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申请书范文

时间:2022-06-24 11: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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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申请书

篇1

本人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贵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所购房号为_________________。该合同第八条明确规定:交房期限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交房条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且合同中也注明应具备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这一条件,但贵司未能按期交房。

_______年___-_月下旬贵司在明知该商品房未经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向业主发出了收房通知。依据合同第九条规定,贵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到目前为止,距该商品房的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已超过90天,依照合同规定,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请贵司依照合同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本申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签名:公司签收:

日 期: 日 期:

退房申请书参考二

篇2

1. 收集易地扶贫搬迁调出户退房协议、调入户申请书和审批表、旧房拆除协议等材料。

2. 整理收集第二阶段产业、就业奖补材料。

3. 根据区组织部安排,到百色市报到2020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培训。

4. 完善帮扶退出户信息表和和新农合追缴三方协议。

5. 陪同右江区督查组入户走访贫困户开展督查农合追缴三方协议。

6. 到德保县燕峒乡兴旺村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参观;到都安乡坡那村桑蚕产业园参观。

7. 到老乡家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遍访工作。

8. 在村部参与并开展“村村研判,户户过关”会议工作。

篇3

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委托人人:

地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河北省xxx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邮编:xxx 联系电话:xxx

案由:

本人xxxxx于2010年3月12日与本案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gf—XX---xxx 合同编号:s2-2-xxxx 下同。),本案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81.16平方米,位于河北省市燕郊开发区规划路南侧的“上上城 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栋xx单元的xxx号房。在万般期待中苦等一年,终迎来收房时刻,本人于2010年3月4日接到被申请人的自2010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书,本人委托本案人于2010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却等来了不符合合同约定面积(约定面积81.16平方米,实测面积为87.47平方米)及质量的商品房,被申请人要求本人依照实测面积补足全款方可收房,根据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约定,本人无义务承担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导致无法及时,有效验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请求:

请求仲裁庭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本案之

实际情况,对本人如下之请求给予仲裁支持:

1、本人要求先验收商品房,待验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规定后,方履行支付相应款项之规定,要求流程明确,不模糊,收费项目明确,符合法律之规定。并要求被申请人不得懈怠,延误,故意拖延,不尽验收房配合等相关义务。

2、根据本案合同之约定,本人要求被申请方对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承担双倍返还于本人,且产权归属于本人。即由被申请人(商品房出卖人)承担面积误差比7.775%中的4.775%误差比对应的3.88平方米的房价(单价*****元/平方米)双倍房价款:3.88平方米乘于****元/平方米(单价)乘于两倍,合计******元。并于本人验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项时冲抵。

3、本人要求被申请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摊面积依据,并予于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请方承担延迟交付,验收房的违约责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违约金:(首付款数+月供数)乘于 33天 乘于 万分之一,合计*******元。

5、本人要求被申请方承担因其无法交付验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误工费,合计:*****元。

事实和理由: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流程及质量问题,从而导致本人无法验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1、 被申请人验收房流程规定:先进行房屋实测面积验收签字---》补交超出合同约定面积的商品房屋款项——》拿到相应材料前往物业管理处进行相关流程——》拿到房屋钥匙实际勘测房屋面积及质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导致房屋所有权人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先交款后验收房屋,根据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之相关约定,不符合商品房验收交付的约定。

2、 本案所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约定面积为81.16平方米。而根据被申请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实际实测面积为87.47平方米,实测面积多出6.31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7.775%之巨,根据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合同条款约定。但本案的被申请人(商品房出卖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请人,亦买受人)补足所有误差比面积总房价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担),否则不提供验收房之流程操作,于合同之约定而不顾,于法不顾。从而导致本人无法验收房,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

3、 被申请人无法正确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摊面积之依据。严重侵害了作为商品买受人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掩盖,混淆业主的建筑物的公摊所有权。

4、 因被申请人的原因,导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迟一个月多交付,约定交付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实际通知验收房屋日期为2010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严重的逾期交付行为,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相关约定,被申请方(出卖方)应按日向申请方(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证:

一、被申请方人证:

1、

二、申请方人证:

1、****单元的*****号房 业主。

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2、****单元的*****号房 业主。

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物证: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来源于双方合法,有效签署成立。该合同原件被申请人(出卖人)两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请人,亦买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工商银行燕郊分行一份。

篇4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1994)九民初字第2466号民事判决认为,九龙坡房管局与金昌公司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九龙坡房管局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存在隐瞒事实的过错,交付给金昌公司的房屋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35.32平方米,且被阻隔、占用,应承担违约责任。遂判决:一、九龙坡房管局将本区杨家坪团结路特1号渝西购物商城内商场房屋共计300.95平方米交付金昌公司;二、九龙坡房管局按月利1.8%赔偿金昌公司已付购房款利息损失28.44万元;三、金昌公司付给九龙坡房管局69.4085万元。九龙坡房管局不服,提出上诉。

