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范文

时间:2023-02-07 04:07:25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交通事故现场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交通事故现场

篇1

    伤者头部大量出血,抢救人员应采用加压包扎法止血,伤者鼻孔和耳朵有血液和淡红色的液体流出,是脑脊液外漏,一定要将伤者平卧,将受伤的一侧往下,不能将耳鼻堵住,避免导致内部感染。

篇2

    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

篇3

中图分类号:TP39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3044(2012)20-4977-04

Registration Study Based on Images of the Accident Scene

LU Jun1,2

(1.School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JiangNan University, Wuxi 214122, China; 2.WuXi Teachers’ College, Wuxi 214000, China)

Abstract: Use the image the scene of a traffic accident reappearance is the traffic accident prospecting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means, for multiple image must use image registration techniques to enhance its precision. Based on the Powell algorithm, genetic algorithm and ant colony algorithm based on the existing, and the algorithm is improved, so as to establish a suitable for traffic accident treatment of image registration algorithm, which is suited for traffic accident treatment in image registration.

Key words: image registration; traffic accidents; the scene of the accident; Optimization algorithm

在社会文明程度与科技不断进步的同时,人们发明了机动车,这种出行方式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时至今日,人们已经离不开汽车了,汽车也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汽车给人们的交通出行方面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各种状况也随之而来,如汽车尾气,交通拥挤等等,但是这些带给人们的危害都不如交通事故带给人们的冲击性强烈。各种交通事故,不仅让人们在经济上饱受损失,还会带来精神上的伤害。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了解发生事故的现场,其中包括发生事故的路段和地点,以及跟本事故相关的各种车辆、人物、牲畜及其他事物、痕迹、物证所占用的空间和时间。

现在,各个路口都配有摄像头,可以将交通事故现场的图像或是视频资料提取出来,进行场景再现,也就是利用摄影图像进行交通事故的定量分析,这就涉及了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和计算机视觉技术,但是各个摄像头的角度,拍照时间有所差异,就需要对采集到的图像进行图像配准。

简单点说,交通事故现场图像配准的本质就是需要寻找到一个变换模型,纠正采集图像的形变,而其中的采集图像又是多幅的。在实际问题中,采集到的图像都是俯视的,而传感器的性能和成像条件的多样,也影响了图像配准的统一性。

信息融合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图像配准技术,图像配准技术对于许多实际的应用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图像配准技术作为关键和先决条件,往往体现在一些计算机视觉和模式识别任务中。简单来说,图像配准就是指针对一幅或多幅图像找到一种(或一系列)的空间变换,能够让其与另一幅或另外多幅图像上的对应点在空间上能够达到一致。按照图像获取的方式不同,图像配准应用一般分成四个主要类别:

1)进行不同视觉或角度下对于图像的多视分析。配准使具有重叠部分的同一场景图像在不同的地方得到,从而获得更大更全面场景的视图描述。相关应用有遥感成像、区域航拍等。

2)进行不同时间图像的多时相分析。同一场景在一个时间序列内进行配准,从而得到一系列图像,在这些过程中发现某些场景中的变化情况。相关应用有遥感图像土地使用监控、特殊场合的案情监控等。

3)进行不同传感器的多模态分析。同一场景不同传感器进行配准,从而获得相应的图像,在这过程中将不同传感器提供的图

Δτkij(t)表示第k只蚂蚁在本次循环中留在路径(i, j)上的信息量。

4.4交通事故现场图像配准的算法

在一定高度和俯视角度下摄影得到的图像称为事故现场俯视摄影图,在完成校正后,有部分现场信息肯定会丢失,所以如何减少信息的丢失成为了图像配准的一个关键问题。同时影响图像所反映的现场细节显示的清晰程度还和其他情况有关,如在图像尺寸大小确定的情况下,校正后图像包含的现场信息量的多少。为此在图像的实际使用中,一方面要求图像尽可能多地包含有效信息,另一方面又要求图像所反映的现场细节具备较好的清晰度。为了达到最佳的校正效果,就需要选择一个折中的处理方法来妥善地解决。

该文将Powell算法、遗传算法、蚁群算法相结合。首先,使用遗传算法优化蚁群算法的参数,见图2。

图2遗传算法优化α,β,ρ参数

在一般情况下蚁群算法均能找到比较满意的结果,但解空间的最优解却不一定能够得到,一般得到的解都是在全局最优解附近的一个解。而具有极强的局部寻优能力的算法就是Powell算法,所以我们将蚁群算法的全局搜索能力和Powell算法的局部寻优

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然后使用这些算法放在该文的配准优化过程中。蚁群算法中目标函数的计算次数由于比较多,必然导致优化的时间会很长,所以采用基于小波变换的多分辨率来作为我们的策略,整个算法的优化过程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先在较低分辨率的图像上采用蚁群算法进行配准。由于一开始图像比较小,所以进行互信息计算时,速度会很快,所以能够迅速完成优化过程;第2部分高分辨率图像上使用Powell法在进行寻优,算法的初始点为上一步中蚁群算法得到的最好解。具体步骤描述如下:

1)首先使用小波分解在对待配准的浮动图像和参考图像上进行,从而得到比较小的子图像;然后对子图像进行配准,这个寻优过程使用蚁群算法来进行。采用最近邻法的插值方法使用在优化过程中。对于分辨率比较低的图像,采用最近邻法插值,能够做到运行速度快,实际优化效果和PV插值相同,最后为了能够提高配准精度和速度,可以将图像灰度归一化到较少的灰度级别。

2) Powell法寻优的起始点使用步骤(1)中通过蚁群算法得到的配准参数,对于高分辨率的图像上进行配准,从而得到配准的最优解。优化过程中插值方法采用PV插值,图像灰度级数设置为256,这样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配准精度。由于步骤(2)中的Powell法优化提供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初始点是来源于步骤(1)中蚁群算法的配准结果,这样就对优化结果的影响和Powell法的参数优化顺序之间关系较小,所以不需要根据成像特点来设定参数优化顺序,同时也使得步骤(2)的优化时间要比从默认初始点或者随机初始点开始搜索的普通的Powell法花费的时间短很多。在分辨率低的图像上使用步骤(1)中的蚁群算法进行寻优,主要因为其插值方法简单,从而使互信息的计算能力较快,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可以完成步骤(1)的优化过程,这样测试下来,整个优化算法总的运行时间与原来普通的Powell法相当。

该文介绍了几种经典的图像配准的优化算法,如Powell算法、遗传算法、蚁群算法,在这些算法的基础上,总结各种方法的优点与缺点,并对现有算法加以改进,从而建立一种适用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图像配准算法。

[1]谭立东,许洪国,刘宏飞.基于控制点自动获取的交通事故现场图像几何校正方法[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 296-299.

[2]张文会.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区划安全测度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10.

[3]李哲.图像配准的理论及其相关算法研究[D].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1.

篇4

   一是要看现场散落物等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即:用白灰、粉笔、砂石、木杆、树枝或草绳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二是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能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散落物等遮盖起来。即若抢救伤者,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时,也必须做出标记,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篇5

[中图分类号] R971.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1)11(c)-165-02

The application of Parecoxib Sodium combined with sub-anesthetic dose of Ketamine in one case of accident emergency treatment

XIAO Jianjun, ZHANG Min, GUO Hailong, LIU yan, XIA Tao

Department of Anesthesiology, Huainan Xinhua Hospital, Anhui Province, Huainan 232052, China

[Abstract] Severe trauma leads to serious bodily harm even death, and also causes critical psychological injury of wounded patients. Suitable emergency treatment not only can guarantee the life of wounded patients, but also comfort their psychology. The first aim of the emergence treatment in the traffic accident is alleviating the pain of wounded patients and keeping them calm, in order to reduce the stress. Parecoxib Sodium combined with sub-anesthetic doses of Ketamine can not also relieve the pain of the wounded but also keep them calm,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emergency treatment of traffic accident.

[Key words] Parecoxib Sodium; Subanesthetic dose; Ketamine; Emergency treatment; Accident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拥有机动车辆最多的国家,然而机动车带来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以往交通事故的救治中往往是将伤者送到手术室后才对其进行镇痛及麻醉,使患者较长时间的承受剧烈疼痛与心理压力,同时也减慢了救援速度。本文笔者在肇事现场充分权衡利弊果断对伤者实施了现场麻醉,最终取得非常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

2011年6月16日11时20分左右在安徽省淮南市淮凤公路孔集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伤者侯某,男,42岁,65 kg,经医生初步诊断为车祸腹部贯通伤。现场发现一长3 m横断面面积约8 cm×8 cm的方形钢管刺穿车头贯通伤者腹部进入车厢。患者查体:神清,极度痛苦貌,呼吸频率24次/min,心率110次/min,血压135/80 mm Hg(1 mm Hg=0.133 kPa),询问伤者既往身体情况良好,否认手术外伤史、传染病及遗传性疾病史,无药物食物过敏史。立即给予氧气吸入,开放静脉通路,抽血化验及术前备血。推注40 mg帕瑞昔布钠,患者疼痛明显减轻,在剪切钢管时患者诉疼痛加剧,遂静脉给予氯胺酮0.5 mg/kg,1 min后患者表情淡漠,再次剪切钢管,患者无明显体动,表情依然淡漠。剪切成功后,迅速进入手术室,将患者侧卧于手术床上,常规心电监测,桡动脉穿刺测血压,麻醉诱导:效应室靶控丙泊酚3.0 μg/ml,瑞芬太尼4.0 ng/ml,罗库溴铵50 mg;患者侧卧位通视达喉镜行可视气管插管,插管成功后行机械控制通气(FiO2=100%,VT=8 ml/kg,f=12次/min);麻醉维持:效应室靶控丙泊酚3.0 μg/ml,瑞芬太尼4.0 ng/ml,泵注阿曲库铵30 mg/h。手术探查发现横结肠断裂,膈肌破裂,左侧血胸,左侧第11肋骨骨折。手术顺利完成,术毕待患者自主呼吸恢复、清醒后拔除气管导管,送回病房。术后随访无麻醉相关并发症发生。

