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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现代柳永”之称的徐志摩,其诗歌总是呈现出一种独特的清新美感。他的诗歌主题多为歌咏爱情与理想,追求光明与自由,抒唱爱与美。徐志摩的诗歌之所以如此清新优美,一方面是因为他留学在外,两年的康桥留学生活形成了他独特的人生观,这一人生理想便是他对爱、自由、美的追求与信仰。另一方面,他深受前期新月派诗人闻一多所提出的“诗歌三美主张”的影响。徐志摩将自己的才华与“诗歌三美”深深地结合在一起,使其诗歌呈现出与众不同的一面。笔者从以下几个角度浅析徐志摩诗歌中的美。
1.从语言上看,徐志摩受了三美主张中“绘画美”的影响
闻一多在诗歌三美主张中提出诗歌要讲究绘画的美,这主要是指诗歌的词藻要力求美丽,富有色彩,讲究诗的视觉形象和直观性。徐志摩的诗歌词藻华美,风格明丽,文词丰富,色彩斑斓。这些特点尤其表现在他的一些赞美爱情的诗歌中。如《她是睡着了》一诗中:“星光下一朵斜欹的白莲,香炉里袅起一缕碧螺烟,涧泉幽抑制了喧响的琴弦,奢侈的光阴,静,沙沙的尽是闪亮的黄金,醉心的光景,给我披一件彩衣,啜一坛芳醴,舞,在葡萄丛中颠倒,昏迷,静默;休教惊断了梦神的殷勤,神阙,安琪儿的歌,安琪儿的舞,可爱的梨涡……”在这首诗中,徐志摩连续采用星光下的“白莲”“香炉里的碧螺烟”“琴弦”“粉蝶”等一系列优美的意象,用优美的词语勾勒出优美的意境。
又如,我们所熟悉的《沙扬娜拉》:“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那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沙扬娜拉!”全诗虽仅四句,但句句传神,仅以水莲这一意象就将日本女郎的容貌姿态等形象地描绘了出来,语言自然,感情细腻动人,读来有清新之感,显示出徐诗特有的柔婉情思。
在徐志摩康桥系列的诗歌中,“绘画美”尤其体现了这部分诗歌明显地带有抒情的神韵,同时又带有众多外国作家的影子,如《泰山日出》有泰戈尔诗歌的冥思闲适,而《海韵》《杜鹃》则与济慈的《无情女郎》《夜莺》神似。
总之,徐志摩的诗歌在语言方面是独特的,可以说,徐诗的语言是精挑细选而来的。
2.从音律上看,徐志摩受了三美中“音乐美”的影响
闻一多在三美主张中提出诗歌应该具有音乐的美。这里所说的音乐美是指诗歌音节和韵脚要和谐,一行诗中的音节,音尺的排列组合要有规律。我们从徐志摩的诗集中可以发现,徐诗韵律和谐,富有音乐感,读来优美动听。徐志摩自己也曾说过:“一首诗的秘密也就是它的内含的音节的匀整与流动。”纵观徐诗,我们可以发现,他的诗歌有很多都是以四行为一节,并且常常采用重复、排比等手法,形成一种重章叠唱的句式。如《雪花的快乐》:“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也不上荒街去惆怅,飞扬,飞扬,飞扬……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飞扬,飞扬,飞扬……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消溶,消溶,消溶……”在这首诗中就是采用了反复的手法,诗人以三个“飞扬”,三个“消溶”进行抒情,分别以五行为一节,相互押韵,节奏感十分强烈。
又如,在《为要寻一颗明星》中:“我骑著一匹拐腿的瞎马,向著黑夜里加鞭;――向著黑夜里加鞭,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我冲入这黑绵绵的昏夜,为要寻一颗明星,为要寻一颗明星,我冲入这黑茫茫的荒野。累坏了,累坏了我胯下的牲口,那明星还不出现;――那明星还不出现,累坏了,累坏了马鞍上的身手。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荒野里倒著一只牲口,黑夜里倒著一具尸首。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在这首诗歌中则采用抱韵的方式。韵律的和谐对于诗歌的节奏十分重要,我们在朗读徐志摩的诗歌时常常会有轻松明快的感觉,就是因为其诗歌的韵律使得其诗歌富有强烈的节奏感。
3.徐志摩的诗歌还具有“建筑美”
在诗歌三美主张中,诗歌的建筑美是指从诗的整体外形上看,节与节之间要匀称,行与行之间要匀齐,虽不必呆板地限定每行的字数,但是各行的相差不能太大,以求整齐。我们看徐志摩的诗,像《再别康桥》《爱的灵感》等长达96句,《翡冷翠的一夜》则是一节有74行,而《火车擒住轨》这首诗则一节只有两行。我们可以发现,徐志摩的诗章法整饬,灵活多样,这与徐志摩自身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他作为新格律派的代表诗人,十分讲究诗形和章法,在此基础上,他又受诗歌三美的影响,所以他的诗歌呈现形式多样的外在特征,但如同散文“形散神聚”的特点,我们发现徐志摩在进行创作的时候不会因为诗歌的结构而影响主题,也不会因为主题而束缚诗歌的形式。总之,他十分讲求句式的整齐而又不拘泥一格,其诗的句法、节式、章法、韵脚等体现出灵活多样的体式。
当然,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色并非只具有以上所讲的与诗歌三美主张相应的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他的诗歌构思精巧,想象独特,尤其是他的抒情诗,艺术造诣非常高。我们在阅读徐志摩的诗歌时总会被一种熟悉的气息所感染,与诗人的情感共鸣,体味出其诗的意蕴。
如散文诗歌《婴儿》:“我们要盼望一个伟大的事实出现,我们要守候一个馨香的婴儿出世:你看他那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这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但她还不曾绝望,她的生命挣扎着血与肉与骨与肢体的纤微,在危崖的边沿上,抵抗着,搏斗着,死神的逼迫;她还不曾放手,因为她知道(她的灵魂知道!)因为她知道这苦痛是婴儿要求出世的征候,是种子在泥土里爆裂成美丽的生命的消息,是她完成她自己生命的使命的时机……”
在诗中,诗人用一个临盆的产妇对腹中婴儿的期盼来表现出自己对理想的追求,在描写过程中,诗人注意节制与驾驭,并将它们转化为艺术情境和氛围,使之产生更大的象征力量和暗示性。在这里,诗人表现出了超越性的建构力与艺术技巧,有力地把握了读者的情感和联想。这种描写引起了读者的生理震颤,表面上写的是美的变形,其实是以丑写美,写美的转化和升华,写安详、柔和、瑞丽的优美,是一种义无反顾地献身的壮美,是一种更神圣、更接近本质的美。正是通过《婴儿》这种不同于传统的美感,我们既感受到“产妇”的崇高悲壮,又感受到“生产”的艰难。这首诗歌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中国人民自“五四”以来追求民主、自由、解放的悲壮曲折的历史进程。“这母亲在她生产的床上受罪”的形象,既概括了当时的时代状况,又是这之后境况的预言性象征。
又如,在《雪花的快乐》中,诗人将自己比喻成雪花,他借助扬的雪花来传达出追求真爱和理想的美好心声,意象鲜明,主题突出。
徐志摩在诗中,常常用白云、流水、大海、山川、星空、落叶、秋声、莲花等一些美好的意象组成一幅幅诗情画意般的图画,组成一首首动人心魄的诗歌。徐志摩的诗或精致,或精悍,或宏伟,或奔放,或清秀。他赞扬爱情,歌咏自然,以爱来调和一切,热烈清新,真挚自然,给人以美的享受。
中图分类号:I06 ?摇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087-02
徐志摩从1921年开始写诗到1931年离世,在整整十年间共出版了版了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和《云游》,共计诗作290余首。有些人认为徐志摩的诗作内容空泛,用词过于矫揉造作。虽不认同但也不能否认,徐志摩的诗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颇受人们的喜爱。诗歌作为过程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也是人性本质中的感性爆发。徐志摩的诗是激情与冷静的耕耘的收获。
一、徐志摩诗歌的意象之美
1.复叠美。这里所说的复叠指的是同一次与反复多次的出现。如《康桥西野色》中的第四节:“晚霞在林间里,晚霞在原上的溪底,晚霞在风头风尾,晚霞在村姑的眉际,晚霞在艳喉鸦背,晚霞在鸡啼犬吠。”这里共出现了6次“晚霞”。这六次并不是单纯形式上的重复,而是在不同场景下对晚霞的不同描述,极力表现晚霞之美,给读者带来全方位、立体化美的享受。诗人巧妙地用了这种复沓变奏的手段来抒感,通过不同的表现方式,从一个角度出发最终又回归原地,但每次的循环往复都能够给人以新鲜之感,让我们在感受到这意象的复叠美的同时,也能够体会到诗人的深深情感。
2.动态美。动态美是一种有生命力的美,意象中最有吸引人的也是这种流动性的事物。因此,徐志摩的诗歌好似是一个个跃动的水滴组成了川流不息的河流,极具动态美。比如《语》所描写的:“我亦愿赞美这神奇的宇宙,我亦愿意忘却了人间的忧愁,像一只没有挂累的梅花雀,清朝上歌唱,黄昏时跳跃。假如她清风似的常在我左右,我亦想望我的诗句清水似的流,我亦想望我的心池鱼似的悠悠;但如今膏火是我的心,再休问我闲暇的诗情。上帝!你一天不还她生命与自由!”在这首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诗人描摹的一副生机勃勃、声色俱佳的画面,让读者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感官中体会到自然和谐之美[1]。
