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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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论文

篇1

一、新会计准则将加强我国会计监督财政部2006年12月5日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二号)”指出:财政部将结合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同时,财政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此之前,财政部已对一些房地产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虚假、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财政部已对这些问题企业进行了相关的处理。这一消息,虽然反映出我国会计监督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从另一层面也反映出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尤其是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准则体系的实施,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二、新准则下我国会计监督面临的新问题经过多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建立起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政府部门会计论文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生了一系列复杂经济现象和不规范的经济行为。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会计和审计准则,在会计行业带来变化的同时,也给我国会计监督带来一些新问题:1.对同类型的资产,其取得来源不同则采取不同的计量属性。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于接受投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则分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这与国际惯例有较大的出入,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有一定难度,如果操作不当会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而且新会计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实行,上市公司的账面价值不一定能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公允价值反映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2.新准则的变动幅度较大,变动内容较多。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2007年初按照新准则调整原来旧准则下的财务处理。由于新准则变动幅度较大,会计人员如果对新制度掌握的不够熟练或理解有偏差,同样会对输出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严峻考验。3.我国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比如: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一些纳税人在社会上有多重收入,但由于缺少会计监督,这类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根本达不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造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现象。归其原因,我国并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来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个人的经济监督的监督作用。如对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证券法》只对处罚造假者做出了法律规定,却没有明确其赔偿责任,处罚力度也很有限,在处罚的金额远低于获益金额的情况下,处罚就难以起到威慑的作用。通过制定严格的会计准则来抑制证券市场的虚假重组、利润虚增等操纵利润的行为,打击证券投资市场上的投机活动是有一定作用的,但长期来看,作用是有限的。如果市场不规范,企业同样可以绕过新会计准则达到操纵利润、操纵市场的目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保障条件主要有规范的市场机制、合理的会计准则、公平的中介机构、独立公正的外部监督和执法机构以及具有足够职业判断力和相应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4.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会计监督作用发挥的好坏与否同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相关,一般来说,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越高,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越强,会计的监督作用就越大。近几年我国会计人员奇缺的问题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一般,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虽然有些人员经过培训或学习,也取得了会计人员从业的相关证书,但其工作能力和对知识的熟练运用能力并不是很好。再者,有的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5.对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仍不健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无疑会导致一些企业出现亏损的情况,如果这些管理者凭借“权利”指使、授权会计人员做假账,虚报利润,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阻碍了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新会计准则下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分析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有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审计准则》,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3.应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首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其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结合工作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措施保证其实施。第三,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防止客户风险转移,可要求客户要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4.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5.健全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会计法》中虽然也对企业负责人赋予了一定会计监督的责任,但其强度是不够的。作假账、偷税、漏税、虚报利润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会计人员自愿所为,而是受企业负责人的胁迫、命令,新准则的实行也会一些企业的利润出现大额亏损。要想使会计人员真正独立,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干扰,就应该对干涉会计行为的负责人予重罚,健全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

综上所述,只有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建立并充分发挥各种会计监督形式的作用,才能真正有效实现会计监督和遏止会计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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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营安排的分类方面借鉴一下IFRS11,我国把合营安排分为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这两大类。对于这两者的定义,我国的会计准则和IFRS11有着一定的区别:1.IFRS11特别突出参与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2.我国会计准则把共同经营与合营企业的主体均定义为“合营方”,而IFRS11将共同经营的主体定义成“共同经营者”,合营企业的主体定义成“合营者”,用来区分两种不同的分类情况。3.IFRS11尤其说明了主体受到框架协议约束时候的分类的情况,在参与方从事同一框架协议中的不同的活动时,共同经营与合营企业有可能同时存在,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就没有考虑到这一种情况。总体来说,IFRS11关于合营安排的认定与分类更加明确与详细,特别是在应用指南中有很详细的解释与说明,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只是把其中精华的部分进行了归纳与总结,涵盖的内容还是不够全面与周全。

