模的增加则无法弥补总量收益的损失,与商业银行效益增长的目标相悖。定价策略要平衡好量价关系,采用标准化与差别化相结合的定价模式,既关注价格创造,又兼顾市场竞争。标准化定价模式以量价平衡为目标,挂牌利率与主要竞争对手保持一致。差别化定价模式通过提高价格灵活性更好地服务客户,提高银行长期盈利能力。比如为不同产品设计不同定价策略,对不同期限存款制定不同的定价策略,采取有效的客户分层策略等等。要转变经营理念,商业银行不仅要用价格优势来吸引客户,更要用服务和风险管理的优势来争取客户,构建起全新的经营模式(李岚,2012)。

3.建立有效的存款定价监测系统予以跟踪。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实施“分级授权、灵活调整”等定价管理原则,有效的定价监测系统不仅是评估政策效果的主要工具,也是进行客户行为分析的必备数据基础。因此,在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有必要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对存款定价实际实行情况予以跟踪,通过定期分析和效果回顾,及时调整下一步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

三、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贷款市场特征

1.贷款利率市场化已到顶。经笔者测算,贷款利率下浮30%已突破商业银行盈亏平衡点。此外,从近一年各类型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看,整体实际执行利率高于基准利率水平,且执行下浮贷款利率的贷款占比较低。因此可认为目前贷款利率市场化已基本到顶。

2.银行间接融资占比下降。从贷款的角度看,“金融脱媒”主要表现为企业获得了更多融资手段,而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使用银行间接融资方式,企业获得资金可以不再向商业银行借款,而是直接发债、发行股票或者短期商业票据。2012年银行业人民币贷款增加8.20万亿元,占当期社会融资总量15.76万亿元的52.1%,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而同期信托贷款、企业债券的占比则提升10.3个百分点。

3.贷款客户结构发生变化。从国家经验看,利率市场化后,由于大客户、优质客户直接融资及议价能力较强,其贷款利率将呈下行趋势,贷款需求相对减少,收益将下降,而债券承销、现金管理、理财等需求会上升。为保持盈利增长,银行的客户结构更多向中小企业和零售客户倾斜,同时风险偏好上升,银行整体贷款风险提高。美国银行业信贷成本率从20世纪60年代的0.18%,提升到70年代的0.46%。

四、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管理

1.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过程。国际通行的利率市场化下贷款定价覆盖成本与费用、风险损失和目标盈利,并兼顾市场竞争。一笔贷款的科学定价,需要多维度的管理会计成本分摊,需要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测评体系,需要完善的内部资金计价方案。贷款定价中需考虑的参数主要包括: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客户让利、目标收益率等等。

较为合理的内部评级法为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提供合理的信用成本和资本分配,为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合理的定价参数。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提供合理的内部资金曲线,包括期限、流动性、期权等因素。管理会计系统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摊,准确衡量各业务的真实效益情况。

目前大型商业银行中,中国工商银行开发了RAROC定价模型,并已用于贷款业务审批的系统控制;中国建设银行开发了EVA和RAROC综合定价模型,采用标准化定价与综合定价相结合的定价策略;中国银行以成本加成为基础开发贷款定价模型,并纳入信贷审批流程。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陆续引进贷款风险定价管理。其中,招商银行以RAROC计算公式为建模基础,开发了产品定价管理系统。中信银行建立了基于RAROC的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定价模型。

2.由产品定价向客户定价转变。依托管理会计系统,全面计量客户在银行办理的各项业务综合贡献。以经济增加值和经济资本回报率为核心指标设定回报要求,量价兼顾。基于客户价值细分,实施差别化定价策略,增加定价弹性。对于高价值客户给予充分的价格优惠,对于低价值客户则提高回报要求。

3.积极培养市场化定价能力。着手开展定价目标管理,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要求。逐步完善以市场利率为基础、以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提升为前提的价格管理体系。使价格手段真正服务于银行整体战略,积极培育市场化定价能力。

五、结语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应建立职责明确、授权清晰的定价管理体系,价格管理部门主要职能集中于制订价格策略和目标、研发定价模型、基准利率和转移价格等,加强对利率执行情况的监测、通报,并对前台部门给予技术支撑;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信贷产品定价。针对不同客户、不同产品、不同渠道实施标准定价、综合定价、差别化定价等多层次定价策略。商业银行夯实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定价技能是当务之急,应积极探索建立基于金融市场利率、银行经营成本和回报要求的基准利率曲线,进一步推动成本、风险等核心定价参数在客户、账户层面的分解细化,积极研发整合各项业务及风险因素的综合定价测算模型。

(作者为会计师、CPA)

参考文献

[1] 张建波,文竹.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商业银行定价能力研究[J].北京:金融监管研究,2012(10).

