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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BRL概述
1、XBRL的定义
XBRL(eXtensible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其实质是一种数据描述语言,通过它可以使各种商业信息在不同软件、平台、技术间(包括Internet)实现数据的可靠提取和顺畅交换。它是以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可扩展标记语言)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是目前应用于非结构化信息处理尤其是财务报表信息处理的最新技术,XBRL的出现和迅速发展为会计信息提供模式的革新引入了崭新的思路。美国注册会计师查尔斯·霍夫曼(Charles Hoffman)于1998年4月最早提出了XBRL的构想。
XBRL国际组织网站(xbrl.org)对XBRL给出了如下定义,“XBRL是商业和财务数据电子化交流的一种语言,是用来改革全世界商业报告的语言。它有助于商业信息的编制、分析和交流,为提供和使用财务数据的所有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以及可靠而准确的商业信息”。
2、XBRL的组成
XBRL的技术框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即XBRL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XBRL分类标准(Taxonomy)、XBRL实例文档(Instance Documents)和样式表(StyleSheets)。XBRL技术规范提供了描述XBRL如何运作的基本技术细节,规定了XBRL分类标准和XBRL实例文档所应遵循的各种规则;XBRL分类标准是XBRL技术的核心部分,定义了各项目的属性及其之间的关系等,它是在XBRL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各个国家、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XBRL
实例文档是根据XBRL技术规范,依据某些XBRL分类标准制作的财务事实数据文件,一个XBRL实例文档就对应着一个企业财务报告的实例文件;样式表用于定义财务报告时的显示项目和格式职称论文,将实例文档以用户可读的方式显示出来。
二、XBRL的技术优势
1.利用XBRL可以快速、精确地检索信息,并且有利于财务报告数据间的比较。以往的网络财务报告主要采用HTML技术和PDF技术。由于HTML只是一种简单的表示性语言,无法表达和区分数据的具体内涵,检索信息有如大海捞针;而PDF格式文件无法通过程序自动从中读取数据,需要对信息进行二次加工,造成数据处理的差错率提高。在XBRL中,数据间建立了一些关联,在检索数据时可以根据其所在的背景进行查询,从而加快了检索速度。此外, XBRL提供了丰富的语意,计算机可以方便的进行数据分析比较等深加工工作。
2.XBRL技术为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便利。XBRL具有良好的动态分析功能,并且在不同的信息之间建立链接,跟踪相关的信息线索,对于XBRL标记的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通过运用恰当的搜索工具,使用XBRL的“下钻”(Drill-Down)功能,就可以自上向下考察数据源头直到底层的数据,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有利于数据的获取并且进行挖掘分析。
3.利用XBRL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及时性。以XBRL为基础编写及财务报告,有利于各方监督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且因其具有良好的信息开放性,数据可定制、可扩展,使用者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获得个性化信息,从而增强了信息的有用性和相关性;XBRL财务信息系统能够随时生成“实时会计报告”,从而使企业内外部人员可以动态地、及时地得到企业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实现了财务信息的实时性。
4. XBRL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和兼容性,可以跨平台使用。XBRL是基于XML的,由于XML是跨平台的语言,因此XBRL也是跨平台的,通过XBRL信息可以在不同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之间进行传输和交换,消除了个别软件不兼容的问题。此外,XBRL具有自定义标签以及支持多国语言的特性,从而消除企业报告中的语言障碍,有利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
5.使用XBRL可以避免数据重复录入的问题。传统的财务报告由于非结构化信息导致了信息不可重用,需要人工进行重复录入,而采用XBRL后职称论文,因其显示格式放在单独的“样式表”中,财务数据只需录入一次,就可呈现为各种格式的财务报告,从而降低了数据录入错误的风险,提高了信息的准确度,有效降低了公司编制与财务报告的成本。
三、基于XBRL的会计信息系统集成
1.会计信息系统集成的含义
所谓系统集成(SI,System Integration),就是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如个人电脑)、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系统集成应采用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等多种集成技术。系统集成实现的关键在于解决系统之间的互连和互操作性问题,它是一个多厂商、多协议和面向各种应用的体系结构。
系统集成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方式,是近年来国际信息服务业中发展势头最猛的一个行业。系统集成的本质就是最优化的综合统筹设计,一个大型的综合计算机网络系统,系统集成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的集成,系统集成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整体性能最优,即所有部件和成分合在一起后不但能工作,而且全系统是低成本的、高效率的、性能匀称的、可扩充的和可维护的系统。系统集成既是一种商业行为,也是一种管理行为,但其本质是一种技术行为。
会计信息系统集成通过将销售、生产、采购、库存、以及市场信息、政府政策等相关信息采集部门对应的业务模块封装为Web服务,经过企业服务总线标准化接口,实现与会计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的交互(其中会计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又是通过对各个财务功能模块的整合实现的,包括账务处理、财务管理、财务分析、非财务信息交互等等),用户根据应用需求可通过互联网络或移动网络在会计信息系统集成平台上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实时访问与处理,如在外出差人员可以及时进行相关经济业务数据输入,而不用等到出差结束回来再对相应业务进行处理,提高了会计信息实时反映效率。会计信息系统集成可实现对业务信息模块数据的直接读取,但是在此之前业务信息模块并不需要通过事先的数据库集成等集成化处理,只是在应用需求产生时才通过调用相应的服务,实现相应的操作,从而达到企业会计信息应用目的。会计信息集成系统要求对每个业务单元制定相应的信息采集标准,这个标准是基于全企业角度考虑的,而不是局限于业务部门需要或管理者意愿而随意采集的。
2.基于XBRL的会计信息系统集成的必要性
将系统集成运用于会计领域,是实现优化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的手段,是企业信息系统运行成败的关键职称论文,是进一步发挥信息系统优势的必由之路。会计信息系统集成与会计信息化相辅相成,其实质是通过对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形成的信息系统进行重构、优化,以及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融合,实现会计信息化。
在管理与信息系统集成理念的指导下,对企业业务流程集成和再造是会计信息系统集成的基础,而XBRL为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注入了生机和活力,XBRL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具有较好的内在一致性,能为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会计报告输出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向内、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丰富多样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会计信息。基于XBRL的财务报告具有检索快速精确、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便利等优势,而且提高了财务信息的质量,因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利用基于当前会计业务流程所产生的XBRL会计报告去匹配决策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从而达到互相促进的目的,为实现会计信息系统集成奠定了基础。
系统的集成并不是简单的物理集成和数据共享,而是在逻辑和概念上的集成,从根本上打破目前的会计信息系统构造,有效发挥会计信息的作用。以往的会计信息系统,由于会计信息化建设的不均衡,形成了多种基于不同平台、不同语言、功能和数据彼此独立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存的局面,部门壁垒、信息孤岛等问题随处可见,从而削弱了信息对决策的支持程度,降低了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以及数据存储、传输的安全性。基于XBRL的会计信息系统集成,利用XBRL技术可以跨系统、跨平台使用,而且通过软件能够方便地实现企业财务报告的多语种输出,以及避免数据的重复录入等技术优势,结合会计信息系统集成的开放性、可扩展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原则,弥补了以往会计信息系统的缺陷,能够将孤立、分散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集成起来,通过加强系统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控制,以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
四、总结
XBRL是集优点与挑战于一身的商业报告语言,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在其应用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XBRL分类标准不完善职称论文,导致XBRL相关软件不成熟;财务信息安全以及网络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企业应用XBRL的制度不完备,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等。因此,我们需要尽快制定和完善XBRL分类标准,加快XBRL相关软件的开发,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应用XBRL的制度,建立健全的法律规范体系。随着XBRL的逐步完善,未来XBRL的应用领域和商业价值将无可估量,从而促进会计信息化在更高层次上发展与升华。
