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范文

时间:2022-02-06 0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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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

篇1

1制定食品企业标准的准备

制定食品企业标准前,首先要对标准中所包含产品的原辅料有所了解,并熟悉其生产工艺。根据原辅料和生产工艺情况对产品进行合理得分类,为制定标准打下良好的基础。对生产工艺运用HACCP的原理进行分析,找出所制定标准中的产品的关键控制点及关键限值,以便在标准中设定相应的指标对生产工艺的关键点进行验证。对标准中的原辅料进行分析,主要原料相同的可以放在一个标准中,以便用特征性的指标对原辅料的质量进行控制。

2制定食品企业标准的步骤

2.1查阅相关的标准在制定食品企业标准之前,首先查阅是否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若能查到相关的产品标准,对照企业的产品是否符合该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企业生产和检测的需要。若不能满足,则可以在参考该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比该标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在《食品安全法》中,国家也鼓励企业制订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若检索不到相关的产品标准,只能检索到相关产品的卫生标准,也可以作为在制定标准过程中的参考依据。

2.2起草标准,撰写与相关标准的对比表根据产品属性和GB/T1.1的要求,起草标准。与相关的标准中的指标项目进行对比。

2.3组织产品验证对在标准中制定的各项指标进行产品检验,验证制定的指标的合理性。可以通过企业自己的实验室和委托检验,保证检验结果的严谨,数据可靠。

2.4组织专家评审将标准草案给到行业内的专家进行评审。可以邀请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标准化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草稿的内容进行审核,借助专家的经验和知识面,从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化等方面对标准进行全面审核,以保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合理合法,并能用于指导生产和检验的依据。

2.5撰写编制说明根据标准的编制过程,撰写编制说明。说明任务的来源,标准中所包含产品的性能特点,企业标准起草过程,编制原则,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关系及贯彻执行情况,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所进行的必要的验证情况,实施企业标准的设备和人员情况等方面进行撰写。

2.6到相关部门申请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3食品企业标准的编写

编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需要考虑的内容非常多,本研究主要阐述正文的编写。在编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时,首先要有标准的框架。正文的部分实际上就是标准编写的规范性技术要素,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规范性附录[3]。规范性技术要素的核心要素是“要求”,是正文的核心,也是标准的核心[3]。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标准的制定上,表现在对原辅料和加工工艺在标准中的明确。这就从原辅料和加工工艺上对食品安全进行了规范。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研究者深深感到企业在原辅料运用上许多不规范的情况,食品原辅料是否可用不明确,保健品原料当普通食品用,添加剂的使用无依据等。在标准中对原辅料进行规范,评审过程中会对企业产品所应用的原辅料的合理合法性进行评审。这有效地从源头在标准中得以明确和规范,有利于企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要求中一般包括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的要求。具体指标的设定需结合产品特点和属性进行合理限定。理化指标中重金属的指标限定可参考GB2762,真菌毒素的指标限定可参考GB2761,农残的指标限定可参考GB2763。微生物指标可参考类似产品的卫生标准。确定要求中试验方法。应采用现行有效的标准试验方法。凡是能够采用已有的试验方法的,尽量采用现行试验方法标准。确定标准的检验规则。检验规则中应包含组批与抽样、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判定规则的信息。确定标准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由于食品的特殊性,贮存条件不同,可能会导致产品质量的不合格,因此最好在标准中予以明确。

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篇2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1]。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接连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如苏丹红、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事件等导致公众恐慌、企业亏损甚至倒闭和政府形象受损。对食品安全进行标准化管理是世界各国致力于食品安全保护普遍采取的策略,我国亦是如此。我国的食品标准化工作开始于建国初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日臻成熟,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然而,在加入WTO的形势下,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因此,必须从标准体系上和监管体系上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定义

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条款的活动[2]。依据标准化的定义和特征,笔者认为,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可以定义为: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食品安全,由相关主体(包括政府、企业、消费者和行业协会等)针对我国食品安全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和贯彻实施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

二、当前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1.标准方面的问题

与欧美相对成熟的食品标准化体系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的标准存在着“缺位”、“错位”和“低位”等问题。

1.1食品安全标准的“缺位”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总体总量较少,且覆盖范围不全,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欠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2619项,其中食品安全基础标准31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216项,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40项,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标准588项,食品安全检测检验方法标准1560项,食品标签标识标准21项,特定食品产品标准163项[3] 。虽然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断增多,但在我总量上仍远低于欧美国家,在很多食品安全问题上缺少规定或规定不详细,造成现实中某些食品安全出现无标可依的现象。

