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3 23: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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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始终不放松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管,做好年度粮油库存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惠农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出库顺畅。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监管,确保管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和收购活动检查;开展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保持最高、最低库存量检查;开展原粮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落实原粮出入库检验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开展成品粮油供应及质量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监管信息资料库,实施信用分级监管。
三、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建立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制度,推进工作常态化。各县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年度内组织粮食收购资格和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不少于两次;对辖区内省级和市、县级储备粮临时突击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从事政策性粮食业务的企业跟踪检查。各县要按照省局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和档案,并作为填报监督检查报表的原始依据。市局采取暗访方式,对省、市级储备粮随时检查,抽查工作档案,并纳入工作考核范围。
四、严肃查办涉粮案件。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做好案件举报受理工作,依法严肃查办各类涉粮案件。重点查处政策性粮食拖延出库、拖欠售粮款、擅自动用库存、搞“转圈粮”、政策性用粮业务受托企业违规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案件督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各县对省局转交办理的案件,构成行政处罚的,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前提下,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解决行政处罚偏软偏弱的问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执法权威。
五、稳步推进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并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我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梳理处罚项目,细化处罚标准,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执法公正。推进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统一的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
二、巩固提升电子监察应用水平。一是继续优化系统功能。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提升,努力打造运行稳定、操作便捷、功能先进、评价科学的系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对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电子监察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队伍,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强化日常监察工作。加强日常网上监察力度,重点下力气解决“体外循环”、事后补录等违规行为,并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异常情形的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办件的“质”和“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电子监察工作相关制度,提升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通报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运行绩效情况实行通报,并将结果应用于年终考核工作。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清理后的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集中四到位”工作。以抓督查、抓落实为重点,以部门进驻率、项目到位率、授权到位率3个100%为目标,确保“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对市级服务中心的监管的力度。抓好14项服务制度的落实,制定出台相关监管办法。三是完善分中心管理。推进“四统一”,即分中心要与市县中心统一审批办件制度、统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收费管理方式、统一监督考核模式;倡导“一中心一品”,鼓励各分中心根据实际需求,积极探索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创新服务品牌。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这一主线,突出“购销调控、品牌创建”两个重点,抓好“粮食合作社、放心粮油店和智慧粮食”三个提升,实现“国企改革、市场监管、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四个突破,为“打造增长极、共筑崛起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目标
市、县区两级全部出台《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粮食购销总量达到100亿斤;完成大米展示展销中心(军粮应急配送中心)建设和大米产业发展联盟组建,建设“大米”优质基地5万亩;全力推进今世缘(中国)粮食循环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续建、新建粮库仓容14万吨以上,完成4个烘干项目建设,粮食仓储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推进智慧粮食建设,完成市级粮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6个智慧粮库升级工程建设;创建10个“放心粮油示范店”,星级粮食合作社总数达20个;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率提高10个百分点,土地性质变更率达10%;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对地方储备粮油出入库质量、品质、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重点工作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尽快出台市级考核办法,各县区抓紧出台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督促认真实施,形成长效机制。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部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形成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合力。建立粮食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由市粮食局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各县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抓好粮食收储现代化指标考核,弥补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收购量、粮食烘干能力建设、物联网智慧粮库建设三个短板,力争在省级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各县区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二)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科学谋划我市粮食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省粮食流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粮食流通工作迈上新台阶的目标定位和序时进度。(各县区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三)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守住“不打白条”、“不出现卖粮难”两条底线,以“去库存、增仓容、抓规范、优服务”为抓手,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向上多争取托市粮拍卖计划或移库指标,争取社会企业参与政策性收购,加大租仓收购力度,充分利用社会企业仓容。加快建仓修仓进度,加大腾仓并容、即购即销力度,增强收储能力。制定销售计划,小麦收购前地方储备小麦和自营粮全部销售、轮换出库。推动粮食收购“六统一”全覆盖、粮管所(库)主任业务培训全覆盖、收储信息化系统应用全覆盖。政策宣传做到“立体化”,确保“现场有公示、媒体有公告、售粮有手册、手机有短信、咨询有解读、投诉有答复”。推进服务“重点化”,建立健全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信息档案。探索建立“放心售粮”APP服务平台,及时为种粮农民提供托市库点布局、收购质价办法、市场行情变化、粮库仓容情况等惠农服务信息。(各县区粮食局、购销调控处)
(四)提升购销调控能力。制定出台《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市储备粮轮换办法》。建成地方储备粮网上管理系统,形成视频监控、粮情监控、数量监管网络管理新模式。开展储备粮经营风险防范调研,研究探索降低储备粮经营风险的有效机制。推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放心粮油、成品粮油储备、主食产业化融合发展,支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网点等载体建设,夯实粮食应急体系,做好价格监测预警。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区域粮食产销衔接活动,展示我市原粮资源优势和“大米”等品牌产品。继续深化宁淮产销合作,在分解落实50万亩优质稻米保供基地、10万吨稻米供应任务的基础上,分解落实3.6万吨宁淮应急成品粮保供任务,在南京建立宁淮优质稻米基地展示展销窗口,举办宁淮粮食产销衔接活动。推动各县区制定星级示范社创建计划,确保年底全市星级粮食合作社数量达20个。(各县区粮食局、购销调控处)