2 讨论

严重的创伤不仅给伤者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可能导致死亡,同时对伤者的心理也造成严重的创伤。合理的急救措施,不仅能使伤者生命得到保障也使得伤者的心理得到极大安慰。手术、创伤等伤害性刺激及伤害后炎症反应,可以导致炎性介质和致痛物质如前列腺素(PG)、缓激肽、P物质、5-羟色胺、组织胺等物质的释放,这些物质除了直接致痛之外,还可以使血管扩张、组织水肿,使效应器敏感度增加,降低痛阈,从而导致周围性痛觉过敏。因此,把镇痛、镇静提前至交通事故现场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交通事故现场用药的安全问题值得深入探讨,现场用药既要给患者充分的镇静与镇痛又不能给患者造成因用药而出现的次生伤害。

帕瑞昔布钠是首个可以静脉和肌内注射的选择性环氧化酶-2(COX-2)抑制剂,其通过抑制COX,阻断花生四烯酸转化为前列腺素而发挥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1]。帕瑞昔布钠与传统的非甾体抗炎药不同,它只作用于COX-2产生抗炎镇痛作用,而不会抑制COX-1,故没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和抑制血小板的功能[2],但帕瑞昔布钠无镇静作用。有文献报道,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镇痛效果弱,不适合单独使用[2-4],因此,笔者在对事故现场伤者的处理中复合了氯胺酮。氯胺酮是唯一具有镇痛作用的静脉全麻药,可选择性抑制丘脑内侧核,阻滞脊髓网状结构束的上行传导,兴奋边缘系统,且对呼吸、循环影响较轻。氯胺酮有流泪、唾液分泌增多、血压、颅压及眼压升高、喉痉挛及气管痉挛等不良反应,且躁动不安、恶梦及谵语等精神症状也经常发生,但小剂量氯胺酮仍有良好的镇痛效果,麻醉作用时间短,对患者术后恢复影响也较小。亚麻醉剂量氯胺酮是指氯胺酮静脉注射剂量≤0.5 mg/kg[5],该剂量的氯胺酮既有一定的镇痛及镇静作用,不良反应发生也很少[6]。由于本案例伤者在抢救时处于坐位且不能有任何晃动,因此不能使用麻醉剂量的氯胺酮,以防患者坐不稳和苏醒期躁动而造成更大的伤害,而单独使用亚麻醉剂量的氯胺酮或者单独使用帕瑞昔布钠都难以达到良好的镇痛、镇静作用,但将两者复合使用就可以产生良好的效果。

总之,在交通事故现场物的选用要因时、因地制宜,麻醉医生在做足充分准备的同时还要权衡利弊。

[参考文献]

[1] 赵静.预注帕瑞昔布钠对子宫切除患者术后镇痛的影响[J].实用医学杂志,2010,26(5):839-840.

[2] 邓新波,许太武,孙臻.帕瑞昔布钠治疗术后疼痛的临床观察[J].昆明医学院学报,2010,31(3):89-91.

[3] Gliron I, Milne B, Hong M. Cyclooxygenase 2 inhibitors in postoperative pain management: current evidence and future directions [J]. Anesthesiology,2003,99(5):1198-1208.

[4] 吴新民,岳云,张利萍,等.术后镇痛中帕瑞昔布钠对吗啡用量的节俭作用和安全性[J].中华麻醉学杂志,2007,27(1):7-10.

[5] Lahti AC, Koffel B, Laporte D, et al. Subanesthetic doses of ketamine stimulate psychosis in schizophrenia [J]. Neuropsychophnrmacology,1995, 13(1):9-19.

[6] 沈通桃,钱燕宁.小剂量氯胺酮的临床应用[J]. 国外医学:麻醉与复苏分册,2003,24(6):343-346.

篇6

中图分类号:U4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7-0015-02

二次交通事故(简称二次事故)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无关车辆因过失撞入事故现场,再次造成事故的事件。二次事故发生时,往往对前次事故现场的处理人员、救援人员和其他人员造成严重伤害。据调查分析,二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左右,仅2010年~2011年,全国因高速公路二次事故死亡的民警就达25人。二次交通事故由于其发生率高、破坏性大,已经成为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当前道路里程不断增加、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率,十分重要和迫切。

1 交通事故安全防护的被动模式

在交通民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其首要任务是及时对交通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高速公路上尤其如此。但是,纵观我国交通事故现场的防护情况,其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一般采用的是被动防护模式,即依赖于交通事故现场指挥民警通过对路经的车辆发出信号,提醒诱导车辆减速,防护效果不理想。

目前,交通事故现场防护是依据公安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来进行的。主要是要求交通民警采取措施,对事故现场的过往车辆进行警示诱导,具体做法为: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20~100 m外或路口处放置发光、反光锥筒(交通锥)和警告标志,指挥过往车辆、人员绕行,必要时封闭道路。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现场,还需停放警车示警,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200 m外,夜间或雨、雪、雾、冰、沙尘等特殊气象条件下,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1 000 m外,设置警告标志和减(限)速标志,并向事故现场方向连续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