3.轻柔美。徐志摩诗歌中多喜欢采用轻柔的意象。比如《雪花的快乐》中描写的就是“雪花”在半空里翩翩起舞,四处翻飞,他经过“冷寞的山谷”、“凄清的山麓”但却都不进去,不去感受这荒凉的惆怅。徐志摩在进行诗歌创作时不愿意过多地使用厚重感的意象以给人压抑之感,相反的,他的诗歌意象用柔软的意象,仿佛羽毛般沾住人们的衣襟,融化到人们的内心。“雪花”这个意象轻盈、活泼、明丽,加上“女郎”的美丽、生动、多情,一起组成了一幅柔情、生动的画面,使内在的灵魂也含蓄着柔软的养分。诗人高洁、伟岸的身姿,坚韧不拔的意志,变化多端的艺术手法,将轻柔的意象融化在诗作的字里行间中,柔美仿佛成了每个字的灵魂,生生不息,无法剥离,最终营造出一种柔和恬美的氛围。
二、徐志摩诗歌的色彩之美
徐志摩的诗作尤其强调色彩的心理效果,也就是体现出丰富的色彩情感。众所周知,诗人在选择词藻的时候,要考虑到色彩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从而使人产生情感的共鸣感。通常意义中,红色代表的是“激烈”、“兴奋”、“喜庆”的感觉,若是象征鲜血时,又使人感到壮烈悲惨;黄色给人以“明丽”、“温暖”的感觉,但若是象征落叶,就会给人萧条、孤寂的感觉;蓝色给人以“宁静”、“深远”的感觉,但有时又会感到犹豫、庄严[2]。如《灰色的人生》中就这样描写道:我一把揪住了西北风,问它要落叶的颜色,我一把揪住了东南风,问它要嫩芽的光泽;我蹲身在大海的边旁,倾听它的伟大的酣睡的声浪;我捉住了落日的彩霞,远山的露霭,秋月的明辉,散放在我的发上。”这首诗中,作者将人世间的残酷经历比作是“冷嗖嗖的风”,把刚出芽的绿芽比作是“光明”。徐志摩通过一项色彩的选择来传达某种情感,用落叶的枯黄色来表达现实的残酷,用绿色的嫩芽的光泽来比喻生命的希望,用落日的红辉来比喻生命的逝去,用黄橙的秋月比喻家乡的思念,但当这些又掩盖上一层黑灰时,读者有会感受到心里的沉闷和压抑,情感色调陡然变得灰暗,表达出作业对于现实的无奈和愤慨。这都是由于作者所追求的希望和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导致理想终于寂静如死灰。因此我们能够发现,若是能够熟悉运用色彩意象,就能够表现出诗歌的绘画美,以色感人,以色抒情[3]。此外,徐志摩的作品中的色彩意象也渗透着强烈的主观情感色彩,这种客观事物在主观思想中反映出来的色彩情感,能够为作者在诗歌创作中的主题基调,让读者产生强烈的共鸣。
三、徐志摩诗歌的音乐之美
中国民族诗歌和音乐一直以来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继承这一民族传统,新月派诗人们归纳并整理出一套系统的诗乐理论,并付诸了实践,徐志摩也不例外,深有贡献。诗歌作品中的音乐性实际上指的是节奏感,节奏是音乐的核心,在设个作品中的具体来说可以分为高低、长短和疾徐相呼应等手法[4]。徐志摩这样评价法国象征派诗人波特莱尔:“诗的真妙不在它的字字面意义上,而是内涵深刻的音乐表现力上。”他认为“一首诗中最难以捉摸的,就是内含的音乐的匀整与动态感”。因此,他要求在创作实践中,要求“诗作在整体的躯壳之中要放入各种表现诗文美的手法,音乐美也包含其中”。由此可知,徐志摩注重在诗作的创作过程中融入音乐之美,寻求一种优美的内在节奏和旋律。比如说《沙扬娜拉一首》中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沙扬娜拉。”这短短五句极为押韵,共有“柔”、“愁”、“羞”三个韵脚,仿佛如同短笛声声,吹奏倾心,绵绵流长,婉转悠扬,整首诗洋溢着轻柔的轻微舒缓的起伏节奏,仅仅用两句就将女郎的青春美貌和依依惜别描写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第三句用了一个复沓,生动形象地将时频频叮咛的情形表现出来,全诗虽然短小,但却言简意赅,意味深长,是诗人感情的浓缩精华。节奏的轻柔表现出一种委婉反转、低回往复、浅吟低唱的情致。尤其是长短句的交错交融,使短诗旋律更为柔软多情,最后一句读完,使得读者更能体会到余音绕梁、回荡不休的情致,感受到诗作之外的无穷意境。再如,《半夜深巷琵琶》中,作者通过抱韵的手段,两场两短相互跌价,仿佛是深夜里无尽的吟唱、吁叹,又好似琵琶的哀怨悲切之音,被世人称作是音乐中流淌的诗歌。还有被众多人赞誉过的名作《再别康桥》也是音乐创作的典范。那份飘逸,那种洒脱,简直是诗人风度的音乐化。
诗歌作为过程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也是人性本质中的感性爆发。徐志摩的诗是激情与冷静的耕耘的收获,其诗表现出的意象之美、音乐之美、色彩之美,让读者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感官中体会到自然和谐之美,产生强烈的共鸣。
参考文献:
[1]王迅.论徐志摩诗歌意境的空灵美[J].丽水学院学报,2008,(01).
[2]王俊虎.意象・音乐・诗魂――徐志摩诗歌美学意蕴探析[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
关键词:徐志摩 翻译英诗 诗歌创作
徐志摩不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作家,而且是一位翻译成果颇丰的翻译家。徐志摩诗歌创作的成功离不开翻译英文诗歌过程中对他产生的影响。介绍和翻译外国文学,是五四和文学革命的重要内容,是徐志摩自己文学活动的重要方面。就徐志摩来讲,译介翻译外来诗歌,给他自己的创作实践也带来不少益处。
翻译外来诗歌,给了徐志摩仔细推敲诗理的实践机遇。“谁不曾见过野外的草花,但何以华滋华斯的《野水仙》独传不朽?谁不曾听过空中的鸟鸣,但何以雪莱的《云雀歌》独享盛名?”. 他还说到:“诗是人天间的基本现象之一,同美和恋爱一样不容分析,不能以一定义来概括的……” 徐志摩从正反两方面的比较分析里,窥探着诗的秘密。他探讨了诗美的根源,思考了内容和形式等诗内外在素质的关系问题,也探讨了诗的构思、创作灵感等创作过程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就徐志摩而言,他对这一系列理论问题的探讨,是和他诗歌创作及翻译实践同步进行的。这样,译介外国诗歌促进了他对诗理的关注和他的诗歌创作。
在译诗过程中,徐志摩更警悟到了语言之于诗的重要性。“爱文艺之诸君,为什么,譬如苏曼殊的拜伦译不如郭沫若的神韵节奏?”诗歌语言的基本特征是高度凝练集中,徐志摩从这个特征出发,努力发掘汉文字的表现力,尤其是白话语言文字的表现力。徐志摩那清丽、优雅、柔美、准确的文字,得益于他的译诗追求,也是他长期诗歌语言美追求的结果。
徐志摩在翻译中,学到了外国诗歌精到的技艺。在他的诗歌创作中,我们也会程度不同的看到,他借鉴运用了外国诗歌的想像及丰富的表现技巧与手段。徐志摩一边翻译,一边写作。两者不可避免地互相影响与互相渗透。
徐志摩在诗歌内容和艺术技巧上受哈代影响最大。哈代的优秀诗作中几乎没有两首诗的格律是相同的。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仍在格律方面进行探索。对于文学革命,志摩的反应是―在这点上,他从哈代的榜样中吸取了巨大的力量―不停歇地运用各种格律和诗体形式进行试验。他的诗包括十四行诗、歌谣和无韵四行体诗,运用抑扬格、抑抑扬格、民歌节奏,采用独特格式的纤细新颖的韵律,他创立了格调鲜明的新式对偶句,以重读单音字奏效,并且引进了招眼惹目的英国风格。尽管生命短暂,但他也像哈代一样,“至终仍在进行摸索。”
徐志摩译的哈代的《致人生》(To life)和徐志摩的创作《灰色的人生》都描写了文学的本质,描绘了文学与人生的关系,也就是文学对人生的作用。徐志摩说:“人生是苦的”,他认为深沉的悲哀与苦楚深深地盘伏在人生的底里,他相信生的质是苦而不是乐,是悲哀而不是幸福,是拘束而不是自由。所以他在诗歌中吟唱:
我想―我想开放我的宽阔的粗暴的嗓音,唱一支野蛮的大胆的骇人的新歌
……
来,我邀你们到民间去,听衰老的,病痛的,贫苦的,残毁的,受压迫的,烦闷的,奴役的,怯懦的,丑陋的,罪恶的,自杀的,―和着深秋的风声与雨声―合唱的“灰色的人生”!
再看哈代的《致人生》 (To Life):
0 life with the sad seared face
1 weary of seeing thee,
And thy draggled cloak,and thy hobbling pace
……
That earth is Paradise?
I’11 tune me to the mood,
And mum with thee till eve;
And maybe what as interlude
I feign,I shall believe!
可见徐志摩在《灰色的人生》里的思想是受了哈代《致人生》的启迪。
徐志摩的诗歌特点强调音乐美,这与西方诗歌强调音乐性不无关系。与他的翻译、阅读不无关系。他对十九世纪英国浪漫诗人推崇备至。华兹华斯、拜伦、雪莱、济慈都曾对他产生了不小影响。
徐志摩诗歌的音乐性主要表现在韵律上。英语诗格的音韵是通过重复使用相同或相近的音素而产生的,是构成诗歌的音乐美和艺术情趣的重要元素。英诗中常见的音韵形式可分为两大类:行中韵和尾韵。行中韵是诗行内通过重复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音素而产生的,具体表现为头韵、腹韵等,头韵是指一行诗或一个句子中,由于较为邻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的起首辅音相同而产生的音韵。
如fire和folk。腹韵也称元音叠韵或半谐音。相同或相似的元音在诗行中重复出现,即构成腹韵。如old与close,though与know,等。头韵与腹韵类似汉语的双声叠韵。尾韵也叫脚韵,是指诗行与诗行之间在行末的押韵。英语诗歌押韵的格式灵活多变,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连续韵,指邻近的两行诗相互押韵的格式,全诗或一个诗节中诗行按照aa,bb,。。的次序押韵即为连续韵。布莱克的《老虎》一诗就是这样。第二、交叉韵,指隔行押韵。其韵式为abab。第三、首尾韵也叫抱韵,是指含有四个诗行的诗节中,第一行与第四行押韵,第二行与第三行押韵,其韵式为abba。
在徐志摩翻译的一些诗中,基本韵式用的很多。如阿诺德的《谏词》就属于abab式:
撒上玫瑰花,撒上玫瑰花,
休掺杂一小枝的水松!