基于XBRL的会计信息系统集成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它并不是简单的网络互通和信息共享,而是根据应用需求,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以及信息系统集成与融合技术等,将可利用的资源有效地组织到一起,充分发挥各项资源的优势,实现会计信息系统的再造以及系统的高效运行,会计信息系统和企业的信息化系统融为一体,共同支持企业的决策活动,从而真正地实现会计信息的优化和会计信息系统的集成。当然,这一工程的实现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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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凤彩.会计信息系统集成探析[J] .财会研究,2008(19)
公路部门的养路支出类别分为公路养路工程部分、公路事业部分和养路其他费,地方财政部门预算支出预算实际上划分为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两大部分;项目支出与公路养路工程部分支出对应,基本支出与公路事业支出和养路其他费支出之和对应。按照国家计划委、国家经委、交通部、财政部(87)交公字64号文“关于《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公路养护养路工程费不低于切块包干投资基数的80%、养路事业费和养路其他费不高于切块包干投资基数的20%。对比要求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遵循上述支出控制指标,即项目支出应不低于切块包干投资基数的80%、基本支出应不高于切块包干投资基数的20%。
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划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三大类。一般来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应与养路其他费支出对应,基本支出的范围及对象应为县级以上公路部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的退离休人员的人员支出和为开展管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为适应地方财政部门对公路部门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适当调整部分支出类二级及二级以下会计核算科目。
中山市财政部门要求中山市公路局每季度报送除公路行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应报送的有关会计报表外,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须报送《事业单位基本数字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收入总表》、《经费支出明细表》等。《事业单位基本数字表》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路部门一定时期的单位人员、资产和负债状况的静态报表,《事业单位收入总表》和《经费支出明细表》是反映公路部门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报表。显然,地方财政部门要求公路部门提供的会计信息与现行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信息编制与披露方式方面存在着不衔接的问题。由此,在现行会计制度不变的情况下,为解决这个问题应对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适当调整,既保证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又满足财政部门所需的较明细的会计信息。
第一部分 养路事业费
一级科目为养路事业费。在一级科目下设专项业务费和行政管理费等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专项业务费下设科研及技术管理开发费、路况及交通量调查费、路政管理费、征稽管理费等三级科目。在二级科目行政管理费下设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费等三级科目;在三级科目人员经费下设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其他人员支出等四级科目;在四级科目下还可以按照财政会计报表的需要设置五级科目,如:工资、社会保障费、其他人员支出等四级科目下设置五级明细科目;在三级科目日常公用经费下设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信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车辆维修及使用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费等四级科目。
第二部分 养路其他费
一级科目为养路其他费。在一级科目下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在二级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下设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抚恤和生活补助费、离退休费、其他费等;在三级科目离退休费下设离休费、退休费、离休公用经费、退休公用经费、离退休费社会保险费等。
公路养护会计报表与财政会计报表编制取数与衔接。
在编制行业部门会计报表和财政会计报表时,主要涉及行业部门会计报表的《资金平衡表》与财政部门的《资产负债表》的转化,这两表间的转化较为简单,这里不在赘述。较为复杂的是行业部门《养路支出计划执行表》(03表)、《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与财政部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总表》、《经费支出明细表》,如何转化衔接。按照调整后第一、第二部分会计科目,财政部门《经费支出明细表》和《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总表》可以在会计账套中建立勾稽关系直接取数;对于行业部门的《养路支出计划执行表》(03表)和《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同样也可以在会计账套中建立勾稽关系直接取数。例如:在编制财政会计报表《经费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经费——工资——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预算外津贴及节支奖、工作实绩考核奖、奖金及其他栏,可以直接在相对应的科目直接取数填表;同理在编制公路养护会计报表《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工资栏只需在行政管理费下的人员经费——工资四级科目、其他人员支出中的临时人员工资和长休人员工资五级科目直接取数填表。值得一提的是:在账套中建立勾稽关系直接取数填制财政部门会计报表和行业部门会计报表时要注意有的明细科目的归类。如:日常公用费——培训费科目,在编制行业部门会计报表《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时应扣除该项费用,而将其填入《养路支出计划执行表》(03表)教育培训费栏。
由于日常的公用经费是依照各地级市财政部门所规定的标准编制支出预算的,大额的会议费、专项接待费,应作专项业务费编制支出预算,在会计核算时应与日常公用费分别核算,在编制行业部门会计报表《行政管理费用明细表》(07表)时可将大额的会议费、专项接待费与日常公用费中的一般会议费、接待费分别并入会议费、接待费栏。
一、环境问题与环境会计
(一)环境问题与环境会计在环境与社会经济领域,有再次重要的国际会计具有里程碑性质:一次是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与环境会议,另一次是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这两次由世界各国元首或政府首脑参加的会议之重要性在于,人们开始认真思考环境与经济增长之间以及环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环境问题成为政府议事日程中的重要项目之一,各国在解决环境问题上开始协调行动。
在近30年中,环境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各阶段都有若干主要标志:第一阶段,1968年罗马俱乐部发表著名的《增长的极限》一书;1972年联合国举行人类环境会议。第二阶段,1987年被确定为欧洲环境年;联合国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第三阶段,1992年联合国举行环境与发展大会;英国政府著名的《绿色经济计划》。第四阶段,英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有关环境管理制度的国家标准文件BS7750,欧共体颁布第一部有关环境管理和环境审计制度的国际性标准文件EMAS;国际标准组织开始起草全球性环境管理和环境审计的标准文件ISO1400系列。由上所述可见,国际上对环境与经济、环境与社会之关系问题的关注,正在日趋具体化和标准化。
在环境会计领域,首先进入实务的是环境信息披露(环境报告),即披露公司各种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信息。在80年代中期,首先提出的披露方式是在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分析与问题讨论”部分,以后成为年度报告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并最终成为独立的年度环境报告。最近几年中,联合国关于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的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对跨国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问题作了连续的追踪调查和分析,并将其作为每届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秘书处每年的国际会计与报告专题年度评论,在1996年就是以环境会计作为主题。
以斯堪的那维亚(北欧)航空集团公司(SASGroup,由瑞典、挪威、丹麦三个国家的若干航空公司组成,均为上市公司)为例看,1995年SAS单独编制并其第一份年度环境报告,该报告涵盖其航空运输业的机场、机上贸易业务的相关环境信息(旅馆业务的环境信息另外处理),与公司的年度报告同时。这份年度环境报告的内容非常详细,主要包括:(1)SAS的环境战略;(2)SAS在飞行,机上服务,地面服务的各种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环境平衡表,分为投入与产出两方);(3)总裁就环境事项的年度总结;(4)董事会就环境事项的年度总结;(5)分别各种业务的环境信息;(6)对大气影响的专题分析;(7)公司环境管理实务;(8)为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而进行的新技术开发工作;(9)各种有关的知识栏目;(10)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及通讯联系,等等。
