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2-09-15 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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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工作要点

篇1

1、夯实充分就业基础。对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创建充分就业城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制度、落实优惠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及时为企业提供各项就业保障服务。加强街镇、社区人社工作平台建设,按“六有”标准建设村级就业保障工作站,开展就业保障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作用,广泛开展系列就业援助活动,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进度。积极做好就业实名制登记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为抓手,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帮扶。

2、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筹建区级创业服务大厅,打造全市一流的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扶持咨询、培训、实训、小额贷款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统筹指导街镇、社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街镇创业示范点、创业街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摊群点界定进程,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从事小型创业的人员提供规范化创业经营场所。发挥“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专业服务职能,主动了解创业者的情况动态,为创业者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筹建“区人力资源协会”,广泛宣传创业促就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利用创业园现有资源,扩建创业基地面积,充分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孵化力度,扩大孵化成功企业规模。

3、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积极落实省、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的申报工作,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按时足额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扎实做好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等人才载体建设,广泛开展“创业就业服务校园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积极为大学生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4、加强就业服务管理。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工作力度,强化企业用工服务。建立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网络,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就业信息服务。适时举办制造业、服务业等专题招聘会10场以上,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缓解企业招工难题。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切实做好失业预警工作。

5、提升职业培训水平。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加快整合我区职业培训资源,引导培训机构联合企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储备培训。创新培训机制,坚持职业技能培训进社区、企业、村庄、工地。

二、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完善

6、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按照上级部署,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以非公有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强执法稽核,加大清欠力度,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市下达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努力实现应参尽参、应收尽收。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接续工作,努力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9万人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5万人的目标任务。

7、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建立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督查和续保工作,确保参保登记率、参保缴费率均达到90%以上,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继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落实保障资金,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8、提升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指导协调,继续加快企退人员移交社区工作进度,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100%。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服务企退人员,在退管活动开展、困难退休人员帮扶服务上,打造特色,树立品牌,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退管活动,举办第九届企退人员文艺汇演,进一步丰富企退人员晚年生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认真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9、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一步夯实和完善人员基数调整、机构变动、保费征缴、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认证稽查、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认真总结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做好与国家试点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衔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利益。

10、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通过贯彻落实《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按照“分类施保”、“按标施保”的要求,落实低保提标政策,继续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成果。根据低保家庭就业收入状况,不断完善低保退出机制,同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运作程序,强化信息建设。

三、加强人事人才建设

11、稳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认真总结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经验,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充分激发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2、强化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的规范管理。针对编外聘用人员、社区工作者和各类协理员,与编制部门配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出台适合各类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使得此类人员真正做到数量可控、管理规范、保障有依。

13、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各项职能。在梳理归纳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出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严格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各项业务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一步方便全区各事业单位规范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各项人事业务。编印《区人事人才政策汇编》,进一步宣传各项政策,确保政策快速准确落实。

14、强化人事人才工作网络。加强与区直各部门单位、各街镇(工业区、滨湖功能区)的工作联络沟通,建立完善工作网络,实现横向到区直部门、纵向到街镇组织委员的人事人才工作网络。重点加强与街镇组织委员工作联络,健全人社部门在基层的工作平台,确保政策经办得力,落实到位,形成条块结合的人事人才工作格局。

15、继续巩固“阳光招考”品牌。全面摸排区直部门和各街镇人员需求信息,经区编委会同意后,认真制订招考方案和招聘简章,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严格组织公开招聘,做到程序规范、实施高效、监督有力、成效圆满。

16、提升人才服务功能,构建人才服务平台。探索在滨湖大社区建立首个区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可能性,完善用工信息机制,整合各类人才服务职能,开拓人才服务业务,切实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组建政企联系机制。继续延伸服务范围,主动加强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的工作联系,扩大对区域内高技能人才、非公经济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专库建设,发挥人才资源保障作用。积极协助区人才办,进一步拓宽渠道,做好我区域内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17、抓好招才引智工作。认真开展2014年度重点企业人才需求调查,为引进各类人才提供导向,为人才培养提供依据。积极争取省市外专局对我区引智工作的支持,组织好2014年引智项目的实施及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抓好重点项目的执行工作。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和“千村引智”项目工程,加大对我区农业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加强宣传力度,优化引智环境,提升引智公共服务水平。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8、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活动,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非法用工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继续推行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办案流程公开制和监察维权及时制,坚持“预防先行、调解为主”的工作模式和“快介入、快了解、快处置”的工作模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大提升。