(五)推进淮米品牌建设。制定年度对外宣传方案和参展方案,积极组织市内企业参加国内知名的粮油博览会,利用各种平台做好宣传,提高大米知名度、美誉度。联合《粮油市场报》,开展“大米杯·稻香千年”征文大赛,筹办“大米•中国粮油财富论坛”暨“大米产业发展论坛”。筛选引导稻米生产、大米加工、大型粮库、贸易公司、电商等大米产业关联的优质企业入盟,尽快完成大米产业发展联盟组建。确保大米展示展销中心(军粮应急配送中心)4月份投入使用。搭建大米电商平台,构建“O2O”(线上与线下)二位一体的大米立体式销售渠道。修订《大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申请“大米”新LOGO地理证明商标注册、新包装专利保护,开发大米新系列包装2套以上。围绕50万亩宁淮优质稻米基地建设任务,在环白马湖、洪泽湖周边等地建设“大米”优质基地5万亩,从品种、育秧等环节入手,大力推进“稻虾轮作”、“绿肥种植”等有机种植方式,创建样板示范基地5000亩。全力争取省局大米全产业链发展扶持资金和市政府优质稻米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统筹调度宁淮优质稻米基地建设资金,加大对“大米”核心龙头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在样板示范基地建设、新型包装印制、宣传推介活动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各县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市粮食行业协会)
(六)加快仓储项目建设。续建、新建粮库仓容14万吨以上,确保4个仓储项目和金湖金南、盱眙城南粮库2个烘干项目夏粮收购前完工。确保今世缘(中国)粮食循环产业园一期、城南粮库2个仓储项目,金湖石港、淮阴区刘老庄2个烘干项目年内完工。确保新建粮库全部达到新“四合一”储粮技术标准,具备信息化功能。(涟水县粮食局、盱眙县粮食局、金湖县粮食局、区粮食局、淮阴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七)升级智慧粮食工程。立足理念领先、技术领先、规范领先的原则,围绕流程再现、流程再造、流程再创的导向,力争秋粮收购前,全面建成市级粮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6个智慧粮库升级工程。26个市县储备粮库点全部安装粮情测控系统、可视化系统,全面、直观、及时掌握储备粮在库情况,实现对储备粮全过程远程监管。(各县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八)服务粮食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联动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等模式,切实加强与中粮、中储粮、苏粮、农垦等大型粮食集团沟通,力争在招大引强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成立粮企沙龙,将其建设成对接政策、互相交流、学习提高、成果展示和深化合作的平台。加快推进市粮食产业园建设,全面加强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管理,完备手续,完善功能,提升功效,全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粮食局、市直属粮食储备库、产业发展处、办公室)
(九)深化国有粮企改革。推进“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改革,通过并购重组、混合所有、强强联合等多种途径,对基层粮站重组整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继续推进“购销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收储库点”的发展模式,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量整合至58家,重组率提高10个百分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面推进土地性质变更,力争在1-2个县区取得突破,全市土地性质变更率达10%。开展经营管理规范年活动,重点培育10个示范企业。鼓励和推动粮食收储企业采取“1+N”经营模式,实现产业链向生产、服务、深加工领域延伸。(各县区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十)推进依法治粮建设。进一步健全各县区人员、经费保障,配齐移动执法仪、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调查取证器材,添置粮油数量和质量快捷检查设备。开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编印《粮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提升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完善粮食监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粮食经纪人队伍的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粮食经纪人管理意见》。(各县区粮食局、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
(十一)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完成2016年度粮食库存检查,组织好市级普查,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查。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地方储备粮、军供粮、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夏秋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转圈粮”、拖欠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开展“放心粮油店”专项检查,评选一批“放心粮油示范店”,新创一批“放心粮油店”,完善能进能出机制,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各县区粮食局、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
(十二)加强质检能力建设。推动县区粮食质检能力建设,努力建成市、县、库(所)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做到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工作有序、稳定、可控开展。推动县区建立或联合重点库建立粮食质量监测检验机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开展粮食质量、品质检验及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落实粮食收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粮食消费安全。(各县区粮食局、市粮油质量监测所)
(十三)抓实行业安全生产。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年度要点和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托市级粮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实现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网络化管理。健全制度,严格举措,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各县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特制定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中心工作,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推进“两网化”建设步伐,实现监管范围由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加强征缴力度,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宣传并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机构建设,增强队伍素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重点工作目标:
1、日常巡视监察10000户;
2、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达到92%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录入率达到92%以上;
4、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覆盖率达到信息采集户数的92%以上;
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率达到97%以上;
6、投诉举报结案率达98%以上;
二、重点工作
2012年,我们要以《***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为契机,重点开展好“1、3、5” 九项工程,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新突破;“两网化”建设、保障金收缴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五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赋予新内涵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违法问题,实施 “一体执法”,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一是在劳动者集中外出求职打工的春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求职者权益的“黑中介”等违法行为;
二是在农村“四小”企业用工需求量大的夏季,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氛围;
三是7月1日-8月15日,开展为期45天的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劳务派遣企业不及时与派遣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
四是8月16日-9月30日,开展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秩序,打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五是在投诉举报案件高发的10-12月末,开展“秋冬战役”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顺利返乡。
此外,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劳动用工突出问题,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其他内容专项检查活动。