我们知道,公司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其年度报告,其中与财务会计有关的内容均需经过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报告)。由此,对于公司的环境信息(特别是与财务会计有关的环境信息),就顺理成章地提出了环境会计法规及环境审计问题。
(二)环境会计与相关法规当环境信息披露(环境报告)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除了引伸出环境审计问题以外,也引伸出了对公司在环境治理、保护、预防、管理等方面费用支出的会计处理(包括确认、计量等)问题。环境会计问题较之环境报告要涉及到更多的方面,如环境会计对象、环境会计基本原则、环境成本计量等,并且最终会落实到是否需要专门订立环境会计准则。可以说,环境会计问题是目前会计界面对着的最大的挑战之一。其困难之处在于,既要适应不断增加、变化和完善着的环境法规(国际的、国家的、地方的),还要建立和健全有关的会计标准,同时还与环境核测和计量技术有关。
二、环境成本之界定及计量
对于环境成本,很难给予精确的定义(从国内外文献资料看,讨论环境成本时往往有其特定的立足点),可是在会计领域讨论成本项目,又不能不给出较为明确的界定。这里首先从不同的视角对环境成本概念加以阐释,进而讨论其确认与计量。
(一)不同空间范围的环境成本不论怎样界定环境成本的内容,从一个企业看,总是可以区分为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这种区分是基于当期(会计期间)是否由本企业承担可计量的环境成本。这里的“是否应当由本企业承担”,并不是一个会计问题,而是一个法规问题。内部环境成本指应当由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包括那些由于环境方面因素而引致发生,并且已经明确是由本企业承受和支付的费用,比如排污费、环境破坏罚金或赔偿费,环境治理或环境保护设备投资,等等。
内部环境成本与外部环境成本相比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其已经可以作出货币计量(尽管并非一定合理和精确),从而才可能作为内部成本。外部环境成本是指那些由本企业经济活动所引致但尚且不能精通计量,并由于各种原因而未由本企业承担的不良环境后果。正是由于对这些不良环境后果尚未能作出货币计量,所以尽管已经被认识,却不能追加于始作俑者,因而还不能称之为会计意义上的“成本”。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环境质量确实已经受到了影响甚至破坏,即事实上已经发生了环境成本。
环境成本的“内部”、“外部”之分,并不是绝对的,对此可以从下述几点理解:
第一,某些情况下内部和外部环境成本同时并存。譬如“排污费”是由于本企业向外部排放有害气体、污水中废弃物质而向环境管理机构交纳的费用,由本企业负担,因而属于内部环境成本。但是外部环境成本亦同时存在:从数量上说,计算交纳排污费是按照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的标准,在实务中,这种标准往往偏低,不足以弥补环境污染引致的各种损失。从性质上说,即使全部排污费都用于治理环境,也存在污染和恢复之间的一段滞后期。在这段时间内,环境污染的破坏作用已经漫延开来并导致新的更大的环境成本。
第二,某些情况下内部环境成本会早于或晚于外部环境成本而发生。譬如,本企业考虑到某经济事项对环境的潜在损害可能性而提取准备金,在会计处理中先发生了内部环境成本,而外部环境成本此时尚未发生。再譬如,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赔偿金,往往由于法律程度而耽延一段时间,而会计处理总是要等到实际赔偿时才作为内部环境成本,这时显然已经晚于外部环境成本。
第三,从会计配比原则讲,外部环境成本最终都应当转为内部环境成本。但是在会计实务中,两种环境成本之间既存在“转化时间差”,还存在“转化数量差”。而且象空气污染导致酸雨以及生态破坏等引发的社会环境成本,几乎不可能做到“会计配比”。因此,究竟外部环境成本在多长时间内和有多大比例可以转化为内部环境成本,取决于环境法规的完善程度及环境会计标准的可操作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环境法规的建设与环境会计体系的建立具有同样的重要意义。
(二)不同时间范围的环境成本
着眼于对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与其实际发生的时间吻合性,可以将环境成本作三种类别划分:过去环境成本,当期环境成本及未来环境成本。换句话说,在会计期间内作为环境成本而确认处理的有关费用支出项目,其所补偿的可能是以前的环境损失,也可能是当期环境损失,还可能是预见到的将来环境损失。
1.对过去环境成本的当期支出,指本会计期间内发生的环境性费用是基于清理以前造成的环境污染或补偿以前造成的环境损失。当具有追溯效力的新环境法规或会计法规生效时,这种会计事项就会增多(有时也可能是法律诉讼的结果)。也就是说,企业以前的经济活动在当时并未与环境法规不合,或者在当时的环境检测水准下企业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不明显,但是在今天的新条件下情况有了变化,企业不得不为过去的负面“产出”承担后果。在会计处理中,这就引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会计盈亏是分期计算的,当期因为以前若干年的经济活动之不良环境影响而增加了了环境性费用,事实上的结果是当期的和以前的会计盈亏都不完全符合实际,那么怎样评价企业的财务业绩才为合理?第二,企业当期的经济活动及产品都可能与以前年份有所不同,如产品已升级换代,甚至已转产完全不相同的产品,这在实务中会有千差万别种情况,那么在实施会计配比原则时,当期的环境支出怎样与以前的活动及产品相对应?可见,对过去环境成本的当期支出,既引发了财务会计方面的经营业绩计量甚至税赋疑问,也引致了管理会计方面的业绩考评疑问。
2.对当期环境成本的当期支出,指本会计期间内发生的环境性费用是基于清理当期环境污染或补偿当期环境损失。从一般意义上说,在会计实务中不会对此产生认识上的疑问,可能存在的难点是怎样在测定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合理地分配和归集环境性费用。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备较好的的环境管理和会计计量基础。
3.对将来环境成本的当期支出,指本会计期间内发生的环境性费用是基于对将来环境污染和损失进行清理和补偿的经费准备。就会计处理特点而言,这使我们联想到了各种会计准备金(如坏账准备金),因而或许可以为了叙述的方便而暂且称其为环境成本准备金。
在会计处理中,设立环境成本准备引出了两个问题。第一,由于环境成本准备金是以对将来不良环境影响的估计为基础,当期并没有发生真正意义上的会计支出,而环境成本准备金列为费用成本项目,会影响当期盈亏进而影响纳税,所以需要有可操作的法规依据。如果企业是以纳税以后净利润中的一部分提取作为环境成本准备金,则需要以企业内部法规(如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为依据。第二,当期环境成本准备金的数额提取之估计,与各种经济活动或产品的配比对应,既需要环境测量标准,也需要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见,对将来环境成本的当期支出,并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还涉及到环境法规和企业规章,并且与如何判断将来的环境事务趋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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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功能的环境成本着眼于企业所发生的环境性支出的功能,可以将环境成本作三种类别划分:弥补已发生的环境损失,维护环境现状、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不利环境影响。这种功能分类也可以表达为基于环境支出动因的分类。
第一种弥补已发生的环境损失所引致的环境性支出,所弥补的可能是以前时期的环境破坏后果,也可能是当期的环境破坏后果。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环境损失已经发生。企业所支出的环境性费用,其目的仅在于或只能够用于弥补已经发生的损失(现实中往往不足以弥补!),而不可能形成任何资产增量或收入增量。针对实物的支出只是对因污染而导致的物质耗损的弥补,针对人的支出则是对因污染而导致的健康耗损的补偿。可见其补动性支出的明显特点。
第二种用于维护环境现状的环境性支出,与不良环境影响是同步发生的,用以维持环境现状而不致于恶化。从会计处理看,应当认识到这样两点:其一,这类环境支出虽然不会形成企业的生产能力增量,但是会形成其他资产增量或收入增量:用于环境保护设施或环境治理设备时增加了资产存量,用于环境保护人员的工薪支出则增加了人员收入。其二,当支出是针对环境保护或治理设施(备)时,本会计期间应当承担的应当只是其一部分,即会计处理中的费用化与资本化之区分问题。总起来看,这类环境支出仍然是被动性支出,但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主动性。
第三种用于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不良环境后果的环境性支出,是发生在环境损失出现之前,并不是专门用于弥补性项目,所以属于主动性支出。会计处理中需要考虑到这样三点:其一,这类环境支出不但会形成资产增量或收入增量,而且可能会增加或改善生产能力(比如购置了有助于改进产品环境属性的设施或设备)。其二,对于形成的物持资产增量之会计处理,显然会有分期摊销或折旧计提,这时会与环境法规及会计法规有关。其三,总起来看这类环境性支出更象是一种投资行为,只是其目标具有特殊性,既不属于生产能力投资,又不属于非生产性设施投资。
三、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追踪与分配
由前所述可以联想到,在现行的会计准则框架下,对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会遇到许多疑问,不能不涉及到会计界以外的环境法规根据。毋庸置疑,环境成本的追踪与分配应当作为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的一个主题,从而对环境管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考虑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目前需要着重讨论环境法规和会计法规两方面问题。
第一,所依据的环境法规。没有环境法规就不会有会计意义上的环境成本。在经济社会中,利润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导向作用力或内在基本动力,没有来自社会的环境法规压力,环境会计不可能在企业内部自然生成。回顾环境会计在欧美发达社会的产生,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即使是许多自觉计量环境影响后果和披露环境信息的大型跨国公司,也是在其长远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而行事,绿色(环境保护)形象与企业长远经济利益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各个国家的环境法规都会逐渐增多。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内部的高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会计部门主管人员必须对环境法规予以足够的重视,并关注其对本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影响,关注其对本企业远期及近期财务业绩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
