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采样研判报告范文

时间:2023-01-28 07: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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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采样研判报告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州县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建立县乡村三级响应机制,做好如发生聚集性疫情时5-7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准备,继续统筹“两战之力”,全面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最大限度减少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应对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预案、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省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分区分类,区域协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有序,确保安全。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发生聚集性肺炎疫情,需要短时间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指导和规范县卫生健康系统组织核酸应急采样和检测工作。

2.责任分工

2.1县肺炎应急指挥部

统筹部署推动全县全员肺炎核酸检测工作,制定实施全员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指导方案;统筹“两战之力”,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明确临时集中采样地点,组织实施采样、样本转运、结果报告等工作;统筹调配全县核酸检测力量,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提出援助需要。

2.2应急核酸检测队

由县卫生健康局调配,组建县乡两级应急核酸采样队伍。县卫生健康局应做好设施设备、试剂耗材、防护用品及人员相关准备,确保聚集性疫情发生时1小时内出发,2小时内到达暴发地,4小时内开展工作。由县疾控中心在11月底前,对采样队伍开展肺炎核酸病毒采样操作培训,确保人人掌握。

3.检测力量

3.1日常检测力量

按照《关于印发聚集性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要根据我县常住人口数量,做好采样人员、检测人员、实验室设备设施能力建设,确保每个实验室配备至少6名检测人员和10名采样人员。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我县总人口数的5人/万配备采样人员。当聚集性疫情发生时,可按每日采样检测最大量达到辖区人口总数的10-20%扩充检测能力。

按照目前核酸检测耗材最大人份量16人份/板计算,除开对照组,90人份/次×6次/天×10人份混检=5400人份/天。7日内,能完成37800人10合1混采检测。

3.2采样场所准备

按照属地原则,可在现已储备核酸应急采样场所基础上,充分考虑如果发生聚集性疫情或不明来源病例,需集中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采样点位的储备和规划。体育场馆、学校操场等统一场所内可根据实时情况规划多个采样点位。

3.3场所设置

按照《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要求,选择空旷、手机信号强、通风好、面积较大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群筛查集中采集地点;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并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同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3.4采样人员配置

3.4.1人员构成

现场采样队伍由信息登记人员、现场取样人员、样本收集转运人员、组织发动人员、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等组成。

3.4.1.1信息登记人员

可由县肺炎疫情指挥部从全县各级各部门临时抽调,在接受县疾控中心个人防护培训后立即到达点位开展工作。培训工作需在抽调人员到位后半小时内完成。

3.4.1.2现场取样人员

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调配全县医技人员,每个点位配备3-5名采样人员,在聚集性疫情发生时,2小时内到达集中采集点;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2-4小时轮岗休息一次。

按日采样量10000人份计算,除去防护准备、防人员聚集间隔时间,医务人员日采集标本计算,10000人份÷(20份/人/小时×12小时)=41.67人。全县需储备至少42人的应急采样队伍。

3.4.1.3转运、消毒消杀人员

每个集中采集点配备2人负责样本收集转运。配备3-5人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端消毒和医疗废弃物转运,做好外环境消杀。消毒消杀时间间隔不低于8小时。

3.5人员防护

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双层)、防水胶靴;手套被污染或接触患者体液时应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原则上,每采样一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

3.6人员培训

参照《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要求,于11月底前对全部采样人员完成集中培训,保证采样质量和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3.7物资准备

由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全员核酸采样检测的试剂、耗材、设备等物资采购工作。紧急情况下重点保障局部流行区、社区暴发区和集中检测点等一线。

4.应急响应

按照《省核酸检测应急预案》情景设置启动响应机制。

5.其他措施

发生局部聚集性肺炎疫情后,按照《关于印发聚集性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的通知》要求,可根据疫情风险等级,按照5-7天内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当日即启动采样和检测实施方案。先行组织我县所有力量开展采样和检测;超出疫情检测能力时,即刻向上级申请支援或购买第三方补齐,直至实现我县人口全覆盖。根据我县常住人口6万计算,尚有2.22万人采样检测无法在5-7天内实现。

5.1重点检测

发生局部聚集性肺炎疫情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应急采样点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人群采样点,避免交叉感染;全面排查感染人员,防止疫情扩散;对隔离人群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根据需要可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遗漏。高风险及重点人群按照1:1单检检测。如10合1混采检测出阳性标本,需对该组样本重新进行1:1单检检测。