[2] 鲁政委.利率市场化开启之后的思考[J].北京:中国金融,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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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利率市场化 RAROC贷款定价模型

引言

随着净息差收窄、民资进逼、互联网金融等多重因素倒逼,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不得不加快速度完成转型。这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依据自身优势加快发展,另一方面又面临着利率市场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剧的不利冲击。特色化经营在各国银行业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发挥出巨大作用,本文试图将银行的特色化经营纳入修正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中。

现今中国大多数商业银行执行“分级授权、分类指导”的利率决定机制[1]。总行直属的资产负债管委会为整个银行确立相应的利率政策。一部分商业银行根据内部评定的信用评级等因素,以基准利率为基础,自行划定上下浮动区段,来确定不同贷款人的贷款利率。利率敏感性低,缺乏价格弹性以及贷款期限分级设置不合理等缺点是我国现有的银行定价模型的主要问题。20世纪70年代美国信托银行首创“4R”风险调整资本配置理念以来,RAROC由于更强的贴合度被广泛使用为银行核心经营管理体系[2],甚至被用作商业银行贷款的定价准则中。

一、RAROC模型

风险调整收益模型(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需要对公式当中的相应项目进行风险调整。

RAROC=风险调整后收益/经济资本=(风险收益±资产转移价格-费用-预期损失)/风险调整资本

经济资本是为偏离平均水平的意外损失提供保护即银行维持正常经营和补救非预期损失的资本缓冲储备,经济资本管理要求相关银行能够精确测算现有资产在未来一定时期的非预期损失大小,据此衡量业务的风险成本和股东价值增值能力。预期损失是由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提供支持。损失偏离平均水平的程度取决于容忍度。在一定容忍度下,损失从均值的偏离就是经济资本[3]。风险调整资本一般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损失风险等。

由于经济资本也是一种资源,必然有其机会成本,现在很多银行采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来充当经济资本的最低收益率。

风险调整后收益=银行利差收入+中间业务等非利息收入(Il)-资金使用成本(Cc)-运营成本(Cm)-经济资本成本(Ec*Shibor);

银行利差收入=贷款数额L*年利率r*贷款期限t。

由于r与RAROC正相关,银行设定一个基准利率,即可计算出上式的银行贷款利率r,这也是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最小值。银行在与贷款客户谈判时,在此基础上再依据每个客户的不同情况进行利率调整,即为最终的实际贷款利率。

二、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对贷款定价模型的修正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开始于1970年,至1986年存折储蓄账户利率上限的取消共历时17年。其间美国的银行业也经过了痛苦的转型期,终于摸索出特色化经营的纾难发展之路[4]。

花旗银行将零售业务作为自己的发展重心,富国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和社区银行业务和摩根大通的一站式对公金融业务都分别为各自带来巨大成功。

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很多银行应对不及时,美国的银行数目从1986年的14000家左右下降到2009年的6000家左右,值得我国银行业予以借鉴。本文我们将银行业的特色化经营修正入银行贷款定价模型中,以期为银行的贷款定价提供一定的启示。

新时期以来,我国银行间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趋势明显,国有四大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经过数年的深耕,在一些具体分支业务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并受到银行家的广泛认可,这就为我国的银行业走上差异化经营道路,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创造了有力的条件。我国的商业银行现在逐渐拥有了各自的经营优势:工商银行在债券投资、资金与同业业务方面优势明显,建设银行着重扩展个人按揭业务,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在“三农”业务和国际结算业务方面具独树一帜(以上信息来自《2013年中国银行家报告》)。

本文使用模糊评价[5]的方法对银行在某一特定经营方向上的经营情况进行评测。

其中,市场占有率是指银行该项业务在整个市场所占的比重,反映了该行的此项业务的市场地位;在该行的盈利占比率反映了该业务对于该行的重要性,并反映出该行是否已经将此项业务最为重点业务进行经营。在该经营方向的发展前景方面,市场对于该行业的评级和前景展望反映了该行业的发展潜力,比如2013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就显示银行家们比较看好农林牧渔业,快递业以及通信系统行业,而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展望普遍比较悲观;而行业的政策导向性更是直接反映了决策层的意志,极大的影响行业的发展前景,例如现在的钢铁行业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国家已经明确表示要限制钢铁行业的产能增加,银行就很难把钢铁企业的贷款业务作为自己的主营业务进行支持。

本文只对基于利率市场化的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模型修正作方法性的探索,不做实证研究。下文是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三农业务中心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的中高级管理人员(20人)进行问卷调查,最后的有效问卷调查结果如下表一:

根据特色化经营综合评价结果的情况,可以依照下文的利率动态调整表,将其与基准利率相结合,得到最终银行的贷款利率。用c(characteristic)来代表银行的特色化经营,f(c)表示利率动态调整函数。

三、结论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其方向必然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利率形成机制不断强化、市场基准利率体系逐步完善并持续有效运行、市场主体具有自主定价的选择权并能通过市场上的公开竞争发现和决定我国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6]。

超七成银行家预测我国银行业的黄金十年已经过去,未来三年中国银行业收入及利润增长率将低于20%[7]。在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下,我国银行的存贷利差必然收窄,但是正如本文分析的那样,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经验教训,敏锐捕捉到其中的机遇以加快自身的发展。

本文以RAROC贷款定价模型为基础,采用模糊分析的方法将商业银行的特色经营业务修正入定价模型中去,以期能给予我国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的大潮下的贷款定价模型以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 殷颖.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影响研究[D].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2] 窦尔翔,熊灿彬.基于RAROC的我国金融机构的风险与效率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11(1):83-89.

