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7 04: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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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现代柳永”之称的徐志摩,其诗歌总是呈现出一种独特的清新美感。他的诗歌主题多为歌咏爱情与理想,追求光明与自由,抒唱爱与美。徐志摩的诗歌之所以如此清新优美,一方面是因为他留学在外,两年的康桥留学生活形成了他独特的人生观,这一人生理想便是他对爱、自由、美的追求与信仰。另一方面,他深受前期新月派诗人闻一多所提出的“诗歌三美主张”的影响。徐志摩将自己的才华与“诗歌三美”深深地结合在一起,使其诗歌呈现出与众不同的一面。笔者从以下几个角度浅析徐志摩诗歌中的美。
1.从语言上看,徐志摩受了三美主张中“绘画美”的影响
闻一多在诗歌三美主张中提出诗歌要讲究绘画的美,这主要是指诗歌的词藻要力求美丽,富有色彩,讲究诗的视觉形象和直观性。徐志摩的诗歌词藻华美,风格明丽,文词丰富,色彩斑斓。这些特点尤其表现在他的一些赞美爱情的诗歌中。如《她是睡着了》一诗中:“星光下一朵斜欹的白莲,香炉里袅起一缕碧螺烟,涧泉幽抑制了喧响的琴弦,奢侈的光阴,静,沙沙的尽是闪亮的黄金,醉心的光景,给我披一件彩衣,啜一坛芳醴,舞,在葡萄丛中颠倒,昏迷,静默;休教惊断了梦神的殷勤,神阙,安琪儿的歌,安琪儿的舞,可爱的梨涡……”在这首诗中,徐志摩连续采用星光下的“白莲”“香炉里的碧螺烟”“琴弦”“粉蝶”等一系列优美的意象,用优美的词语勾勒出优美的意境。
又如,我们所熟悉的《沙扬娜拉》:“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那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沙扬娜拉!”全诗虽仅四句,但句句传神,仅以水莲这一意象就将日本女郎的容貌姿态等形象地描绘了出来,语言自然,感情细腻动人,读来有清新之感,显示出徐诗特有的柔婉情思。
在徐志摩康桥系列的诗歌中,“绘画美”尤其体现了这部分诗歌明显地带有抒情的神韵,同时又带有众多外国作家的影子,如《泰山日出》有泰戈尔诗歌的冥思闲适,而《海韵》《杜鹃》则与济慈的《无情女郎》《夜莺》神似。
总之,徐志摩的诗歌在语言方面是独特的,可以说,徐诗的语言是精挑细选而来的。
2.从音律上看,徐志摩受了三美中“音乐美”的影响
闻一多在三美主张中提出诗歌应该具有音乐的美。这里所说的音乐美是指诗歌音节和韵脚要和谐,一行诗中的音节,音尺的排列组合要有规律。我们从徐志摩的诗集中可以发现,徐诗韵律和谐,富有音乐感,读来优美动听。徐志摩自己也曾说过:“一首诗的秘密也就是它的内含的音节的匀整与流动。”纵观徐诗,我们可以发现,他的诗歌有很多都是以四行为一节,并且常常采用重复、排比等手法,形成一种重章叠唱的句式。如《雪花的快乐》:“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也不上荒街去惆怅,飞扬,飞扬,飞扬……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飞扬,飞扬,飞扬……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消溶,消溶,消溶……”在这首诗中就是采用了反复的手法,诗人以三个“飞扬”,三个“消溶”进行抒情,分别以五行为一节,相互押韵,节奏感十分强烈。
