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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3B-0083-02
税务会计是一门融税收法规、财务会计等知识于一体的应用型学科。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税务核算及纳税筹划业务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人员的关注。社会需求给会计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职业学校必须创新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和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出既具有扎实税务理论知识,又具有熟练实务操作能力和较高纳税筹划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体系不合理
大多数职业学校开设的税务教育课程主要是经济法、税法、税务会计,这三门课程都包含各项税目理论知识,这样重复讲解同一内容,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而且税务会计这门课程的教材大量篇幅讲解税制,可是纳税核算及实务内容少,这样的教学设置对已经有税法和财务会计基础的学生来说,不仅满足不了他们对纳税实务学习的渴求,也不能启发他们的创新意识,挖掘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造成他们认为税务会计仅仅是财务会计另一形式。
(二)师资力量薄弱
“教学做”一体化的实施,需要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能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在职业学校中,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又进入学校教学,他们有过硬的理论基础,却很少有在企事业工作的经验,对于学生的实践教学也仅限于教材和一些教学软件的辅助,提高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企业会计部门的特殊性,使得企业一般不接受教师到企业工作调研,这也限制了教师操作技能的锻炼。税务会计课程实操指导教师的缺乏,制约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三)缺乏实训设施
大部分学校都建有设备齐全的“会计手工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却缺乏专门的“税务会计实训室”。 税务会计实训内容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等。这类计算税款并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实训过于简单,在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中也是最普通的,不能启发学生自我创造能力。学校的税务会计实训软件质量不高,训练的内容也是限于简单的抄报税等,过于“理想化”,用文字形式的实训题目代替税务会计实训,缺少真实案例,教学仿真性大打折扣。
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
(一)“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含义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即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教学方法,实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它是把课程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技术能力培养融于一体的工学结合模式:(1)教师指导、学生学习为主体、学生动手操作一体化;(2)专业理论教学场所与实务操作实训室一体化;(3)理论知识教材与配套实训教材一体化;(4)理论教学教师与实训指导教师一体化;(5)教学手段一体化,即传统黑板教学向信息化、多媒体、网络教学一体化转变。师生在教学过程中边学、边做、边练,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二)“教学做”一体化改革要求
1.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的构建需根据职业需求,整合出专业的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课堂,让学习从被动变主动,达到“学中做、做中学、学中练”一体化教学。
2.建设一体化教学环境。建立集知识传授、技能操作、实践学习为一体的教室,教师讲解理论知识,后布置任务由学生分组自主完成,引导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在安排的教学课时内教师学生共同完成―教师讲授、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操作,达到在同一教室或实训室“教学做一体化”模式。
3.编写一体化教材。编写以“教学做”一体化为统一指导思想,就业岗位需求为中心,降低专业理论的含量,技能培养为主线,实践操作为主要内容的教材。
4.培养“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要求教师既有过硬的理论基础,又能指导实操、实习、实践。这就要求教师走出学校,到岗位第一线进行实践技能的锻炼。
5.构建一体化实训设备。逐步建立功能完善的实训室,配备模拟器材、实训软件、教学设备、实践工具等,这样才可以达到教学环节的理实一体化。
三、“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一)教学设计“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1.引入角色扮演教学,使学生在边学边做中提高专业水平。教师根据各个教学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按5~6人分成一个小组,小组成员分别担任税务机构人员、企业纳税人。教师分配任务,每个小组各负责一个公司的业务,这些公司分别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小组成员根据企业涉税业务模拟练习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抄报税、纳税申报、税款抵扣、税款缴纳、税务咨询等业务。通过实训,学生之间交流合作增加,锻炼学生与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解决矛盾的能力。