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九龙坡房管局与金昌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该合同;九龙坡房管局不按合同约定交足房屋面积,给金昌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并按约补足房屋面积;金昌公司也应按合同约定付清购买房屋的价款;该纠纷是因九龙坡房管局未交足房屋面积引起的,九龙坡房管局应负主要责任。但金昌公司以此为由,拒不付清购房款,并扩大自身的经济损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一审判决将合同约定之外的房屋判归金昌公司,违背双方约定,应予改判;鉴于九龙坡房管局所补商场位置的差异,可适当多补面积作为补偿。据此判决:一、维持九龙坡区人民法院(1994)九民初字第246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二、撤销九龙坡区人民法院(1994)九民初字第246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三、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九龙坡房管局在金昌公司所购房屋处将后墙拆除向后延伸补足建筑面积40平方米给金昌公司;四、九龙坡房管局赔偿金昌公司19.908万元,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逾期不付,按月利率1.8%计付延期利息。

金昌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996)川民再字第63号再审判决认为,双方签订的《购买房屋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九龙坡房管局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金昌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约定双方买卖的是购物商场营业大厅内部分非住宅用房,九龙坡房管局在该大厅内有履约能力,一审判决按照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将该大厅的部分房屋判决归金昌公司所有,以及由九龙坡房管局适当赔偿金昌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二审判决由九龙坡房管局另行搭建房屋履行合同,违背双方约定,应予纠正。据此判决:撤销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重民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维持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1994)九民初字第2466号民事判决。

篇5

温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感谢您的阅读下载!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单元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即小写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___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_______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_______),空调两台(型号:___________),热水器(型号:_________),浴霸(型号:________),饮水机(型号:________),音响两台(型号:___________),晾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

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

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

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

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度___________________;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

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

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

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

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

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

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

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

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三】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综合楼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的标的:

1、本协议购买的标的为甲方坐落在__市幸福路中段建设村一组集体综合楼一栋五层,房屋面积20__余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为准.

二、甲方于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三、总价款

综合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480元,总价款(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在20__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尚欠甲方的药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及债务;

2、向乙方交付综合楼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各种批准文件、权属凭证;

3、结清综合楼的所有债务,并在他人因综合楼及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承担全部责任;

7、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购买款.

房屋土地买卖合同【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室,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甲方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乙方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朝向为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三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_____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整;

2.代收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整;

3._________.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

3._________.

第七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九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________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_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胺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乙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篇6

[DOI]10.13939/ki.zgsc.2015.43.158

1 我国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建立保障性住房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惠民政策,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我们国家的住房政策起步晚,虽然说目前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但是从开始就缺乏一部非常统一的法律,仅仅依靠几部《条例》,根本无法规范现有的保障性住房在实践中产生的很多问题以及所面临的分配混乱的现象,这就阻碍了保障性住房的发展速度。作为政府部门,它们的责任就是要为广大的居民谋福利,建立一种公开、公平的公共服务体制,政府部门承担着居民能否幸福的重大责任。虽然我国的经济在现阶段已经取得了非常快速的发展,但是在一些行业已经跻身到世界前列的背景下,为什么还有很多的弱势群体仍然生活困苦,连基本的居住都是问题,在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容身之所,更不要说得到所谓的幸福。人民的居住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影响到我国的长远发展。所以说,我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居民的住房问题,把人民的住房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点来抓,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制定《住房保障法》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了。

1.2 有一定的户籍限制,保障的力度非常弱

从政府制定的关于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对于申请对象的户籍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这就让保障性住房具有了非常强的地域色彩,从根本上对进城务工的人员以及在本地就职的工作者进行了彻底的排出。农民工想留在城市发展以获得自己的生存空间,如果他们这些人想通过保障性住房得到一些优惠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不具有本市的户口,因此早已被挡在保障房的申请条件之外,靠自己微薄的工资来支付高额的房价对于他们来说相当于杯水车薪。因此,我们国家现阶段的保障房申请条件中对于户籍进行限制是非常欠考虑的,单纯的解决本地区居民的住房难问题,对于跨区域的人才交流非常不利,严重影响了城市的良好发展。

1.3 缺乏完善的审查机制

因为我们国家的个人基本账户机制并未建立起来,金融系统与财税系统也不是非常完善,申请人单位给政府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可信度非常的低,这就导致了个人收入的真实性很不容易把握,同时,还有非常多的隐性收入是没有办法计算的。对那些工作单位与工作形式不固定的居民,如果想要准确的核实这些人的收入状况就更难了。由于信息核准上的这种弊端,给了人们很多弄虚作假的机会,其真实性和公平性让人怀疑。除了我们国家的基本体制不是非常的健全外,保障房的审查程序也有很多的不足,刚开始提供的申请书只限于几页纸,需要回答的问题太过于简单。在审查与公示分配时,权力都集中于当地的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他们的职责规定的不是很确定,其他部门的检查程序也只是种形式,根本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就造成了信息的虚假与权力的腐败,事发后各个行政部门都相互的推诿,把人民的利益完全忘记在脑后了。

