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论文范文

时间:2022-02-10 09: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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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论文

篇1

2.国外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与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创新研究

3.我国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统计分析及演进路径研究

4.论“公共价值管理”:一种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超越与限度

5.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评析

6.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危机管理研究——现状、趋势和未来方向

7.扎根理论在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应用:方法与实践

8.中国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和主题

9.迈向公共管理范式的全球治理——基于“问题—主体—机制”框架的分析

10.从区域公共管理到区域治理研究:历史的转型

11.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论述评

12.在公共管理研究中应用结构方程模型——思想、模型和实践 

13.基于衍生职能界定的政府会计角色定位研究

14.公共管理转型: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兴起

15.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政府治理形态嬗变的博弈分析

16.公共管理研究领域中的社会网络分析

17.后新公共管理时代的跨部门协同——评希克斯的整体政府理论

18.从新公共管理到后新公共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论述评

19.我国政务微博参与公共管理的作用机理和条件初探

20.案例研究概推性的理论逻辑与评价体系——基于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样本论文的实证分析

21.公共管理理论范式的嬗变:从官僚制到网络治理

22.公共管理研究的热点与重心——基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公共行政》2014年收录文章的预测

23.区域公共管理视域下的整体性治理:跨界治理的一个分析框架

24.新公共管理:反思、批判与超越——兼评新公共服务理论

25.对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中定量推崇的批判

26.协作性公共管理:西方地方政府治理理论的新模式

27.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缘起与发展

28.新公共管理理念对中国高等教育政策及学术工作的影响 

29.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分析:以珠江三角洲为例

30.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的新发展——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

31.公共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

32.新公共管理影响下的国外公共图书馆总体外包研究——以美英日为例

33.也谈公共管理研究方法

34.培养公共管理类卓越农林人才的实践教学基地探索——以湖南农业大学为例

35.新公共管理批判及公共管理的价值根源

36.回购公共服务:后民营化时代公共管理的新议题

37.新公共管理对绩效审计的影响及对我国绩效审计发展的启示

38.整体性治理:公共管理的新范式

39.协作性公共管理:现状与前景

40.美国公共管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跨组织整合趋势

41.“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困境与转型——新西兰公共部门改革的反思及参鉴

42.公共价值的研究路径与前沿问题

43.公共管理视域中的第三部门:功能、优势及困境

44.公共管理定性研究的基本路径

45.协作性公共管理:创新、局限与启示

46.合作收益与公共管理:一个分析框架及其应用

47.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公共管理问题研究

48.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之成因及其对策研究

49.公共管理理念的跨越:从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

50.公共管理实验研究何以可能:一项方法学回顾  

51.公共管理:公共性本质与功能目标的内在统一

52.论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

53.论公共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及其他

54.公共性:公共管理研究的基础与核心

55.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下政府流程再造的路径选择

56.网络治理理论在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实践中的运用及其对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57.评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范式

58.价值取向、理论基础、制度安排与研究方法——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的四维辨析

59.新公共服务: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与超越

60.电子政务与政府流程再造——兼谈新公共管理

61.论公共管理之本质特征、时代性及其它

62.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绩效治理——源起、架构与研究问题

63.新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

64.新公共管理思想下的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建设

65.公共管理学科前沿与发展趋势

66.“脱域”公共危机治理与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

67.权威式整合——以杭州市政府公共管理创新实践为例 

68.公共管理视域下风险及治理研究图谱与主题脉系——基于国际SSCI的计量分析(1965—2013)

69.公共危机管理领域中的社会网络分析——现状、问题与研究方向

70.公共管理研究中的“价值”与“价值中立”——公共管理价值回归的历史叙事与继往开来 

71.“模糊性治理”的理论系谱及其诠释:一种崭新的公共管理叙事

72.公共管理理论创新三题

73.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74.中国公共管理:概念及基本框架

75.社会网络分析与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

76.论公共服务的“第三种范式”——超越“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

77.公共管理与公众舆论

78.比较利益人:公共管理研究的一种人性假设——兼评“经济人”假设的适用性

79.基于复杂性科学管理熵理论的公共管理绩效评价研究

80.公共选择还是利益分析——两种公共管理研究途径的比较

81.论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的同异性

82.走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当代西方政府改革趋势透视

83.近年来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回顾与展望

84.应把社会性别理论纳入我国公共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85.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与特征

