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6-15 00: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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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 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xx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 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 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xxxx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 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 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 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xxxx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 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xxxx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 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 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 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1. 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煤矿安全控制指标,进一步强基础、抓队伍、严监管、保安全、兴科技、提效能、促发展,进一步改善煤矿基础条件,全面提高办矿水平,千方百计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或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推动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安全监管,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考核奖罚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的煤矿安全监管考核制度,采取日常检查、巡查和互查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各项监察监管指令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用铁的手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将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移,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多管齐下,多项并举,从重、从严、从快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局机关监管队伍建设。实现竞聘上岗,要求局监管人员切实做到“作风要正、知识要广、业务要精、工作要实”。二是加强安监员队伍建设。对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发挥不了作用的安监员要予以辞退,健全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员业务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参加各类培训,增强全体监管人员的政策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杜绝xxx、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3.全力以赴,扎实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办矿规模和安全、装备、技术治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煤矿安全事故。同时,加强对整合主体矿井、被整合矿井和限期退出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篇2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15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篇3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篇4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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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中队与镇安监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际在岗执法人员3名。

数码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装备1套,配备执法车辆1辆(白色桑塔纳鲁JAJ137)。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5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天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250×3=75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96天

1、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5天

全年预计5件,每件平均1天,每件3人。占用工作日:

1×5×3=15天

2、参与村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92天

春节、国庆等节日期间督查6天,每天2人;上级组织的执法行动全年预计4次,每次2人,镇共有40个村,每天4个村。占用工作日:6×2+4×2×0.25×40=92天

3、开展机动执法:80天

全年预计开展诊断式检查等机动执法2次,每次2人,每个村0.5天,共40个村。占用工作日:2×2×0.5×40=80天

4、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9天

全年预计2次,每次3人,每次1.5天。占用工作日:2×3×1.5=9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331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41天

①学习:87天

每周五半天学习(含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处理日常工作),全年计26天,每天3人;执法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3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26+3)×3=87天

②考核:12天

区政府安委会考核4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4×3=12天

③会议:42天

其中:①安全月2天;每天3人;年初安全生产会议3天;每天3人;视频会议3天;每天3人;执法工作会,预计2次,每次2天,每次3人;执法竞赛,预计1次,每次2天,每次3人。占用工作日:2×3+3×3+3×3+2×2×3+2×1×3=42天

2、病假、事假:15天

预计每人5天,共3人。占用工作日:5×3=15天

3、检查指导村执法监察工作:120天

预计每个村1天,每天3人,共40个村。

占用工作日:1×3×40=12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5天

根据工作年限休假标准,监察大队3人合计休假25天。

5、参加党群活动:30天

全年预计10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为:10×3=30天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223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50-196-331=223天

1、重点监管企业执法工作日:153天

(1)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重点监管企业共52家。依据ABC分类,A类企业31家,B类企业19家,C类企业2家。按照A、B类企业每年检查1~2次,C类企业每年检查3次要求,累计检查75次。每天3人检查2家。占用工作日:75÷2×3=112.5天约为113天

(2)按照往年检查情况测算,约80%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则到期复查数为75×80%=60家。每天2人复查3家。占用工作日:60÷3×2=40天

2、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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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指南》

监督检查对象: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监督检查频次的确定:根据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将按照不同监管要求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两类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食品监管,小作坊实施四级监管,确定不同的年度检查频次。要求A级(高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四次、B级(中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三次、C级(低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二次。

检查人员:由县局和检查对象所在地辖区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检查内容负责。

三、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

(一)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安排

食品生产获证企业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2。

(二)临时安排检查

县局、各食药监管所可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上级工作安排以及行政执法的需要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2.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5.索证索票、原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6.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建立并规范公开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做好检查记录

不论是否发现违法情况,均应当场填写《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巡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与检查对象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注意对检查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必要时,可采取抽样检验、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三)汇总检查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检查对象回避,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检查情况,讨论确定检查意见。必要时,可将汇总情况向检查对象通报。

(四)整理归档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和跟踪检查中形成的材料,一并归入检查对象日常监督检查档案。

(五)问题处理

1.责令整改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或者监督指导的,应及时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监督指导意见书。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检查对象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在整改时限届满后15日内实施跟踪检查,督促检查对象完成整改,并填写《回访记录》。

2.抽样检验

检查发现的问题可能涉及食品质量的,检查人员应采取抽样检验的方式,对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判定。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既往生产的产品,检查人员应充分考虑该问题对既往产品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3.情况通报

检查对象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在审项目的,检查单位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审查单位。

4.移交查处

涉嫌违法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及时固定有关证据,在检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经检查人员所在机构负责人批准,移交稽查机构依法查处。

5.风险研判信息提供

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要求,及时提供风险研判信息。

6.其他处理

现场检查结束后,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单位在后续监管中可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检查对象加强产品自检,或者要求检查对象将产品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2)列为重点监管名单,增加监督检查(突击检查)频次或者增加抽样检验次数;

