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3 10:12:50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餐饮管理软件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功能划分
在开发的本软件中,按照模块设置可以划分出如下的功能:
1.公用模块:用来存放整个工程项目中用到的公用的函数,全局变量等;
2.登陆模块:选择合适的操作员,在操作员与密码正确后,根据操作员的权限来操作主界面;
3.营业模块:完成点菜、加菜、结帐工作,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挂帐等几种方式;
4.商品查询模块:可选择不同的字段查询酒店商品库存信息;
5.员工查询模块:可选择不同的字段查询员工信息;
6.商品入库模块:完成酒店商品入库工作,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挂帐等几种方式;
7.库存商品查询模块:对库里是否有此商品进行查询;
8.进货查询模块:可以选择任意字段、不同的条件来查询商品的入库信息,也可按任意设定的时间来查询入库信息;
9.付款单模块:可以实现向供应商付款的功能;
10.应收款查询模块:可以查询某个客户的一段时间的欠款记录;
11.应付款查询模块:用来查询一段时间里欠的某个供应商的钱;
12.营业日统计模块:统计当天的营业信息;
13.营业月统计模块:可以根据需要来统计某月或某一时间段的营业信息;
14.营业年统计模块:可以统计一年来的营信息。
15.商品信息管理模块:可以完成商品信息的录入、保存、修改、删除,同时还可以查询某一制品的信息;
16.员工信息管理模块:可以完成对公司员工信息的录入、保存、修改、删除,同时还可以查询某一员工的信息;
17.仓库信息管理模块:可以完成仓库信息的录入、保存、修改、删除;
18.供应商信息管理模块:可以完成与公司有关系的供应商的信息的录入、保存、修改、删除,同时在需要时还可以查询供应商的信息;
19.单位定义模块:主要输入本公司的基本信息;
20.操作员及密码管理模块:设置操作员的添加、修改、删除;
21.权限设置模块:对每一个操作员设置他的权限,使他具有操作此套系统某些限制;
22.修改密码模块:设置只能修改本名操作员的密码;
23.帮助模块:介绍本套系统的操作功能。
(二) 功能描述
1. 外部功能:餐饮管理系统软件具有输入、输出、查找功能。
2. 内部功能:该软件集命令、编程、编辑于一体,完成过滤、定位显示。
3. 整体描述如表3-1。
二、 系统数据分析与数据描述
1.进货需要记录的详细信息:进货票号,品种数,数量,金额,折扣,税率,应付,实付,未付,经手人,操作员,供应商全称,欠款日期,还款日期,付款方式,是否结清;
2.点菜记录的点单信息:房间编号,房台类别,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点单日期,结帐日期,服务员编号,服务员姓名,状态,单据号,是否结帐,备注。
3.记录的挂帐信息:单据号,挂帐时间,还帐时间,挂帐人,经手人,挂帐原因,挂帐金额,是否结帐。
4.记录的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全称,简称,地址,所属地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纳税人登记,网址邮箱。
5.保存库存的信息: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单位,进价,库存数量,库存金额,仓库。
6.用于保存结帐信息:结帐单据号,房台编号,日期,结款金额,结款人,结款方式,结款说明。
7.记录部门信息:部门编号,部门名称,负责人,部门电话,部门职能。
8. 权限设置中设置了所有的用户的权限,以便有相应的操作;
9.系统开发使用的是SQL Server2000数据库系统,能有效的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三、外部接口需求
(一)、用户界面
采用Windows的通用图形界面,必须对鼠标和键盘提供支持,界面的设计应遵循如下规则:
1.界面要具有一致性,界面规范应遵循MSWindows软件界面的规范;
2.提供简单的错误处理;
3.提供信息反馈,用多种信息提示用户当前软件运行状态、软件界面元件的功能;
4.操作可逆,其动作可以是单个的操作,或者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操作序列;
5.显示启动画面,画面简洁明快,富有现代气息,不能太过花哨;
6.应遵循国家关于计算机词汇的标准,用词应当简练准确,没有歧义,图形的意义明朗。
(二)、硬件接口
支持一般计算机、笔记本电脑。
(三)、软件接口
运行与WindowsXP/Me/2008,且具有WIN32 API的操作系统之上。
(四)、故障处理
正常使用时不应出错,若运行时遇到不可恢复的系统错误,也必须保证数据库完好无损。
四、性能需求
(一).数据精确度
(1)查询时应保证常用查询项目即字段都应能查到。
(2)查询时应保证查准率,查到的记录应与给定的单项或组合查询条件完全匹配。
(二).时间特性
一般操作的影响时间应在1-2秒内,对软磁盘和打印机的操作,以及数据的导入导出可在接受的时间内完成.