综合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局部区域运用的警示诱导方法,主要有几种形式:一是利用交警进行人工现场指挥,人工警示诱导形式;二是利用车载诱导屏对事故现场过往车辆进行文字警示的车载诱导屏警示诱导形式;三是在事故现场摆设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指挥过往车辆、人员绕行的交通信号警示诱导形式。四是使用车辆侵入预警装置,当车辆闯入警戒区域时,侵入预警装置发出警报,提醒现场人员撤离的预警防护方式。

不难分析,采用上述警示诱导和预警方式的交通事故现场防护,以被动防护为主,存在下述明显缺点:

①采用交警进行人工指挥的警示预警方式主要缺陷在于:首先,进行现场指挥的交警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其次占用了大量的警力。

②用车载诱导屏警示诱导时,虽然具有诱导的灵活性,但需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来回移动(包括逆向行驶)进行警示诱导,其警示车辆受来车冲撞的危险性很大。

③交通信号警示诱导形式的缺点是,连续成百上千米的放置(或撤除)发光、反光锥筒,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效率低。

④车辆入侵预警装置,是典型的被动防护装置,其预警信号需要现场工作人员感应,并及时作出反应,在危险来临的瞬间采取撤离行动,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通常较为广阔,遇到较大事故时,现场人员和救援设施也较多,而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民警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事故现场调查和指挥救援上;并且预警接收设备一般只有交警持有,当接收到车辆入侵预警信号时,现场人员作出撤离反应的时间极短,在第一时间全体采取撤离行动几乎是办不到的,极有可能出现交警撤离了,其他人员没有撤离而受到伤害的不利情况,适应性不强。

2 交通事故安全防护的主动模式

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核心是怎样迅速有效地保护现场,设法降低过往事故现场车辆的行车速度,即如何尽快地采用防护诱导设施,使过往车辆驾驶人及时发现交通事故现场,降低行车速度或及时停车。只要车辆速度降低了,行驶路线规范了,车辆行驶时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威胁就会大大降低。由此可见,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除了人防以外,关键是技术防护,同时必须突破传统的被动防护模式,采取被动防护和主动防护方式相结合的模式,才可能收到最佳效果。

主动防护模式主要体现在“快速主动”四个字上。

“快速”,就是现场防护要快速,其作用主要是尽量缩短事故现场于过往冲撞危险的时间,使事故现场及时得到有效安全保护。

“主动”就是警示诱导必须是主动的,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过往车辆采取强制减速措施。众所周知,采用车载诱导屏、设置标志、放置锥筒等方式,提醒敦促驾驶人采取减速措施,取决于驾驶人的视觉感知程度和驾驶人能否主动及时采取减速措施。若驾驶人有疲劳驾车状况、精力不集中、或看到警示信息后仍然不减速,则这种被动警示诱导方式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如果事先用强制减速设备,迫使过往车辆减速,既可以起到使过往车辆减速的实质性效果,同时也起到对驾驶人提神、告知危险性的作用,从而达到降低过往车辆行车速度的安全防护核心要求。

为此,可以设计一种新的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模式。这种模式并非独立的模式,是在被动防护模式的基础上,增加相应主动防护设施的一种综合模式,既具有对过往车辆实施强制减速功能的主动方式,又具有对过往车辆进行有效警示诱导的被动方式,这两种方式完美结合的防护模式,可称之为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主动模式。

3 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主动模式技术框架

3.1 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主动模式的现场布置模型

在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主动模式中,为了迫使过往车辆减速,可用突出的物体减速设施(简称强制减速设施,如减速带等,属后续研究内容,本文暂不述及其结构)来实施。但是对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实施强制减速是非常危险的,应当采用相应方法,降低强制减速的危险性。

用强制减速设施对过往车辆实施强制减速,必须提前预告,使驾驶人有提前减速的心理准备。这需要采用被动防护模式中车载诱导屏等警示诱导形式,即在拟设置强制设施的来车前方,先用车载诱导屏等对来车进行警示诱导,提示行车方向有减速带等强制减速设施。为了达到较好的警示诱导效果,可附加移动电子警察测速告知牌及相应测速装置。在车载等警示诱导设施之后,再依次布设强制减速设施,并结合强制减速设施,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锥筒等。限速交通标志的限速值依次为限速80 km/h、60 km/h、40 km/h、20 km/h。

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主动模式的现场布置参考模型(良好天气和道路条件时)如图1所示。

3.2 强制减速设施的基本技术要求

3.2.1 能迫使过往车辆逐级减速

强制减速设施必须按逐渐减速的原则设置。通常以每降低20 km/h为一个级差为宜,使过往车辆的减速度控制在1.8 m/s2左右。强制减速设施可从车载诱导屏之后开始设置,共设置三道以上。其每道强制减速设施突出路面的厚度,可根据限速值的高低,逐级增厚,使振动感逐渐增强,迫使过往车辆减速。