(二)以“两网化”管理为基础,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积极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监控指挥中心系统,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延伸和有效组织信息网络,逐步创建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库,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对城乡各类用人单位“无缝隙、全覆盖”的适时动态监管,切实将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对区、县(市)“两网化”管理业务骨干的培养,开办“两网化”管理培训班,使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协管员及时全面掌握“两网化”管理的知识技能和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三是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情况,交流经验,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个别区、县(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稳步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随着我市各类项目建设工程的陆续推进,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会处于高发态势,迫使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做好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从而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目标。一是通过“网格化”监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手册》制度,掌握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情况,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启动后不补缴的建设施工单位,除对其进行重点列管和限制招投标外,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三是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手段,对涉及工程质量、进度纠纷等争议案件,立即移送市建委清欠办,实施综合治理;发现涉嫌恶意欠薪行为,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切实防止并有效处置欠薪逃匿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记入诚信等级评价系统。五是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在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领域,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确保更多的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工作重点:
1、出台《市残疾儿童康复“春苗阳光”工程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残疾儿童专业康复机构建设,为800名左右的残疾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救助。市级投入不低于600万元,县级至少按1:1的比例配套资金。
2、加强和规范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适配中心(站)建设,组建康复中心医院。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要建立一处残疾儿童专业康复机构。增加投入,加大康复管理人员和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力度,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培训康复专业人员200人(次)以上。
3、继续深化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完善县级各类残疾人技术指导中心、镇(街)康复指导站、村(居)康复服务站三级网络;突出抓好康复示范点建设和社区康复工作,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四个创建”活动。
4、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和政策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康复由项目救助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进一步扩大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
二、劳动就业工作
任务目标: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增加残疾人就业培训范围,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基地,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加强保障金征收和管理。
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力度,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手段,以征收促进就业,全市年度保障金征收增长10%以上。
2、推进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论证建立规范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和富有特色的教育培训基地,扩大培训范围,增强培训质量。全市组织5000人次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市本级培训400人次),城镇新增1240名残疾人就业。
3、扎实开展“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继续巩固已建的115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通过基地新安置200名残疾人就业,新增辐射带动1000户贫困残疾人从业脱贫。推动县级建立残联自主的残疾人就业基地,增强基地发展活力。
4、开展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为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
5、扎实开展“共享阳光-携手建功十二五”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效果。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争当自主创业标兵及致富能手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头作用。
三、保障服务工作
任务目标:积极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继续落实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为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修缮或新建住房,完成省级下达的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及贫困残疾大学生救助工作。
工作重点:
1、积极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机构托养、社区服务、邻里照料和亲属护理等多种形式的托养服务模式。居家托养服务新模式经验,加快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和居家护理政府补贴制度化步伐,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标准和机构运行管理制度。未出台“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办法的县市区,应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本级托养办法,落实配套资金和服务设施。
2.热情服务企业用工。做好就业用工动态监测,确保用工需求和求职需求及时对接。健全企业联系点服务制度,建立招商引资和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外省市技能型人才培养输出基地,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畅通引才渠道,及时为企业招聘信息,积极开展校企对接、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指导企业申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减轻企业用工负担。
3.扶持创业促进就业。营造鼓励和帮助劳动者创业的政策环境,全面协调落实税费减免、职介补贴、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建设好创业服务网络和创业见习(实训)、孵化基地,扶持400人成功创业,创业带动就业2000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62个,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00名,确保籍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特困家庭毕业生100%就业。
4.培训和上岗就业对接。结合市内企业用工需求,开展新职工上岗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满足求职者的技能需求,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5500人、失业人员3500人、创业人员800人。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努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推动社会保障扩面提标
5.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强化制度整合和衔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与全省接轨。认真落实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政策,确保一季度完成参保补缴任务。健全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做好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丰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已纳入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周期免费体检率达100%。
6.扩大社保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企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净增参保5000、5000、2000人,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做好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工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达100%。巩固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续缴率。确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达96%以上,做好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7.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知青半家户和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养老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被征地农民保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80元,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12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研究出台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方案,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动态物价补贴机制。
