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质检报告范文

时间:2022-10-17 06: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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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质检报告

篇1

一、学习科学发展观 认识农村市场状

中兴镇地处我市腹地,自然条件、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农业生产有一定的规模和优势,在我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我们通过对该镇部分农村、农业、农民的了解一窥我市农村市场的现状。

(一)、生产状况:该镇人口2.66万人,面积约53.78 平方公里;主要农富作物有猕猴桃、茶叶、花卉等;其农产品生产以家庭小规模方式为主,农产品交易以就地、就近的简单交换形式为主,农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同时该镇存在的个体家庭生产、分散自主经营、壮劳力外出务工的现状,严重地分化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力量,使之在农业商品经济关系中处于极其弱小的地位。我们不难发现,该镇农民个体在农产品的种植生产之初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缺少应有的市场信息和专业的技术指导,其产品大多数质量良莠不齐,缺乏品质检测和分级分类标准;进入销售阶段后,农民没有明确的、定向的目标市场和销售对象,更不要说定价话语权了。这种商品化程度低下的状况严重制约着该镇农民收入水平和实际购买能力的提高。

(二)收入状况:据统计显示20xx年,中兴镇农民人均收入为 5726 元,而同期我省农民人均收入为4121元,我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虽然该镇农民年均收入高于省均、国均收入,但较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5000元)而言,仍属偏低水平。从该镇农民的经济收入结构来看,当前农民收入中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收入比例普遍偏低,非农性收入比重日渐增大,农民的实际购买能力低下。由于农民收入结构中相当部分的收入来源于农村本土之外,这些外出务工农民的生活消费需求又只有通过城市实现,因此使得留乡农民实际购买能力原本低下的状况日渐加剧。而金融危机引发的外需不足、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其中多为农民工)使这些情况更加突出。该镇农民这种现实的经济收入状况,决定了他们的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依然只能是处在维持生存需求的范围之内。

(三)、消费状况: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直接承担着保障和满足广大农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商业职能,然而从当前该镇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整体情况来看,“农民买廉、商人贩假、监管缺位”的市场环境状况较为普遍,农村商品市场仍处于初级市场阶段。从现实状况来看,目前影响该镇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环境主要存在三大矛盾:

一是农民的购买力水平与现实生活需求和理性消费意识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较低的生存需求是多数农民选择价廉商品消费的主要动机。由于受购买力水平的限制,商品价格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决定农民消费的首选要素,而对商品最重要的品质和安全要求往往局限于直观感觉,尤其对商品可能存在的潜在品质与安全问题大都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和必要的消费知识(常识),有的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也同样购买消费,其主要原因就是价格低廉。“首求价廉、再求物美,如若不美、自认倒霉”成为农民较为普遍的消费心理,这也折射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和无赖。

二是对经营利润追求和市场条件与农民现实生活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农村商品流通的商业价值在传统模式下难以正常实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吸引商业资本进入农村的最基本驱动力在于商业资本对市场的利润追求。如果在基本利润追求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商业资本就很难主动地流向农村。尽管近年来,由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一些大型商业资本逐步进入农村市场,如红旗连锁、老邻居等,但在该镇农村仍普遍存在以农民个体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商品流通模式,整体呈现出“散、乱、差、小”的市场特点,即网点分布随意散乱而缺乏合理规划,经营环境差而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经营面积普遍偏小、品种杂、数量少,有的农家小店经营与生活不分,缺乏专门的经营人员和基本的商业常识和经营知识;他们的经营动机只是在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同时,通过附带经营以获得一些额外生活补贴,无税收、工资、租金等经营成本负担,经营的投机色彩较强。这种现状无疑使商品质量的保证成为一种奢望。

三是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地域广阔和网点分散与工商实施有效监管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工商部门在保障农村市场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有序经营环境方面存在着缺失。在整个经营过程中,由于农村市场的点多面广、经营随意、地处偏远,就我们现有的人员和装备而言,均难以保证连续有效地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能。这种监管缺位带来的直接后果,使得农村市 场成了假冒伪劣、三无商品的倾销地,无疑造成了对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环境的不良损害,显然也对一些规模企业介入规范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准入难度和经营障碍。

营造适宜农村商品流通发展的市场环境,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和解决“农民放心消费、商人规范经营、工商监管有序”的三大关系问题。这也是我们对农村商品流通领域实施长效监管的目标所在。并通过监管,保证农民在其购买能力范围内可以放心消费,商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从事经营,从而促进现行农村商品流通机制向一个互制互动、有序良性的循环机制转变。那么作为我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应对现状建立农村市场长效监管的机制是当前的重要工作。

二、运用科学发展观 剖析市场化监管网

尽管我们有着依据“三定”方案而做的监管职责、监管流程、监管网络、监管机制,但客观上却存在着不尽人意的情形,如家底不清、职责不明、无照频出、隐患时现、监管乏力。

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我们认为出现这些问题既有主观上存在认识的误区和盲区的情形,也有客观上存在着人员、装备不匹配的情形。

从金信工程数据库得知,我局有各类市场主体有29918户,实际存活约1.3万户左右,其中重点监管(餐饮、食品、娱乐、农资、危化等)对象(实际存活)约占总数的15%;面对监管对象多、涉及行业多、突发事件多、各类隐患多等现象,加之我们自身人员结构僵化、年龄老化、知识退化,因此,认识上还存在着监管不可能到位、无法到位的想法。

这是我们认识的一个误区。

因为按照统计标准,工商人员与监管对象比例为1:240 为理想监管比例,以此推算我局(仅以各工商所人员为基数)监管对象的临界点应在1.8万户左右。按照分类分级监管标准,对我市约20xx余户重点监管对象,也是有条件覆盖的。另外,由于我们自身对监管对象基础数据的不清、不详、不准,尤其是无证无照部分的统计更是“难得糊涂”。所以我们在黑网吧、游戏厅、卡拉ok等文化娱乐市场监管、无证无照餐饮、旅馆监管、燃气经营监管等方面表现为对监管对象的茫然,表现为不知监管对象有多少?无证无照有几许?在何方?监管措施的漠然,表现为巡查不到位,检查不知措(施)等。这是我们认识的盲区。

客观上我们确实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加之近年来业务知识培训少,表现为至今不明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的具体规定等,尽管办公装备在不断更新、充实、提高,但监管工作的效率却并未随之提高。呈现的往往是巡查流于形式,整治处于被动、应付、监管置于应接不暇、疲于奔命的情形。

三、践行科学发展观 建立长效监管制(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分析农村市场监管之现状和对中兴镇农村市场情况的调研,我们意识到要想建立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就应夯实监管基础,传承监管措施,拓展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增收,构建市场主体自律、工商监管他律、舆论监督参与的农村市场长效监管体系。为此,我们认为:

