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5 14: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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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 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 规格; 台
2、电梯型号层站 规格; 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 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 元/年/台;
2、单价 元/年/台;
总计 元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之事宜订立本合同。
注:1. 此价格不含税价,不包土建、井道修改及土建回填等费用。
2.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安装、质量、验收等费用的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支付电梯款: ①转账支付:
本合同的电梯款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给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②现金支付:
乙方的收款人员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交乙方财务部出具盖公章的《委托收现金证明》及相应的收款票据原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依本规定要求之形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第三条.付款期限
甲方以合同总价为基准,按如下方式分期向乙方支付电梯款:
第壹期、合同总价的(即¥40000.00元)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讫;
第贰期、合同总价的(即¥20xx00.00元)于货到工地签收后当天内付讫; 第叁期、合同总价的(即¥100000.00元)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付清。
第四条.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①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扶梯、自动人行道则执行《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
②技术资料:
为保障本合同项下电梯能适用国家及甲方安装要求和标准,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将乙方提供之《电梯技术规格及井道/机房土建布置图》(以下称“布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乙方,届时该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交货期限
①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款及第四条第②款约定之技术资料后, 30 天生产完毕交货到本合同指定之收货地点;安装期为20天内(不包括技术监督局验井道),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取得合格证。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交货期予以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
b、甲方未按第四条第②约定提交技术资料;
c、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产、交货的。
第六条.电梯设备的运输及签收
① 方确认下列各项内容,乙方负责将电梯设备运到指定地点。
收货安装地址: L1:龙岗区丹竹头树山街3号 L2:龙岗区丹竹头圆墩东一巷3号 。 ②为充分保障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电梯的权益及符合特种设备监管单位对项目运作资料备案制订的规范,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如下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能使用其公章或甲方为自然人且自身无法与乙方就交货、票据给付、签收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签证时,均由“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证。
③若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无故拒绝签证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相对应义务的履行期限均予顺延,所产生之费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电梯到达上述“收货地址”后三天内,若该“联系人”不予签收的,则视为甲方收货。
④若上述之“联系人”需更换,甲方应当即书面通知给乙方,与乙方重新书面确认新的“联系人”。否则,视为未更换。
第七条.乙方质量保证
①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包装,应按乙方企业的统一标准执行,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安全抵达上述第六条约定之“收货地址”。
②自乙方交货后第二个月开始起计,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保养。
③甲方提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未防潮、防盗、防腐蚀、防高温)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安装或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甲方负责。
④质保期内,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中止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保养/维修服务,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且此期间应计算于免费保养内。待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才恢复本合同项下电梯的保养/维修义务。
⑤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更换、维修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零部件,但非乙方履行的安装工程或维修服务或人为故意因素或操作或管理不当、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战争、台风、雷击、浸水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电梯损坏、故障的,不属于免费更换范围,乙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⑥乙方应保证其制造、生产的电梯符合国家标准。
⑦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可为本合同项下电梯实行有偿终身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
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缺陷,致使本合同项下电梯出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检验
①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当日,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验签证;乙方货到收货地址三日内,甲方未予检验的,视为甲方检验合格收货。
②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经查实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应在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后七天内书面提出,届时由乙方核实后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③货物交付甲方工地后,乙方安装人员需进场,由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人员负责保管。
④验收的具体标准参照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苏房街9号菱王电梯。
第九条.合同变更、终止和违约
①本合同签订后,为充分确保甲方的权益,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则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向对方提出,经得甲、乙双方一致书面认可变更后,才能变更。若因该次变更导致产生的费用,均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同时,若甲方提出变更,均应附带本合同约定之交货期的顺延;若因变更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视为要求变更的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②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已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之违约金已包括对造成守约方损失而予以的补偿。
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及时与对方书面联系,重新协商本合同的履行办法。如未能及时告知对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④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① 甲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电梯委托乙方实施安装的,若工作需要可另行由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签订《电梯安装合同》予以约定;甲方未委托乙方安装的,所产生之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②本合同之全部内容,未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及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与增、减,否则视为无效。