在寂静中她寂静的解化;
阿!但愿我亦永终。
徐志摩的作品《问谁》、《去吧》、《一星弱火》、《西伯利亚道中忆西湖秋雪阉芦色作歌》、《叫化活该》、《再别康桥》等都用了这种韵式。象《雪花的快乐》、用的是aabb韵式: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地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们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像《为要寻一个明星》用的是abba的抱韵式:
我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向着黑夜里加鞭;
向着黑夜里加鞭,
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再别康桥》之所以成为徐志摩诗中的经典,除音乐美外,还有欧化句的使用。徐志摩作品中因为欧化句,翻译腔被人贬为语言“生硬不堪,估屈警牙”。徐志摩的名篇却得益于正确运用欧化句式例如,“轻轻的我走了”,是英文Quietly I went away,按现代汉语当是“我轻轻地走了”。又如“沉默是今晚的康桥”,的是英文的倒装句法,是把表语提前的结构,英文结构为silent is tonight’s Cambridge 。
再如徐志摩的《偶然》最后一节: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像“在黑夜的海上”副词片语在诗中置于句末,当然有些欧化。不过这样使用,今日已经习以为常,不值得计较了。倒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一句欧化得十分显明,却也颇为成功。主语不同的两个动词合用一个宾语,在中文里是罕见的。中国人惯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能简化为“公说公有,婆说婆有,理”,徐志摩如此安排,确乎大胆,但是说来简洁而悬宕,节奏上益增重叠之感。如果坚持中国文法,改成“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反而噜苏无趣了。他是按“You have yours and I have my direction”结构造的诗句。
另有一处句法上的欧化,却不易察觉,那便是最后三行。“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不但是一个名词片语,而且是句子的宾语,承受的动词又是双重的―“记得”和“忘掉”,正是合用这宾语的双动词。徐志摩等于在说:“你记得我们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也好,你忘掉我们交会时互放的光亮最好。”不过这么说来,就是累赘的散文了。在篇末短短的四行诗中,双动词合用宾语的欧化句法,竟然连用了两次,不但没有失误,而且颇能创新。此欧化用法为“欧而化之”,而非“欧而不化”。
朱自清先生将白话文的欧化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模仿欧化语法,一般人行文时,往往有牵强不过的词汇,读起来感觉非常别扭。第二个时期注重到欧化的方法,如徐志摩的文章就是代表这个时期的成功作品。尽管徐志摩作品中有大量的难懂的欧化句,那是第一时期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翻译和创作中的语言表达日臻完善。
对徐志摩创作产生影响的西方文化中有思想意识、文学、艺术等诸多因素,本文是由文学翻译一维推演开去,把他的翻译作品作为西方影响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翻译对徐志摩的创作影响关系为切入点,力图彰显徐志摩与西方文化的深层联系,把握徐志摩创作成功的西方源泉,这既是对徐志摩作品研究的一次深度开拓,又可以管窥所有身兼译家和作家的创作之路以及中西文化交融与现代文学之关系。
参考文献:
[1]谢冕.徐志摩作品欣赏[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
中国现代白话诗歌在二十世纪初一步步走向规范化的过程中,诗歌语言中的声音与形象也渐渐趋向结合,并以此来表达音乐性。此时,新月诗派形成了自己的“三美”,也就是“绘画美、音乐美、建筑美”的原则。那么如何实现新诗的美学层次的统一?徐志摩给了我们问题的答案。本文将从节奏和韵律的作用以及意象与意境如何配合来浅析徐志摩诗歌语言的音乐美。
新诗诞生在五四新文化文学革命运动的冲击之下,开创先河的等人冲破了传统诗歌格律的限制,倡导“以我手写我口”的“散文化诗歌”[1]。随后的自由体诗歌以郭沫若为代表,在语言的音和意上,给予“意”特别的关注,导致诗歌缺少对音乐性的重视。这一现象被新月诗派所扭转。闻一多曾经列出诗的“三美”原则,而徐诗(即徐志摩的诗歌,下同)则是这方面的较好诠释,在他的诗里,声音与意象调和地恰到好处,达到了音乐层面的和谐和统一。
一.徐诗的声音与音乐性
关于语言和音乐关系的探讨已经是老生常谈,中国人自古以来把诗称为“诗歌”就体现了人们对两者联系的深刻认识。[2]新月派诗人朱湘曾说:“诗没有音乐性,简直是和花没香气,美人没眼珠相等”[3]。那么何为诗歌的音乐性,这个问题在当下研究中存在很多争议,在这一点上王泽龙对诗歌的音乐性做了几点说明,即“首先,‘音乐性’的物质基础就是诗歌的‘语音’,与一般意义上的音乐的声音不一样;其次,诗歌的‘音乐性’与诗歌所表达感情是紧密相连的;再次,即使对于依靠声音来填的词曲来说,相同的词,在节奏上也是有区别的。”[4]。从诗歌的声音和音乐性的关系来看,节奏对乐感的形成、音乐性的塑造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要想诗歌具有明显可感知的音乐效果,节奏便成为必备因素。徐志摩抓住了这一突破口,他的创作便是自觉地从节奏和韵律入手来追求具有音乐性诗歌的范例。
节奏方面,首先是音尺节奏。闻一多的观点认为,凡是诗歌都可以划分音步,且认为这种整整齐齐的形式正是美的体现[5]。相比之下,徐志摩诗歌语言的音尺节奏可谓更成熟,他在音尺划分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并与反复的手法相配合使用,以实现预定的效果。例如《月下雷峰塔影片》,“我/送你/一个/雷峰塔影,满天/稠密的/黑云与白云;我/送你/一个/雷峰塔顶,明月/泻影在/眠熟的波心。”全诗分为两节,第一节诗人采用“一、二、二、四”+“二、三、五”的音尺划分并反复两次,构成一种轻柔飘逸的流动感,读起来令人仿佛听到了月光下粼粼波光的西湖和诗人遐想之余伴随的阵阵心跳。这首诗之所以能达到这种效果,关键就在于表面灵活变动而实质又颇为整齐的节奏感,把音尺划分出来后,这种节奏感便清晰明地展示出来了。
其次就是口语化的自然节奏。关于徐志摩的这一点,卞之琳在《人与诗:忆旧说新》中评价 “(他的)口语化创作运用得干脆利落”[6]。廖玉萍也提到“他的抒情诗在很多方面采用当时的口语,随着内容和情绪的变化,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节奏。”[7]由于徐志摩在北京呆过很长一段时间,并对民间,尤其是下层社会有较多接触和了解,所以他的抒情诗中多处采用北京方言,构成了极具特色的语言节奏。譬如《叫化活该》中的“爷”、“修好”,《残诗》中的“赶明儿”等元素,既给人一种亲切、自然、真实的感受,又使得诗歌节奏自然又贴切。
韵律是徐诗语言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徐志摩“使诗的内容与形式表现出美的力量,并使其日臻完美。”[8],这里的“形式”很大程度上靠韵律来实现。在西方诗歌中,头韵一直作为创作英语诗歌的主要技巧[9]。而徐志摩正巧深受19世纪英美诗风影响,他敏锐注意到汉语的双声和头韵的相似性,并将此运用到诗歌的翻译和创作中。例如徐志摩翻译安诺德(Matthew Arnold)的《诔词》(Requiescat):“散上/玫瑰花,散上/玫瑰花,休搀杂/一小枝的/水松!/在寂静中/她寂静的解化/啊!但愿/我亦永终。”[10]本节的音节中,声母为擦音和塞擦音占据三分之二,这使得本诗充满了连绵婉转的听觉感受。再如押韵,《沙扬娜拉》[10],采用“隔行押韵”的押韵方法给人以含蓄,忧愁之感,并用“ou”韵加强了这一情感效果。
二.徐诗意象、意境与音乐性的表达
在诗歌中,意象也能体现音乐性,甚至可以说意象对其向更高精神层面具有进一步的推动作用。朱光潜提出:“但是诗歌所用的声音更可以说是语言的声音,而这就必然强调其伴有的意义。”[11]意象也是徐诗歌语言音乐性表达中难以替代的一部分。例如其中频频出现的“水”这一意象。徐志摩是一个情感丰沛的诗人,寄托世间一物来抒发其情的话,水便是最合适的了。试看《再别康桥》,诗人在轻柔的康河里渐行渐远,诗人望着水和桥,望着河畔的金柳,水里的倒影让他想起了佳人,思绪萦绕着,一切回归寂静。徐志摩精准地抓住“水”这一意象的特点,在诗中完美营造出柔和舒缓的乐感,奠定了诗的深层次的音乐性。
关于音乐性的组成,沈亚丹则将意象扩充到了更深层次的意境。他提出了“诗歌的音乐性有三个层面”的说法,即“声音、意象和寂静之音”,这里提到的对诗歌音乐性最重要也是最隐含的一层――寂静之音,沈亚丹解释说这“不仅指诗歌以文字的形式存在……更指诗歌本身的不可言说性。”[12]我想也可以把它理解成意境,而意境又是由意象在读者心中发生作用进而凝练成的诗歌氛围,所以在此就形成了一个意象意境音乐性的递进的作用过程,只不过,音乐性只是借意境的力而表达和深化,本质上,和意境相联系的“寂静之音”才是诗歌所要表达的终极目标,也是音乐存在的本质,即声音背后的宁静与和谐。这里我们是从意象入手以徐志摩的诗歌来探讨意境和音乐性表达的关系及对其的作用的,如《偶然》一诗通过意象选择,巧妙地描绘出难以言说的意境: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10]细细分析,便会发现本诗只是利用一些简单的意象,但却使“偶然”一词幻化成一种意境感觉,读来分明地体会到作者和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物在人生路途中的美好交织。这首诗简单,但却正是因为它的寥寥数笔的意象,从而在我们脑海中形成不可言说的意境和趣味。
三.结论
综上所述,徐志摩在他的诗歌中,实现了语言中声音与意象、意境的结合,并使这种结合恰到好处地传达了相应情感,表现出的不仅仅是表面的,更有深层的、内在的音乐性。徐志摩就像一位跨越时空的音乐家,他用写下的诗作,波动了无数后代人心中的弦,不得不说,他的诗,是诗歌音乐美的完美实践和体现。现如今的研究,相对于他本人及其诗歌所创造的,实在是沧海一粟,作为后辈的青年人,在以后的探索中,更应该时刻保持心灵之窗的敞开,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探究徐志摩诗歌语言的独特魅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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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朱光潜全集(第三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87.
[12]沈亚丹.寂静之音――关于诗歌的音乐性言说[J].南京大学学报,2000(3):95.
