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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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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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稻米市场持续低迷,托市收购成为今年粮食收购的主要形式,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家有关部委正在调研有关粮食政策性收购政策问题。就东北地区中晚稻收购的政策来看,信贷模式已经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贷统还改为收储企业分贷分还,这无疑给农发行信贷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二)粮企多头融资和对外担保,给农发行信贷资产安全埋下隐患。

随着金融市场的放开,不少股份制银行先后进入农发行的支持领域,他们为了抢占市场,纷纷放宽企业准入条件。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采取多头融资、多企融资(一个控制人,多个关联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个人融资,有的企业甚至在7-8家银行贷款。农发行部分信贷企业盲目扩张,无序购买土地,无序上新项目,有的资金使用偏离主业,偏离农发行信贷经营范围。如果某家银行不续贷,部分承受能力差的企业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可能,给农发行信贷风险埋下“定时炸弹”。以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为例,该部66家“三粮”企业中,在三家以上银行融资的有29家,占“三粮”企业总数的44%,对外融资额高达9.6亿元,加上企业法定代表及股东对外融资2.2亿元,对外融资11.8亿元(不含银行承兑2.8亿元)是农发行贷款的近两倍。另外,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对外担保6.35亿元。规范和引导农发行信贷企业对外融资和担保,有效防范企业多头融资和对外担保风险刻不容缓。

(三)专业担保机构少且代偿能力下降,加剧企业信贷风险。

据调查,江西省分行营业部准入的专业担保公司有7家,其中,国有控股的有4家,民营的有3家。由于近年粮食行业不景气,企业效益下滑等原因,有4家专业担保公司为企业代偿到期贷款而大伤“元气”,代偿能力大幅“缩水”。这些担保公司为防控风险,想方设法加强企业反担保措施,部分企业拿不出符合担保公司要求的反担保物,只有选择3-4家贷款企业进行相互联保,形成链圈式担保。如果某家企业出了风险,势必追究其他几家反担保企业的连带责任。

(四)服务监管水平难以满足信贷经营管理需要。

一是结算手段落后,企业真正意义上的销货款归行率和存贷比仍然偏低。主要表现在:农发行没有自己的网上银行和收单POS机(卡),企业跑银行办理业务没有在家里或在手机上操作方便;受农发行头寸计划限制,企业资金进来容易,出去需要提前申报头寸计划,还要层层审批。二是信贷力量弱,基层行信贷队伍老化,信贷综合素质偏低,工作忙闲不均,收入差距不大,平均主义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信贷日常事务多,深入企业机会少。信贷客户经理整天忙于报表、输录数据、续贷材料等,真正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经营信息的时间较少。四是责任意识淡薄,重商业贷款,轻政策性贷款,重贷款轻管理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对策建议

(一)坚持农业政策性银行方向不动摇,始终把粮油信贷工作放在中心位置。

作为国家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对粮油信贷工作要切实做到“三个不变”:坚持在不“打白条”前提下防控风险的指导思想和“多收粮、收好粮、防风险”的总体要求不变;坚持粮油信贷主导银行战略定位不变;坚持围绕粮油产业链加大战略客户和黄金客户支持力度不变。由于国际市场粮价偏低,给我国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保护价的空间收窄。农发行要积极跟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以后出台的有关改革政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握粮食行业走势,细化防控信贷风险的具体措施。要适应托市粮收购由中储粮企业统贷统还调整为分贷分还的管理要求,早准备、早谋划、早应对,研究好“贷给谁、怎么贷、怎么管”的问题。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贷,严格准入标准,严格按要求确定贷款资质;坚持农发行、中储粮企业和地方粮食管理局三方共同监管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落实三方监管协议;继续坚持以粮油库存为核心的信贷监管措施,严格购贷销还、封闭管理制度;坚持政策性收购引导市场化收购,确保收购不出大的问题。

(二)坚持扶优限劣的信贷策略,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

针对部分“三粮”企业多头融资、多企融资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要借2014年“信贷管理年”活动之机对上述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向企业宣传多头融资、盲目扩张的危害,引导贷款企业理性融资,突出主业。要根据信贷风险排查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类排队。对资产负债率低、抗风险能力强、主业突出、符合“三好”标准的黄金、优质客户继续给予重点支持;对企业在他行融资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家,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能超过60%,加上或有负债原则上不能超过80%。对多头融资和对外担保过大,盲目扩张,资金用途偏离主业的“三粮”企业,要实行积极稳妥的退出措施,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

(三)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高担保公司的代偿能力。

总体设想是由农发行开户的“三粮”企业组建粮油行业协会,与专业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在农发行贷款的“三粮”企业分别按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提存信贷担保基金,作为专业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资金,一旦某个企业出现风险,以此作为代偿的补充资金,释放担保公司的代偿压力。担保公司和农发行对会员单位在保费、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实现三方互赢。专业担保公司继续存足8%的担保基金到农发行的主办行,另外,按担保金额提存20%的信贷担保风险金。在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同时,各级行要加大对具有财政背景担保公司的营销和维护力度,为维护和巩固优质客户群创造良好的担保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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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的流程是:贷款申请、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贷前调查、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发放、贷后检查和贷款归还等。为了完成对个人信贷业务的管理,本系统的功能模块划分如图2所示,详细说明如下:

2.1贷前管理

此部分包括合作商管理、合作项目管理、客户管理、关注客户管理等模块。用于对个人客户信息,合作商信息的建立与维护。个人客户在办理个人贷款申请业务时首先要在此部分中建立个人信息,才能进行后续的贷款申请流程。

2.2贷中处理

此部分包括贷前检查模块,贷款申请模块,额度授信模块等功能。该部分完成了贷款前的客户信息检查,客户的授信评级,贷款申请,审批,出账等功能。

2.3贷后管理

此部分包括贷后变更管理,贷后管理,档案管理等。完成贷款发放后的管理,以及贷款五级分类,不良资产处置,客户档案管理等功能。

2.4系统运行管理

此部分包括与系统的产品参数的维护,岗位与人员权限的设定,审批流程的设置等相关的模块。通过参数化配置提高了系统的可维护性。

2.5统计分析

此部分包括了对个人贷款业务从各个角度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为银行管理人员的贷款决策分析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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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环境建设薄弱,小额信贷可持续性差

1.小额信贷缺乏相关立法和扶持政策。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小额信贷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作为一定程度上带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小额信贷,政府尚未建立起通过减免税费、贴息等政策手段加以扶持的长效机制。

2.小额信贷载体有限,资金供给渠道窄。我国小额信贷主要载体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和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外流严重,有统计资料显示,邮政的储蓄网点62%在农村,其2/3的资金来自农村,但几乎很少有资金用于农村信贷。民营小额信贷机构业务能力和资金来源有限,故小额信贷的发放主体集中于农村信用合作社,但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水平落后、财务自立能力弱、缺乏可持续的资金来源等问题,加之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外流严重,致使小额信贷资金供给缺口大。

(二)制度设计不合理,小额信贷供求不匹配

1.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受制度制约(如不允许吸收存款),资金来源有限,加之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及小贷机构担心风险引发的“惜贷”现象等,致使小额信贷供给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

2.农村小额信贷贷款品种少、期限短、额度低。这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多元化的资金需求及农业生产周期较长、资金回收相对较慢、规模经营及结构调整中资金额度需求较大等,存在很大程度的供求不匹配。

3.农村小额信贷制度设计不合理,贷款制度繁琐且流于形式(如贷款证制度),而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人员少且贷款操作人工为主,分散放贷和贷款管理工作量大。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例,平均一名信贷员要负责200户左右的小额信贷管理,管理手段无法与小额信贷的迅速发展相适应。此外,小额贷款利率机制缺乏科学性,尚未形成提高市场效率、推动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定价机制,且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保障机制缺失,难以实现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和补偿。

(三)信用文化缺失,小额信贷风险大

1.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户几乎没有接受过正式的信用教育,信用观念淡薄。故此认识上存在偏差,要么认为有贷款影响自家形象;要么认为小额信贷是政府“支农扶贫”的,还不还无所谓,进而形成不良的行为偏好。

2.农村金融市场信息极端不对称,小额信贷机构对农户的信用评定缺乏规范的制度和标准,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甚至是行政干预。加之信用信息管理手段落后,无法有效解决农村小额信贷无抵押和无担保情况下,由借款人行为产生的信贷风险。

3.由于农村小额信贷风险具有系统性特征,在缺乏外部风险补偿机制的条件下,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会波及众多分散的小额贷款对象,使信贷违约风险剧增。

三、信用文化在农村小额信贷管理中的作用

信用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指人们在经济生活别是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其目的在于通过意识形态、道德伦理、风俗习惯及信用行为模式等非制度性约束,来节省人们为保证交易公平所付出的信息费用,从而建立起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信用关系。针对农村小额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完善立法以培养良好的金融环境、建立相关制度以创造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条件以外,本文重点剖析强化信用文化建设对加强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的作用,以期从非制度角度探讨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强化信用文化建设可从以下几方面发挥作用:

1.有助于培养农民信用意识,提升农民的信用层次。促使农户的信用观念和行为选择符合现代市场的运行规范,需要经历一个诱导和转变的过程。信用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可以通过信用教育向农民传播信用知识、培养信用意识;通过产权改革,建立起遵守信用规则的产权制度安排;通过信用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信用奖惩机制;通过民间自律组织建设,形成社会监督和公众舆论等非法律约束。经济生活中,如果失信成本比较低,违约获利大于守信的利益,低层次信用者便有可能违反经济道德,选择背信弃义的违约行为。而高层次信用者认为,为使经济活动并进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可持续,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应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这才是既利他又利己的双赢之策。而有意失信则是既损人又害己的双输之策。通过信用文化建设,可以提升农民的信用层次,引导其信用行为,而这种利己与利他兼顾、互惠双赢的信用行为正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