1.4 退出监管机制不合理,影响了保障房的循环使用

我国实行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是只售不租,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到 5 年的,只拥有有限的产权,不能转让。有关部门对经济适用房实施动态的管理,每年公布一次供应对象的具体家庭收入以及人口结构等情况。但这种规定一般都只是流于形式,监管机制的缺乏导致申购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在5年内基本上就没有相关部门去核实家庭基本信息,这就致使经济适用房在实践的分配过程中不断的走样,出现了经济适用房空置的现象。然而,社会福利是有限的,这些人占据着不属于自己的资源,而真正需要它的人却依然露宿街头,与制定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这反而产生了更多的社会矛盾。

2 针对我国保障性住房在分配制度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 不断的建立与完善针对保障性住房的法律制度

法律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根本,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保障性住房需要法律的制约。建立有效的住房保障制度是调整广大居民之间利益关系的有效手段。国家和居民之间、国家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变化,是维持社会关系稳定的纽带,一个国家如果非常的重视法制建设,将会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非常的有利。我国的住房改革之路已经走了20多年了,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的经验,然而,这些经验教训都需要国家立法加以保护,只有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性,它才能更好地规范政府与居民个人的行为。

2.2 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取消对于户籍的限制

满足弱势群体对于住房的需求是我国政府急需解决的社会难题,居住权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政府的有效保障。因此,我国政府需要逐步的放宽保障性住房的覆盖范围,逐渐取消对于户籍的限制,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已经不能跟上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脚步了,人口流动对于城市经济发展非常的有利,国家也在不断地采取政策鼓励城市人口之间的交流。因此,对于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对象,应该因地制宜,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地区或者城市,应将保障的对象设定为经常居住性的居民,取消原来的户籍限制,规定只要居民在本地区工作一定年限,同时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就有资格申请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只有这样做,才能更加有利于城市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

2.3 建立完善的考核问责机制

保障房的审核必须要有严格而完善的考核问责机制。每个环节的负责单位都必须严格把关,全面落实上级交给单位的工作任务与国家的各项政策。对于申请者的信息必须认真审查,同时还要多种手段并用,让群众明确了解政府保障对象的基本信息,便于居民对负责单位的监督。各级相关部门要定期到社区进行抽查访问,及时准确地掌握保障性住房安置的对象,以及他们的家庭人口、收入与住房变动情况。运用强有力的审核机制,有效保障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已经真正的让需要它的居民得到了实惠。针对保障性住房对象的审核过程,既要充分考虑政策的限制性,同时还要结合申请者的实际生活情况,有效地克服政策的滞后性。根据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国家政策的不足之处,从而保证分配工作的公平。

2.4 采取多种退出措施,促进保障性住房的良性循环

保障房的退出措施直接影响着保障性住房的良性循环问题,想要让政府部门的措施能够很好地实施,保证居民的合法权利,就要通过各种方法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管。首先,实行租金累进。通过定期收取租金的形式,对审查已经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户,给定期限退出住房,如果不退房,就增加租金,超期的部分按照原租金的1倍到3倍收取,腾退超期的时间越多,收取的租金数额也越大。其次,实行罚金并举。腾退超期的,按租金比的30%缴纳罚金。利用这种形式,能够有效地制止那些不法分子钻政府政策的空子,给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们更多的机会得到政府的政策优惠。

3 结 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目前保障性住房在分配制度中的不足,我国政府部门必须提起高度的重视,针对不同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让国家的保障性住房能真正的公平的分配到居民的手中,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保障性住房让居民真正地得到实惠,让我国的任何一个居民在制度面前都能够享受平等的待遇。这不但有利于我国制度的不断完善,更加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与壮大。于国于民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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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房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及面积

租赁标的及面积:租赁标的为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证:

(1)其业已依法取得租赁标的所有权证,租赁标的不存在权属争议,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从事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的出租业务;

(2)租赁标的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违法建筑情形;

(3)租赁标的上不存在抵押、保证及可能影响承租人按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的其他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和行政限制),也未将租赁标的的产权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房屋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__ .

三、租赁期限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免租期,由乙方完成租赁房屋的装修和改造,免租期自乙方实际进入租赁房屋现场开始装修之日起算(乙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进场装修),乙方在免租期内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届满,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作为本合同的正式起租日,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年,乙方在此期间内应当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租金、费用。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该房屋日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建筑平方米/天(每月以30天计),租金中含物业管理费。

1.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个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起租日之前的 日内支付,其后每个月支付一次,在每月期满前的______日内,支付下个月租金。即:每个月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电话费、数据通讯费均由乙方负担。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的收取标准,均以国家规定为准。

3.其它费用支付: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______日内缴纳。电话费、数据通讯费用等由乙方自行与服务商协商缴纳。