(三)合营安排参与方的会计处理方面我国关于合营安排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和IFRS11的处理方式基本上是相同的,就是在个别的方面的表述存在着不同。我国的会计准则强调了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资产、负债与费用等项目时,除了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的份额外,还应该确认单独的所持有的资产、负债与费用。IFRS11规定合营者应该把它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确认是投资,并且采用了权益法对于该项投资进行了会计处理,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合营企业的参与者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对于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虽然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表明出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是参照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合营企业的投资则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完善我国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的意见以及建议

通过上面的比较与分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是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且在借鉴了IFRS11的基础上,进行起草与不断完善的,它的内容基本上体现了IFRS11的要求,和国际上的会计准则的趋同程度比较高。但是因为我国是第一次颁布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其相关的内容和IFRS11还显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了保持和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能够趋同,我提出了以下的意见与建议。

(一)完善其准则的框架在准则的框架结构这方面,为了增强准则总体的逻辑性与条理性,可以把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二条中关于合营安排的定义和特征移入到第二章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这一模块中,并且对于共同控制和合营安排分别进行阐述,从而使得准则的结构显得更加整齐,条理也更加的清晰。

(二)明确共同控制的判别标准在共同控制的判别这一方面,我国的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的判别标准存在着产生歧义这样的情况,但是IFRS11中对于共同控制的判别标准明显的比我国的会计准则更加的全面、细致与完善。因此,在共同控制的判别方面,我国的会计准则应该保持和国际上的会计准则趋同,可以在原有的判别基础之上,附加说明判别的先后条件关系,具体的界定共同控制的一般判别标准与特殊的判别方法,对于一些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详细的界定,进而使得共同控制的判别更加的严谨。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较为完善的判别标准在相应的应用指南中进行说明与分析。

(三)规范合营安排的分类我国关于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中把共同经营与合营企业的主体都定义为“合营者”,但是IFRS11分别则表述为“共同经营者”和“合营者”。为了保持和国际的会计准则的趋势相近,使得两者的区分更加的明确,我国应该在今后的准则修订过程中,从合营安排的主体就进行加以区别,避免概念的混淆。另外,IFRS11在定义共同经营者的时候特别的强调参与方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但是我国的合营安排会计准则在定义中把它进行了淡化,为了保持这个准则的严谨性,应该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并且我国的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还应该借鉴一下IFRS11,增加其主体受到框架协议的约束时如何进行分类的内容方面的条款。

(四)及时出台相关的应用指南和讲解在对于一些不是普遍事项的说明这些方面,我国的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和IFRS11相比而言,经常仅仅是涉及到发生的一般情况,涵盖的内容方面不够十分全面,对于一些特殊事项的解释说明也是不够到位,例如在对于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这一方面。由于我国是第一次颁布关于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可以在今后出台的应用指南方面或者讲解中进行进一步的说明,添加一些更加详细和直白的解释与说明;对于IFRS11把单独的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进行单独的列示加以说明的情况,我国的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应该保持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趋同,在修订过程中添加一些单独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不断学习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严谨性和周全性这些方面的优点。

篇3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的背景介绍

90年代初,财政部提出了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这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制定了实现总体目标两步走的战略。1993年7月1日开始,我国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标志着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具体准则的研究草拟工作也逐步推进。到1996年初,财政部共了30多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从1997年开始陆续定稿,截止2001年底,共了具体会计准则16项。2005年,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步入快车道,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都在此年内完成。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会,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有望得以实现。

然而,我国一直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两个会计核算标准共存的局面,前者以规则为基础,后者以原则为基础。理论界一直存在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看法。实际上,两种会计核算标准所规范的内容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陈毓圭,1999)。通常情况下,记录以确认和计量为前提,而披露又以记录为基础。从新颁布的准则内容和形式看,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已尽可能地把制度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扬长避短。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地解决好它们。