(一)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

运用金信工程的功能,进一步理清我市市场经营主体的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依托“经济户口”,积极引导经营者,特别是食品、农资等重要商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等自律机制。切实推行猪肉等重要商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同时传承既定的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使“红盾护农”已成为继“12315”之后又一个让政府满意,农民拥护的工商品牌。

实施静态监管与动态监管相结合,有照监管与无照监管相联系,传统监管与网络监管相衔接,固有监管与创新监管相并举,粗放监管与精细监管相统一,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相结合的全程监管措施。

(二)规范经营行为 建立监管机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监管与服务等四个统一。着力引导市场主体自律。要让市场开办方第一责任制度建设逐步覆盖我市所有有形市场,继续在重点经营户中推行并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质量承诺、问题商品下架下柜等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推进食品放心店、农资放心店建设,引导消费者到有质量保障的经营场所购买消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扶持发展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确保农村市场的商品和农资质量。以此奠定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

通过积极引导和培训,发挥工商“七机制”、活扶农致富农,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市场规范有序。

1、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实施好“经纪活农”工程。一要大力推广各类农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适应市场需要、农民欢迎、机构完备、机制健全、作用突出的农民专合组织。二要引导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切实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从而实现扶农助农致富农。

2、加强合同监管,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实现一县一品等特色。深入农村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20xx年初,我们通过开展6期农村经纪人培训,在全市农村起到了积极地引导和示范作用。同时我们还把“守重”活动延伸到“订单农业”中,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延伸到“订单农业”中,在涉农企业中开展争创“守重”活动;以此增强涉农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辐射力,更好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转变观念搞服务,认真执法促监管。目前,由于大部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弱,识假辨假能力差,维权体系不健全等因素,致使农村部分地区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倾销地,极大地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要想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就要转变观念搞好服务。依托“12315”这一平台,逐步推进“12315”维权进市场、进商店、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畅通农民消费申诉举报渠道,真正做到让农民“投诉不出村,维权在家门”。

要根据农村商品消费特点,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农村市场特别是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为名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违法广告和虚假“致富信息”广告的打击力度,防止农民上当受骗。以此发挥工商部门在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中的他律功能。

篇2

以促进科学发展为核心,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以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为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提供服务。

二、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县级和各工商分局、所要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

1、完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将当日采集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按时间要求报州局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2、完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周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每周要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每周二报州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3、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每季度要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季度综合分析报告,并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报州局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4、从2009年4月1日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将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监测情况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5、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变化情况每周综合分析制度,并于下周二前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6、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变**化情况季度综合分析制度,并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三、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要对市场主体变化、流通领域食品监测、消费热点、违法广告、商标申报注册等情况每季度进行分析,并在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形成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人民政府。一是市场主体变化。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对策以及投资的领域、投资的热点等进行综合分析。二是流通领域食品监测。主要是对监测的数量进行归纳,综合判断市场食品安全的指数,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三是消费热点。主要是分析当前民生较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是什么,对消费与发展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引导消费提供依据。四是违法广告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违法广告重点及表现形式,提出下步监管重点。五是商标申报注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件数,未来商标拓展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

三、工作要求

篇3

Abstract: with the global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energy efficiency label increasingly prominent problems, in different degree required producers raises the technical level, the market competition is fierce further trend.

Keywords: energy efficiency label,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and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能效比将节能分为5级,1级最为节能,5级能效最低,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据国际能源署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

一、目前我国能效标识存在问题

我国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截止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已联合了5批目录共19类产品,涉及家用电器、工业设备、照明器具以及办公设备等领域,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调、自镇流荧光灯等主要用能产品。

但目前我国部分产品能源标识上存在较大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尚未针对能效限定值建立相应的强制性制度;并且惩罚力度不够,最高罚款仅3万元。

二是存在无标识、标识不标准、品牌规格与能效标识不符、乱贴或冒用能效标识等诸多情况。如商场展示用样式空调机外壳大多没有加贴能效标识,也没有注明生产时间。能效标识中应有“生产者名称”,但很多著名品牌如海尔、美的、等的冰箱、空调往往没有注明具体的生产企业名称,而只是表明其品牌名称。

三是市场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家电产品量大面广,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仅靠质检和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无法使标识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四是民众对能源标识认识不足,很多民众仍是通过商场售货方介绍来认识商品的能效性,而不是通过能源标识了解产品的用能情况。甚至连部分受检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这一新出台的《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还不甚了解,不清楚其具体要求。

二、我国能效标识问题应对举措

一、完善能效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高耗能产品淘汰制度,并进一步拓宽能效标识产品范围;加强节能产品认证。

二、强化监管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能效标识监督检查作为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建立社会监督及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并负责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采取自律性协议方式自管、自查、自检、互监。要与行业组织加强联系,出台举报制度,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建立真正意义的企业自律联盟。

四是关口前移,加强企业资质认证管理。在不改变能效标识实施模式的前提下,将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提升企业实验室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并要求企业必须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检验报告,以保证企业自我声明信息的准确性。

五、加强宣贯力度。要多手段、多方式、多渠道加强能效标识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使百姓熟悉标识样式,能够看懂、了解标识的信息,同时严厉打击标注虚假能效信息的企业,打击误导消费者的宣传。

参考文献:

[1] 李剑锋. 你了解能效标识吗[J]. 电器, 2004,(11) .

[2] 单力.中国进入能效标识时代[J].环境,2005,(10)

[3] 什么是能效标识.电子质量[J],2008,(06)

篇4

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能效比将节能分为5级,1级最为节能,5级能效最低,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据国际能源署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

一、目前我国能效标识存在问题

我国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截止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已联合了5批目录共19类产品,涉及家用电器、工业设备、照明器具以及办公设备等领域,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调、自镇流荧光灯等主要用能产品。

但目前我国部分产品能源标识上存在较大问题:

1.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尚未针对能效限定值建立相应的强制性制度;并且惩罚力度不够,最高罚款仅3万元。

2.是存在无标识、标识不标准、品牌规格与能效标识不符、乱贴或冒用能效标识等诸多情况。如商场展示用样式空调机外壳大多没有加贴能效标识,也没有注明生产时间。能效标识中应有“生产者名称”,但很多著名品牌如海尔、美的、等的冰箱、空调往往没有注明具体的生产企业名称,而只是表明其品牌名称。

三是市场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家电产品量大面广,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仅靠质检和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无法使标识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四是民众对能源标识认识不足,很多民众仍是通过商场售货方介绍来认识商品的能效性,而不是通过能源标识了解产品的用能情况。甚至连部分受检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这一新出台的《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还不甚了解,不清楚其具体要求。

二、我国能效标识问题应对举措

1.完善能效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高耗能产品淘汰制度,并进一步拓宽能效标识产品范围;加强节能产品认证。

2.强化监管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能效标识监督检查作为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建立社会监督及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并负责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采取自律性协议方式自管、自查、自检、互监。要与行业组织加强联系,出台举报制度,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建立真正意义的企业自律联盟。

4.是关口前移,加强企业资质认证管理。在不改变能效标识实施模式的前提下,将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提升企业实验室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并要求企业必须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检验报告,以保证企业自我声明信息的准确性。

5.加强宣贯力度。要多手段、多方式、多渠道加强能效标识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使百姓熟悉标识样式,能够看懂、了解标识的信息,同时严厉打击标注虚假能效信息的企业,打击误导消费者的宣传。

参考文献:

[1] 李剑锋. 你了解能效标识吗[J]. 电器, 2004,(11).