1.2食品安全标准的“错位”

食品安全标准的“错位”问题主要是指食品安全的各级标准之间缺乏统一,存在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甚至同一产品有着很多种标准。多种标准同时存在造成标准之间指标混乱,使得生产者、管理者、消费者在执行标准时无所适从。例如,在对食品中的铅含量的标准规定上,存在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两种相差甚大的标准,这给标准执行带来困惑。

1.3食品安全标准的“低位”

相比CAC食品标准体系而言,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总体水平偏低。由于长期以来 我国食品标准体系“重数量、轻质量”,导致相当一部分标准远远低于国际标准,不能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是导致我国农产品或食品在国际上竞争力不高的重要原因。

2.管理方面的问题

2.1管理过程上的问题

食品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应当贯穿于食品原材料的种养植、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原材料种养植环节,我国缺乏对种养殖的自然环境、生产环境和种养殖过程,特别是病虫害防治过程的药物使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我国目前已有对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工艺流程、卫生管理方面的规定,但尚不详细,且监管不力;在食品流通环节,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食品储运标准体系和食品产品召回制度。

2.2质监管理上的问题

(1)食品质监标准化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标准化质监管理主要依据的是《食品安全法》和《标准化法》对质量监管的规定,由于体制的缺陷和法律的滞后性,我国对食品质监管理的随意性很大。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能够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个环节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律。

(2)食品质监部门职能交叉混乱。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权限分属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环保、法制、计划和财政等部门,形成了“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这种多机构分段监管模式导致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无部门负责,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3)食品质检水平标准化不高。具体而言:检测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主要是政府机构的强制性检验检测,而食品业自身的检验检测意识不够;检测方式不合理,当前食品质量检测采取传统式、突击式和运动式检查检测,并未开展例行检测;检验机构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检验检测机构能力也有待提高

三、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首先,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缺位”问题,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标准体系,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和补充我国食品安全的具体标准。其次,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错位”问题,应当协调当前食品安全的四级标准,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如可以将四级标准减少到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两级标准,也可以考虑将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转化为食品安全技术性法规。再次,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低位”问题,应当借鉴国际标准,提高自身标准要求,实现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接轨。

2.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2.1将标准化管理贯穿于食品原料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

(1)原料种养殖的标准化管理。食品加工的原料为农产品,农业是食品工业的“第一车间”[4]。原材料种养殖的标准化是全程标准化管理过程的第一步,要求首先原材料种养殖的织染环境、生产环境进行统一规划,确定种养殖的基本条件;其次要统一规范种苗供给、种养殖过程控制(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到产品收获的全过程。

(2)生产加工的标准化管理。这主要包括环境场所、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标准化,人员的标准化,加工操作的标准化,卫生管理的标准化等等。

(3)检测的标准化管理。这要求建立标准化的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检验过程和程序的标准化、以及严格按实验结果与食品安全标准对比[5]。

(4)流通环节的标准化管理。这主要是指在储运环节上为了避免食品遭受污染,而对食品的包装(罐装、盒装或袋装)、包装材料的成分等进行标准化要求;以及明晰食品标签,实现标签的标准化。

2.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化监管体制

首先,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议成立国际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有这一机构对食品的生产、流通、贸易和消费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彻底解决部门间分割与不协调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其次,完善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质监系统应当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其动态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的基础。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质监主管部门应当由一套统一的、程序化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指挥解决危机,并制定预防方案,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最后,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食品质监部门应当借鉴国外经验,成立一个专门的检测机构,并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提高自身的检测水平。

【参考文献】

[1] 牛秀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存在问题的建议[J].品牌与标准化,2010(16):44.