“意象”是诗歌的审美范畴,有“象”的具体可感性,由想象力所形成的一种超越于物的形象化显现,它要表现的是一种内心的东西,是对“意”的主观创造性的表现,“意”与“象”的关系,亦即“情”与“景”、“心”与“物”的关系。
诗人意象的选择凝聚着诗人对生活的独特认识、思考和感受。阅读中国古典诗歌中,我们就会发现,“云”是诗人笔下经常运用的一个意象,文人墨客用 “云”表达了自己或孤傲、或思乡、或自由、或超脱等多种情怀。徐志摩是中国现代最善于捕捉意象、最擅长运用意象来抒发思想感情的诗人之一。“云”是徐志摩诗歌中反复出现的意象,综观徐志摩的诗歌,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诗歌选用了“云”意象。但徐志摩借用“云”这个“象”所表达的“意”却和古典诗词中的不尽相同,却又有相通之处,下面我们略加分析。
一、 古典诗词中的“云”意象
云是一个普通的自物象,但形状、色彩、动态又显示着丰富的美。古往今来,云自然随意、孤高、闲适自由的特征被无数文人推崇,他们赋予了云特定的内涵,有的诗人是单纯对自然景象的赞美,例如:李白的诗句“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王维的“隔窗云雾生衣上,卷幔山泉入镜中”等;有的用云来表达孤独寂寞的心情,例如:李白在《送友人》一诗中写道:“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浮云”象征“游子”,浮云无根,让人深深地体会至游子的孤寂。还有人用云来寄托美好的理想,表达世事无常等。
二、徐志摩诗中的云
每个诗人的笔下都有一个常用的意象,艾青曾深沉地歌咏大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而艾青对于光明、理想和美好生活的热烈追求,常常借助太阳这一意象得以表现。徐志摩的诗歌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意象就是云,既有“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又有“在夏荫深处,仰望着流云”(《杜鹃》),还有“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再别康桥》)等等,徐志摩大约三分之一的诗歌选用了“云”意象,诗人选用“云”表达着自己对单纯信仰“爱、美、自由”的执著追求。
1、对爱的追求
“爱”是徐志摩的灵性,“爱”也是徐志摩写作的动机,徐志摩的爱情诗歌注重真挚、热烈情感的抒发,浪漫、优美情调的表现,诗歌写作手法变化多样,其中有一些爱情诗选用了“云”意象。
《偶然》是一首爱情诗,语言优美,“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这首诗以“偶然”这个抽象时间副词为题,使诗歌充满情趣哲理。“云”这个意象表现了情人见面时内心的澎湃、轻柔,也说明爱情来得突然,在诗人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爱情走进了他的心里。
2、对美的追求
在《康桥西野暮色》中,开头就提到了“紫云绯云褐云”,第二节又把云彩比喻成一块大琥珀,非常新颖别致,云将康桥郊外的黄昏美景完美地表现出来了。除了康桥之外,徐志摩还有许多描写大自然的诗篇。例如《夏日田间即景(近沙士顿)》,这首诗歌描绘了田野里的南风、柳林、豌豆、杨梅、麦浪,阳光,还有满天的白云黄云,整首诗歌语调轻快活泼,于描写自然美景的同时也充满着浓浓的抒情意味。
另外“云” 这个汉字符号具有“ 神彩” 美,云是飘荡而有色的, 在视觉上,云既给人流动感, 同时也给人色彩纷呈感, 不显单调, 有诗意, 有韵味。徐志摩是“ 三美” 主张的倡导者,要求诗歌语言具有绘画美,“云”意象能更好地表现徐志摩对诗歌艺术上的美的追求。
3、对自由的追求
云在外在形态上轻盈、飘动,而内在特质则蕴含着自由、潇洒轻松的特点,因此,云又成为徐志摩寄托自由理想的载体,比如《再别康桥》,诗人反复同“云彩”作别,这里的云彩实际象征着民主自由,诗人作别的其实是心中英美式的自由、民主,而这种民主自由是作者内心渴望又不能实现的。
徐志摩用“云”诠释着他对“爱、美、自由”的追求,“爱、美、自由”就是徐志摩的理想主义,当他的爱情陷入了瓜瓜葛葛、是是非非时,当他的政治理想无法实现的时候,“云”较好地表达了他寂寥的心情、对社会的不满和对理想的渴望。当他“独坐在半山的石上, 看峰上白云蒸腾” 时, 又怎能不对云自由、轻松、自然的“丰姿” 产生共鸣与渴望? “我亦爱在白云里安眠不醒”, 这正是徐志摩对扼杀个性的黑暗社会的无声抗议。然而,个性自由失落的困扰只是他痛苦的一半,另一半则是他政治理想的破灭。徐志摩最有兴趣的就是英美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然而当他19 22 年回国以后, 中国的现实没有办法让他的政治理想实现,他不得不“怅望云天,泪下点点”。从这方面来看,徐志摩笔下的“云”和古典诗词中的“云”又有了相通之处,即用“云”来寄托理想,表达寂寥,抒发对社会和现实的不满。
总之,徐志摩的诗歌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是用心与爱吟唱的人生乐曲,让我们化作天空的一片云,和徐志摩一起细细品味人间至纯的爱、美、自由。
参考文献:
徐志摩是中国现代诗坛上屈指可数的大诗人,是上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盛极一时的“新月派”主将,是一个传奇似的人物。他的一生虽然短暂,却为世界文学和中国文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诗是中国语言的结晶,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徐志摩一生都在不停地追求真、美和自由。他的诗清新美妙,通俗易懂。诗作字句清新,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同时具有浪漫和唯美主义色彩。他的《偶然》《再别康桥》等许多名篇传世,深受人们喜爱。
一、徐志摩于二十岁前与诗歌无缘
人们也许不曾想到,徐志摩在二十岁之前,却与诗歌无缘,一是无家族渊源,二是无个人癖好。可是,在英国康桥大学留学期间,他却一反常态,不写则已,一写惊人,形成了他诗歌创作的爆发期。这时的他为什么像着了魔似的写诗,还怎么会爆发诗情呢?我认为,美丽的爱情是促使他写诗、成为大诗人的“功臣”。
二、徐志摩创作诗歌的根本原因
爱情在徐志摩的人生中占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徐志摩曾说:“爱情和婚姻是人生中唯一的要事。”尽管他自己说:“在二十四岁以前,诗,不论新旧,与我是完全没有相干。”但他一旦拿起笔来,佳作便犹如山洪暴发一般涌现出来。徐志摩在婚姻的低潮期写下名诗《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其实他一生的风基本来自三个方向,也就是性格完全不同的三位女性: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是这三位不平凡的女性以她们的美丽、睿智、卓越的才华给诗人无限的灵感,是她们的深沉的爱给诗人无穷的动力。徐志摩的诗深受她们的爱情的影响。在热恋中,他的诗歌充满喜悦和对未来的憧憬;在失恋时,他的诗却充满悲哀与对世界的失望与厌恶。如果没有美丽的爱情,可以说徐志摩就不可能写出如此感人肺腑、意境优美、神思飘逸的诗。
三、张幼仪与徐志摩的爱情及对其诗作的影响
张幼仪,是张家璈、张君幼之小妹。张家璈是当时中国金融界的巨子,张君幼是当时中国政界的显赫人物。徐家为能攀附这门贵亲,逼着志摩最终忍痛接受这门婚事。1915年10月29日,志摩与幼仪结婚。
婚后两个人没有一丝感情。张幼仪深受旧式中国礼教的束缚,个性沉默坚毅,举止端庄,料理家务、养育孩子、照顾公婆,打理财务都甚为得力。她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秀外慧中。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不会有春花秋月的浪漫,也不会有卿卿我我的爱情。她不似林徽因高雅不俗、灵气逼人,也不像陆小曼璀璨艳丽,令人无法自拔。她就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平凡得让人心酸。在徐志摩遇到的几个女人里,最爱他的大概就是张幼仪。她的自立自强赢得了徐志摩的尊重,却始终无法得到他的爱。
1922年3月,徐志摩和张幼仪在德国柏林离婚,给他们的悲剧婚姻画上句号。徐志摩送给张幼仪女士一首诗,对他们不幸的婚姻作了全面的概括和诠释,诗为:《笑解烦恼结——送幼仪》[1]:“这烦恼结,是谁家扭得水尖儿难透?/这千缕万缕烦恼结是谁家忍心机织?/这结里多少泪痕血迹,应化沉碧!……“徐志摩是个悲剧式的诗人,感情是他的信仰。他认为两个不爱的人不能一起——“这结里多少泪痕血迹,应化沉碧!/忠孝节义——咳,忠孝节义谢你维系/四千年史髅不绝,/却不过把人道灵魂磨成粉屑”。徐志摩石破天惊的离婚,挑战了中国的封建婚姻制度。在他眼里,这场婚姻是“盘糊涂账”。所以张幼仪在离婚书上签字后,徐便掩饰不住狂喜——“如今放开容颜喜笑,握手相劳;/听晚后一片声欢,年道解散了结儿,/消除了烦恼!”
四、林徽因与徐志摩的爱情及对其诗作的影响
林徽因,当时十六岁,在伦敦一所女子中学读书,长得像花一般娇艳,文学修养又好。她既有中国传统闺秀的遗颜,又有西方女子落落大方大方的风度,在当时被称为“中国第一才女”。她与徐志摩一见钟情,双双坠入爱河。林徽因很佩服徐志摩的学识,从心底爱慕徐志摩,也被他渊博的学识、风雅的谈吐、广泛的兴趣、潇洒的举动、英俊的外表所吸引住。徐志摩也佩服林徽因的博学多才与美貌,他用诗歌来与林徽因沟通,向林徽因表达他的爱。他在追求着一种理想的人生,他感到生命似乎受到“伟大力量的震撼”,他要抒发。因此,像《情死》《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的诗歌应运而生。
当徐志摩决定与张幼仪离婚时,而林徽因却经过痛苦的思索,与徐志摩不辞而别。徐志摩的妻子——张幼仪的影子在她心中总是挥之不去。徐志摩写给林徽因一首《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2]这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自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一方,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当徐志摩回中国找到林徽因时,她已是老师梁启超的儿媳。林徽因在徐志摩与梁思成之间犹豫了许久,最终选择了梁思成。徐志摩与林徽因的恋爱彻底破灭,这使徐志摩忧郁、苦闷,他的诗篇也蒙上了悲凉的氛围,成了“苦闷愤怒的情感的无关阑的泛滥。”[3]这种消极悲观的思想情绪在那些小诗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如《消息》《一星弱火》《问谁》等,他的诗歌产量也剧减。
五、陆小曼与徐志摩的爱情及对其诗作的影响
爱情是徐志摩的精神支柱和动力,失去了爱情的徐志摩只是一具躯壳。1925年,徐志摩在北京认识了美女陆小曼。她与林徽因不同,她精通文学,会创作剧本,跳舞很棒。舞会上,一个是窈窕淑女,情意绵绵,一个是江南才子,风度翩翩;一个是含露的玫瑰,一个是抒情的新诗。那时,徐志摩正处于失恋的痛苦中,急需爱情的滋养。陆小曼与丈夫王赓没有一丝感情,也需要爱情的温床。这一对苦命鸳鸯一碰,便擦出了感情之花。徐志摩这样描述当初他为陆小曼而受到心灵震动的事:“今晚在真光,我问你记否去年第一次在剧院,觉得你发髻擦着我的脸?”徐志摩在与陆小曼恋爱的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爱情诗句,如《花的快乐处》《春的投生》《一块晦色的路碑》等。第二本诗集《翡冷翠的一夜》,使他进入了创作第二阶段。这个时候,陆小曼几乎成了徐志摩的诗源。徐志摩说:“我的诗魂的滋养全得靠你,你得抱着我的诗魂像母亲抱孩子似的,他冷了你得给他穿,他饿了你得喂他食!”陆小曼爱好文艺,对徐志摩这样一位才情横溢的诗人自然十分敬仰。徐志摩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美丽的窗——一个能写浪漫爱情诗篇的诗人,能读懂陆小曼内心痛苦而深沉的世界。两人不顾一切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并于1926年结婚。婚后两人生活美满幸福。在陆小曼的帮助下,徐志摩的诗歌产量惊人,接连发表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和《猛虎集》等诗集。
徐志摩是个梦的追逐者,是自由、爱、美的追逐者。1928年,因不满陆小曼的生活作风,徐志摩再次出国。这一年他写下《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4]“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我是在梦中/在梦的轻波里依徊/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我是在梦中/她的温存,我的迷醉/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我是在梦中/甜美是梦里的光辉……”在这梦一般的意境里,诗人要表达的情感非常朦胧而模糊。徐志摩曾认真地说:“没有女人,哪有生活,没有生活,到哪里寻找诗、寻找美?……”
六、徐志摩死后对深爱他的女性的影响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在一次飞行中丧身,结束了他短暂而又辉煌的一生,时年36岁。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1954年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林徽因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喜欢的女人。而陆小曼知道徐志摩的死,她是有责任的,后来她努力将徐志摩未发表的手稿整理成著作、诗集等。
徐志摩潇洒的外表、飘逸的风姿、热情的性格和浪漫的诗作感染了无数的有情人。而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三位女性与他的美丽动人的爱情,给他带来了无穷的创作灵感,成就了徐志摩这一伟大的诗人。可惜徐志摩英年早逝,一如他在《再别康桥》这首诗中写的:“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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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12-0061-02
徐志摩,在短暂的35年生命中,才华横溢的他为后人留下了众多的经典诗歌。徐志摩的诗歌中普遍体现着个人自由主义的色彩,这一点主要得益于欧美自由民主思想的熏陶与培养。在他的诗歌创作中,我们能够很明显地看到徐志摩与英国文学尤其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关系。
一、哲学思想
徐志摩出身于富裕显赫的商人家庭,从小接受了扎实的中国古典文化的培养,后来又多次赴欧美留学,结识了当时欧美著名的文学家与思想家,对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诗歌的创作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他信奉欧美先进的政治制度的民主思想,热情的歌颂所有生命的个性解放,在他身上体现着明显的个人主义的色彩,体现了五四以来启蒙文学的显著特点。同时,他大胆鲜明地歌颂美好纯真的爱情,借助歌颂爱情来表现他对于人性解放的崇尚。他像一个天真的孩子,心灵纯洁,对世界充满了美的理想。这样一个追求爱、美、自由的过程也是一个从理想主义到悲观主义的转变过程。在他诗歌创作的后期,徐志摩的情感也转向了虚无与悲观。早期诗歌中那样一种激越浪漫的气息不复存在。
早期的徐志摩受英国浪漫主义的影响颇深。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W.Wordsworth,1770-1850)曾说过“We live by love,admiration and hope”一句话,这也是徐志摩在诗歌中的一个重要的主题,他热情地歌颂美好与自由的爱情,信奉资本主义博爱的精神,把爱情与人类联系起来。他的“合理的生活,动机是爱”相近于英国现代思想家罗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的著名论断:“美好的生活失意情爱相鼓励”。在《这是一个怯懦的世界》这首诗歌中,徐志摩用澎湃的感情写就了这样一曲反封建的高歌:
“容不得恋爱,容不得恋爱!\ 披散你的满头发,\ 赤露你的一双脚;\跟着我来,我的恋爱,\抛弃这个世界,\殉我们的恋爱!……\恋爱,欢欣,自由--\辞别了人间,永远!”