强制减速设施应当配合使用路面高突警告标志或路面不平警告标志(如图1所示)。

3.2.2 操作简便

由于现场防护设施要求布置和撤除快速、便利,因此,强制减速设施应当具有操作简便、重量轻、布设或撤除容易等特性。

3.3 车载诱导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

车载诱导设备是交通事故现场防护的第一道防线,它主要利用光电信号,对来车方向的车辆发出警示和诱导信息。目前大多采用车载可变电子诱导屏,配合警灯,发出警示和诱导信息。

车载诱导设备应当具备适应现场警示诱导的灵活多变的信息库,必要时,其显示的信息可以人工输入。同时在移动车上安装视频监控和超速抓拍设备,及时记录过往交通事故现场车辆的规范行车情况,同时也起到威慑超速车辆的作用,但应通过诱导屏或告知牌向过往车辆告知电子监控的信息。

4 结 语

若把交通事故现场的被动防护模式和主动防护模式相结合,将起到更好的防护效果。但是,由于主动防护设施会直接作用于路经事故现场的车辆,因此在这类主动防护设施的设计、制作和现场使用时,既要考虑其便利性、可靠性,更要考虑对车辆的非安全性影响,这是后续研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篇7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车辆普及率越来越高,公路车辆事故也越来越频繁。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12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交通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往往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尤其是对被困人员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创伤。公安消防部队承担着涉及抢救人命为主的交通事故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消防员仅仅依靠成熟的技、战术和先进的装备是不够的,了解事故现场被困人员的心理状况,掌握一定的心理救助技术,不仅可以提高交通事故中被困人员的生还率及救援效率,而且对救援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交通事故中被困人员心理状况及行为分析

1.被困人员心理状况

当灾难突然侵袭时,被困者的心理是复杂多变的,处于极不稳定状态。一般而言,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困人员会出现以下几方面的反应:

1.1情绪反应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体一般发生变形,被困人员有着不同程度的受伤,身体形态扭曲并处于狭窄空间内。被困人员极易出现焦虑和恐惧情绪,对自身的安全产生怀疑,焦躁不安。当发现无论自己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时,就会表现出这种急躁的心理状态。急躁会使人思维混乱,最终导致洞察力、思维能力下降,考虑问题不周全,行动失去目的性而一味蛮干,结果只能是越搞越糟,使得自己身心疲惫[1}。

1.2认知变化

由于交通事故是突发的,事先没有预兆,当事故发生的时候,多数人员大脑会在瞬间保持空白,甚至有部分人员还没意识到事故,就已经受伤被困。他们的心理有着一个高速的转变过程,从安全、愉快迅速转变到面对死亡。面对如此激烈的变化,许多人难以承受,人们大都是毫无防备的,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因此事故发生后人们的认知程度会受到显著的影响[2]。主要表现为:记忆出现问题,甚至会出现短暂的失忆现象,方向感不强,思维和理解混淆或缓慢,无法集中精力,注意广度受限。

1.3躯体反应

当人们对所面临的事物失去信心时,就会对某些情况产生茫然的预感,在情绪上出现不稳定的现象,常常表现出忧虑、焦急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心理学上叫做不安心理[1]。交通事故中当被困人员就会出现这种心理。有这种心理状态的人同时在生理上表现为头晕、冒冷汗,严重的会表现出心悸气短、胸部紧缩、脸色苍白、呼吸困难等不良躯体反应。在被困的状态下,上述这些反应对于维持个人的自身生存是非常不利的,比如对于有心脏病的人来说,在这种状态下,就有可能不等救援人员到来,因心脏病发作而死亡。

二、交通事故救援现场心理救助技术

交通事故现场环境嘈杂,情况紧急,而且消防员并非专业的心理人员,因此在交通事故救援现场采取的心理救助方法应力求简单有效,通俗易懂。根据交通事故救援中被困人员的心理状况及行为分析,消防员在现场应采取针对有效的心理救助技术,从而减轻受害者心理、情绪上的波动和身体的不适,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心理救助技术。

1.沟通技术

沟通技术是一种救援队员经常用到的应急心理救助技术,也是最基本的心理救助技术之一[4]。该技术的特点是利用开放式、简单易懂的提问,获得被救者心理问题的症结,通过崇拜、暗示以及移情等心理学手段,以最佳的救助策略施与被救者,使其快速减轻或消除行为反应症状,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在交通事故现场,消防队员应针对被困人员的心理反应以及情绪问题,辨症实施沟通技术,这是安抚被困人员心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应用这种方法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1对语言的选择

安抚语言的选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能够改变被困人员的心理混乱的状态,保持镇定,防止其做出错误行为。如可以用“我们是消防战士,请按我说的去做,不要乱动”、“请保持镇定,等待救援”等语言;二要能唤醒被困人员的潜能力,增强其信心、唤起潜意识。如“你一定能行,坚持住”、“我们是消防战士,请坚持住,与我们一起战胜困难”、“你很快将脱离险境,请配合我的救援”、“没事的,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等;三要能引起被困人员的共鸣。在得知被困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其老乡,或会说其家乡话的消防员,这样会在会在无形中,增强安抚的效果,也比较容易引起被困人员的心理共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2对语言的控制