[2] 李春田.标准化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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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S201文献标识码: A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鸭蛋中有苏丹红,火腿中有敌敌畏,牛奶中有三聚氰胺,水饺中有泡沫,汤圆中有创可贴……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其中,标准的滞后是主要因素之一。在现代工业社会,没有合理的标准化制度作保障,很多标准不统一、不完善,食品安全就无法独善其身。因此,加速我国食品标准化的发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才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一.食品质量安全引出标准的问题

我国质量标准已存在几十年,但是绝大多数农产品,特别是百姓一日三餐离不开的粮、肉、鱼、果、蔬等生鲜食品,距离规范化、标准化还有很大差距。标准化法既是优化产品生产之法,更是产品质量安全预防之法。食品卫生标准是加强食品监管的依据,但以往我们制定标准的原则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危险性评价原则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在制定标准时往往把现实中的可行性作为依据,这就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危险性的评价。目前国际组织特别强调,在制定食品卫生标准时一定不要忽略危险性分析,否则,即使制定出标准,也难以接受住考验。

在实际生产加工中,有的食品没有标准,往往只有企标;即使有国家标准,企业也没有按照标准执行。如在糕点加工过程中,为了制作出细腻柔软的蛋糕口感,常加入大量甚至超量油脂,如蛋糕油、起酥油、奶油和人造奶油等。作为添加剂的蛋糕油只要用到面粉量的0.5%左右就能起到稳定的作用,但实际上大多数蛋糕房通常加到8%左右。因为这样才能轻易地令蛋糕变得更为顺滑、松软,也更容易成型。除纯正奶油外,其他3种油脂都含有大量的反式脂肪酸。特别是标称的奶油蛋糕,目前大量厂家都采用价格远低于奶油而又更容易保存的氢化植物油(即人造奶油)来代替。目前已经明确,过量的反式脂肪酸能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降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增加患冠心病和其他心血管病的危险性;诱发妇女患Ⅱ型糖尿病和造成大脑功能衰退;干扰婴儿必需的脂肪酸代谢,影响生长发育。此外,一些产品标准,特别是中式糕点还存在标准老化和可执行性不高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修订。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需要质量来保证,而食品质量问题首先就是标准问题,标准是评定和衡量食品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其它国家食品标准化现实状况

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标准的形式包括标准、技术守则、标准案例、协议标准、事实标准、补遗和公告等,标准的发展应尽快反映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原则。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发达国家和地区十分重视技术法规体系建设,技术法规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方面要求,由国家法律法规对标准化活动本身进行规范,并在法律法规等法律形式文件中引用标准,使标准成为法律法规和契约合同的组成部分。

美国颁布了《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和相关产品,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若是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就不允许其上市销售。

日本是一个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日本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不断完善其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日本政府先后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10多次修改,对使用频率很高的农药和兽药设定的农作物残留限量标准由288种增加到799种。在食品加工环节,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制造、进口、销售和使用其他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首先经食品委员会确定每种添加剂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并经动物实验得出毒性测试结果,以此为依据确定人每天允许摄入量,最后在不超过每日允许摄入量的前提下,限定每种食品的添加剂最大使用量。为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日本政府还调查国民每日添加剂摄入量,一旦调查结果表明摄入量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就立刻着手修正添加剂使用标准。《日本农林规格法》明确制定了生鲜食品和加工食品的产品标注标准。

三.中国食品标准化现实状况

目前,我国共有1070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164项食品工业行业标准;为了适应进出口食品检验,还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存在数量偏少、标准陈旧、与国际接轨程度不高的问题。食品安全标准混乱、不健全,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直接原因。现行的中国食品安全标准标龄在10年以上的占1/4,而个别标准甚至已经超过20年未修订。20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已达80%,日本国家标准有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而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为60%。长期以来,我们的食品监管标准严重滞后。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我国食品标准中的各项具体指标大都低于国际标准。在较新的酱油行业标准中,三氯丙醇的限量与欧盟比较相差50倍。由此可见,我国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与国际上还有差距。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而且同一个产品甚至有几个互相矛盾的标准,小小一个苹果,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苹果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目前我国现行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有12个,这么多标准同时存在,造成标准之间指标混乱从而导致茶叶生产者、经销者、管理者、消费者在执行标准时无所适从,造成一系列问题和困难。由此可见,我国的食品标准制定工作还应进一步完善。

四.加快制定和完善食品标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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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7-105 -03

一、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亟需完善

(一)我国近年来发生的乳制品食品安全事件

近年来,我国乳制品领域发生了许多食品安全问题。比如,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成为了压倒中国乳制品表面祥和繁荣假象的最后一根稻草,乳品问题逐一暴露在人们面前。很多食用三鹿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调查后发现三鹿奶粉中含有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因此事入院的婴幼儿有10000余个,治愈出院的仅有1000多例,仅为患病人数的十分之一。随后,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检测报告中, 蒙牛、圣元、光明等国内知名品牌均被揭底,存在三聚氰胺严重超标问题,抽检的175家企业66家已停产。这不仅是对我国商业信誉的一次重创,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2013年11月,大陆民众所熟知的台湾味全、统一等品牌的鲜奶中检出残留抗生素,而此等残留用药不属于当地“动物用药残留标准”中容许的药品。