8.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着力构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体系,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网上监管。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坚持抓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稽核和清欠工作,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检查,确保社保基金足额征缴、支付合理、管理严格、运行规范。
三、吸引人才资源加速集聚
9.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主动做好人才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加速新兴产业集聚和人才集聚。按照人才投入优先保障的要求,加大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创新奖励和引进资助力度。加强各类人才信息库建设,有效挖掘人才项目信息源。全年力争引进各类人才5800名,其中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12名、高层次人才300名、海外人才70名。
10.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借助企业内部评价机制在全市推广的机会,做好初中级技术人才的培育工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打好基础。坚持以用为本,完善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帮助企业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的良好环境,搭建企业与高校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的有效对接。
11.完善载体优服务。加快建立和提升由科技创业中心、企业研发机构为主的创新平台。新建省级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2家,想方设法吸引博士进站工作,累计在站人数突破20人。加强镇(区)人才工作联络站建设,构建高层次人才沟通和交流平台;做好人才项目申报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强高层次人才后续培育。
12.健全人才评价方式。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拓展职称服务领域,开展职称初定延伸服务,做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组织、监督、服务工作。强化专技人员专业科目培训要求,提高知识更新覆盖面,举办第三轮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全年职业技能鉴定4000人、取证35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200人。
四、共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3.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完善劳动关系调控和维权体系,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指导调控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
14.有效开展监察执法活动。开展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和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合法用工的氛围。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广覆盖和深层次监控。大力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行动,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0户,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率达80%。
15.努力提升争议仲裁水平。健全覆盖全市的调解仲裁网络,积极建设企业调解示范点,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理劳动争议的实际工作能力。建立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完善“快立、快调、快结”的劳资纠纷调处模式。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引导企业和职工协商解决争议,调解、撤诉结案比例达70%以上。及时依法结案,仲裁立案处理案件的结案率达92%、裁决案件的按期结案率达100%。
16.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畅通渠道,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协调配合机制,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推进维稳长效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地化解各类人事、劳资纠纷。
五、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
17.全面提升公务员能力。围绕“服务千亿园区百亿镇创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参与人数达2000人以上。开通公务员网上学习平台,并制定相应的“培训积分管理办法”,满足公务员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继续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严格将公务员培训、学习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18.健全公务员选用机制。按照“阳光考录、公正选人”要求,认真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改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进一步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规范实施公务员转任、调任和内部交流轮岗制度,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轮岗。探索行政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新方法与新机制。
19.完善公务员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登记制度,建立公务员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公务员辞职、辞退等具体规定。将公务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平时考核备案管理,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继续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依据、激励、约束作用。
六、推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20.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制定合理的招录计划,完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并将继续教育培训作为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后的动态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聘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建立适度的岗位聘任竞争激励机制。
2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严格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行为,抓好公务员规范津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科学稳慎地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确保平稳实施到位。
22.做好干部服务工作。贯彻执行“考核考试积分选岗安置办法”,进一步探索安置新途径、新机制,妥善安置营职以下及技术级干部。不断提高对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力度,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干部解困、补助金审核发放和节日慰问等服务工作。
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23.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就业、人才、保障、监察等工作向社区、农村延伸,积极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和社会保障服务圈”,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载体网络化、服务功能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继续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实现全部持证上岗,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
24.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全力加强人社服务窗口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加强考核,奖惩并施,提高办事效率。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举措,探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点对点的发放模式,积极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探索将社保基础业务下延基层人社中心办理的方式方法。
25.加快信息化建设。以“业务一体化、服务一体化、管理一体化”为核心,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优化系统软、硬环境,确保系统安全,开发好业务应用系统,建设12333咨询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和人事人才网,逐步构建网上办事大厅等新型办事平台,为群众办事提速增效。
