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6 23: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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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6、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原则。
二、名额分配办法
本次主要推荐分局中层副职(非副科级副所长、副中队长,以下同)后备干部人选,具体分配名额为:财源、岱庙、泰前执法所各分配2个名额,上高、徐家楼、省庄执法所和户外广告执法中队、分局机关各分配1个名额。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的资格和条件
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
2、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安排部署、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讨论呈报、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公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印发《区分局民主推荐中层后备干部实施方案》,对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资格审查。由各推荐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与上级人事部门沟通,进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龄、学历和近三年考核结果等信息。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民主推荐。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干部队员。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推荐得票率达到60%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讨论呈报。各单位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按分配名额提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分局党总支。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要写明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得票及排名情况,并附《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情况登记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单》及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
(五)研究确定。对各单位呈报的建议人选分局党总支进一步核实其个人信息,并综合民主推荐、现实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列入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库。
(六)公示反馈。对分局党总支研究确定的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无影响的,列入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名单,并由分局党总支以书面形式向推荐单位反馈。
五、纪律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中层后备干部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中层后备干部人选应为行政、事业编制内的国家干部。
2、中层正职后备干部原则上应是任中层副职2年以上或正股级科员。
3、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办事员或副股级科员。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
5、身体健康。
二、名额
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人选一般为3名,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为3名,备用期为2年。
三、工作程序
1、确定符合后备干部条件人员。对照中层后备干部条件,在局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中确[,!]定符合后备干部条件人员。
2、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根据推荐得票情况,确定5名民主推荐入围人选。
3、组织考察。局组织考察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4、领导班子研究确定。由局领导班子根据民主推荐入围名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中层后备干部人选。
5、公示。中层后备干部人选确定后,在本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培养、管理、使用
1、加强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后备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加强对中层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安排他们在不同岗位轮岗,到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岗位上磨练,增长领导才干,提高管理水平。
二、选拔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注重实绩的原则;
5、注重潜力、立足培养原则;
6、动态管理、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拔条件
后备干部必须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较显著,群众公认度较高,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不超过45岁,女不超过40岁;
2、学历中学本科,小学大专以上;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工作;
5、在学校有一定的工作凝聚作用,思路清晰;
6、一般应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选拔办法
1、广泛宣传。各学校在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本文件精神,营造积极参与选拔氛围。
2、公开推荐(自荐)。后备干部的选拔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同时,采取群众、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拔。教育局深入到各学校召开后备干部推荐大会,全体教职工根据教育局党组确定的名额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以得票数作为重要参考。
3、组织考核。由教育局组织考核组对初选入闱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在申报人员工作单位进行,以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结合发展潜力评估,通过校领导班子谈话、教职工代表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材料上报局党委研究,根据考核情确定成40名同志作为教育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4、结果公示。根据考核结果,由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提拔任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界意见。
五、后备干部培养
后备干部的好坏,决定着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的优劣。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好后备干部队伍。对此,有如下四个“程序”:
程序一:“公选”择优。在选任干部的第一环节第一程序采取公开选拔的方法,充分体现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了群众的知情权,也强化了干部的自主意识,扩大了组织的选人视野,避免了在少数人中选人的不足。公选后备干部是治本之举,方法是每年公开选拔一次。程序二:民主推荐。选任干部在第一环节进行民主推荐,强调了群众的参与权,坚持了扩大民主这一正确方向,也防止了由少数人选人的倾向。程序三:本级主选。本地区、本部门根据既定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程序四:上级审定。在提前介入下级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的基础上,对下级上报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及整个选拔工作进行审核。
第二环节是:“后备”自报、组织统筹、因需施教、动态管理的干部培养监督制度。这是由承担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工作的有关职能机构来运行操作并把关负责。
程序一:“后备”自报。就是后备干部根据自己的实际,自报学习的内容、重点和培养的方式等。目前,挂职锻炼采取的是单位上报名单,这比上级部门抽调好,但如改为后备干部自报,更能体现自主学习的原则,更有针对性。上党校培训,目前普遍采取调训的方式,如改为后备干部自报今后一至二年培训锻炼的安排和需查漏补缺的内容,可较好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程序二:组织统筹。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多数人的要求和组织掌握的每个后备干部的特点、不足及今后使用的方向等,分轻重缓急,统筹考虑培训和锻炼的规划。程序三:因需施教。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程序四:动态管理。后备干部队伍不是保险箱,而是过滤器,要通过年度考核对后备干部继续进行筛选,使其队伍在动态管理中始终成为“一池活水”。
第三环节是:后备“考察对象”、筛选“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考察对象”的干部考察监督制度。这是由承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机构来运行操作并把关负责。
从什么人中提出考察对象,采取什么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及如何考察“考察对象”,是能否保证选人用人质量、能否防止和杜绝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最容易忽视、又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必须在此科学设卡,切实把关。这一环节有如下四个程序:
程序一:后备“考察对象”。“后备”者,“候备”也。《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我们认为应建立干部“考察对象”由后备干部候选制度。其方法是:班子中出现缺额后,如果采取竞岗方式,就把报名竞岗的后备干部按姓氏笔划为序列单(如果不竞岗就把其所有后备干部列单)交给群众推荐选择。由于有了“后备干部”与“考察对象”的对接方式,就从基础上或根本上开通了干部由“备”到“用”的渠道,从而也就从制度上解决了“备”与“用”脱节的问题。
程序二:筛选“考察对象”。因为确定考察对象后还要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所以这次的考察了解要紧紧围绕能否作为“考察对象”来进行。在此基础上,考察组成员分析比较,从后备干部中提出考察对象的差额人选,并写出分析报告,供组织在比较中加以选择决定。
程序三:确定“考察对象”。对于考察组提供的考察对象人选,组织部门专门开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程序四:考察“考察对象”。此次考察与确定考察对象不同,应为点名考察。考察重点应是德、能、勤、绩、廉。如果是差额考核,应提出使用意见,并根据领导班子需求来比较各个考察对象的优劣,然后向有关方面汇报,并进一步准备上会材料。
完成这一环节后,将拟任用的建议名单转交下一环节。
第四环节是:定时任用、常委会提名、“全委”票决、公示把关的干部任用监督制度。这一环节由承担汇总材料、规范上会的干部综合职能机构运行操作并把关负责。任用是整个领导干部选拔流程的关键环节。
程序一:定时任用。为了防止临时动议干部,应建立领导干部定时任用制。为了与全委会同步,可一年票决两次干部,使全委会既管事也管人。程序二:常委会提名。对于考察好的拟任职干部,要在党委常委会上加以讨论研究后向全委会提名。会议具体程序按《干部任用条例》第34条规定执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对所有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提名,由全委会来决定干部的任免。程序三:全委会票决。对于常委会提名的拟任干部,实行全委会委员票决制,真正保证每人一票、集体领导和过半数同意方可有效等原则的落实。程序四:公示把关。全委会票决以后,再将所任干部向全社会公示7至15天,让群众最后把关。
第五环节是:任期制度(或聘任制度)、试用期制、年度考核、任期审计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这一环节由承担干部日常管理的有关职能机构来运行操作并负责把关。要改变重选拔任用轻管理考核的倾向,要根治“能上不能下”的顽症,就应在这一环节上下功夫。其程序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