③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合同壹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签署布置图后即刻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⑤本合同之约定取代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前的一切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
⑥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
电梯销售合同范文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度的前提下,鼓励销售人员 敢于竞争,拓展市场,以此来提高电梯市场的份额,奖励优胜,淘汰落后。保护和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性,明确公司与销售人员合法利益,特签定本年度《电梯销售合同》。
一、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加补助 元/月;(含基本工资,车辆补助,违章,保养,维修,餐补,五险)
2、享受正常的公司福利待遇;
3、出差住宿每天报销 元,(按实际花费算,超出自行负担)。
4、长途车费实报实销。(出差住宿必须提前向领导申请,在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报销费用)
5、如需请客户吃饭,由乙方自己负担。
6、乙方每月工资,次月5日前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和假日,甲方顺延发放。
二、销售指标:
年销售指标为50台,实行上不封顶,超指标奖励办法。
三、业绩提成及超指标奖励:
1、年销售指标必保完成 台,完成后按销售净利润(含安装费利润)25%提成;
2、超指标( 台以上)部分按销售净利润(含安装费利润)35%提成;
3、由公司联系并指派的定位销售业务,做成后按元/台给以奖励;
4、业务洽谈后,受售方需前去工厂考察的,需形成考察方案及所需费用的报告上报公司,经公司核定批准后考察费用由公司负责;
四、提成兑现及责任:
1、乙方提成兑现要按受售方汇款到公司账面时为准,按比例计算兑现给乙方,随到随结;
2、乙方负责跟踪、执行已签销售合同的履行,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对欠款部分负责催要,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如公司领导允许的情况下,给予甲方垫付款项。提成按垫付比例正常兑现给乙方。
3、甲乙双方自签订销售合同之日起,在8个月内没有业绩的,从第九个月开始公司停止执行本合同第一款所规定的工资待遇,经公司批准后可按照第一款规定的工资待遇标准借给乙方,属借款方式。待乙方完成业务指标后有甲方从提成奖励款中予以扣除。
4、销售业务必须在公司的统一管理指导之下,最终以公司确定的产品质量、价格标准为准,非公司认可同意的一切业务均属个人行为。
5、如因安装或维保原因,导致合同没有按照规定付款的,甲方应正常付给乙方余下所有提成。
五、相关约定责任:
1、在合同期内每个人都要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文明销售,诚实经商,无欺无诈,树立良好的中昊公司形象;
2、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周要向公司汇报一次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做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工作,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有违行为甲方可予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合同条款明确了的事项以外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定。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 总经理:
电梯销售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用于 项目的东芝牌(TOSHIBA)
条款如下:
一、机件规格及数量
1.产品制造商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 全电脑控制变频变压调速乘客电梯
单速上下可逆运转方式自动扶梯
3.规 格
4.数 量
二、价格及付款币种
1.总价:人民币
2.总价款中不含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和调试费。
三、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总价款分作4期支付:
第一期: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将定金(总价款的 20%)计人民币
第三期:甲方须于出货前30天将出货款(总价款的40%)计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逾预定出货期60天未付清出货款且双方未书面确认变更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期:甲方须于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
第五期:甲方须于验收合格日始计一年后的三日内将质保金(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2.如甲方所购电梯需分批排产、出货、验收、交付使用时,除合同定金外,甲方可根据价格明细表分批分期付款。
3.上述款项分别凭收据收款,全部结清后7天,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
4.甲方的付款以电汇(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贷记凭证等)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抬头请注明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四、出货日期及排产条件
1.机件预定出货日期:根据甲方的排产通知以及排产条件符合90天后
2.排产条件:合同生效后叁天内,甲方须提供正确土建图纸,供乙方绘制电梯/自动扶梯规格确认签认图,交甲方签认。甲方支付本合同排产款后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排产,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以及返回后的签认图和选色表,开始排产工作。排产与出货之间的期限不得短于90天 (如甲方设计变更,则排产期限重新计算)。
五、机件交货地点:
甲方建筑物名称:
甲方建筑物地址:
六、机件出货方式 :
甲方自提。
乙方负责运输。货物发生破损或缺件,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予以协助。乙方负责运输时产生的运费,按电梯台数及运输距离进行结算。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运输方式时,甲乙双方可对运费另行议定。
七、所有权转移
对于双方缔结于本合同中的标的物,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八、合同规格及出货日期变更
1.甲方如需变更电梯规格或变更原设计建筑物尺寸时,应于电梯/自动扶梯预定排产前(出货
2.甲方如需提前/延期出货时,应于电梯/自动扶梯预定排产前(出货日期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九、机件的验收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收到产品后,必须妥善保管至开箱,并承担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会同乙方指定的单位,按装箱清单及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规格数量和表面质量标准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手续,签字确认装箱的完好性。
3.开箱验收时如发现缺件或部分零件不合格时,甲方应于开箱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对后负责迅速补齐或调换。甲方开箱后七天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4.甲方未会同乙方指定的单位,自行开箱或委托其他单位开箱的,视为乙方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十、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产品质量规格符合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后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机件出厂日期起18个月。
3.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若甲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而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4.为使废旧基板不流入市场,切实保护用户利益,以及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所有电梯基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或销毁)换新。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如甲方仅支付了定金,则乙方可以不返还;如甲方已支付了除定金以外的部分或全部货款,造成乙方已部分生产的,则甲方应承担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产品制造完毕后甲方退货的,乙方可以不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
2.乙方收取定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出货的,加倍返还定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逾期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条款出货或延期出货,乙方承担逾期出货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相应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生效三年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出货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天内不能接收货物时,自第天起(以邮戳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仓储费、保管费,每台每天100元人民币。若逾期提货6个月时,且双方未有书面盖章签字确认文件,乙方有权视作甲方退货。
3.电梯在出货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安装、调试及国家部门验收工作的,在乙方停工180天后仍无法复工的,甲方未付的款项视为已达收款条件。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在签定设备销售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电梯安装合同》。