[2] 单力.中国进入能效标识时代[J].环境,2005,(10).

篇5

消费者:两种成分含量均偏差6.4%

8月31日,丛先生带着背心、发票和检验报告等找到《济南时报》记者。《济南时报》记者注意到,这两件背心分别为红色和黑色,上面都挂着标签,显示产地是柬埔寨,等级为合格品,执行标准为FZ/T 810007—2003,面料纤维成分为90%的锦纶和10%的弹性纤维。

在检验报告“纤维净干含量”一项中,检验结果为锦纶83.6%,氨纶(弹性纤维)16.4%,与标签上标明的锦纶90%和弹性纤维10%均偏差6.4%。而根据我国《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含有两种及以上的纤维时,除了许可不标注的纤维外,在标签上标明的每一种纤维含量允许偏差为5%。按照该标准计算,这款女士背心的锦纶和弹性纤维含量偏差均超出了规定允差范围,属于标识不符合要求。

广州友谊商店营运部副部长庄庆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0条,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 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如果H&M在质检报告的法定复检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就视为默认,质检局会按照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消费者公开检测报告讨说法

9月21日下午5点,丛先生来到H&M济南专卖店门口,从背包里掏出一幅海报,用相机三脚架支起来,并穿上一件白色T恤, 上面有手写的字迹。海报一面写着H&M产品被检测不合格的经过,另一面写着“买H&M服装,小心得皮肤病”几个字,T恤的背面还写着“H&M卖假货”,正面写着“要求H&M登报道歉”等字样。丛先生将海报支在两个入口之间的橱窗前,向过往市民展示。其间,从H&M店内走出一名店员,不断在丛先生周围徘徊,想要劝阻,但最终没有开口。

顾客检测报告被抢,警方介入调查

然而,丛先生并没有顺利展示下去。“一下就蹿出来俩人把东西抢走了,我都没反应过来。”丛先生描述了后来发生的事情。当晚7点左右,突然从他旁边冲出来两个人,夺过丛先生的海报架和包就跑进了H&M店内。

据丛先生称,由于事发突然,等他追过去时俩人已跑出去10多米,在H&M店内就“消失了”。他说,自己只记得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短袖T恤,年龄在30岁以下,都为男性。“包里有不合格服装的检测报告和购物小票,还有几百元现金。”丛先生表示,他的相机三脚架是花1000多元买的,也被抢走了。没能追上抢夺者,丛先生立即拨打了110报警。警方随后调取了商场和H&M专卖店的监控记录,准备通过视频寻找抢夺者,却发现这个时间段的录像“失踪了”。

“H&M专卖店说硬盘坏了,所以没存下来,而商场的监控有录像,但唯独只缺事发那段时间的。”丛先生说。负责办理本案件的振兴街派出所民警黄先生证实了他的说法。

H&M称不认识抢夺者,需总部处理

“他们过来先抢海报,然后才抢我的包,如果只是普通的抢劫财物者,应该不会对海报感兴趣。”丛先生认为,抢夺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冲着写着H&M产品不合格的海报去的,是为了不让他继续“展示”。

民警黄先生说,他们在调查时询问了H&M专卖店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不认识抢夺者。他说,目前他们正在对 H&M员工进行仔细询问,试图从调查找到作案者。根据法律规定,丛先生被抢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此案属于刑事案件。对于丛先生要求道歉和向全国消费者赔偿一事,H&M专卖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衣物对人体不会造成伤害,而且他们无权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上海总部处理。

H&M不告诉你的事

在快时尚品牌中,H&M使用的策略是“快速+低成本”。它在控制生产成本的同时,也尽力降低时间成本,快速更新的廉价服装能够成功地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

它最擅长“快速”和“低成本”平衡。H&M推出新品的速度很快,它有两套系统来保证供货的迅速。一套是主要管控亚洲、非洲生产的高效供应链,下单较早,生产期略长,但成本足够低;另一套是主要管控欧洲生产的快速反应供应链,以最快的速度推出当季新品。

快速消费的需求促使H&M的生产加工过程也十分快速,服装做工难免粗糙,这让H&M遇到过不少质量麻烦。这也是快时尚品牌们普遍存在的问题。对H&M而言,会“忙中出错”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它没有自己的工厂,完全依靠代工厂,有时候无法实现对这些工厂的完全控制。快速上架的需求也可能让它的质检环节、流程变得仓促,质量检测的过程中,一些生产工厂只把部分合格布料拿去送检,大批不合格产品则会流入市场。“会有生产厂家用少数好产品蒙混过关的状况,H&M的质量问题主要是做工粗糙,如拼接、缝线和色牢度不合格等,但是几乎从来没出现过甲醛含量过高造成对人体皮肤产生毒性伤害的问题。”一位H&M的职员说。

对此,纺织品标准业内人士王建平表示,快时尚品牌本身非高端,货量大、周期短,一件衣服从设计到上市有的不过两周时间,在质量控制上可能存在疏漏。随着近年来此类品牌大举进入国内并深受年轻消费者青睐,以及监管部门抽查力度的加强,快时尚服装质量问题也频频被曝出。

篇6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破获一批违法经营案件,净化我县“烟草、酒类、肉类”市场,形成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双节”期间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对烟、酒、肉类商品的消费安全。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31日以前)。

召开有公安、工商、质检、商务、烟草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也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2、组织实施阶段(年1月1日至1月18日)。

对沿街门店、大型超市、商场、酒店、娱乐场所、服务区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彻底查处。

3、总结汇报阶段(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分别对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政府。

三、任务分工

1、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烟草、酒类商品、肉制品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酒类商品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和酒类、肉制品商品以及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2、质检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卷烟、酒类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联系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和酒类商品的鉴别检测工作。负责落实肉类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厉打击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品物质等行为。

3、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涉烟、酒、肉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要积极配合工商、质检、商务、烟草部门查处大案要案,并把“破网追刑”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挖幕后首要分子,严厉打击扰乱烟、酒、肉类市场秩序等违法活动。