[3] 赵家敏等.全面风险管理模型设计与评价:基于RAROC的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5(3):59-64.

[4] 王佃凯.美国银行业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J].银行家,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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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是现代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即当一个主体,好比一个人或一个银行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的银行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的银行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博弈的参与人,即博弈过程中独立决策、独立承担后果的个人和组织;(2)博弈信息,即博弈者所掌握的对选择策略有帮助的情报资料;(3)博弈的行动空间,即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4)博弈的次序,即博弈参加者做出策略选择的先后;(5)博弈方的收益,即各博弈方做出决策后的得失。博弈论是一种数学方法,其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利率市场化后,随着商业银行自主定价,商业银行之间争夺优质客户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预计贷款定价的博弈将在各个银行间展开,本文突破用成本核算和风险溢价的方法研究贷款定价的思路,用博弈论的经典模型和微观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对商业银行在存贷款利率完全放开管制之后的贷款定价行为进行分析。

二、 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博弈模型

为了便于问题的分析。从寡头垄断市场下的竞争情形谈起。寡头垄断,是同时包含垄断因素、竞争因素、更接近于纯粹垄断的一种市场结构。它的显著特点是在一个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几家垄断银行进行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为数不多的几家垄断银行在市场容量中占据很大份额的特点.决定了寡头垄断行业有别于其它类别行业的一个特点.也就是寡头银行之间存在着被认识到相互依存性。即每个银行无法自己单独地做出自己的策略,必须考虑到其他竞争者对它的竞争策略所做出的反应。我国目前的银行机构相对较少,规模较大,外资银行进入以后也难以暂时形成有效的竞争。从区域角度分析,由于寡头垄断市场类型与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现状比较接近。因此下面将通过Bertrand的双寡头模型来进行分析。

1. 只有两家银行的情况。根据Bertrand的双寡头模型。考虑到寡头垄断市场的特点,首先假设市场上存在两家商业银行A和B,两者的贷款需求量LA和LB具有完全的可代替性。用交叉价格弹性EAB来衡量产品的差异程度。EBA表示银行价格变化对A银行贷款量变化的影响。计算公式为:

其中,LA和LB分别是银行A和B的贷款市场需求量, iA和iB分别是银行A和B的贷款利率。由于银行A和B差异很小,EBA一定较大。

假设贷款的总需求函数为L:L=LA+LB=a-iA-iB

A银行和B银行的贷款需求函数分别为:

LA=LA(iA,iB)=a-2iA+iB

LB=LB(iA,iB)=a-2iB+iA

假设银行A和B的贷款边际成本为均为i0。

在构造的需求函数中。当一个单独提高自己的利率时,该银行的贷款量就会下降;但当它的竞争对手的利率更高时,它的贷款量就会增加。

银行A和B的利润分别为:

EA=(iA-i0)*LA=(iA-i0)*(a-2iA+iB)

EB=(iB-i0)*LB=(iB-i0)*(a-2iB+iA)

两个式子分别对进行iA,iB求偏导,并令其为O,由此可解得Nash均衡条件下的贷款定价

2. 三家银行的情况。假设存在3家银行,其需求函数分别为:

LA=a-3iA+iB+iC

LB=a-3iB+iA+iC

LC=a-3iC+iA+iB

假设银行A、B和C的贷款边际成本为均为i0。

银行A、B和C的利润分别为:

EA=(iA-i0)*(a-3iA+iB+iC)

EB=(iB-i0)*(a-3iC+iA+iB)

EC=(iC-i0)*(a-3iC+iA+iB)

利用极值条件对收益函数分别求偏导.可算出贷款的均衡利率和均衡利润:

从与以上比较可知,三家银行的均衡利率水平i/低于两家银行存在时的均衡利率i,均衡利润也在下降。由此可以逐步推算出,随着银行的增加,银行间的贷款竞争将更为激烈,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水平会逐步降低,利润会下降。

三、 合作博弈分析

从博弈的观点来看。价格战对于竞争双方长期来讲都是不利的,最后导致两败俱伤。因此银行应引入合作竞争的策略,来建立一种全新的“双赢竞争”模式。

模型的基本假设:

(1)假设只有两个银行A、B;

(2)市场中的总贷款供应量为L=LA+LB=a-iA-iB。

由以上可知,银行的长远利益在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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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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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央行为了控制过热的 经济 ,不断提高利率,加重了住房抵押贷款人的负担。为了丰富贷款品种、增加竞争力,2005年光大银行适时率先推出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品种,随后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也推出该品种贷款,销售量不断上升,体现出了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在升息时期的优势。 

固定利率贷款在国外是很成熟的产品,在荷兰、法国选择固定利率贷款产品的消费者占80%,但由于在我国该产品刚起步,研究其风险控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风险识别 

 