又如,在《为要寻一颗明星》中:“我骑著一匹拐腿的瞎马,向著黑夜里加鞭;――向著黑夜里加鞭,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我冲入这黑绵绵的昏夜,为要寻一颗明星,为要寻一颗明星,我冲入这黑茫茫的荒野。累坏了,累坏了我胯下的牲口,那明星还不出现;――那明星还不出现,累坏了,累坏了马鞍上的身手。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荒野里倒著一只牲口,黑夜里倒著一具尸首。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在这首诗歌中则采用抱韵的方式。韵律的和谐对于诗歌的节奏十分重要,我们在朗读徐志摩的诗歌时常常会有轻松明快的感觉,就是因为其诗歌的韵律使得其诗歌富有强烈的节奏感。
3.徐志摩的诗歌还具有“建筑美”
在诗歌三美主张中,诗歌的建筑美是指从诗的整体外形上看,节与节之间要匀称,行与行之间要匀齐,虽不必呆板地限定每行的字数,但是各行的相差不能太大,以求整齐。我们看徐志摩的诗,像《再别康桥》《爱的灵感》等长达96句,《翡冷翠的一夜》则是一节有74行,而《火车擒住轨》这首诗则一节只有两行。我们可以发现,徐志摩的诗章法整饬,灵活多样,这与徐志摩自身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他作为新格律派的代表诗人,十分讲究诗形和章法,在此基础上,他又受诗歌三美的影响,所以他的诗歌呈现形式多样的外在特征,但如同散文“形散神聚”的特点,我们发现徐志摩在进行创作的时候不会因为诗歌的结构而影响主题,也不会因为主题而束缚诗歌的形式。总之,他十分讲求句式的整齐而又不拘泥一格,其诗的句法、节式、章法、韵脚等体现出灵活多样的体式。
当然,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色并非只具有以上所讲的与诗歌三美主张相应的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他的诗歌构思精巧,想象独特,尤其是他的抒情诗,艺术造诣非常高。我们在阅读徐志摩的诗歌时总会被一种熟悉的气息所感染,与诗人的情感共鸣,体味出其诗的意蕴。
如散文诗歌《婴儿》:“我们要盼望一个伟大的事实出现,我们要守候一个馨香的婴儿出世:你看他那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这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但她还不曾绝望,她的生命挣扎着血与肉与骨与肢体的纤微,在危崖的边沿上,抵抗着,搏斗着,死神的逼迫;她还不曾放手,因为她知道(她的灵魂知道!)因为她知道这苦痛是婴儿要求出世的征候,是种子在泥土里爆裂成美丽的生命的消息,是她完成她自己生命的使命的时机……”
在诗中,诗人用一个临盆的产妇对腹中婴儿的期盼来表现出自己对理想的追求,在描写过程中,诗人注意节制与驾驭,并将它们转化为艺术情境和氛围,使之产生更大的象征力量和暗示性。在这里,诗人表现出了超越性的建构力与艺术技巧,有力地把握了读者的情感和联想。这种描写引起了读者的生理震颤,表面上写的是美的变形,其实是以丑写美,写美的转化和升华,写安详、柔和、瑞丽的优美,是一种义无反顾地献身的壮美,是一种更神圣、更接近本质的美。正是通过《婴儿》这种不同于传统的美感,我们既感受到“产妇”的崇高悲壮,又感受到“生产”的艰难。这首诗歌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中国人民自“五四”以来追求民主、自由、解放的悲壮曲折的历史进程。“这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的形象,既概括了当时的时代状况,又是这之后境况的预言性象征。