2.有助于形成制度约束和非制度约束相结合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由于农村小额信贷所处环境、贷款对象条件及信贷机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等多种因素影响,仅依靠建立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所起作用存在很大局限。而通过信用文化建设,不断向农民宣传诚信道德,讲解信用知识,强化信用意识,使农户认识到信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有很好预期的金融资源。在农村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和舆论导向,并通过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企业信用文化建设,使信贷人员成为信用的宣传者和维护者,促使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在原来贷款抵押担保、贷款条件限制等硬约束的管理手段基础上,更多地结合信用信息管理、培养良好信用关系等非制度手段约束,从而有效降低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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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11月,在工商局注册的投资公司395户,担保公司168户,典当企业15家,上述机构总计578家。此外,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400多家,覆盖了全区95%的区域。行走在地区,门槛较低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担保公司更是遍布该地区的街头巷尾。据当地权威人士保守估计,民间借贷资本至少在1000亿元以上,神木地区民间借贷资金规模超过350亿元,而这些民间资本主要来源于推动当地经济的煤矿行业。

2、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南六县地区民间借贷依然保持着传统的自由借贷和民间集资的形式,而在经济相对较发达的神木县和府谷县,由于煤炭以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非常高而且极为普遍,其借贷的形式更趋向于组织化、规模化的各类机构以及类似私人这种借贷形式。据调查,民间借贷较为集中,其中60%以上集中在神木、府谷及靖边等区域,其借贷需求主要体现在解决煤矿、房地产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资需求。

3、资金流向主要集中于房地产、煤炭行业

2005年以来的煤炭涨价,丰富的能源催生了当地的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根据调研报告显示,投资公司、典当行等民间借贷机构融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公司主要集中于煤炭产业、房地产开发及运输业等。例如只有50来万人口的神木,街道上遍布高楼大厦,神木人不仅大手笔的投资在北京、西安等地房产市场,当地的房产市场价格也在不断上涨。目前神木县城繁华地段2万元/㎡的价格已经很普通。其次资金流向主要为汽车经销商、个体工商户等。

二、民间资金信贷的影响

1、冲击当地金融秩序民间借贷属于一种民间自发的金融行为,它不受任何部门的约束和监督,其借贷活动相对随意,加上民间借贷的利率普遍不受控制,绝大部分都高于同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有的甚至高出银行利率的几倍,一定程度地扰乱了银行信贷渠道的畅通,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面对高额的借贷利息,使得拥有大量资金的散户不愿将资金存入银行,而义务反顾的选择高风险借贷出去,这对市地区的金融业发展是具有一定的冲击性,繁荣的借贷市场不可避免地侵蚀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及资金市场,使得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压力越来越大。

2、容易引发资金恶性循环

在民间融资过程中,资金借入者常常因为其生产业绩不佳、资金周转不畅,导致其不能够按时还清债务,为了摆脱旧债,只能再以更高的利息借入新债,这样便加大了借入资金的成本,这种借新还旧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了民间融资的风险成本,因为个体企业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融资方式,减小了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企业一旦经营决策失误,就会出现资金的恶性循环。再者,民间融资的利息较高,这也是诱发民间借贷行业不断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样更容易造成资金向国家产业信贷政策限制的行业集聚,朝着不合理的方向流动。

3、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民间借贷很多都发生在亲戚、朋友及同事等人中,发生资金转移行为时,订立协议常以口头约定形式为主。部分书写借条的,纸面只注明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及高额的借款利率,而没有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一旦引起经济纠纷,就会因手续不合规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丧失应有的债权。

三、规范民间资金信贷的对策

1、将民间借贷合法化、阳光化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地研究,明确合法和非法借贷的界限,保护借贷双方的正当权益,真正引导一些非正规金融活动尽可能地纳入信用可控的范围,将民间借贷合法公开化、阳光化。市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媒体公示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借款标准合同,开展民间借贷房地产抵押登记,降低部分法律保护意识薄弱的微观经济主体的风险,减少民间融资纠纷。如此,则民间借贷在操作的层面上可大幅度的降低风险,同时也便于政府对其进行风险监控。

2、开放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大量的民间资本以游离的形态出现在市场之中,表明了民间资金没有找到正确投资实业的突破点。制定一些引导意见,控制民间借贷资金大部分流向房地产和煤炭行业,引导资金健康流向所需的行业,若能打破垄断,让民间资金流入到垄断行业,规范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上游产业、金融业等领域,促使其逐步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可以慢慢理顺民间资本发展方向,这一矛盾自然迎刃而解。因此,放宽民间借贷资本的投资手段和渠道,有利于完善民间借贷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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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优化农户贷款环境,1999、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这标志着中央银行决定在正规金融制度框架内开展过去主要由非政府机构或组织实施的贷款方式,并希望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在2002年得到了大发展。据中央银行的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就有30710个农村信用社开办了此项目,占农村信用社总数的92.6%;两种小额贷款余额共近1000亿元,获贷农户5986万户;评定信用村46885个,信用乡镇1736个。农村信用社正以主力军的身份出现在小额信贷的舞台上。

1双赢的信贷方式——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

1.1农户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选择

从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是农信社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活动的有效途径。市场营销学理论认为,要实现某一机构目标,关键在于确定目标市场的需求情况,能比竞争者更有效率地更快捷地为消费者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就农村信用社而言,贷款业务是其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农村应该是其最主要的市场,因此能否抓住并赢得一般农户关系着各家农村信用社今后业务发展与竞争成败。农村市场主体——农民大多数以家庭为作业单位,进行小规模经营,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又无有效抵押物作担保品。因而,改变了过去金融机构追求抵押、担保,寻找大户的贷款方式,采取了分散、小额贷款形式,按照农户信用等级或采取联保方式发放的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为农村市场提供的最适合产品。若要不顾自身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和公共关系盲目去抢占城市市场,无异于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从农户小额信贷的实施效果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产的优化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支农实力,形成良性循环。如今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是商业化了的独立经济主体,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因此,如果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不能为其带来任何好处的话,其必然会退出小额信贷市场。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热情不断高涨。这无疑源于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成功实践。2002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比年初增加2589亿元,各项贷款增加1951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下降7个百分点,实现增盈减亏33.86亿元。通过对湖北省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与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更是证明了这一点,其结论为:从风险的角度看,小额农贷的风险低于企业贷款,而对利息收入的贡献却大于企业贷款;从农户小额信贷与企业贷款的成本收益比较来看,如果考虑坏账损失这一风险成本因素在内,农户小额信贷总体收益率反而比企业贷款总体收益率高10.643个百分点。因此,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中坚力量的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不仅是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的一种积极表现,同时也是培育自身新的金融业务点和盈利点的需要。

1.2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

首先,农信社小额信贷极大地改善了农户贷款环境,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村委会成员对本村村民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采取与村委会成员合作组成信用评定小组(有些地区信用社还建立了村信贷协管员制度)对农户进行全面的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并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贷款方式使农户在规定的信用额度范围内随时可以获得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对于农户来说,简化了贷款手续,免除了传统商业贷款活动中借款可能发生的公证费、资产评估费、招待费等,也不需要承担国际经典小额贷款模式所涉及的强制储蓄成本、缴纳小组基金的成本、频繁参加小组会议和频繁还款的交通成本及机会成本等;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克服了金融机构与农户贷款博弈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农户获取贷款的可能性。

其次,实践证明,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在有效缓解农村金融抑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支持“三农”中坚金融力量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农业发展有了新的要求——中国农业必须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疑为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山西省临汾市农户自2001年以来,在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通过“公司十农户”的模式,办起了几十个333.3~2000hm2大小不等的蔬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和药材基地,建成了果蔬保鲜中心,组建了销售中心。通过企业建基地、小额信用贷款扶植农户进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方式,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得以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户也不会因贷款难而丧失追求农村新的经济增加点的机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武汉新洲区农信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成效显著。2002年,全区小额信贷累计投向渔业4000多万元,蔬菜1400多万元,蘑菇700多万元,蛋鸡680万元,鸡汤420万元,木业220万元。仅大埠水产养殖区投放贷款达850万元,接近40%农户得到了贷款支持,新增精养渔池400hm2,新增黄颡鱼套养面积333.3hm2,促进了养殖业超常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农业支柱产业的建设。通过调查,在当地通过贷款发展渔业的农户,户平收入增加2000元,人平纯收入达到了3400元,比上年增加400元。

2三大主要矛盾——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的“拦路虎”

2.1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从资金供给方面看,截至2002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5147亿元,占总贷款额的37%,已由19542家信用社资不抵债,占机构总数的55%。巨额亏损严重削弱了信用社的资金投放能力。央行为弥补信用社贷款资金的不足,采取了输血型的再贷款,但资金规模远不能满足,而且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毕竟还是个新事物,处于试行阶段要其把大部分信贷资金转向小额信贷对于一向具有“城市化偏好”的农村信用社来说确实还需要时间和勇气。

从资金需求方面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成功运行,是解除我国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径。一方面说明农村信用社的借贷资金不再遥不可及,另一方面,许多由于获得了小额信贷资金支持而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的农户已经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活广告,在这种示范效应下,需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农户肯定会有越来越多。随着该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额也会越来越大。

2.2单一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与多元化、多层次贷款需求之间的矛盾

(1)期限。目前的农户小额信贷并未能建立起一种农村信用社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满足农户多方面需求的有效机制。由于农信社自身资金实力有限,现阶段农户小额信贷资金主要来自于央行的支农再贷款,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一般较短,为6个月、9个月,最长为一年,并规定不得展期。

