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14: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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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们来说,每当提起“安全”二字,谁都不会感到陌生。我们都知道“安全第一”,但又有谁真正重视了呢?
特别是正处于青少年的我们,好动、好奇心强,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兴趣,他们的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加强宣传对青少年的安全防护意识,是现在的首要问题。
据统计,每年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火灾、踩踏、食物中毒、校园暴力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大约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会有一个班的人数消失。不难看出,意外灾害就是中小学生生命的天敌。
而对于同学们来说,却不把安全隐患放在心上。在放学后,大量学生会在学校门外的小摊小贩手中购买不良食品,小贩们卖的食品种类多种多样……那些光天化日下香喷喷的食物,似乎有一只手在向学校里那些小馋嘴伸去,可谁又知道这些食物是否合格,是否安全呢?经专家指出,那里的许多食物普遍存在卫生不达标的问题。这些存在问题且无相关保障食品,势必对中小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影响。
食品不安全的事件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食品监管部门虽然也一直很重视这个问题。但也不定会有一些漏网之鱼,所以在此方面我们也应该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尽自己的绵薄之力配合监管部门工作。虽然这些“三无”食品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对自制能力不强的我们而言,非常容易被诱惑。但也希望大家能增强安全意识,为自己的身体负责。
而在交通方面,同学们就更不注意。闯红灯、翻越护栏……每当上学或放学时,都可以看到不少中小学校的学生骑着自行车穿梭自如。由此而造成过不少交通事故。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幕:一个寒冷的晚上,车辆在一条公路上正常的行驶着。但就在这时,一场惨剧搅乱了这一切,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学生闯红灯,与一辆面包车撞了个正着,伴随“咣”的一声,这名同学便躺倒在了血泊之中。其实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但想告诉大家就只是: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大家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毕竟安全重于泰山。
还曾经有个记者在街上采访一位家长,那位家长的话让记者印象深刻,她说:“孩子前不久因为骑车差点发生事故,事后怎么说也不让他骑车了。但是孩子野性太大,太爱玩了!死活不答应!”
这样的事例虽是数不胜数。但其实,要避免这类事故并不难,只要我们能够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时刻把安全记心中,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即使有再急的事也要随时铭记生命安全,安全重于泰山,多一事不如省一事,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就会时时伴我们左右。
因此我们同时要重视安全、提倡安全,不再让亲朋好友为我们的人身安全担忧。让我们时刻把安全牢记在心,对待安全隐患不松懈,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俗语说安全是福,需要安全渴求平安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为保障安全而努力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为自己抑或为他人的安全付出一份力,我们会收获一份真实的喜悦和真诚的感激。只有确保了安全,我们才可以打拼人生实现梦想,才可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尽情的享受幸福的生活。拥有安全我们才真正拥有幸福!
一、 在南景大桥至柳树田岔路口道路内禁止停放机动车,对
违反规定的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决定符合下列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路边停车应当紧靠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规定的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南景大桥至常发食宿店公路内不得擅自摆摊设点,(不得修摩托、洗摩托、买卖商品等行为)。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地的,责令清除,并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罚款。确实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占道费和公共设施保证金。使用期满前应自行清除。拒不拆除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依法,并处本文来源:文秘站 拆除费用2至3倍的罚款。
此决定符合下列相关法律法规:
1、《云南省××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地。
2、《云南省××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因建设确实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占道费和公共设施保证金。经批准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在使用期满前自行清除。确需延期的,应当在使用期满前30日内到原批准机关办理手续。
3、《云南省××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地的,责令清除,并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拒不拆除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依法,并处拆除费用2至3倍的罚款。
三、禁止向街道、公路排放生产生活污水。
此决定符合下列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三十六条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
(一)设置电杆、变压器、地下管线及其他类似设施。
(二)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类似临时设施。
(三)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类似堆积物。
(四)挖掘、采矿、取土、引水灌溉、排放污水、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沤肥及其他类似作业。
(五)任何违章利用、侵占、损坏路产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分别情况给予处罚:
(一)对尚未造成路产损失的,责令限期移出,同时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二)对造成路产损失的,应当责令限期拆除、修复路产、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四、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车厢不得载客。对违反规定的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决定符合下列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九十二条对违反规定载客的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