一是对语言音量的控制。对于受到极大惊吓,神经极度衰弱的被困人员,高分贝的音量会给他们带来直接的危害。在与被困人员进行交谈时,音调不易过高,频率不易过快,注意认真倾听,并予以鼓励和安慰。对于处在昏迷状态的情况则可以对其采取高分贝的喊话,唤醒被困人员,激发其潜能。二是掌握语言的感彩。在运用语言对被困人员进行沟通时,应面带笑容,表情和蔼,语气要保持镇定、沉稳、平和。

2.疏导技术

疏导技术也称情绪排泄技术,是对突然遭到心理打击的受灾者进行疏通引导,以达到快速降低心理压力,恢复自身控制能力的一种心理救助技术。心理救助人员针对被救助者心理应激情况,鼓舞被救助者增强同灾害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教给被救助者战胜自己心理问题的方法和步骤,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其掌握自我领悟、认识和矫正的能力,促进其心理向好的方向发展,以减轻、缓解并消除应激行为。

3.放松技术

放松技术是通过应急放松技术,降低被救者心理受到强烈打击时而受到的身体和心理压力,减轻被救助者的躯体障碍症状,消除被困人员的紧张心理,增强其得到救助的信心。

压力产生的成因是当有一个威胁刺激介人,大脑中的下丘脑会立即直接地透过交感神经系统将信息传达到身体的其他系统,激发身体各组织较高的活动量,通过神经细胞间信息的化学电反应的传导,影响大脑的理解以及适应区,加速大脑进一步接收信息,使心理压力增加,精神紧张[4]。

通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总不乏围观者,陌生好奇的眼光会对被困人员的痛苦心理产生不良刺激。一些群众近距离看热闹,乱指点起哄,极易造成被困人员紧张心理[5]。因此,消防员应及时打开警灯警笛,并且做好现场警戒,同时应劝围观者离去,利用松弛身心和调节呼吸等放松技术,使被困者消除紧张压力,树立求生欲望。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救援中,被困人员的心理状态变化是相当复杂的,他们的心理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能否生还。因此,在交通事故的救援过程中消防员若能采取有效的心理救助技术,使被困人员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及强烈的求生欲望,这对救援工作是极其有利的。其次在心理救助中不能仅仅依靠消防部队,要整合整个社会的救援力量,如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在进行心理救助时可以在医疗救护部门的帮助下进行,对被困人员进行医疗急救,以进一步提高心理救助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车文博、龚浩然等.《心理学原理》[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7.58-60.

[2]时勘.《灾后心理自助手册》[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69-70.

[3]常虹,蒲红伟.灾害心理透析及防御措施[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4、(10):17-18.

[4]龚瑞昆,王绍玉等.灾时应急心理救助技术与方法[J].城市与减灾,2003、(2):15-18.

[5]邢娟娟.浅谈应急心理干预对事故影响的作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2(6):73-77.

篇8

驾驶员被方向盘或变形的驾驶室撞伤 这种情况最常见,常造成颈椎损伤或胸部挤压伤,严重者可出现胸壁损伤而引起开放性气胸,伤员常被困在驾驶室内。此时,在撬开驾驶室门窗后,应先给伤员上颈托,如无颈托,可用硬纸板或厚塑料纸固定颈部,以免颈椎错位或损伤。同时,可用一块硬板插到伤员的背后,用绷带或布条固定后,再将伤员拔出驾驶室。

颈部鞭梢式损伤 这也是车祸发生后较常见的。事故突然发生时,车速骤减,由于车辆惯性作用,使颈部像鞭梢一样前后摇晃而引起损伤。据统计,大约四分之一的伤员发生颈椎关节脱臼,伤员出现昏迷、颈后锐痛、活动时疼痛加剧等症状。急救的关键也是立即上颈托,一时无颈托,可临时用敷料做成颈圈固定其颈部,以免头颈左右前后摆动,转送时取卧位。

伤员被弹离坐位 在此情况下,不能随便抬抱,因为这种情况伤员很可能脊柱受到损伤,一时的不当搬运会造成已有脊柱损伤加重,甚至断裂,从此导致伤员终身瘫痪。正确的方法是,先将伤员作为一个整体转至平卧位,上颈托后,由3~4人动作规范、步调一致地将伤员托起,注意一人负责保护其头部,以免头颈前倾、后仰或旋转。托起时,可由一个人喊口令,当喊到1、2、3的3时,急救者同时托起伤员,并将其移至木板上,再用绷带把病员固定在木板上搬运。

出血或骨折 需及时处理,包括立即止血。可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出血量较大时,也可用橡皮管结扎临时止血,不过要注意每隔1小时放松2~3分钟,以免肢体缺血时间过长而造成肢体坏死。上下肢骨折者,可用夹板固定,一时找不到夹板时,可就地取材,即取树枝、木板、扫帚柄,甚至厚书本或杂志等,托起患肢并加以固定后再搬动。