二、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给会计工作带来的问题

我国财政部2000年12月的《企业会计制度》,不仅对会计核算做出了总体规定,还就有关会计要素和一些特殊会计领域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做出了具体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2005年在工业企业全面实施。而财政部本次的会计准则,大多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处理的问题所做出的具体规范,如企业合并、合并企业报表、企业年金、职工薪酬、保险合同等。因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即将完成历史使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给会计实务工作带来哪些问题和困难?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财政部在会上称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进一步降低。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于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而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的列报与披露等数项会计准则后,上市金融企业2007年1月1日起必须采用新准则。上市金融企业在采用新准则的同时,非上市金融企业仍然可以沿用原来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样作为指导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二者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与数量差距增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将面临极大挑战

由于社会发展的大量需要,我国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培养了数量众多的会计人员,目前全国有1000万会计人员。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楼继伟,2006),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对准则和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的运用效果。一个广为流传的例子是对南方证券的投资,首创股份提取了15%的减值准备,邯郸钢铁提取的比例为62%,路桥建设提取的比例是20%,上海汽车则提取了100%。如果不计提该项减值准备,上海汽车的利润增长率将从该年的42%提高到79%,同样是职业判断,究竟哪一个企业计提的比例是适当的呢?每个企业都会找出理由来论证自己的职业判断是正确的(聂兴凯;高永国,2004)。但是,计提比例的差别竟有如此之大,也会令人对会计准则能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疑虑。

因此,会计人员是否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操守和恰当的职业判断成为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极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会计目标的实质就是要客观地反映经济现实,会计准则本身不可能提供具体答案,对于如何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是否披露等问题都需要会计师自己进行职业判断,这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面临极大挑战。

(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会计的监管成本提高

不难看出,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是本次会计准则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如何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又是会计工作的难点。目前我国在准则的执行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限于本身的专业水准,对准则本身理解不够外,有的是出于自身动机的需要,甚至某些政府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也会指使企业做一些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理。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空间”,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监督成本相应也会增加。此外,中国证监会宣称已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近期将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测算实施企业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衔接办法。因此,会计准则的高效运用还必须有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和,这样一来无疑会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本。

(四)会计准则的学习成本增加,会计教育的浪费与不足并存

我国会计准则自90年布以来,已经成为会计专业学生的必修内容,此次发行新准则,学生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学习,会计的学习成本明显增加。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会计人员占了绝大多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由于新会计准则并非面向全部企业,中小企业仍然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因此,一方面绝大多数会计人员在进行业务处理时不需要使用新准则,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所学知识大多被遗忘,造成会计教育的浪费;另一方面,现有的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后续教育,对于一部分想要提高专业水准的会计人员来说,如果无法系统学习新会计准则,很难提升他们的会计专业水平,也无法适应未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虽已出台,但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同时也并不意味着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企业会计制度仍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

三、有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对策思考

一个制定得再完美的会计标准,如果难以执行或者得不到有效执行,那就是形同虚设。因此,我们要积极做好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有关配套和完善工作。

(一)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

1、法律配套

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氛围,更加不能奢望会计准则可从技术上彻底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既保持会计准则良好的灵活性,又防止会计政策被滥用。相关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准则与制度的配套

据介绍,新会计准则体系主要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准则的配套不仅仅是足够的会计准则,还必须对准则有权威的解释。2006年8月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解释即是新会计准则运用最好的注解。此外,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会计制度。为了避免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还应加快修订《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使之部分内容与会计准则尽可能匹配。

(二)加快建设运用会计准则的内外部环境

1、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好办法。加强企业的内部监控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先进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确保内控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