26.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力发展多元化、网络化、个性化的人才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实现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转型升级。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加强跨省市劳务协作,深入开展免费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
八、加强系统自身效能建设
27.强化学习,努力创新创优。认真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领域中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念,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建立常态化的调研工作制度,围绕就业、社保、人才等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做好调研成果的政策转化。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精神,正确理解把握中央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战略决策,围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指导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实践,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
2、修改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和分值权重;召开全市人口目标责任制奖惩兑现会议,签订2014-2015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
3、组织开展“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落实分级负责、分类保障、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既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目标。
4、继续做好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保持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常态化,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势头,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5、继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定期督查机制,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无母婴保健资质的私营医院和个体诊所违规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完善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孕情随访、统计监测和B超监管、女婴保护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终止14周以上妊娠查验证明、实时通报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平衡。
二、加强先进人口文化建设,不断改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
1、以纪念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确立30周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寻找最美乡村计生主任”活动,在市电视台采访播出优秀乡村计生主任的事迹。
2、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人口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入户,保证每个育龄群众家庭年内至少免费获得1份计生宣传品。
3、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深化舆论宣传,规范户外宣传,打造不同特色的文化大院;鼓励建设群众性人口文化社团,探索运用博客、微博、飞信、QQ等网络载体开展互动式宣传,繁荣人口文化,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人口发展质量全面提高
1、发挥好市计生技术服务站龙头带动作用,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能力,促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好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其它免费技术服务。
2、切实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落实经费投入,加强技术指导、质量检测和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覆盖80%以上的目标人群,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全面实施“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项目;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药具直供机制,加强全市基层药具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巩固城乡一体化药具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切实维护群众生殖健康。
四、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创新
1、大力开展“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以“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村级合同化管理,加强基层队伍、网络、阵地、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群众工作机制;以打造先进典型为路径,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往年基础上,继续打造10个村居规范化管理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促整体水平提高。要继续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重点做好城市社区计生协管员选配工作,落实责任、报酬,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2、深入开展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规范城市社区属地管理和单位法人责任制;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制度,加强信息采集和交换,巩固提高“一盘棋”工作水平,重点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广企业、流动人口“支部(商会)+协会”的管理服务模式,深化区域协作;全面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技术服务免费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加快建立“网格管理、规范运行、均等服务、信息支撑、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格局。
3、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启动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初步构建市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水平;强化人口日常统计,充分运用WIS和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等工作,全面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开展“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办证服务,推进人口计生专线网络提速,做好信息安全和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五、继续加大政策推动力度,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1、在政府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力度。认真落实好现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鲁政办发〔2010〕55号文件《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保障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覆盖面,努力探索将城市破产、失业、无业、低收入(退休金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其中的办法;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衔接、兼容,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环境。
2、在村集体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宅基地划分、责任田分配、村(居)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体现男女平等,并适当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倾斜,让计生家庭及时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
3、在社会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力度。整合各种资源,深入开展生育关怀项目和计生助福行动,关注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认真实施好计划生育“六星”工程,帮助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并重点帮助解决孤儿监护、留守人口、老年空巢、残疾受灾等家庭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推进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1.深入贯彻《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对照《条例》,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开展《条例》执法自查,推动《条例》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2.强化外出请假审批。严格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的审批条件、主体和程序等规定。加强工作走访核查、定位管控巡查、信息数据研判,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等行为,强化就地服刑意识。
3.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合理设置分级处遇,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精准锁定重点人员,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用于重点人员管控。