从务实的角度看,立足于环境法规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可以作这样三种判断:其一,现行环境法规。这是指那些已经由立法机构或政府部门公布并生效的环境法规。当然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其二,可预见到的环境法规。这是指那些已经由立法机构或政府部门提出的草案文本(征求意见稿),其实施之日已经可以预见。企业对此应当做积极主动的准备;其三,潜在的环境法规,这是指那些虽然尚未有正式的草案文本,但是已经被人们广泛注意到,并且在专业部门,实务界及各种媒介(如广播、电视、报纸、刊物)成为讨论内容的环境法规题目。企业对此尚不需要在行动上有所准备,但是企业在制订长远战略中不能不予以考虑。
第二,会计法规及原则。从会计实务角度看,大多数环境法规对于会计事项处理并不具有可操作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会计界就可以因此而忽视环境法规,因为环境法规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企业经济活动,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并且必然或迟或早会落实到会计实务中。在会计实务初始阶段,对各种环境事项的处理可能做法不一,久而久之,无论从企业内部还是外部,都会提出对会计法规及会计原则的需求。
从前面所述可以归纳,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在会计方法论上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会计期间引出的资本化与费用化之划分;二是由配比性(可追踪性)引出的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划分。
关于环境成本的资本化与费用化处理,一般而言比较清楚。企业用于环境有关项目的支出,从受益期间看总会有短期性与长期性之分,从而引出环境成本的资本化与费用化处理之划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不同会计处理的后果,即对当前及未来财务业绩的影响,以及对企业持什么态度开展环境管理活动的影响。换句话说,环境成本的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之分,其核心问题并不在于会计技术,而是在于后果判断和比较。对此,只要回顾一下研究与开发(R&D)支出在会计处理中的资本化与费用化之几十年争议,就不难理解了。
关于环境成本的追踪,在环境成本核算中,如何针对不同的环境费用起因去追踪环境成本,即针对不同的环境成本核算对象,对已发生的(会计)环境成本鉴别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并加以分配归集,这是一个会计技术问题,也是环境会计中的主要难题。
从设计思想看,立足于环境费用的可追溯性,可以对已经发生的环境费用作这样四种判断:其一,很确切属于直接费用,即费用发生动因很清楚,譬如在某种产品过程中排污量超标发生的环境费用,又譬如针对某种产品生产过程而增加的环境保护设备投资。其二,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直接费用,但不很确切,即若干种费用发生动因有所交错。譬如某种材料使用于若干种产品生产,在该种材料初加工阶段发生的环境费用,就具有这种特点。其三,在很大程度上属于间接费用,但也与直接生产有关,譬如仓库等建筑物改建工程引致的环境费用。其四,很确切属于间接费用。对于上述四种情况,会计处理中对第一和第四很清楚,对第二和第三则比较复杂。特别在环境费用金额比较大时,怎样对之处理,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业绩和内部责任业绩评估。这时应当提出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费用?与哪些产品或设备有关?有没有相关的生产作业记录?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是建立和健全成本会计基础工作,特别是各种基本记录。有了完整详细的工作记录,对成本费用的追踪、计量及分配归集才会有根据。
四、环境成本管理
如同成本会计具有双重目标
生命周期评估(LifeCycleAssessment,LCA)是在环境经济问题研究中建立起来的一个特定概念,它是指这样一种环境分析体系:对一种产品,一种作业加工或一种作业活动的全过程中对环境施加的负面影响作全面分析和评论,目标在于将其减小到最低取度。与LCA类似的一些概念也常在有关文献资料中看到,包括:LifeCycleAnalysis,GradletoGraveAnalysis/Assessment,Eco-balanceAssessment,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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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环境影响评估体系,LCA包含四个组成部分:设立目标,存量分析,影响分析,改进分析。作为一种实施系统,LCA由三个阶段组成,即上述后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阶段存量分析涉及面很大,对某种产品或作业之生命过程全部环境性能源、资料以及排放物加以确认和计量。第二阶段影响分析,针对第一阶段的存量测定,测算和评估潜在的生态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改进分析,对通过诸如产品和加工的重新设计等各种途径,减少、消除所测定环境影响的潜在可能性作出判断。
3.FCA与LA
全部成本会计(Full-CostAccounting,FCA)将产品带给环境的未来成本(如废弃物的处理)纳入会计核算范围,并追溯分配予各该产品,是一种全新的成本会计架构。就功能而言,FCA的作用在于:(1)从远期看,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完整的成本信息基础,让企业管理者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时成本和未来成本有清醒的了解和认识;(2)从近期看,为企业产品定价及生产经营调整,提供成本信息基础。在企业会计实务中,尽管已有企业接受全部成本概念(如英国石油公司年度报告),但是显然还看不到全面运用FCA的案例。因为企业在产品定价中以FCA信息为基础,显然不利于自身的竞争地位。所以FCA作为企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中的一种信息工具可能更为现实。这时全部成本可以从几个角度分析: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现时成本和未来成本;生产成本与环境成本。
作为FCA的一种替代,遗留物成本计算(LegacyCosting,LC)出现在了成本会计领域。LC是对企业产品及生产经营活动之环境影响(后果)的专门核算。遗留物成本包括:(1)为了将负面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而发生的预防性费用;(2)评估环境影响程度的评估费用;(3)修复环境损失的费用。这里,第三种涉及到的环境损失,又可以分别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来可以通过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使用等环节的预防措施而避免的损失(但未能避免),另一种是由意外因素导致的损失。
五、环境审计及国际“六大”的实践
环境审计(EnvironmentalAudit)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并且目前对其存有许多争议(争议不在于应不应该进行环境审计,而是在于其内容、方法和实施)。一般而言,环境审计是对任何商业性生产经营活动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相互影响关系及后果的系统性考察和分析评估。环境审计当然应当有其基本的法规依据,但又不仅仅限于符合法规要求。
环境审计的提出有两个起因:一是作为社会审计延伸出来的一个新的分支,主题在于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其中很突出的一个问题:当就业压力较大时,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怎样对待维护环境标准和生产增长造成的环境破坏(污染)这对矛盾。由于社会审计涉及面非常广泛,社会审计方法又缺少其特性,所以环境审计位于其中也受到了一定局限。环境审计的另一个起因是越来越多的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环境报告)。由于缺少关于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技术标准,当越来越多的大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纷纷加入到环境报告的行列中时,人们就不能不提出这样的疑问:怎样对不同公司的环境报告加以比较呢?如何看公司环境信息的可信程度呢?前一个疑问是针对环境会计(即环境会计标准或准则),后一个疑问是针对环境审计。由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是经过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公司、会计师行)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于是很自然地,会计师们也就对环境审计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我们不能不面对这样两个问题:第一,注册会计师能够担当环境审计职责吗?毕竟环境审计并不是只针对环境会计事项。第二,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报告)并签署后,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环境事项的复杂性和环境效应的长期性,以及环境标准的变动性,对公司环境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签名审计报告,也能承担其法律效应的责任吗?这是目前争议较大的两个问题。我们在这里不再展开讨论。,但是可以提出一些基本想法:(1)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当然地具有从事环境审计工作的资格和能力,但是对与环境相关的财务收支事项则具备审计能力。(2)环境审计涉及面很广泛(不象财务收支审计那样专门化),应当由一个审计团队集体负责(不同专业的人员)。(3)对环境审计的结果(审计报告)之法律责任要求,可以分别期限,比如在几年以内承担何种责任,几年以后承担何种责任,并辅之以比较清楚的条件界限(比如有重大的法律修改就应除外)。
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在会计和审计各方面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包括实务和研究两方面),在环境会计方面也是如此。近年来,“五大”会计公司都雇用了环境顾问,并积极开拓环境会计方面的业务和开展环境会计方面的问题研究。
ArthurAndersen(AA)会计公司开发出了一种“生态会计”(Eco-Accounting,1994,Chicago)”模型及配套软件程序。其功能在于,帮助企业对环境总成本及其主要组成部分进行确认、追踪、累积、估算及管理。该模型定义了一百多种环境活动,以成本矩阵形式组织和表达所有数据,并对所有各种主要环境活动的业绩加以计量。整个程序包含三个阶段:一是确认环境成本,二是计量环境业绩,三是分析评估并提出替代方案。各个阶段中都包含有一系列的实施步骤。AA生态会计模型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它并不试图取代现行的企业会计体系,而是一种补充和延伸。