6.结果报告

县疾控中心要确保每次核酸检测在6小时内完成并反馈结果。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发病日期为阳性标本采集时间,诊断日期为阳性检出时间。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其发病日期订正为临床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医疗卫生机构需于24小时内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填报解除隔离日期。

7.上报信息

按照《省核酸检测应急预案》要求,发生局部聚集性肺炎疫情后,县疫情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研判,并于1小时内向州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受援申请。

8.应急演练

篇2

一、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控概述

2013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持续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据分析,我国70%左右的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雾霾天气频繁发生,市民就相当于“吸尘机”和“过滤器”。有时在石家庄,呼吸上新鲜空气已经成为一种奢求。

(一)石家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

根据对主要大气污染的分类统计分析,其主要来源可概括为三大方面: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交通运输等。在直接燃料的燃烧中,燃烧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数量约占燃料燃烧排放总量的96%,其中燃煤排放的烟尘、SO2、NOX和CO的数量占燃料燃烧排放比例分别为99%、93%、81%和97%。各种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由于排放点比较集中浓度较高,所以对工矿区或局部的大气污染较为严重。机动车等流动源在交通比较繁忙的街道,如裕华路、中山路等,可能造成空气的严重污染。

(二)石家庄大气污染主要原因

一是大气污染防控体系不完整,发生雾霾天气,在大气污染防控体系中就暴漏出一些问题。二是大气污染防控预警机制不健全,如方案不确定,联防联控难实施等。三是石家庄地理位置特殊,在大气流经石家庄下降过程中,空气温度升高、湿度降低,尤其是冬季空气流动性极差,污染物扩散不及时,极易形成大范围的雾霾天气。

二、预警机制概述

(一)预警概述

预警是指在灾害或灾难以及其他需要提防的危险发生之前,根据以往的总结的规律或观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况,以避免危害在不知情或准备不足的的情况下发生,从而最大程度的减低危害所造成的损失的行为。

预警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快速性,灵敏快速的信息进行搜集、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识别和信息,失去了快速性,预警机制就失去了任何意义。二是准确性,即要对复杂多变的信息做出准确的判断。三是公开性,即预警信息一经确认,就必须客观、如实地向社会公开信息。

预警的作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及时搜集和发现潜在危险或风险信息,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处理,然后根据科学的信息判断标准和信息确认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作出预测和判断。二是及时向公众危险或风险可能爆发或即将爆发的信息,以引起有关人员或全社会的警惕。

(二)预警理论的内容

预警机制由预警分析与预控对策两大任务体系构成:预警分析,是潜在的危机或风险的识别、分析与评价,并由此做出警示的管理活动;预控对策,是根据预警分析的活动结果,对现行状况进行及时矫正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变化。这样就可以建立防范潜在危机或风险的有效机制,提前做好准备,防范风险。

1.预警分析

预警分析包括三个阶段:监测、识别与诊断。监测是开展预警预控活动的基础,即通过对潜在危机或风险的监测来察觉所处的状态。识别是通过对潜在危机或风险的监测的辩识,来察觉所处环境的变化。判断其为有利变化还是不利变化,为诊断提供预先对策打下基础。诊断是对已识别的变化,分析此变化将产生影响的过程与成因分析,并提供应对的策略。

监测、识别与诊断这三个环节的预警活动,是前后顺序的因果关系。监测活动是预警活动开展的前提,没有明确和准确的监测信息,后两个环节的活动就是盲目的;识别活动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有了对潜在危机或风险的判别,才能确立预警工作重点,也使诊断活动有明确的目标;诊断活动使采取预控对策有了科学的判识依据。

2.预控对策

预控对策的目标,是实现对各种不利变化的早期预防与控制,它包括组织准备、日常监控、危机管理三个阶段。

组织准备指为开展预控对策行动的组织保障活动,是预警预控活动得以连续进行的保证,它包括对策制定与实施活动的制度、标准、规章,目的在于为预控对策活动提供有保障的组织环境。

日常监控主要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日常对策,二是危机模拟。日常对策通过诊断后,对不利变化采取的有效的措施;危机模拟,是在日常对策活动中难以有效控制,而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或变化进行假设与模拟的活动。

危机管理指日常监控活动无法有效扭转不利变化,陷入危机状态时采取的一种特别管理活动。危机管理是一种“例外”性质的管理,即只有在特殊境况下才采用的特别管理方式,以特别的危机计划、领导小组、应急措施,实行的管理过程。

三、构建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控预警机制

构建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控预警机制,目的是要不断提高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风险防控水平,降低严重大气污染的发生频次,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危害。