又如,在《雪花的快乐》中,诗人将自己比喻成雪花,他借助扬的雪花来传达出追求真爱和理想的美好心声,意象鲜明,主题突出。
徐志摩在诗中,常常用白云、流水、大海、山川、星空、落叶、秋声、莲花等一些美好的意象组成一幅幅诗情画意般的图画,组成一首首动人心魄的诗歌。徐志摩的诗或精致,或精悍,或宏伟,或奔放,或清秀。他赞扬爱情,歌咏自然,以爱来调和一切,热烈清新,真挚自然,给人以美的享受。
中图分类号:I06 ?摇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087-02
徐志摩从1921年开始写诗到1931年离世,在整整十年间共出版了版了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和《云游》,共计诗作290余首。有些人认为徐志摩的诗作内容空泛,用词过于矫揉造作。虽不认同但也不能否认,徐志摩的诗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颇受人们的喜爱。诗歌作为过程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也是人性本质中的感性爆发。徐志摩的诗是激情与冷静的耕耘的收获。
一、徐志摩诗歌的意象之美
1.复叠美。这里所说的复叠指的是同一次与反复多次的出现。如《康桥西野色》中的第四节:“晚霞在林间里,晚霞在原上的溪底,晚霞在风头风尾,晚霞在村姑的眉际,晚霞在艳喉鸦背,晚霞在鸡啼犬吠。”这里共出现了6次“晚霞”。这六次并不是单纯形式上的重复,而是在不同场景下对晚霞的不同描述,极力表现晚霞之美,给读者带来全方位、立体化美的享受。诗人巧妙地用了这种复沓变奏的手段来抒感,通过不同的表现方式,从一个角度出发最终又回归原地,但每次的循环往复都能够给人以新鲜之感,让我们在感受到这意象的复叠美的同时,也能够体会到诗人的深深情感。
2.动态美。动态美是一种有生命力的美,意象中最有吸引人的也是这种流动性的事物。因此,徐志摩的诗歌好似是一个个跃动的水滴组成了川流不息的河流,极具动态美。比如《语》所描写的:“我亦愿赞美这神奇的宇宙,我亦愿意忘却了人间的忧愁,像一只没有挂累的梅花雀,清朝上歌唱,黄昏时跳跃。假如她清风似的常在我左右,我亦想望我的诗句清水似的流,我亦想望我的心池鱼似的悠悠;但如今膏火是我的心,再休问我闲暇的诗情。上帝!你一天不还她生命与自由!”在这首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诗人描摹的一副生机勃勃、声色俱佳的画面,让读者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感官中体会到自然和谐之美[1]。
3.轻柔美。徐志摩诗歌中多喜欢采用轻柔的意象。比如《雪花的快乐》中描写的就是“雪花”在半空里翩翩起舞,四处翻飞,他经过“冷寞的山谷”、“凄清的山麓”但却都不进去,不去感受这荒凉的惆怅。徐志摩在进行诗歌创作时不愿意过多地使用厚重感的意象以给人压抑之感,相反的,他的诗歌意象用柔软的意象,仿佛羽毛般沾住人们的衣襟,融化到人们的内心。“雪花”这个意象轻盈、活泼、明丽,加上“女郎”的美丽、生动、多情,一起组成了一幅柔情、生动的画面,使内在的灵魂也含蓄着柔软的养分。诗人高洁、伟岸的身姿,坚韧不拔的意志,变化多端的艺术手法,将轻柔的意象融化在诗作的字里行间中,柔美仿佛成了每个字的灵魂,生生不息,无法剥离,最终营造出一种柔和恬美的氛围。
二、徐志摩诗歌的色彩之美