DeloitteToucheTohmatsh(DTT)在1992年为一个全球性企业环境管理组织开发出一项“环境自我评估规划”,一方面帮助适应国际商会(ICC)的可持续发展战备,同时帮助公司优化环境改进措施。DTT还在1993年进行了一次公司环境报告实务及动机的调查(对70多家跨国公司),并了详细的分析报告。
KPMG在1992年进行的环境报告国际调查,包含十个国家的近七百家公司。据回答,有四百多家公司将环境话题融入了其年度报告,有一百多家公司编制单独的环境报告。调查表明,大多数公司都将环境信息置于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分析部分。
PriceWaterhouse(PW),已经在1990、1992、1994作了数次连续性环境报告及环境会计问题调查,每次调查都详尽的调研报告,并且从调研报告之题目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出其主题进展:“EnvironmentalCosts:AccountingandDisclosure(1992)”,“AccountingforEnvironmentalCompliance:CrossroadofGAAP,Engineering,andGovernmant(1993)”,
“ProgressontheEnvironmentalChallenge:ASurveyofCorporateAmerica’sEnvironmentalAccountingandManagement(1994)。”先是环境成本核算与披露,进而由环境会计实务延伸到会计准则及政府行为,再进一步将环境会计与环境管理相系。
综上所述,国际性大会计师公司对环境会计问题予以了相当大的重视,这对于推动环境会计实务和理论的发展非常重要。
六、借鉴和启示
如何考虑建立我国环境会计体
系这一课题呢?我们在前面曾经指出,环境会计实务及环境法规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更要依据技术处理方面的专业标准。环境会计的建立与发展,有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及职业团体的有组织的行为,即建立环境法律(法规),制订和实施专业标准。进入90年代以后,环境会计问题已经不再仅仅是社会团体(如绿色和平组织)和学术界所关注和探索领域,而是进展到了具有政府组织行为的行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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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英美为例看政府行为
先来看英国。英国的“环境管理制度BS7750”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于1992年正式颁布执行,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正式颁布实施的环境管理法规。BS7750对公司环境管理系统的开发、实施及维护都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公司实现其已确定的环境目标和政策。在环境报告方面,环境信息披露最早是作为社会责任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进入90年代以后,官方和公众接受并强化“绿色化”意识,也对公司信息披露产生了更大的压力,所以大公司纷纷在年度报告中增加环境信息部分,甚至单独编制环境报告。1996年7月11日《会计时代》介绍,根据KPMG的一项调查,披露环境信息的大公司,1994年为65%,1995年增长为77%,而最大的100家公司则全部编制和提供环境报告。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第一,众多公司编制和披露环境信息,并没有共同接受和依据的专业标准。正如《每日电讯》1996年12月19日一则短评所说,大公司的“绿色”报告中充满了晦涩的专业词汇表述。第二,目前环境报告中还缺少比较有效的财务信息,因而环境会计及环境审计都有待发展。有鉴于此,英国政府环境部在1997年2月颁布了一份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文件“环境报告与财务部门:走向良好实务”。它虽然不是强制遵循的,但作为政府部门的一份文件,自然是发挥其规范化的作用。
再来看美国。美国的环境会计法规建设分为联邦、州及地方政府三级。与环境问题有关的法规可以大体上划归两类:一类是关于环境破坏之清理与复原的责任;另一类是关于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以及与标准有联系的个人或财产损失负债。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会计准则架构下,企业对环境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主要依据1975年的第5号准则(SFAS5)或有负债会计,以及与之配套的财务会计准则指南FIN14。由于这两个文件都是针对一般性或有负债,所以在确认和计量(估计)环境负债方面并不具体。FASB从1989年起,指定工作小组(EITF)专门研究环境事项的会计处理,并很快提出了“EITF89-13石棉消除成本会计”和“EITF90-8污染处理费用的资本化”。按照这两份文件,环境污染的处理费用,一般都应作为当期费用支出处理(即费用化),只有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允许资本化处理:(1)延长了资产使用寿命,增大了资产的生产能力,或改进了其生产效率;(2)减少或防止以后的污染;(3)资产将被出售。以后,1993年提出的“EITE93-5环境负债会计”,要求将潜在的环境负债项目从一般的或有负债中单独列出并加以估计。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在环境会计方面也作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其组织编写的《环境会计导论:作为一种企业管理工具》一书,不但从概念上澄清了环境会计的三种含义,而且在环境成本计算、成本分配、环境会计信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管理实务提供了技术指南。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针对上市公司规则,规定其环境事项的披露要求。
2.国际组织的努力
自从1972年联合国召开人类环境会议以后,许多国际组织都设立机构或工作组,研究环境问题。
先看联合国。联合国有一个关于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的政府间专家工作组(SIAR),每年开一次工作会议,环境会计是每届会议的主题之一,并且是1995年会议的核心议题。该工作组也组织专题调查,调查研究报告,内容一般集中在跨国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问题。SIAR的工作无疑大大推动了环境会计的推广,但其工作本身主要是讨论和调研,尚无有约束力的规则性文件产生。
再看欧共体。欧共体国家环境部长会议于1993年3月达成共识(1990年第一次提出草案),通过并了“环境管理与审计计划(EMAS)”,并于当年7月生效。在此之前,1991年曾提出了两项重要的草案“生态审计(Eco-audit)”和“生态认证(ECO-labeling)”,鼓励成员国和成员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接受。EMAS鼓励成员国企业设立环境目标和政府,并由外部独立审计师验证其执行结果,为合格的企业颁发“绿色证书”。EMAS被认为是有关环境管理体系的第一份国际性标准。
最后看国际标准组织(ISO)。ISO于1993年5月成立了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计划在5年内建立若干重要标准作为一般行动指南,这就是ISO-14000系列。其中包含六方面内容:(1)环境管理制度;(2)环境审计;(3)环境标志;(4)环境业绩评价;(5)生命周期分析;(6)环境方面的产品标准。1995年,作为ISO-14000系列之一的“国际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1”和“ISO-14004”的修订稿完成,经过最后征询后正式生效(由于各国意见不尽一致,生效日期计划表一再推迟,正式颁布于1996年9月)。与此同时,三项审计标准草案“ISO-1410,ISO-14011,ISO-14012”也开始被审议。
以上所述,最重要的是欧共体EMAS和国际标准组织的ISO-14000系列。这两套国际性环境管理标准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内容都比较接近,但也存在很多差别,以致于已经出现了专门比较ISO-14001和EMAS所谓“桥梁文件(bridgingdocument)”1997年在欧洲和美国举办了一系列的工作会议和学术会议专门讨论研究这两个标准系列,以及环境会计和环境管理的其他问题。由此可见,环境会计和审计法规(标准)的建立,的确不是在短时期内就很容易完成的参考文献: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1977年,美国投资银行家莱维思.瑞尼尔,在一次同《华尔街》杂志的记者讨论抵押贷款转手证券时,首次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词,以后资产证券化就在金融界开始流行起来了。
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下的定义是:“资产证券是指主要由现金流支持的,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帐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的,并通过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时问内转换成现金以及拥有必要的权力,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
目前国内学者使用较广泛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动性的,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及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通过资产证券化过程使不流动资产能够得以流动,主要依赖于三个机制:资产组合机制、破产隔离机制、信用增级机制。
1.资产组舍机制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是“对各种待资产化的资产(债权)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解和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资产证券化的这个功能首先是通过资产组合机制实现的。对某项资产来说,其风险和收益往往难以把握,如提前偿付或到期不还。而对于一组资产,情况就不同了,根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整个资产组合中的风险收益变化会里现一定的规律性。因此,通过整个组合的现金流量的平均数做出可信的估计,可以有效地规避组合中资产的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等。
2.破产隔离机制