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因市场变动、物价变动、经营风险等不可预料的因素引起的房屋楼内附属物租赁的贬值、升值,不影响房屋及楼内附属物租赁费的支付及双方对合同所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5.乙方应按下列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到期应付的租金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名: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五、房屋设备、设施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于该房屋的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如下:

供暖:市政热源集中供暖,室内安装铜铝复合散热器;

信息点及电源:甲方信息点(电话、网络布线及节点)电源入户设置,墙壁预留信息端口。电话、网络的申请、安装等事项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将在甲方提供的电话、网络设施配置基础上具体施工,有关情况参见附件11《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需提交甲方确认、备案;

供电:双路10KV供电,A区内配置有两台1600KVA变压器;

消防:房屋内有运转正常的烟感报警系统和灭

火设备,房屋整体消防系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餐饮:餐厅提供每日三餐服务;

车位: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所属车辆免费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其中包括配送_____个固定车位,其停车位具置将以乙方就近使用为原则,由园区物业管理部门安排;

供水:市政直供和变频稳压供水;

排水:分质排水,优质排水处理回用;

空调:分体式空调由客户安装;

六、保证金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2.合同期满,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甲乙双方的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合同双方的变更

1.甲方如将该房屋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合理的书面通知,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需事先通报甲方。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乙方与该第三方之间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约定:

1)房屋用途:该第三方应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用途范围之内使用该房屋;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3)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就被转租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甲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是出租房的合法经营者,有权签署本合同。甲方保证出租物业的合法产权并且有权出租物业。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

3.甲方定期检查和及时修缮以保证该出租房屋处于完好、适租状态。

5.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收取房租及其他费用(列明),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与租赁标的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九、乙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各种经济及法律责任和义务。

2.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房屋所需改造申请书、保证书及平面图、水、电图及国家有关部门批件提交给甲方备案。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不应损害该房屋主体结构、外墙颜色和造型及承重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对于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或提供的该房屋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由于乙方改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及房屋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修理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按期交纳房屋租金及水、电、暖等费用;

4.乙方自行负责出租房屋内部的消防、保安、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的延续

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二个月,若乙方书面确认同意续租,甲方应当同意乙方的续租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租金,租金涨幅不高于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日租金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付租赁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立即返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同时向甲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3.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交纳的房租金额,同时向乙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4.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7)日内缴纳。如乙方逾期缴纳,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逾期支付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5.租赁期间,若乙方发现房屋损坏并提出维修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当日开始维修,但房屋或设施损坏系由乙方故意毁损的除外。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维修,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将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甲方逾期十(10)天仍未开始维修房屋,或一次维修超过三十(30)天仍未完成,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可以退租或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或变更有关合同租金条款。甲方因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免责条件

1.由于进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维护保养而致公共设施停止使用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前提是甲方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公共设施停止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标的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或灭失时,合同则自然中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该期间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各种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三、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期满未续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十五 (15)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物件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

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十六、通知

依据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以专人递交、公众认可的快递、挂号信或传真方式发送到: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合同附件

附件1:租赁标的面积测绘文件

附件2: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5: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6:消防合格证

附件7:租赁标的平面图、建筑图

附件8:产权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书

附件9:客户物业服务手册

附件10: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签字人:__________

委托签字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

篇8

    第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商品房的经营活动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土地、房屋、工商、计划、规划、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五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并符合本条例有关资质的规定。

    取得营业执照和经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六条  设立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五千万元以上;

    (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四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二十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近三年累计竣工建筑面积三十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五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第七条  设立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二千万元以上;

    (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十五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近三年累计竣工建筑面积十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三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第八条  设立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八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总工程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二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累计竣工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第九条  设立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五人。其中,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第十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到市或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资质初审,然后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章程;

    (二)验资证明;

    (三)企业发起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专职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五)企业办公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申请后十日内发出书面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市或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核定资质等级申请后三十日内,核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建设部审批发证;二级和三级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四级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新开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凡资金、人员达到一、二、三级标准,而开发经历和经营实绩未达到相应标准的,按降低一级的资质审批。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核定的资质等级,可承担相应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一)一级:各类居住小区。

    (二)二级: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

    (三)三级: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

    (四)四级: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核定的资质等级,可承担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  本市范围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资质实行年检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取得资质证书的次年起,按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权限,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资料参加年检: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副本;

    (三)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五)资质年检申报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降低一级资质。不合格的,不得承担新的开发项目;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合并、终止,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或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点、注册资本和主要技术、经济负责人,应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统计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二十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及市场需求,会同同级计划、规划、土地、房屋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全市和区、县(自治县、市)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  有关部门提出的下列建设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列入《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以下简称项目意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项目意见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

    (一)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四)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五)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六)建设质量等级要求;

    (七)有关税费的解缴要求;

    (八)其他需要提出的建设条件。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得开发建设项目之日起五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以下简称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将主要事项如实记录在项目手册中,并送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项目手册记录的内容进行检查,并作为资质审查和年检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本金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应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第四章  房地产项目经营

    第二十八条  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取得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并明确告知购房者;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进行抵押。