2014年台湾味全再次牵涉到“地沟油”事件,味全236家上游经销商、加工制造者以及937家下游生产商,共139项产品被卷入了问题油事件。味全旗下多种产品下架,被处以巨额罚款。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表示:“味全屡次出现问题油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表明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对产品质量的严格管控,而食品安全事件最终会拖累味全自身,对其品牌以及业绩都会有所伤害。”①

(二)我国乳制品标准主要问题分析

乳制品行业一直陷于质量安全风波之中,而且食品安全的主体不仅仅有个体条件不佳的小企业、非法经营商,更是逐渐蔓延到全国性的大型乳制品企业。以上文提到的“三聚氰胺”事件为例,此案成为我国乳业发展的重大转折点,一方面重创了国内乳制品品牌,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对乳制品行业监管的漏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改革。

(三)我国乳制品标准面临的挑战

上述事件直接引发了乳制品大量进口、奶剩等问题。这不仅对我国国内的乳制品行业带来一系列压力,还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带来诸多挑战。

第一,我国乳制品标准和国外乳制品标准出入甚多。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限定有严格于国外之处,会导致国外的合格商品无法进口到我国;抑或是国外的标准更加严格细致,我国未对此做出规定或者即使有相关标准国内企业也难以达到此标准。

第二,各个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限定和标准规定不一致。有的国家会在食品中加入添加剂以获得更好的口味与外观,而这种食品添加剂在进口国有可能是被禁止的,或者用量的限制较之出口国更为严格。以我国为例,“金箔”在2015年以前在我国一直是严禁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之一,但在日本、印度却允许添加。

二、我国乳制品标准无法满足我国需要

(一)我国国民对于乳制品品质(蛋白质、菌群种数等)的需求

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随机采样了三百多位群众,了解我国国民对乳制品的需求。我们通过对问卷结果的分析,大致得出下面两个关于我国国民对乳制品品质需求的结论。

首先,国民对于发酵乳、巴氏杀菌乳和调制乳更为关心。根据对受访者经常购买的乳制品的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36%选择了调制乳,超过50%的受访者选择了巴氏杀菌乳,而选择发酵乳的人数则将近70%。而对于其他乳制品例如干酪、生乳等勾选的受访者相对较少。我们承认这样的调查结果跟我们的受访对象年龄普遍较为年轻有关,但还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我们大致可以从调查结果中看出,在国民的日常生活中,牛奶、酸奶以及各类果味乳制品占了较大的比例,购买奶粉的人数并没有我们起初预想的多,而且大部分购买奶粉的人为中年人,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他们多数为自己家中的婴幼儿、青少年或者老年人购买奶粉。

其次,国民对于乳制品中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等含量要求多。国民对于我国乳制品中可能会含有的一些有害物质并不了解或者关心度不够,仅仅是泛泛地认为没有食品添加剂的乳制品质量有保证。但事实上,正常的食品添加剂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在我国只有列入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名单中的产品才可以被称之为食品添加剂,除此之外均称为非法添加物。其二,国民还是会选择蛋白质和钙、纳等其他微量元素含量较高的的乳制品,来补充营养。但实际上,乳制品包装盒上面标注的相关营养元素的含量所述否准确真实我们并不知道,并且近年来对于乳制品中蛋白质含量测算方法也越来越多,一些测试方法并不能将真实的蛋白质含量测试出来,这就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国现有乳制品品质不能满足我国国民需求

首先,国民对我国乳制品安全缺乏信心。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置了“如果不考虑价格因素您最倾向于购买哪个国家的乳制品?”这一问题来了解国民对于我国乳制品和进口乳制品的态度。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有63%的人偏向选择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乳制品,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奶源好”“质量有保证”“名气响”等。国民认为进口奶粉不管在包装上还是在品质上都明显优于国产奶粉。