在构造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时,证券化结构应能保证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对特设机构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硕士论文从而不会影响对资产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按时偿付,这就是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这一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到特设机构的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资产转移可以被视为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如果资产在发起人和特设机构之间的转移被认定为丰日保融资,则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资产为偿付担保。当出售者遇到破产或清算时,已转让的资产就有遭受牵连的风险,影响本息的偿付,投资者的利益就受到了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的影响。但如果资产的转移被认定为“真实销售”,则发起人就能实现资产的表外处理。当发起人破产时,该资产不作为破产财产,从而使资产担保证券的投资者利益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破产隔离机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被限定在证券化的资产中,而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3,信用增级机制
信用增级机制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信用增级是用于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的各种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总称,信用增级就是使投资者不能获得偿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资产证券化有关会计要素定义
在进行会计确认之前必须保证某项经济事项符合相关会计要素定义。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对象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举例说明:甲出售一组应收账款给spv,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甲以这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签订担保合约,则甲在应收账款表外化的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上会出现一笔服务资产和按合约确定的担保负债,郎甲的资产负债表上产生了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spv的资产负债表上相应产生有担保合约确认的新金融资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医学论文(4)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权益工具,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3.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指下列负债:(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吲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随着金融创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荣,传统的资产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运用这一宽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衍生金融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确认问题
从会计要素的确认方面看:所谓确认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体的财务报表的过程”。对证券化的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是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核心问题,即资产证券化是“真实销售”,还是有担保的融资。这决定了证券化的资产作表外处理,还是表内处理,对发起人意义重大。
(一)“担保融资”和“销售”确认分别对会计报表带来的影响
如果该项资产证券化交易被确认为融资,发起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继续将证券化的资产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证券化募集的资金确认为负债,其交易成本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该项交易被确认为销售,转让的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得到的现金及其它与转让资产无关的资产作为销售收入,产生的新业务是销售收入的减项,并同时确认相关损益。
(二)两种会计确认模式:风险与报酬法与金融合成法
1.传统的确认方法——风险与报酬分析法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方法。根据该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属的风险与报酬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只有转让了相关资产组合所有的风险和收益,证券化交易才能作为销售处理,所获得的资金作为资产转让收入,同时确认相关的损益;否则,如果发起人还保龆出售资产的部分风险和收益,则该资产不能做销售处理,而继续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同时将现金流入视为以此资产为担保的负债”。该方法适用于资产证券化产生初期交易较为简单时的会计处理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证券化交易过程曰益复杂。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确反映经济实质,具体表现在:
(1)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多项复杂的合约安排使得控制权与风险、收益相分离,并以各种相互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分散给各方。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下,职称论文交易就不能视为销售,发起人就达不到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的。
(2)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导致人们对具有相似的经济实质的财务活动做出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发起人与证券持有人达成协议,承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损失,提供其面值10%的担保。由于担保合约的存在,使得发起人仍被认为保留有证券化资产的相当部分的风险与报酬,因而全部证券化资产仍继续被确认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相反,如果发起人转让全部证券化资产,而向某一独立第三方购买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担保。则其确认证券化资产的出售业务,同时只需对面值的10%部分确认为担保负债。
2.会计模式的改进与创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第125号准则:《金融汝产转让与服务以及债务解除的会计处理》,该准则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认以合约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具有可分割性,各组成部分在理论上都可以作为独立的项目进行确认。按照这种方法,金融资产转让过程中,应该将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与资产转让合约所产生的新的金融资产的确认问题严格区分开来。具体来说,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能否视作销售来处理要看其控制权是否已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转让方保留的风险和报酬可视作转移合约的产物,可按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加以确认,这样就能与移出资产的终止确认区分开来分别处理。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金融资产的转让加以确认。一项转让者失去控制权的金融资产转让(全部或部分)应确认为销售。
新准则对资产证券化的确认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体现会计的实质终于形式原则。
3.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较
当交易的结果导致发起人的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时,两种方法的确认结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应收账款给spv的例子,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承担了坏账损失的相应风险。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应终止确认这组应收账款,同时按照合约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担保负债;另一方面,spv由于获得了应收账款的控制权,直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这笔资产,将甲提供的担保合约确认为一笔金融资产。但按照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继续确认这笔资产,而把得到的现金时作一笔担保负债。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证券化资产作表外处理,同时对由此产生的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