《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正是诗人否定和拒绝黑暗的现实世界、肯定和向往理想世界的作品。这首诗写于1925年,时值徐志摩与有夫之妇的陆小曼相爱,他们恋爱遭到许多人反对,徐志摩痛感传统的道德观念对人的束缚,深深感受到重荷压制下的精神痛苦,他写作这首诗与当时的处境和心境有关。他咒诅“懦怯的世界”,“容不得恋爱”,决心“逃出牢笼”,“恢复我们的自由”。我们理解这首诗时,自然不必拘囿于诗人的恋爱生活,一首诗一旦完成,就形成自己独立的品格和价值。
然而在当时那样一个黑暗的没年代,徐志摩的改良主义思想根本行不通。他所信奉的英国的资产阶级模式成为了空想,爱情与人生的悲剧使得徐志摩从乐观转向了虚无和悲观中。在这个问题上,英国小说家兼诗人哈代对徐志摩的影响似乎更大一些,哈代的这些看法与徐志摩理解为“黑沉沉的大口”最后将会把所有的人“吞下去完事”的观点很为接近。《残破》正是徐志摩后期的一首极具悲观主义精神的诗歌:深深的在深夜里坐着:
“当窗有一团不圆的光亮,风挟着灰土,在大街上小巷里奔跑:\我要在枯秃的笔尖上袅出\一种残破的残破的音调,\为要抒写我的残破的思潮。……”
1931年11月,诗人徐志摩乘坐的飞机在济南附近触山而机毁人亡。诗人正值英年,非正常的辞世,可以说他的人生是残破的;回过头来看,他死之前几个月发表的诗作《残破》恰成了他自己人生的谶语。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选择夜的意象,不仅出于审美的安排,还体现了一种深层的文化无意识,即宿命论。夜的展开必然以黑暗为基调,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选择生存的空间,却无法逃离时间,时间宿命地把人限制在白天和夜晚的单调的交替循环中,逃离时间即等于否定生命。作者用人与时间的关系注释个体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这种认识或安排表现了诗人对个体无可选择的悲哀、对社会的绝望。
二、诗歌理念
华兹华斯对于自然的描写也影响了徐志摩的诗歌创作。在华兹华斯的《黄水仙》和徐志摩的《云游》中我们可以看到徐志摩受其深厚影响。《黄水仙》中,诗人把自己描绘成一朵流动的云,高高的飞越峡谷和高山。随着云的漂走,这一切又时过境迁,只在诗人的心中留下一个永恒的美德印记。《云游》的主题也是流动的云,自在,轻盈,在地面的一流涧水中投下明艳的云影,使流水从梦中惊醒,流水叹息不能在风光中静止。两首诗都是以流水引出美的图画,有相同的空间,和相同的运动轨迹,还有相同的的结果。只不过,华兹华斯是从天上俯瞰地面的花,而徐志摩则是从地上仰恋空中的云。而且,两首诗的节奏、音韵、情调也都非常接近。
I wandered lonely那天你翩翩的在空际
as a cloud,云游,
That floats on high o'er vales自在,轻盈,你本不想
and hills. 停留。
华兹华斯所写的自然,并非仅仅是自然本身,它的每一首诗歌实际上都有深刻的含义。他在描绘自然的时候,实际是在表白自己的内心,自然的图景常常是他的复杂心情的变化。徐志摩同样认识到了这一点,他的那些通过自然来揭示自我的情景诗,多少是受了华兹华斯的启发,《五老峰》《乡村里的音籁》等都是人类情感与自然的美好景象相结合的诗作。
以上是从徐志摩的诗歌创作思想和他的创作风格谈了他所受西方的影响,但同时也应看到,在五四时期那个思想解放的时代,徐志摩迫切地希望解决中国落后的根源,他如饥似渴地吸收外国的先进文化,他阅读了大量国外的文学作品,用自己的激情来用母语创作,试图激发国人的灵魂。徐志摩模仿和借鉴了国外的文学作品,主要是诗歌创作,但他并不只是单纯的抄袭。徐志摩对于外国文学地吸收主要还是重在观念和题材选择以及形式方面。这是与“拿来主义”一脉相承的,中国的新文学正刚刚开始,正需要一个这样一个摹拟的阶段,以后才是融会和创新。
徐志摩,他的诗歌充满着童真的灵性,他纯洁的思想是那个时代伟大的憧憬。然而他的理想是在那个时代无法实现的,他正象唐吉诃德一样,为空想而奋斗着。这种精神同他的诗歌同样感动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徐志摩对于西方诗歌的模仿和创造,中国白话诗歌在以后才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徐志摩.徐志摩选集[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
【关键词】徐志摩诗 想象 意境
徐志摩是现代新诗发展史上最伟大的诗人,可以说欣赏他的诗歌的人无以计数,徐志摩的每首诗歌都构思巧妙,充分展现了他超俗的想象力和不凡的艺术才华。徐志摩的诗歌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他融会了中国古典诗词、散曲、民歌的精华,兼取欧洲浪漫派诗人的风格样式,积极、认真地在现代白话格律诗的原野上耕耘,形成了一种新颖、独特的诗风。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特色。
一、意境优美,回味无穷。
徐志摩作诗就十分注意意境,《志摩的诗》中大部诗作,形成他独辟的艺术境界,如《雪花的快乐》,作者把对理想的追求的主观感情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从而化实景为虚境,创出了一个优美的艺术境界: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
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
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
飞扬,飞扬,飞扬,――
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时我凭借我的身轻,
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消溶,消溶,消溶――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徐志摩作品中意境创造的经典之作当属《再别康桥》。康桥(即剑桥)是诗人一生的转折点,是他的理想的摇篮,故地重游,情感非同寻常。“河畔的金柳”,“波光里的艳影”,“软泥上的青荇”,“康河的柔波”,“别离的笙箫”,构成诗歌缠绵悱恻的意境。诗人把美丽的景色与诗人的心境融为和谐的一体。康桥的柔波在诗人的心头荡漾,诗人甘心做一条水草飘摇在康河。总有别离的生箫、沉默的夏虫,终要离开,于是他悄悄作别西天的云彩。诗人赋予夏虫、康桥以人的感情,它们也在替诗人忧伤。这就把主观感情和外在景物的融合。诗人不但借景传情,而且达到了“物我交融”的境界。总之,徐志摩将各种因素高度和谐地统一运用,让我们一接触他的诗歌,就陶醉在他创造的意境之中。
二、韵律和谐,富于音乐美。
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徐志摩诗歌在音乐美方面的贡献最为突出,影响也最为深远。在理论上他将音乐看作是最为重要的诗美因素。他的作品几乎全部采用当时的口语,就是现在的读者读来也琅琅上口,韵味十足。在这方面,《雪花的快乐》、《沙扬娜拉》和《再别康桥》都堪称经典。其中《沙扬娜拉》、《再别康桥》是音乐美的代表: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这首诗准确地抓住日本侍女在与客人道别时的一瞬,用“温柔”、“娇羞”、“忧愁”等富有感彩的词汇,道出了说不尽的温情,画出了一个侍女动人的形态和神态,特别是最末一句“沙扬娜拉”的款款道出,犹如一幅余音缭绕的娇美图。徐志摩的诗歌形式自由而又都精巧典雅,深得白话新诗的精髓。
三、词藻华丽,想像力丰富。
徐志摩诗歌并不刻意追求词藻的绘画美,但富于想象力,又善于驾驭现代汉语中的各种雅俗语言,因此,在文词的使用上也常常表现出“香艳”或“浓艳”的特点,甚至以丑为美,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有着西方现代派诗歌的影响。“香艳”如《她是睡着了》:“看呀,美丽!三春的颜色移上了她的香肌。”《罪与罚(二)》:“肉鲜鲜的引诱”,“鲜艳的沉沦”等;“以丑为美”如更接近他的散文风格的《婴儿》:“她那眼,原来像冬夜池潭里反映着的明星,现在吐露着青黄色的凶焰,眼珠像是烧红的炭火,映射出她灵魂最后的奋斗,她的原来朱红的口唇,现在像是炉底的冷灰。”如《半夜深巷琵琶》写得妩媚明丽,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如《雪花的快乐》,以雪花自喻,追求真挚的爱情和美好的理想;如《沙扬娜拉》状写日本女郎贴切传神,既纯清无瑕,又楚楚动人
四、比喻新奇、表现手法多样。
他善用反讽、比喻、象征等手法, 在他大量的四行一节的抒情诗中常使用重叠、反复、排比、对偶等多种修辞手法,从而使其诗歌达到情景交融、情趣横生、意境深邃的审美境界,大大提高了诗歌的美感和表现力,强化了诗歌的表达效果。
一天,他妈妈问:“《伪君子》是哪一位作家的作品?”