(3)要求检查对象定期汇报质量管理情况;

(4)约谈负责人;

(5)视情形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6)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7)建议检查对象主动召回或者责令召回相关产品。

五、检查工作纪律

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尊重检查对象的权利,保护商业秘密,恪守法治、廉洁、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做到监督检查“十不准”:

(一)不准未经批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不准无法定依据实施监督检查;

(三)不准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单人实施监督检查;

(四)不准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监督检查;

(五)不准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六)不准向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检查计划;

(七)不准未按要求着执法服装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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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急迫感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6.7%,无特大以上事故,实现了全年目标任务。但进入今年1月份以来,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多人死伤,安全形势急剧反弹,说明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行业、一些单位、一些责任人员对市、区政府三令五申的安全工作要求置若罔闻,安全防范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为此,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从即日起,到3月18日结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整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期限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复查验收;对短期确实不能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设立警示标志,撤出人员,落实监控措施,实行全天候监控。(一)水陆交通安全。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落实“三关一监督”措施和“五不出站”规定,严厉打击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交通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从源头上防止车辆、船舶带“病”运营;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违法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问题的出现。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强化路检路

查,加派警力上路巡逻,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街道、镇乡要加大农村公路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客运的规范整顿工作。要强化春运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发放春运证。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海事、农业渔政、水利、国资、旅游部门和有船镇乡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客渡船、渔船、采砂船、自用船和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特别要做好渔滩库区、小南海、神龟峡库区、洞塘水库等重点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该淘汰的病害船舶必须坚决淘汰,非法船舶必须强制拆解,合法营运的船舶要配齐安全设施。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超载、冒险航行、争抢航道等违法违章行为。(二)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摆放是否到位、是否在有效期内、能否正常使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予以公示,严格实行挂牌整治;对已经挂牌整治的重大隐患要督促尽快整改到位;对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各街道、镇乡要高度重视农村防火工作,当前正值寒冬时节,春节又即将来临,农村群众烤火、烤腊肉的多,农房多为木质结构,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引发火灾,扑救相当困难,并且一旦成灾,受灾群众往往因灾致贫。为此,必须强化宣传,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尽可能杜绝农房火灾事故。(三)矿山安全。一是煤矿安全。各产煤镇乡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关闭煤矿“一对一”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09]162号)要求,对已确定关闭的矿井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现场督导,杜绝非法生产。对其他矿井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禁“三超”和突击生产,及时更换陈旧失效的风机、继电器、自救器等影响安全的

设备设施。已安排停产整顿检修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安排生产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确保每个班次作业都有一名矿领导,要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禁大班额作业。二是非煤矿山安全。最近采石场发生了2起安全事故,安监、公安、国土房管部门和各街道、镇乡要迅速开展专项整顿,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爆炸物资管理,严格落实规范化的作业规程,对不按规范要求作业的企业要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四)烟花爆竹安全。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从去年开始,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安全压力增大。为此,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09〕8号)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监督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和规范经营。要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非法烟花爆竹要依法销毁。城区的临时销售网点要合理布局,储存数量要严格控制,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严格落实禁放和限放区域,严格落实禁放规格品种,消防和卫生部门要落实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实现燃放期间安全死亡事故“零”目标。各街道、镇乡要落实措施,落实人员,全力抓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石会镇政府要特别加强对武陵花炮厂的监督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五)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控体系,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监控系统;严格实行专车运输,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中推广使用安全监控装置,严防翻车、泄漏爆炸事故发生;要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监控;对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六)建筑施工安全。要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地、移民安置地区、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的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

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治,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认真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高处坠落,防止物体打击,防止坍塌事故)整治活动,建立重大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监控体系。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清理整顿,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七)旅游安全。要立即组织对旅游车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八)学校安全。要加强学校消防设施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要做好学校食堂卫生检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要加强校车管理和寒假学生回家交通安全教育,合理调度车辆,尽可能安排学生专车,确保平安回家。(九)食药品安全。要对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酒楼、医院的食药品进行检查,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和放心药,杜绝群死群伤食药品中毒事件。同时,要抓好铁路、地址灾害、特种设备、水电、工业企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三、深入开展“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决定在春节和“三会”期间组建9个专项督查组,从1月17日至3月18日止,集中一段时间,强化安全督导检查。人员分组已于1月16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具体安排。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对辖区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督查,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现场督导组严防死守。各街道、镇乡和各牵头单位要制订出详细的检查督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检查督查情况及《2009年“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查处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1)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传真电话:*。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要对各街道、镇乡和区级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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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中心站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组织人员机构如下:

组 长:

组 员:

职 责: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本系统所管辖的在建工程、单位用电燃气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隐患漏洞进行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水务平安。

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治理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防火措施的准备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供排水管线管理,供水水质情况和水务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民工宿舍工棚违章搭建临时用房及冬季防火、防气体中毒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9.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11.河道.水库的巡查工作。