由此可见,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实质,更能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是证券化会计处理的发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处理时,会计报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发起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容易成为其操纵利润的工具。掩盖债务,虚增利润,这将不利于企业的正常、持续的经营,且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安然”公司大肆使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从事表外融资,高估利润,低估负债,是其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已经填补了在指导、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国通过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有关设想,顺应我国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的形势已将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制定出来,将基本框架建立了起来。这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一大进步,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当操作指南出台之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将正式进入实务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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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性金融的理论基础及运行特征职称论文
当今,开发性金融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因其深刻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即新古典经的特性,导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即亦存在着“金融市场失灵”。对于金融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就需要开发性金融机构来校正,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的有机统一。于是,开发性金融应运而生。
开发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坚持把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自身的融资优势相结合,通过融资推进社会各方共同进行信用建设、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以建设市场的方式来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开发性金融通过建设市场,把资金以及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技术渗透到社会经济的每一根毛细血管,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融资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健康运行体制和协调合作体制,从而把经济效率和增长大幅放大,在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稳定中可以发挥独特作用。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按照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又要支持经济增长的要求,积极开展开发性金融实践的探索,明确了把政府组织协调优势与开发银行融资优势相结合建设市场的方向和路径,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在实践中,大力推动银政合作,共同构造市场化融资平台,实现了项目“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全过程,形成了金融财政良性互动、共同拉动地方经济建设的良好局面[1]。
一是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由政府拥有赋权经营,体现的是政府意志,作用于市场机制的空白领域或薄弱环节,贷款投向始终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二是优惠性。开发性金融的政策性决定了其融资领域是不易或不能获得金融支持的领域,贷款期限长,贷款额度大,而且提供的贷款条件比商业性金融更优惠。三是引导性。由于开发性金融主要是贯彻国家的政策意图和战略目标,一般有政府方针政策支持,对商业性金融具有引导作用。当开发性金融投贷某领域后,商业性金融机构就会降低对该领域项目的审核门槛,加大对此领域信贷的投放,从而间接地吸引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符合政策意图或国家长远发展目标的重点产业的放贷。
经过10多年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开发银行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金用于重点建设,促进融资体制建设和信用建设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投向电力、铁路、石油石化、公路、通信、高新技术等产业,并支持了包括三峡、京九铁路、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一大批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走出去战略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开发性金融通过巨额的、持续的直接信贷扶植,优化资源配置结构;通过贯彻国家宏观政策,克服市场失灵,主动引导经济发展方向;弥补市场机制配置的空白领域或薄弱环节,将金融资源投放于商业性金融不予投入或无力选择的领域,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定位目标及金融需求分析
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将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根据战略定位海南省要建成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和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旅游管理、营销、服务和产品开发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45%以上,力争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2]。
但国际旅游岛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海南岛旅游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如海南省旅游产业总量较小,发展速度较慢,效益较差;旅游基础设施底子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人文社会环境尚待改善等问题,还在阻碍着海南省旅游业发展的步伐。解决国际旅游岛发展的资金问题,单纯依靠市场手段和地方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介入,特别是需要政府合理的制度安排,培育市场化的解决机制引导资金投入。这就要求必须重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政府信用的重要作用。开发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将市场融资推动和政府组织增信相结合,不断运用和放大国家信用在物质生产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将成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金融支持[3]。
三、开发性金融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路径有模式
(一)规划先行,支持国际旅游岛科学发展
规划先行是开发性金融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发性金融的践行者的国家开发银行,倡导“规划先行,融资推动”,将规划列于融资之前,规划是开发性金融业务发展的基本模式。规划先行是由开发性金融的开发性特点决定的。
开发性金融通过规划先行,整合各方资源,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推动市场建设、信用建设、制度建设,提升区域发展度、产业发展度、社会发展度、市场发展度,通过规划,突破当地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资源、技术及制度约束,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与政府及客户合作编制规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设计信用结构及平台,成批量、成系统地构造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就必须合理规划,解决有限的资源供给约束的矛盾,实现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一是旅游岛建设要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旅游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卫生、医疗、供水、垃圾处理、轨道交通、机场等,是旅游业发展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但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的特点,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必须超前规划。景区度假区的合理布局、各市县旅游服务定位、景区服务设施建设、度假区配套等等都要强调规划的引领作用。强调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投资,立足国情、国际视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统筹。
开发性金融的规划先行优势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得以体现,把金融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体现到旅游基础设施融资上。通过技术援助贷款、规划贷款、规划费用等形式支持海南省做好各层次规划,通过资金支持解决国家旅游岛建设中的规划资金约束问题,支持《三亚海棠湾规划》、《南山产业园规划》、《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纲要》、《海南城乡一体化规划》、《海南省中西部地区城乡规划和旅游区建设规划》等,并配合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的系统性融资规划,国家开发银行在多年的规划实践中建立了系统的规划组织推动体系,包括总行规划局、分行规划发展处、总行规划院和分行规划院等。拥有丰富权威的专家资源,并与国内多家顶级研究机构建立了规划合作平台,并深度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等重点规划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更重要的是,开发性金融通过系统性融资规划支持国家旅游岛建设,打通规划项目与项目开发的之间的隔阂,前期介入项目,保障规划项目的资金落实,从而保障整个规划的实施。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