2.任务驱动教学,教师可以布置任务,给定原始凭证,让学生自主完成税款的计算与申报、纳税账务处理和编制纳税申报表。通过实训,教师将每一实训模块的每一环节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期末总成绩,以积极完成实训任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教师还可以设置一些障碍案例、违法案例、纳税筹划案例,考验学生实践能力的掌握程度,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要求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一体化,理论成绩包括学生课堂学习、平时作业、测试等。实践成绩包括实训综合评价等。期末成绩=平时作业(10%)+考勤纪律(10%)+期末考试(50%)+实训(30%),这样科学合理分配分数,更符合“教学做”一体化宗旨。
(二)教学设备“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1.“教学做”一体化教室,统一时间完成教、学、做的多个任务。若是税务会计课程,可以把需要配备凭证、完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纳税实务平台与教室一体化,也就是说教室配备学生学习的桌椅,还尽可能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数据库系统、实物投影仪、互联网等,方便教师截取信息和学习自主获取信息。教室电脑还装上《税收实务》多媒体教学软件,软件包括电子报税企业端和税务端,模拟企业纳税业务流程。这样一体化的教室有利于实现边教、边学、边做,有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养成综合职业能力。
2.建立“税务仿真实验室”,建造仿真征税大厅,大厅内环境配置电脑和硬件设备以及征管税务软件,设置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国(地)税纳税申报、综合咨询等窗口,学生亲身感受纳税申报流程,以及税务机关的各项业务,更快地掌握纳税业务。
3.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学校与企业、税局、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参观学习、实习,并将税务实习列入学生毕业考核内容,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参与纳税实务,参与企业纳税筹划,为学生创造参与税务会计岗位实习的机会。校外实训基地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有效提高学生技能水平,还利于教师提高研究能力和实战能力。
(三)教师队伍“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不仅要求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要求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较高的教学组织能力,能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前提条件。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应该最大限度提供教师实践锻炼的机会,利用假期到企业、事务所、税务部门顶岗实践,制定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
聘请企事业单位税务会计、会计师或事务所的税务师,纳税筹划人才到学校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加强学校教师和企业财务人员的交流,提高教师实务操作的能力。
(四)教材“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将会计、税法、税务会计三门课程进行整合,依据最新税法,模拟企业经营活动流程,借鉴企业经济业务作为学生实操内容。设计各种税目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票据,如增值税,模拟企业销售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红字发票等,设计票据开具、认证、抵扣等业务操作流程,实现从税款计算、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的有机结合。
税务会计课程关于税制的内容有大量的法律条文,烦琐难理解,这部分内容应减少篇幅,难理解的法律条文通过案例教学展开,加入学生思考和小组讨论环节,便于学生通过分析案例,理解法律条文内容。
每一实训模块结合实际企业涉税业务,编写实训案例和资料。涉税业务按任务驱动形式设计,学生通过完成每一个设定的任务,模拟操作来实现岗位技能的提高。并增加网上报税的模拟实训,学生能亲身体验网上报税操作程序,促进学生实务操作能力的提高。
税务会计是将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知识、纳税筹划融为一体的学科,为了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未来的工作,改革税务会计首要任务就是要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开发创造性思维,增强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国兵.高职院校一体化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中外教育研究,2010(8)
导言
财税,即财政、税收的简称,主要包括财政、税收、纳税筹划、涉外税收等内容。目前,随着市场经济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提高自身企业的竞争力与信誉度,开始注重各自企业内部的财税管理工作,因为它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内容,通过财税管理工作,能够帮助企业在其合理的范围内,通过财政与税收相关法律降低自身的生产经营成本,因此财税管理能力也日趋成为会计专业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需要具备的一项基本能力。
1.高职高专财税课程设置
财税课程是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包括财政学、税法、税务会计、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筹划、国际税收等课程。会计专业学生在开设财税课程时需要注意开设的顺序,保证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的时候有前沿知识作铺垫。如第一学期可以开设财政学,学习基本财政理论与税收理论;第二学期开设税法课程,系统学习税收法律制度,了解我国税制建设与各个税种的计算缴纳方法;第三学期开设税务会计,在学习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与税法课程的基础上,将税收课程与财务课程相结合,学习如何在计税的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第四学期开设纳税筹划,在学习了如何计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为企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帮助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得到更多的经营利益;其余学期开设涉外税收等课程,进一步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财税体系中的其他基本理论。