徐志摩的诗作尤其强调色彩的心理效果,也就是体现出丰富的色彩情感。众所周知,诗人在选择词藻的时候,要考虑到色彩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从而使人产生情感的共鸣感。通常意义中,红色代表的是“激烈”、“兴奋”、“喜庆”的感觉,若是象征鲜血时,又使人感到壮烈悲惨;黄色给人以“明丽”、“温暖”的感觉,但若是象征落叶,就会给人萧条、孤寂的感觉;蓝色给人以“宁静”、“深远”的感觉,但有时又会感到犹豫、庄严[2]。如《灰色的人生》中就这样描写道:我一把揪住了西北风,问它要落叶的颜色,我一把揪住了东南风,问它要嫩芽的光泽;我蹲身在大海的边旁,倾听它的伟大的酣睡的声浪;我捉住了落日的彩霞,远山的露霭,秋月的明辉,散放在我的发上。”这首诗中,作者将人世间的残酷经历比作是“冷嗖嗖的风”,把刚出芽的绿芽比作是“光明”。徐志摩通过一项色彩的选择来传达某种情感,用落叶的枯黄色来表达现实的残酷,用绿色的嫩芽的光泽来比喻生命的希望,用落日的红辉来比喻生命的逝去,用黄橙的秋月比喻家乡的思念,但当这些又掩盖上一层黑灰时,读者有会感受到心里的沉闷和压抑,情感色调陡然变得灰暗,表达出作业对于现实的无奈和愤慨。这都是由于作者所追求的希望和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导致理想终于寂静如死灰。因此我们能够发现,若是能够熟悉运用色彩意象,就能够表现出诗歌的绘画美,以色感人,以色抒情[3]。此外,徐志摩的作品中的色彩意象也渗透着强烈的主观情感色彩,这种客观事物在主观思想中反映出来的色彩情感,能够为作者在诗歌创作中的主题基调,让读者产生强烈的共鸣。
三、徐志摩诗歌的音乐之美
中国民族诗歌和音乐一直以来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继承这一民族传统,新月派诗人们归纳并整理出一套系统的诗乐理论,并付诸了实践,徐志摩也不例外,深有贡献。诗歌作品中的音乐性实际上指的是节奏感,节奏是音乐的核心,在设个作品中的具体来说可以分为高低、长短和疾徐相呼应等手法[4]。徐志摩这样评价法国象征派诗人波特莱尔:“诗的真妙不在它的字字面意义上,而是内涵深刻的音乐表现力上。”他认为“一首诗中最难以捉摸的,就是内含的音乐的匀整与动态感”。因此,他要求在创作实践中,要求“诗作在整体的躯壳之中要放入各种表现诗文美的手法,音乐美也包含其中”。由此可知,徐志摩注重在诗作的创作过程中融入音乐之美,寻求一种优美的内在节奏和旋律。比如说《沙扬娜拉一首》中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沙扬娜拉。”这短短五句极为押韵,共有“柔”、“愁”、“羞”三个韵脚,仿佛如同短笛声声,吹奏倾心,绵绵流长,婉转悠扬,整首诗洋溢着轻柔的轻微舒缓的起伏节奏,仅仅用两句就将女郎的青春美貌和依依惜别描写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第三句用了一个复沓,生动形象地将时频频叮咛的情形表现出来,全诗虽然短小,但却言简意赅,意味深长,是诗人感情的浓缩精华。节奏的轻柔表现出一种委婉反转、低回往复、浅吟低唱的情致。尤其是长短句的交错交融,使短诗旋律更为柔软多情,最后一句读完,使得读者更能体会到余音绕梁、回荡不休的情致,感受到诗作之外的无穷意境。再如,《半夜深巷琵琶》中,作者通过抱韵的手段,两场两短相互跌价,仿佛是深夜里无尽的吟唱、吁叹,又好似琵琶的哀怨悲切之音,被世人称作是音乐中流淌的诗歌。还有被众多人赞誉过的名作《再别康桥》也是音乐创作的典范。那份飘逸,那种洒脱,简直是诗人风度的音乐化。
诗歌作为过程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也是人性本质中的感性爆发。徐志摩的诗是激情与冷静的耕耘的收获,其诗表现出的意象之美、音乐之美、色彩之美,让读者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感官中体会到自然和谐之美,产生强烈的共鸣。
参考文献:
[1]王迅.论徐志摩诗歌意境的空灵美[J].丽水学院学报,2008,(01).
