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02-07 07: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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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篇1

在原有土地登记发证、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依据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全面完成本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年月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月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月前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登记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镇、街道办事处企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镇、街道办事处与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三、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土〔籍〕字第2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359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登记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7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46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78号),《省土地登记办法》,《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政发〔〕8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政办字〔〕103号),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1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

四、工作原则

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时间、人员和地点,认真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全面覆盖原则。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涉及全部具有所有权、使用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和镇村企业等相关土地权利人。

(二)依法依规原则。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严格把握有关法律和政策界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三)申请审查原则。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主体向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经国土资源所调查初审、市国土资源局复审并公示后,依法登记发证。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不健全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行使所有权;土地权利人要依法履行提供资料和现场指界等相关义务。

(四)便民高效原则。各镇、街道办事处要联合现场勘查测绘,就地解决实际问题。为方便权利人申请登记,各镇、街道办事处可在各便民窗口设立专门的调查登记机构,专项负责此项工作,也可在各国土资源所设置登记窗口受理登记申请,为权利人申请土地登记提供便利条件。要及时将登记发证工作情况进行公告,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的知情权。

(五)和谐稳定原则。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稳妥推进,及时妥善处理权属争议问题和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对短期内无法调处的权属争议,要做好说服工作,维持土地现状,暂缓确权登记发证。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稳控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设立机构。成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科学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

2.拟定方案。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上报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3.前期准备。全面搜集整理1:500至1:10000基本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图或数字线划图及相应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各类图件资料,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设备(GPS接收仪、电脑、打印机等),印制调查表格,购置登记证书等。

4.培训人员。结合实际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调查、现场指界、GPS定位技术操作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现有技术优势,保障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施阶段

按照通告、地籍调查、登记申请、初审和公告、审核审批、颁发证书、资料归档和登记信息整理入库等工作步骤,合理安排,压茬进行。

1.通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告。

2.地籍调查。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权属界线的办法和措施,并调查确定每个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属界线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界址。

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协商划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属界线,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组织完成村内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址调查、设定和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所有权界址坐标,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等有关测量工作。

编绘宗地图,生成权属调查表。宗地划分、宗地编号、地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登记申请。登记申请人按照土地登记机关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体土地登记受理点申请集体土地登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4.初审和公告。土地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对申请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初审意见。在完成权属审核的基础上,以一个调查区域或一个村为单位,将该区域或村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属审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天。

5.审核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6.颁发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应确认到每个土地使用权人。

7.切实做好对争议地、插花地、飞地及无权源土地的处理。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发证。插花地及飞地,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可维持现状,但应调查统计造册。

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可调查上图,统计造册,暂不确权登记。

8.建设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建立数据库,并据此开展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建立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三)总结检查阶段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采取分段实施、整体汇总的方式进行。年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年月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年月对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总结检查,整体检查汇总工作于年月完成。

六、组织形式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路局及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责任分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市农业局负责协助确定集体土地地类、位置和面积。市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路局等部门依照职责,协助开展有关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承担确权登记发证的具体落实工作,发动本区域内集体土地权利人申报权利,组织权属调查,协调权属争议,动员权利人履行指界、签字盖章等法律手续;各村委会负责组织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协助国土资源所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充分发挥新闻主力军的作用,积极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登记申报、土地确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管理,认真执行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129号)中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统一使用国土资源部制发的土地登记表格。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全面、完整、规范。建立专项工作进度统计、汇总、通报制度。

(三)统筹安排,保障经费。要统筹安排,切实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严禁借机乱收费用。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资料、图件等成果资料,实现土地调查数据库与土地登记信息数据库的整合互补。加快村土地调查工作进度,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提供基础资料。

篇2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省、市金融办批准后依法设立并履行相关职责的公司制企业法人,依法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近期我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赴省参加培训。10月底,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办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重点是学习产权交易中心组建的流程、机构设置、交易内容、业务范围和运行模式等,拷贝了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软件。

2、赴泗洪县学习。10月底11月初,我办先后两次组织业务人员赴泗洪学习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情况,重点考察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目前工作开展、机构人员、信息情况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流程、利率和时限等情况,相关资料均已形成汇报材料。

3、制定计划,形成初步方案。按照省培训要求和赴**学习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逐一研究,形成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并报县分管领导审阅,近期将召集相关部门会办推进。

4、近期工作重点。成立**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县编办牵头,县人社局配合,组建**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股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做好人员的调配工作。依托**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设立**县农村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县金融办负责与省、市金融办协调对接,申请成立**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提供办公场所、装修、办公设施的采购及综合数据处理中心、交易大厅建设等。相关具体任务待县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实施。