(三).适应性
满足客户使用的要求。对前面提到的运行环境要求不应存在困难。
五、 软件属性需求
1.正确性
要求的软件达到用户的预期目标,运行时基本无错误。
2.可靠性
在一般条件下,应不出故障。
3.效率
对于浏览、查询、增加、删除、更新和密码设置的一般操作,要求及时响应,在1-2秒内。
4.完整性
要求能在发生意外(如掉电)的情况下,保证不丢失数据。
5.易使用性
要求能尽量为用户的使用提供方便,软件的界面符合目前流行的界面规范。
6.可维护性
要求本软件在运行中发现错误时,能快速、准确对其进行定位、诊断和修改。
7.可测试性
设计时尽可能减少测试本软件的各项功能所需的工作量。
8.复用性
设计时应采取模块化的方法进行设计,对系统内各模块接口尽可能达到高内聚、低耦合的程度,以提高各模块的复用性。
9.安全保密性
要求提供身份验证,只允许通过身份验证的用户使用本软件。对于三次密码不正确的,应强行关闭。
10.可理解性
对于本软件提供的各种菜单命令,各种信息提示,应易于用户理解。
11.可移植性
最佳产品奖
上海工理电子研发的“工理餐饮通”的数据逻辑严谨,可以逐批逐个审核数据明细。它以科学的管控方法优化了餐饮运营流程,大大提高了运作效率,加强了企业对经营环节的监控。
早在1994年,上海工理电子的研发团队就研制出国内第一款电子点菜器,后来又开发了国内第一款掌上无线点菜电脑“点菜通”。“工理餐饮通”软件研发于1998年,是国内最早的餐饮管理软件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工理餐饮通”已经形成适合中餐、西餐、火锅、快餐、饮料等不同餐饮业态的多个版本的系列产品,功能涵盖了餐饮企业的前台营运系统(点菜、收银)、CRM客户管理系统、进销存系统、成本管控系统、厨房管理系统、KDS厨房出品系统、排队叫号系统、预订中心系统、集团配送管理系统、中央厨房管理系统和集团财务中心系统,为餐饮企业的连锁经营、成本管控、服务提升、员工管理及绩效考核、客户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工作进行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是同类产品中真正意义上的餐饮企业ERP产品。
在产品发展的十多年里,工理电子牵手国内多家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不断优化餐饮的营运流程,消除管理流程的漏洞,提高企业执行力和执行效率,并创造性地提出“剥夺收银员的权限”、“标准差异对比成本管控法”等新理念。工理电子在新信息技术开发上,如厨房网络打印(一单一控)、条码应用、VPN、来电弹窗、短信中心、TID系统等也一直走在行业前沿。在2005年,工理电子成为餐饮领域中最先以ERP的高度重新建构系统结构的企业。
“工理餐饮通”曾获国内外多项奖项,受到广泛认可:2002年获得中国第一届餐饮数字化信息高峰论坛学术特殊贡献奖,曾多次被中央四套、东方卫视财经频道、上海《新民晚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报道,2010年入选《星级饭店设备采购指南》,2012年被慧聪酒店网评为“2011~2012年最受欢迎酒店管理软件”(唯一的软件奖项)。目前,工理电子的主要客户有上海锦江、美林阁、北京大鸭梨、河南鲁班国宴、重庆陶然居、成都红高粱、 大家乐、永和大王等企业。
“工理餐饮通”的产品优势和特点:
1.以科学的管控方法优化餐饮运营流程,提高运作效率,加强了企业对经营环节的监控;
2.数据逻辑严谨,可以逐批逐个审核数据明细,再现管理流程,通过严谨的审核,真正杜绝餐饮企业经常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
3.在企业应用中经历了充分的历练,案例丰富(大客户、连锁客户多),实用性强;
4.软硬件设备都由工理电子自主研发、生产,接口配接实现通用(工理电子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软硬件研发、生产实力的企业)。
“工理餐饮通”的客户反馈:
1.系统稳定,不丢单、维护少;
一、餐饮企业消费数据的合理应用