三、 下步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整治排查力度。

2、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检查力度,杜绝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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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委高度重视,管委会全体干部均参与此项工作,成立了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大检查工作。为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要求传达到园区内各单位,周密部署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要求园区内各企业、各在建项目单位层层动员部署,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化了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形成了园区上下“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求各单位制定迎接大检查工作计划,以大检查为工作契机,切实加强和弥补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不足和欠缺之处。

二、 明确步骤,切实做好各项检查

为扎实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县安监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委制定工作计划,将大检查活动确定分为三个阶段来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10日)。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湖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管理系统中实时上报。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采取抽查、明察与暗访、综合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加强全面检查。特别要对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

(二)集中整治和重点抽查阶段(4月11日—5月31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各包联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包联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包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要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按时间要求以书面报园区管委会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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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落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生产文明建设,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加强队伍安全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体工作:

(一)注重预防为主,健全安全教育宣传、知识普及体系和重点领域以及班组、岗位的隐患排查网络体系,丰富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二)注重加强监管,重点抓住隧道、辖区道路、库房、宿舍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

(三)注重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四)强化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运转机制,安全检查小组成员不但要分工负责、也要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每季/每月的安全工作重点:

第一季度: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运、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

(一)1月份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工区队伍的管理,做好工区内的防火防盗,加强对隧道内路面、出入口标识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检查。

(二)2月份督促所有职工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

(三)3月份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考试考核。

第二季度:根据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演练及安全业务培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等。

(一)4月份组织工区内职工进行辖区内的标识设施及辖区路段的“5.1”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5月份安全演练及安全业务培训;做好安全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6月份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及“安全月”相关活动,同时做好安全业务学习与考核。

第三季度:做好防汛工作,总结上半年安全工作。

(一)7月份总结上半年工作;结合2019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年中检查;安全宣传活动,准备下半年安全工作;部署防汛工作。

(二)8月份防汛工作检查;对辖区内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组织职工安全学习。

(三)9月份两节(国庆、中秋)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四季度:做好年内安全工作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10月份总结年内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交流和促进,对合理化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二)11月份拟定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防火防盗、除雪防滑工作及消防演练;配合养护管理部做好年终考核。

(三)12月份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及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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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服务区加强基础工作,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一是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伍佰元以上工伤率为零,伍佰元以下工伤率在1%以,治安案件发生率1%以下。 

二是重点部门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为零,重大事故率为零,死亡事故为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具体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各成员职责 

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搞好春节期间节假日值班,加强安全巡查管理 

2.第二季度: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员 

完善服务区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防盗等安全检查;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第三季度:加强安拆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安拆人员安全和操作人员安全的检查、 

整治工作 

开展防事故保平安,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工作 

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4.第四季度:开展安全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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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元月

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强化我公司各项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一般安全事故,特制定2015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015年安全工作重心:以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为工作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2015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3、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4、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重大生产事故为零;

6、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7、“三违”处罚率达100%;

8、“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较大污染事故和重大污染事故为零;

9、多人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10、轻伤率小于3%;

11、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100%;

12、员工安全培训上岗持证率达100%;

13、职工工作、生活环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业卫生标准。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2015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各部门、车间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由于公司部分职能部分的领导有所变动,首先要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公司负责人与部门、车间,部门、车间负责人要逐级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抓好职工业务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学习。

2、积极开展全国安全月活动,广泛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报刊、黑板报、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做好公司新进、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外协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好年度安全再教育培训和考试,做好特种作业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等审核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举办消防、防汛、急救等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广大职工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6、加强“三违”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现场反违章力度。

7、每月有计划的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1、继续做好修订后安全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持续改进工作。

2、进一步规范“安全作业票”的管理。

3、制订检修方案,规范检修作业标准。

4、加大对各类安全整改项目管理,按照隐患整改“五定”要求进行管理。

5、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报检工作。

6、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完善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7、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运行与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1、规范现场安全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按照定置管理要求保证作业现场布置安全合理。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票、动火票制度。运行人员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检修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票审批手续,落实工作负责人监护职责,并做好危险因素的辩识和控制,对一些关键性、综合性、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应制定特殊施工技术方案与安全措施。

4、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三违”现象。

(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季节、节假日、专项、综合性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

2、按照2015年安全检查形式及频次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六)开展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

2、各部门、车间要定期对管辖区域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风险分析,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生产平衡会以及车间、班组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工作。

(七)坚持“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职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八)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对外包工程单位资质严格审查把关,搞好安全培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严格开、竣工手续和安全措施管理。杜绝不具备相应资质施工队伍承揽外包工程。

2、认真做好各外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工作。

3、做好临时用工管理,临时工进厂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4、做好对外来施工项目的安全监察。

(九)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完善公司专职消防员组织,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十)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1、做好有关职业危害方面的宣传,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2、严格按要求购置发放劳保护品,及时发放保健费用。

3、按计划做好接触职业危害物质岗位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率达100%。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5、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做好作业场所噪声、空气检测,对现场防毒防噪措施实施监督。

6、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超标作业环境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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