[2]王俊虎.意象・音乐・诗魂――徐志摩诗歌美学意蕴探析[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
关键词:徐志摩 翻译英诗 诗歌创作
徐志摩不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作家,而且是一位翻译成果颇丰的翻译家。徐志摩诗歌创作的成功离不开翻译英文诗歌过程中对他产生的影响。介绍和翻译外国文学,是五四和文学革命的重要内容,是徐志摩自己文学活动的重要方面。就徐志摩来讲,译介翻译外来诗歌,给他自己的创作实践也带来不少益处。
翻译外来诗歌,给了徐志摩仔细推敲诗理的实践机遇。“谁不曾见过野外的草花,但何以华滋华斯的《野水仙》独传不朽?谁不曾听过空中的鸟鸣,但何以雪莱的《云雀歌》独享盛名?”. 他还说到:“诗是人天间的基本现象之一,同美和恋爱一样不容分析,不能以一定义来概括的……” 徐志摩从正反两方面的比较分析里,窥探着诗的秘密。他探讨了诗美的根源,思考了内容和形式等诗内外在素质的关系问题,也探讨了诗的构思、创作灵感等创作过程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就徐志摩而言,他对这一系列理论问题的探讨,是和他诗歌创作及翻译实践同步进行的。这样,译介外国诗歌促进了他对诗理的关注和他的诗歌创作。
在译诗过程中,徐志摩更警悟到了语言之于诗的重要性。“爱文艺之诸君,为什么,譬如苏曼殊的拜伦译不如郭沫若的神韵节奏?”诗歌语言的基本特征是高度凝练集中,徐志摩从这个特征出发,努力发掘汉文字的表现力,尤其是白话语言文字的表现力。徐志摩那清丽、优雅、柔美、准确的文字,得益于他的译诗追求,也是他长期诗歌语言美追求的结果。
徐志摩在翻译中,学到了外国诗歌精到的技艺。在他的诗歌创作中,我们也会程度不同的看到,他借鉴运用了外国诗歌的想像及丰富的表现技巧与手段。徐志摩一边翻译,一边写作。两者不可避免地互相影响与互相渗透。
徐志摩在诗歌内容和艺术技巧上受哈代影响最大。哈代的优秀诗作中几乎没有两首诗的格律是相同的。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仍在格律方面进行探索。对于文学革命,志摩的反应是―在这点上,他从哈代的榜样中吸取了巨大的力量―不停歇地运用各种格律和诗体形式进行试验。他的诗包括十四行诗、歌谣和无韵四行体诗,运用抑扬格、抑抑扬格、民歌节奏,采用独特格式的纤细新颖的韵律,他创立了格调鲜明的新式对偶句,以重读单音字奏效,并且引进了招眼惹目的英国风格。尽管生命短暂,但他也像哈代一样,“至终仍在进行摸索。”
徐志摩译的哈代的《致人生》(To life)和徐志摩的创作《灰色的人生》都描写了文学的本质,描绘了文学与人生的关系,也就是文学对人生的作用。徐志摩说:“人生是苦的”,他认为深沉的悲哀与苦楚深深地盘伏在人生的底里,他相信生的质是苦而不是乐,是悲哀而不是幸福,是拘束而不是自由。所以他在诗歌中吟唱:
我想―我想开放我的宽阔的粗暴的嗓音,唱一支野蛮的大胆的骇人的新歌
……
来,我邀你们到民间去,听衰老的,病痛的,贫苦的,残毁的,受压迫的,烦闷的,奴役的,怯懦的,丑陋的,罪恶的,自杀的,―和着深秋的风声与雨声―合唱的“灰色的人生”!
再看哈代的《致人生》 (To Life):
0 life with the sad seared face
1 weary of seeing thee,
And thy draggled cloak,and thy hobbling pace
……
That earth is Paradise?
I’11 tune me to the mood,
And mum with thee till eve;
And maybe what as interlude
I feign,I shall believe!