二、明年计划

(一)目标任务

明年,完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并实体运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集体林权、养殖水面、小型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并完成交易规则制订等工作。

(二)进度安排

1、一季度完成完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完成**镇和两个**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运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

2、二、三季度完成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国土局、农委、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抓紧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集体林权、养殖水面、小型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制订交易规则。

3、四季度在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基础上,完成除**镇和两个**以外的**个乡镇、街道的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并实体运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分管领导每两月召集一次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农工办、发改局、编办、财政局、农委、人事局、县国土局、工商局、***银行、***银行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会办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各项工作。

篇3

中图分类号 F301.11 文I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1-0293-01

1 基本情况

将乐县国土总面积2 246 km2,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3万 hm2,辖13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5.7万人。该县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于2015年12月17日召开试点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议,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2016年3月7日,在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8月底,全县已完成航摄及DOM制作1 300 km2,占57.9%;完成土地确权资料收集的村44个,占 32.6%;农户1.2万户,占36.5%;完成权属调查的村12个,占8.9%;完成公示的村5个,占3.7%。

2 主要工作措施

2.1 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将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将政办〔2015〕2号),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工作经费,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135个行政村也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和矛盾纠纷调处小组。全县上下形成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直有关单位通力协作,乡镇、村具体实施的良好工作格局。

2.2 广泛宣传发动

为有效推进工作,将乐县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方面,抓好政策宣传。全县共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逾4万份。各村村务公开栏均张贴有宣传海报,并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有的乡镇、村还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宣传,让农户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对此项工作认知度和支持度,并调动起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抓好业务培训。县、乡两级先后召开了13场动员大会,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培训县、乡、村工作人员675人[1]。通过培训,工作人员对作业流程、相关政策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确权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2.3 加强督促检查

把各乡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进行跟踪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并解决,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从而督促各乡镇切实落实责任,同时加快工作进度。

2.4 及时化解矛盾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依法依规有序推进。2016年以来,各乡镇结合实际,以1998年二轮延包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同时结合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现状,依据政策“对症下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一村一策、一事一议”解决矛盾的办法,村一级成立村纠纷调解小组,由村民选出的有威望、了解实情、办事公道、说话有分量的老组长、老党员和老干部担任小组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本村的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并实行县乡村联动,以充分发挥村综治协管员和土地协管员的作用,力争做到“纠纷不出组,矛盾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自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以来,全县还没有出现土地确权的和上访事件[2]。

3 存在的问题

虽然将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中标单位未能及时交付航摄及DOM制作数据,导致确权工作一直停留在土地确权资料收集阶段,无法开展后续的权属调查指界、审核公示等工作,造成将乐县土地确权工作进度较慢。二是部分村主干对本次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心存顾虑,积极性不高。且二轮土地承包至今已10余年,部分村人地矛盾突出、土地纠纷不少,特别是城中村,人多地少,原来被征地农户在此次确权工作中提出不要粮差要承包地,村里无法解决,承包方案难以确定,影响确权工作开展。三是将乐县外出务工人数较多,全县各村基本上均有50%以上的农民外出务工,沟通、协调方面工作量较大,影响工作进度[3-4]。

4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将乐县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目前,中标单位已提交部分航摄底图,将进一步督促中标单位增加人手,重点安排作业人员入驻已出图的乡镇开展权属调查指界、审核公示等后续工作,力争年底保质保量完成“50%以上行政村完成权属调查、30%以上行政村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年度工作目标。二是积极破解难题。针对将乐县农村外出

务工人员较多的现状,充分利用外出经商、务工人员中秋、春节、清明返乡的有利时机,发动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点对点宣传,组织返乡群众参与确权调查、指界、公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解决矛盾纠纷。针对部分村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发挥村矛盾纠纷排查小组的作用,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依法依规协调、化解矛盾,突破瓶颈,加快确权工作进度。四是强化督促检查[5]。围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实行“每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并对进度明显滞后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5 参考文献

[1] 张晓山.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几个问题[J].上海国土资源,2015(4):1-4.

[2] 尚旭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快速推进的“近忧”与“远虑”[J].农业经济,2016(1):80-83.