(一)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控预警分析

1.石家庄大气污染监测

要及时搜集和发现大气污染危机信息,首先要对其进行监测。包括监视和预测两项内容。监视是指对可能引起大气污染危机的各种因素和征兆进行严密的观察。预测是指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大气污染危机类型及其危害程度作出估计。监视和预测是相辅相成的。监测是预警的前提条件,没有对大气污染的监测就不可能及时搜集和发现危急信息,更不可能发出大气污染预警信号,当然也谈不上进行预控和制定处理计划。

(1)在大气污染监测时,石家庄市的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监测预警信息。同时环境监测机构要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加强环境监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使监测结果具有完整的溯源性和正确性。

(2)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实行县乡村三级网络的划分原则及责任主体,分片负责。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3)形成环保部门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统一使用的自动监控体系。应增加自动监测点位,拓展环境空气中自动监测项目,同时开展PM2.5及其前体物质的遥感监测。完善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增加重金属检测,提升水环境监测管理水平。整合现有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形成超标区域图,分析超标原因,并提出管理措施。

(4)监测点设置区分轻、重度污染区。雾霾高发的区域,各设立监测点。监测点选好后,专业人员将每月在各监测点进行空气PM2.5采样。监测人员每月在各监测点进行空气PM2.5采样,每次连续采样7天,采样时间为24小时,遇到雾霾每天连续采样,监测PM2.5质量浓度,并分析PM2.5中重金属和类金属元素、多环芳烃、阴阳离子等的含量。

2.石家庄大气污染识别诊断

根据石家庄市大气中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成果,大气中的PM2.5有45%来自于扬尘,包括建筑扬尘、道路尘、土壤尘、料场堆场尘等在内的扬尘源类是PM10最主要的贡献源。“在以煤烟型污染为主的采暖期和以风沙尘为主的春季结束后,近期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应放在对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地面扬尘、农田扬尘、料场堆场扬尘等扬尘源类的治理上。

建立监测系统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危机征兆,准确把握危机诱因、未来发展趋势和演变规律。一要加强信息收集,该系统的任务是对大气污染危机风险源和征兆等信息进行收集。二是信息加工,对收集来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归类、识别和转化,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决策,根据信息加工子系统的结果决定是否发出预警及预警的级别。四是发出预警,当监测结果显示大气污染危机的征兆时,立即发出明确无误的预警信息。

(二)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控预控对策

1.组织准备

(1)大气污染预警指挥部。成立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启动、降级或解除空气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并组成督查组对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市范围内聘请1000名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其有权利向相关部门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监督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大气污染信息平台。空气污染预警及时。预警工作程序为: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简报以电子邮件报市空气预警办,并进行电话确认。当预警临界值后,市环境监测中心将及时通过微博、网站和媒体等渠道预警信息,同时发送至各类短信平台,由短信平台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市民及公众。

(3)环保警察。建立环境警察队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的作用。2013年10月10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正式成立,专打各类环境“黑手”。环保警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参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环境犯罪信息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

(4)建立治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污染物排放社会控制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有关政府规章、能源结构调整、污染物排放资金收付、政府工作推动和资金支付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大力度,实现对大气污染的防控和治理。

2.日常监控

市空气预警办根据简报确定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报领导批准后通知各单位立即执行。预警应急措施按预警期限到期自动解除。当AQI指数1天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当AQI指数1天达到极重污染(AQI指数≥500),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极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为了更细致掌握石家庄的每日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石家庄建立了“空气质量昨日分析与今日预测”制度。每天晚上12点过后,根据前一天每小时的监测情况,分析前一天空气质量状况、影响因素,同时,根据石家庄市气象局对未来的天气预报,对第二天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预测,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这份分析预测内容,会报市政府,以便政府各部门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尽量减少污染。

3.危机管理

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在全市范围内三种空气污染预警(不含沙尘暴天气):重度污染日预警(200

应对空气污染预警不力将通报批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方案各项规定和要求,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要在第二天上午12∶00前及时反馈至市空气预警办。市空气预警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新闻媒体不定时检查有关单位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情节严重的,在年终考核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由市监察局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

四、结语

建立石家庄的大气污染防控预警机制,需要不断完善现有的信息公开制度和联防联控制度,充分发挥现代网络的功能,建立网络预警信息系统,使决策部门和公民都能够同步得到原始信息、获得更多的信息评价、进行多渠道的信息对比,为大气污染的事件的处置提供有利条件。同时,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控预警的公众参与,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公民的遭遇大气严重污染时的减灾自护能力。加强对大气污染及其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大气污染进行深入研究,发现其内在规律性,使得人民群众在不利的大气条件下获得最佳生产和生活方式。

参考文献:

[1]李彬华,王利超,唐征,马堂文,赵玉明.城市大气重污染事件预警机制研究[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4(04).