5.若判明甲方将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用于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生物、化学及导弹关联)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再处理、运行、研究开发、开发贮藏及其建筑物)时,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6.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7.双方不得单方以任何方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
8.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其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约束。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部电梯,总价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交货期限:
5.2.1本合同项下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年月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最迟在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乙方:(安装承揽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了 12 台电梯设备,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第373号令)关于电(扶)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的电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1、安装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层站台数安装单价小计1模块化电脑组合变频变压控制乘客电梯xo-star(800/1.5)11123.38万元40.56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千陆佰元整
2、安装调试费以及支付:
2.1本合同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千陆佰元 人民币40.56万元整)。
2.2 安装调试费的支付:
2.2.1 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安装开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50%(其中2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20.28万元(大写:贰拾万贰千捌佰 元整)。如设备已经到达工地,且工地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在收到款后7天内进场安装。
2.2.2 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安装费的 50 %,计人民币20.28万元(大写: 贰拾万贰千捌佰元整)。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2.2.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安装,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报验或因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导致电梯不能及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的,则从设备提货之日起三个月满日视为政府验收合格。
2.4 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3、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3.1 本安装工程开工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在电梯进场安装前,乙方应经常到工地监察督促土建施工进度,如土建进度延期无法进场安装、或甲方不能提供电梯试运行电源,则电梯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3.2 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天,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年 月日开始施工安装。
4、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和《一般建筑用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以外事项》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负责提供安装起吊场所和吊装点,如有差错,应及时修正。
4.1.2安装施工时,甲方把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电梯上机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修补及填充工作。
4.1.3 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
4.1.4 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5 配合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提出开工及验收申请。
4.1.6 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 本协议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4.2.3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拆箱清点、起吊时甲方进行配合,费用由乙方自理)。
4.2.4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gb-7588-2003国标制造生产,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6 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 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4.2.9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4.2.10 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1 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 2 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培训对象: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培训教材:土建布置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安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安装图、维护保养安全技术等;
培训内容:电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电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电梯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
培训地点:在电梯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培训。
5、安装验收:
5.1 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提请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根据买卖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以及《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安装是否合格以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书面判定为准。
5.2 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5.3 电梯产品未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并发放准运证,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甲方负责。
6、安装质量的保证:
6.1 自电梯产品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甲乙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保证电梯设备12个月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安装质量(如该电梯所在
物业未进行交钥匙工作,则该电梯的维保期从物业进行交钥匙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乙方应提供如下保修服务: 6.1.1 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在保修期内,若设备重要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为重新安装正常运行后的 12 个月。
6.1.2 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 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1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确保电梯正常使用。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一周)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2 保修期满后,乙方承诺设备保养费用不超过 5000 元/台、年。(建议签署小包协议,因为电梯运行5年内很少出现配件更换,可以节约业主开支)
6.3 在保修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3.1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6.3.2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修公司维修所致的故障;
6.3.3 因认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7、违约责任:
7.1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千分之 一 的违约金;延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2 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安装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3 乙方守约的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 一 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8、附加条款: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8.4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8.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6 本合同正本一式 捌份,双方各执 肆 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地 址: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媒体:框架电梯平面媒体
二、内容: (品牌/产品)
三、时间、地点、媒体费用
时间城市地点数量(块)单价 (元/月/块)媒体费用 见附件 [ ] 元/月/块¥[ ]元 合计:¥[ ]元四、制作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画面制作费用计 ¥[0]元。
五、合同总金额与支付方式:
1. 以上费用与画面制作费用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
共分[ 3 ]次付款。
付款时间合同金额比例费 用第一次付款 ¥[ ]元第二次付费 ¥[ ]元第三次付费 ¥[ ]元2. 甲方应按照上款要求按时将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3. 发票:
(1)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费,乙方将开具正式的广告费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设计费、广告画面制作费、印刷费及画面特殊更换的上画费等服务费用(如有),乙方将开具正式的服务费发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发票递出;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称不同,甲方需特别注明收票人为 。
六、广告的制作及刊发:
1. 甲方负责内容的的画面设计,甲方应在广告前10天,将所要的广告内容印刷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MO或相应的电子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2. 如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广告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还应按总量的10%为乙方留存余量,以弥补上画中的损耗。
3. 广告首次刊发前,甲方如欲变更广告时间和内容的,至少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日前的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时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甲方还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4. 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开始广告,上画周期不超过3天,甲方广告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费更换画面服务一次。免费更换画面是指更换原广告画面或变更原定的广告位置,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印制费等,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5. 若甲方在前款4约定的时间外要求刊发广告的,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上画费10元/张/次。
6. 广告刊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光盘或纸质报告方式向甲方提供监测报告。
七、其他
1.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二“广告地点”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6-21-62177776-
传真: 传真:86-21-52280509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00041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588弄26号2501室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合同补充条款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A)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准时完成广告;
(B)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内容真实、准确的媒体监测报告,并有权对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和核实;
(C)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附件第三条1款的约定,对广告实际版位数量进行补偿;
(D) 合同约定的广告期限届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甲方义务:
(A) 甲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B)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该广告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
(C)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对于广告期间发生的除合同第五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费用,如合同第六条第3,4,5款规定的费用,甲方应于该费用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D) 甲方应在甲方应在广告前7天,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登记/备案所需的文件资料;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A) 乙方有权就其向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
(B)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乙方有权要去甲方更正;甲方如拒绝更正或经更正后仍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乙方有权推迟或拒绝,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的义务:
(A)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甲方的广告,并负责办理广告的登记/备案手续;
(B) 乙方负责所广告画面的上画和维护,如发生影响广告正常的故障,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尽可能在3日内修复。超过该期限仍未能修复的,乙方将为甲方调换等价位置的其他版位广告。
(C)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媒体媒体监测报告。
第三条:有关方面的其他约定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形式完成广告,但如因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电梯暂停检修等,致使甲方广告未能如数完成,乙方应保证广告实际数量与广告合同约定的数量之间的误差不超过5%;若超过5%的,乙方需根据误差数量对甲方进行数量上的补偿;
2. 甲方应按时提供印制好的广告画面或印刷用四色菲林片/MO,以便乙方及时进行广告上画或进行印制;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印制好的广告画面或印刷用四色菲林片/MO,乙方有权推迟广告时间并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还应支付自约定的广告日至实际日期间的广告费;
3. 若甲方对乙方的媒体安排有异议的,应最晚于接到媒体监测报告后的一周内将异议内容以书面方式通告乙方,超过该时间视为甲方默认接受了乙方的行为。
第四条:不作为义务
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的终止
(A) 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B)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按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就逾期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在付款期届满后[30]日仍未能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一切必要费用及合同约定版位空置的损失。所有赔偿金额总计不超过约定的合同总金额。
2.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广告未按约定的,乙方应根据违约广告位数量双倍广告补偿甲方。
保养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坐落于 的 部电梯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奥菱为客户提供维护保养的期限于 此存有异议,须于合同服务期满的二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为保证上述电梯能经常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双方依下列条款签订电梯保养合同。
(一)乙方负责
(1)定期保养服务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安排维保人员至少每十五天一次的例行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向甲方提供由保养人签字的保养报告。
(2)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接到报修报告后,乙方将迅速派遣维修人员到场修复。
(3)周年检查及年审
乙方协助甲方通过政府部门之年审并取得安全使用证,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4)填写维修记录乙方负责将所有工作内容,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件等详情记录在保养记录簿内,乙方只承认登记在记录簿上并由甲方人员签名确认的故障记录。