2、加强企业外部监管

企业行为的不规范,市场交易的不真实,都给会计信息失真创造生存的土壤。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监管不力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如加强证券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对企业信息披露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要让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被惩罚的后果将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三)完善会计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1、会计人员的后续专业技能教育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不仅仅依靠在学校的专业学习,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逐步确立起来的。因此,需要建立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素质和后续专业技能教育机制,并使这一机制更加有效地运行。如针对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会计的不同核算要求,提供相应对口的后续教育,并将后续教育成为一种职业的终身化教育,使得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持续有效地提高。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尽管专业技能教育是对会计准则高效率实施的有力保证,但是职业道德教育同样不容忽视。由于我国会计职业界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较低。因此需要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与遵守有关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应尽早开始,并和专业教育同时开展。

总之,颁布新的准则体系只是会计改革重要的一步,如果仅仅片面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出现与我国会计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的混乱或失控,由此产生的成本和风险都是巨大的。目前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切实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涵,发挥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作用,进而提高会计职业界的整体实务水平,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陈毓圭.论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诸关系[J].会计研究,1999,(2)

[2]陈毓圭.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关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思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6)

[3]聂兴凯,高永国.对执行具体会计准则若干问题的探讨[J].财会月刊(A会计),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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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有较多投资房产的上市公司受益匪浅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将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确认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反映。因此,对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不再单独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但新准则又明确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这样,在当前房价持续上涨的大背景下,拥有较多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将会从中受益。投资性房地产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有可能成为股价表现的催化剂。当然,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所以在增加企业利润的同时,在严格的税收制度下,相应也会增加企业实际交纳的所得税,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现金流下降,从而降低公司价值。

二、无形资产准则带来的经济后果

在新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中,将企业的研发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允许将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划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人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费用如果能够满足相关条款规定时,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计人无形资产。

研发费用资本化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及创新企业的业绩,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并且提高这些企业在研发投入上的热情。因此,研发经费的资本化具有明显的后效性。

由于研发支出的特殊性,与之相关的经济后果可以用以下例子进行说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考核指标是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非常重视对企业利润和净资产的管理,凡是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的行为都是消极的行为,由于研发费用从支出到收益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往往超过管理当局的任期,很容易产生“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效果,这就会导致管理当局减少研发支出等,这对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极为不利。如果能够将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对促进企业投资研发是有积极作用的,企业可以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使得企业的产品更加具有竞争力。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尽管目前我国GDP增长很快,但我国企业做的更多的是“世界加工厂”,我国企业自主的品牌、自有专利、自主开发的技术很少,研发的投入与国外相比也是少得可怜,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对使我们的社会成为创新型的社会,增强我国企业整体的竞争力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三、新准则对价值计量基础运用谨慎,即非主导性和较为苛刻的限制条件

尽管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已较为广泛地运用了这些价值计量基础,但这种运用又是有条件的、谨慎的。我国新会计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这实际上是在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基础在我国会计计量中占主导地位,即在坚持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前提下,引入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在具体准则中,几乎所有用到价值计量基础的地方都一般规定要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才可以用价值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另一方面,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价值计量基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设定了较为苛刻的限制条件。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明确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当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并且规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四、分析盈利构成,重点关注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公司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也是其一定期间获得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主营业务利润在净利润中占领先地位,说明盈利质量稳定,反之,则说明盈利构成不合理,盈利质量不稳定。新准则中的一些规定,如债务重组的损益化。虽然会影响到净利润的大小。但并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利润的大小。公司的盈利操纵行为也不影响主营业务利润。此时,要排除债务重组损益化等对盈利质量的不利影响。就必须认真分析盈利构成。尽量不用净利润而用主营业务利润指标来衡量盈利质量。尽可能运用现金流量分析法FASB在其备忘录中曾经提到,盈利转化为现金的程度是衡量盈利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现金流量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计算出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差额,与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出的会计利润存在应计项目调整差异。一般来说,运用应计项目分期处理的不同方式操纵盈利的手段只能改变账面的盈利。并不能改变现金流量。因此,现金流量指标比利润指标更客观和真实。投资者应尽可能运用现金流量分析法。即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上市公司的盈利的真实性和持续性。