4、烟草专卖部门负责查处违法收购烟叶、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等违法行为。

5、商务部门负责治理畜禽屠宰环节私屠烂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禽畜等行为。加强对县红润畜禽加工厂和县天凯家禽屠宰厂的监管,驻厂员必须24小时驻厂,监督企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做好静养、生产、无害化处理等各种台账,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要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管,对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和无证经营酒类的要严格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此为契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结合本次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及时与政府联系沟通,取得支持,同时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2、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突出重点、建立机制

各部门要加大对沿街门店、大型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打击力度,烟草、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整顿规范烟草、酒类、肉类市场秩序工作机制及打假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查处以后不反弹。

3、广泛发动群众,加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法规、假冒伪劣产品给人们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和“12313”“12312”打假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4、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篇7

为加强对儿童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存在缺陷的玩具实施召回,预防和消除不安全玩具对儿童的威胁和伤害,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决定将玩具纳入产品召回范围,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7年8月正式颁布实施《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总局第101令),标志着我国儿童玩具召回制度诞生。

2008年1月总局又配套颁发《儿童玩具召回信息与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为儿童玩具召回制度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后,儿童玩具召回专家库的建立以及儿童玩具缺陷检验或实验机构的审定,为鉴定儿童玩具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提供了专业及技术支持。

据了解,自我国儿童玩具召回制度实施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共3次《关于责令对缺陷玩具产品实施召回的公告》。

2013年8月召回公告显示,此次召回涉及电动玩具、遥控玩具、益智玩具、童车等类别:主要缺陷表现在装置不合格、性能不合格、标识不明等方面。其中童车可谓此次召回的重灾区,31款产品中21款为童车,涵盖自行车、三轮车、手推车、电动童车等细分类别。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责令召回公告后,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被责令召回的31家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召回报告,并按照召回报告实施召回。

到目前为止,31家生产企业按照召回报告对所涉及到的缺陷产品实施了召回,并提交了召回总结报告。共计召回缺陷玩具产品1万余件。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继续对企业开展召回工作的情况加强监督。

各方回响:制度助推行业企业健康前行

据统计,我国14岁以下儿童有3亿左右,每年因意外伤害死亡的14岁以下儿童超过20万,致伤致残的数量更是远远超过死亡人数。其中,儿童玩具及用品等导致的意外伤害约占儿童意外伤害的5%左右。由此可见,儿童玩具召回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儿童玩具产品安全防范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企业角度来看,儿童玩具召回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企业提升产品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产品生产流程,树立企业责任形象,提高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信心,进而为行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深圳市西仁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骏认为:“缺陷玩具产品的召回,可以促使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时更规范化。虽然召回产品对企业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但如果企业能主动召回存在缺陷的产品,可以让消费者看到一个诚心诚意的企业和以人为本的态度,则有利于促进企业更健康的发展。”

孙骏表示,对行业而言,缺陷玩具产品召回可以更好地维护正当竞争和市场秩序,提升行业信誉,让消费者更信赖。近年来,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要求产品安全的意识也更强,这就要求我们玩具行业必须与时俱进,改进和提升产品的质量安全。缺陷玩具产品召回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玩具行业、对企业本身负责。

福建鑫胜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兰文清表示,儿童玩具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产品,由于儿童群体对产品安全缺乏必要的认知和自我保护意识,当产品存在“缺陷”时,极易造成对儿童的伤害。缺陷玩具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儿童健康和安全,树立企业良好的诚信形象,营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宁波市恒兴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肖霞芬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缺陷玩具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对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提出更高的要求,也相应地提高了生产风险,这样势必促使企业自我提升,同时加速行业“洗牌”,优胜劣汰,剩下的会是能够承受大风险、管理好的厂家,这样整个行业将会更加规范和严谨,使消费者的信任度提升,从而使行业更加有序发展。

政企建言:预防缺陷产品需从源头抓起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有关负责人指出,预防缺陷产品问题的发生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企业自身要加强标准与法规意识,掌握并严格执行玩具产品安全标准,树立以质取胜的观念;同时做好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验收、生产、包装、销售等每一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从源头上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其次,各级玩具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在行业内或区域内进行宣传和带动,推动玩具生产制造业形成一个标准与法规意识较浓、生产经营规范自律、产品质量安全过关的行业或区域氛围。

最后,一旦发现缺陷产品,企业要根据《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预防和消除缺陷儿童玩具可能导致的损害。

玩具生产企业作为保证产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产品安全地制造出来。要避免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因缺陷而被召回,应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缺陷”产品流入市场,而研发生产阶段的控制则是关键。

恒兴总经理肖霞芬表示,在产品研发阶段,一方面,企业一开始就要对产品安全性做全面的分析判定,然后进行玩具相关测试,测试通过后才能进行大货生产,并且在大货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把关,质检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线需要进行严格监控,不断地对大货产品进行测试,最终才能将合格品投向市场。虽然这对于企业的生产成本会有所增加,但这是一个必要的控制环节。

另一方面,“设计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玩具安全标准相当熟悉,设计出来的产品需要通过我们企业自身内部的实验室测试。特别是3岁以下的婴幼产品我们会严加测试,比如标准要求跌落测试85厘米跌5次,我们内部要求是100厘米跌14次,目的就是将风险降到最低,然后在生产之前需要送到第三方实验室做完整的产品测试,只有通过后才能进入生产环节。”

在产品生产阶段,“对员工的培训是关键,只有生产者素质和安全意识提高,才能保证产品100%没有安全隐患。我们要求生产员工严格按照技术图纸和确认样进行产品生产;质检员需要对来料、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和巡检,对需要组装类的产品要进行生产过程的测试,确保没有组装和安全问题,对于品质需要在白坯、油漆、组装、包装阶段层层把关——全检,最终经过质检员的验收合格后才能出运给最终消费者。”

鑫胜总经理兰文清分析指出,产品“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有两类问题:一是业务层面的问题,如功能性、需求性遗漏:二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如数据状态、扩展性设计不合理。技术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受业务问题的影响,因此该问题要从安全生产的全周期来看,不应该由某一个人来承担。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不断地进行验证和确认:首先,产品的疏漏或遗漏不能单靠某一部分人避免,而是整个项目组的事情;其次,要通过建立评审、打样等方式不断确认、理解需求,并重视上市前的机构安全检测:最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都要不断地进行验证与确认工作。

西仁博副总经理孙骏则向记者说:“我们智库作为一个中高端益智玩具产品的国外品牌代加工厂、国外众多知名品牌中国总,在质量方面,做到从源头抓起,采购的每一块木头、每一滴墨水等原材料都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测:每一批产品下线后,先送到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通过检测之后,才会将产品输出国外或者国内终端市场,做到将不良品在未面市前销毁。给消费者提供一个质量上可信赖的品牌形象。”