(2)利率。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是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借贷双方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如果利率过低,小额信用贷款又会再次成为寻租的对象,中低收入农户又会面临再一次被边缘化的可能。如果利率过高,则会加重农户借贷成本,打消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的念头。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成本和农户的还贷能力实行浮动利率。

(3)金额。由于农产品需求结构多元化,农户的生产也不再局限于粮食生产,还要进行经济作物、特色养殖、花卉种植等,因此农户的贷款需求与以往相比大大增加。但是农村信用社在设定农户小额贷款金额时,非但没能充分考虑到农户的实际贷款需求变化,而且从农村信用社或者信贷人员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信贷风险,存在人为压低贷款额的现象。

2.3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其无疑是一箭双雕的好事喜事,即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信贷服务,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新的可能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但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来说,太多的利益外溢,因为其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是无法体现在其收益表上的,也就是外部化了,而且在现有体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还有可能承担部分社会成本。因为在没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尚未广泛建立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可能会承担本应通过保险由社会共同承担的风险。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仍出现严重的“扶富不扶贫”的现象。据报道,80%左右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际上是投向了高收人农户,在对中低收人农户发放贷款时,农村信用社仍然较为谨慎,中低收人农户可获得性仍然没有较大的改观。在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因为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资金机会成本会很高,农村信用社有更多的资金投向渠道。笔者曾对浙江省某市的一家农村信用联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就该信用联社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总量来看,呈现出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2900万增加到2004年的3400万,增长率为1.47%。但从其所占该农村联社当年贷款总额来看,该信用联社2003年的贷款总额为18.294亿元,2004年为19.218亿元,增长率为6.24%,明显高于农户小额贷款的增长速度,而且农户小额贷款所占总贷款的份额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分别只占1.59%和1.74%。

3三大有效措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发展的出路

3.1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科学设计农户小额信贷的利率、期限和金额

一要本着为农户着想、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和农户的偿还能力,适当控制贷款利率的浮动,实行差别贷款利率;二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坚决克服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和违背农户意愿安排贷款的做法;三要确定符合农户资金实际需求的贷款额。农户小额信贷以“小”为特征,主要解决单个农户的资金需求,防止“垒大户”造成的信贷风险。但小额信贷也不是越小越好,发放的贷款额应至少能维持农户整个生产周期的资金投入量。

3.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

农业的双风险性使我们在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过程中,为保证小额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应规定农户投资的农业项目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是一种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转嫁给了社会的有效途径,并且符合分摊风险的互助原理。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我国自1992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以来,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商业保险机构的商业利润动机和实际政策功能之间的矛盾,使其发展困难重重。实践证明,这种商业化的农业保险模式是不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形势的。这就要求我们建立起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明确界定农业保险公司的性质,专门办理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确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确定其主要经营目标不是盈利,其经营目的、方式和规则等都是与商业保险不同。

3.3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给予优惠政策,引入竞争机制

给中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提供贷款具有社会性,能增加社会福利。研究表明给穷人贷一美元比给富人贷同等数额的款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如果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贷将服务群体扩大到贫困者或低收入人群,则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业行为,而且带有公共品性质。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原理,由于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公共品的供给永远是低于最佳供应水平,即公共品的供给是不足的。因此农村信用社在没有任何外部条件激励的情况下,向贫困者提供小额信贷显然是没有动力的。作为反贫困主体的国家,不能将带有反贫困性质的业务完全推给已商业化的农村信用社,应通过减少税费或资金的优惠来帮助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如在再贷款利率方面给以适当的优惠以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成本或调整支农再贷款期限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小额信贷营业税与所得税,鼓励农村信用社多发放小额贷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支持,允许像邮政储蓄等机构进入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这样不仅可以减低因农户业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资金压力,而且通过竞争,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提高其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增加农业投入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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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因素

(一)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消费信贷的开展程度。在美国消费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消费方式,除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健全外,银行有周密完备的信用网络,借助于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可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因而能够迅速确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贷款。美国消费者到银行申请按揭购车,银行职员立即将他的“社会安全保险号码”输入电脑,查询以往的消费贷款有无不良记录,查实能按时还款后,立即通知汽车经销商可以为其选车。

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比如,浙江省某银行自2000年初开展住房和汽车的消费信贷以来,发现约有15%的借款人根本就没有在银行代扣账户上存钱,如此高的违规比例显然会造成很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例如,在发放助学贷款时,许多银行经常采用学生互保方式,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毕业生就业压力上升,那么大多数学生都可能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加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商业银行就很难查寻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状况,这种互保方式蕴含的风险自然会显现出来。

(二)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潜在风险增大。

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现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对落后,主要仍采用手工办理,加上从事消费信贷业务的人员紧、网点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笔贷款的审查都与借款人当面调查核对,加上一些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审查不严,难免有疏漏。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信贷的潜在风险增大。

(三)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实践中常常发生“欠债有理”的现象,一些法律法规中似乎也有“维护债务人权益”的倾向。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如汽车消费贷款,国外通行的做法是以所购车辆抵押担保。而在我国购买汽车的单据中,没有一项是出具给银行的,因此汽车抵押给银行后,银行却无法控制过户行为,造成不小的风险隐患。

发展消费信贷,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础,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实际司法过程中,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正常生活,而忽视银行债权法律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也给风险防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消费贷款一般额度较小,而小额债务法院一般不受理,受理了也要付出可观的诉讼费,使银行利益受损。因此,要从法律上对银行个人贷款经营给予必要的保护。

(四)借款人多头贷款或透支,导致信贷风险上升。目前,国内许多银行严重,部门之间缺乏整体的联动机制,使一些道德水准不高的借款人有机可乘,如公司业务部、房地产信贷部、零售业务部、银行卡部等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地办理各不相同的消费信贷业务,且各自都有一套不完整的借款人信息资料,一套核算管理办法和风险控制措施等,致使一些借款人在同一银行里多头借款或透支的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消费贷款风险。

(五)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影响了银行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扩大和抵押贷款的增加,这类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现阶段,我国住房一、二级市场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对大量非商品房产进行商业信贷支持,而一旦购房人无力还贷,这些非商品房产抵押又无法进行过户转让,银行很难得到充分的处置权,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六)缺乏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手段,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资产证券化将不具备流动性的贷款转化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缩小商业资产和负债在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差距。而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可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七)利率尚未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处于管制阶段,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八)指令性发放消费信贷,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近年来,为扩大内需,扭转宏观经济形势,人民银行制定了有关指导原则,鼓励各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现象,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一些地区的基层行甚至为了完成贷款任务,给大量收入无保证的下岗职工发放金额高达数万元的消费贷款,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可以先易后难地组建征信公司,起初只联合金融机构,以后再逐步扩大。征信公司应遵循“会员免费提供信息,有偿提供查询服务”原则,把各家金融机构作为会员,金融机构免费向征信公司提供个人信用记录,参加组建的其他部门同样要免费提供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金融机构和个人查询时要付费,以便保证征信公司正常运转。目前,这项工作的试点已经在上海展开,应下大力气将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为消费信贷的全面开展创造条件。 

(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信用评价体系是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基础,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状况规定不同层次的服务与优惠,如信用累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可定期寄送银行资料和服务信息;信用卡透支额度可增大、期限可延长;个人消费贷款、按揭贷款利率在可行范围内可适当下浮;个人贷款担保可根据信用状况等调整。而对信用积分低的客户,则限制办理某些业务,列入黑名单的客户,银行应拒绝提供服务。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一、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二、从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目前,发展形势较好的行业有电信、电力、外贸、金融、计算机、教育、医药等。三、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五)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消费信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证券组合,出售给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或信托公司(SPV〕,由其将购买的贷款组合经担保和信用增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由于消费贷款具有利率、借款人违约、提前偿还等多种风险,通过SPV对证券组合采取担保、保险、评级等信用手段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同时,抵押担保证券以消费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期限较长,相对收益风险比值较高,为金融市场中的长期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理想的投资工具。

(六)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在欧洲国家,一般采用住房抵押担保发放住宅贷款,在香港实行购房抵押,又称“按揭”业务,是购房的单位或个人以购房合同作抵押获得贷款的方式,美国的抵押贷款之所以不亚于其它贷款的吸引力,不仅因为有三个抵押市场中介来增强抵押券的流动性和偿还力,而且还因为有抵押担保机构来保证抵押贷款的如期收回,在美国进行住房贷款担保的机构有官办的,也有私营的,一旦购房者违约,它们承担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美国抵押担保的成功还在于设定了融资机构和二级抵押机构,并建立抵押保险,有效增强了贷款的清偿力。我国要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几方面: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第三,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如美国有四家政府性质的按揭担保机构,主要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并向银行收购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发行住房按揭担保债券,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居民难以提供担保和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第四,国家应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都要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个贷款品种的规定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全部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七)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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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是当前商业银行经营课题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往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都过于侧重宏观环境与外部因素,如宏观金融体制改革,地方政府干预,企业景气情况等,而忽视了从商业银行自身管理的内部角度进行分析。商业银行实行新的信贷管理体制以来,各信贷业务相关部门职能作用不断理顺,信贷管理不断得到加强,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本文拟从当前信贷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探讨应如何解决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若干矛盾,以达到加强信贷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贷款规模控制方式与授权制度不匹配

目前,商业银行除对哈尔滨、大庆二分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外,对其他二级分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均为砍块方式。这两种贷款规模控制方式各有特点,并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科学管理都发挥了和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两种规模控制方式并存是在信贷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过渡模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砍块规模控制方式与商业银行信贷授权制度已逐渐显得不相匹配。