    第二十九条  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预购人出示预售许可证,对预售资金的使用必须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确保预售资金用于该商品房的建设。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将预售情况记录在项目手册中。

    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签定书面合同。合同应载明商品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价格及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含代收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违约责任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面积的计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时,向购买人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向购买人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商品房购买人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商品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内,为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为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转让人持有建设、计划、规划、土地、房屋等管理部门批准项目的有关文件;

    (二)转让人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转让人已支付应缴纳的前期税费;

    (四)转让人已完成项目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五)受让人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六)受让人具备项目剩余投资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项目资本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六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与受让人应持转让申请书和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转让申请。经建设、计划、规划、土地、房屋等管理部门联合会审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持转让批准文件和转让合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受让方应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领取项目手册。

    未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转让,有关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转让手续。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已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对可能出现的遗留问题,应明确责任方。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联合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联合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项目的联建事项记录在项目手册中,并将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建文书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送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假借项目联建,变更项目开发主体,变相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区、县(自治县、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可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申请资质证书或资质年检中弄虚作假的;

    (二)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或注销手续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不参加资质年检或不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的;

篇9

员工简单自我鉴定1进公司一年以来,在_总的领导与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密切配合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自我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现简要回顾评价如下:

“忙并收获着,累并欢乐着”成了心曲的主旋律,常鸣耳盼。对我而言,__年的工作是难忘、印记最深的一年。工作资料的转换,连带着工作思想、方法等一系列的适应与调整,(包括工作上的适应与心态上的调整)压力带来了累的感觉,累中也融进了收获的欢乐。

一、进公司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经过一年的学习和锻炼,我们在工作上取得必须的提高,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我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

(二)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我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我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理解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善工作。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学习、服务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必须差距,与客户沟通还在基本格式上徘徊,在今后工作中,我必须认真评价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应对督查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进取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我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三)当好助手。对各项决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提议和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员工简单自我鉴定2我是来自__专卖店的__,现任__橱柜店店长,自进入公司以来,在公司领导们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在同事们的热心帮忙和配合下,使我的工作本事一步步得到了提升。下头我就__-_年的主要工作向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

1、为全面规范管理,树造良好形象。

__店全体员工在深刻学习和领会公司各项精神的基础上,进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规范管理,并从卫生等基础性工作开始抓起,除了每一天要打扫店内外的卫生外,每周还要进行一次大扫除,尤其是对产品的货架展示进行了合理调整,使店内整洁、有序,树造了良好的形象。

2、进取回笼公司货款,做的日清日结。

为配合公司财务做好专卖店账务工作。我们对每一笔货款做到不截留,不坐支,及时打款。并及时将已开单据呈报回公司财务,确保不存留任何问题。

3、严格执行公司政策,确保产品价格的平衡。

为了维护渠道零售商的利益,专卖店严把价格关,在确保店内销售额稳步增加的前提下,维护了渠道中间商的利益,使得市场销售构成了良性循环。

4、在确保店内工作的前提下,进取配合业务人员开拓新的市场渠道,使得__的大部分礼品渠道已步入正轨。

5、进取拓展团购渠道,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客户。

但由于初涉团购,经验不足,加之起步太晚,使得团购处于被动局面,今后还将继续努力,将团购工作作为工作重心,争取今后扭转团购被动局面。

6、进取配合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本年取得成绩

国庆期间__专卖店实现销售额__万余元,其中现金__万,暂欠款__元,团购与店内销售参半。较之___,销售有所增加。

员工简单自我鉴定3时光转瞬即逝,不知不觉的度过了20__年,可是,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当初刚上任的时候,经历了多么艰辛的过程,压力空前的大,克服很过问题,需要付出比以前更过的劳动和努力,公司安排我接任___专柜店长一职。

而应对激烈挑战,我有些彷徨,自我是否有本事挑起这副重担,看到专柜品牌齐全,知名度响亮,人员团结,心想既来之则安知,放下包袱,一心投入工作中,尽自我所能,完成公司所交给的任务,就这样拼搏完成一个月,又之后挑战新的一个月,半年后看到更多的顾客认可我们的品牌,使我们异常开心也很欣慰,让我们看到了我们品牌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使我对未来有了更大的目标。

一、本年业绩

本年总体任务___,实际完成___,完成任务的96%。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有两个月,_月份和_月份。完成任务的同时超额24%,其他几个月均在____左右,_月份柜组导购离职一人,但并没有所以影响销售,虽然没有完成任务,但我们还是坚持了下来,__月份,二线品牌完成了销售任务的96%,因_月份__撤柜,对销售有一部分的影响,回头客来找留下了一部分顾客群,但有一部分还是丢失了。

二、本年促销活动

_月份举行大型促销活动,___连续8天,总体任务____但我们只完成了____多,任务完成的不是很梦想,从中我吸取了很多的教训:

1.派单不进取,有些顾客都不明白宽广欧诗漫在做活动;

2.卖场播音不频繁;

3.赠品供应不及时;