19、进一步强化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和仲裁队伍建设。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新建1个数字化仲裁庭和1个仲裁调解室,二者均配置先进的监控系统和信息化设备,能有效地维护庭审纪律,加快仲裁案件审理进度。实行仲裁员准入和资格认证制度,继续开展仲裁员培训。

20、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以及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社区)活动。开展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监督清理。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同时,在未建立工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使集体合同制度基本覆盖各类企业。

21、探索建立企业依法用工诚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合作,对欠薪的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活动。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和建筑领域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规范劳务分包、工资支付等行为,定期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从源头上控制和有效化解工资拖欠风险。

22、继续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加强在农民工队伍中的法律法规和和政策宣传,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大力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重点查处恶意欠薪、欠保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23、加强调查研究。大力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调研和重大专题调研,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和专题业务调研工作机制,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意见。

24、加强宣传和法制工作。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热点。加强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5、加强规划、统计和财务工作。继续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考评办法,扎实推进薪酬调查、社区直报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加强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篇2

1、扎实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诚信教育、文明交通劝导、全民阅读、读书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利用窗口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党务政务公开栏、户外广告等平台,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亲切服务”质量规范、生态文明等内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继续推进道德讲堂建设。一是规范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实现道德讲堂活动常态化,按照“唱歌曲、学模范、谈感悟、诵经典、习礼仪、送吉祥”的形式,3月份精心组织一期道德讲堂参加县展播活动。二是注重主持人和宣讲员队伍建设。在系统内部挖掘一批优秀的主持人和宣讲员,参加县文明办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主持人和宣讲员队伍素质,展现我局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3、做好道德模范评选和宣传工作。以道德讲堂、专题栏目、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学习宣传中国好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江城好市民等道德典范为动力,大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做好“好人”、“好人”以及“好人”、道德模范、十大杰出青年、寻找“最美家庭”等推荐上报工作。不断挖掘人社系统道德模范和先进事迹,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教育身边人,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关爱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

4、开展“做一名文明有礼的人”活动。继续以“五在”(即文明在脚下、文明在手中、文明在口中、文明在眼里、文明在心间)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人”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全县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引导、文明餐桌和文明传播四项行动,推动良好社会风尚形成。

5、深化“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以经典诵读、节日民俗、文化娱乐为途径,组织开展重温入党宣誓、中华经典诵读等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活动,突出文化内涵,宣传节日知识、节日习俗,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认知、继承、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

二、突出人社特色,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6、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突出人社工作特点,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扩大就业促进创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各项为民惠民政策的落实。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7、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建设。要把和谐机关创建活动与劳动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8、扎实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是以创建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各事业单位和各科室要按照创建文明单位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争创意识,突出创建主题,突出人社特色,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二是抓好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四个一”重点工作(一堂:建好用好道德讲堂;一队:建立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一牌: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道德守礼提示牌;一传播:建立有效发挥作用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

9、全力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动,努力打造一批诚信、规范、优质服务的文明行业示范窗口。深化“微笑、真情、文明、敬业、满意”为主题的“亲切服务”活动,继续推进“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窗口队伍建设和效能建设,争取打造创建“温馨”典型,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文明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10、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培育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机关和服务窗口的环境卫生整洁。

11、积极开展各类公益帮扶活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和无偿献血、助残等公益活动,对结对点共建村(社区)进行帮扶,为基层单位送温暖,献爱心。

12、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在单位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广泛开展。积极参与“学雷锋”、“弘扬志愿精神,争当文明使者”主题活动,开展“寻找身边的活雷锋”等特色品牌活动,推动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新时期雷锋的舆论氛围。