车祸现场急救5问

如果现场只有一个人,怎样搬运伤员? 这时,急救者应跑到伤员的后面,两手穿过伤员腋下,扶住伤员上半身,并将伤员的头枕部靠在急救者的肩上或前胸,然后慢慢地将伤员向后拖拽,并将其仰放在木板上固定。

如何处理气胸? 车祸发生时,伤员胸部可因撞击硬尖物件而造成开放性气胸。此时,可用一块厚棉垫盖在胸部伤口上,并用绷带将其包扎固定;对已发生张力性气胸者,可在其锁骨中线第二、三肋间用带有单向引流管的粗针头,临时穿刺排气。

如何处理烧伤? 汽油箱爆炸燃烧常可引起烧伤。这时,受害者应立即脱去正在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烧伤的肢体应迅速用凉水冲洗或浸入水中,以利于消除致热源,减轻受伤肢体的进一步损伤。

如何处理断离肢体、器官? 对断离肢体和组织器官,如已断离的手指、足趾、鼻、耳、以及大面积的皮肤等,应用敷料包好(见右图),经适当冷藏后,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篇9

被告:穆林林,男,1983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蓝田县葛牌镇阳坡村第一村民小组9号。联系电话:。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9号西安绿地中心A座19-2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920543964H。

负责人:原廷会,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208号捷瑞智能大厦608、7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61176206Q。

负责人:王建军,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穆林林赔偿原告修车费9015元、拖车费400元。上述损失中,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原告2000元,由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按照50%的比例支付原告3707.5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等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8年12月6日17:09,原告驾驶陕A20GH3号小轿车在长乐东路城东客运站附件掉头时,与沿长乐东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穆林林驾驶的陕A10DF7号小轿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2018年12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灞桥大队作出第E005085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原告与被告穆林林对事故负同等责任。陕A10DF7号小轿车在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在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原告维修支付修车费9015元、拖车费400元。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依法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篇10

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现场的人员、车辆、抛洒物与过往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再次发生事故。分析近年京珠高速多宗二次事故,发现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原因主要有四类:一是初次交通事故方原因造成的;二是初次事故处理方原因造成的;三是途经初次事故现场方原因造成的,四是上述2个或2个以上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

(一)初次交通事故方的原因。初次交通事故人员包括肇事司机、车主和乘客。

1、肇事司机、车主失当行为表现:一是未随车携带雪糕筒或其他危险警告标志,事故发生后未能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虽然携带警告标志,但事故发生后没及时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事故发生后未启用机动车危险警告灯,事故现场缺乏应有的警告作用,影响来方车辆的行车安全。二是驾驶员、车主未能意识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事故发生后急于检查车辆损失、修理故障,没及时采取必要的躲避措施,让自己以及乘客随车留在超车道、主车道上,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行走,没留意高速行驶的来方车辆,在无意中置身于极容易被撞击的危险位置。三是当事人为争取个人的最大利益,忙于“扯皮”争吵推脱责任,一些单方简单事故、双方轻微事故,在减少占用道路资源不影响事故处理的情况下,以“保护现场”为由“赖”在原地,全然不顾占用大量道路资源,长时间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2、乘客失当行为表现:事故发生后,有的乘客交通安全意识低,在好奇心理、焦急心理和逆反心理的影响下,在高速公路上围观事故现场,随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行走,未及时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的安全位置,或转移到安全位置后又偷偷返回事故现场周围,置身于随时可能被来方车辆撞击的危险位置,给正常交通秩序造成进一步破坏,诱发二次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方的原因。交通事故处理人员主要包括交警、路政、交通拯救、医疗、消防、殡葬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1、交通民警失当行为表现:一是民警到达事故现场的速度缓慢,事故现场迟迟未得到有效维护,初次交通事故有关人员、车辆、物体长时间严重地干扰来方车辆通行安全。二是维护事故现场措施不力,没按规定设置雪糕筒、警告牌等交通事故现场的警告标志,没做好途经事故现场的车辆分流,没及时将群众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以外的安全地方,让群众长时间停留于高速公路上的危险位置上。三是事故现场处理工作缓慢,事故现场物体迟迟得不到彻底清理,致使初次事故现场长时间占用道路资源,干扰来方车辆正常通行。四是民警思想麻痹大意,缺乏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危机感,专注于事故现场勘查忽视安全防范,在无意之中诱发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救护医生、拯救队员等其他事故现场处置人员失当行为表现:一是高速公路虽是国民经济建设大动脉,但一些部门负责人过多侧重于考虑经营的经济效益,居于利益原因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够重视,人员装备投入不足,参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积极性与实际需要不相称,处置速度缓慢,作业不够规范高效,延误初次交通事故的处置速度。二是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措施不足,在参与初次交通事故处理中置身于危险路段上,在无意中增占新的道路资源,增加安全隐患。