4.因一人在职盯岗有些力不从心,流失一部分顾客;

5连续几天阴雨天气客流较少。

以上因素属人为影响的,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加以改正。

三、结账

_月份公司有了新的结账流程,关系到保底与超保底的问题,因从未接触过这类账目,所以到此刻还不是很懂,但我明白,努力完成超市下达的促销任务(任务完成不超额)来减少公司财务损失,对于不懂的问题,我会努力学习,学会为止。

四、对人员要求

对本年的工作,我明白要做好橱柜产品品导购,要做到一下几点:

1.始终坚持良好的工作心态。

比如工作中会碰到顾客流失,或一连几个顾客介绍产品都没有成功,我们很容易泄气,情绪不够好,光想着是今日运气不好,这样注意力会不集中,在看到顾客也会没有进取性,信心不足,更会影响以后的销售。

2.察颜观色,因人而异。

对于不一样的顾客使用不一样的销售技巧,比如__,我发现这类顾客比较喜欢潮流与广告性强的品牌产品,当介绍二线品牌是比较吃力,所以更需要耐心,可先简单介绍一下产品,讲这些他会觉得我们比较专业,能够增强他对我们的信任度,最终再针对于他的问题推荐产品,如此成功率会比较高。

3.当你应对顾客时切忌,不要一味的说产品。

此刻的品牌种类多,促销员更多,促销的语言大同小异,所以介绍产品时一味的说产品好容易让顾客觉得我们只是为了推销自我的产品,使我们不能很快被顾客信任,事实上顾客仅有信任你才会听你的话,从而理解你的产品,我们能够问问他平时怎样护理来拉近关系,再针对性介绍产品。

五、问题与解决方案

日常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很多问题,对于联营专柜来说,可能问题会更多,_月份因商场过分的管理,我想过离职,每一天上班压力很大,无论自我怎样努力还是得不到认可,但__的一番话给了我信心,她告诉我有问题不能逃避,能自我解决的自我解决,不能自我解决的我帮你解决,我不能解决的公司会出面帮你们解决,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明白我不是一个人,我们是一家人,他们会帮忙我,使我更有信心努力走下去。

下头几句话,对我激励很大,我与大家分享一下,职场必备:

1勤快不懒惰

2找问题不找借口

3进取向上的心态

4遇事不退缩。

员工简单自我鉴定4销售部门是公司对外展示的形象窗口,代表一个公司的外表,是先锋部队。同时销售工作也是最直接的,拿业绩说话,当然,天天跟形形的人打交道也是最难的一件事情,异常是有一些客户不讲道理,死缠烂打。应对这些工作,为了完成任务目标,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细化工作资料,明确工作职责,冷静处理客户问题,力求到达客户满意,创造良好的客户口碑,力求各项工作准确,避免疏漏和差错,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完善。

一、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对聊城市场尤其是嘉明片区房地产竞争项目情景的摸底,同时做出细致分析,做好调研记录,并及时和团队分享,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二、营造现场火爆成交氛围,促进成交。指导协调策划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推广计划。在销售现场做好总控,盯紧案场每一个环节,应对突景,核对房源、价格、优惠等确保准确,避免疏漏和差错

三、做好客户问题的处理,客户多了什么情景都有,要退房的,要优惠的,对合同条款不满意的等等。在保证公司利益不被侵犯的前提下,与客户周旋、洽谈,不但要完成签约,还要客户必须满意,提高公司的美誉度,提高老带新的成功率。

四、加快项目回款,进取敦促销售人员及时催款、处理问题客户,指导协调客服部门及时合同打印、签约、按揭等销售手续的办理,提高回款速度和回款额,为项目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五、做好销售人员培训学习工作,及时捕捉政策信息、专业知识等信息给销售人员分享,组织召开专题会使销售人员共同学习

六、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财务、行政、工程、物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在保证各项工作准确迅速完成的同时,与兄弟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七、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20__年是公司大跨越大发展的一年,多年的销售生涯让我懂得,仅有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我,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过去一年里,我着重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主动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以上是在过去一年里部门工作和我个人工作的评价,在新的一年里,我期望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房地产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规律的学习和分析,加强对区域市场和同行竞品项目的了解,要对公司的统筹规划,当前形势做到心中有数。

二、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真正做好部门负责人的主角,做好部门员工的“拆弹专家”

三、注重本部门的工作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团结一致,勤奋工作,构成良好的部门工作氛围

四、不断改善销售部门成员工作进取性,团队凝聚力,做好部门任务分解,并全力以赴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五、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进取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

新的一年,新的纪元,我相信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公司必须会取得更大的辉煌!