五、总结

新的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权威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它作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有着很大的约束作用,对于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市场,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当然,新会计准则还有许多有待成熟与改善的地方,这一方面要求不断引入西方先进理念,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另一方面更要充分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适宜我国市场环境的会计准则体系。

参考文献

[1]马丽娜,浅谈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20)

[2]周文涛、方晓彤,浅析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J].财会研究,2006,(11)

[3]任秀梅、赵晓华、任亮,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研究[J].理论观察,2006,(05)

[4]孙莹,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探讨[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07)

[5]丁恒花、李恒,刍议新会计准则对信息披露的影响[J].科教文汇(上半月),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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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下,资本市场需要更好的遵守会计准则的规范,从而提高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质量。特别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也需要依赖可靠的会计控制的实施。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建设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财务制度决定会计准则的阶段。二是行业会计制度的阶段。三是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并存的阶段。四是新会计准则阶段。这四个阶段也侧面反映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发展的历程。在我国会计准则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也在逐渐的形成了自身与众不同的特色,从而更加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会计控制目标未来将与国际接轨

会计准则在国际上也有着共同的标准规范,会计准则要考虑到投资则以及决策者的信息以及企业财务的基本立场。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也规定了会计准则的相应规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指出了企业的CEO、财务主管以及财务执行者能够行使相应的财务权利,并且需要受到企业管理层以及财务部门的管理,同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也要按照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原则来为会计准则提供合理的依据,其中具体的控制程序包括以下几种政策和程序:首先,会计准则要保证有合理的会计记录并且能够更好的发映出企业资产的详细信息。其次,会计控制要为企业财务活动的各项交易记录以及各项资产的交易情况提供可靠合理的保证。最后,为了更好的防止和发现企业资产未经授权的取得、使用和处置提供合理保证,在没有经过授权取得、使用和处置资产的行为都会使财务报表的质量发生变化。会计控制在行为上需要保证企业能够将实际的财务运行状况通过财务报表的形式来展现出来,同时量化数据分析和处理企业的各项财务情况,在企业未来的财务工作中,会计控制也能够为后期的生产计划提供所必须的资金和资源基础等,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合理的资源配置,这对于企业的经营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3.企业内部控制原则对于会计内部控制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需要对会计控制的业务进行相应的规范,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我国的财务部门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也相应的制定出了会计控制的内部原则。会计内部控制原则的制定能够更好的提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的各项使用情况,并且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原则,会计内部控制也会出现一定的变化,其中主要表现为会计工作者能够对会计控制工作提供可靠合理的建议,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发展会计工作中存在着问题,并且及时的加以解决。特别是在我国会计内部控制不断开展的过程中金融风险的抵抗能力也不断的增加,财务报表的数据以及财务信息也更加的真实可靠。

二、强化企业会计控制,促进会计准则实施

1.完善会计控制体系建设

会计控制工作的落实和质量的提高,需要相关部门依据会计行业的基本法律,制定一整套合理科学的控制体系。只有明确了控制体系,才能使得各个部门开展属于内部的工作,并落实责任和工作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应该从高校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型人才,并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其次,对会计工作所需要的数据和参考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及时调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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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构成。

1.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由11章50条构成。基本准则处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作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

修订后的基本准则与1992年的基本准则比较,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继续坚持我国基本准则的定位。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内容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相似之处,但该框架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我国已经有了基本准则,十多年来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所以,这次修订基本准则,没有将原来的基本准则改为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仍沿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形式,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做出修改。

(2)对会计目标进行修改。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最终要达到的结果。在国外,也称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根据会计的本质和国内外会计实践,修订后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对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基本准则根据这些新情况对会计目标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

(3)对会计一般原则进行完善。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本次修改将原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样更能体现本章的内容实质。此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要求,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通行的要求,另外,本次修订同时对原12项原则的内容也作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