[2]张维平,蔡放波. 对美国、日本和中国预警机制现状的评述[J].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5).

[3]刘鹏.发达国家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特征[J].经济纵横.2007(07).

[4]黄顺康.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研究[J].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06).

[5] 张维平.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和预警机制[J].兰州学刊.2006(03).

[6] 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防治欧洲考察团. 借鉴欧洲经验加快我国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步伐--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防治欧洲考察报告之一[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3(05).

[7]杨峰.完善我国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思路与对策[D].电子科技大学.2008.

篇3

《传染病防治法》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继续组织本单位医护人员,按照法律的有关要求,依法开展传染病监测、预测工作,重点做好疫情报告、重点传染病监测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业务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并联合卫生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制度,尽早识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及现场处理。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并组织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到“人员、技术、物资”三到位。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疫情监测前哨作用。

二、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疫情预警、预测、控制能力

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要继续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直报单位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加强疫情预警、预测工作,切实发挥疫情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级各类责任报告单位的疫情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在人员、设备、经费、待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选择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疫情管理人员队伍,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落实加班换休、上网补助等劳务待遇,稳定疫情队伍。各单位疫情管理人员岗位如有人员变动,应提前写出人员调整申请报区疾控中心备案,以便区疾控中心及时掌握疫情人员调整情况,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使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二级以上医院要保证至少两人专职从事疫情管理工作,镇卫生院、厂企、民营医院要配备一人专职、一人兼职的疫情工作人员,且工作要相对稳定,并要专门配备疫情上网设备。

做好疫情报告审核,加强疫情通报工作。国家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得到了很大提高。各单位要在规范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的同时,特别要加强传染病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和填报质量的分析,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反馈疫情信息,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并定期通报。做好对疫情信息的预警、预测工作,对重要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并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区疾控中心疫情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疫情报告工作,并将督导、考核结果及时报告区卫计局,有效推动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组织疫情漏报调查,及时发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指导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对辖区内的疫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发现异常报告(疫情报告突然增多或减少、传染病的暴发等)要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内将调查结果按规定逐级上报。为及时分析研判疫情,确保疫情报告质量,为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区疾控中心继续实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例会制度(每月16日)。

三、加强疫情监测,落实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疾病的各项防控措施

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2016年要继续加强SARS,人感染H5N1禽流感、H7N9禽流感、季节性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及时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技术专家小组、疫情处理小组等。制定疫情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人员分工。做好控制各类传染病暴发的技术、物资储备;继续加强辖区内公共卫生监测点的指导,完善监测网络报告工作;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诊断、处置及控制传染病疫情的能力。

1、各级医院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的要求,继续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及时做好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及其他严重呼吸道传染病的排查和处理工作。对发现和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人禽流感及中东呼吸综合征疑似病例要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和核实,同时电话上报区疾控中心。对病人多批次采集呼吸道标本(重点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双份血标本(血清和血块),送市疾控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区疾控中心及时将调查处置情况上报区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同时要加强对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发现人感染H5N1、H7N9、H5N6以及其它型别的禽流感确诊病例的地区,要立即开展流感样病例、环境和禽类标本的应急监测工作。要高度重视中东呼吸综合征的监测工作,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防联控,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意识和报告意识,发现曾前往中东国家或近期有疫情发生的国家的发热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详细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要加强对朝觐归国人员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或处置疑似病例。全区每年至少报告1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调查处理率、网络直报率、个案调查率、标本采集率、标本检测率均达到100%。

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的建设与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要加强大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抓好组织、人员、物资的落实,定期组织人禽流感、非典防治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一旦出现疫情,立即通报相关部门进行联防联控。

2、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禽流感病原学监测:严格按照中疾控印发的《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方案(2011年版)》的要求,开展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和环境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工作。今年继续由大桥镇和桑梓店镇卫生院承担监测任务,大桥卫生院完成15份职业暴露人群血清采集及单月份15份环境标本的采集任务;桑梓店镇卫生院要完成双月份15份环境标本的采集任务,采集标本的同时要进行问卷调查及标本登记,并正确存储,及时上送区疾控中心。