86.网络问政——公共管理的创新形式

87.论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价值取向

88.公共管理类创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和谐发展路径

89.“公共价值管理”:一个新的公共行政学范式

90.公共危机管理问责制中的归责原则

91.福建省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共管理研究

92.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政府治理形态嬗变的一种比较分析

93.转型期公共政策的价值定位:政府公共管理中功能转换的方向与悖论

94.可交易许可模式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和移植——以公共住房政策为例

95.论当代公共管理三大范式及其转换

96.协作性公共管理: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的新发展

97.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学理因由、典型模式与推进策略

篇2

Abstract:Thepublicadministrationresearchusuallyhastwokindofentirelydifferentstandpoints:Superintendent''''sstandpointandpublic''''sstandpoint.Standsinsuperintendent''''sstandpoint,thepublicadministrationresearchmainattentiontakesthepublicinterestspokesmanandvindicator''''sPublicsector,howcancarryontheeffectivemanagementtothepublicaffairs.Standsinpublic''''sstandpoint,thepublicadministrationresearchmainattention“howcanthecitizenobtainthethingwhichfromgovernmenttheretheyneed”(thenote:HowardFrant:UsefultoWhom?PublicManagementResearch,SocialScience,andtheStandpointProblem,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2,1999,p.324.).

keyword:Publicinterest;Modernagepublic;Publicadministration;Managementessence

引言

显然,这两种立场都没有脱离公共利益这个核心问题:前者以“公共部门如何实现和服务于公共利益”为焦点;后者以“公共利益是怎样被实现的”为焦点。进一步对比可以发现,前一种主张所说的公共利益多半是抽象的,而后一种主张则意指现实的公共利益,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事实上,研究公共利益时有两个关键问题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虚幻的)还是现实的(具体的)?第二,公共利益与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吗?围绕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区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别的基础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质内涵;进而力图阐明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一)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容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容易被认可和确认。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

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如果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

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

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

2.共同体的层次与共同体利益

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的挑战。这是国家利益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措施。

3.共同体的性质与共同体利益

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共同体利益。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影响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与‘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注:DavidMathasen:TheNewPublicManagementandItsCritics,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l,1999.)。

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挑战。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社会这个共同体的利益。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

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它们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二)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作用,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内容,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

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上述逻辑,如果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与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

2.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

如果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与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

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页。),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页。)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因此公共利益首先与共同体利益相关。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与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基于这种认识,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为“公众的或与公众有关的”,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现代公共管理转向公众立场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公众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为公众利益既有纯私人性质的,也有公共性质的;公众除了消费公共物品之外;还大量地消费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则应该代表公众利益,否则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为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决定的。尽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谁都无法否认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一方面,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因为政府是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认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来维护、增进和分配。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会主体的补充作用。事实上,西方国家大量出现的志愿性团体、社区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也同样可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影响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

2.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

以上两种特性都是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讲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虚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页。)如果将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产权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话,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质。而非竞争性则从实际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这决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进而,公共物品的现实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这种特征往往被误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为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不能否认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确存在,但不能借此认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应该具有这种特征。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事实上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物品来实现的。

从纵向上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共同体利益的层次性来界定公共物品的层次性:(1)全球性或国际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种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一个统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基本知识,都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2)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国家安全和防务,发展初等教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国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础设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处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区性公共物品:社区绿化与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基础设施等乃是社区性公共物品。

从横向上来说,同一层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1)基础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础设施一类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国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会保障、疾病防治。(4)服务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保健等服务性公共项目。

由此可见,公共物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实际上代表着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了。这是现代公共管理探讨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和公平分配的基础。

三、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从上述对公共利益本质属性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对普遍的影响力,那么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就应当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传统观点基本上秉持着管理者的立场,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为核心研究对象。这对于探讨政府这个最大的管理主体如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却力图改变这种立场,顾客取向和结果取向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价值观念转型的目标,它也蕴含着公共文化转型的核心内容。同时,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引入似乎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甚至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参与同样能够带来有效的产出和更高的绩效水平。因此,转向公众立场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利益是现实的。它表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与公众个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自由选择、自主决定而得到实现;而前者则需要集体行动、有组织的供给方式才能得到满足。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大的、有组织的供给主体,这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但仅仅有公共责任并不能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能力和绩效状况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对传统政府理论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在于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即使对这一相对普遍的现实忽略不计,也应当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这两大前提,必然要求寻求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从西方七十年代以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倾向于放手让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供给。改革的成功经验都贯穿着“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体信念。这一信念应当这样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也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基础。

