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1 15: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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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26个村,直部门10家,重点企业8家,为确保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起到良好警示教育成效。我成立了由主管副长任组长,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村支部书记、企业负责人也组织好本单位内部的警示教育活动,搞好宣传教育,搞好日常排查治理工作,每周向安委办上报安全生产排查治理情况,严禁瞒报、谎报、迟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安全生产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一、整治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市纪委连纪发〔2020〕3号及集团连金控委〔2020〕4号文件要求,我厂组织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各部门开展四领域21个专项问题排查及整治工作。
(二)精准定位整治。
制定安全生产领域及维护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车间多举措助力安全生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涉及三个方面问题: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排查隐患工作浮于表面;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敷衍了事,各部门间工作存在衔接脱节的问题。
(三)畅通举报渠道。
在前期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设立意见箱,确保本厂职工监督举报渠道畅通有效,并开展调查问卷的方式,充分收集大家的意见。
二、查摆出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有些岗位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不够强。没有守劳安全红线。
(二)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隐患排查不够积极。保密部门及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等未做到及时检查。排查隐患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保密要害部门监管不严格。
(三)工作不认真负责
存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敷衍了事,各部门间还存在衔接脱节。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针对安全生产意识薄弱问题
召开全厂会议,着重强调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对安全生产意识没有落实到位的个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针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问题
1. 做到定期检查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并做好登记台账
2. 制定完善的保密材料印制流程,保密室进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保密材料印制及拿取也需进行登记。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应急厅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从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履职尽责,坚决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检点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六严禁”等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两关闭”“三严禁”等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10月末—11月10日)
开展广泛性宣传发动,将省、市的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相关企业。
(二)检查整改阶段。(2020年11月10日—2021年2月26日)。
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自查。县玖合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要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自查安全问题和隐患,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做到不安全不承诺、不承诺不经营。库存达到饱和时,批发企业应停止进货。
2.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做到检查全覆盖,并加强对企业自查和承诺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惩处安全承诺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在落实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在2021年1月底前至少开展一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全覆盖检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2月26日—3月4日)
我局将及时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
三、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通过签定责任状(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各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当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查验收率100%。
(八)深入开展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液化气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九)完善本辖区或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
(十)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向县安委会上报各类报表。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县安委会已制定下发)。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和年终,应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县安会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县安委会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考核等次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四个档次:
优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合格:低于600分。
(三)奖惩方法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秀: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奖励风险抵押金数额的40%,并在全县通报表彰。
合格: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减40%风险抵押金,返还60%风险抵押金;
不合格: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奖励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返还各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和奖励资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使用。扣减的风险抵押金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被考核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或其管辖范围内当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强化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