4.健全执法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开展“双严双实”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推广矫务公开,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二、加强实战化、信息化建设,促进精准矫正
5.开展遵纪守法专题教育。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分阶段参加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开展相关知识测试、竞赛,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提高社区服务效果。探索推行矫正工程,以镇或社区为单位,相对集中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道路修缮、河塘清淤、植树造林、环境保护等矫正工程,突显八小时社区服务的矫正效果、社会效果。
7.有序推广循证矫正。对在矫人员进行分类、筛选、测评,遵循最佳证据制定并实施个别化矫正。
8.开展信息数据核查。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纸质档案和工作台账与信息系统中所有电子信息进行集中比对,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9.加快技防体系建设。在现有信息系统中全面接入电话语音汇报、电子腕带、生物考勤等科技监管硬件设备,切实提高定位监管准确率,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网上精准监管。建立网上巡查、矫务通巡查、飞行检查等制度。
10.推行市级矫正机构定人包干镇。定期巡查督查覆盖到所有司法所,深入查找安全隐患,严肃纠正违规行为,建立巡查工作专项执法档案。
三、加强社会化、专业化建设,促进科学矫正
11.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通过调整充实人员、加强联系指导等方法,提高矫正小组建设水平,有效发挥矫正小组的监督员、信息员、教育员、帮扶员作用。
二、加快物流建设,推动转型升级
贯彻《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和现代物流建设规划》(2011—2015年),科学规划粮食仓储物流布局。全市按照总量扩张向功能提升和完善体系转变的基本思路,稳定现有仓容总量,大力提升粮食物流“四散化”和储粮科学化水平,在全市形成以区域性物流中心为龙头、中心库为重点、骨干库为支撑、主要收纳库为基础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依托主产区资源和交通优势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园建设,加强粮油产业上下游业务有机衔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综合效益。推动粮油产业布局从散落型向园区型转变,提升要素集聚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进粮食流通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争取并利用好国家粮食物流、仓储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以及仓房维修改造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发展粮食现代物流,完善基层收纳库网络布局,提高地方储备粮油集中管理能力。项目资金补助,优先支持重要粮食通道、节点项目建设。配置散进散出设备,积极开展公路、水路散运,扩大集装箱多式联运,争取散运占全市原粮运输量的30%以上,提高粮食物流效率和效益。
加快省财政扶持的烘干机项目建设,配合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抓好在建项目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做好财政补助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审计,按时组织验收。
三、应用先进技术,实现科学储粮
推广应用机械通风、粮情检测、环流熏蒸、低温干燥、三低等先进成熟的科学储粮技术,保持库存粮食品质。积极协助有关科研部门做好储粮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生态环保绿色储粮技术和低毒高效粮食熏蒸技术,促进储粮技术方式由传统型向绿色生态型转变。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企业要积极开展科学储粮新技术的推广和试验工作,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借鉴将军山粮库应用地源制冷、常州射频识别技术及新仓型储粮效能、无锡物联网应用、楼夏粮库谷冷机应用等先进保粮技术。2011年末,全市实现机械通风、粮情检测、环流熏蒸所占有效仓容的比例分别提高到85%、50%、30%。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综合素质
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扎实开展仓储管理、质量标准知识培训,实现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常态化。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规章、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提高仓储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采取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形式,借鉴先进经验,引入先进理念,提升工作水平。重视人才培养,继续做好职业技能培养,积极组织和参与有关职业培训和技能竞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市粮食事业快速发展的仓储人才队伍。
五、开展仓储备案,履行管理职责
全面履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职责,加强全社会粮油仓储单位管理。进一步抓好《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仓储企业熏蒸备案办法》等新颁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普及工作,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类粮油仓储企业尽快熟悉,并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网上备案的原则,稳步推进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指导各地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掌握全省粮油仓储设施情况,为粮食流通管理与宏观调控服务。
六、完善管理手段,建立信息体系
按照全市粮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率先实现仓储管理信息化,提升粮油仓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功能,实现粮油设施、库存、统计及专项业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储备粮承储企业要努力完善信息系统,规范和完善保管账账务体系,准确及时地反应地方储备粮油库存及轮换情况,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努力实现省、市联网。大型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要加快推广应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积极研究在仓储管理领域应用物联网技术。2011年,力争在仓容2万吨以上的企业和新建仓库的微机测温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物流中心和中心粮库100%应用粮情测控系统、粮油仓储业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努力扩大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粮食流通信息集成系统的研究试点,推进粮食物流作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积极构建全市统一粮食物流信息平台,推进资源共享和网上作业,逐步实现粮油库存远程监控。
七、推进农户储粮,努力提质扩容
2、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学习书本知识。重点抓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库存检查实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基础知识和工作案例等知识的学习。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今年,省局上半年将组织油脂库存检查培训,下半年将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提高班,国家局也将举办相关业务的培训。届时,各单位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凡五年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培训的人员,今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将不予年审确认。三是抓好横向借鉴。各单位要努力加强与当地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联系,虚心学习他们行政执法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以提高自身的行政执法水平。同时,今年市局将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赴其他地区向监督检查工作有特色的兄弟单位参观学习。
3、强化考核创优。认真贯彻省局下发的《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创优考核办法》,按照省局对各市分季度考核的做法,市局对各县、区也采取分季考核,并通报结果。要结合年度工作,积极研究探索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粮食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省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力争成为国家级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省级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4、推进诚信建设。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电子政务系统》的作用,及时做好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更新、录入工作。并利用信用信息对企业实现差别化监管,诚信企业少查,失信企业多查,促进企业自律。
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职能