砍块规模控制方式下,对于超过自身授权的项目,二级分行出于局部利益考虑,不会使用本行节余的砍块规模,因为向省行报批后,省行即可为批准的项目匹配规模。二级行如果没有规模,省行的转授权再大,对该行而言,也没有实际意义。

1999年,省行取消对二级分行的砍块规模后,二级分行从自身经营的角度考虑,对省行批准的贷款利息回收比较积极,但对本金回收不够积极,以占用省行临时规模。一个突出的表现是1999年“转贷”贷款较多,省行批准转贷,临时规模就会被长期占用;省行不批准转贷,就要承担不良率上升的风险。但是,连续转贷从长期来看,一旦贷款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出现滑坡或外部相关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很可能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不能顺利退出,甚至面临损失。

2.贷前调查质量不高前期把关有待加强

首先,贷前客户、项目信息搜集不到位,导致项目评估、客户评价质量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的投放是以市场信息为导向的,科学有效的信息搜集系统是贷款科学决策的前提。而当前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项目信息搜集工作一般是由个别信贷人员临时进行的,缺乏系统完善、纵横交错、时段连续的信息网络。信息来源受个别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及业务经验的限制,容易产生偏差。有些信贷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或业务能力较差,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或草率行事,或根本不知如何调查,盲目听从借款人的自我介绍;有的信贷员平时对贷款户不做监督调查,企业提出贷款申请时才急于调查。这些都极易导致项目评估、客户评价质量不高。其次,在二级分行决策环节上,有的分行的贷款决策没有认真贯彻总行信贷体制改革精神,有些单位只有形式上的民主决策,实质上还是基本取决于个别领导;有的分行贷款决策时风险意识薄弱,对贷款的投向,各类贷款的比重,贷款风险收益的权衡较少,经常听从行政命令或行使长官意志,使得贷款决策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这样,基层行的把关粗糙,使得省行把关难度加大。

项目评审、客户评价是信贷决策的基础,是科学贷款的必需环节。但是,由于基层信贷人员数量少,素质差,以及贷款的长官意志,使得申报材料难以对企业的经营好坏、发展前景、信用等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这样也就在审批会议上无法回答审批人的有些质询,影响贷款审批,使省行很难正确进行决策。

3.省行贷款管理不到位

本次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两委三部门的设立,使得信贷业务前后台分开,并有风险部门实施监控,是一次动作较大的变革,打破了以往信贷权力集中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科学地进行贷款的全程管理。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和实际执行时某些外部条件的制约,省行贷款管理信息反馈还不能做到及时准确。按照现行机制,前台经营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客户接触,发展客户,开拓市场,寻找效益的增长点;而后台信委办、风险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对信贷经营部门的经营行为进行制衡、监控,这样省行就缺少一个对重点贷款客户定期进行贷后回访,对二级分行的贷后管理实施监管、监控的部门。

4.规范与效率的矛盾

商业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主要是通过信贷授权来完成上下级行权限的划分,但商业银行现行信贷授权实行的是“单户总额控制,不同贷种单项额度控制”的办法,而不是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控制。信贷业务只要贷种相同、金额相同,就要履行相同的报批手续。但事实上,对于同一种类、相同金额的信贷业务风险程度也往往相去甚远,而信贷业务报批手续是一样的。比如,某企业在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缴纳100%保证金与缴纳30%保证金,其风险度差别很大,缴纳100%保证金的保函在银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理论上风险值接近于零,但二者按商业银行现行规定报批手续是一样的。这对商业银行贷款营销工作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5.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

商业银行1999年以来,新发放贷款截至2000年9月底余额576524万元,按一逾两贷口径,不良贷款为80120万元,不良贷款率达14%%,利息实收率97%,说明商业银行1999年以来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受我省经济环境的影响,常常有贷款需求与客户经营发展态势成负相关的现象,并已经成为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应该看到,这种贷款需求并不是有效的贷款需求。二是由于贷款审批质量不高,2000年省行共受理1816498万元,否决89123万元,否决率4.9%,明显偏低。商业银行2000年底的不良贷款率为25%,假设2000年底商业银行全部存量贷款的否决率为4.9%,由于从理论上说2000年商业银行审批的贷款与存量贷款并无差别,因此,2000年省行审批贷款发生不良贷款的概率就25%,所以省行以4.9%的贷款否决率,不可能保证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的质量。

二、提高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水平的构想

1.继续坚持不再对二级分行下达砍块规模

为改变为各二级分行重贷轻管,贷款回收乏力的现状,省行今后应继续坚持不再对二级分行下达砍块规模的政策。二级分行权限内的贷款,原则上规模应自行解决;超过二级分行授权的项目省行也不100%匹配贷款规模,本着鼓励二级分行盘活存量贷款,压缩不良贷款的原则,省行可匹配65%的规模,其余35%的贷款规模由二级分行自行盘活解决。

另外,为防止各行挪用个贷规模现象的再次发生,省行应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对个人发放贷款的规模管理,对有挪用规模行为的二级分行,将适当上收其转授权权限,对于挪用数额较大的行,将终止该行发放贷款的权力,直至将挪用的规模上缴省行。

为体现区别对待,扶优限劣,保证市场营销的需要,省行可对存贷比低于75%,资产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地区经济环境较好的二级分行逐步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2.加强信贷人员的素质教育

省行各有关信贷处室应加强协调配合,每年定期组织对各二级分行、经办行信贷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加强信贷人员的思想觉悟教育;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信贷人员对现代先进工具的掌握。

省行可要求二级分行仿照省行的办法通过考试选拔专业评估人员,保证评估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二级分行可将本行的重点项目交由评估人员进行项目评估、客户评价,防止由于个别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及业务经验的限制而产生的偏差,保证贷款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3.加强省行对贷款的监控能力

省行可将二级分行划分为不同的辖区,抽调几名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稽查员对本辖区内的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进行贷后检查,以便尽早反馈监测信息。在此基础上,省行还应充分利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企业档案查询系统,连续记录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根据监测信息随时进行电脑分析,尽早发现风险苗头,发出预警信号,采取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4.提高效率,对低风险的信贷业务适当扩大转授权

鉴于对经省行信委会审定的AAA级客户发放贷款、100%保证金的保证业务和承兑汇票、存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往往风险较低,而且时效性较强,是其他银行竞争热点,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一线营销的需要,省行可以将这类信贷业务对二级分行转授权适当扩大,并简化上报手续,对于时效性强的或需求急迫的可实行传真上报,会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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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易方式多样化,市场体系不断延伸,银行业务品种增加,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推动着学科的发展和深化。20世纪5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经营管》、《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相继形成独立的领域。通讯技术和机的发展及其广泛,银行业务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迅速提高,有力地推动着银行功能的发展和业务范围的扩大,《银行信贷管理》作为一门专业课程与金融专业的许多课程的边界越来越难于划分清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织状态,即便是银行信贷管理的理论、和也变得复杂起来,“一张企业资产负债表起家”的知识结构不够用了,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已经取代了“拿起算盘放下笔”的手工操作。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不是能取代银行信贷管理,商业银行是不是21世纪的恐龙?直接融资能否代替间接融资?银行信贷管理要实行何种发展战略?怎样评价金融改革绩效?银行信贷管理需要如何、从何创新发展?等等,就成为银行信贷管理面对的并且需要作出回答的问题。

一、银行信贷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关系问题

商业银行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的盈利性金融企业。它的基本特征是:信用中介、创造存款货币、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研究银行自身资产负债配置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目标为对象,以资产负债管理、计划和决策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的理论、体制、机制和业务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学科。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贯穿于“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目标的全过程。

信贷资金是商业银行以信用方式筹集和分配的资金。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种存款、金融债券发行、借入资金和自身积累资金。信贷资金运用主要是对各部门、各企业和个人发放的贷款、证券投资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是研究银行与企业部门、居民部门之间借贷关系的管理理论、体制、机制和业务技术的学问。虽然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信贷管理属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范畴,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的对象是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而银行信贷管理是研究银行与企业、居民的信贷关系,重在发现市场、研制产品、营销贷款、创造收益,切入点是企业、居民的资金循环、融资结构、财务收支,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对象和内容相比具有独立性,两者虽有相联系的一面,更有重要的区别,信贷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仍然是两个独立的领域。

银行信贷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关系图示如下:

信贷作为经济范畴,在经济理论上有三种互相联系而范围宽窄不同的定义,一是把信贷定义为信用,亦即借贷行为,属于宽范围;二是定义为银行信用,亦即银行存贷款等信用业务活动的总称,为中宽范围;三是定义为银行贷款,专指以银行为主体的货币资金贷放行为。三种定义的相互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银行信贷管理在二级银行体制下,可以划分为宏观层次的信贷管理和微观层次的信贷管理。信贷宏观管理研究中央银行货币供应调控与商业银行信贷调节的关系,信贷微观管理研究商业银行与经济部门企业居民之间的融资关系,共同构成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传导过程。宏观信贷管理与微观信贷管理关系图示如下:

二、中介和市场的关系问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的多样化,基金投资工具和市场的迅速增加与扩大,推动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功能的改变,出现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萎缩和竞争力下降,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社会融资功能迅猛扩大。在这种背景下,以微观金融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研究居民、企业利用金融工具,从事经营决策,寻找规避风险、收益最大化的方法和技术的金融功能观理论应运而生,博迪和默顿在《金融学》(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认为,由于证券设计的日益发展和完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广泛应用,21世纪金融将从不透明的机构向透明的市场发展,中介正在向市场过渡,标准化的金融市场最终将取代金融中介,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间接融资功能将衰退。极端观点甚至宣称商业银行将是21世纪的“恐龙”。基金将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存款,证券将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将取代机构。照此推断下去,作为商业银行基本金融工具的信贷,也将为市场的基金和证券所取替。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发展史说明,中介和市场,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并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一种动态互补、互动的螺旋式向上发展过程。因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发达的经济中,市场和中介之间存在共生的关系。在市场中运作要求对人力资本的大量投资,中介有助于获得更广泛的参与,并使个人和企业享受市场的好处。这是中介可能造就市场途径的唯一例子,反过来,市场对金融机构也有价值,因为市场允许中介对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进行套利。因此市场使中介更容易的生存”。金融中介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交易量和创造标准化的市场推动市场的发展,中介是金融商品的供给者。市场在中介不断创新商品和扩大交易量的同时,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潜在收益并反作用于中介,为中介创新活动提供需求,中介和市场是相伴而生的。尽管20世纪90年代金融市场交易以几何级数递增,包括西方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融资顺序仍然是贷款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而不是颠倒过来,是为实证。

从最极端的纯理论推理,基金取代银行存款,证券取代银行贷款,网络取代机构,至少需要具备:(1)基金能够取代货币发挥所有职能;(2)所有企业和居民都能够进入市场筹资和融资;(3)全社会的储蓄都是资本储蓄,不再存在货币储蓄;(4)一切基金都是开放式基金;(5)网络覆盖社会的任何一个经济主体,否则,市场取代中介是不可能的。这些条件即使在发达国家包括“金融功能理论”的产生地美国都不具备,更何况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就更是遥远的理想了!