发展动向:召回制度监管力度将加大

我国儿童玩具召回制度实施6年来,对促进企业提高玩具产品安全意识,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根据相关调查报显示,问题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一方面,市场监管有待加强。制度实施以来,召回主要是由质检部门抽查市场产品发现问题才进行,企业主动召回相对较少。

另一方面,抽检方式待改善。由于召回通常以随机抽查市场售卖产品为依据,而抽检时执法人员往往只抽检正规商场上规模厂家的产品,无暇顾及批发市场街头小店的产品或无牌产品,使得产品召回往往只针对正规厂家,有失公平性。

篇8

陈年旧病

食品质量问题成为农村挥之不去的痛。有调查问卷显示,52.1%的农村消费者首先选择“产品质量问题”是当前最严重的消费问题。其次是“假冒伪劣问题”和“价格问题”。除种子、农药外,食品是让农村消费者最不放心的产品。

农村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产品大多数是散装的白酒、糕点、酱油、饮料、肉类腌制品、豆制品等。这些食品小作坊的存在,丰富了农村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城郊群众的生活需求。但这些食品作坊基本都存在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产品质量不稳定、工艺落后、生产经营者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按照我国传统的生产方式,可以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生产的食品其实很多,尤其是豆制食品、酱油、醋、面粉等涉及到老百姓每天饮食的产品更是如此。小作坊的存在,客观上在方便城乡居民生活、促进就业、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浙江的金华乳制品、苍南卤制品、余杭蜜饯等,这些食品加工行业已经形成区域特色,并在外界颇有名气,是当地居民创收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老百姓对食品安全要求的迅速提高,完全按照传统模式生产已经不能确保食品安全了。

“由于食品行业的特殊性,加上这些小作坊都存在着小、散、脏、差等问题,自身缺乏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条件,又不利于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浙江省食品监管处副处长蔡志良说。云南省科技厅厅长龙江也表示,农村市场经销的食品中,很多是自产自销,其中散装糕点、散装熟食、散装干果、散装酒比例很高,很多商品没有标注保质期,没有保鲜措施。

一剂猛药

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举行新闻会,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表示,近日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工作原则,强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重点突出了三项基本监管制度:一是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否则不得生产;二是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严格限制在商场、超市销售;三是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确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卫生。

邬建平说,通过我们的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末期,使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下降50%,使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除外)共调查企业448153家,其中10人以下企业352815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8.7%;证照不全的223297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9.8%;无证无照的164149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36.6%。主要产品是豆制品、大米、小麦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以浙江省为例,全省近4.8万多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中,固定工人在7人以下的约占87%,其中多数属于小作坊。

近年经过整治,已有19424家小作坊停产或转产,8814家小作坊被强制停产,19317家小作坊联合、兼并,206739家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通过帮扶指导,5385家整改后达到准入要求,已经获得或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对5631家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作坊予以取缔;对地处偏远的农村地区,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且生产的食品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经过各级质检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研究,按照强化监管、限制销售区域等措施,初步确定了允许有条件存在的小企业小作坊36699家;查处的无证生产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小作坊6726家。

政策导航

如何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同时引导传统行业走向健康化、规模化发展,是当前摆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面前的一大课题。福建省厦门市的做法已走在国家质检总局新规之前,原先一些小作坊已升格为正规食品生产商。有关人士介绍说,小作坊食品和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会清晰地标明厂名、厂址、售后服务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而前者大多只有简易包装,甚至是“裸卖”,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很难向厂商索赔。

据厦门市各大卖场采购经理介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证明等多项证书,方能进入大卖场销售。上柜的食品还必须提取样品,保留一段时间以备检测。

采购商表示,一旦有关于该食品的投诉,商家可以先行撤柜,再要求厂家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如果确认该食品确实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不仅该批次产品全部退货,提供该食品的厂家的其他批次、其他型号的食品也将被暂停销售,直至问题原因被彻底查清并且得到完全解决。

商家们指出,绝大多数小作坊无法提供完备的质检证书,因此根本无法进入大卖场销售。某卖场副总经理林先生指出,小作坊提供的食品,质量水平较低,商家决不愿意为了少许利益,拿自身的品牌、声誉去冒风险。

在政策的引导下,近年来当地已经有很多小作坊改善了卫生条件,建起标准厂房,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升级为较正规的食品生产厂家。在加大对故意制假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在对作坊主的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知识培训,发挥职能优势帮助作坊主改进生产条件,完善管理体系,向正规企业方向发展方面,河南省温县已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

“俺家祖祖辈辈都是做豆腐的,过去俺的豆腐作坊由于场地狭小,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一直形不成规模。去年,俺在县质监局的帮助下,投资10万元购置了磨浆机、甩浆机等先进设备,改善了生产环境,把小作坊变成了标准化的豆腐加工厂,不仅产品质量有了保障,生产能力也由过去的日产500公斤提高到1000公斤,生意越做越红火。”说起温县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赵堡镇赵堡村的赵保军深有感触。

自去年7月份河南温县承担全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试点县任务以来,该县结合产业结构特点,将20家“四大怀药”食品和豆腐、面粉加工企业作为试点,多措并举,在服务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小作坊上档升级,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县针对“四大怀药”和豆腐产品小作坊的生产实际,从生产场所要求、质量管理职责、产品原料来源、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检查等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考核验收细则,为做好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确保监管到位,该县质监局建立起了县乡村企四级监管网络,县局分区域设有食品监管员,乡镇设有食品协管员,村设食品信息员,企业设食品安全员,监管网络信息互通,实现了对食品制假活动“早发现、早查处、早报告、早控制”的总体目标。

去年以来,该县除县政府投资110万元建立食品实验室和怀药产品检测站之外,20家试点企业都统一制定了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仅焦作市伟康实业有限公司就投资3000万元建起了新的怀药加工厂,全县食品质量得到了普遍提高。

名词解释:

食品“百千万工程”

2005年起质检系统实施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百千万工程”即从食品生产的“百市、千镇、万村”整治入手,以关停取缔、整顿规范、促进提高三种基本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

执法行动

济宁捣毁酱菜加工黑作坊

篇9

眼下看来,阿里巴巴主动“抱佛脚”与质检总局的合作,不失为一种良策,当然,马云的这一举措也足以看出他对质量重要性的重视程度,而受益者,无非是我们这些整天为阿里“送钱”的消费者。其实对任何企业来说,做好质量把关尤为关键,这是对消费者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企业信誉不容践踏的坚守。常言道,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对我们纺织服装行业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

纺织品频频撞枪口企业到底需要何种质检?