2.高职高专财税课程师资建设及教材选择
财税课程是高职高专财务专业中较为综合且较为具有连贯性的一系列课程,因此在师资的建设上就要注意培养全方面的教师、培养具有综合知识素养及实践能力的教师。例如税务会计课程对教师的要求就比较全面,这门课中不仅包含税法的基本理论,还包含会计核算的方法,因此就需要教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同时掌握税法与会计的双重知识。
财税课程中有很多课程是具有实效性的,很多理论依托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在教材选择上必须注意更新换代,已经脱离时代的教材不能用,已经不符合现状的教材不能用。除此之外,在教材选择上还要注意必须符合高职高专的教学特点,不应选用纯理论化的研究性教材,应选择实践性较强、能够进一步锻炼学生动手能力的教材。
3.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方法与实训方法
(1)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
在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中,必须注意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如何让学生参与到课程建设中,因此在课程设计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课程导入。在《税法》的第一节课上,我就向学生提过一个问题:“你觉得‘税”离你有多远?”以这个问题为导入,举出生活实例如购物会有增值税、旅游会有营业税、中奖会有个人所得税、买房买车会有契税和车辆购置税等,让学生发现自己的生活中其实离不开税收,之后再通过具体事例让学生看到我国的税收制度中都有哪些内容。通过这样的课程导入,让学生觉得税收并不遥远。
注意引导学生总结。在《税法》中消费税一章的讲解中,为了让学生了解为何有些消费品需征消费税,我用女生购买的化妆品、过年会购买的鞭炮焰火、高端消费的高档手表、游艇、平时小餐馆会见到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例,让学生自己总结为什么这些消费品需要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加征一次消费税。经过学生讨论,得出了结论:有些属于奢侈品、有些属于不可再生品、有些属于对社会和人身造成危害的产品等等。这样经过学生自己的总结,学生能够对这些问题了解得更加清晰。
注意展开讨论。在《纳税筹划》一课中,针对任何一种需要筹划的情况,都可能产生好几种纳税筹划的方案,在教学中,我会给学生一个既定情境,让学生分组为其策划筹划方案,例如我给学生设定了一个情境是: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每年发生的运输费用都非常多,那么该企业该如何对运输进行筹划来减少税收负担?在筹划结束之后,每个小组向大家展示为何要这样作筹划、这样筹划的目的是什么、筹划的方法是什么,全班同学发现不同的小组给出了不同的筹划方案,有的认为应该确保每次支出的运输费用都能取得运费结算单据来抵扣进项税,有的认为应该自设一只运输队来减少额外的运费支出,有的认为应自设一个独立的运输公司,于是全班针对不同的方案一起讨论这些筹划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可行、是否有弊端、是否游走在法律边缘或者是否违背法律意愿,是否减少了税法负担但是增加了企业整体支出,是否减少了一个税种的负担但是反而增加了另外一个税种的负担。通过这样的分组讨论,每一小组都能对自己的筹划方案进行反思进行修正,从而进一步掌握税法基本理论和纳税筹划基本方法。
注意引入实物。在《税收征收管理》课程中发票管理一章中,为了让学生能够看到发票的票面构成、发票的种类及发票的开具方法,我让学生从生活中收集发票,如在超市购物要求开具发票、外出用餐要求开具发票等,并且在上课的时候要求学生将自己拿到的发票带来向大家展示,说明自己这张发票是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行为取得的发票,那么这张发票的发票印制章上刻印的是“国家税务局”还是“地方税务局”,学生所取得的发票是如何填写的,手上拿的这样发票是发票的第几联,和之前基础会计与财务会计中作为原始凭证的发票有什么区别。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帮助学生依靠发票实物学习到什么样的发票属于增值税发票、什么样的发票属于营业税发票、国税和地税分别负责哪些税种、发票的开具方和取得方的发票是否是同一联次、开具方的发票对其有何意义、取得方的发票对其又有何意义等等问题。
注意引入情境。在《税收征收管理》一课中涉及到税务检查及税收法律责任相关内容,如果只是单纯依靠课本讲授,对学生而言有些枯燥而且非常难记。在这一章节的讲授中,我给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案例,通过多媒体形式展示给学生,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了解为什么这个案例中的纳税人违背了税收法律法规,为什么另一个案例中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需要接受违纪处理。在系统讲授过相关内容后,我让学生分组自创情境,通过自创情境展示给全班一个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学生讨论在这个自创情境中谁违背了法律又该接受怎样的处理或者情境中给予的处理是否恰当是否合适。
注意更新知识。财税课程的任何一门课程都与政策紧密联系,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时刻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所颁布的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有何变化、如何变化的。例如我在2009年讲授《税收征收管理》一课中,所用的教材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纳管理仍然按照4%和6%的征收率进行税款征收,但是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因此所用教材中相应内容必须对学生进行修正。我在今年讲授《税法》和《税务会计》课程中的个人所得税时,在课程导入之前,首先向学生提出个人所得税已经进行过修改,让学生自己查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时候改革的?改革之后和改革之前有何区别?学生在自行查阅资料之后得出结论,于是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我们就一起进行了知识更新,对教材上的内容进行了替换,将税率等内容进行了修正。另外,教师在教学中还必须清楚一些地方税的逐步改革,例如资源税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从量征收的,但是以新疆地区为试点,我国已经逐步对原油及天然气的资源税进行了从量至从价的变更。不仅如此,教师在教学之外应该经常查阅相关资料,掌握税收改革的方向,可以在课堂中对学生进行灌输,让学生清楚将来我国的税制可能发生怎样的变化,如我国目前将以上海为试点进行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这些税制的更新是教师在教学之中及教学之外都必须清楚掌握的。