“由于市场和中介两者都不像理论所说的精确方式那样运作,因此,在提出有关改革金融系统政策时,小心谨慎会做得更好”。由此可见,银行信贷管理仍然是金融理论和金融管理的重要课题。

三、信贷资金运动与银行信贷管理战略问题

银行信贷管理是对信贷资金交易过程的制度安排,规范交易双方信贷行为,界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达到交易双方追求的各自利益目标。因此,银行信贷管理必须按照客观经济的要求选择信贷制度、管理体制和交易机制,这是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信贷优化资金配置杠杆作用的根本所在。

信贷资金是参与借贷交易的资金,从价值运动形态上表现为一种特殊的价值运动形态。信贷资金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信贷资金“在运动中保存自己,并在执行职能以后,流回到原来的支付者手中。”(《资本论》第三卷384页)“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说是贷或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同上书390页)并指出信贷资金“不过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被转让:第一,它过一定时期流回到它的起点;第二,它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流回,流回时,已经实现它的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那种使用价值。”(同上书384页)由此可见,信贷资金运动是一个二重支付和二重归流的价值特殊运动过程,贷款发放由银行支付给企业或居民,这是第一重支付,借款者使用贷款进行投资或消费(实业投资或证券投资),发挥资金的职能,这是第二重支付。信贷资金在完成投资或消费职能之后,投资者收回投资,消费者取得预期收入这是第一重归流,然后借款者按照借款合约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这是第二重归流。从第一重支付到第二重归流是信贷资金的循环,信贷资金循环的持续运动构成周转过程。所谓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就是实现这种不间断的运动。信贷资金的价值特殊运动过程具有显著的特点和要求,一是,以偿还为条件,以收取利息为要求的价值运动;二是,以履行资金职能,实现价值增殖为基础的价值运动;三是,诚信为本的价值运动,信任、信誉、信实是资金交易秩序的基石。要求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健全各类中介机构的信用体系,强化政府信用的导向作用。

信贷资金运动在二重支付和二重归流中充满着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在第一重支付阶段客观上存在事前的信息不对称,极易发生逆向选择行为;在第二重归流阶段更存在事后信息不对称,产生道德风险。克服信贷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防范信贷资金使用方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构成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安排的重中之重。所以提高银行信贷的效率和效益,必须实行“两个轮子”并行的管理制度建设战略,一是建立以发展为中心,优化增量,获取规模效益和范围效益的“贷款营销制度”,二是建立以处理不良贷款为重点,盘活存量,化解存量风险,提高竞争力的“风险处置制度”。

四、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演进的评价问题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是国家经济金融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一定的经济金融制度决定着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经济金融制度的变化必然引起信贷制度的重新安排,以适应经济金融发展的需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49年)到现在的半个多世纪,国家的经济管理制度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1949——1979年)——计划商品经济体制(1979—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1992——现在)的三个发展阶段,与之相适应,银行信贷管理也发生了从计划信贷的“资金供给制”模式向市场信贷的“资金交易制”模式的渐变过程

1949——1979三十年间,按照苏联银行制度模式建立起来的金融制度,是一种国家完全垄断、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单一的国家银行。人民银行是全国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现金出纳和货币发行中心;信用集中于银行,取消商业信用,银行是唯一的融资中介;银行信贷与货币发行合一于一身,银行发放贷款不受存款约束,具有无限扩张贷款的能力。这种金融制度是计划经济制度实行包产、商业包销、物资统配、财务统管体制的支柱,否则,计划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建立起来顺利运转。在国家垄断信用的银行制度下,银行信贷管理实行按照国家计划的“实物贷款”办法,对工业企业按产值计划贷款,商业批发企业按进货计划贷款,商业零售企业按库存计划贷款,农副产品收购按实际需要发放贷款,物资供销企业按物资调拨计划贷款,银行信贷管理是典型的“资金供给制”。市场、交易、价格、利润等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成为异已力量,计划、分配机制代替市场、交易机制,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既不反映成本,也不能调节供求,更不能发挥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了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与之相应,中国金融制度也以渐进方式实行了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经过20多年的艰苦曲折的努力,金融制度已经实现了银行体制的三次制度性分离和金融市场体系框架的建立,初步形成间接调控体系、商业银行运作机制和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架构。1984年建立中央银行体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信贷和发行职能的分离,为建立商业银行“以存定贷”的内在经营约束机制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操作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1994年组建政策性银行,实行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分离,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金融的微观基础,奠定了组织制度基础。1999年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优良金融资产与不良金融资产分离,构建信用证券化和风险防范机制,为提高银行经营效率、竞争力,迈出了重要步伐。1991年以来建立了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体系。

银行信贷管理在制度变革过程中,按照资金交易商品化、市场化的方向,进行了多方位的改革,信贷管理制度在十个方面实现了突破①,从制度上构建了按商业信贷原则管理信贷的初步框架。试列如下:

——信贷管理思想:从重贷轻存转向存款立行;从重物资保证忽视周转向注重资金周转转变;从重保证资金供应转向重视资金使用效益。

——信贷管理目标:从“守计划把口子”转向按市场供求决定,实现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

——信贷管理原则:从传统的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偿还性传统“三性”原则,转向“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新“三性”管理原则。

——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从“统存统贷”的指标管理转向“以存定贷”,再向“差额控制”,最终实行“实存实贷”的资金管理。

——信贷范围逐步扩大:从超定额流动资金的狭小范围,扩大到固定资产领域的技术改造;从生产流通领域扩大到消费领域;从公有制扩大到多种所有制经济。

——信贷对象:从单一的实物经济扩大到票据和证券经济。

——信贷种类:从按贷款标的物的资金性质划分贷款种类,转向按期限划分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信贷管理机制:从计划机制转向市场机制;从行政手段转向经济手段;更多利用利率杠杆作用。

——信贷方式:从单一的信用贷款走向包括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在内的多种贷款方式;从行政管理走向依法管理;从分配贷款转向营销贷款。

——信贷风险控制标准:从“一逾两呆”转向国际接轨的“五级”分类标准。

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具有“路径依赖”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银行信贷管理上表现出明显的“双轨制”特征,一方面是传统“资金供给制”的运行机制在弱化,市场经济的“资金借贷制”运行机制在成长,另一方面新旧体制的矛盾和磨擦又无时不在碰撞,有时甚至还会出现戏剧性的体制回归,进两步退一步近似一种常态。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往往与运行机制转变滞后于体制变革,引起新体制和旧机制的矛盾相联系,这是重机构分合轻机制转变,形式先于的改革思维形成的不能不付出的成本。

五、经济后转轨时期的银行信贷管理创新

21世纪的头20年(2000—2020年),中国经济进入新的时期,根据建设全面小康的发展战略目标,经济体制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后转轨阶段。在后转轨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集约效益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对外开放的步伐更加骄健。随着全方位深层次的市场开放,我国在WTO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真实体现。在整个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变革与挑战共存,开放与发展共进。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在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当前,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要求与现行金融机制的矛盾,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滞后,服务意识缺乏,产品创新不足,体制机制约束的问题,在经济体制后转轨时期进一步显现。因此,中国银行业的产权改革,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转变,不良贷款的处理,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成为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经济金融体制进入后转轨时期,银行信贷管理面对全新的经营环境,信贷市场是完全竞争性市场,竞争者既有国际的大银行,又有国内众多的大、中、小银行和证券、保险机构,监管者的国际化监管规则和全程风险监管。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信贷管理中的市场定位、贷款结构、产品创新、贷款营销、人本服务、技术安全、扁平化管理等等问题,既是银行信贷管理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也是银行信贷管理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银行信贷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支持技术,都是依一定的经济金融结构和发展水平做出的选择,两者必须相互适应,达到制度的供给与需求均衡。经济学常识告诉人们,经济金融结构和发展水平永远都处于变化状态,因此,银行信贷制度、体制、机制和支持技术的效率,总是随着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递减,这种现象在制度经济学称之为“制度的生命周期”,制度的有效性在于它的发展和调整的永恒性。所以,银行信贷管理的决策者,必须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从实际出发,根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做出及时灵敏的反应,对不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调整重新安排,使之在新的条件下达到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因此,要力求从理论、观点和方法论上把握十条原则:

1.信贷管理的对象:信贷管理在于发现市场、研制产品、营销贷款、创造收益,为达到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经营管理目标,研究信贷管理制度和体制、运行机制和支持技术的理论、原则、方法与技术。