其次,乳制品标准在我国国民中普及度不够。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有数量高达77%的受访者并不清楚我国现有的乳制品标准,22%的受访者只是听说过,清楚了解我国乳制品标准的仅有1人。甚至有调查者在不满意我国现有乳制品标准的理由中填写了“相关标准普及度不够,不清楚具体标准”。由此可见,乳制品标准在我国的普及度远远不够。试想消费者在不了解我国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如何放心购买市场上良莠不齐的各类乳制品呢?所以,我们认为政府和相关组织应当大力宣传和普及乳制品标准,更好地听取和吸收大众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来完善现有的乳制品安全生产监督体制机制,从而进一步推进乳制品标准的优化。

三、对我国乳制品标准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一)加大对乳制品卫生标准的研究力度,建设乳制品安全标准分级制度

第一,对于婴幼儿而言,奶粉的营养含量标准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婴儿的主要营养摄取来自于母乳和其他乳粉,但一些母亲由于乳汁不够或因身体等各种原因无法哺乳,乳粉占婴幼儿饮食结构的比例越来越大,所以乳粉的营养成分含量直接关系到婴儿的健康。我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中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影响巨大,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奶粉中三聚氰胺的超标导致了将近四万婴儿的健康受到威胁。所以婴幼儿的乳粉标准制定中对于一些对婴幼儿身体有害的微量元素和食品添加剂应该严格限定。

第二,对于青少年而言,由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的快速成长阶段,家长们通常会选择蛋白质和钙含量较高的乳制品给孩子们补充营养,帮助其骨骼增长。而对于老年人而言,子女通常也会为其选择钙含量较高的乳制品,预防骨质疏松等疾病。但由于该类产品目前尚无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都是由企业自行制订企业标准,产品质量相差悬殊。所以对于青少年和中老年乳制品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我们认为,应当根据青少年人和老年人的特别需求,尤其是对乳制品中钙含量的需求,制定相关的国家统一标准。这样,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乳制品时才能有所参考,更加放心。

第三,对于成年人而言,他们通常根据自身身体情况不同、需要补充的营养不同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乳制品。例如成人乳制品中通常会含有益生菌,从而促进酶解作用,使蛋白质、脂肪及糖分解,有利于消化吸收。经过市场调查,我们发现如今市场上流通的含有益生菌的乳制品种类繁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3年第3号――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中所列举的益生菌种类有:两岐双岐杆菌、婴儿双岐杆菌、长双岐杆菌、短双岐杆菌、青春双岐杆菌、保加利亚乳杆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嗜热链球菌、罗伊氏乳杆菌。但我们难以从含有益生菌的乳制品包装上明确得知其含有的益生菌种类,这也是令人担心的一个方面。因此,我们认为,应当完善对益生菌等其他菌种的国家统一标准的制定。

此外,经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年龄在20~40岁之间的女性在选择发酵乳和乳粉时,通常会选择脂肪含量较低的产品,有些调查对象甚至明确表示会选择购买脱脂和零脂乳制品。但是问题在于,如今市场上流通的脱脂的乳制品样式各异,并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并且,我们认为,由于低脂肪含量对特定人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对于零脂标准的认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首先,要建立一个统管全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如美国所建立的食品安全。在我国可以合并现有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将商检、质检、卫生、工商、农业等执法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合并,由统一部门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

其次,成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客观的优势,同时能够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提高执法效率。设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利于利用分散在各个省市的科学研究所的资源进行整合,提升乳制品检验工作的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使乳制品市场更加规范化,提升乳制品在国民心中的满意度。

(三)加快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支持系统

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支持系统有利于更好地为我国食品安全体系服务。不仅要提升我国乳制品安全检测的硬件设施,更要提升相关科技产能建设。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食品检测技术,并完善我国目前的乳制品检测科技。应当在国内适当地方建立乳制品生产监测点,使监测点所收集的样本代表全国的平均水平。通过定期对乳制品生产厂家检测,以保证将各类不达标乳制品扼杀在摇篮里。

(四)建立危险性评估技术,推动诚信市场建设

政府要建立危险性评估技术以及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立。我国加入WTO以后食品安全规范标准等要与国际接轨。在保护我国人民健康的前提下应制定相应对策。将我国乳制品卫生标准体系及其技术内容与国际组织标准及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国家的标准进行比较研究,通过风险分析提出与乳制品安全控制相关的风险分析指南,进一步完善我国乳制品标准体系,生产老百姓放心购买的乳制品,推动建立诚信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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