13、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局关工委的平台作用,组织人社系统员工未成年子女参加文体活动,开展学雷锋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让未成年人成为践行雷锋精神的主要力量。突出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

四、以社区志愿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篇3

(一)就业再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506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81.3%;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82人,完成目标任务2800人的8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66人,完成目标任务1100人的87.8%;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34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122.9%。组织劳动力参加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4620人,完成目标任务3300人的140%。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467人,完成目标任务460人的101.5%;带动就业1899人,完成目标任务1840人的103.2%。《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1177人,完成目标任务1320人的89.2%。组织人员到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就业创业培训133人,完成目标任务330人的40.3 %。组织参加“志·能”激发培训283人,完成目标任务404人的70%。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市适龄城乡居民续保缴费154787人,完成目标任务165182人的93.7%;新增扩面1608人,新增扩面率1%;待遇发放准确率、信息数据采集准确率均为100%。城乡居民办理社保卡85124张,完成目标任务63000人的135.1%;发放社保卡回收工本费28850人,回收率60.2%。

(三)劳动关系。完成用人单位信息采集254家,完成目标任务250家的101.6%。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年检135家,完成目标任务的56.5%;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调解组织62家,完成目标任务72家的86.1%。协助调处案件23件,达到预定目标。

(四)基础平台建设。镇(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正确使用率100%。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66篇,完成目标任务90篇的77.3%,完成调研文章2篇。

新增入库人才和农村拔尖人才届中年度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协助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工作暂未展开。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全力服务企业用工。今年以来,各镇(处)人社服务中心按照局党组“服务再升级”的相关要求,坚持以服务企业用工为重点,立足实际,积极作为。

一是大力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玉泉人社服务中心上半年成功为20名创业人员获得创业扶持资金100万元;为全处农家乐旅游经营户争取扶持资金,上报扶持户20户。其中为辖区鸡公岭农庄成功申报湖北省五星级农家乐,为王大岩农家山庄、张家坡农庄、吉祥园农庄、茗茶淡饭成功申报湖北省四星级农家乐,带动就业336人。淯溪人社服务中心在政策上优惠,在资金上优先,帮扶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90人,带动就业305人。王店人社服务中心对创业状况进行跟踪服务,帮扶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 28户,带动就业112人。全市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共帮扶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467人,带动就业1899人。通过帮扶成功创业,极大地带动了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二是扎实开展“三对接”服务,认真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做好岗位对接是关键,玉阳、坝陵、河溶、庙前、王店等人社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对辖区内新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重点企业用工情况的调查摸底,健全台帐。同时通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农户”活动,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各类招聘活动,积极引导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近就业。坝陵人社服务中心通过走访辖区企业,了解用工现状和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就业典型,联动西泉食品、金盛太阳能等企业洽谈校企联培事宜,缓解了就业和用工压力。王店人社服务中心工作扎实,深入辖区16个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建立了台账。半月、两河、河溶、玉阳、坝陵等人社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劳动力参加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全市各镇(处)组织劳动力参加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共计4606人。做好培训对接是重点,半月、玉阳、玉泉人社服务中心把新招员工岗前培训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一个突破口狠抓落实,在新项目开工前提前介入,开展联合培训,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人才保障,三个镇(处)共组织人员到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就业创业培训133人。做好政策对接是保障。坝陵、两河、玉泉等人社服务中心勤走访,广宣传,主动上门宣传讲解政策法规、现场发放宣传单,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用工行为,确保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了企业稳定发展。

三是继续实施“志·能”激发关爱工程。玉泉、玉阳、庙前、两河、河溶、半月等人社服务中心把“志·能”激发关爱工作作为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效抓手,不断创新志能激发方式,组织辖区内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家庭子女到就业训练中心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提供就业援助,深化全程关爱,使“志·能”激发关爱工程真正成为困难家庭的“福民工程”、“惠民工程”。