所谓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在整个贷款偿还期间,贷款人按事先和银行商定好的固定利率偿还贷款,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主要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利率的变化和资产负债期限的不匹配给商业银行经营收益和净资产价值带来的潜在影响。固定利率贷款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延展风险(借短贷长的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当市场利率上升时,会提高资金来源的成本,当贷款利率固定时,借短贷长的风险出现。当市场利率下降时,贷款人倾向于低成本融资,提前还款,银行面临提前收回款的再投资收益下降的风险。利率风险是导致20世纪80年代美国儲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等级下降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一种系统风险,存在于银行作为交易方的所有业务中。 

信用风险是导致本次美国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起源于美国贷款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盲目降低贷款信用门槛,将款贷给本来借不到贷款或借不到那么多的“边缘贷款者”,当房价下跌,美联储提高利率后,“边缘贷款者”不能偿还本金和利率,房贷市场违约不断。危机再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到整个 金融 市场,形成今天愈演愈烈的次贷危机。 

 

二、风险度量 

 

1.利率风险的度量 

敏感性缺口法是度量利率风险的一个传统方法,可以衡量出利率变化对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资产-利率敏感性负债,即irsg=isra-isrl。若利率变化为r,净利息收入变化nii,则nii=r×irsg。在利率敏感性缺口为正时,利率的上升会引起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增加,反之减少。在利率敏感性缺口为负时,利率的上升会减少银行净利息收入。敏感性缺口法的一个缺点是不能度量提前偿债的风险,后来学者又提出了持续期度量法、利差调整期权度量法等改进。

2.信用风险的度量 

信用风险度量的发展经历了专家分析、经验判断、计分卡评级、模型化阶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级基本处于计分卡阶段,只有少数银行如

2.利用 金融 衍生工具 

2007年1月,花旗银行与兴业银行完成了

3.收取提前偿还违约金 

由于提前还贷行为会导致银行一定的利息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对提前还贷要征收一定的罚金。比如香港、 台湾 、美国。但是单纯收取违约金不是管理银行固定利率房贷利率风险的可取办法,银行还应该通过全面分析提前还贷行为的特点及其与 经济 变化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分析和 历史 数据的基础上找出决定因素,建立提前还贷模型,对未来提前还贷行为进行较为准备的预测,通过套期保值来管理控制相应风险。 

4.建立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损失准备金 

如果市场不能提供套期保值的有效工具,银行又难以收取提前还贷的罚金,建立利率风险损失准备金就很有必要,损失准备金是防范利率风险的缓冲剂。从理论上分析,如果计量准确,这些为防范固定利率抵押贷款而计提的准备金应等于相应套期保值的费用,也应等于拟收取罚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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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管理 

近年来,央行为了控制过热的经济,不断提高利率,加重了住房抵押贷款人的负担。为了丰富贷款品种、增加竞争力,2005年光大银行适时率先推出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品种,随后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也推出该品种贷款,销售量不断上升,体现出了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在升息时期的优势。 

固定利率贷款在国外是很成熟的产品,在荷兰、法国选择固定利率贷款产品的消费者占80%,但由于在我国该产品刚起步,研究其风险控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风险识别 

 

所谓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在整个贷款偿还期间,贷款人按事先和银行商定好的固定利率偿还贷款,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主要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利率的变化和资产负债期限的不匹配给商业银行经营收益和净资产价值带来的潜在影响。固定利率贷款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延展风险(借短贷长的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当市场利率上升时,会提高资金来源的成本,当贷款利率固定时,借短贷长的风险出现。当市场利率下降时,贷款人倾向于低成本融资,提前还款,银行面临提前收回款的再投资收益下降的风险。利率风险是导致20世纪80年代美国儲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等级下降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一种系统风险,存在于银行作为交易方的所有业务中。 

信用风险是导致本次美国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起源于美国贷款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盲目降低贷款信用门槛,将款贷给本来借不到贷款或借不到那么多的“边缘贷款者”,当房价下跌,美联储提高利率后,“边缘贷款者”不能偿还本金和利率,房贷市场违约不断。危机再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到整个金融市场,形成今天愈演愈烈的次贷危机。 

 

二、风险度量 

 

1.利率风险的度量 

敏感性缺口法是度量利率风险的一个传统方法,可以衡量出利率变化对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资产-利率敏感性负债,即IRSG=ISRA-ISRL。若利率变化为R,净利息收入变化NII,则NII=R×IRSG。在利率敏感性缺口为正时,利率的上升会引起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增加,反之减少。在利率敏感性缺口为负时,利率的上升会减少银行净利息收入。敏感性缺口法的一个缺点是不能度量提前偿债的风险,后来学者又提出了持续期度量法、利差调整期权度量法等改进。

2.信用风险的度量 

信用风险度量的发展经历了专家分析、经验判断、计分卡评级、模型化阶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级基本处于计分卡阶段,只有少数银行如中国银行向国外购进了评级模型,而国外的先进银行都有比较完善的模型。模型化也是新巴塞尔协议对于信用风险管理内部评级的要求,应用历史数据,通过信用转移矩阵,得出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目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历史信用数据缺乏,模型化的发展遇到了很大阻碍。 