可见徐志摩在《灰色的人生》里的思想是受了哈代《致人生》的启迪。
徐志摩的诗歌特点强调音乐美,这与西方诗歌强调音乐性不无关系。与他的翻译、阅读不无关系。他对十九世纪英国浪漫诗人推崇备至。华兹华斯、拜伦、雪莱、济慈都曾对他产生了不小影响。
徐志摩诗歌的音乐性主要表现在韵律上。英语诗格的音韵是通过重复使用相同或相近的音素而产生的,是构成诗歌的音乐美和艺术情趣的重要元素。英诗中常见的音韵形式可分为两大类:行中韵和尾韵。行中韵是诗行内通过重复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音素而产生的,具体表现为头韵、腹韵等,头韵是指一行诗或一个句子中,由于较为邻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的起首辅音相同而产生的音韵。
如fire和folk。腹韵也称元音叠韵或半谐音。相同或相似的元音在诗行中重复出现,即构成腹韵。如old与close,though与know,等。头韵与腹韵类似汉语的双声叠韵。尾韵也叫脚韵,是指诗行与诗行之间在行末的押韵。英语诗歌押韵的格式灵活多变,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连续韵,指邻近的两行诗相互押韵的格式,全诗或一个诗节中诗行按照aa,bb,。。的次序押韵即为连续韵。布莱克的《老虎》一诗就是这样。第二、交叉韵,指隔行押韵。其韵式为abab。第三、首尾韵也叫抱韵,是指含有四个诗行的诗节中,第一行与第四行押韵,第二行与第三行押韵,其韵式为abba。
在徐志摩翻译的一些诗中,基本韵式用的很多。如阿诺德的《谏词》就属于abab式:
撒上玫瑰花,撒上玫瑰花,
休掺杂一小枝的水松!
在寂静中她寂静的解化;
阿!但愿我亦永终。
徐志摩的作品《问谁》、《去吧》、《一星弱火》、《西伯利亚道中忆西湖秋雪阉芦色作歌》、《叫化活该》、《再别康桥》等都用了这种韵式。象《雪花的快乐》、用的是aabb韵式: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地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们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像《为要寻一个明星》用的是abba的抱韵式:
我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向着黑夜里加鞭;
向着黑夜里加鞭,
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再别康桥》之所以成为徐志摩诗中的经典,除音乐美外,还有欧化句的使用。徐志摩作品中因为欧化句,翻译腔被人贬为语言“生硬不堪,估屈警牙”。徐志摩的名篇却得益于正确运用欧化句式例如,“轻轻的我走了”,是英文Quietly I went away,按现代汉语当是“我轻轻地走了”。又如“沉默是今晚的康桥”,的是英文的倒装句法,是把表语提前的结构,英文结构为silent is tonight’s Cambridge 。
再如徐志摩的《偶然》最后一节: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像“在黑夜的海上”副词片语在诗中置于句末,当然有些欧化。不过这样使用,今日已经习以为常,不值得计较了。倒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一句欧化得十分显明,却也颇为成功。主语不同的两个动词合用一个宾语,在中文里是罕见的。中国人惯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能简化为“公说公有,婆说婆有,理”,徐志摩如此安排,确乎大胆,但是说来简洁而悬宕,节奏上益增重叠之感。如果坚持中国文法,改成“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反而噜苏无趣了。他是按“You have yours and I have my direction”结构造的诗句。
另有一处句法上的欧化,却不易察觉,那便是最后三行。“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不但是一个名词片语,而且是句子的宾语,承受的动词又是双重的―“记得”和“忘掉”,正是合用这宾语的双动词。徐志摩等于在说:“你记得我们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也好,你忘掉我们交会时互放的光亮最好。”不过这么说来,就是累赘的散文了。在篇末短短的四行诗中,双动词合用宾语的欧化句法,竟然连用了两次,不但没有失误,而且颇能创新。此欧化用法为“欧而化之”,而非“欧而不化”。