第二,这一信念意味着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性的制度安排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供给,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这样,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够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第三,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也就是说,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作用。政府毕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

篇3

(二)全新公共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公共管理所提出的全新管理手段和措施在明确公私部门没有存在实质差异的前提之下,全新公共管理逐渐开始应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来提升工作效率。全新公共服务不是反对效率价值,其仅仅是在批评公共管理、否认公私部门实质差异性的基础上,逐步开始承认全新公共管理中提升效率的一些技术和创新性方法,譬如人事管理中使用短期雇佣替代公务员终身制,采用科学合理的招聘程序,建立逐层划分工资的绩效制度,加强结果的灵活操作性等相关的内容。

(三)全新公共管理中蕴含的服务理念通常来看,全新公共管理与全新公共服务分属于不同的治理方式,然而,本研究对二者进行具体的研究后发现,全新公共管理存在以下几种性质:首先是全新公共管理落实了工具主义的理念,主要使用经济学理论与市场竞争规则,在严格的制度与程序范围内进行大刀阔斧的变革;其次是全新公共管理中弱化了公共权力,使其逐步向社会分化;最后是新公共管理培养了社会自治力量,行政开始从客体向中心演变。全新公共管理主要是缩减政府规模,降低不必要的规制,让政府管理从大量繁杂的公共事务中得到解脱;使用公共政策来引导公共产品的生产与竞争,以期提升公共产品的生产效率与质量,在整个过程中都会让社会组织等相关人群开始主动提高自治能力,而社会自治力量的演变也在这一方面显示出服务理念的提升。因此,新公共管理同新公共服务之间有着非常多的相似点。

二、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的区别

(一)公共行政的回应目标差异全新公共管理的主体是顾客,将普通群众视为顾客,同之前的公共行政相对比,更加注重普通大众的地位和价值。新公共管理提出政府的行为必须要向企业学习,最大限度将政策建设成顾客可以从中自由的选取,可以让顾客进行全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然而,顾客本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群,全新公共管理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将政府的公共政策从政治领域逐步纳入到市场中,但是,从新公共服务的角度来考虑,把普通大众作为顾客,同时从经济学方面来研究政治问题,其实就是注重顾客的短期盈利。因此,全新公共服务通常从反面出发,以尊重公民的权力为基准,将人民看成存在相同利益的群体。所以,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在认识回应目的特点上存在差异,使得其中存在不同的社会治理方式;通常前者针对顾客选取爱好的回应,借助的是企业家精神,公民仍处在客体的地位;新公共服务强调普通大众应该参加到行政中、成为政策制定的主要群体,让公共行政成为一种非常民主的治理模式。

(二)追求利益的差异新公共服务主要注重多元化治理,任何公民与团体都可以协同管理公共事务,相对于政府而言,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同机构组织以及公民共同找寻代表公众的利益,同时为实现这些利益而努力。从新公共服务对于行政规范性问题的分析过程中可以很容易的发现,政府的目的与企业的目的存在较大的出入,政府是实现公平与正义的手段和保障,必须保证公共利益处于绝对的核心地位,让公共问题的处理方案与产生过程都能够较好地满足正义、公正以及公平的标准和准则。而新公共管理主要利用市场的方法处理政府遇到的困难,若将政府比作是企业,则是借助企业的精神和理念来控制公务员的行为,在容纳私人部门管理技术的同时,也相应地汲取了私人部门的价值观念。所以,从二者的利益来分析,本身存在着较大的冲突,一边是新公共管理不承认存在公共利益,另一边则是公共管理同公共利益间没有丝毫的联系。