3.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的联合度量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的实践表明,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往往夹杂在一起共同影响银行经营,事实上,在过去五年中,美国、欧洲、日本的银行已有一部分开始对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联合度量分析。因为大多数隐含已经意识到利率和资产质量之间强烈的相关性,利率衍生品产生的信用风险也使人们着手将两者结合起来研究。近年来一些学者也开始尝试将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纳入同一体系进行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刘小莉(2006)在基于结构化方法和约化方法的信贷组合模型基础上分别引入随机利率,以即期利率和股市指数、股市行业指数为状态变量,建立信用与利率风险的联合度量模型,推导了信用价差与利率和股市指数等一些重要经济变量的相关关系。 

 

三、风险控制 

 

1.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美国是由市场上著名的三大信用管理局EXPERIAN、TRANSUNION、EQUIFAX来从事征信业务,它们分别用Fair Isaac公司开发的三种FICO评分系统,根据客户的偿还历史、信用账户数、使用信用的年限、正在使用的信用类型、新开立的信用账户等因素评分。贷款方通常会将该分数作为贷款决策的一个参考。而欧洲国家一般由中央银行管理征信方面的事宜。考虑到按照美国模式发展需要很长的时间,在我国信用体系急需建成的情况下,按欧洲的模式发展,由政府成立主管部门,能够尽快与国际接轨。

2.利用金融衍生工具 

2007年1月,花旗银行与兴业银行完成了中国国内银行间第一笔基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标准利率互换。资产证券化是管理风险的有效工具,在西方国家已有了高度发展,距统计,目前美国有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进行了证券化处理,2001年MBS余额占美国全部债券余额的22%,欧洲2003年一年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就达到了2172亿欧元。2005年,建行股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是我国首批政策规范下的资产支持证券。利率互换、信用违约互换和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控制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3.收取提前偿还违约金 

由于提前还贷行为会导致银行一定的利息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对提前还贷要征收一定的罚金。比如香港、台湾、美国。但是单纯收取违约金不是管理银行固定利率房贷利率风险的可取办法,银行还应该通过全面分析提前还贷行为的特点及其与经济变化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分析和历史数据的基础上找出决定因素,建立提前还贷模型,对未来提前还贷行为进行较为准备的预测,通过套期保值来管理控制相应风险。 

4.建立固定利率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损失准备金 

如果市场不能提供套期保值的有效工具,银行又难以收取提前还贷的罚金,建立利率风险损失准备金就很有必要,损失准备金是防范利率风险的缓冲剂。从理论上分析,如果计量准确,这些为防范固定利率抵押贷款而计提的准备金应等于相应套期保值的费用,也应等于拟收取罚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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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贷款利率市场化最终目标是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其核心特征是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贷款利率水平。我国从1986年开始利率市场化尝试,199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正式启动, 2013年7月完全放开贷款利率管制,自此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从稳步推进到加速发展,最后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

贷款利率市场化加快了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的转变,其发展模式从依赖存贷利差为主逐渐向发展中间业务转变。Masood, Sergi 研究发现随着各项改革举措的推进,特别是贷款利率管制逐渐放开,银行业竞争格局正逐步形成,行业整体上呈现出集中与竞争并存的局面[1]。Porter , Feyzioglu和Takáts通过分析国外利率市场化进程和实证分析得出,存款利率放开会使得利率上升,但会提高货币当局的政策有效性,经营效益好、风控能力高的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会从存款利率市场化后获得更大的利益[2]。Udoh和 Ogbuagu认为中国利率管制主要为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的管制,利率市场化会使利率上升,从而抑制边际投资[3]。黄树青和孙璐璐利用演化博弈理论分析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的策略选择,研究发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业的利差会缩小;商业银行会逐步对业务作出调整,利率不再是主要竞争手段[4]。Lenzu和Tedeschi对银行间网络模型的动态变化及形成机制,以及在这种动态变化过程中对于系统性风险传染时系统稳定性进行了研究,发现简单的随机网络相比无标度网络抵御风险能力更强[5]。Beck,Jonghe和 Schepens研究认为金融自由化对银行风险水平有显著的影响并且两者的关系还受到其它因素的综合影响[6]。黄晓薇,郭敏和李莹华研究发现,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行业竞争与银行风险承担的相关性状态依赖于利率市场化水平[7]。张宗益,吴恒宇和吴俊利用14家商业银行面板数据研究了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银行价格竞争及风险行为之间相关性[8]。Georg和Poschmann研究了中央银行在银行网络中的作用,发现央行活动增强了网络抵抗风险的能力[9]。刘超运用复杂网络的方法研究金融危机期间同业拆借市场,发现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具有典型的小世界效应和无标度特性[10]。

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研究,而对于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的相应变化情况的研究很少。事实上,利率市场化会使得商业银行的股价产生较大的波动,从而影响整个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的稳定性。本研究将运用复杂网络方法,根据商业银行股票日收益率构建关联网络,分析该网络拓扑性质,挖掘商业银行股票网络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变化信息,以期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更好满足利率市场化的需求,帮助投资者提高投资决策能力,优化投资组合以规避风险,获得更高收益。

二、复杂网络的拓扑性质

(一) 平均路径长度

平均路径长度(Average Path Length)一般用来度量整个关联网络的稀疏程度,它表示网络中所有节点对的路径的平均值:

(1)

其中,Dij即连接i和j两个节点间的路径长度。平均路径长度可以衡量网络的传输效率与性能。小世界网络模型具有如下特征:网络规模与平均路径长度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平均路径长度一般情况下会随网络规模N增大而增大。当随着网络规模的增大,平均路径长度增长速度为LnN的阶次,则认为这种网络的平均路径比较小,称为小世界现象。

(二) 聚集系数

聚集系数( clustering coefficient) 用来描述网络中节点的聚集情况。在很多网络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节点i和节点j相连,节点j和节点k相连,那么很有可能节点i和节点k相连。这就是节点间存在密集连接性质,聚集系数可以对其进行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2)

其中,Ei为节点 i 的Ki个邻接点之间实际边数,节点i通过Ki与其它节点相连,最多可能有Ki(Ki-1) /2条边。整个网络的聚集系数C是所有节点i的聚集系数Ci的平均值。当C = 0 时,连边数为0,仅仅是点的集合;而 C = 1时,网络中的任意两点都直接相连,是全连通网络。

(三) 节点中心性

1. 度中心性(degree centrality)

度中心性是计算网络中节点中心性最直观的一种方式,度中心性方法基于这样一种思想:重要顶点是那些拥有与其它顶点有较多的连接边数的顶点。显然,一个图的重要性能依据度的大小进行排序。相应地,一个顶点i的度中心性方法定义为:

(3)

2. 接近中心度(Closeness centrality)

接近中心度通过描述信息在网络中传播速度来描述节点在网络中的重要程度,因此在网络图中,这种中心性方法不仅考虑了目标节点和所有其它节点之间的最大距离,而且考虑了这种节点和所有其它节点距离的总和。

(4)

3. 中介中心度(Betweeness centrality)

中介中心度基于以下思想:如果一个节点起着信息中介作用,那么该节点就占据着更中心的位置。它的定义是假定信息只沿着最短路径进行传播,如果gij是连接节点i和j之间最短路径的数目,gij(v)是连接节点i和j之间包含着节点的最短路径数目。节点i的中介中心度定义如下:

(5)

4. 本征矢量中心度(Eigenvector centrality)

一个节点的本征矢量中心度,就是它与具有高本征矢量中心度的节点相连程度。这种中心度定义存在内部迭代,即如果要计算某个节点的中心度,必须要知道它的邻接点的中心度。根据定义,计算公式如下:

(6)

三、实证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处理

2013年7月20日,央行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银行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这一措施标志着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本文选取2016年以前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股票作为研究对象。由于农业银行于2010年7月上市,为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将贷款利率市场化前的样本期起点定为2011年1月1日,样本期终点定为2013年7月20日,样本期为615个交易日。为了更好地比较分析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的变化情况,本文选择两个相同长度的样本期,贷款利率市场化后的样本期为2013年7月21至2016年1月25日。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第i支股票在t时间的收盘价格是Pi(t),则其对数收益回报计算如下:

(7)

根据收益率序列可以计算任意两只股票的价格波动相关系数,如下所示:

(8)

其中,ρij表示节点i和节点j的相关系数,假定网络中包含N支股票,表示交易日周期内的平均值,即:

, , , , 。

由上面公式可知,ρij取值范围为-1到1,根据16支股票日收盘价可求得日收益率,所得日收益率组成一个16阶矩阵。

为了满足欧式距离度量空间的3个条件:(1) 当且仅当i=j时,Dij=0;(2) Dij=Dji; (3) Dij≤Dim+Dmj(m为不同于i和j的任意其它股票),在得到网络节点间的相关系数后需要将其转化为欧式距离,这样就得到了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的权重。欧式距离:

(9)

从上式可以看出,股票间相关系数越大,对应欧式距离越小。由于ρij∈[-1,1],所以Dij∈[0,2]。当D=0时,股票i和j收益率具有完全正向联动性;当D=2时,股票i和j没有关联性。

(二) 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的构建方法

1. 最小生成树(MST)

最小生成树是一种有效的解决组合优化问题的方法,它适用于图像处理领域聚类、模式识别等问题。因此本研究通过构造最小生成树,来判断商业银行股票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网络拓扑性质的变化。

通过距离矩阵D生成的距离网络图Dg,网络图Dg的节点表示股票,节点之间的连边权重表示股票之间的距离。因此,网络图Dg的节点数量为N,任意节点i和j相连且它们之间的距离为d(i, j)。MST是网络图Dg的一个子图,该子图通过(N-1)条边将N个节点连接在一起,且满足所选择的边距离之和最小,并且MST中不允许出现环。常用的最小生成树的算法是Kruskal算法,具体步骤如下:

(1) 连接Dij最小的两个节点;

(2) 从剩余数据中选择最小距离,找到与之相对应的两个节点并用线连接起来;

(3) 重复第(ii)步直至所选择的边数比顶点数少1,这样就会得到有N个节点,N-1条边的一个连通图,即最小生成树。

2. 平面最大过滤图(PMFG)