3、猩红热疫情处置:各单位应密切关注猩红热疫情动态,区疾控中心如发现聚集性或暴发疫情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填写个案调查表及密切接触者调查登记表,对发病3天内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采集咽拭子标本,区疾控中心检验科应先进行初步分离培养,疑似菌株上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鉴定。对每起聚集或暴发疫情,发病3天内的病例全部采集标本,密切接触者采集10份标本。疫情处置结束后,写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市疾控中心。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规范的疫情要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1)聚集性疫情:同一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1周内发生5例及以上,或同一班级内发生3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暴发疫情:同一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1周内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四、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腹泻病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霍乱、腹泻病防治工作,建立腹泻病防治领导小组,完善有关预案和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霍乱防治方案》及各项技术措施,建立健全霍乱和腹泻病防治专业组织,按时成立霍乱防治机动队。2016年5月1日前,区疾控中心、市立四院、省交通医院、山大二院按要求建立腹泻病防治机动队,各机动队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要做到物资装备齐全、整洁、实用、有效和便于携带,组织现场疫情处理演练,增强实战能力。为便于霍乱流行时隔离治疗病例,指定市立四院感染性疾病科作为我区临时收治病例点。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中心,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防止霍乱的水型和食物型暴发。

(二)切实加强腹泻病门诊管理和督导

1、腹泻病门诊设置要求:腹泻病门诊的设置要符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要有单独的腹泻病门诊区,区县级医院开设单独的腹泻病门诊,乡镇级医院设专桌,要求功能区域设置合理。腹泻病门诊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诊,24小时应诊。

2、腹泻病门诊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工作规程》、《中国腹泻病诊断治疗方案》、《省霍乱监测方案》(2012年版)和《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对就诊的腹泻病病例,逐例填写全省统一的“腹泻病门诊病例登记簿”。应登记其详细地址、单位以及现时投宿地址、联系方式等。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严禁漏登、漏项。腹泻病门诊处方、化验单要有“腹泻”标记。各级医疗单位应继续推广口服补液疗法,改善腹泻病例处理。腹泻病门诊应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与隔离消毒制度。

3、加强对腹泻病门诊的检查指导:区疾控中心对驻区医疗机构腹泻病防治工作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指导,腹泻病门诊开诊前、后要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接受市疾控中心检查、督导。

(三)严格疫情报告和管理,科学规范进行疫情调查处理

1、霍乱:把及时发现病例、早期识别暴发、规范开展疫情调查与处置作为工作重点。发现霍乱疫情,要严格按照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按照《霍乱防治手册》的具体要求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个案调查表、调查报告等资料。

2、伤寒与副伤寒和细菌性痢疾:区疾控中心对发生的伤寒与副伤寒疫情要及时调查,规范进行疫源地处理。流调及疫源地处理应于接到报告3日内进行,并于次年3月份之前进行疫源地二次处理。要密切关注细菌性痢疾疫情动态,严格按照《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诊断标准》(WS287-2008)规范细菌性痢疾的诊断。区疾控中心对首末例菌痢病例、重症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

3、病毒性腹泻:轮状病毒、诺如病毒是引起感染性腹泻的常见病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制定的《诺如病毒感染暴发调查和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5版)》的要求,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制工作。区疾控中心应积极开展口服轮状病毒疫苗免疫接种推广工作,按时收集、汇总上报接种信息,每月5日前上报。

4、O157∶H7大肠杆菌感染:发现O157∶H7感染的可疑病例(如血便、血性腹泻的病例)要登记报告,并及时采样进行O157∶H7大肠杆菌的分离培养。O157∶H7感染按乙类传染病的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发现疫情,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控制措施避免疫情扩散蔓延。

(四)认真开展霍乱疫源检索工作

区疾控中心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疫源检索工作,尤其是各级医疗机构门诊腹泻病例的检索。

1、腹泻病门诊就诊病例检索:腹泻病门诊是发现霍乱病例的前哨,要重点抓好腹泻病例监测,特别是霍乱弧菌(O1群、O139群)的检索,所有腹泻病门诊均应具备霍乱O1群和O139群快检条件,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对就诊的可疑病例应作霍乱快诊筛检,对快检阳性标本,立即增菌和培养,分离到的疑似菌株迅速送至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复核;无培养条件的单位(乡镇医院)可先进行快检,快检阳性的将标本接种碱性蛋白胨水增菌培养后立即送辖区疾控中心检测。要求每单位全年腹泻病病例快诊率达60%以上,霍乱弧菌分离培养率达10%以上,推广使用口服补液盐。执行全省首例霍乱病例处理制度,一旦出现首例疫情或暴发疫情,迅速核实诊断,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继发、蔓延。实行霍乱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2、资料上报:大学第二医院、市立四院和省交通医院应于4月27日前将本单位腹泻病防治机动队名单上报至区疾控中心。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诊期间,各医疗机构应做好肠道门诊旬报表,每月28日将上、中、下旬报表报至公共邮箱(),并于5月5日前上报开诊情况总结,11月5日前上报肠道门诊全年工作总结。区疾控中心每周一12点前将上周霍乱疫情周报告(电子版)发至市疾控中心()。每月5日前做好肠道门诊月报表及霍乱疫源检索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部分肠道致病菌监测工作