(5)甲方授权工作乙方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及处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因任何原因包括正常磨损在内导致的修理及更换零件时,应征得甲方同意,零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未按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不负责之项目
(1)不负责安装后增设额外之设备,如需增加、减少任何设备或功能及因政府条例引致之任何更改,乙方将另行收费。
(2)乙方不负责维修该机之各项装饰。
(3)乙方对火灾、爆炸、盗窃、恶意破坏、第三者之疏忽或恶意行为 ,不正确使用、火灾、风灾、罢工、暴乱、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或其它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所引致该电梯或其任何部分之损坏不负责任。
(4)乙方负责整个电梯的所有部位的维修工作。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需经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确定责任。
(5)因非奥菱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失、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奥菱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或未能及时授权乙方进行处理,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取消本合同,在该上述期限内失修而受到一切损失或意外,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负责之项目
(1)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通风、故障报警装置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机房及通道应有照明。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3)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4)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按使用操作说明书管理电梯及指导乘客正常使用电梯。
(6)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更换设备、增减功能、更改线路等。
(7)按时付款
甲方必须照条款之规定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
(四)合约之终止
(1)任何一方如无正常理由,不得随意终止合约,若确有正常理由并有充分证据者,需终止合约时,则必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2)若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 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仍未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其它: 付款周期 个月,分 期支付,首期款即人民币 元 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以后各期保养费均应在各付款周期的第一个月的 日前支付。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各存一份。
签约双方
客户名称 天津奥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客户代表: 奥菱代表: 客户盖章: 奥菱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梯保养合同范文二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半年内支付全部的合同金额。
(二)支付方式: 现金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电梯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电梯维保单位年度自检报告;
(13)上年度的定期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对由于不按照电梯安全使用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每台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12、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保护法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绍兴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日
电梯保养合同范文三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地址
电 话: ________ _ 电话: 传 真: 传 :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急修电话: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年 月安装,位于的(建筑物名称) 内的共计 台电梯.扶梯实施有偿保养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_ _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_ 保养服务。
三、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乙方服务内容及责任,甲方应支付电梯保养费用:
四、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2、付款方式:①支票 ②银行汇款 ③委托收款(电汇)
3、乙方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时,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其他费用支付:若甲方的电梯需要更换部件时,甲方在更换前支付零部件购置费用.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 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乙方在本地设立电梯维保中心,对甲方使用中的电梯实行24小时跟踪服务。
2、 乙方维保人员在服务时间内应遵守甲方单位有关规章制度。
3、 每月(周,按《电梯运转记录》或《自动扶梯运转记录》单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查、检查、、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并保留记录备案。
4、 维保期间,由于乙方维保人员在工作粗心所损坏的零部件均由乙方负责并免费调换(其它人为损坏因素除外)。
5、 甲方向乙方所购备品备件,乙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6、 在维保保养期内,若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或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如改变停层站序时,双方另外签订修理合同。
7、 乙方配合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对电梯实施年检,并对整改项目进行整改,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维护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所发生的材料费由有乙方负责
8、 保养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其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 如电梯发生故障,甲方应停止使用,同时保持现状并通知乙方检修。如电梯内关人维修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在90分钟内赶到现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执意使用致使原因无法查究,甚至发生意外,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10.维保单位应协助使用单位建立电梯应急救援方案及管理责任人。
11、因甲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土建问题如井道进水、渗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负责,若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并实施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2、甲方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专人对乙方维保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在《电梯运转记录》上签字确认。
13、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保时间,并配合做好维保现场的安全工作。
14、为确保整机性能和安全,甲方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或乙方认可的备品备件。
15、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国家规定大修年限到期,所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
1、 一方欲终止保养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协商解决。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 本合同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 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年 月安装的、位于***********的名************为建筑物内的共计两台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
四、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乙方的服务内容
1、 每月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2、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零部件。 以乙方当年销售价八折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配件,并送货上门。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装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和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