(三)理论思维取向上的差异全新公共管理的私人部门管理手段与经济研究角度都是为了改善政府工作效率低下与呆板的形象,以更加有效与灵活的形象面对普通大众。所以,全新公共管理主要以理性为改革准则,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集中提升政府工作效率与方法等方面,通过理性的手段实现公共管理的效率。而新公共服务延续了新公共行政“民主行政、社会公平”等价值观,关注公民的权利。如某位学者所说,公共管理人员必须追求回应性的提升与公民信任度的加强,将公民参与政府管理视为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公民会积极注重公共利益,政府必须协助公民提升整个过程中不同方面的能力。新公共服务关注公民参与和民主治理,将公共利益放置在非常重要的地位,政府的职能必须从控制管理转到服务,让全新公共服务理论基础更加具有群众基础,所以是以民主为主要的改革形式。

(四)价值取向差异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存在差异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价值取向不同。新公共管理关注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和效率。在效率价值的引导之下,新公共管理将政府的服务对象视为顾客,在管理上可以良好地使用市场机制与竞争机制,表现出绩效与结果。目前,顾客服务与绩效衡量等相关思想理念逐渐成为公共行政用语的构成因素。新公共服务本质上是对新公共管理等主要以经济理论与自我利益为主导模式的深思;从价值取向来看,新公共服务注重的主要价值是社会公平、回应性等相关内容;新公共服务注重服务的使命与价值,关注公民参与以及公共责任制等内容。因此,从本质上来看,新公共服务体现了行政理论发展过程中的民主价值取向。

篇4

社会责任是档案管理存在的基础,是档案管理发展的内在动力,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档案管理合法性的基本前提。现代档案管理的社会责任无论是责任范围还是责任程度都明显有别于传统档案管理。就责任范围而言,传统档案管理承担的主要是政治责任,现代档案管理承担的是全面的社会责任,包括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责任和广大人民发展的责任,前者包括经济责任、政治责任、文化责任、社会责任,后者表现为最广大人民的全面发展提供档案信息保障的责任。

2全面发展理念

档案管理应立足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需要来进行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和档案信息服务,而非针对传统的政治与行政管理、历史研究与编史修志等服务领域来展开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信息服务。在具体工作对象上,应面向最广大人民,而非传统的政府工作人员、研究者的需要展开档案管理工作。为此,要求档案管理将服务范围扩大到整个社会各项建设事业。后者以保障和促进最广大人民全面发展为基本宗旨的国家与社会建设目标要求将满足最广大人民工作和生活对档案的需要作为档案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目标。

3公平服务理念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性的本质诉求。作为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档案服务均等化旨在消除档案服务中的歧视现象,即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开放制度,对应该开放的档案适时开放,并允许各类社会公众基于自身需要自由地利用。在向公众提供开放档案服务时,必须遵循同样的原则、政策与标准,不搞差异化服务,即使是档案信息的核心利用群体,也不可以享有特别权利。面向公众个人提供档案服务的标准与面向社会组织提供档案服务的标准应是统一的,在具体服务过程中,对各类利用者提出的利用要求或限制必须是等同的。

二在公共管理下的档案管理模式

档案管理模式属于方法论的范畴。在公共管理的视角下,档案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可供参考:

1文档集成式

文档集成式档案管理是将文档管理通过集成化的技术形成系统的管理规范,并运用系统的管理模式对医院档案进行管理。文档集成式档案管理的核心是各文档管理过程之间的协调性。目前,文档管理多是由文书部门和档案部门分开负责的,其中文书部门主要负责文件管理部分,而档案部则主要负责档案管理部分,两个部门独立工作,使文档的完整性得不到充分的保证,影响了档案管理的质量。而文档集成式管理则能够将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统一到一个系统当中,从而保证了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和开放性。

2资源管理式

随着社会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电子档案,档案管理也逐渐倾向于信息档案管理。因此,大力开发信息资源,对于未来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档案管理工作也应转向信息资源的方向,将信息资源体系作为档案管理的基础。

3公众参与式

公众参与模式是最能体现档案管理向公共管理方向发展的具体表现之一。在公共管理的视阈下,公平、公开应该是首要的发展方向。档案管理服务的对象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所以,只有让公众也一起参与进来,才能更好的提高档案管理工作。首先,公众要对档案管理工作评价,如发现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可以及时反映给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并且由相关人员进行改正。公众参与到档案管理中,不仅能够提高档案管理的有效性,同时还能增加档案管理的公开度和公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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