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要加强腹泻病门诊细菌病原监测,提高腹泻病例标本采集的数量和质量,微生物实验室除对腹泻病例标本继续做好痢疾菌株的培养外,还要同时开展伤寒与副伤寒及其它沙门氏菌、O157∶H7及其它致泻性大肠杆菌和副溶血弧菌培养工作。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还可进行空肠弯曲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等病原菌的检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至少分离5株肠道致病菌,并完整填写全市统一的菌株送检信息表,连同分离的疑似菌株,及时上送辖区疾控中心进行初步鉴定,后报送市疾控中心做进一步鉴定。

(六)菌株管理

菌株保存、运送和管理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区疾控中心应设立菌株登记本,记录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和销毁)。霍乱、布病、炭疽等菌株必须逐级送省疾控中心。

(七)手足口病防制工作

按照“抓早、抓主动”的防控策略,早部署、早行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在技术上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的各项措施,规范开展手足口病流行规律、病原学及其危险因素的调查工作,加强技术培训、疫情处理、健康教育和督导检查,提高手足口病防控效果。

1、加强疫情监测分析、研判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诊断标准,及时、规范、准确地报告疫情,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诊断重症死亡病例时,除进行网络直报外,要立即向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告,同时做好病例标本的采集,配合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理。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病例网络直报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和疫情订正及时率达100%。托幼机构、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要建立疫情分析、预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适时科学研判辖区的疫情形势,及时向区卫计局提供准确信息,提出防控措施。同时将疫情动态、病原学检测结果反馈给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等,指导临床治疗和防控工作。

2、规范开展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区疾控中心要及时、规范开展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规范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将个案调查资料分别录入数据库(普通病例数据库、重症病例数据库、死亡病例数据库、暴发疫情数据库),撰写调查报告。重症(含外地病例)、死亡病例疫情调查处置(包括个案调查、标本采集)率应达到100%。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的要求,发生聚集性疫情,区疾控中心应当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每起暴发疫情均要填写《手足口病暴发疫情调查主要信息登记表》,上报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率应达到100%,所有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均需撰写调查处置报告。调查报告要及时上报区卫计局及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按时上报手足口病病例数据库、《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发病情况统计表》和《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信息调度表》,邮箱:。

3、积极开展病原学监测。继续做好每月至少5例普通首诊病例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工作。为了增加病原标本在时空分布上的均衡性、代表性,标本采集应避免在个别月份突击采集、采集地点较为固定的现象。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均需流调和采样。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起聚集性疫情全面调查及采样工作,要求对所有病例均进行个案调查并采样,调查报告要及时上报。每起暴发疫情至少采集5例病例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标本应在病例发病后尽早采集,做到当月发病,当月采集,当月送检(具体要求见《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济天疾控〔2016〕3号)。此外,根据市疾控中心要求,每年应采集2例手足口病病例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标本逐级送检(10月份以前完成)。所有采样的病例均要进行个案调查,送样同时要附个案流调表,个案调查资料要及时录入数据库,每月上报。

4、强化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防制技术水平。要强化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等防控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幼托机构、小学的教师和校医的全员培训。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一线岗位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的能力。

5、普及健康教育,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健康教育是手足口病防控的基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明白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病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加强督导检查,做好重点环节的防控工作。加强对托幼机构、小学、高发地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和检查,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督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农村、社区进行巡回指导,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卫生室建立辖区内0至7岁儿童登记簿、手足口病患儿随访登记簿、宣传单发放登记或记录,指导0至7岁儿童家庭落实粪便消毒措施,指导家长一旦发现婴幼儿出现手足口病临床表现,立即带患儿去二级及以上医院、症状较重者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督导、检查和指导要有通知、文书或记录,做好文书资料的档案保存。