3、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人。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
六、 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 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配件。
3、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
4、 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时,对存在的非保养责任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争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 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七、 服务费用:每台每年 元,合计每年壹万壹仟元。
八、 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必须出据正式税务发票。
九、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 2 -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十、 其他
1、 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发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实施。
2、 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保养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2、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3、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4、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三、服务期限自_20xx_年__5_月_1__日起至20xx年__6_月1_日止,为期 壹 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kg 速度m/s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年合计(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文3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保养人: XXXXX 手机: 值班电话: 0755-21828018 联系: X X X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XXXXXXXXX
二、甲方将下列电梯的保养项目委托乙方完成:
三、乙方对上述项目实施每月2次检查和维护,保持电梯有良好运行状态,使电梯达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如承保项目之前非乙方保养,须对电梯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更换磨损或不良的零部件、及必要大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电梯正常使用出现的如下部件由乙方承担:
(1)轿门与厅门滑块 (2)各种保险管 (3) 靴衬 (4)油
五、保养过程中需要更换的磨损件,由乙方保养工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自行购买,甲方也可以委托乙方购买,但费用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认可乙方自行更换的部件之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派专人负责管理承保的电梯,制定和实行必要的规章制度,每次保养和维修由甲方派人监督并给予适当的配合。
七、承保的项目如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在合同范围内, 其修复费用另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养外,同时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甲方求援电话后一般情况下保证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
九、安全责任
(1) 乙方在对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时发现不可靠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如甲方拒绝更换,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 乙方保养工在保养检修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责任并处理。
(3)在电梯承保期内,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允许非乙方专业人员对承保电梯实施任何检查、试验、修理、改动,如果需要更改有关联的建筑物或相关设施,事先通知乙方派员到现场配合,并采纳乙方认为确保安全提出的建议。
十、甲方每1个月支付一次电梯保养费,支付时间为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甲方必须支付合同中止前应该支付的保养费,甲方逾期支付保养费时,乙方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对承保项目的保养服务。
十一、 合同变更与终止
1、保养合同已经超过保养期,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即中止;
2、因甲方的搬迁、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电梯设备严重损坏,导致无法修复,长期停用,可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终止合同。
4、甲方认为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没有做好,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须是付清以前所有保养费及购买部件(如有)的费用后才被乙方认可,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的保养费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诉讼、误工费等)任何费用。
5、甲方多次人为损坏电梯要求乙方维修,又不另行支付乙方人工费,或者电梯没有损坏而多次打电话要求乙方维修人员前往,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
十二、承保项目如需要大修及改造,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十三、甲方自行办理电梯的年检手续,如需乙方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的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十五、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2份,自签订后生效, 如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视为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 市 区 花园(大厦/小区)共 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
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2cm、长度: 、宽度: ;),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三面(左、中、右),
2、采用进口美国3m技术贴敷在电梯厅门上;
3、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
设置内容
1、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
2、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3、每期左、右两块展板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所占版面的比例为4(商业广告)∶3(公益广告)。
第四条
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
元,电梯共
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免费刊发精神文明建设及防火、防盗等方面公益性广告,由乙方负责投资;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按年支付,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合同签订的电梯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第三方在电梯轿厢安装同类型的广告宣传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因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或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与第三者产生纠纷不影响该合同的执行;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时使用;
(4)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发现看板有人为破坏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否则按违约赔偿。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所刊发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3)乙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将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科技产品替代更新(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乙方已付给甲方租赁费,未正常运行的月份,甲方应退回租赁费给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赁费中减扣),由于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协议,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已发生预付费,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在合同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如须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