篇4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7-0293-01

清徐县地处太原城郊,辖9个乡镇、1个街道办、188个行政村、24个社区,全县耕地面积3.14万hm2,农业人口25.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4,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简称土地确权)作为清徐县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了重点保障,使土地确权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基本情况

清徐县的土地确权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14年3月开始,选取柳杜乡作为全县土地确权工作的试点乡;2015年在全县全面铺开此项工作。按照“依法依规、确保稳定、尊重历史、民主协商”的原则,推进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清徐县188个村已完成调查摸底的村172个,占比91.49%;各测绘公司完成测量的村174个,占比92.55%,面积核查和公示等正在有序进行[1-2]。

2 主要措施

2.1 宣传发动,奠定基础

确权工作一开始,清徐h就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村主要领导、工作骨干、成员单位负责人等400余人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会上县长王琳玉做了动员讲话,明确了土地确权工作的目的、意义、职责、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省、市专家就土地确权的政策界限、操作规程等做了专题培训。会后各乡镇、村积极行动起来,分别召开了动员培训会议,就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县确权办人员全程参加了各乡镇的培训会议并讲解了土地确权的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3-4]。

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问题解答》 3 000余本,印发《致广大农民群众一封信》 4万余份、发放宣传画1 000余张,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确权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2.2 制定方案,精心组织

2.2.1 出台工作方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清徐县实际,出台了《清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清政发〔2015〕7号),各乡镇、村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步骤、进度要求。

2.2.2 成立工作领导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各乡镇、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落实了工作人员。为保证确权工作的有序开展,清徐县成立了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技术指导组、矛盾调处组分工合作,进行政策指导和技术帮助,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2.3 夯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乡镇长为本乡镇确权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组织动员各村力量,强力推进,充分发挥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长等人员的作用。明确将土地确权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工作。

2.2.4 建立了分包乡镇和例会制度。实行县主要领导包村制度,县长都有自己的包村点,农委班子成员也划片分包乡镇,并经常下乡督促检查,大大加快了确权工作的推进。县确权办还制定了例会制度、督查制度、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规定每月23日为月例会日,分管副县长参加,由各乡镇主要领导、测绘公司负责人汇报当月的确权进度、存在问题及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每周四为周例会日,县农委主任参加,由各乡镇分管领导、测绘公司负责人汇报本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从而形成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动确权工作有效开展的态势。

2.2.5 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具体工作中,乡镇和测绘公司通力配合,县确权办深入各乡镇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积极深入矛盾纠纷突出的村,与村领导共同协商确权工作的具体做法与办法。并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指导,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处理矛盾纠纷562起。此外,清徐县多次邀请省、市专家深入各乡镇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3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2.3.1 扎实推进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县、乡、村干部和测绘队伍密切配合,深入一线,收集资料,摸清底数。根据农户二轮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相关资料准确填写调查表格,妥善办理分户、互换等相关手续。

2.3.2 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工作。要求测绘公司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进行测绘,对所有地块全部实测。根据提供的影像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工作草图,村工作人员先进行实地指界,留出村里渠和路的位置、尺寸;然后,提前通知农户进行实地指界,确定每块土地的界址点、界址线。

2.3.3 做好公示前的核实检查工作。测绘公司要和村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核实,并编制自查报告和测绘专业技术总结。确权办在作业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测绘单位内、外业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2.4 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2.4.1 创新表格设计。为理顺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手续,统一设计了《承包方户主变更申请》《农户承包地并户协议》《农户承包地分户协议》《农村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农村承包经营权转让申请表》《农村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等表格,下发到各乡镇、村,保证了全县确权摸底相关资料、附件、手续的一致性。

2.4.2 公开招标测绘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清徐县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了4家测绘公司,并分别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多次与市、县国土局协调,为测绘公司提供数字正射影像图资料、地力等级、征地红线等相关资料,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为测绘队伍进村入户、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便利。

2.4.3 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和弥补县确权办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9月19日,县确权办委托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择优询价的方式,选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山西彭丰土地环保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清徐县的测绘成果进行核实检查。同时,对清徐县确权工作后期拼图接边、数据汇交、数据库建立及档案整理等提供技术服务。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清徐县确权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保证全县确权工作符合上级技术规范,确保数据质量和精度符合要求。

2.4.4 加快信息系统机房建设工作。投资3万余元,建成高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系统机房,对配电、门禁、布线、消防等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为下一步确权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5 充实队伍,保障经费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力量,细化分工,从其他部门抽调1名大学生和1名研究生,充实到确权队伍,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同时将县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委、县政府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400万元作为土地确权配套经费。

3 结语

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保障农民根本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民心事业。下一步,清徐县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土地确权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面积核查和公示、数据汇交、档案整理等工作,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4 参考文献

[1] 张晓山.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几个问题[J].上海国土资源,2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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