随着全球商品化经济的发展,餐饮企业能根据消费者的饮食需求来提供快捷的服务。在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一家餐饮企业要成功,除了应当向餐饮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和特色的服务以外,还要掌握消费者的心理,兼顾餐饮消费者的身心需求。一家餐饮企业的运营,会产生大量的数据。数据除了可运用于财务计算外,还可以及时地反映餐饮企业的营业现状,指导经营,看清未来的走势并最终提升营业额。为了提高餐饮企业的决策效率和规范餐饮企业的管理,我们应该对餐饮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应用。大数据分析的前提,关键是要有消费者大数据。例如,消费者搜索数据、购买数据、到店频率数据等。有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普遍运用餐饮管理软件、结账时使用POS机、支付宝或是微信。即使是使用计算器结账的小餐馆,也有点菜单。这样,管理软件、POS系统和社交媒体便为餐厅积累了大量的经营数据。直观的数据有就餐人数、时间、所点的热菜、凉菜、主食、酒水的品种和数量;间接的数据有原材料领用量、使用量、库存量,以及店铺与采购、店铺与加工等表格单据。某餐饮企业部分菜品日销售数据见表1。只要充分利用这些数据订制餐饮商业模式,制作消费者喜爱的菜品,餐饮企业没有难做的生意。
二、餐饮企业的数据处理和经营分析
目前,餐饮企业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但这方面的数据处理技术相对分散,这使得餐饮企业经营者很难加以利用和决策。此前餐饮企业都是通过一些专门的餐饮软件、POS系统和社交媒体上记录产生的数据。但暂时还无法达到减少决策错误率、缩短时间,同时简化数据呈现方式的程度。现在我们可采用问卷调查法;用问卷的形式,选取某一单位或一部分人(选取餐饮市场目标客户群体),每人按问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答,由调查者按时回收。再运用较为专业的统计分析方法;利用SPSS软件(即“统计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软件)辅助:利用软件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过程中运用到的方法有均值比较、数据描述性统计、信度分析、效度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等。综上进行整理汇总,以取得市场信息以及其他方法的运用。随后,我们就可得出最受欢迎的菜品,客流量最大的时间段以及可能影响消费者消费的各个因素(例如,天气的变化,近期发生的大事件等)。除此之外,我们还能通过服务员在每张点菜单上所注明每张餐台的就餐人数,可以知道当天的就餐总人数和人均消费,这是进行经营分析的最基础数据。其次,了解人数分布规律,也就是说每张餐台得就餐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根据人均消费制定服务策略,按就餐人数分布比例设置相应的二人台、四人台等,人数分布规律是餐饮企业内餐台设计的基本依据。以上只是简单地对数据处理进行描述,部分环节仍需专业人士配合进行操作。但大数据的运用必须得到餐饮企业管理者的重视。
三、提出相关建议以供餐饮企业进行决策
通过问卷调查,利用SPSS软件加以辅助等方法了解餐饮企业经营现状,对消费者的饮食偏好进一步掌握。根据客源调整菜品和价格以及当前餐饮企业的餐台摆放等。提高餐饮企业的决策效率和规范管理以此谋求餐饮企业更好的生存发展。可以预见,未来的营销都将以大数据为基础,用大数据洞悉餐饮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消费者就是上帝,要做符合消费者喜好的菜品,而不是一味从众。数据不仅提供了精准预测的能力,更将创造新的商业规则。大数据可以量化生活,质化餐饮企业管理。其中,掌控数据、运用数据、活化数据都是大数据运用的关键。所以,餐饮企业管理者一定要重视数据的运用,便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一席生存发展之地。
参考文献:
[1]吴恽.基于大数据的消费者行为和餐饮空间规划研究[J].包装工程,2016(08):20-23.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4-076-01
一、基本案情