(二)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

各镇(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新举措,强化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有力推进。各镇(处)党委、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安排人社工作,还以文件形式印发了《2014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2014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社区)。玉泉、坝陵、王店、河溶、两河、庙前等镇(处)党委、政府还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全方位引导居民续保缴费。河溶镇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情况的 通报》,加强对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进度的督办力度,实施“三三制销号法”,全力以赴促征收。玉阳办事处采取“每天督进度、一天一结账”,半月镇注重对多缴长缴的宣传,人均缴费居全市首位。玉泉办事处做到早谋划、早发动,淯溪镇发扬“5+2、白+黑”的工作精神,开展一线前置服务,在田间地头,村民家中开展城乡居保费收缴工作,收效明显。庙前镇抓住在外务工人员春节返乡时间点,加大征缴力度,续保率达96.6%,新增扩面人数达1%。

(三)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维权工作。

10个镇(处)以人社服务中心为主体,不断健全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了自身执行政策法规的水平和能力,调处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的技巧和经验得到展现,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就地、就近及时调处化解。坝陵、河溶、淯溪人社服务中心成功举办了首届调解员培训班,玉泉人社服务中心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接受群众劳动争议法律咨询85人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8起,涉及22人,成功调解6起。玉阳人社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为辖区内企业调处劳动纠纷案件6起。上半年,各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在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具体指导下调处案件26起。

(四)深入推进基层平台建设。

继续深化人社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形成了市、镇(处)、村(社区)层级管理模式,通过逐级分解任务、督办落实、考核兑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镇(处)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加快。今年玉阳、玉泉、庙前人社服务中心新(改扩)建已全部完成,进驻办公,加强了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河溶、淯溪人社中心正在建设之中,王店已确定新建选址,也正在筹建之中。各村、社区基本的办公条件得到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获得就业信息不出村、享受社会保障服务不出村。基层人社业务网络系统实现了数据集中、全市联网、信息共享。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党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得到增强,能够做到主动服务、温馨服务、优质服务,让群众少耗时、少>:请记住我站域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篇4

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年”和区委、区政府“开拓创新谋发展,真抓实干争一流”活动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逐步构建诚实守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劳务用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及时查处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区建筑市场秩序根本性好转。

(二)具体目标。全区新开工工程应招标率、实际招标率达到100%;杜绝因工死亡事故,负伤率控制在2‰以下;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率达到100%,杜绝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导致越级上访现象。

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3月1日)

认真分析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2012年度“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2013年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备案、转报事项手续办理流程汇编》,将住建局各项行政许可、备案等行政权力透明公开,与区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劳务用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宣传培训阶段(3月2日—3月20日)

各镇(街道)要做好各自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的宣传工作,动员并协助建设单位尽快完善开工手续,督促其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各镇(街道)和住建、人社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农民工依法维权宣传工作。要组织全区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企业,通过专题培训、知识竞赛、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学法、守法,规范市场行为学习宣传活动。在威海日报、住建局网站开设“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刊发先进做法、经验。

(三)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4月30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单位要根据《目标责任书》及《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住建局。对逾期不报送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列为复查、抽点对象;对在复查、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局要依法从重处理。

(四)全面整治阶段(5月1日—12月15日)

由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结合各施工阶段特点,组织开展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每季度末要分别组织“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集中大检查,重点检查市场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务工人员工资发放不到位、诚信度差的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5月份对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彻底解决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及缺陷。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在建筑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样板工地,组织全区各参建单位观摩学习,交流经验,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7月份结合“创城”工作,积极进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指导各工地做好防汛及防台风准备。8月份开展钢筋、商砼、砂及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专项检查。9月份开展秋收前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隐患排查。10月份组织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全检查、质量通病大检查和“优质结构工程”专项检查。11、12月份组织在建工程冬季施工大检查及春节前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隐患排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各参建单位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顾,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自控管理体系。住建局要对全区各参建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细组织。成立“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和人社、监察、、财政、审计、安监、国土、规划、市政、园林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分别成立由镇长(主任)任组长的相应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住建局要强化措施,周密安排,跟踪督导,确保将“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深入到各参建企业,做到措施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监督到位;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要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等工作;国土、规划部门要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关;市政、园林部门要严把市政及园林绿化审批关口;住建、部门要妥善处置农民工上访事件;审计、财政、监察部门要把好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关和工程款拨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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