(三)途经初次交通事故现场驾驶员方的原因。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途经初次交通事故现场时,因躲避不及与初次交通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车辆、物体发生碰撞肇事。实践证明,驾驶员驾车躲避不及主要是由于其操作不当原因引起的,常见表现如下:一是驾驶员超速驾驶,因机械惯性原因造成躲避不及。二是驾驶员疲劳驾驶,因反应迟缓、操作不及时造成躲避不及。三是驾驶员驾车时使用手提电话、听高声音响、看车载VCD、与乘客谈话、思考影响安全驾驶的其他问题,因精神不集中造成躲避不及。四是车辆超载、机件有故障,驾驶员操控车辆难度大,因操控车辆时间长于正常时间造成躲避不及。五是驾驶员侥幸心过重,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预见性,因疏忽大意行车造成躲避不及。

二、预防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的对策思考

针对高速公路的交通特点和二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笔者认为预防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主要对策有如下几种:

(一)民警应当树立预防二次交通事故比处理初次交通事故更重要的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提高警惕。

初次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已成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而人的意志有可能预防发生二次交通事故,避免出现新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高速公路车速快,交通繁忙,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比较常见,哪怕是1宗小事故、1个小路障,如果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得当,就极易引发比初次交通事故损害更严重的二次交通事故。但长期以来,一些民警对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的易发性和危险性认识不足,存有麻痹大意思想,不重视预防二次交通事故,并因此而付出深重的代价,有的民警还为此献出宝贵的生命。血的教训警示我们,高速公路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可能性大,损害效果异常严重,交通民警尤其是高速公路交通民警应当牢固树立预防二次交通事故比处理初次交通事故更加重要的意识。各级领导特别是大队、中队领导要以对民警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关心爱护民警出发,经常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理顺交通事故接报警工作,对辖区路段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巡逻执勤和电子监控,提高发现事故现场速度。

发现问题是处理问题的前提,要及时处理初次交通事故,消除初次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首先要及时发现初次交通事故。发现事故现场方法有两种,一是被动等待,通过110、122和值班、办公电话接受事故报警发现;二是主动发现,通过民警巡逻执勤和电子监控系统检查发现。公安交警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 部门接警人员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时,必须第一时间准确了解事故地点、形态、占据车道位置、车辆大小及损坏情况,以便指挥人员发出及时准确的处置指令,避免因错误指令而延误处警现象的发生。高速交警部门应实行全路段全天候24小时巡逻执勤,坚持交叉、错时、错向巡逻,主动检查发现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查处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后未设置警告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随时接受上级关于前往附近路段处警的任务。高速公路公司建有比较完善的全路段电子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24小时监控,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应与公路公司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利用该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道路上车辆损坏、交通事故、交通阻塞等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另外,交警部门在落实勤务签到、领导查勤基础上,给巡逻执勤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对一线勤务工作进行更有效的实时监督,提升勤务管理水平,保证落实勤务。

(三)配齐配足执勤装备,规范事故现场处理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勤务安全检查机制。

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需要出发,为各中队配齐执勤执法和事故现场处理所需的反光背心、反光警告标志、雪糕筒、照明灯具和自身防护等装备。高速公路容易发生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对民警自身安全构成很大威胁。为此,事故处理民警必须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现场处理,事故现场必须有人负责交通维护,现场处置人员要重点防范刚到达事故现场和撤除事故现场这两个易麻痹大意时段的安全防护工作,不要因工作急忙而生乱,也不要因完成任务而随意。大队甚至中队需要制定严格的警务监督制度,每天检查民警及车辆的安全装备,把民警路面执勤执法和事故现场处理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检查内容,督促落实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强化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让民警养成注意安全防护的良好习惯。

(四)把事故处理权限下放巡逻中队民警,解决过分依赖专职事故处理民警处理事故问题,增加事故处理人手,提高事故处理速度。

交通民警从单位到事故现场往往相隔数十公里,而且不时在不同地段于相同、相近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专职事故处理民警仅在赶赴现场上就耗费大量时间,有时也忙不过来。而高速公路初次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越长,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就越大,缩短初次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是预防二次交通事故的关键。高速公路实行全天候24小时民警交叉、错时、错向巡逻执勤,无论是在巡逻中发现事故现场,还是接报后赶赴事故现场,处警速度总比在单位待命的专职事故处理民警快得多,警力也相对充足。高速公路上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轻微居多,事故责任也相对明显,巡逻中队民警经培训,配备相应警用装备后,完全有条件胜任大多数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此可见,把事故处理权限下放给巡逻中队民警是可行的,是提高初次事故处理速度,预防二次交通事故的客观需要。

(五)快速彻底清理初次交通事故现场,尽快终止初次交通事故占用道路资源,恢复正常道路交通秩序。

篇11

2,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3,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事故的责任以及相关的赔偿。

篇12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根据车辆受损程度进行赔偿。当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要立刻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并且在四十八小时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是可以进行拒赔的。保险公司将主动去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的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至事故的现场之后,应该先抢救受伤者,之后对事故现的场进行勘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文章屋网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