5、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各县、区要充分运用2012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好经验好方法,3、4月份间,按时间节点、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好库存检查工作,检查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通过检查发现和解决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开展地方储备粮检查。在粮食购销淡季,常态开展地方储备粮(含成品粮、食用油脂)库存检查。省局要求,要重点实施市县储备粮跨市际交叉检查,确保地方应急保供物质基础安全可靠。
7、抓好首次开展的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切实查清本辖区内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以及政策性食用油承储企业库存商品油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安全储存等情况,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财务管理、补贴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各县、区要对承储企业库存管理状况进行分析,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探索食用植物油库存监管方式方法。
8、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的资格、政策执行、台帐建立、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公示情况和有无压级压价、代扣税费等行为,坚决打击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和损农坑农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稳定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夏粮、秋粮收购期间,拟组织全市粮食收购市场联合巡查。
9、加强对粮食竞价销售及出库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常年持续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在地国家政策性粮食从出库到投放市场(加工厂)各环节的跟踪检查,严防“转圈粮”现象的发生,确保竞价销售出库的粮源顺利投放市场。
10、加强对《粮食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各级制定的《粮食应急预案》,重点抓好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网点、运输条件、供应网点,以及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的检查,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各地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市粮食局拟于5月份组织本级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6、7月份组织县级预案落实情况的抽查。
11、开展必要库存量专项检查。按照国家新颁布的《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对全社会粮食仓储单位开展仓储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备案管理、粮油出入库管理、储存管理等情况,同时要对最高、最低库存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粮食经营者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保证粮食市场稳定。下半年,市局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2、加强军粮供应监督检查。抓好全市各军供站、点对上级有关军粮供应的规定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军供面粉强制检测制度,保障部队官兵吃上安全放心粮油。
三、抓好质量监管,切实做好市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
13、加强2013年入库小麦质量监管。要按照苏粮电[2011]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入库2013年生产小麦的质量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粮食质量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在地小麦销售出库强制检验措施,把住小麦出库关口,严防不合格小麦流入口粮市场。
14、抓好成品粮油市场巡查工作。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的配合,抓好日常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凡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牵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15、检查粮食经营企业质量制度落实情况。继续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工作,摸清原粮质量卫生状况。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出证索证及出入库检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完善粮食质量档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县级储备粮在五月底前必须完成粮食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四、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粮食法律法规认知度执行力
16、搞好《条例》宣传。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6”条例颁布纪念日和“世界粮食日”等时机,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粮食经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粮食法规的认知度,增强其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17、抓好《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通过讲座、考试等形式,做好粮食系统内部的学习教育,使我们干部职工熟悉新的管理规定并自觉贯彻执行。
18、做好相关信息报送。要积极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信息,提高粮食部门执法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粮食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各县、区每月至少向粮网等有关网站报送一条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
五、积极团结协作,形成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19、搞好内部协调。要经常向主要领导报告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做好机关内部(处)科、室的工作协调配合,形成“一盘棋”抓监督检查的氛围。
20、做好上下配合。进一步做好上下级业务对口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对上级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保证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能够贯彻、落实好。
21、加强左右联系。要做好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主动配合,形成抓粮食流通管理的合力。
六、加大案件查处,提高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22、认真受理举报。主动接受领导机关、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监督。采取设置专门受理电话和信箱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舆情,认真做好案件举报和意见投诉的受理工作,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23、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的内部流程和外部流程,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建立案件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排除对立情绪,增强相互理解,实现查处和教育相结合。
2016年,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4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以进一步提高参合人员平均实际受益水平为前提,合理调整和完善2016年度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积极采取措施,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切实提高参合患者实际受益水平,2016年,全市平均实际住院补偿比要达到50%以上;乡级要达到78%以上;县级要达到58%以上;所有市级医院实际补偿比增长不得低于2个百分点,其中民营医院2015年度低于50%的2016年度必须达到50%,其它市直医院2015年度低于45%的2016年度必须达到45%。同时建立向农村贫困人口倾斜机制,对经民政部门确定并资助参合的重点救助对象,实行“三提、两降、一免”倾斜政策,即提高新农合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免收市内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结算。
二、深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在总额预付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实施日间手术补偿政策。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改革,县级综合医院开展病种数不少于100种,中心镇卫生院开展病种数不少于30种,其它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县、镇级专科医院不少于50%的住院病种;选择1-2家市级医院开展按病种分组付费试点改革,病种数不少于50个,出院病人覆盖率达到10%以上;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按床日付费试点;对于按病种(分组)付费和按床日付费出院病人覆盖率达到70%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其总额限制。在全面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方式改革的同时,选择1-2家市级医疗机构作为试点探索实施日间手术补偿,遴选部分并发症与合并症较少、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费用水平稳定的常见病开展日间手术试点,明确病种、诊疗路径、费用标准和新农合补偿标准,合理引导、分流住院病人,减轻常见病手术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三、全面推进智能审核工作