实际上,消费者对纺织服装品牌的喜恶,多来自于产品使用过程中的体验。然而现如今,纺织服装领域几乎每周都会出现产品检测不合格的消息,H&M、Zara等品牌上榜已成家常便饭,最近由于“六一”儿童节的到来,针对儿童用品各方面的关注度相对更高,多个地方质检局通报了儿童用品质量检测情况,均出现了不合格批次产品,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那么企业又是如何保证自己品质的呢?答案是检测。

对很多被查出有质量问题的纺织品来说,企业并不是拒绝检测,而是没有找到真正可用有效又可靠、有保障的检测途径。对企业来说,什么样的检测才是他们所需要的?

绍兴康仕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边明亮在接受《纺织服装周刊》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其实多数中小纺织企业都十分重视产品质量问题,但目前检测费用之高让很多企业放弃某些检测项目。“比如一类产品每个项目的检测费用至少要100 多元,但有时候小企业订单没有那么大,近千米布的检测费用就要达到上千元,这对小企业而言成本比较高。”边明亮表示,康仕的一些客户对具体检测项目一般均有明确说明,要求达到标准后才能实现采购贸易。对此,康仕一般都会按照检测说明送给第三方检测,主要以客户需求为主。对没有检测要求的采购商,企业往往就省略送检这一项支出。

企业除了对高昂的检测费用望而兴叹,对一些检测时间过长也表达了不满。绍兴大有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雪平在接受《纺织服装周刊》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他比较青睐于检测效率高的检测机构,“公司送检产品要等至少一个星期才能收到检测结果,一些检测机构周末是不工作的,这就导致检测周期很长,让客户等的时间久。我更倾向于选择一些效率高不耽误流程的检测机构。”

浙江敦奴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副总经理王勇在接受《纺织服装周刊》采访时则从另一方面提出了目前检测市场所存在的问题:“现在市场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多是对成衣做检测,对面料供应商的生产没有跟进,我认为成衣检测机构应该从源头把控才能防患于未然。”他表示,目前,国内面料企业因检测成本高,往往不愿主动送检。“如果检测机构能够把触角延伸到面料供应商上游,实现出厂保质,就会让我们下游企业更放心。现在品质管理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尚不能遏制低劣产品的输出,如何防患于未然,才是检测机构需要深入思考的。而企业也愿意付出更多的成本去管控源头,减少后续出现的问题。”

其实,对企业来说,检测机构不仅仅只是提供了一份检测报告,检测数据的分析对企业生产的指导意义更大,这不仅是他们与消费者搭建信任桥梁的一个纽带,更是敦促他们不断向前的动力。

着眼企业需求检测机构掀起市场再布局

记者了解到,目前纺织品的检测部门共分三类:一是企业自行做检测,如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是质检部门,即质量监督局,其是对生产企业检测,通常是去企业仓库中进行产品抽查;三是流通领域,包括工商和消协,这种检测是去商场进行产品抽查。

然而当下,很多企业由于质量意识淡薄,加之检测成本过高等原因,并未为自己的产品做检测,从而面临着产品没收、罚款、品牌形象损失,甚至违法的风险。

当然,也并非所有企业都是如此。一些大规模有实力的品牌企业就会在公司内部设立自己的实验室,以提升产品品质。不过这毕竟是少数,因为实验室不仅需要置备先进的检测设备,还需配备相应的检测人才,这是很多企业难以达到的,因此多数企业还是选择了第三方检测机构。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通过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具有纺织品服装检测能力的专门检测机构或实验室有100家左右,还有近100 家检测机构或实验室没通过CNAS 认可,但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评审”,具备了向社会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资质。这些检测机构或实验室主要归属于质量检测技术监督系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各纺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以及民营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

作为国内权威的检测机构,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获得了国内众多企业及国际机构和国际买家的认可,已成为美国AATCC、ASTM、英国SDC, 以及SDLATLAS、James H.Heal、x-rite、Datacolor 等国际标准机构和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同时也是奥地利兰精(Lenzing) 公司在中国唯一认可的对其产品检测的指定实验室。据悉,中纺联检测中心检测范围涵盖纺织品全部检测项目,可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并可为企业和国内外客户提供高品质、快速、准确的检测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目前,中纺联检测中心已成为国内最先进的检测机构之一。

其实,除了对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实力检测机构的认可,地方区域的检测机构也是众多企业的重要选择。作为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地的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镇,其当地政府就组织地方检测机构建立了阜宁环保滤料科技中心,为地方企业提供检测平台。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检测机构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检测服务。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已有不少检测机构涉水电商,以此来为自己的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中纺联检测中心、江苏无锡检验检疫局、浙江中纺标检验有限公司、宁波纺织品检测中心等检测机构就抢抓市场先机,成功创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电商质检平台,并顺利入驻淘宝网第三方质检平台。

此外,随着微信的大热,一些检测机构还开通了微信平台,其中以中纺联检测中心做的最为全面,其除了在平台上设置一些常规的业务范围介绍、标准信息、法律法规、淘宝质检服务、中纺联内刊等栏目外,还即时推送国内外纺织行业最新资讯、标准法规制修订动态等信息,具有及时、高效、实用等特点。

从质检开始重构诚信体系与消费信心

众所周知,自2008年以来,欧美国家纷纷提高了技术或绿色标准,对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不断增多,在服装产品的安全、卫生、环保、反欺诈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苛刻。据了解,这些贸易壁垒不仅提高了企业出口成本,不时有企业因为产品召回遭受重大损失,甚至有些还破产倒闭。

几年前,日本纤维产业联盟为保持纺织品安全标准与国际一致,制定了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自律标准,并计划对输日纺织品进行特定偶氮染料检测。虽然中国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早已对特定偶氮染料作了限制,中国产品不必担忧质量问题,但如果每批输日纺织服装产品都要进行偶氮染料检测,就会导致企业成本大幅攀升。对此,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牵头建设了诚信联盟“白名单管理体系”,护航我国纺织品向日本的出口。

但目前针对欧美等国的技术和绿色标准,我们还没有更好的办法,对我国纺织服装行业来说,与其被动遭遇产品被召回,不如主动亮剑。

无疑,纺织品检测能为我们的出口提供这样一张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篇10

中图分类号:TU9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1-0324-01

电梯现场检验时,笔者曾经遇到几个检规中没有明确规定或没有规定的层门检验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不同检验员之间在理解上存在分歧,在处理方式上不尽相同,笔者觉得有必要将这几个层门问题提出来供大家探讨。

一、年检时发现部分层门暂时不用的问题。

电梯出厂及安装验收时层站数齐全,但投入使用后,在年检时却发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例如某几层楼的安全设施不齐全(因未使用),低楼层住户不交物管费,某几层楼被用作仓库等,电梯部分层门暂时不使用。针对这种情况,为避免乘客意外到达这些层站及便于随时启用这些层站,使用单位一般要求维保单位取消这些层站的内、外呼梯功能,并且用铁丝或类似手段将这些层门左右门扇上下都捆住。