虽然最小生成树具有处理简便,意义明确的优点,但也正是由于其简洁性使得最小生成树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信息。为了克服最小生成树的缺陷,本文同时采用平面最大过滤图(PMFG)来分析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的拓扑性质变化。平面最大过滤图算法与最小生成树相似,主要区别如下:

(1) 对新加入边的约束不同,最小生成树图在加入新的边时不允许出现环,而平面最大过滤图中可以出现环;

(2) 边的数量不同。根据可平面图的性质,节点和连边的数量分别为M(M≥3)和q的可平面图满足q≤3M C 6,因此PMFG含有3N-6条边,而MST拥有N-1条边。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 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相关系数分析

图1、图2是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的相关系数分布。当i=j时令相关系数为0。图1中,贷款利率市场化前股票收益率相关系数均值为0.58,标准偏差为0.184,峰值为0.6;图2中,贷款利率市场化后股票收益率相关系数均值为0.65,标准偏差为0.193,峰值为0.68。对比分析可以发现,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两个时间段,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相关系数都不服从正态分布,分布区间均为[0.4, 0.8],说明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之间的关联性并未发生大的变化,且相关性一直较强。

(二) 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结构

通过构建网络图可以更为直观的分析商业银行股票网络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变化情况,根据Kruskal算法及PMFG构图法可以求得两个时间段商业银行股票的MST和PMFG。节点代表股票,连边上权重代表节点距离,综合观察四图可以发现商业银行股票间距离主要分布在0到1之间,各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间相关性较大。由图3、图5可以发现,贷款利率市场化前节点度大的分别是南京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及农业银行;其中,兴业银行与南京银行在网络中距离最大(1.01);宁波银行与南京银行距离最小(0.52),说明宁波银行与南京银行股票收益率相关性在整个股票收益率网络中最大;由图4、图6可以得知,贷款利率市场化后节点度大的分别是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及华夏银行;其中,光大银行与农业银行距离最大(0.96);工商银行与农业银行距离最近(0.48),说明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后,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股票收益率相关性在整个股票收益率网络中最大。纵向对比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商业银行股票网络可以发现,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后,国有五大行之间距离更近,彼此成团更为明显。这可能是由于随着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五大国有银行为适应新的环境,在业务结构、盈利模式上更为相似,从而导致国有五大行在网络结构中成团更为明显。

图3 贷款利率市场化前MST 图4 贷款利率市场化后MST

图5贷款利率市场化前 PMFG 图6 贷款利率市场化后PMFG

(三) 商业银行股票网络拓扑性质分析

通过分析网络的平均路径长度及聚集系数,可以分析网络性质的变化,进而研究商业银行股票网络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发生的变化。表1是MST和PMFG网络的平均路径长度及平均聚集系数。可以看出在同等网络规模下,PMFG网络整体比MST网络的平均路径长度要小很多。这与PMFG及MST算法符合,在确定网络中两节点的最小边数时,PMFG的可选范围是要比MST大。由于最小生成树本身不包含环,因此平均聚集系数为0。小世界网络和随机网络具有同等的平均路径长度,同时聚集系数远大于随机网络。与Pajek构建的随机网络对比发现,商业银行股票网络与比随机网络具有相似的平均路径长度但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的聚集系数比随机网络的聚集系数(0.2711)更大,因此商业银行股票网络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均具有小世界效应,说明多数商业银行股票之间虽然具有较少的直接联系,但是可以通过较少其他节点迅速建立间接关联,这种隐性关联更值得监管者及投资者去关注。此外,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网络的平均路径长度(3.2583和3.1750、1.7500和1.8000)及聚集系数(0.7547和0.7579)未发现较大变化,即商业银行股票网络的紧密程度及信息在网络中传递效率未发生大的变化,这与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稳健有序推进相关。同时利率变动对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网络的影响贡献度不大,这说明我国利率变化对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影响力度不强。

从表2、表3可以看出,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节点占据网络中心程度不一致。可以发现,不同计算节点中心性方法不一致,所得到节点中心性不一样,这是因为各种中心性度量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考虑了网络的基本特征,不同计算节点中心性方法所侧重的节点在网络中传递信息分饰的角色不同。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前,综合考虑四种计算中心性方法,排名前四的中心节点分别是南京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和交通银行;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后,排行前四的中心节点分别是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及华夏银行。中心节点既缩短了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之间的距离,同时也成为风险传染的重要对象和载体,因此,要重视中心节点在网络中的作用,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国有五大行均未占据网络中心位置,这表明我国五大国有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受到的冲击会相对较大。其原因可能是国有五大行对利差收入依赖程度低,而城市商业银行则相比较强。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中心节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可能的原因是贷款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所面临外部风险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阶段以贷款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各商业银行为保持盈利持续增长而采取的不同措施而产生的不同效果。因此,商业银行在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要主动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趋势,转换发展模式,提高竞价能力,并根据特定的市场利率和市场定位来考虑银行的业务模式,在规范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商业银行收入的多样化。五、结论