(2)高职高专财税课程实训方法
高职高专的教学目的主要是实践,因此在教学中必须注重学生的实训活动。财税课程的实训活动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通过学生手动计算进行实训活动。这类型实训活动主要应用在《税法》及《纳税筹划》课程的讲授中,因为税法的侧重点主要在于让学生掌握税法基本内容、计算各个税种应纳税额,而纳税筹划的侧重点主要在于让学生通过计算帮助企业合理减轻税收负担,因此学生在本门课程中的实训重点会放在如何进行计算应纳税额,如何设计不同方案进行纳税筹划。
通过税务教学软件进行实训活动。这类型实训活动可以应用在税务会计、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等课程中,常用软件包括税务会计实训软件和电子报税模拟软件等。税务会计实训软件可以针对不同税种设计不同难易程度的企业案例资料,学生通过不同的案例进行模拟训练,包括计算税额、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及填制纳税申报表,这也刚好构成了一个税务会计人员的工作流程;电子报税模拟软件是针对现在大部分的企业都通过电子申报的形式进行纳税申报,系统中设计了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申报的不同情况,针对不同税种设计不同案例,要求学生进行纳税申报,另外系统还针对可能发生的个人申报进行了相关内容的设计,帮助学生了解在电子商务的条件下如何进行个人纳税申报及企业纳税申报。
不同类型的实训活动可以应用在不同的课程中,教师可以根据自身讲授课程的不同进行合理选择,实训活动能够帮助教师进一步将所讲授的内容具体化形象化,更能帮助学生直观地理解所学课程,因此实训活动是在财税课程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在财税课程的讲授中,笔者发现很多课程的方法基本类似,因此在讲授中必须注意到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么多门不同的财税方面的课程整合在一起,如将税法与税务会计可以整合为一门课程,系统讲授如何计税如何核算。作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财税课程的学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学生在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之一,因此讲授过程中如何调动学生积极性,如何让学生真正参与到课堂中来,是每一个财税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邵瑞珍.教育心理学[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按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征收。
一、企业税务会计在增值税实务中存在疑难点
1.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存在缺陷,造成会计处理依据不充分,企业间处理结果相差悬殊。《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五种情形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要求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及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等不得抵扣。如果在购进时进项税额已抵扣,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就要求与视同销售要区分开来。正常的会计处理应该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
生产成本――×产品
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材料
库存商品――×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1:香格里拉集团公司在建办公楼D座领用库存原材料A一批,该批原材料A实际成本10万元,增值税17 000元。其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D座 117 000
贷:原材料――A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000
例2:沸腾公司5月份因发生火灾,损失库存F型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702 000
贷:原材料――F材料6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2 000
在实务中,往往存在被忽略、不处理,甚至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应征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政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等)的进项税额也被用于抵扣。对于经营多元化的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或厂家,存在经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及混合销售行为,会计处理起来,存在主客观上的难度,理论上的“分别核算”将会大打折扣。一项物资或物品的购进,取得的合法凭证很可能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物资的使用方向容易改变,税务部门无法监控,比如原材料、电力、热力、气体、办公用品等,受会计业务水平限制,抵扣税计算不到位可以理解,但故意形成多抵扣进项税,就另说了。
2.存在容易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相混淆的业务,会计实务中不易理解和处理,处理不到位则会漏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原理不同,政策也各有差异,税务会计要对比了解相关政策,不能混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企业的八种行为规定为视同销售行为。其中“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量。在财务处理上,是否作销售收入,操作不统一,也不规范。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应税货物有购买的、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而企业所得税则主要对自产的产品作为视同销售的问题。前者视同销售范围大于后者,会计处理上要加以区别对待处理。