(4)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这次重大调整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取代了原基本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基本准则修订后的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准则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外,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例如,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5)对财务报告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提法,将第九章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在语言表述上做到中国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执行。

2.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16项。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

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

(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会计政策等具体准则项目。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等准则项目。

(3)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等准则项目。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鉴于这次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业自行设计科目报表可能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所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必须国际化。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相当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减少或消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充分协调,可以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在全球经济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国企业信息报告成本和融资成本,有利于推进我国当前实施的企业“走出去”战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贯彻了先进科学的会计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使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了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从整体看,与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对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会计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的职业水平,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成为我国会计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一靠培训,二靠在实践中锻炼。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培训为契机,将国际上先进的会计理念和先进的会计方法传授给会计人员,将有利于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提高;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使会计人员有机会在会计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三、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体系较好地处理了借鉴国际惯例与立足国情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规范与便于理解和操作执行的关系。所以,与以前颁布类似的会计规范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科学性。首先,科学性体现在其会计理念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日的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其体系结构和表述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既有一般的原则指导,又有实务的操作指南,既体现了国际协调性,又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新会计准则体系体例合理、表述清晰、定义科学,是一套质量较高的会计准则体系。最后,科学性还体现在其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保留了在我国行之有效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等),引进了一些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引入实体理论等)。

第二,全面性。纵向上看,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是一个有机整体;横向上看,38项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这些业务不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规业务,而且包括了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业务(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将来出现具体准则没有涵盖的新经济业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基本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三,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作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第四,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充分协调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实情的内容,绝大部分会计政策与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从总体上看,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高度的协调性(或趋同性),但同时,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关联方的披露;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五,层次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各有分工。

第六,动态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

篇7

新准则[3]把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把“让步”作为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而旧准则[2]的定义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可见旧准则是广义的定义,而新准则为狭义的定义。

笔者认为这样修改主要基于以下原因:⑴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其实质属于捐赠,适用其他准则;⑵企业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涉及的范围,其会计处理由相关的会计规范子以规定。在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情况比较复杂其债务重组无论是否属于持续经营,本准则也不予涉及。⑶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未做出让步,则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因此将债务重组的定义恢复为1998年准则的定义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虽然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在文字上与1998年准则的定义[1]一样,但新准则的适用范围比1998年准则的适用范围广,这是由于债务重组定义对“让步”的判断标准不同,1998年准则未采用现值计算,而新准则借鉴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公告的做法,采用现值计算来判断债权人是否做出了“让步”。

新准则规定,以修改债务条件(包括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进行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而言,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冲减减值准备),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受让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现值更能真实反映债务人、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活动中的利得和损失,现值概念的引入,使得债务重组具体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趋同。

2、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

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各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基本意思是一样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指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的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中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强迫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换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我国将其定义为:“以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1)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其公允价值。

(2)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恢复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合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①公允价值更能体现某一时点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②有助于全面反映债务重组对企业的实际影响,正确分析企业的经营成果。如以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资产转让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的性质不同应分开核算,只有公允价值的运用才能清楚地将其区分开来。

恢复公允价值,保持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在新的会计准则中由于在《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合并》等具体准则中部分引入公允价值,为了保持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在债务重组准则中应引用公允价值计量。

恢复公允价值,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我国企业要开展世界贸易,就要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计量通常被认为能为决策者提供最为相关的信息代表了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方向。目前,公允价值已被越来越多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采用。

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将其终止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非现金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二)债权人的处理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将其终止确认,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等。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债权人收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现金资产的,应当以其公允价值入账。