对于这个问题,一些检验员认为既然这些层门已被铁丝捆住,内、外呼梯功能已取消,不可能正常到达,更不可能正常打开,那么该处层门检验可以不严格要求,只要门扇完整用手验证扳不开就行,即使部分部件缺失或安全触点无效,如门锁触点被短接、轿厢护脚板缺失、层门开锁装置缺失等也可以不管,只要在启用前恢复正常就行。

个人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安全的,因为虽然这些层门暂时不使用,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必须要求这些层门部件齐全,功能有效,除了门间隙项目不能检测外,需按照检规要求对层门所有相关项目进行检测。因为层门即使被捆住,也可能因为锈蚀、人为等因素导致层门意外开启,或者重新启用的时候没注意到门锁以前是被短接的,这时未要求的部件缺失或触点短接就会给将来带来严重的安全事故。

二、年检时发现部分层门被完全封闭的问题。

与上一个问题不同的是,年检时发现电梯有几层楼的层门不但不用,而且已被完全拆除,层门处已用砖完全封闭,而查阅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时却发现这几层层门是实际存在并应正常使用的。经询问电梯管理人员,才知道被封闭的几层楼已作为超市库房或银行办公使用,为货物或资金安全起见,该电梯永久性取消了停靠这几层楼,即拆除了这几层楼的层门及附属设施、外呼面板及内呼按钮,并用砖完全封闭了层门。

对于这个问题,一些检验员认为实物与合格证已经不符,此电梯应按改造进行处理,由改造单位出具改造合格证,改造合格证上的层数、站数、门数修改为现在实际的层数、站数、门数;一些检验员认为应由使用单位找原制造厂修改原出厂合格证上的层数、站数、门数为现在实际的层数、站数、门数。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修订版)的通知(国质检特〔2014〕260号)”规定:电梯增加层门应视为改造,而减少层门不是改造。因此这里封闭几层层门不能作为改造处理,因此不需要进行开工告知,申请监督检验等工作,也不需要厂家重新出具合格证。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本次检验实际与以前检验资料及出厂资料不一致的问题呢?笔者认为检验员应在该台电梯的本次年检记录和检验报告中按实际填写层站数,为体现本次层站的改变,还应在备注中注明“某年某几层楼层门已被砖完全封闭”字样以符合实际。

三、年检时发现下端站未使用,进入底坑困难的问题。

由于很多高楼是商住混合,下端站所在楼层有的被用作了超市,商场、办公用房、地下车库等,为了楼上住户的安全及商场等的财产货物安全,很多电梯取消了下端站的内外呼梯功能,电梯正常情况下不会停靠下端站。这种情况对电梯维保人员及检验人员进入底坑来说极不方便,往往需要先给下端站楼层的管理人员打招呼,然后绕行很远距离到下端站,有的甚至要先将堵在下端站门口的杂物搬开。

篇11

白皮书说,中国政府一直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摆在重要的位置。“经过努力,中国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通过以下数据便可见一斑。

立案查处违法案值4.5亿元

2006年,中国质检部门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9万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金额4.5亿元人民币。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检点食品市场1.6万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40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5.18万户,吊销营业执照4629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8万件。

白皮书指出,为解决一些地区、一些食品的假冒伪劣问题,中国全面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区域整治。

中国组织实施了“百千万工程”,围绕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加工点、重点加工户及加工的食品,采取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标准和检测等技术力量建设、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服务、推动组建食品行业协会、加大执法打假力度等措施,解决了一批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问题。

同时,质检、工商等部门不断加大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力度,以食品质量安全为主线,突出生产加工源头,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证照皆无的制假制劣黑窝点。

监督抽查食品11104批次

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中国政府共对7880家企业的11104批次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和生产企业,加大了整改、处罚的力度。对抽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严重的355家企业公开曝光。

中国加大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抽查频次,扩大抽查覆盖面,基本实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的目标。白皮书介绍,中国政府对食品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近年来,重点抽查了乳制品、肉制品、茶叶、饮料、粮油等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重点对食品生产集中地的企业、小作坊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食品的微生物、添加剂、重金属等卫生指标。并对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重点进行了跟踪抽查。

作坊平均抽样合格率达70.4%

经过整治,2006年,中国食品小作坊的平均抽样合格率提高到70.4%。截至2007年6月底,已取缔5631家,强制停产8814家,5385家整改后达到准入要求。

白皮书说,中国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力度,对小企业小作坊重点实施了4个方面的监管:基本条件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生产;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镇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严格限制预包装,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之前不得使用相应包装,防止其乔装打扮混入市场;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确保食品达到最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获证食品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截至2007年上半年,国家相关部门共向生产企业颁发了10.7万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食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同类食品的90%以上。截至2007年6月底,共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了1276张生产达不到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白皮书中谈到,中国重视食品监管,建立并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国政府于2001年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3项内容:生产许可制度,即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检验设备与能力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强制检验制度,即要求企业履行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出厂销售的法律义务;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即要求企业对合格食品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承诺。

列入“黑名单”企业共55家

对于发生严重质量违规问题或逃避检验检疫,以及有欺骗检验检疫机构行为的出口企业,中国政府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列入违规企业名单上网公布。截至目前,列入这一“黑名单”的企业共55家。

中国政府重视食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红黑榜制度。

白皮书说,中国大力实施扶优扶强措施,采取政策、行政、经济的手段,对重信誉、讲诚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的诚信环境,创造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逐步完善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

白皮书指出,中国加强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建设,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重点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做到掌握情况,监管有效。

近年来,中国政府采用最新网络技术,对食品质量安全实施电子监管网终端查询,及时、有效地辨别食品真伪,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800余项

目前,中国已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

为解决食品安全标准之间存在的交叉重复、层次不清等问题,共对1800余项国家标准、2500余项行业标准、7000余项地方标准及14万多项企业标准进行了清理,废止了530多项国标和行标。

与此同时,加快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对246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开展了修订,新制定了200多项国家标准,下达了280余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加大标准的宣传、推行力度,促进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中国食品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食品标准化工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草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立项、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批准。

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相对合理、具有一定配套性和完整性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灌溉水质,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动植物检疫规程,良好农业操作规范,食品中农药、兽药、污染物、有害微生物等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特殊膳食食品标准,食品标签标识标准,食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标准,以及食品检测方法标准等方面,涉及粮食、油料、水果蔬菜及制品、乳与乳制品、肉禽蛋及制品、水产品、饮料酒、调味品、婴幼儿食品等可食用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基本涵盖了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到最终消费的各个环节。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16030个