例3:无锡市亨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设A、B两个分公司,其中B分公司设在苏州市,因经营需要将A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调往B公司销售,该原材料不含税价为20万元,税金为3.4万元。
因原材料是在两个不同的行政管辖地区之间调拨,所以增值税会计应将其视同销售行为处理。
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B公司 58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W型5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B公司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W型5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0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585 000
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以资产所有权没发生改变而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例4:金通集团有限公司国庆节来临之际,将委托加工金通牌电器作为福利品发放给员工每人一件。其账面成本价20万元,对外销售价25.74万元,增值税率17%。
金通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会计应将其视同销售行为,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257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M电器 22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7 400
二、办理增值税业务体现出对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
1.税务会计人员要具备丰富的涉税理论知识。税务法规条款多,执行的刚性强,特别是涉及本企业业务的税法,要紧跟形势,多了解多钻研,方能做到了然于胸,自信从容。实施细则不详的方面还要敢于在大原则下创新。
2.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税务会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能否诚实守信、坚持准则直接影响国家和企业的税赋;在办税过程中,要求办税会计人员业务要精通技能要娴熟,能合理筹划,处理税务问题要客观公正,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偷税漏税。
3.善于沟通,协调关系。任何人都不可能万事精通,更不可能生活在真空里。对于不懂不会的业务知识,虚心求教交流,不耻下问,方可取长补短,完善自我。良好的人际关系利于工作的开展。
4.善于吸取教训,积累知识,总结经验。
三、目前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素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务法律法规知识短缺。立足本企业本岗位,对所在的行业涉税问题只是大概了解,不能深入钻研,做不到对涉税业务的透彻理解,往往遇到麻烦就垂头丧气,对问题消极处理。
2.税务核算业务技术差。在涉税核算方面,怕麻烦。涉税的事项往往要求按照相关法规细则去处理,对实施细则不明确的业务,还要在大原则下敢于去创新,但相当部分的办税人员得过且过,不求进取。
3.部分办税会计人员业务不全面,计算机运用水平低下。现在是网络高度发达的时代,认证、开票、抄税、报税、缴税都可在网络上运作。但相当多的税务会计人员不能系统地掌握各个程序。有的只会开票、缴税,有的只会认证、抄报税。
4.税务会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自觉性差。相当部分的税务会计人员不能与时俱进地自觉学习,即使接受培训等后续教育也是流于形式。
5.个别人诚信意识淡薄,故意参与偷漏税金事项,损害国家利益。
四、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存在素质问题的根源
1.国家税法存在缺陷。法规和细则存在操作性的缺陷,一方面让税务会计人员遇到不明确的事项感到处理困难,不利于规范性处理;另一方面会让别有用心者故意钻漏洞,偷逃税款。较为普遍的中小偷逃税案件,往往轻罚了事,违法成本低下,纵容了不法行为。
2.监督检查力度轻,纠错率低。税务检查每年都搞,也有效果,但税务人员存在着业务水平上的个性差异,甚至部分人员跟不上行业的变化,需要提高业务素质。就拿企业的特殊经营行为来说,如企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及混合销售行为的,怎么监督企业“分别核算”,客观上本身就有难度。普查力量有限,纠正广度和深度无形中就有所限制。作为社会监督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力量薄弱,满足不了社会需要。以上问题,对企业税务会计人员提高素质修养起不到敦促作用。
3.市场经济对人生观、价值观的冲击,不正之风影响涉税人员和机构向好的方向发展。由于利益驱动,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受工作环境制约,常常发生不得不屈从不法事项,个别人甚至出谋划策;涉税事件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虽属“独立审计”身份,但受自负盈亏,追求利益等影响,存在责任不到位现象。
4.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因不容易得到“诚信”奖励,在物质和精神上缺乏激励,提高技能和自觉接受再教育的热情受到限制。
五、提高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素质的措施
1.完善法制建设,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偷漏税金之所以是社会通病,其原因是违法成本低。国家一方面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可操作细则,一方面要注重监督检查,加大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使税务会计人员不受干扰,能客观公正地处理业务;还要加大对税利大户的奖励力度,并督促企业对税利有功人员进行奖赏,以体现张弛有度。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良好职业道德是国家合理足额征收税金的重要保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采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不诚信者受鄙视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优秀典型,对作出贡献的税务会计人员及时给予物质奖励,鼓舞队伍;打击丑恶现象,通过对违法乱纪的处理,教育队伍,使税务会计人员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善于在实践中积累办税经验。和谐的人际关系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做好人际关系沟通,微笑办税,减少不必要的无用功。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勤学好问,较容易的事项要善于归类;对不懂不通的事项解决后多做记录;对于复杂的事项多做系统梳理总结。