五、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强化艾滋病防治措施

2016年,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以国家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五项常规“任务”(艾滋病宣传教育、行为干预、监测检测、随访管理、治疗关怀),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机制,努力向“零艾滋”迈进。

(一)加大全民宣传及教育工作

1、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知识“五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重点场所),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普遍提高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自我防护能力。

2、广泛开展农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按照《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做好农民工输出地、工作场所及返乡后等环节的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建筑行业开展艾滋病防控宣传活动,提高建筑工人艾滋病防治意识。

3、不断加大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对青年学生防艾知识的警示性教育,继续在大、中学增加健康教育课程,预防性病、艾滋病。

4、大力开展社区居民,特别是妇女人群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根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项目要求,妇联等机构要开展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大桥、桑梓店两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开展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

5、坚持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在组织好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同时,制作针对不同人群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二)着力推进重点人群行为干预

加强对男性同性人群和暗人群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和一些社会组织的优势,使各部门间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干预工作。借助社会组织,建立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外展服务、同伴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高危人群的干预覆盖率、艾滋病知识知晓率、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鼓励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服务场所的经营者,采取适宜方式,保证顾客自主选用安全套,切断经不良传播艾滋病的途径。

(三)全面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各项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网络,继续做好暗、肾透析人群的国家级艾滋病、梅毒和丙肝哨点的监测工作。区疾控中心、济军总院要根据统一方案要求定期运转,完成监测工作,动态掌握高危人群艾滋病感染率、性病患病率和危险行为发生情况,按照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工作,上报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逻辑错误,监测血清要保存一年,以充分发挥监测作用,为制定防治对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各单位要继续做好艾滋病疫情报告工作,每月5日前上报HIV检测份数,确保网络直报及时、规范,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同时,区疾控中心要加大审核力度,避免重报、误报和漏报。各医疗单位要准确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确保联系电话、姓名及身份证号准确无误。《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中确保户籍地址详细,接触史、感染途径及样本来源等信息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报告卡(至少3年),区疾控中心每月下载历史卡片并做好数据备份。定期对疫情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艾滋病流行动态,为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要做好数据质量评估,定期分析数据,发现薄弱环节及时处理。

3、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提高随访质量,完成国家考核指标。继续做好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新发现和既往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每年至少检测1次,检测率不低于90%,对新报告和既往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问卷调查并对结核筛查胸片进行留存,筛查率不低于90%。

4、要继续发挥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作为整个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入点的作用,全面做好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提高我区基层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利用率。区疾控中心将逐步引导咨询者就近接受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服务,以提高各基层咨询门诊的质量和利用率。山大二院、市立四院要完成每年200人的咨询检测任务。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我区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的工作督导和管理,保障其工作有效运转,确保全年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工作有效率达100%。

5、依托婚检、孕检,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从2015年开始,艾滋病初筛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婚前检查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亦正式在我区实施,该举措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发现、早管理、早控制,提高艾滋病筛查率,遏制艾滋病疫情起到重要作用。

6、完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管理,健全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及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医学和心理上的帮助,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和CD4水平,使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及时转诊至市传染病医院,使其得到有效治疗,规范填写转诊证明材料,同时开展单阳家庭的抗病毒治疗,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五)全力做好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

2014年6月,国家卫计委确定我区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城市示范区,工作周期为5年(2014年-2018年),我区积极申报的《职业中专艾滋病宣传干预项目》获批,今年即进入项目运转阶段,区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项目工作,以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六、贯彻《结核病防治规划》,提高结核病的发现率

结核病防治要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以及《2015年中央补助省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综合医院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规范病人的治疗和管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2016年免费实际检查数不低于任务数的90%;实际发现和免费治疗数不低于计划的90%;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病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85%以上;DOTS覆盖率达100%的水平。

七、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自然疫源性疾病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全面落实以“防鼠灭鼠、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做好疫点和暴发点的处理工作,加强疫情报告和管理,进一步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按照《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方案(2013年版)》要求,加强人间疫情和鼠间疫情监测,监测的同时完成30份(上下半年各15份)鼠肺标本采集任务,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监测资料,评价防治措施效果。严格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报告,对新发病人要在72小时内完成首次流行病学调查,完整个案调查率要求达到100%,要做好《个案调查表》数据库录入、审核和每月报送,新发病例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标本采集率要达到100%。认真做好疫点和暴发点的处理工作,处理率要达到100%,做好鼠情监测及鼠肺上送任务(上下半年各送15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率。