匹匹懒洋洋地回答:“我咋知道,像我这样年纪的孩子,是从来不看莫里哀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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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叔开讲:
我抗议!怎么这次笑话里聪明的孩子不是木木而是匹匹?(匹匹:关键词是“孩子”啊,又不是中年人!你就服老吧!古噜噜:还有一个关键词是“聪明”,又不是呆傻!)你们,你们……哼,不和你们说,我和读者们说去!(老叔心里暗暗叫苦:这莫里哀是个啥啊?我只知道茉莉花。有了,去老编那里偷词典来看看!)
莫里哀,17世纪法国芭蕾舞喜剧的创始人,同时也是喜剧作家、演员。他家比较有钱,小时候他爸爸送他去贵族学校,享受贵族教育,想将他培养成律师或企业家。但是莫里哀坚持走自己的路,成立剧团表演戏剧。(老叔:他成立的剧团估计跟现在的组合差不多。古噜噜:拜托,剧团有很多人的吧,组合才几个人啊?老叔:少忽悠我,真当我落伍啊?那个什么什么Super Junior不是有13个人吗?)后来他爸不高兴了,说了他。这小子一生气就离开家,一走就是十多年。但是伟大的人总会抓住一切机会,这期间莫里哀积累了丰富的生活素材,后来写出了一系列很有影响的喜剧。总算没白流浪啊!
他的作品有《伪君子》《唐・璜》《悭吝人》,等等。这些作品已被译成几乎所有国家的语言文字,在世界各国舞台上经常演出着。他的名字也为全世界人民所知。
古诗也“偷菜”
李白:床前一片地,满园瓜果香。举头想收菜,低头已“偷”光。
苏轼:瓜果几时熟?举菜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是否也“偷菜”过年?
徐志摩:悄悄地我收了,正如你悄悄地熟。我点一点鼠标,不留下一个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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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叔开讲:
李白、苏轼我都讲到腻了,今天我们来说一说大名鼎鼎的诗人徐志摩。(老叔我是“摩托”咧!对了,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给徐志摩的“粉丝”们取名“摩托”,就像你们把李宇春的“粉丝”叫“玉米”一样,嘿嘿!)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关于该诗的写作目的,人们认为是写给林徽因的。事实上的确如此。林徽因本人也是知道的,其子梁从诫曾说过这事,“母亲告诉过我们,徐志摩那首著名的小诗《偶然》是写给她的,而另一首《你去》,徐也在信中说明是为她而写的。”②余光中说“这(《偶然》)该是一首情诗,写的是有缘的邂逅,无缘的结合,片时的惊喜,无限的惘然。”③“(《偶然》)生动形象地传达有缘相会又无缘同行的人际实情,是刹那的感悟,也是千古弥新的常理。”④《偶然》诗中蕴含着普世的人生际遇哲理,使人读来心有所戚戚焉。
从内容上来看,《偶然》像是一封劝别告白书,是“我”对“你”的劝解。“我”只是偶尔投影在“你”波心的一片云,随风而动,转眼就不见踪迹;“你”“我”相遇只是一场很偶然的邂逅,“你”“我”各有各的方向,虽有交汇时互放的光亮,然而相会后分开也是必然的。通过两个譬喻,劝说“你”要放弃对“我”的执着追求。但若据此说成是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劝解,这显然是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从徐林二人实际的情感历程来说,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情感的不放弃,并不是林徽因对徐志摩感情的不放弃。从他们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林徽因心归梁思成,无意于徐志摩。诗的实际内容应该是林徽因给徐志摩做出的劝解。这就陷入了矛盾:这首诗明明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内容上又怎么会是林徽因对徐志摩的劝解呢?有没有调和这种矛盾的可能性呢?有,融合这种矛盾的办法就在于诗歌的表现方式――代言体的运用。
代言体,即指诗人代人设辞,假托他人的身份、口吻进行诗歌创作,即作者设身处地地代诗中的抒情主人公述事说情,同时诗中的抒情主人公又反过来的用委婉曲折的方式代诗歌作者抒怀言情。大多数的代言诗是男诗人“代”诗中的抒情女主人公“言”。“代言体”,作为一种诗歌的创作模式与表现方式,源远流长。屈原的《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等篇就有明显的代言性质。后世历代都有代言体诗歌作品传世。李军在《“代言体”辨识》一文中总结出代言体诗的五个特征:其一, “代言体”诗多在标题中注明“代……”,有的诗标题虽然没有“代”字,从内容上来说也属于代言体诗。其二,“代言体”多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多用“奴”“妾”等来自称,有时诗中出现诸如“君”、“郎”等言谈对象的第二人称,亦可认为运用的是第一人称。其三,诗人是完全站在诗中抒情主人公的立场、角度上,以抒情主人公的身份、心境、口吻、语气来言情述事。其四,诗人在“代”诗中的抒情主人公“言”,也是诗中的抒情主人公在“代”作者“言”。其五, “代言体”诗多采用“叙述”、“言说”、“诉说”的表达方式,或者是人物的心灵独白,即直接抒写诗中主人公之眼中所见,耳中所闻、脑中所思、心中所感。⑤徐志摩的诗歌创作从一开始就是运用了代言体的表现方式。徐志摩现存的第一首诗作是《草上的露珠儿》⑥,作于1921年11月23日,收在他诗集第二篇的位置上。
草上的露珠儿
颗颗是透明的水晶球,
新归来的燕儿
在旧巢里呢喃个不休;
诗人哟!可不是春至人间
还不开放你
创造的喷泉,
嗤嗤!吐不尽南山北山的[瑜,
洒不完东海西海的琼珠,
融和琴瑟箫笙的音韵,
饮餐星辰日月的光明!
……
诗人哟!
你是时代精神的先觉者哟!
你是思想艺术的集成者哟!
你是人天之际的创造者哟!
……
你是精神困穷的慈善翁,
你展览真善美的万丈虹,
你居住在真生命的最高峰!
作品模拟燕儿的口吻“呢喃个不休”,对话诗人,“诗人哟!可不是春至人间”;劝说诗人开放“创造的喷泉”,准备“歌吟的渔舟”;称赞诗人是“时代精神的先觉者”“集成者”“创造者”。诗歌通过燕儿来代己言,抒写诗人情怀。这是徐志摩代言体创作的诗歌练习。虽然他原先是学习经济学的,要做中国的汉密尔顿,但是他接受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西方诗歌影响契合了他的诗人气质,三者者相互融合,蕴育发展,在一个恰当的时间里,他就现出了他诗人的本质。
不过,徐志摩的代言体练习并不是从诗歌开始的,而是从写情书开始的。徐志摩的情书模拟练习是在和林徽因之父林长民通信时进行的。1920年11月16日,徐志摩拜访林长民,⑦二人志趣相投,互相引为知己。他们二人玩过一场互通“情书”的游戏。徐志摩在剑桥读书,林长民经常外出,他们商量着如何相互通信。在通信中,徐志摩扮一个有夫之妇,林长民扮一个有妇之夫,双方假设在这样不自由的境况中互相爱恋,在书信中互诉衷肠。⑧玩这种模拟恋爱游戏的想法是如何产生的,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场书信模拟恋爱游戏中,使还不是诗人的徐志摩有了思维上的模拟仿写训练,掌握了女性的写作口吻,在语言模拟表达技巧得到了很好的训练,奠定了他从“她”的角度来进行诗歌抒写的表达基础,也使他在无意识中接受了中国诗歌的代言传统,并在游戏中将这一手法运用地娴熟无痕。这个训练对于他以后的诗歌写作影响甚大,不少作品都运用了代言体的表现手法。
《偶然》即是徐志摩运用代言体的表现手法,模拟林徽因的口吻创作出来的一首劝别诗,以林徽因的口吻来劝诫自己要放弃对她的感情。诗中的“我”当指林徽因,“你”则为诗人自己,“投影在你的波心”当是指二人的康桥相遇,林徽因随父留学英伦,她出现在徐志摩的生活中在林徽因看来纯属偶然。“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应该是指二人在康桥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在康桥,林徽因被动地陷入到了徐志摩的情感世界里,二人开始了一段恋爱。但当林徽因沉静下来之后,面对真实的自己时,从徐志摩已有家室、自己庶出的家庭出身和童年的家庭痛苦经历等现实出发,林徽因选择了退出,中断留学,随父回国,不辞而别。这给徐志摩造成了情感上的永远的痛,形成了他的康桥情结,促使他创作了一系列以康桥为主题的作品。诗歌在规劝的同时,也通过假想的方式给出了林徽因当年康桥不辞而别的答案:你我的康桥相遇不过是一场偶然,你我都有既定的方向。你有家室在身,我和梁家思成已有口头婚约,你我方向不同,虽有交汇时的光亮,但终究还是会分开的,所以“最好你忘掉”。你不必再苦苦追问,再三追求。我的离开是必然的,不辞而别对你来说虽然非常突兀,无论突然与否,“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都没有必要放在心上。
在诗人和林徽因二人的情感纠葛中,尽管遭到了林徽因的一次又一次的拒绝,诗人自己还是不愿意放弃的这段情感。如何把这一心意告诉她呢?就以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林徽因,你不用劝的,我是不会放弃的。通过这样的代言写法,揣测“她”的想法,窥探“她”内心真实的感情,表现出诗人对“她”的了如指掌,对“她”的用情真挚。显然,这真挚也打动了林徽因,她读出了诗人的本意,也承认诗作是为她而写的。
从代言体的角度解读出来的诗意,与林徽因之语意也是非常合拍的。“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⑨这是林徽因劝诫徐志摩放弃的根本原因。“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⑩林徽因认为她和徐志摩二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所以,面对徐志摩一次次情感的进攻,她总是选择规避。费慰梅之语也是可以为之作证的,“徐志摩对她的热情并没有引起同等的反应。他闯进她的生活是一项重大的冒险。但这并没有引得她脱离她家里为她选择的未来的道路。”???林徽因认为自己有既定的生活道路,与徐志摩的生活道路并不融合。这是林徽因规劝徐志摩的又一原因。
综上,《偶然》一诗是徐志摩假借林徽因之口吻写成的,对诗人所作的情感分别劝诫。同时,该诗也有自答的意义。当年林徽因在康桥不辞而别,成为诗人内心深处无法忘记的痛。对于她离开的原因,也一直是诗人一生追问的主题。“既然代言体的要义在于代人言心,以心灵的眼睛去透视一个隐忍难言的内在世界,那么在诗人与代言对象之间就存在着一个心灵对流的内摹仿过程。”???在《偶然》中,诗人通过自己的想象,摹仿“她”的内心世界,假借林徽因之口对当年康桥的不辞而别作了一个解释,你我道路不同,所以,我选择离开。算是对徐志摩多年执着追寻的一个答案。代言体的运用,解决了《偶然》写作者、写作对象和内容理解上的存在矛盾,也使该诗成为了诗人非常著名的作品之一。
参考文献
①⑥韩石山:《徐志摩全集第四卷・诗歌》,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期第308页。
②田时雨:《一个真实的林徽因》,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16页。
③余光中:《说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中华活页文选(高一版)》,2009年第8期。