朱自清先生将白话文的欧化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模仿欧化语法,一般人行文时,往往有牵强不过的词汇,读起来感觉非常别扭。第二个时期注重到欧化的方法,如徐志摩的文章就是代表这个时期的成功作品。尽管徐志摩作品中有大量的难懂的欧化句,那是第一时期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翻译和创作中的语言表达日臻完善。
对徐志摩创作产生影响的西方文化中有思想意识、文学、艺术等诸多因素,本文是由文学翻译一维推演开去,把他的翻译作品作为西方影响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翻译对徐志摩的创作影响关系为切入点,力图彰显徐志摩与西方文化的深层联系,把握徐志摩创作成功的西方源泉,这既是对徐志摩作品研究的一次深度开拓,又可以管窥所有身兼译家和作家的创作之路以及中西文化交融与现代文学之关系。
参考文献:
[1]谢冕.徐志摩作品欣赏[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
中国现代白话诗歌在二十世纪初一步步走向规范化的过程中,诗歌语言中的声音与形象也渐渐趋向结合,并以此来表达音乐性。此时,新月诗派形成了自己的“三美”,也就是“绘画美、音乐美、建筑美”的原则。那么如何实现新诗的美学层次的统一?徐志摩给了我们问题的答案。本文将从节奏和韵律的作用以及意象与意境如何配合来浅析徐志摩诗歌语言的音乐美。
新诗诞生在五四新文化文学革命运动的冲击之下,开创先河的等人冲破了传统诗歌格律的限制,倡导“以我手写我口”的“散文化诗歌”[1]。随后的自由体诗歌以郭沫若为代表,在语言的音和意上,给予“意”特别的关注,导致诗歌缺少对音乐性的重视。这一现象被新月诗派所扭转。闻一多曾经列出诗的“三美”原则,而徐诗(即徐志摩的诗歌,下同)则是这方面的较好诠释,在他的诗里,声音与意象调和地恰到好处,达到了音乐层面的和谐和统一。
一.徐诗的声音与音乐性
关于语言和音乐关系的探讨已经是老生常谈,中国人自古以来把诗称为“诗歌”就体现了人们对两者联系的深刻认识。[2]新月派诗人朱湘曾说:“诗没有音乐性,简直是和花没香气,美人没眼珠相等”[3]。那么何为诗歌的音乐性,这个问题在当下研究中存在很多争议,在这一点上王泽龙对诗歌的音乐性做了几点说明,即“首先,‘音乐性’的物质基础就是诗歌的‘语音’,与一般意义上的音乐的声音不一样;其次,诗歌的‘音乐性’与诗歌所表达感情是紧密相连的;再次,即使对于依靠声音来填的词曲来说,相同的词,在节奏上也是有区别的。”[4]。从诗歌的声音和音乐性的关系来看,节奏对乐感的形成、音乐性的塑造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要想诗歌具有明显可感知的音乐效果,节奏便成为必备因素。徐志摩抓住了这一突破口,他的创作便是自觉地从节奏和韵律入手来追求具有音乐性诗歌的范例。
节奏方面,首先是音尺节奏。闻一多的观点认为,凡是诗歌都可以划分音步,且认为这种整整齐齐的形式正是美的体现[5]。相比之下,徐志摩诗歌语言的音尺节奏可谓更成熟,他在音尺划分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并与反复的手法相配合使用,以实现预定的效果。例如《月下雷峰塔影片》,“我/送你/一个/雷峰塔影,满天/稠密的/黑云与白云;我/送你/一个/雷峰塔顶,明月/泻影在/眠熟的波心。”全诗分为两节,第一节诗人采用“一、二、二、四”+“二、三、五”的音尺划分并反复两次,构成一种轻柔飘逸的流动感,读起来令人仿佛听到了月光下粼粼波光的西湖和诗人遐想之余伴随的阵阵心跳。这首诗之所以能达到这种效果,关键就在于表面灵活变动而实质又颇为整齐的节奏感,把音尺划分出来后,这种节奏感便清晰明地展示出来了。
其次就是口语化的自然节奏。关于徐志摩的这一点,卞之琳在《人与诗:忆旧说新》中评价 “(他的)口语化创作运用得干脆利落”[6]。廖玉萍也提到“他的抒情诗在很多方面采用当时的口语,随着内容和情绪的变化,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节奏。”[7]由于徐志摩在北京呆过很长一段时间,并对民间,尤其是下层社会有较多接触和了解,所以他的抒情诗中多处采用北京方言,构成了极具特色的语言节奏。譬如《叫化活该》中的“爷”、“修好”,《残诗》中的“赶明儿”等元素,既给人一种亲切、自然、真实的感受,又使得诗歌节奏自然又贴切。