4、甲方如有新建、新增电梯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租赁费时,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5倍处罚,并补足所欠款项;
2、租赁合同签订当期,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刊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为第三方广告投入的设计费。制作费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应全部予以赔偿。
3、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解决双方争议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
第十一条
生效时间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取得共识和谅解的,提交合同签注地司法机关解决。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本条款填写不超过壹行,未填写时无此条款,请划斜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________________]楼宇内的电梯厢内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小区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楼宇性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梯数量:__________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商业广告的范围为: 小区楼宇内的 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 块,共计 块。
二、镜框规格及材质要求
1、镜框规格:长 、宽 、厚度 ;
2、镜框材质要求:环保人造大理石。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装饰镜框的维护保洁费为:每部电梯厢 元/年,共 部电梯,每部电梯共安装 块装饰镜框,全部电梯厢合计每年支付 元/年。
2、支付方式:
具体交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
3、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安装,则维护保洁费按实际可以安装的数量计付。
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安装,则维护保洁费按本协议的约定计付。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含免费安装期一个月,该免费安装期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甲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并应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
五、履约保证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订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 元,用于保证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期限期满时,甲方如无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且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完成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等工作,则该保证金予以返还,但不计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见附件2),装饰镜框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电梯厢有独家装饰镜框广告权。对装饰镜框内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装饰镜框装饰效果,甲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以及对装饰镜框进行维护与保养,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4、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
2、甲方保证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3、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见附件1)
4、甲方保证装饰材料及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
5、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甲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维护保洁费。
7、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小区内的人员、建筑物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乙方赔偿损失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全部赔偿额。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甲方安装装饰镜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有权对甲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修改安装方案。
3、甲方对装饰镜框及画面材料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限期改正。
4、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乙方有权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实施改进方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维护保洁费。
(二)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太阳园小区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享有电梯厢镜框广告权。
2、乙方如发现装饰镜框出现问题,如遗失、掉落、毁损,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授权书(见附件3)。
八、违约金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媒体:框架电梯平面媒体
二、内容: (品牌/产品)
三、时间、地点、媒体费用
时间 城市 地点 数量(块) 单价 (元/月/块) 媒体费用
见附件 [ ] 元/月/块 ¥[ ]元
合计: ¥[ ]元
四、制作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画面制作费用计 ¥[0]元。
五、合同总金额与支付方式:
1. 以上费用与画面制作费用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
共分[ 3 ]次付款。
付款时间 合同金额比例 费 用
第一次付款 ¥[ ]元
第二次付费 ¥[ ]元
第三次付费 ¥[ ]元
2. 甲方应按照上款要求按时将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3. 发票:
(1)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费,乙方将开具正式的广告费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设计费、广告画面制作费、印刷费及画面特殊更换的上画费等服务费用(如有),乙方将开具正式的服务费发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发票递出;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称不同,甲方需特别注明收票人为 .
六、广告的制作及刊发:
1. 甲方负责内容的的画面设计,甲方应在广告前10天,将所要的广告内容印刷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mo或相应的电子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2. 如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广告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还应按总量的10%为乙方留存余量,以弥补上画中的损耗。
3. 广告首次刊发前,甲方如欲变更广告时间和内容的,至少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日前的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时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甲方还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4. 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开始广告,上画周期不超过3天,甲方广告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费更换画面服务一次。免费更换画面是指更换原广告画面或变更原定的广告位置,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印制费等,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5. 若甲方在前款4约定的时间外要求刊发广告的,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上画费10元/张/次。
6. 广告刊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光盘或纸质报告方式向甲方提供监测报告。
七、其他
1.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二“广告地点”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电梯广告合同范本【2】甲方:
乙方: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作主要内容
1、甲方将( )小区一、二、三、四期内共20部电梯1面(位置按现场情况定),由乙方广告。每面电梯广告尺寸为(厘米* 厘米).