④魏 超:《天籁自是境界――〈再别康桥〉意韵新探》,《名作欣赏》,2009年第8期。
⑤李 军:《“代言体”辨识》,《鄂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第7-10页。
⑦⑧⑩???张清平:《林徽因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4、24、22页。
他的名字总是连着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凌叔华这些女人的名字。
这些女人因为缠绵着他的情事,至今仍被世人津津乐道,不知道是徐志摩的才名成全了那些娇艳如花、颇有慧心的女人们,还是那些当时名动天下的才女们成全了他的诗文。
在爱情的包裹下,唯他自己沉醉不醒。当时领略,而今断送,总负多情。受困于世人的目光逶迤百年,心甘情愿地无悔怅然。
徐志摩度过了一季比诗歌更诗意的生命,所有人都被甩在了他橹声的后面,今天我们只能以凡夫俗子的姿态张望并艳羡着他。
连他自己都说,天才的悲情却反而羡慕每一个凡夫俗子的幸福,尽管他信手的一阕诗词就波澜过你我的整个世界,可以催漫天的焰火盛开,可以催漫山的荼蘼谢尽。
2
在没有认识林徽因之前,徐志摩只能够算是半个才子,尽管他已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但感情上还算是个处子之身,一片空白。
徐志摩和张幼仪的结合,差不多是他的父亲徐申如和张幼仪的哥哥张君劢两人联手包办的结果。以致后来两人的婚姻解体后,徐申如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一度不愿意承认徐志摩这个儿子。而一向提倡妇女解放的张君劢,不但不同情妹妹的遭遇,竟然还骂她伤风败俗。
因为是包办的婚姻,徐志摩也曾经反抗过,但是在父亲的高压下失败了。结婚那一年,他才18岁。“笑嫣然,舞翩然,当垆秦女,十五语如弦。”那时候,张幼仪也才15岁。
七年之痒后,风华正茂的徐志摩爱上了他这一生中唯一真正深爱过的女人―林徽因。
而此时听说张幼仪怀孕了,已经被爱冲昏头脑的徐志摩已经无暇顾及张幼仪的感受,一听便说,把孩子打掉。
张幼仪和徐志摩婚姻的解体,张家父子竟然把责任归咎于自己的亲人张幼仪,后来张幼仪的父亲临终时竟然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等到他死掉那天,不要在他的丧礼上放悲痛的哀乐,改成朗诵徐志摩这个前女婿的诗歌作品。
两人婚姻解体后,自己的娘家是回不去了。张幼仪不得不以徐家寄女的身份,独自承担了徐志摩对家庭该承担的责任。
徐志摩离开后,张幼仪把自己的情感闸门也一并关起,她也不是没遇到过,她只是遇不起。在徐志摩1931年遽然离世后,他的几个绯闻女友争吵不息的时候,只有张幼仪这个元配夫人出奇地不语,那时已是一位出色金融家的她,默默出资完成了徐志摩遗著在台湾的出版。让世人记住曾有一位天才的诗人。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1953年,张幼仪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的爱情。一个男人开始走进她已经枯萎的情感世界。为了慎重起见,她写信征求她和徐志摩的孩子的意见。
儿子情真意切地在给母亲的信中写道:“母孀居守节,逾三十年,生我抚我,鞠我育我;综母生平,殊少欢愉,母职已尽,母心宜慰,谁慰母氏?谁伴母氏?母如得人,儿请父事。”
这一年,距徐志摩离世已恍惚22载了。
徐志摩爱过张幼仪吗?
张幼仪说,徐志摩根本没有真正地爱过她,她不过是徐家的一个保姆,从他们相识的第一天起,她不过是他眼里的土包子。
但是徐志摩的好友梁实秋却说,其实张幼仪是个很有风度魅力的女人。那么她真正爱过他吗?还是听听张幼仪的自述吧:
世人总是问我,我爱不爱徐志摩。我对这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
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的话,那我大概是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可以肯定地说,张幼仪是最爱徐志摩的,她把她的爱连同那些流逝的青春岁月,都一起揉碎在这些浅浅深情的自语和她孤单渐远的背影里。
3
淡若莲子,美艳如花――这是林徽因给徐志摩的第一印象。这样的美丽与气质,甚至折服了张幼仪。
可徐志摩毕竟是有妻有子的已婚人士,这份沉重的爱,令林徽因欣喜中也有惶恐,尽管她情窦初开。无奈,她想到了徐志摩的朋友,自己的父亲林长民。于是林长民以林徽因的名义给老朋友徐志摩写了这样一封信:
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怵,徽亦惶恐不知何以为答,并无丝毫嘲笑,想足下误解了。
寥寥数语,其情何堪。不久,为了躲避徐志摩的追求,林长民带着林徽因回到了国内,并很快与梁启超公子梁思成正式订婚。
在梁思成和林徽因出国的欢送会上,徐志摩只能以英国式的绅士风度接受现实,看着她和另外一个男人远去。他只觉得五脏俱焚,直到一声低低的呼唤:“志摩,你怎么哭了?”他才意识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徐志摩痛苦万分,写下了遗留后世的诗歌辉篇。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轻波里依洄。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温存,我的迷醉。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4
凌叔华和徐志摩的一段情感纠葛,当时并不为外人所知。后来她和林徽因,因为徐志摩的一箱日记引发了一桩公案,这段隐秘的情感才逐步显现。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猝逝后,他的生前好友为他在各地举办了追悼会。追悼之余,由领头,拟将徐志摩已发表的作品和未发表的手稿、书信、日记全部搜集,编成《徐志摩全集》,以尽对亡友的责任。
在同年12月5日,同是林徽因和凌叔华好朋友的沈从文给王际真的信中就提到:“朋友们在预备印行他(徐志摩)的信里,选出一些使活人看来不至于红脸的信,印出一部分,一面纪念他的死,一面或者对于此后生活毫无依归的小曼,稍有补助。这些信件,照我意思主张将来由一个人保管(我以为叔华最适宜于做这件事)等大家都死后再印,可不知这事情结果怎么样。”
凌叔华何许人也?她是那个时代与林徽因、冰心齐名的才女,民国怪才辜鸿铭的高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1925年4月30日,徐志摩致信印度诗人泰戈尔说:“女作家凌叔华小姐,你曾给她很恰当的奖誉,认为她比徽因有过之而无不及。”徐志摩后来在给凌叔华信中说:“我一辈子只是想找一个理想的通信员,总之我是最感激不过,最欢喜不过你这样温和的厚意……”
徐给林徽因的求爱信,有莲心的苦味。离开了林徽因后,徐志摩和凌叔华通信,他的心再次生发萌动。
在凌叔华这厢,徐志摩恣睢地“半疯半梦”,他说她是他心中完美的中国的曼殊菲尔女神。而她,都姑且笑纳。
一次凌叔华为徐志摩设计一种贺年卡――一个小孩子,在沙滩上种花。徐志摩以“海滩上种花”为名在北师大附中讲演:“我的朋友是很聪明的,她拿这画意来比我们一群呆子,乐意在白天里做梦的呆子,满心想在海沙里种花的傻子。”
然而,凌叔华也知道,徐志摩真正爱的人是林徽因,她不是他的归宿。
当徐志摩投入陆小曼的怀抱时,凌叔华几近酸楚地对陆小曼说,男女的爱,一旦成为夫妻,就会慢慢变成怨偶的,夫妻间没有真爱可言,倒是朋友的爱能够长久。
因了这层关系,基于对凌叔华的信任,1925年3月,当徐志摩决定游欧时(除赴泰戈尔之约外,更重要的是为躲避他与陆小曼的绯闻),临行之前他把一个装有“天堂和地狱”案件的小皮箱交给凌叔华保管。这小皮箱就是后来大家通称的“八宝箱”。
箱子里放有什么东西?据推测,有徐志摩的书信及他平时随手写下的一些散文或诗歌的手稿,最重要的有两本英文日记,那是1921年与1922年间他在英伦和林徽因相恋的日记,通称“康桥日记”。据林徽因给的信,谈及还有《雪池时代日记》(那是1922年11月徐志摩回北京后,在景山西街雪池胡同苦追林徽因不得的失恋日记)。
得到凌叔华送来的《康桥日记》,无疑转给了林徽因。林徽因在这之后的一封给的信中,明白地表示,这些日记在当时是不宜出版的,也不急着用这些材料作传,目前“只是收储保存”。
可以肯定的是,这“爱情的潘多拉”一直保留在林徽因的手中,直到她过世后,“有人有意”让它确是消失于人间了。这本消失的日记,记载了徐志摩和林徽因感情的全部秘密。
5
没有遇见徐志摩之前,陆小曼的婚姻并不是世人想象中的那样凄惨悲凉。
她的丈夫王庚英俊潇洒,才学显赫,是公派日本最早的一批留学生,也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否则当初和徐志摩也成不了朋友,只是王庚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朋友却是个夺妻的主。陆小曼的母亲在一次宴会中,一眼就相中了这个未来的女婿。王庚一回国便被当时的委任为东北五省联军的总参谋长,成为军中实力派系中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陆小曼嫁给这样的男子,差不多是个养尊处优,养在闺中人不识的贵妇人。陆小曼后来与徐志摩婚姻的悲剧,和她第一次婚姻有很大的关系――徐志摩不能够像王庚那样满足她的物质欲望。
从他们二人背叛各自的家庭开始恋爱的那天开始,他们各自遭遇了世人的白眼,这白眼陪伴了他们一生,直到今天。
1926年10月3日即农历七月初七,陆小曼终于挣脱了与王庚的婚姻,徐志摩也不顾父亲的反对,义无反顾地和张幼仪离了婚。
也就是中国情人节那一天,北京的北海公园举行了一场兼具娱乐性和轰动效应的婚礼,这场婚礼几乎牵动了当时中国文化界的所有大腕。新郎是诗人徐志摩,新娘是陆小曼,证婚人是梁启超,主持是。
只是这一次,证婚人梁任公说的证婚词,和五年前徐志摩的《离婚通告》一样惊世骇俗。
梁启超的证婚词是这样的:“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
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就这样尴尬地开场了。很快,他们神仙般的生活结束了。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终于做出了令陆小曼难以接受的决定。因为看不惯陆小曼的做派,他先期到了上海,不几天就要妻子到上海与他会合,然后启程赴北京去找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这是陆小曼与徐志摩婚后在徐家受到的第一个打击。不久后,陆小曼得了肺病。很长一段时间后,她的身体才慢慢恢复。
不久,徐母过世,陆小曼赶到海宁硖石。但徐志摩的父亲不让陆小曼进家门,她只得待在海宁硖石的一家旅馆里,当天就回到了上海。而张幼仪却以干女儿的名义参加了葬礼。
1931年,当陆小曼听到徐志摩的噩耗时,她当时就昏了过去。
没有了儿子,徐父把痛失亲子的所有悲恨撒在她的身上,在他眼里,是这个不洁女人的骄奢华夺走了儿子的生命,他把她挡在了门外。
1933年清明,陆小曼最后一次独自来到硖石。归来后,陆小曼心灰意冷地写了这首七绝:
肠断人琴感未消,此心久已寄云峤。