通过构建商业银行股票的复杂网络,分析了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商业银行股票网络拓扑性质的变化情况。实证研究发现,贷款市场化前后商业银行股票之间相关系数并未发生较大变化,分布在[0.4, 0.8]之间,均值为0.6左右,说明我国商业银行股票相关性较强;通过分析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率网络的MST和PMFG发现,贷款利率市场化前后网络的平均路径长度及平均聚集系数并未发生较大变化,说明利率变动对商业银行股票的影响力度不强,并且与我国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策略有关;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作为主要金融媒介体系的重要地位在逐步降低,新增人民币贷款在社会金融资产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越来越多的资金通过各种各样的融资工具而非贷款渠道流向实体经济,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改变了我国商业银行对于政策性利差具有高度的依赖性的现状;网络的中心节点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说明贷款利率市场化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各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所采取的措施收效不同。国有五大行未占据网络的中心节点位置,这可能是因为国有五大行对利率市场化中利率变化不敏感,即相较于城市商业银行,五大国有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程度较低,在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受到的冲击更小。因此,商业银行应该通过建立高效的利率风险管理机制、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并实行细致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来加强贷款利率市场化下的银行业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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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Topological Properties of Commercial Bank Stock Networks Before and After the Loan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ZENG Zhi-jian , YUE Kai-wen

篇12

贷款利率,就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贷款服务所耗费成本的补偿,也可以将贷款利率视为贷款的定价。在能够满足商业银行的赢利性、安全性以及流动性的基础上,对每一笔信贷资金利率水平的确定过程也是反映各家商业银行竞争力强弱的一个重要表现。

一、利率决定机制理论

利率决定的相关理论大致分为三大类:一是古典利率决定理论,二是非古典利率决定理论,三是现代贷款利率决定理论。

古典利率决定理论,是指遵循古典学派利率理论的基本思路发展而来的利率决定理论。其中,古典学派主要指亚当斯密至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之间的所有早期经济学家,他们都坚持实物资本的供求决定利率的基本观点。古典利率决定理论在接受这些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对实物资本本身的供求关系又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古典利率决定理论。非古典利率决定理论主要指马克思、凯恩斯、希克斯、汉森以及弗里德曼从不同角度出发,提出了各自的利率决定理论,甚至对古典理论决定进行了批评或发展。这些理论都是现代利率决定理论的基石,没有这些理论的不断发展,就没有现在指导商业银行贷款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这是与现代商业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其中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决定理论又包括基于市场结构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决定理论、基于关系型贷款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决定理论、基于风险定价的银行贷款利率决定理论等。

二、对贷款利率决定机制的影响因素

对于贷款利率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在开放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在决定贷款利率时,不仅要考虑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的供求关系、供给各方的博弈情况,还要从从宏观角度出发考虑开放条件下影响国内利率水平的各种因素,这主要包括汇率、国际利率水平等因素。

我国利率与汇率之间存在长期平稳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这种稳定的内在联系表明我国贷款利率水平不仅与当期人民币升值幅度大小有关,而且与前三个月的人民币升值幅度有关。

在供需方面,在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如果作为信贷资金需求者的企业内部融资的成本上升时,作为信贷资金供给者的商业银行完全可以提高放贷利率水平;作为信贷资金供给方的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的增加对信贷资金的供给不产生影响,对信贷市场利率决定也不产生影响作用;随着商业银行的可变成本的提高,商业银行对企业放贷所要求的最低利率水平也会随之提高。

三、我国贷款利率决定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币存贷款差进一步扩大,利率的杠杆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

(二)金融市场还缺乏比较完善的基准利率曲线。基准利率是整个利率体系中起核心作用并能制约其他利率的利率。利率市场化就是要建立一个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主要由市场的资金供求决定的市场利率体系。基准利率具有市场参与程度高,可控性好,稳定性好,风险较小等特征。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国债收益率比较接近基准利率的要求,但也存在债券品种结构不健全,短期债券比重较低、长期债券价格偏低等问题。

(三)金融机构缺少利率风险避险工具。随着利率的逐步市场化,利率对经济变数的敏感性大大增强,利率将随着市场资金的供求变化而波动,如何确定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缺口”,将利率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需要更多的工具来管理利率风险。

(四)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扩大后,部分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存在“一浮到顶”的现象。贷款利率浮动偏高增加了农业的生产成本,加重了农民的利息负担,增大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四、政策建议

(一)继续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是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上限直至完全放开。二是严格执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加强商业银行负债膨胀的自我约束,同时赋予商业银行负债类产品的定价权,放开存款利率的下限,使商业银行能根据资产型业务情况,主动管理或主动收缩负债型业务。

(二)完善贷款利率浮动风险管理的机制。一是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应建立以利率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应建立并完善利率风险管理机制和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建立科学的分级授权体制,强化和完善内控制度,增强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三)加快货币市场发展,促进市场化利率的形成。选择和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步骤,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基准收益率曲线,增加、完善债券品种,通过货币市场的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利率体系,促进市场化利率机制的形成,使货币市场上形成的利率能够客观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为整个利率改革的推进形成一个可靠的基准性利率。

总之,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探讨在开放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决定机制对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水平、提升竞争力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我国来说,利率决定机制还未完善,更需要对此进行研究,以更快、更好的进行利率决定机制的改革建设,为我国的金融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肖建军, 开放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决定机制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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