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3 23: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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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始终不放松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管,做好年度粮油库存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惠农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出库顺畅。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监管,确保管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和收购活动检查;开展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保持最高、最低库存量检查;开展原粮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落实原粮出入库检验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开展成品粮油供应及质量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监管信息资料库,实施信用分级监管。
三、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建立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制度,推进工作常态化。各县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年度内组织粮食收购资格和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不少于两次;对辖区内省级和市、县级储备粮临时突击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从事政策性粮食业务的企业跟踪检查。各县要按照省局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和档案,并作为填报监督检查报表的原始依据。市局采取暗访方式,对省、市级储备粮随时检查,抽查工作档案,并纳入工作考核范围。
四、严肃查办涉粮案件。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做好案件举报受理工作,依法严肃查办各类涉粮案件。重点查处政策性粮食拖延出库、拖欠售粮款、擅自动用库存、搞“转圈粮”、政策性用粮业务受托企业违规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案件督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各县对省局转交办理的案件,构成行政处罚的,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前提下,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解决行政处罚偏软偏弱的问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执法权威。
五、稳步推进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并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我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梳理处罚项目,细化处罚标准,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执法公正。推进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统一的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
二、巩固提升电子监察应用水平。一是继续优化系统功能。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提升,努力打造运行稳定、操作便捷、功能先进、评价科学的系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对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电子监察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队伍,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强化日常监察工作。加强日常网上监察力度,重点下力气解决“体外循环”、事后补录等违规行为,并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异常情形的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办件的“质”和“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电子监察工作相关制度,提升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通报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运行绩效情况实行通报,并将结果应用于年终考核工作。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清理后的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集中四到位”工作。以抓督查、抓落实为重点,以部门进驻率、项目到位率、授权到位率3个100%为目标,确保“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对市级服务中心的监管的力度。抓好14项服务制度的落实,制定出台相关监管办法。三是完善分中心管理。推进“四统一”,即分中心要与市县中心统一审批办件制度、统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收费管理方式、统一监督考核模式;倡导“一中心一品”,鼓励各分中心根据实际需求,积极探索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创新服务品牌。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这一主线,突出“购销调控、品牌创建”两个重点,抓好“粮食合作社、放心粮油店和智慧粮食”三个提升,实现“国企改革、市场监管、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四个突破,为“打造增长极、共筑崛起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目标
市、县区两级全部出台《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粮食购销总量达到100亿斤;完成大米展示展销中心(军粮应急配送中心)建设和大米产业发展联盟组建,建设“大米”优质基地5万亩;全力推进今世缘(中国)粮食循环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续建、新建粮库仓容14万吨以上,完成4个烘干项目建设,粮食仓储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推进智慧粮食建设,完成市级粮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6个智慧粮库升级工程建设;创建10个“放心粮油示范店”,星级粮食合作社总数达20个;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率提高10个百分点,土地性质变更率达10%;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对地方储备粮油出入库质量、品质、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重点工作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尽快出台市级考核办法,各县区抓紧出台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督促认真实施,形成长效机制。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部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形成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合力。建立粮食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由市粮食局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各县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抓好粮食收储现代化指标考核,弥补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收购量、粮食烘干能力建设、物联网智慧粮库建设三个短板,力争在省级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各县区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二)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科学谋划我市粮食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省粮食流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粮食流通工作迈上新台阶的目标定位和序时进度。(各县区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三)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守住“不打白条”、“不出现卖粮难”两条底线,以“去库存、增仓容、抓规范、优服务”为抓手,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向上多争取托市粮拍卖计划或移库指标,争取社会企业参与政策性收购,加大租仓收购力度,充分利用社会企业仓容。加快建仓修仓进度,加大腾仓并容、即购即销力度,增强收储能力。制定销售计划,小麦收购前地方储备小麦和自营粮全部销售、轮换出库。推动粮食收购“六统一”全覆盖、粮管所(库)主任业务培训全覆盖、收储信息化系统应用全覆盖。政策宣传做到“立体化”,确保“现场有公示、媒体有公告、售粮有手册、手机有短信、咨询有解读、投诉有答复”。推进服务“重点化”,建立健全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信息档案。探索建立“放心售粮”APP服务平台,及时为种粮农民提供托市库点布局、收购质价办法、市场行情变化、粮库仓容情况等惠农服务信息。(各县区粮食局、购销调控处)
(四)提升购销调控能力。制定出台《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市储备粮轮换办法》。建成地方储备粮网上管理系统,形成视频监控、粮情监控、数量监管网络管理新模式。开展储备粮经营风险防范调研,研究探索降低储备粮经营风险的有效机制。推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放心粮油、成品粮油储备、主食产业化融合发展,支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网点等载体建设,夯实粮食应急体系,做好价格监测预警。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区域粮食产销衔接活动,展示我市原粮资源优势和“大米”等品牌产品。继续深化宁淮产销合作,在分解落实50万亩优质稻米保供基地、10万吨稻米供应任务的基础上,分解落实3.6万吨宁淮应急成品粮保供任务,在南京建立宁淮优质稻米基地展示展销窗口,举办宁淮粮食产销衔接活动。推动各县区制定星级示范社创建计划,确保年底全市星级粮食合作社数量达20个。(各县区粮食局、购销调控处)
(五)推进淮米品牌建设。制定年度对外宣传方案和参展方案,积极组织市内企业参加国内知名的粮油博览会,利用各种平台做好宣传,提高大米知名度、美誉度。联合《粮油市场报》,开展“大米杯·稻香千年”征文大赛,筹办“大米•中国粮油财富论坛”暨“大米产业发展论坛”。筛选引导稻米生产、大米加工、大型粮库、贸易公司、电商等大米产业关联的优质企业入盟,尽快完成大米产业发展联盟组建。确保大米展示展销中心(军粮应急配送中心)4月份投入使用。搭建大米电商平台,构建“O2O”(线上与线下)二位一体的大米立体式销售渠道。修订《大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申请“大米”新LOGO地理证明商标注册、新包装专利保护,开发大米新系列包装2套以上。围绕50万亩宁淮优质稻米基地建设任务,在环白马湖、洪泽湖周边等地建设“大米”优质基地5万亩,从品种、育秧等环节入手,大力推进“稻虾轮作”、“绿肥种植”等有机种植方式,创建样板示范基地5000亩。全力争取省局大米全产业链发展扶持资金和市政府优质稻米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统筹调度宁淮优质稻米基地建设资金,加大对“大米”核心龙头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在样板示范基地建设、新型包装印制、宣传推介活动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各县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市粮食行业协会)