电视剧《人间四月天》事实上绝非简单地在叙写徐志摩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和令人流连忘返的时光美景,而是在抒发他内心深处难以割舍的情感,在释放他心口隐隐的美丽伤痛。更进一步说,剧情是在诗人历经了现实生活的磨难,尝尽了情感的风霜之后,在漫漫的心路历程上的生命精神的一次升华,也是诗人思想的一次质的飞跃。俗话说: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爱情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灭一个人。同时,爱情也是许多诗人创作的动力与源泉。比如说,俄国作曲家柴科夫斯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柴科夫斯基在经济拮据之际,结识了既可以在经济上给予他资助,又能够欣赏他新异的、充满激情的音乐的梅克夫人。自结识梅克夫人之后,柴科夫斯基就向她表示:“从今以后我写下的每一个音符都将奉献给您。”果然,怀着对梅克夫人的爱,他于1877年创作了著名的第四交响曲和歌剧《叶甫盖尼•奥涅金》。他为这两部作品的完成“感到无比的喜悦”。他说:“我觉得,在这两部作品中我向前迈进了一步,而且是一大步。我感到幸福,因为春天即将来临。”可以说,真挚的爱情是一切文学艺术之花赖以生长、开放的阳光和雨露。对于一个作家、艺术家来说,那个女人是否爱他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的问题是,他必须很深沉、很真实地爱恋着那个女人,这才是激发创作灵感的根源所在,徐志摩自然也不例外。可以说,徐志摩当初之所以走上文学的道路,乃是爱情的力量使然。爱情的到来,使徐志摩成了诗人,因为徐志摩的爱恋对象林徽因,在徐志摩心中简直就是一个天使。她是一位才女,是大家闺秀,是建筑学家,是大学教授,是女性世界的豪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也是一个诗人。当爱情实际上破灭时,徐志摩还是一个诗人,一个更加成熟的诗人。如果说他对林徽因的爱恋使他开始写诗的话,那么,林徽因的离去恰恰令他写出了名篇佳句。可以说,古今很多名诗都是诗人在极度失意之时写出的。正因如此,欣赏者才有机会读到徐志摩留给世人的那么多美丽的诗篇,尤其是那首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当诗人1921 年在伦敦认识了才貌双全的林徽因之后,他立刻觉得“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至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
在康桥度过的那段时光,是徐志摩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一段时光。那里有他的初恋,有花前月下的漫步,有并肩依偎的身影,有载满星辉的小船,也有康河的柔波。事隔六年之后,再回到康桥,徐志摩先生突然发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那康河的水依然流淌,河畔的金柳依然随风飘摇,而“波光里的艳影”只能在志摩的心头荡漾了。这份记忆是惊心动魄的,是痛苦中夹杂着甜蜜的,是永生难忘的。试想,谁能忘记那刻骨铭心的“初恋”,这份记忆是永远值得珍藏的,是不能轻易去打扰的。所以,徐志摩先生只能“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然后,悄悄地离开:“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西天的云彩”岂不是过去的美好记忆? 再次来到康桥,徐志摩先生不免要故地重游,沿河畔走走吧。恍惚中,“那河畔的金柳”仿佛“是夕阳中的新娘”,而“波光里的艳影”也只能“在我的心头荡漾”了,因为“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无奈人去楼空了。此时的作者,百感齐涌,心潮澎湃,又怎能不伤感? 看着“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此时,作者有点陶醉了。“在康河的柔波里”,徐志摩先生说:“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是怎样的一条水草? 一条生长在康河里,永远跟康桥的记忆相伴的水草啊。但是,不管怎样,梦还是要寻的。“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然后,“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为什么不能放歌? 放歌的声音会很吵闹的,昔日的记忆会随声波的震动,而荡然无存的。正所谓“此时无声胜有声”,多美妙的境界啊! 你听:“悄悄是别离的笙箫”;你看:“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整个康桥都为徐志摩先生沉默了,徐志摩还能弄出什么响动,还能去放什么歌呢? 所以,诗人只能这样低声地吟唱:“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什么云彩? 康桥的云彩,只能留在康桥,带到别的地方去是毫无意义的。康桥的记忆,只能留在徐志摩的心中,只能留在康桥那蔚蓝的天空中!观众若能解读《再别康桥》,也就悟化了徐志摩先生的情感及思想的转变,也就破译了徐志摩先生的心路历程轨迹。
曾如此评说徐志摩:“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像诗歌一般来说正是通过象征来实现其感染力。而象征是重复的、内涵更为丰富的意象。《再别康桥》中的“康桥”既是具体的地名,但更是一个内涵丰富的象征。在浪漫主义诗人的眼里,人与自然完全是互为象征的,自然在文学中就是人化的自然,或者说人是自然化的人,“而自然只活在我们生命之中!”然诗中的康桥已绝不仅仅是一个地名,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有生命力的人的形象。然而,她又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而是人格化了的自然。她象征的是一种性质,而不是具体的事物。她是诗人心目中、理想中最美好的追求,同时又是可望不可及的梦幻,虚无飘渺又令人痴迷。
二、风花雪月的绵绵情丝
文学佳作尤其在诗同时又是一个声韵的系列,声音的层面当然不能完全脱离意义去进行纯粹的研究,但声音却是产生意义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徐志摩也特别重视音乐美。一方面是受西方近代诗歌的影响,他认为学习西方的尝试“正是一种单纯‘字的音乐’的可能性较为方便的一条路,因为我们有欧美诗作为我们的向导和准则。”其次大约是受提倡诗歌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三美”理论的闻一多之影响,正如徐志摩所说的“我们几个写诗的朋友多少都受到《死水》作者的影响”。“看到了一多的谨严的作品我方才憬悟到我自己的野性”。徐志摩还具体阐述了他所理解的音乐性“一首诗的秘密也就是它的内含的音节的匀整与流动。”“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内在的音节的道理,我们才能领悟诗的真正趣味”,“你得拿来彻底的‘音节化’(那就是诗化) 才可以取得诗的认识。音节是血脉”当然,徐志摩“从小受过旧词章的‘科班’训练”,“能信手写洋洋洒洒的骈四俪六文章。”这可以算是他重视诗歌音乐性的其他方面的原因。像《再别康桥》的第一小节中一连用了三个“轻轻的”,而诗的节奏也是非常轻快、柔和,并带着轻微的弹跳性。音节抑扬顿挫,声调循环反复,旋律显得轻灵明快,仿佛是一首优美的抒情小夜曲。节奏是诗歌音乐性的基础,与旋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节奏与旋律甚至会强烈地吸引那些最漫不经心的读者”。如果尝试着用兰尼尔等人提出的方法,用乐谱对诗歌进行记录,那么,这首诗的节奏是与乐曲类似的,具有非常优美的音乐性。每行三个音步,也就是音组,非常齐整,在音节排列上又注重了变化,形成了错落有致的诗行。这样吟诵起来就成了一段具有波动感的优美的旋律。
徐志摩的诗歌空间在自然神性中又隐藏着一组最富诗意最具包孕性的“风花雪月”的审美意象。可以说,每一个诗人皆通过他的歌唱来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世界。正如有的论者指出的那样,“细腻敏锐的感受自然的能力和虔信圣洁的自然神圣的美学观, 构成志摩自然、艺术、人生三位一体的独特自然观,自然融入崭新的生命,升华为由暗示、象征组成的意象世界。”而诗意宇宙的精魂可谓是风花雪月,也历来就是中国人心灵驰骋的乐园和精神的避难所。作为深受儒、道两种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更是在“兼济”与“独善”、“入世”与“出世”之间天然地保留着一方充满风花雪月的牧场。而从思维与感觉的方式看,中国人不像西方人那样重理性思辨和逻辑推理,更多地是一种充满禅机和佛性的直感和领悟, 大自然包括风花雪月便成为了领略世迁、人生沧桑的智慧之源。而从中国人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来看, 在尘世中追求欢乐、在物我交融的和谐与轻松中享受自由与幸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诗意梦境,而这种精神追求早已上升为一种哲学的“天人合一”审美境界。
从整体来看, “风花雪月”作为诗美象征是一种美的集合, 传达出了诗人的美丽情怀和人生信仰。正如所讲的,徐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 一个是爱, 一个是自由, 一个是美。”徐志摩正是带着这个“单纯的信仰”打量世界时,看到的是这个世界最为诗意的一面,“风花雪月”便在他指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成为他人生的梦境和心灵的寓所。这四样景物在他诗歌中分开来看, 内含的情思和营造的意境虽有所不同, 但合而观之,则浑然一体成为了诗美的象征。这种“诗美”是他提纯世界后的一种浪漫眼光,是他聆听自我心声后的一种美妙感受,是他用花之基、雪之砖、风之窗、月之瓦搭建的一座超尘出世的“房子”。一颗异于常人的心就住在这所房子里, 整日里佛教徒般虔诚地默数着“爱”、“自由”、“美”这样一粒粒的念珠。而诗人生活的现实世界并非如此诗情画意。诗人意在攀附风花雪月进入到美丽的大自然怀抱, 远离充满险恶的“人间”。可以说,徐志摩的人格精神中首要的一点就是自然性。通体透脱像一个婴孩,与山水相守且融入花鸟的清香和歌唱,对现实丑恶的挣脱和对人的纯真的天性的皈依, 把人生的理想寄托在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上,这就是徐志摩及其诗歌。林徽因曾说徐志摩“只是比我们近情, 近理, 比我们热诚, 比我们天真, 比我们对万物都更有信仰, 对神, 对人, 对灵, 对自然, 对艺术”。
综上所述,电视剧《人间四月天》中的徐志摩身上那种率真自然的天性、浪漫放歌的情怀、高雅脱俗的品性等说到底是一种个性精神的张扬。只是和其同时代的诗人相比,他不是把这种个性精神放在和现实世界尖锐的对立上,或在诅咒、破坏和捣毁中宣泄自己激昂高亢的感情,而是投映到大自然的和谐与恬适之中,从而在对人生的歌吟中希望建造出一个供心灵云游的自由幸福的诗意王国。
参考文献:
[1]李 怡:《国现代新诗与古典诗歌传统》,《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2]郑择魁:《“新月”派》,《中国现代文学社团流派》(上册),贾植芳主编,江苏教育出版社,1989。
[3]胡 适:《追忆志摩》,《新月》,第4 卷1期。
[4]R•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四川文艺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