据有关研究,我国基础设施对GDP的贡献率至少为0.5个百分点,而社会效益是其他投资的3~4倍,远高于其他方面的投资。因此,基础设施作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先行资本,必须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形成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对于创造优良旅游发展环境,建设国际旅游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夯实海南省发展基础,海南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的发展战略,组织推动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自2000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与海南省政府先后签订了7次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通过共搭平台、共建制度、共筑诚信、共享发展,推动海南经济建设,成效显著。开发性金融积极参与并支持这些重大项目融资,按照开发性金融的理念和模式,把地方政府的组织增信优势和开发银行的融资融智优势相结合,搭建地方投融资平台。海南省政府成立了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在全省已建立两级政府融资平台29家,先后为东环铁路、西环铁路、海口绕城高速、三亚绕城高速、农村公路、城乡电网改造、全省垃圾污水处理设施、160万吨造纸等一批支撑海南省长远发展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海南省基础设施的改善、重大项目的建设和民生事业的发展。
按照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体规划纲要要求,至2012年共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国际旅游岛建设初建成效,启动并建设一批重大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并开工建设一批主题公园,基本完成旅游要素的国际化改造。国家开发银行是中长期信用银行,具有长期、集中、大额的融资优势,具有基础设施领域融资支持的经验和团队,能够为国家和地方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开发银行具有“银行+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的组织架构,拥有投、贷、债、租等综合金融功能,能够为国际旅游岛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三)发挥资金虹吸作用,引领社会资金投入
近年来,海南省金融呈现复苏,但海南省金融业仍然存在着结构性的问题,地方金融抑制问题更为严重。从2000年至2008年,海南省存款占GDP比值逐步加大而贷款占GDP比值在下降。这说明海南省地方汲取金融能力在逐步增强,而本地实际掌控金融资源的能力在下降。对这种现象的合理解释就是本地银行大量汲取本地资金,通过拆借给总行,令资金流向富裕地区。本地资金沉淀不足,资金外流现象严重,本地资金投入少。而开发性金融不同于一般商业金融,能将从省外汲取的发债资金用于省内建设,同时发挥独特的资金虹吸作用,放大资金效应,引导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在改善地方性金融抑制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
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平台建设和市场建设,为吸引其他资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打通了社会发展瓶颈领域的融资渠道。比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的大力支持,开发性金融发挥了资金的导向作用,境内外的机构投资者、民营资本已开始在开发银行的引导下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还通过组织银团贷款、管理资产等多种方式,吸引其他商业银行参与煤电油运等瓶颈领域的融资,国家开发银行有效地发挥了资金导向作用,实现了融资结构的调整。
开发性金融通过开展组合融资,拿出部分电力、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优质项目,让商业银行资金介入,共享开发性金融成果,吸引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引导它们的资金也能流向重点行业、瓶颈领域、重点地区的建设,保证了这些行业、地区的资金需求,积极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目标。
国家开发银行目前已经投资中非发展基金等11支基金和5家基金管理公司,基于这一优势,可以考虑建立“海南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参照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基金的基金”(或叫母基金)的方式,通过政府的有限资金吸引其他非政府资金,共同组建专业投资机构,选择专业管理团队负责投资运作,重点投向重大旅游基础设施、景点景区建设、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政府资金在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过程中的示范和放大效应,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资本多元化模式。
(四)信用制度建设,改善海南省信用环境
经济发展过程的实质,就是不断解决资源稀缺性的过程,而信用则是市场经济实现资源跨期配置的关键因素。在海南省发展中,由于文化和历史的原因,制度缺损和市场失灵比较严重。20世纪90年代初的房地产泡沫使海南省信用受损,使金融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曾一度成为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灾区。近年来,海南省金融业整体风险趋小,不良贷款率逐年降低,但作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金融基础来讲,海南省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健全,资金的稀缺依然是制约海南经济发展和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瓶颈,因此要加强信用建设和市场建设。政府作为主导者可以在构建社会信用管理体制中起到主导地位作用,但政府主导的市场信用体制与依据市场发展内在规律建立起来的市场信用体制会有差异,容易潜伏和累积全局性风险。这主要因为全局性风险通常与政府所涉及的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政策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政府不宜过多的直接参与和干预,开发性金融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开发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坚持把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自身的融资优势相结合,通过融资推进社会各方共同进行信用建设、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融资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健康运行体制和协调合作体制,从而把经济效率和增长大幅放大,以建设市场的方式来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4]。
开发性金融正是在融资推动市场信用体制方面形成了成功范例。比如国家开发银行在开发性金融实践中较早提出和应用“信用发展程度”(简称信用度)这个概念,并且形成一套市场信用发展度评价的方法和指标。[5]所谓信用度就是一个地区的市场信用发展程度。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通过对客户的信用观念及法律意识、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结构质量、信用发展前景和融资多元化等五方面的分析,评价客户的信用发展状况,确定信用发展度等级。在实践中,信用发展程度可以分为很多信用等级,且每个等级和资本投资使用效率都有线性函数关系。根据市场信用发展的状况,将信用发展度级别设置为启蒙、起步、构建、成型、成熟五类,并细分为十二级,即启蒙为C、BB级,起步为BBB-、BBB、BBB+级,构建为A-、A、A+级,成型为AA-、AA、AA+级,成熟为AAA级,评价指标重在对客户信用发展程度升级进行预测、建立升级的标识及完成时间表,促进市场信用体制建设。
开发性金融利用政府信用的高能量培育微观和基础制度建设,培育信用体系,以此作为支持信贷融资的信用平台。开发性金融在微观制度建设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推进信用建设[6]。微观制度方面,开发性金融通过融资推进项目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制度和财会管理制度的建设,弥补制度缺损,使得微观主体能够更好地参与经济的运行,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金融基础设施方面,其包括综合的法律体系、交易规则和技术、支付和清偿系统、规制与监管制度、透明度原则与会计准则、破产法规与合同强制履行机制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等,其核心是金融交易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和信用环境。开发性金融把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结合起来,推进信用建设、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有效地支持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元.做好科学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N].光明日报,2009-06-26.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若干意见[R].国务院,2010-01-04.
[3]王年生.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N].海南日报,201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