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10-20 05:28:38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巡察督导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巡察督导工作计划

篇1

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党政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强化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强化政治头脑,提高业务水平。

    二、加强医院文化内涵建设,打造慈爱 关怀 信赖的就医环境。

    三、狠抓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不断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在医疗工作中坚持不懈抓医疗质量和安全,又快又好的发展基本医疗。进一步加强国医堂建设,增加新技术、新设备、培养实用型中医人才,提高国医堂的服务能力。

    四、公共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细化,十四大项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月督导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服务经费,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促进公共卫生,公共卫生带动基本医疗的模式。

    五、进一步规范科室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省市两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核实收费项目,杜绝项目外收费。

    六、进一步规范财务科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出入账。

    七、激励有资格的医师考取执业医师,临时聘请有执业资质的执业医师担任科室执业人员。

    八、组织相关科室学习《医疗垃圾处理条例》,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办法处理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九、进一步巩固落实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机制,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十、进一步加强医共体建设,确保人员到位、网络畅通,为医共体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篇2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篇3

(一)以身作则,夯实责任。街道办事处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牢牢的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带头履职尽责。对照县委《脱贫攻坚责任书》年度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与14个社区党总支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形成街道、社区、村级三级联动抓落实的扶贫攻坚组织体系。三是带头规范管理。研究制定《街道关于产业扶贫项目及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全面规范扶贫档案项目管理、资金使用。2015年以来,共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1563余万元,建设11个扶贫项目,11个项目今年收益189.48万元,带动贫困人口4612人次,按照差异化分配原则分配至贫困户164.98万元,24.5万元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项目收益覆盖率达到 100%,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带动1449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综合施策,讲求实效。一是抓精准施策。2020年以来,先后召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帮包责任人会议17次,组织制定项目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和兜底扶贫等4大类600项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措施。其中,2020年争取428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建设电商产业园扶贫项目,与乐村淘、供销e家、朝耕社区团购等多家电商平台签订电商扶贫合作书;落实贫困人口商业补充保险报销912人次、危房改造233户、旱厕改造623户、办理慢性病1271人次,办理残疾证54人,落实残疾人政策186项,安装自来水27户。二是抓问题整改。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成立了“街道自查评估”小组,制定了街道自查评估实施方案,抽调33人成立入户自查评估工作组和4个工作专班,截止4月3日,769户享受政策贫困户,414户不享受政策贫困户已经自查评估完成;有序开展“双到、双提升”“遍访核查”工作,发现问题1217个,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创新开展街道贫困户家居环境提升工作激励机制,以社区为单位建立以帮扶责任人、社区两委、党员服务队为轴心的“三位一体”家居环境责任体系,定期集中清理辖区内所有贫困户的家居环境卫生,使贫困户居住环境做到“两净一美”。各村街每月开展家居环境卫生评比,对于活动开展好的贫困户发放家居环境洁净奖励并挂家居环境洁净流动红旗。三是抓工作创新。精准施策,打造脱贫攻坚“3+”新模式。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产业带动,加大行业扶贫,积极探索“党建+扶贫、项目+扶贫、行业+扶贫”的工作机制,全力攻坚。四是抓机制建设。探索开展“5+5+N”扶贫长效机制,健全督导考核机制、社会行业服务机制、返贫预警机制、问题落实领导调度机制等5项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服务队、教育辅导及心理咨询服务队、医疗健康服务队、农业技术指导服务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等5支行业扶贫服务队,完善扶贫机制,充实扶贫力量。目前,已有20余家企业和社会团体加入扶贫工作队伍,企业签约用工100余人次,5支行业扶贫服务队为贫困群众服务500余人次。

(三)以上率下,示范带头。一是带头开展遍访。开展“三级书记”遍访活动,将遍访贫困对象与“遍访核查”紧密结合,截止目前,已经完成731户享受政策户的核查,发现各类问题367件,全部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完成。二抓实作风建设。把2020年继续作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深化年,进一步完善《街道帮包责任人管理制度》,充实督查考核办工作力量,建立纪工委、督查考核办、扶贫办联动联办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从严治理突出问题。三是抓实整改落实。针对巡视巡察、审计调查、考核调研、暗访督查发现的相关问题,亲自进行部署研究,逐户逐村进行分析,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到人,逐一销号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项目、收益管理及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突出项目带动。进一步提高2021年扶贫产业项目的质量、规模和效益,加强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管护,确保所有项目收益率达到6%以上,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建立扶贫资金资产循环利用机制,完善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确保贫困户项目收益覆盖率达到100%,严格履行项目运营和管护制度。突出项目扶贫带动效应,利用项目建设运营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和增收能力。