五、新准则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中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准则已有几十个之多,公允价值会计在各国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也正显示出蓬勃生机。同时,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会计人员的素质正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将是必然的。而且会计本身就是要传递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应该是最真实、公允地计量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它之所以会被利用来操纵利润,往往是因为市场环境和人为因素。而在目前市场经济不完善,尤其是生产要素市场存在缺陷的条件下,公允价值的取得和现值的计算在实际操科中可能存在不少问题。实际操作时能做到的只能是选择最接近公允价值的计量,尤其在资产或负债不存在公平市价的情况下,需要通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探求公允价值的情况。大多数时候,公允价值的确认只能来源于双方协商,那么公允的程度就有待提高了;同样现值利率的取得也会存在具体困难。这些都给公允价值计量留下可选择的空间。在日前市场机制不健全,投资者还要以企业财务报表指标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合理的情况下,不排除因受自身利益驱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利用此进行利润调节和会计造假的情况。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解决这个问题应该要注重相关辅助机构的工作质量,如评估机构、工商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税务部门等,建立好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想办法提高这些部门的工作质量,把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减到最低,恢复公允价值的公允。

(二)关于重组收益的问题

新准则规定,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目期损益。相比旧准则而言,重组收益最终计入了目期损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作为资产转让损益。然而就如98年准则,一些亏损的上市公司就利用债务重组获取额外的重组收益及巨额利润,以使亏损减小或是扭亏为盈,维持报表利润,使会计报表不真实。这就需要修改现金流量表的相关项目。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它的损益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因而对当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把由于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从补充资料的净利润项目中扣除,这样对净利润调整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才会是真实的数据,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和补充资料中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相一致。因此为了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应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净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这样处理可以较清楚地了解债务重组收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提高会计数据的质量。

4、结语

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布的,是在2001年修改1998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基础上做出的进一步修订,它更能反映现实经济运行的特点,同时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保持一致的基础上更为其体,更其有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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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对会计人员的水平、信息化建设水平、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挑战。

一、金融业新旧会计准则主要的变动内容

对比旧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在理念、内容、准则体系和国际趋同等方面都有较大创新。其中,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这五项准则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会计核算,对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外币交易和金融资产转移等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填补了这些业务领域的空白。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内容变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工具的分类基础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长短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分类。新会计准则改变了原来以期限为标准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的做法,改为以持有目的为主要标准,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持有目的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

2、计量属性的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允许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的变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后续计量模式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计量未明确规定,一般而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实际金额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后续按实际成本计量。新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后续计量分不同类别按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计量。

4、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不同

1)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新会计准则明确了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进行账面价值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程序的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贷款减值测试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中,各金融机构减值测试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新会计准则明确了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程序,规定对单项重大的金融资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确认减值损失;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也可以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汇总进行减值测试。

5、确认各期利息收入的方法不同

1)利息收入确认时间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贷款结息日确认利息收人,贷款结息日往往在每季末月21日(或每月21日)。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新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予以确认。

2)确认方法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确认的利息收人是按贷款合同本金和合同利息计算确认的。新准则规定“利息收人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即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人。由于摊余成本不等于合同本金、实际利率也不等于合同利率。因此,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是存在差异的。

3)贷款划分标准不同导致利息收入的确认不同。新准则没有划分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而以摊余成本为依据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人。对于一笔现行标准下的非应计贷款,原《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将不再确认利息收入,但在新会计准则下,如该笔贷款的摊余价值不为零,仍需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银行业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损益实现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充价值的变化直接计入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虽然提高了财务报告与市价的相关性,反映了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在这种计量方式下,随市价而波动将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产生较大影响,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前后期可比性不强。随着近年利率的降低、利差的缩小,银行业的很大一部分利润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

2、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对损益的影响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准备,定性的因素多,且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价值回升的,可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银行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提供了空间。新会计准则规定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对当期的资产和利润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银行资本充足率指标?