4.加强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税法和会计准则根据实践的创新也在不断地修订完善,随时掌握税改和核算动向,是对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的必然要求。会计电算化和网络技术的进步,更是时代变革的产物,作为会计人员要不断地学习,与时俱进。既要钻研业务掌握理论,还要联系实务恰当运用。自觉地接受岗位培训和其他后续教育,以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
5.更新职业教育观念,改革会计教学方法。现代教育要适应社会实践变革的要求,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多做实践训练教学。在涉税学习方面,借助网络技术,搞模拟实训;校企合作,学研结合;加大在校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利于学生进入企业,养成良好的职业修养。
良好的职业素质,利于国家、纳税人的和谐共处。企业税务会计人员不断地提高职业素质,利于公平、效率原则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66-78.
[作者简介]邵丽(1978- ),女,辽宁沈阳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审计教研室主任,讲师、会计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审计学、高职教育;史新浩(1970- ),男,山东莱西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会计学、高职教育。(山东 潍坊 261011)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任务驱动’模式下高职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史新浩,项目编号:2009482)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0-0150-02
一、引言
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会计人才资源总量增长40%,会计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高、中、低级会计人才比例达到10︰40︰50。这一发展规划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发展空间。规划特别强调,推动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应用型会计人才是指能够将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会计工作实践的专门人才。①这对会计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高职院校,提高会计人才培养质量应当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模式改革。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的核心是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就是融“教、学、做”为一体,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教而不做不是真教,学而不做不是真学,要教学做合一。②本文在对传统教学模式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了体现专业核心能力的“理实一体化”课程体系,设计了“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并对其改革效果进行了总结。“理实一体化”课程体系的设置和“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改革,对全国高职会计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和主要贡献。
二、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1.教师“主导”地位与学生“主体”地位不明显。长期以来,教师的“教”代替学生“学”的教学模式可谓灌输之功十居七八,而启运之功十不得二三。这客观上使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缺乏对专业实践技能的有效训练,制约着学生应用能力的提高。教师“主导”地位与学生“主体”地位不明显,导致教师教得辛苦、学生学得吃力,结果是教师不满意、学生没收获。
2.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训练不同步。传统上,会计专业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分开的,理论课程开设在先,实践课程开设在后。以笔者所在学校改革之前的课程为例,“会计基础”在第一学期先进行理论讲授,学期末进行一周的“会计基础仿真实训”。这种教学模式下,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时,没有同步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而学生在进行集中实训时又忘了理论知识。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专业教师发现这种“学做不一”“学做分离”的模式已不适应高职会计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
3.教学目标与证书考取目标不配合。许多职业院校的常规教学和职业资格证书考取之间存在着“两张皮”的现象,课程教学目标与证书获取目标不能形成合力。课程教学仅仅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没有考虑和兼顾证书考试科目的内容要求。为了学生参加证书考试,还要组织专门的辅导,增大了日常工作量。实际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是相辅相成的,会计专业教学应当把证书考核项目和要求纳入课程标准,将课程教学目标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结合起来。
三、“一体化”课程体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