员工简单自我鉴定5自20__年加入公司以来,先后服务于____、_____、-----,作为一名普通的科员,主要负责______和_____的日常事务。在部门领导和公司同事的关心与支持下,虚心学习、踏踏实实的干好本职工作,老老实实做人,能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方面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工作方面

1、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为目标,用心地完成本职工作。

我的工作主要是协助____做好日常行政方面的工作,我个人认为这些工作是比较琐碎的,每一天都面临着超多的、繁琐的、不起眼的事务,而这些事务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在部门领导的引领和指导下,短时间内熟悉本职工作,明确工作的程序、方向,在具体的工作中构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使我能够顺利的开展和完成本职工作。具体工作:

(罗列一些具体的工作,此处省略)

2、认真做好公司其它部门领导交付的工作。

在平时的工作中,领导经常教育我:公司是个大家庭,各个部门是公司的组成部门,是不可分割的,工作是分工不分家的......所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用心地帮忙其他部门,做好其交付的工作,如:__________自20__年进公司以来,每年跟随领导到分公司进行内审审查,在帮忙指导下,对内审的程序有了必须的了解,目前已基本能够胜任这项工作,但还是存在不足之处,期望公司能给我一个机会,参加内审员的培训,让我能为公司更好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3、作为____的一员,多次参加各种活动,如:______等,透过这些实践让我看到了领导工作的艰辛,懂得了要想把工作做好,要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汗水,同时要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不怕吃苦的精神。

兼任____,并多次深入到施工现场,与工人同吃、同干,如_____等工程的清洗现场,学习现场的管理工作,实地的锻炼,让我能更好地把整理的文档资料贴近工程,直面地反映工程的施工、管理等状况,另一方面现场监督领导的工作艰辛、工人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是值得我学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的。

在工作中,虚心听取各级领导的教诲:真诚待人,搞好工作关系。对领导敬重,对同事尊重,不说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以诚相待,踏实做事,帮忙同事,努力地营造宽松、舒适的工作氛围。工作给了我很多乐趣,使我了解了更多的社会事理,这对我个人来说是受益匪浅的,在工作中试着让自我学会成熟,所有的成功者他们与我们做着同样简单的小事,惟一的区别就是他们从不认为自我所做的事是小事,我也不那样认为,所以我更加重视这份工作。

评价三年来的工作,尽管有了必须的提高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是存在不足,比如管理方面的知识缺乏、缺少与同事的沟通,会议记录不详细、做事缺少主动、工作中不够大胆、创新工作方法的潜力不强,在往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各项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努力自我完善,期望能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10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委托人: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工作地址:

E-MAIL:  QQ:

第二联系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单元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为准)房屋用途为 .乙方居住人数为 人。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不含税 含税,具体税率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委托人交付租金,首期租金交付为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如拖欠租金,应向甲方委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拖欠天数乘以每月租金的 5。甲方委托人有权按实际欠租天数累计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委托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四条 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委托人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甲方委托人向乙方收取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非租赁房屋本身问题,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危害人生安全事件或刑事案件,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乙方交清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乙方确认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如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须负责修复保证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日后,灯泡、水龙头、抽油烟机、橱柜、窗户玻璃、木地板、热水器、煤气灶、电视、冰箱、洗衣机、遥控器等属于容易损坏的物品,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使用;水、电、燃气,空调不制冷无雪种等属于易耗品,由乙方自行缴费及添加使用。

第八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的,由甲方委托人代为维修,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于他人,甲方委托人书面同意转租的除外。但乙方介绍的承租方必须符合甲方委托人的要求,且需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四十作为转租费;如需甲方委托人介绍承租方的,需另外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甲方委托人的服务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产权,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租赁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房屋;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七天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都拖欠租金达5天以上的;

(二)乙方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合计超过月租金四分之一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的其中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的;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法定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

(七)未经甲方委托人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委托人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租赁房屋,如乙方拒不交回租赁房屋,甲方委托人有权会同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作证开门,收回租赁房屋使用权,并将乙方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欠费及其它损失,对此乙方表示同意。)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此蒙受损失的可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达十天以上的;

(二)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委托人,及时搬离租赁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委托人返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故提出中途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委托人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存续期间,乙方须配合甲方委托人陪同新的承租人看房。属甲方委托人要求乙方退租的,则甲方委托人将付一个月房租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金。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日当天搬离租赁房屋,并将房屋钥匙、费用存折等相关的房屋附件退还甲方委托人,如费用存折或卡丢失,甲方委托人有权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补办费每本壹百元人民币。并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费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甲方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退保证金时,乙方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收据、租赁合同办理。乙方逾期不搬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委托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天数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延续几天,若存房租金大于出房租金,延续天数按照存房租金收取。合同期满,乙方擅自与业主订立租赁合同,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委托人半个月租金作为中介费,房屋交接时需当场结算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租赁届满之日起的前一个月向甲方委托人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委托人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后,应重新签订合同和填写新的《物业使用状况表》。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任何私自修改或涂改部分无效。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同意将每月的租金以银行扣款的方式缴付,并保证账户租金足够支付承租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层 单位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卡号:

乙方同意甲方委托人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八卦岭支行将每月乙方应付租金按时划入甲方委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八卦岭支行指定账户中。

授权人:

日期:

第十九条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人: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19简单的个人租房协议书范文二

出租方: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房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及面积

租赁标的及面积:租赁标的为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证:

(1)其业已依法取得租赁标的所有权证,租赁标的不存在权属争议,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从事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的出租业务;

(2)租赁标的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违法建筑情形;

(3)租赁标的上不存在抵押、保证及可能影响承租人按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的其他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和行政限制),也未将租赁标的的产权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房屋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__ 。

三、租赁期限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免租期,由乙方完成租赁房屋的装修和改造,免租期自乙方实际进入租赁房屋现场开始装修之日起算(乙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进场装修),乙方在免租期内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届满,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作为本合同的正式起租日,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年,乙方在此期间内应当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租金、费用。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该房屋日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建筑平方米/天(每月以30天计),租金中含物业管理费。

1.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个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起租日之前的 日内支付,其后每个月支付一次,在每月期满前的______日内,支付下个月租金。即:每个月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电话费、数据通讯费均由乙方负担。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的收取标准,均以国家规定为准。

3.其它费用支付: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______日内缴纳。电话费、数据通讯费用等由乙方自行与服务商协商缴纳。

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因市场变动、物价变动、经营风险等不可预料的因素引起的房屋楼内附属物租赁的贬值、升值,不影响房屋及楼内附属物租赁费的支付及双方对合同所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5.乙方应按下列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到期应付的租金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名: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五、房屋设备、设施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于该房屋的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如下:

供暖:市政热源集中供暖,室内安装铜铝复合散热器;

信息点及电源:甲方信息点(电话、网络布线及节点)、电源入户设置,墙壁预留信息端口。电话、网络的申请、安装等事项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将在甲方提供的电话、网络设施配置基础上具体施工,有关情况参见附件11《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需提交甲方确认、备案;

供电:双路10kv供电,a区内配置有两台1600kva变压器;

消防:房屋内有运转正常的烟感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房屋整体消防系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餐饮:餐厅提供每日三餐服务;

车位: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所属车辆免费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其中包括配送_____个固定车位,其停车位具置将以乙方就近使用为原则,由园区物业管理部门安排;

供水:市政直供和变频稳压供水;

排水:分质排水,优质排水处理回用;

空调:分体式空调由客户安装;

六、保证金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2.合同期满,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甲乙双方的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合同双方的变更

1.甲方如将该房屋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合理的书面通知,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需事先通报甲方。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乙方与该第三方之间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约定:

1)房屋用途:该第三方应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用途范围之内使用该房屋;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3)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就被转租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甲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是出租房的合法经营者,有权签署本合同。甲方保证出租物业的合法产权并且有权出租物业。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

3.甲方定期检查和及时修缮以保证该出租房屋处于完好、适租状态。

5.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收取房租及其他费用(列明),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与租赁标的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九、乙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各种经济及法律责任和义务。

2.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房屋所需改造申请书、保证书及平面图、水、电图及国家有关部门批件提交给甲方备案。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不应损害该房屋主体结构、外墙颜色和造型及承重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对于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或提供的该房屋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由于乙方改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及房屋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修理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按期交纳房屋租金及水、电、暖等费用;

4.乙方自行负责出租房屋内部的消防、保安、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的延续

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二个月,若乙方书面确认同意续租,甲方应当同意乙方的续租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租金,租金涨幅不高于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日租金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付租赁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立即返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同时向甲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3.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交纳的房租金额,同时向乙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4.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7)日内缴纳。如乙方逾期缴纳,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逾期支付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5.租赁期间,若乙方发现房屋损坏并提出维修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当日开始维修,但房屋或设施损坏系由乙方故意毁损的除外。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维修,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将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甲方逾期十(10)天仍未开始维修房屋,或一次维修超过三十(30)天仍未完成,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可以退租或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或变更有关合同租金条款。甲方因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免责条件

1.由于进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维护保养而致公共设施停止使用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前提是甲方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公共设施停止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标的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或灭失时,合同则自然中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该期间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各种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三、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期满未续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十五 (15)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物件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日租金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付租赁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立即返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同时向甲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3.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日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三十(30)日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交纳的房租金额,同时向乙方追缴滞纳金、违约金部分。

4.电费、水费、集中供暖费(如发生)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7)日内缴纳。如乙方逾期缴纳,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逾期支付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5.租赁期间,若乙方发现房屋损坏并提出维修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当日开始维修,但房屋或设施损坏系由乙方故意毁损的除外。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维修,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将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甲方逾期十(10)天仍未开始维修房屋,或一次维修超过三十(30)天仍未完成,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可以退租或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或变更有关合同租金条款。甲方因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免责条件

1.由于进行必要的或例行的建筑物维护保养而致公共设施停止使用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前提是甲方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公共设施停止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标的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或灭失时,合同则自然中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该期间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各种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三、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合同期满未续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十五 (15)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物件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十六、通知

依据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以专人递交、公众认可的快递、挂号信或传真方式发送到: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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