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16030个,确定食品安全专职监督员25346人,聘请政府协管员72474人,聘请社会信息员106573人。2006年,各级质检部门共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90万次巡查。

建立并实施了以“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三员四定”即按照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方式,确定质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员到乡镇(办事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具体监管工作,乡镇政府协管员协助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社会信息员收集提供各种食品质量安全违法信息。“三进四图”即进村、进户、进企业,调查摸底,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制定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食品安全警示图,实施动态监管。“两书一报告”即政府签订责任书,企业签订承诺书,质检部门定期写出食品安全报告。

篇12

对于“假冒劣次”商品,广大的消费者都具备一定的辩别能力。有的消费群体因为经济收入状况较低,为图虚荣还去购买“假冒”名牌,这样就助长了“假冒”品牌的产生,但这种商品质量往往能够被消费者所接受。然而在商场里的商品出现了商品质量“问题”,就会被人们认为商场卖了“假劣产品”。现在要想在市场上“打假治劣”,首先就要分清“假劣”的商品和“正宗”的商品的界限?这是一个从根本上杜绝“假劣”现象的关键。

假劣商品主要表现在它的“三无”特性(即无厂名、厂址、标识),还有一些冒牌冒标价格大大低于于正常商品价值的价格。而对一些正宗商品质量的认识不清,形成消费者与厂家、商家的商品质量的争辨,因此说很有必要在“假劣商品”以“正常商品”质量的分别差上,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如果混淆了这两者的概念就无法使打假治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长效化。就此问题笔者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认为在我们面前虽然“打假治劣”刻不容缓,但在这个问题的观念上有待搞清楚。

首先是商品的检测标准不同,就会产生出不同的产品质量结果。依据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等,它们的检测标准的则重点是不同的。例如企业标准中,安全、卫生等指标就低于强制性标准,它是以强制性标准作为质量的判断依据的。一般来说有两套检验标准,一套是“非破坏性标准”,即在不破坏商品的原则下利用科学仪器对其质量进行检测,如用x射线的莹光下对商品进行测试,这种方法多用于流通领域内在商品的检测。另外一种标准即“破坏性标准”,也就是对商品进行解剖式检查。这种检查方法一般多用于厂家定期的商品质量测试,然而同一样商品就有了这两种不同的检查质量的标准,这样他们之间就有了误差范围,因此在检验时必需要分清楚商品的检验标准范畴,以达到对称的质量承诺。

此外,消费者不要认为自己去寻找商品质量问题,就一定能检测出质量问题。这是消费者对商品质量问题认识的一个误区。如对商品质量、产生质量疑问,消费者首先应该查看商品是否超过了保质期、保修期等。如果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就可以向经销商厂反应,针对这个问题,指出国家相关规定来进行解决。如果经协商能够妥善解决,就没有进行检测的需要。如果消费者不按有关规定办理,认定商品有质量问题不容协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技术检测部门咨询。如果受理投诉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测,再按照产品检测程序进行,千万不要自说自话,盲目地进行商品质量检测。

例如有一位顾客花了二千多元钱买了计算机,使用了不足两个月该计算机就不行了。如此高档商品在短期内发生这种问题,消费者怀疑自己买了“假冒”的商品,于是去质检站要求质量检验,结论是:计算机内电池没电,引起了失准,这位消费者持有这个报告,找到商店去解决。商场解决的方法是:第一、可以免费更换电池。第二、是适当延长保修期。第三、千余元检验费用由消费者自己支付。因为计算机没有问题,消费者在产品质量检验前没找售货单位进行协商。经过调查了解该计算机型号较老,在商场已存放了两年,机内电池没电不属质量问题。虽然问题搞清了,但消费者心里极不舒服,毕竟自己破费了千元的检查费。所以说对商品质量的认可及检验一定要规范化,不能自我盲目地寻求质量检验。

其二、质量检验是科学、公正的,但未必对送检者有利,因为检测本身也存在着风险性。从一般的检验结果来看有四种:合格、不合格、中性结论、无法检测。这几种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也是依据标准检测。人们看到的某种商品质量现象和问题,并不能说明该产品就是假劣产品。例如,有位消费者缺少商品知识和风险意识,他所买的名牌西装,穿了几次后就有轻微起球的现象,一味地坚持己见,商场消协同志告诉他是正常现象,还出据了厂商的服装面料检测报告,这位消费者认为厂商是一家,不服气,心里想:只有化纤才起球,这是纯毛高级服装是不会有这种事情,我肯定买到了“假劣商品”,于是他执意要求检测,要把“官司”打下去,花了两百元检测费对商品进行了破坏性标准检测,。经检测结论是:含毛料、强度、耐磨度经符合要求。消费者枉花了检查费,又损失了一套西装,感到十分冤枉。但是处理商品质量的纠纷是依法律为准绳的,规范化的,终于得到了消费者的理解和信任。这位消费者说:“要慎重地选择质量的检测,不要想当然,就如同打官司,检测本身也存在着多重性和危险性。”对商品的质量的申诉,涉及到产品的切入点,要科学的维权,正确地把握法律这个准绳,体现出其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规范宗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把假劣商品和正宗商品区别开来。

其三、在日常接待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申诉和咨询时,消费者往往会提出要求进一步对商品进行检测,实际上这问题只是一个误区。因为在商品出厂时,厂商进场时就出具了商品检测报告,现在再把这个商品送去检测,这无非是一个重复劳动。我们的有关同志缺乏一种对消费者帮助的热心,由于是对立面的关系。而产生一种不负责态度所致。

还有时因为处理方式欠妥,买了“假货”,权益受到了伤害没有挽回损失,质检部门也无法为他讨回公道。例如有一个消费者在公园买了两卷胶卷,也没开发票,冲洗后发现是假胶卷,消费者又花了两百元检测费,证明了两卷胶卷是假的,由于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三天后消费者去服务部门进行处理,对方不承认是他们销售的,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有关部门对商品进行了抽样,结果都是真的胶卷,由于“打草惊蛇”,没有追查到假冒商品,无法申诉。因此,我们对产品质量问题发现比较直观的,责任比较明确的,经过协商调解可以解决的,就没有必要再进行质检了,在出现比较复杂的商品争议时,才可以委托产品质量检查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只有再搞清这些问题之后,才能做出是否去做“假劣产品”的鉴定。

虽然《产品质量法》已实施了十年,笔者通过资料积累和社会调查,发现人们对其相关知识还不太了解。要克服“假劣现象”的产生真正做到规范化和长效化?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打假治劣”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应依据法律做到损害赔偿合理。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上的损害。必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随意的提出各种自定的标准。消费者因产品质量存在的缺陷造成人体和财产的损害,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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