布病防治:继续做好我区牛、羊养殖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既往疫点(2013年以来)高危人群血清学监测工作。每个新发疫点高危人群监测数不得少于30人。布病病例的个案调查率要达到100%,加强与畜牧部门的沟通,落实以“畜间检疫、淘汰病畜、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遏制疫情上升势头。

狂犬病防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以“动物和暴露人群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疫情处理、暴露人群规范化处置和狂犬病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工作。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治:各单位要按照《省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方案(2015版)》要求,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对可疑病例要及时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标本逐级上送,以筛查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如确诊应按照报告规范填写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报告。

登革热防治: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登革热防治技术指南的通知》(中疾控传防发〔2014〕360号),做好输入性登革热病例的监测,各单位医务人员一旦发现疑似、临床或实验室诊断病例,应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急性期(发病5天内)和恢复期血标本各5ml或脑脊液上送。区疾控中心要在24小时之内完成初步个案调查。

埃博拉出血热防治:按照中国疾控中心下发的埃博拉出血热防控相关技术方案修订版(中疾控应急发〔2014〕453号)和省卫计委技术方案要求,做好埃博拉出血热(归国)人员的追踪、健康监测与管理工作,做好病例密接者的判定、隔离观察和管理工作,一旦发现留观病例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运转,并进行网络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送检工作,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做好风险沟通。

寨卡病毒病防治:按照国家疾控中心下发的《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一版)》的要求,认真做好寨卡病毒病的监测工作,发现病例及时规范报告,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和蚊媒监测工作。

八、强化措施,落实地方病防治工作

认真执行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省碘盐监测方案》,加强对我区碘盐监测工作,完成户盐及非碘盐用户尿样采集碘含量监测任务;认真组织好“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宣传活动,继续落实好中小学生碘缺乏病防治常识“一堂课”。

九、多措并举,落实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积极开展疟疾监测,加强流动人口疟防管理和“三热”病人(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血检,密切关注来自疟区的流动人口和自疟区返回的居民和出国劳务人员。二级以上医院(山大二院、交通医院、市立四院、黄河医院、重汽医院、医科院附属医院、医院)、两镇卫生院分别完成100份、50份的血检任务,染色合格率达90%以上,并于每月2日之前上报上月疟疾血检工作月报表(邮箱:;传真电话)。如发现阳性病人,检验科一定做好血片(涂制5张标准血片,上送4张,自留1张)、血膜(2份2-3滴直径为1cm的滤纸血膜)、5ml抗凝全血(EDTA抗凝、-70℃冷冻)的保存与上送。并于每月月底,上送本单位当月血检数10%的血片(附名单)到区疾控中心检验科进行复检。2016年,继续严防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发生与流行,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4.26疟疾宣传日宣传工作。

篇4

二、落实预防措施。严防暴发疫情

一)强化疫情监测分析。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前移监测关口。切实加强流感、手足口病、流感样病例、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组织专家进行研判,及时制定防控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流感、麻疹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发现的流感、麻疹疑似病例及时采样,并由疾控中心送市疾控中心检测,同时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订正工作。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密切关注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动态,一旦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或重症病例,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疫情处置等工作;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疫情报告渠道和程序,及时报告疫情,及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疾控中心要加强疫情分析、预测和预警,建立定期疫情分析制度,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广泛开展防病宣传县健康教育所、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渠道。切实增强群众防病能力和及时就诊意识,指导群众开展预防性免疫接种,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建立免疫屏障。要把学校和托幼机构作为春季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的主阵地,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动学生(幼儿)家长参与到防治工作中来。同时,要把握宣传力度,加强正面舆论引导,避免群众恐慌。

三)全面开展业务培训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要以手足口病诊疗指南流感诊疗方案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医疗卫生人员责任意识,增强他对春季传染病的敏锐性和报告意识,提高医务人员诊断甄别能力和救治水平。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卫生局已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传染病应急预案。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调整充实传染病应急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提高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突发疫情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理各种传染病突发事件。

五)积极组织预防接种疾控中心和县、乡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未按要求接种疫苗或无接种证的学生尽快补种补证,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到位,有效防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传染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发生与流行。并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学生接种流感、甲肝、流感、腮腺炎、水痘、风疹等二类疫苗,提高人群免疫力,接种疫苗可预防的疾病暴发流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六)深入开展技术指导疾控中心和县、乡各级医疗机构要把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作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从晨检、缺课登记、健康教育、疫情报告、环境消毒、查验预防接种证等各个方面开展技术指导,积极督促落实,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县爱卫办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狠抓医疗环节。加强重症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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