2.信贷管理涉及的对象: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涉及、居民部门的资金循环、融资结构、财务收支,构成银行与企业、居民的融资关系;同时,又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调控相联系,构成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的传导体系。信贷管理研究的单一性与涉及对象的多元性,决定了银行信贷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3.信贷资金交易费用(成本)与资金需求和供给:存款和贷款是商业银行向企业、居民部门提供的信贷服务,通过存贷款的利率差获得收益。因此,合理的资金交易费用(成本)对信贷的需求和供给产生重要,进而影响经济总产出和国民福利的提高。所以,银行信贷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市场化的信贷定价机制,确定合理的“价格”水平,资金盈余的企业和居民才会把钱存入银行,资金短缺的企业和居民才会向银行贷款,形成有效的信贷需求机制,促进信贷发展和经济增长,反之,必然引起信贷萎缩,经济发展受阻。

4.信贷营销与市场定位:在金融组织机构多元化的信贷市场上,有众多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形成复杂的供给和需求结构,企业规模的大、中、小差别,资金需求的性质和数量各异,个人财务收支水平不同,高端客户和一般客户的需求也千差万别,而且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形成资金的需求结构又各不相同。信贷市场的层次结构和空间结构差别,要求商业银行的信贷营销必须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根据需求对象的特点,设计产品,创新营销方式和手段,才能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经营效益。

5.信贷服务与管理结构创新:随着银行信贷管理理念的转变,经营范围的扩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银行信贷管理必将发生从单一业务平台管理向综合业务平台管理、网点经营向经营、同质向品牌、标准件服务向个性化服务、无偿服务向收费服务方向嬗变。研究银行信贷管理需要具有前瞻性的发展观念。只有慎时度势,顺势而变,才能不断提高制度、体制、机制的贡献率。

6.信贷管理与货币政策传导: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的增加或减少是通过商业银行信用量的伸缩来实现的,商业银行信贷是信用货币创造的闸门。商业银行信贷经营机构的设置和经营权限的划分,直接影响信贷资金的流动方向和数量,信贷管理体制又成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载体。因此,建立合理的与经济金融运行需求相适应的信贷管理体制,不仅是银行信贷提高效率的题中之义,也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必然要求。

7.贷款风险控制与创新和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存在,贷款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信贷管理创新的功能,又在于发现市场潜在收益,规避风险,推动发展,创新又是贷款风险防范的内在动力。由于贷款风险的客观性,不能消灭只能防范和控制,消灭贷款风险等于放弃效益、效率和发展机会。因此,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必须建立在创新发展机制之上,才能提高信贷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

8.银行信贷管理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关系都表现为信用关系,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社会信用环境的净化,社会信用缺失是银行信贷风险滋生最深刻的社会原因。因此,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与防范,必须与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体系和各类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配合,夯实银行信贷管理与风险防范的社会信用基础,创造实施银行信贷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条件,提高银行信贷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篇9

中小型公司融资存在的问题

融资渠道狭窄已成为制约中小型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小型公司基本是内部融资,尚未建立起外部市场融资体系体制。要想促进中小型公司,尤其是民营中小型公司的迅速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融资体系,最根本的是建立起企业外部融资体系,即市场融资体系。中小型公司融资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但目前商业银行贷款难以满足中小型公司对融资的需求,存在严重的融资缺口。造成银行对中小型公司放贷存在融资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型公司自身信用不足,而融资信息不对称是贷款融资难的直接原因。

目前,商业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的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是银行按设定的评级标准模型,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水平、发展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并授予其相应等级。依照我国现行传统的企业信用评价方法,大部分中小型公司根本不可能得到贷款。其原因在于:一是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普遍采取抵押方式,且银行可接受的抵押品主要是土地和房地产。而中小型公司往往因规模小、固定资产少而达不到银行的贷款条件。二是中小型公司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有限,远远满足不了众多中小型公司的融资需求。

我国中小型公司的经济实力、经营风险和管理素质的差别较大,这就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信用评估制度将它们区别开来。其实,从抵押物方面看,许多中小型公司虽然没有土地和房产,但是还有一定量的存货和应收账款。所以,目前亟待建立适合我国中小型公司的信用评估办法,突出对业主的信用评价和所处的经济环境、信用环境的评价,使信用等级评定能够与中小型公司的实际情况得到较好衔接。

国外银行对中小型公司的贷款技术

一、财务报表型贷款。

该类贷款的发放基础主要基于借款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信息。这种贷款技术最适合那些经过审计,财务报表相对透明的企业。因此,它是银行对大企业贷款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技术。一些历史较长、业务相对透明、经过审计的小企业也适用于此类贷款。

二、基于资产的贷款,又称抵押担保型贷款。

这类贷款的发放基础主要取决于借款者所能提供的抵押品的数量和质量,而非其财务信息。基于资产的贷款有很强的事后监控机能,可以降低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被广泛应用于对中小型公司的贷款中。通常情况下,抵押物是高质量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它的主要缺点是交易成本过高,手续繁琐,而且固定资产较少的中小型公司将被拒之于门外。

三、信用评分技术。

中小型公司信用评分是对中小型公司的品德、声望、资格、资金实力、担保以及经营条件等进行分析,来测度违约的可能性并且对违约风险进行分类。这种贷款技术目前主要是依赖于一些统计模型,如线性概率模型、分对数模型和线性判别式分析等进行分析和判断。美国小企业局的一份报告认为,银行采用信用评分法使中小型公司的贷款增加,主要是因为,这个方法放宽了边际贷款申请者的标准线。但信用评分法的建立和应用,不仅要解决搜集样本、建立模型等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构建资料共享的社会征信基础结构和与新技术相适应的金融企业信贷管理文化。由于信用评分对信息系统和数据积累的要求较高,在我国目前条件下其应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

四、关系型贷款。

关系型贷款是国外对中小企业融资中使用的一种比较重要的贷款技术。在这种贷款技术下,贷款人和企业家、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比纯粹的资金关系要重要得多。在关系型贷款下,银行的贷款决策主要基于通过企业及其所有者的私人信息而做出的。这些信息除了通过办理企业的存贷款、结算和咨询业务而直接获得以外,还可以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和顾客等)以及企业所在的社区获得;它们不仅涉及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还包含了许多有关企业行为、信誉和业主个人品行的信息。这些信息要比企业的财务报表、抵押物、信用评分有价值得多,从而可以帮助关系贷款者更好地解决信息不透明问题。由于关系型贷款不拘泥于企业能否提供合格的财务信息和抵押物,因而最适合于中小企业。但关系型贷款的基本前提是,银行和企业之间必须保持长期、密切而且相对封闭的交易关系,即企业固定地与数量极少的(通常为一到两家)银行打交道。

构建我国关系型贷款制度

一、企业层面信用风险分析。

分析企业信用风险时,选取起主导作用的宏观环境因素、行业因素、经营因素和管理因素、财务因素、担保因素作为分析的评价指标。

1、宏观环境风险分析。

宏观环境风险分析主要包括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和信用环境。

2、行业风险分析。

每个企业都处在某一特定行业中,每一行业都有其固有的风险,在同一行业中的借款人要面对基本一致的风险。行业风险分析中考察的因素主要有成本结构、成熟期、周期性、盈利性、依赖性、产品替代性几个方面。

3、经营风险分析。

由于同行业中的每个企业都有其自身特点,还需要在行业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入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过程,分析其自身的经营风险。经营风险分析主要包括:经营策略分析、产品分析、市场分析、销环节分析。

4、管理风险分析。

主要从中小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管理层的素质和经验、关联企业的经营管理、法律纠纷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5、财务风险分析。

虽然关系型贷款并不着重于企业能否提供合格的财务信息,但一定的财务分析也是必须的。此类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利息保障倍数。

6、担保风险分析。

贷款申请者可以通过提交担保来弥补自己在其他方面的弱势。但是担保分析的前提是对借款人整体信用状况的分析,银行并不能期望通过借款人被迫出售资产或由保证人来履行保证责任来作为最终的还款来源。重点分析的担保形式有:抵押和质押、保证和附属协议。

二、个人层面信用风险分析。

有资料表明,在中小型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主要业主提供的资金一般要占全部股权的2/3,中小型公司向银行提供的抵押或担保财产,常常也是属于业主个人的居多,中小型公司私有化、个人化倾向十分明显。针对中小型公司创建者拥有绝对控制权并掌握经营权的特点,可以结合业主的个人信用度进行综合评价。据了解,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已开展了以企业法人或股东的个人信用作担保为企业融资的业务。业主信用评估和企业信用评估一样,其目的主要是分析业主的还款意愿和业主的还款能力。因此,个人信用评估主要以业主素质和业主价值为基本内容。

1、业主素质。

篇10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表1-1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29578.377598.7821.56%

中国建设银行17663.882679.6011.90%

中国农业银行19129.606982.0330.07%

中国银行18161.894085.3118.07%

合计84533.7421345.7225.26%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2.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

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拨改贷”开始。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部分不良资产。

政府几乎不再对国有企业投入资本金,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成立前,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后来成为银行的不良贷款。

当时的对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是要有政府批准的,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是如此。所谓“国有企业”,很多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而大多是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投资。

第二,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政府也几乎不再给企业以财政补贴,而是国有银行对其债务进行延期或追加新债。这样,国有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以前由财政出钱补贴的办法改成了银行追加贷款的办法,这是造成银行坏债增加的一个基本的直接的原因。

可以看出,银行坏债实际上起到的是“财政补贴”的作用。国家建国有企业而不注入国家财政资金为其注资和补贴,而以政府的名义给予国有企业不需审查评定的银行贷款,其结果必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而政府财政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在这种政策性投资中充当了类似于“募捐者”的角色,最后的结果是所能够回收的利息或者贷款利息总额很少,甚至会发生全部损失。