全面推进智能审核,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实现医疗服务行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核,提高新农合监管效率、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人员受益水平。协助省卫计委完善智能审核系统知识库;规范建立审核、申诉、确认、拒付和违规处理等程序并严格执行;协助试点医疗机构建立医院端控制系统并对照审核规则以及测试运行期审核结果,调整规范医疗行为;试点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卫计委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医院端控制系统,医院新农合办要做到事中干预,避免不合理医疗行为的发生。2016年4月1日起启动试点医疗机构智能审核系统,年底,在全市实现智能审核工作全覆盖。
四、继续开展“新农合政策落实监管年”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新农合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新农合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2016年继续以“推进政策落实,提升受益水平”为目标开展“新农合政策落实监管年”活动。今年活动以加强服务监管、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集中整治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提升参合患者受益水平。
五、不断完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强化协议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和实际补偿比、次均费用增长比等重点监测指标的监测通报监控;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筹集、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门诊、住院补偿资金的审核监管;规范完善新农合即时结报结算和审核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继续贯彻落实新农合基金支出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健全新农合基金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按照省政府和省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的前期准备和政策衔接工作。
六、继续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根据省卫生和计生委要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市卫计委按照推荐程序,将验收合格的卫生院按省卫计委分配名额于5月底前进行上报。力争通过活动开展,促进镇卫生院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就医环境,加强文化建设,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七、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以下简称“369人才工程”)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我市镇卫生院骨干医师、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协调推动全科医生执业注册,完成现有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变更工作。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369人才工程”各项计划的实施,发挥好用人单位的主观能动作用。
八、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加强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将具备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369人才工程”实施范围,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及服务能力。加强绩效考核,完善资金分配制度。认真做好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配备工作,确保设备规范使用,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强化亮点村建设,打造基本医疗、基本公卫全面发展、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卫室(站)。完成年度5万元村卫生室改建项目。
九、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5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扩大服务受益人群,创新和改进服务方式,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各项服务规范。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健康关爱行动计划,优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程健康指导和定期上门服务。
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严格规范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考核主体责任;指导各单位合理确定年度任务目标,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继续将服务数量及质量、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资金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的新思路。
十一、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坚持政策引导、城乡统筹,家庭签约、分类管理的原则,以贫困家庭、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优先签约对象,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居民健康签约服务。推广团队服务,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提供差异、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护理事业发展迅速,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㈡护理服务理念明显转变,工作内涵得到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我市从1997年起在区县以上医院开展了系统化整体护理,基本实现护理模式由功能制护理向整体护理模式的转变,“以疾病为中心”转移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轨道上来。坚持实施“三基三严”为重点的护理人员素质训练,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护理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急危重症、疑难杂症患者以及突发事件病人的抢救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护理人员的科研意识逐渐增强,推动了护理学科发展,护理服务不断向社区、家庭延伸,家庭护理、临终关怀、老年护理、日间病房等多样化的社区护理服务得到发展。
㈢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实施护士执业准入制度,连续11年共计11000余人参加了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有5500余人获得执业护士资格,并及时进行了执业注册和再次注册,定期对达不到规定教育学分的护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实现了护理人员持证上岗、依法执业。多数医院建立了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垂直管理体系和护理质量控制及评价,制定了完善的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护理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三基三严”训练及考试考核,保证了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㈣医院感染监控有力,护理质量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成立了市医疗质量监控委员会和市医院感染监控办公室,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全市区县以上50个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目前博山、周村等区县城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进行了集中处置。制定了《市护理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市医院感染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市医疗废物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定期组织专家对全市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的护理质量、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处置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督办单,限期进行整改,杜绝了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提高了护理质量,保障了医疗安全。
㈤学术竞技活动开展活跃,“白衣天使”风采得到展现。
为进一步提高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2005年与市妇联、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全市护理操作技能大比武,经层层选拔,有42名优秀选手参加了决赛,其中7人获得技术标兵,35人获得技术能手称号。在重大疫情面前,广大护理工作者不怕牺牲,冲锋在前,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思想品质,彰显了广大护理工作者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职业风貌,展现了新时期白衣天使的风采。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共举办心肺复苏和心脏紧急救治、抗生素合理应用及医院感染管理等各类技术骨干培训班16期,15000余人次参加了学习和培训,有160余人次和50余个单位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我市护理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我市护理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切实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推进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适应医学科学技术进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