(二)突出行业和社会扶贫政策落实,构筑政策保障。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力度,实现行业部门信息共享,每季度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对全街道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核查检查,全面落实教育、健康、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各类扶贫政策。

篇4

【正文】

2020年医保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阜南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成立行动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医保局成立了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伟同志为组长,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艳、杨晓波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政治行动小组,统筹负责专项行动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行动要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县医保局于2020年4月27日印发了《2020年阜南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检查细则,确保行动开展有规范可循。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营造行动氛围。一是县医保局召开全县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启动仪式,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共200多人参会,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伟强调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对当前医保监管形式进行了分析,对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医保局将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为首要整治任务,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对在打击欺诈骗保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从严、从重、从速处理。二是要求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培训,认真学习《2020年阜南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台、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进社区、乡村、政策展板、条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对医保基金监管参与度,提升行动效果;四是要求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通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张挂条幅、张贴政策公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四)严格督导检查,严肃处理问题。一是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共体牵头单位基金专用账户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自查单位要向县医保局书面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列明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自查自纠的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主动申请退回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医保专户;二是县医保局对“两机构一账户”进行抽查,对抽查时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违规违纪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依规依法从严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检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阜南县医保局2020年共查处87家协议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48家,定点药店39家,覆盖率达到100%,涉及违规医保资金?14953583.72 元,协议处理6390975.55 元,合计追回金额 21344559.27 元。其中,通报批评 43 家,约谈 6 家,暂停 5 家定点医药机构,移交县卫健委3起,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1起,上报县纪委监委2起。行政处罚1人,涉及医保资金4113元,罚款8223元。

(一)自查自纠。2020打击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全县共有48家定点医疗机构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共追回金额1659580.66元。

(二)对协议医药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县医保局结合调研情况及日常监管经验,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对实地检查分医院类型开展进驻式检查和常规检查,同时,定时开展数据分析,进行指标性扣款,年中开展半年度综合检查和专项病历评审,实现监督检查实时化、常态化、制度化。

(1)进驻式打击欺诈骗保检查。2020年共对四家医院进行进驻式检查,通过查看住院患者在院情况、查阅病历、核对费用清单、查看报补单等方式对四家医疗机构进行打击欺诈骗保检查。共追回金额947068.28元。

(2)日常性打击欺诈骗保检查。2020年共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轮次不定时检查,共发现?36 家次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共追回金额 4284762.65 元。

(3)病历评审专项检查。2020年?1-3 月份,县医保局发现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理疗病历存在较为混乱的现象,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于4月份组织康复理疗领域专家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科理疗病历进行了病历评审。共追回金额 428520.28 元。

(4)上半年度综合检查。县医保局于2020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并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两个检查组。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制度建设、欺诈骗保、日常管理、指标控制、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

(5)数据分析及指标性扣款。2020年1月,县医保局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第四季度医保监管数据进行结果运用。其中,扣款性指标包括选择性执行按病种付费、选择性执行同病同价、次均三费超5%三项指标,全县共追回金额10399241.31元。

(6)对2019年查处案件进行处理。2020年1月14日下发了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对阜南县中医院进驻式检查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2917120.56元。

2020年3月24日下发了2019年11月19日对阜南县龙王乡卫生院打击欺诈骗保检查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32872.25元。

2020年4月10日下发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阜南县医保局开展巡察期间发现洪河桥镇和柴集镇卫生院存在违规挂床住院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568002元。

(7)日常审核性扣款。2020年阜南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药审科日常审核追回基金:郜台乡卫生院17530.47元,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43152元,阜阳民生医院35520元,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11188.8元。累计追回金额107391.27。

(三)对参保居民打击欺诈骗保整治

2020年,发现1例参保患者借用就诊证套取医保基金现象。涉及医保资金4113元已追缴回基金专户,同时给予行政罚款8226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医务人员认识。加强对《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阜南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宣传,要求各协议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充分认识到医保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引导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建立健全医药机构内部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

(二)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工作,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下一步将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两个目录中的项目内涵为抓手,以大数据筛查为基础,采取实地抽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次均费用高、住院人次多、诊疗行为乱的定点医药机构的诊疗价格和药品使用规范进行重点核查,持续规范医药机构的诊疗、用药和收费行为。

(三)严格跟踪整改落实,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县医保局将严格跟进整改督查,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仔细分析,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单位在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其它问题,认真研究拿出整改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将整改措施和管理办法落到实处,以避免和杜绝重复问题的发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