2010年7月,餐厅服务员徐某窃取该餐厅经理办公室笔记本电脑一台,以500元的价格变卖无法找回。经鉴定笔记本价值2698元。另该笔记本内置了一套价值78500元的餐饮管理软件,经多次与软件公司协商,餐厅花费1700元重装了该软件。本案因软件价值无法作价,检察机关以笔记本电脑的价值认定的盗窃数额,法院以徐某犯盗窃罪,盗窃金额为2698元,判决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本案对徐某盗窃笔记本电脑(价值2698元)认定为盗窃罪无异议,但对盗窃数额的认定却存在广泛的争议,有人认为盗窃数额只认定笔记本电脑的价值,不应包括软件购买费;有人则认为盗窃数额应包括软件购买费。
二、法律评析
(一)软件可否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那么无形的技术成果能否列入“财物”的范畴,成为盗窃罪的指向对象?笔者认为盗窃罪中财物应具有“经济价值性”和“可支配性”;而技术成果等无形财产具有上述特征。首先,软件等技术成果虽然是无形物,但也是通过人类的劳动生产之物,具有使用价值;其可进行市场交换转化为物质利益,具有价值。其次,技术成果可以为人力所控制、支配,具有可支配性。因此,软件等技术成果可成为盗窃罪的指向对象。
(二)行为人是否具有占有高价软件的主观故意
本案中,行为人是否具有盗窃天价软件的主观故意,成为软件价值是否应计入盗窃数额的关键。如果行为人对财物数额有较明确的认识,当然属于盗窃罪主观故意的明知;如果仅预见到数额可能较大或巨大时,也应认为存在明知;如果对数额有相对确定的概括预见,对概括预见范围内的数额也应认为存在明知。如果对所窃对象的数额预见毫不确定,无论客观上是否能盗到以及能盗到多少,都在其预料之内,则可将实际窃取的价值看作其明知的数额。
本案中,徐某其盗窃的既非废品收购站的废弃电脑,也非刚购得的未拆封电脑,而是餐厅经理正在使用中的电脑,作为成年人,应当能认识到笔记本电脑内装有软件,只是对软件的具体价值认识不明确。本案认定徐某具有盗窃软件的主观故意,只要求其认识到电脑中装有软件即可,不要求其明确认识到装有高价软件。另外,行为人虽然对软件的具体价值不确定,但在窃取笔记本电脑的同时也带走了电脑内置软件,其行为是与徐某的主观认识相一致的,并不存在认识上的错误。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即使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即当有价证券被盗后因挂失而避免损失的,有价证券的票面数额不应再计入盗窃数额。比照有价证券的上述规定,当电脑软件因可重装而被恢复后,其软件的购买价值也不应再计入盗窃数额。因为“可重装”软件在被盗后可通过此前购买的光盘重复安装,或请软件公司帮助其再次安装。盗窃行为人虽然已实际控制了软件,但失主并未丧失对软件的控制,其仍然继续享有对软件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非可重装”软件则应计入盗窃数额,因为即使因第三方的补救行为避免了被害人的损失,也不能否认盗窃行为人曾一度实际控制软件,该盗窃行为已经完成,而且达到了既遂状态。正如嫌疑人在公交车上扒窃被害人的钱包后下车逃逸,后一名乘客帮助被害人将窃贼抓获,钱包及包内2000元钱得以如数归还。不能因为乘客见义勇为的行为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而否定将2000元钱计入盗窃数额。如软件公司出于善意,破例为客户重装软件,但需客户支付软件安装费和上门服务费。则该笔费用不应再认定为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失。因为软件失窃造成的损失在将软件购买费78500元计入盗窃数额时,已作出过一次评价,不应再将重装费1700元再计入盗窃数额,有重复评价之嫌。然而,如果软件公司表示,此前花费78500元购买的软件系绝版软件,再次使用需花费100万元才能重新安装,尽管78500元已计入盗窃数额,其差额922500元也应计入损失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
三、结论
本案中,徐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正在使用的电脑中装有软件,却出于概括占有他人电脑和软件的主管故意,秘密窃取经理办公室的笔记本计算机,销赃后造成价值2698元的计算机和价值78500元的计算机软件灭失。尽管在软件公司的善意帮助下,被害人花费1700元对软件进行了重装,但不能因为第三方的事后补救行为,而否认行为人曾一度实际控制软件,该盗窃行为已经完成。故本案的盗窃数额,应包括笔记本电脑的价值和高价软件的购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