(六)加快仓储项目建设。续建、新建粮库仓容14万吨以上,确保4个仓储项目和金湖金南、盱眙城南粮库2个烘干项目夏粮收购前完工。确保今世缘(中国)粮食循环产业园一期、城南粮库2个仓储项目,金湖石港、淮阴区刘老庄2个烘干项目年内完工。确保新建粮库全部达到新“四合一”储粮技术标准,具备信息化功能。(涟水县粮食局、盱眙县粮食局、金湖县粮食局、区粮食局、淮阴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七)升级智慧粮食工程。立足理念领先、技术领先、规范领先的原则,围绕流程再现、流程再造、流程再创的导向,力争秋粮收购前,全面建成市级粮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6个智慧粮库升级工程。26个市县储备粮库点全部安装粮情测控系统、可视化系统,全面、直观、及时掌握储备粮在库情况,实现对储备粮全过程远程监管。(各县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八)服务粮食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联动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等模式,切实加强与中粮、中储粮、苏粮、农垦等大型粮食集团沟通,力争在招大引强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成立粮企沙龙,将其建设成对接政策、互相交流、学习提高、成果展示和深化合作的平台。加快推进市粮食产业园建设,全面加强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管理,完备手续,完善功能,提升功效,全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粮食局、市直属粮食储备库、产业发展处、办公室)
(九)深化国有粮企改革。推进“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改革,通过并购重组、混合所有、强强联合等多种途径,对基层粮站重组整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继续推进“购销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收储库点”的发展模式,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量整合至58家,重组率提高10个百分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面推进土地性质变更,力争在1-2个县区取得突破,全市土地性质变更率达10%。开展经营管理规范年活动,重点培育10个示范企业。鼓励和推动粮食收储企业采取“1+N”经营模式,实现产业链向生产、服务、深加工领域延伸。(各县区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十)推进依法治粮建设。进一步健全各县区人员、经费保障,配齐移动执法仪、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调查取证器材,添置粮油数量和质量快捷检查设备。开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编印《粮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提升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完善粮食监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粮食经纪人队伍的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粮食经纪人管理意见》。(各县区粮食局、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
(十一)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完成2016年度粮食库存检查,组织好市级普查,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查。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地方储备粮、军供粮、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夏秋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转圈粮”、拖欠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开展“放心粮油店”专项检查,评选一批“放心粮油示范店”,新创一批“放心粮油店”,完善能进能出机制,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各县区粮食局、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
(十二)加强质检能力建设。推动县区粮食质检能力建设,努力建成市、县、库(所)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做到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工作有序、稳定、可控开展。推动县区建立或联合重点库建立粮食质量监测检验机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开展粮食质量、品质检验及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落实粮食收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粮食消费安全。(各县区粮食局、市粮油质量监测所)
(十三)抓实行业安全生产。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年度要点和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托市级粮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实现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网络化管理。健全制度,严格举措,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各县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特制定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中心工作,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推进“两网化”建设步伐,实现监管范围由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加强征缴力度,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宣传并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机构建设,增强队伍素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重点工作目标:
1、日常巡视监察10000户;
2、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达到92%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录入率达到92%以上;
4、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覆盖率达到信息采集户数的92%以上;
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率达到97%以上;
6、投诉举报结案率达98%以上;
二、重点工作
2012年,我们要以《***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为契机,重点开展好“1、3、5” 九项工程,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新突破;“两网化”建设、保障金收缴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五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赋予新内涵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违法问题,实施 “一体执法”,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一是在劳动者集中外出求职打工的春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求职者权益的“黑中介”等违法行为;
二是在农村“四小”企业用工需求量大的夏季,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氛围;
三是7月1日-8月15日,开展为期45天的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劳务派遣企业不及时与派遣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
四是8月16日-9月30日,开展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秩序,打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五是在投诉举报案件高发的10-12月末,开展“秋冬战役”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顺利返乡。
此外,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劳动用工突出问题,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其他内容专项检查活动。
(二)以“两网化”管理为基础,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积极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监控指挥中心系统,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延伸和有效组织信息网络,逐步创建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库,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对城乡各类用人单位“无缝隙、全覆盖”的适时动态监管,切实将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对区、县(市)“两网化”管理业务骨干的培养,开办“两网化”管理培训班,使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协管员及时全面掌握“两网化”管理的知识技能和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三是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情况,交流经验,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个别区、县(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稳步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随着我市各类项目建设工程的陆续推进,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会处于高发态势,迫使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做好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从而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目标。一是通过“网格化”监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手册》制度,掌握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情况,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启动后不补缴的建设施工单位,除对其进行重点列管和限制招投标外,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三是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手段,对涉及工程质量、进度纠纷等争议案件,立即移送市建委清欠办,实施综合治理;发现涉嫌恶意欠薪行为,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切实防止并有效处置欠薪逃匿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记入诚信等级评价系统。五是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在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领域,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确保更多的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