2、乙方负责其广告版面按电梯广告实际尺寸及材料要求制作,交甲方安装。
3、乙方月支付甲方20部电梯广告管理费用:( ) 元/月,使用期共计费用为( )元。
4、使用期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
5、乙方的广告内容:( )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维护电梯广告。
2、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更换广告内容,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3、租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广告位,需提前5日告之甲方,同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租用权。
第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寻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双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应通过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给予补充、修改。任何经双方确认的补协议或附件与本协议均构成完整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媒体:框架电梯平面媒体
二、内容: (品牌/产品)
三、时间、地点、媒体费用
五、合同总金额与支付方式:
1. 以上费用与画面制作费用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
共分[ 3 ]次付款。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3. 发票:
(1)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费,乙方将开具正式的广告费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设计费、广告画面制作费、印刷费及画面特殊更换的上画费等服务费用(如有),乙方将开具正式的服务费发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发票递出;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称不同,甲方需特别注明收票人为 。
六、广告的制作及刊发:
1. 甲方负责内容的的画面设计,甲方应在广告前10天,将所要的广告内容印刷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mo或相应的电子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2. 如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广告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还应按总量的10%为乙方留存余量,以弥补上画中的损耗。
3. 广告首次刊发前,甲方如欲变更广告时间和内容的,至少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日前的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时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甲方还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4. 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开始广告,上画周期不超过3天,甲方广告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费更换画面服务一次。免费更换画面是指更换原广告画面或变更原定的广告位置,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印制费等,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5. 若甲方在前款4约定的时间外要求刊发广告的,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上画费10元/张/次。
6. 广告刊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光盘或纸质报告方式向甲方提供监测报告。
七、其他
1.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二“广告地点”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xxx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合同补充条款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a)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准时完成广告;
(b)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内容真实、准确的媒体监测报告,并有权对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和核实;
(c)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附件第三条1款的约定,对广告实际版位数量进行补偿;
(d) 合同约定的广告期限届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甲方义务:
(a) 甲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b)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该广告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
(c)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对于广告期间发生的除合同第五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费用,如合同第六条第3,4,5款规定的费用,甲方应于该费用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d) 甲方应在甲方应在广告前7天,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登记/备案所需的文件资料;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a) 乙方有权就其向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
(b)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乙方有权要去甲方更正;甲方如拒绝更正或经更正后仍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乙方有权推迟或拒绝,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的义务:
(a)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甲方的广告,并负责办理广告的登记/备案手续;
(b) 乙方负责所广告画面的上画和维护,如发生影响广告正常的故障,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尽可能在3日内修复。超过该期限仍未能修复的,乙方将为甲方调换等价位置的其他版位广告。
(c)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媒体媒体监测报告。
第三条:有关方面的其他约定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形式完成广告,但如因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电梯暂停检修等,致使甲方广告未能如数完成,乙方应保证广告实际数量与广告合同约定的数量之间的误差不超过5%;若超过5%的,乙方需根据误差数量对甲方进行数量上的补偿;
2. 甲方应按时提供印制好的广告画面或印刷用四色菲林片/mo,以便乙方及时进行广告上画或进行印制;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印制好的广告画面或印刷用四色菲林片/mo,乙方有权推迟广告时间并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还应支付自约定的广告日至实际日期间的广告费;
3. 若甲方对乙方的媒体安排有异议的,应最晚于接到媒体监测报告后的一周内将异议内容以书面方式通告乙方,超过该时间视为甲方默认接受了乙方的行为。
第四条:不作为义务
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的终止
(a) 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b)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按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就逾期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在付款期届满后[30]日仍未能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一切必要费用及合同约定版位空置的损失。所有赔偿金额总计不超过约定的合同总金额。
2.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广告未按约定的,乙方应根据违约广告位数量双倍广告补偿甲方。
第七条: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的,广告费由双方按广告实际时间或退、或补;日费按合同约定的广告费用总额除以合同约定的天数计算;
3.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 市 区 花园(大厦/小区)共 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
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2cm、长度: 、宽度: ;),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三面(左、中、右),
2、采用进口美国3m技术贴敷在电梯厅门上;
3、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
设置内容
1、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
2、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3、每期左、右两块展板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所占版面的比例为4(商业广告)∶3(公益广告)。
第四条
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
元,电梯共
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免费刊发精神文明建设及防火、防盗等方面公益性广告,由乙方负责投资;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按年支付,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合同签订的电梯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第三方在电梯轿厢安装同类型的广告宣传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因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或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与第三者产生纠纷不影响该合同的执行;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时使用;
(4)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发现看板有人为破坏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否则按违约赔偿。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所刊发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3)乙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将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科技产品替代更新(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乙方已付给甲方租赁费,未正常运行的月份,甲方应退回租赁费给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赁费中减扣),由于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协议,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已发生预付费,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在合同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如须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
4、甲方如有新建、新增电梯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租赁费时,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5倍处罚,并补足所欠款项;
2、租赁合同签订当期,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刊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为第三方广告投入的设计费。制作费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应全部予以赔偿。
3、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解决双方争议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
第十一条
生效时间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取得共识和谅解的,提交合同签注地司法机关解决。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本条款填写不超过壹行,未填写时无此条款,请划斜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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