表2-1国有企业资产投资总额中各种融资来源所占比例(%)

国家预算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国外贷款

197075.323.90.8-

197564.434.41.6-

198044.736.511.77.2

198526.440.423.010.2

199013.243.223.620.0

199110.243.128.118.6

19945.051.025.718.3

19964.650.923.720.8

19987.049.923.319.8

200010.445.325.219.1

200112.347.923.116.7

2.2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

2.3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中寻找解决的途径

从前面两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国有银行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时期背负了特殊的使命,而在我国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又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而随着我国积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角色发生了转变,国有商业银行所背负的历史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

政府在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希望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14000亿元不良贷款的债转股;国家财政注入2700亿元资本金;设立银监会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达降低不良贷款的硬指标,如2年内不良贷款率下降3%-4%,不良资产余额下降700-800亿元;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等一系列措施。可见国家在改变国有银行外部环境和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为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资产率从根本上提供了条件。

然而,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改变和国家政策的改变不相适应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尤其是和不良贷款形成息息相关的信贷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不良贷款一边剥离一边新增的现象。让我们看看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贷款和信贷制度的特点。

3.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对我国不良贷款进行分析

3.1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特点及背景

工行2003年年报显示:2003年末,工行总资产为53000亿元,贷款余额33900亿元,不良资产8500亿元,不良贷款7200亿元。另有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工行不良资产率为14.9%,不良贷款率为19.6%.总的说来,其不良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不良资产手续大多严重缺失。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间太长,每笔贷款的银行信贷员有不少的变动很多信贷员已经退休,致使贷款手续严重缺失;另一放方面,由于很多贷款是行政命令的结果,银行本身就没有完整的贷款手续,加之当时的法律不完善,很多贷款甚至没有借款合同。

二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信用贷款。而放款的数额其实已经严重超出了企业的偿还能力。

三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80%以上来自国有或集体企业,而这些企业大都已经停产或倒闭。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很多中型甚至大型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不能适应市场而纷纷倒闭或生产停滞,而银行资产也随之形成不良。

四是由于贷款大都投向国有和集体企业。工商银行的不少不良贷款牵扯到不少社会问题,清收难度较大。由于工行的不良贷款大都来自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特点是人员多,负担重。如果按照一般的清收方法企业的话,很多社会负担将转移给政府,这样不但加大了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执行的过程也必将难上加难。

五是部分贷款由于时间过长加上银行没有按时采用有效的方式延续债权,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价值也大多流失殆尽。

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不良贷款形成的过程其实就是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缩影,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工商银行的贷款受到了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银行职能不明确的大环境影响。

3.2从不良贷款的特点来看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从以上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中,我们可以逐条来分析出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信贷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贷款风险责任制度。在贷款形成过程中,许多贷款

是口头的指示,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加上发放贷款时和贷后管理的信贷员以及审批人和签批人频繁更换,导致贷款出现风险以后无法准确地确立责任人。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后果,必然使信贷人员和主管信贷的审批人存在侥幸心理,反正亏了是国家的,自己却没有什么责任,也没有几个银行领导因为形成不良资产而受到什么处罚,因此贷款发放时审查不严甚至为谋私利的情况并不少见。

二是银行没有严格的贷款审批标准,就是说没有一个严格的门槛。信用贷款是最好的例证,没有一条严格的限制,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放贷款,可以放多少贷款,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银行没有严格的对企业评级和授信制度,盲目的发放贷款,往往使企业需要多少贷款或者领导说法多少贷款就放多少贷款。

三是银行贷款大都发放给国有企业或者一些大企业,以为企业越大风险越小。

以贷款投向的向大集中为特点,这种做法,不仅可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不一定能降低贷款风险。因为“大”不一定等于“好”,大有大的弊端,大企业易得“大企业综合征”,韩国的大宇、美国的安然等庞然大物的倒闭,就是明显的实,至今那些贷款银行仍心有余悸。贷款过度投向大企业,显然不利于分散贷款风险,何况我国的大企业,目前尚是国有成份占主导地位,由于产权虚设,易得“国企病”,一旦发生贷款风险,对银行所造成的冲击也会不少(过去国有企业曾给我们银行带来了不少的不良资产包袱)。由于贷款牵扯到的社会问题较多,当贷款出现不良以后也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的困难。

四是没有明确的贷后管理制度,致使贷后管理不善,出现风险不能很好的控制风险,使风险减少到最小化。当企业贷款出现风险以后,信贷人员不能及时地反映情况,不能把具体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不能及时的企业追偿贷款,一拖再拖,导致银行丧失两年的诉讼时效,造成贷款全部损失。由抵押的贷款也是如此,由于贷款逾期以后银行不能及时地处置抵押物或者不能及时企业,导致抵押物年久失修,价值流失殆尽,给贷款造成了更大的风险。

当然,我们只是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候看工商银行的信贷制度的缺陷,近年来,工商银行不断的完善信贷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工商银行信贷制度的缺陷中得到一些启示:那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与商业银行自身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即历史因素和经济体制制度转变的影响不复存在的今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我们解决不良资产困饶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

4、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4.1借鉴对比和完善国有银行信贷制度的必要性

4.1.1不良贷款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不良贷款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在商言商,商业银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良贷款数量和比例无疑和银行的利润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在上市以后要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采用利润冲销坏帐的方法来消化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只有在银行总利润减去不良资产形成的坏账以后才是银行的净利润。

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贷款本金的损失!”举一个简单的例证:100万元的呆账,按年收益率2%计算(贷款利率减存款利率),年收益为两万元;如果该笔贷款发生风险,冲销还账100万元,则需要用50年的收益才能补偿。如果考虑银行管理成本的支出、实践价值的因素、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恐怕需要用上百年的收益来补偿。“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小视的。”

首先是坏账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信誉对银行来说就是生命线,如果银行失去了信誉就像一棵大树没有了根基,其后果可想而知。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采用的是负债经营的方式来获得利润,而银行的信誉如果受到影响,负债(简单一点说就是存款)就会在短时间在内减少,而银行放出去的贷款不可能短时间内收回,这样的话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从存款者的角度来讲,为了不使存款出现风险,显然不会放心的将存款放在一个频频出现坏帐银行或坏账相对较多的银行。

其次是坏账对社会诚信环境和贷款客户信用的影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有两个客户在同一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一个客户贷款出现了风险,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该客户逃避债务50万元,那么另外的客户显然心里不平衡,也会想方设法逃避银行银行的债务,这样的话银行的信贷环境就会恶化,则加了贷款出现出现风险的可能行。从大环境来讲,过多的不良资产的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的信用,使我国的经济大环境受到影响。

其他方面:1.减少国家税赋收入。银行是国家税赋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不良资产增加,银行盈利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国家税赋收入就会减少。2.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3.诱发通货膨胀。4.影响社会经济信用制度。5.引发金融危机。等等。

4.1.2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实现不良资产的转化不仅使银行也是社会面临的严峻考验,然而,不良资产的转化并不是一劳永逸的。2005年4月,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综合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从制度上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才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摆脱此消彼长的恶性循环。

怎样实现从总量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新增呢?关键是不断的完善国有银行的信贷制度,那么要建立什么样的信贷制度,怎样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呢?让我们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中寻找答案吧:

4.2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相比较来看,外资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贷风险防范的。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的制度化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不良贷款的出现和增加。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制度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

4.2.1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制度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纵横贷款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

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这样既实现了银行内部的商业化管理和权责制约又避免了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构与外国银行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这种制度结构极易发生领导或者贷款主管人员利用政策进行非正式的贷款行为,最终形成新增不良贷款。

4.2.2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

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使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又多了一个复杂而又特殊的原因。

4.2.3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在国际金融论著里,银行的主要职能中有一条银行应该参与所贷款的企业的策略制定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指导管理企业的制度体系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方法。在这方面我们仍需改进。

5.国内外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比较得出的借鉴和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上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与外资银行有着比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贷款的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

5.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我们应该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

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

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5.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

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5.3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

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

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5.4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

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当企业改制或关停并转破时,一定要认真积极主动参与,随时关注,坚决维护银行正当权益,防止企业趁机丢包袱、卸责任,搞“金蝉脱壳”或“过河拆桥”。当贷款出现风险时,一方面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惩前毖后,“亡羊补牢”。对呆帐贷款进行认定和核销时,一定要追根到底,查出究竟,防止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逃废银行债务。

5.5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监督为硬约束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发放到帐户,银行可严格控制此笔贷款的支付,贷款单位如需支付使用,须先经信贷部门对实际使用用途进行符合式核准后,会计部门才可办理付出。(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投入到企业并经第一次使用变成贷款单位的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后,银行更应加强贷款管理,严防贷款在周转使用过程中被逐步挤占挪用和转存他行。信贷部门除勤下贷款单位明查暗访贷款的实际周转使用情况和贷款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外,还应通过书面签约方式要求贷款单位将货款回笼到贷款银行,不得搞体外循环。同时,应通过参与企业管理,直接管理贷款的日常周转使用。(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凡贷款单位货款不回笼到贷款银行、违约使用贷款、不按时归还到期贷款本息或经营管理状况恶化危及贷款安全,银行可采取停止发放新贷、在帐户上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拍卖抵押品还贷、向担保单位收贷或登上企业黑名单等制裁措施,如果贷款单位逃避贷款银行制裁,贷款银行可要求金融同业联手制裁甚至采取法律手段收贷。

注释:

[1]华金秋。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不良资产新视点。中国市场出版社,2004

[2]杨凯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实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王晓芳。银行信贷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季爱东。银行新存贷业务与法规。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5]易宪容。国内银行不良贷款原因新解释。香港商报,2003

[6]李杨,刘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技术。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7]肖汉奇主编《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

[8]郭俊秀主编《中国商业银行法律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9]注鑫主编《金融法学》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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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信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风险,因而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无论从管理理念和方式,还是从管理条件和环境来看,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必要认真探讨并加以解决。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方面已取得明显的成绩和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制约了信贷营销。目前,加强信贷营销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焦点,但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实际上限制了分支机构参与市场营销的空间和推行金融新产品的想象空间,制约了基层金融机构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了一段时期以来社会普遍反映的“贷款难”问题、县域经济金融支持萎缩问题等,既影响了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导致了基层金融机构经营效益的下降。

1.2审批程序不科学。商业银行发放一笔贷款要经过调查人、调查负责人、审查人、审查负责人、签批人、最高签批人等审批程序,同时基层行上报材料必须通过审批系统按不同权限上报,虽然在审批信贷业务中层层把关,但对借款人使用贷款的真正动机和原因未必能掌握,从目前的静态资料来分析,很难准确判断贷款发放后能否安全收回,各级审批人员只从表面资料上判定还贷能力强弱,无法知晓贷款发放后收回的把握有多大,因此常常会看到签批者附注“应加强贷后管理,切实按期收回”等文字。

1.3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等原因较难解决好激励机制。当我们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时或国有商业银行自己也正在采取各种办法防范内部的风险时,会出现一种社会现象,就是有些信贷员讲的“不贷没风险,少贷小风险,多贷大风险”的心态,银行内的“惜贷”现象普遍存在,另外下级行或基层行因授权不足而不能从实际出发贷款发放,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最终也影响银行发展。

1.4银行、财政、国企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成为信贷风险管理矛盾的焦点之一。国有企业因资本金不足,希望财政注资清偿一些过度负债,而财政能力不足,为企业更多的注资将造成国家财政紧张和赤字扩大;国有企业需要取得新贷款以发展生产,也期望银行注销和减免更多的债务,而国有银行需要进行资本重置,没有能力有效地冲销坏账和减免债务,同时银行也是企业法人,没有义务对这么多高负债的国有企业进行扶持,银、企各自都面临诸多困难。

1.5在防范银行业来自内部和外部的道德风险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困难。我们很难界定银行人员向关系人提供优惠信贷的界限,这里面存在道德风险。同时,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

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防止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或承包商和买主勾结舞弊,将资产以低于其真实价格的价格出售,使国家蒙受损失。同时,还必须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杜绝操作中的随意性。

1.6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新的不良资产形成,难以对新增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认定。在金融活动中,人们可以通过种种努力去消灭金融舞弊,而金融风险却是不能够消除的,只能是通过管理来控制金融风险和分散金融风险。银行要想获得收益,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由于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替代性,只有通过市场竞争使银行规范自身的行为,建立风险管理的机制,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求得平衡。

1.7风险监控存在漏洞。虽然信贷业务风险的监控是全过程的,但银行不可能监控到贷款的每一个环节,比如银行贷款进入企业生产环节后就很难监控。作为银行信贷人员,在跟踪贷款使用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生产、销售等情况综合分析来判断贷款是否安全。其实影响贷款安全更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企业决策者、经营者的行为,因为他们操纵着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实权,贷款风险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借款企业实权物的控制,然而这恰恰是银行风险监控比较难、比较薄弱的环节。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对策

2.1培育一种新型的信贷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卓越的文化。

商业银行也是一种企业,应当具有自身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使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判断,以银行的使命、目标、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使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努力工作。信贷文化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企业文化内容之一,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阐述发展与质量、速度与效益、提高效率与风险控制、放权经营与上收集中、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重大关系,形成统一“经营风险”的信贷观念与文化。只有这样,信贷体制改革措施才有可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信贷体制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形成“经营风险”的信贷文化,首先要求一家商业银行要有明确的信贷政策指引。

2.2完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制度。

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为此,商业银行要充实行业和客户数据库,构建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除了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外,还要考虑经济周期的影响、行业特点、市场竞争态势、管理水平、产权结构等的影响。银行内部要加快数据集中,主要是全国数据集中;人民银行要加快完善登记咨询系统,将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集中起来,强化数据统计分析。银行可以利用标准的统计方法统计出不同信用等级和不同行业的违约率、违约后的损失率、经济资本分配状况和充足率等一些巴塞尔新协议所要求的参数值,并根据统计结果定期分析动态变化,逐步积累经验值,并对关键统计参数进行压力测试,逐步向内部评级法过渡,实现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相结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产生对专业评级机构评级的强烈需求。在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某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评级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与专业机构共同进行评级,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人员了解客户和项目、专业机构人员在行业和评级技能方面的优势,形成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共享,实现规模效益。2.3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3.1组织结构上确保岗位制约。可参照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进一步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结合。

2.3.2改变信贷审计监督的实施主体,增加风险管理

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只停留在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监测而应参与信贷业务的全过程。从发放前的预防控制到最后的风险认定和处罚。

2.3.3全面落实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

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归根到底必须依靠人才。如果一个良好的信贷管理体制没有相匹配的人才,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只是一句空话。要真正把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摆在突出位置,不仅是银行发展的根本大计,而且是有效防范信贷资产风险,使之在激烈的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业银行现行垂直型决策机制不利于权责利的明确划分,在改革完善决策机制的基础上,银行必须改革现有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既能调动信贷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低效的决策机制。完善的信贷经营决策激励约束机制应有利于银行经济效益提高,应鼓励信贷人员大胆去做高收益高风险的信贷项目,结果也应同时体现在银行和信贷人员身上,对信贷经营人员赋以一定范围的权力,在规定的范围内,由信贷经营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其后果或利益,并且这种后果和利益是事先有明确界定的,再强调权、责、利对等的同时,加强权、责、利三者的时效性与可追索性,项目发生初期体现的收益不可等同认为后期不会出现亏损或风险,因此信贷经营人员的责、权、利应在其负完相应责任后才给予完整体现。

参考文献:

[1]张国容.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内部控制的思考.新金融,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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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的档案管理有别于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以现代的信息技术为依托,借助计算机系统和互联网络对档案进行管理。常见的档案管理方式包括,电子档案的录入、档案信息的采集、档案信息的查询、档案信息的共享等等。这种管理方式,使得管理的对象从传统的实体档案,转变为电子档案,并应用现代先进的管理软件进行管理,形成明晰的档案分类。同时,快速的查阅方式也让档案信息发挥出了更多的作用,避免因档案查询困难而造成档案资源的浪费。

1.2信息时代档案管理的特点。

信息化档案管理是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发展,其迎合了单位内部工作的实际需要,与传统档案管理相比较,其具有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各单位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所依照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趋于统一,制定这些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是具有专项权力的行政部门。其次,虚拟档案是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标志,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档案的形式由实体档案转化为了电子档案并可以通过互联网络达到高速的共享,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的具有时效性和便利性,为整个单位的信息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后,档案管理信息化应用了大量的现代科技,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促进了档案管理的自动化,颠覆了档案管理工作的传统模式。

2.信息时代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管理理念陈旧,缺乏服务意识。

目前我国档案管理信息化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及,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仍旧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缺点与弊端,严重影响着我国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进程。其中最首要的问题就是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传统档案管理工作的影响,在思想观念上带有着一定的陈旧性,难以接受新的管理方式,无法借助现代信息科技对档案作用充分的发挥。同时,缺乏服务意识也是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因为服务方面的缺失,也使得档案管理工作难以迈向一个新的阶段。

我国在档案管理信息化方面还有待进步,在进行档案管理的过程中部分单位及部门仍以实体档案为主,这就造成档案管理工作量的增加,工作人员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在档案的编辑方面,并且随着实体档案数量的不断增加,也给档案的归档、分类增加了难度。除此之外,实体档案的利用率并不高,由于其在检索方面存在困难,因此实体档案主要以收藏为主,而忽视了档案资源的发掘与应用。

2.3缺乏统一规划,信息管理迟缓。

档案管理工作普遍存在于政府企业之中,由于不同单位在工作内容、经济条件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性,因此档案管理工作也会呈现出一些个性化的发展,因此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统一规划,不利于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同时,系统设计上的不足,信息化程度偏低,也使得信息管理出现迟缓,不利于实现档案信息的共享。

3.信息时代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

3.1改变管理思想,丰富服务内容。

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发展,需要在思想层面进行彻底的改变,认识到传统档案管理的不足,并积极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创新,注重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挖掘,使其不再是单位内部的闲置资源。同时,从事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应树立新的工作意识,积极的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3.2依靠网络平台,强化信息管理。

档案管理信息化最突出的特点是对现代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因此信息时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创新的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应充分的依靠网络平台,建立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改变传统档案的编辑方式,通过计算机对档案信息进行录入,提高档案编辑的效率。同时,在互联网络的支持下,电子档案信息还可以实现在单位内部的共享,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仅需登录部门网页进行身份验证即可查阅档案信息,提升了档案查阅的速度。除此之外,随着信息化管理程度的不断加深,智能档案管理、自动化档案管理已经成为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新方向,通过系统自动处理档案资料,完成档案编辑,有效的提升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节省了人力方面的投入。

3.3搞好信息录入,做好数据管理。

信息的录入以及数据的管理等都与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密不可分,因此要想做好上述工作就需要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加强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制定出详细的建设方案,按部就班的对信息数据库进行完善。为了使得信息数据库的作用更好的得到发挥,管理人员还应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并适当的丰富信息数据库的功能,使其可以配合管理工作,弥补档案管理中的不足。例如,数据库与目录库相结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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