韵律是徐诗语言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徐志摩“使诗的内容与形式表现出美的力量,并使其日臻完美。”[8],这里的“形式”很大程度上靠韵律来实现。在西方诗歌中,头韵一直作为创作英语诗歌的主要技巧[9]。而徐志摩正巧深受19世纪英美诗风影响,他敏锐注意到汉语的双声和头韵的相似性,并将此运用到诗歌的翻译和创作中。例如徐志摩翻译安诺德(Matthew Arnold)的《诔词》(Requiescat):“散上/玫瑰花,散上/玫瑰花,休搀杂/一小枝的/水松!/在寂静中/她寂静的解化/啊!但愿/我亦永终。”[10]本节的音节中,声母为擦音和塞擦音占据三分之二,这使得本诗充满了连绵婉转的听觉感受。再如押韵,《沙扬娜拉》[10],采用“隔行押韵”的押韵方法给人以含蓄,忧愁之感,并用“ou”韵加强了这一情感效果。
二.徐诗意象、意境与音乐性的表达
在诗歌中,意象也能体现音乐性,甚至可以说意象对其向更高精神层面具有进一步的推动作用。朱光潜提出:“但是诗歌所用的声音更可以说是语言的声音,而这就必然强调其伴有的意义。”[11]意象也是徐诗歌语言音乐性表达中难以替代的一部分。例如其中频频出现的“水”这一意象。徐志摩是一个情感丰沛的诗人,寄托世间一物来抒发其情的话,水便是最合适的了。试看《再别康桥》,诗人在轻柔的康河里渐行渐远,诗人望着水和桥,望着河畔的金柳,水里的倒影让他想起了佳人,思绪萦绕着,一切回归寂静。徐志摩精准地抓住“水”这一意象的特点,在诗中完美营造出柔和舒缓的乐感,奠定了诗的深层次的音乐性。
关于音乐性的组成,沈亚丹则将意象扩充到了更深层次的意境。他提出了“诗歌的音乐性有三个层面”的说法,即“声音、意象和寂静之音”,这里提到的对诗歌音乐性最重要也是最隐含的一层――寂静之音,沈亚丹解释说这“不仅指诗歌以文字的形式存在……更指诗歌本身的不可言说性。”[12]我想也可以把它理解成意境,而意境又是由意象在读者心中发生作用进而凝练成的诗歌氛围,所以在此就形成了一个意象意境音乐性的递进的作用过程,只不过,音乐性只是借意境的力而表达和深化,本质上,和意境相联系的“寂静之音”才是诗歌所要表达的终极目标,也是音乐存在的本质,即声音背后的宁静与和谐。这里我们是从意象入手以徐志摩的诗歌来探讨意境和音乐性表达的关系及对其的作用的,如《偶然》一诗通过意象选择,巧妙地描绘出难以言说的意境: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10]细细分析,便会发现本诗只是利用一些简单的意象,但却使“偶然”一词幻化成一种意境感觉,读来分明地体会到作者和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物在人生路途中的美好交织。这首诗简单,但却正是因为它的寥寥数笔的意象,从而在我们脑海中形成不可言说的意境和趣味。
三.结论
综上所述,徐志摩在他的诗歌中,实现了语言中声音与意象、意境的结合,并使这种结合恰到好处地传达了相应情感,表现出的不仅仅是表面的,更有深层的、内在的音乐性。徐志摩就像一位跨越时空的音乐家,他用写下的诗作,波动了无数后代人心中的弦,不得不说,他的诗,是诗歌音乐美的完美实践和体现。现如今的研究,相对于他本人及其诗歌所创造的,实在是沧海一粟,作为后辈的青年人,在以后的探索中,更应该时刻保持心灵之窗的敞开,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探究徐志摩诗歌语言的独特魅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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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顾永棣.徐志摩诗全集[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
[11]朱光潜全集(第三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87.
[12]沈亚丹.寂静之音――关于诗歌的音乐性言说[J].南京大学学报,200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