3、计税基础不同对税收核算工作的影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未实现的损益,税法根据“实际发生”的原则,对于未实现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对于未实现的收益也不作为应纳税所得。

对于金融业涉及的营业税、所得税,由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应税所得额的确认上存在差异,为了准确核算税额,需增加辅助核算,从而增加了税收核算的工作量。

4、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全面引入公允价值后,企业会计核算将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市场环境的变化均要通过企业的会计信息反映出来,金融工具所隐含的风险变得明显,这就要求企业对宏观经济和市场

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这种能力具体反映为其风险管理能力,所以对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促使银行管理层以更加理性、科学的原则从事经营管理,建立准确的风险管理模型。

三、新准则实施后的银行业核算的难点

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强调会计的反映功能和职业判断能力,新计量方法和新属性的引入提高了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和实施困难。

1、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分类的准确性有难度

由于大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无法明确其交易或持有的意图,即无法准确判断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还是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其它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核算有很大差异,并且新会计准则要求在初始确认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因此在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要准确分类并进行相应核算是有难度的。

2、贷款核算的难点

新会计准则关于减值准备的要求较为谨慎,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操作起来相对复杂?

作为银行业重要会计政策的“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标准和“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分组方法在具体执行时需要职业判断,其标准高低及分组依据直接决定减值测试的复杂程度和结果,从而影响损益。如何明确单项金额重大及分组标准,什么样的标准是客观且符合实际的是操作中的难点。

2)新会计准则要求按照贷款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计算确定减值金额,而目前监管部门仍然按五级分类考核贷款风险管理。因此如何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资产五级分类有机结合起来仍然是个难点。

3)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也是实施过程中的难点。折现率的确定,这个很关键的指标,应由谁来确定,是否由人民银行定期公布,还是各企业自行决定。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由于职业判断、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差别,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对相近业务的重大判断差异,个别情况下导致企业报表数据的横向不可比,甚至可能出现利用其作为利润的调节器。

4)在新会计准则下,要求贷款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这与现行的核算方式相比变得更为复杂,基础工作如信息系统的建设等方面成为核算中的瓶颈。

3、公允价值使用时的难点

特别是银行业,新会计准则中大量使用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更高的职业判断水平。另外,如果既不属于证券市场也不属于银行市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则要求“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大量聘请外部评估机构不现实,同时并非所有的评估报告均可采用。

四、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几点建议

1、高素质人才的配备是关键

要贯彻落实新准则,银行业财会人员的素质是关键?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很多新的概念和技术,涉及银行多个部门,会计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传统的簿记,需要高水平的会计职业判断?会计人员要学习现有银行的各项业务,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的相关业务,理解业务的流程和本质,从而准确定义业务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必须掌握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培养职业判断水平,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避免出现计量的价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的情况。高素质人才的配备也是实施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

2、加大科技投入,改造信息系统

我国银行业改进风险管理最大的障碍,就是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企业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也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同时,银行是拥有数额庞大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没有系统工具的支持是不可想象的?银行业的信息系统功能主要应能满足以下要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计算与确认?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摊余成本(含减值损失计算)?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估值)模型。

3、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技术

企业内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运用量化模型有效识别、判断、计量和控制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4、监管部门的协调与支持

建议监管方出台具体监管指引,如折现率如何确定,资产减值准备与五级分类工作如何有机结合进行指导,这样即加大了监管力度,又便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操作。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柯可,新会计准则对权行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J]金融会计,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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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的经济环境及其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影响

我国经济环境的现状是:我国的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完善的市场机制,没有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经济处于落后阶段。

1.1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

就目前情况看,我国的市场体系正在发展建设之中,虽然说商品市场己经逐步走向成熟,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尚未成熟,正在建设、发育之中。市场环境的差异,也给会计准则国际化带来一定的难度。

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大股东缺位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来自于国企改制,在股本结构中,国家和法人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国有股)占有大部分比例。这部分股份目前在我国尚不能流通,因此,也称为非流通股。截至2004年5月,我国资本市场中股份总数为6729.33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为4315.62亿股,占股份总数的64.13%。数据显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国家是最大的股东。按道理来讲,大股东应当是公司财务报告的最主要使用者,但是,在中国,不少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其行为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1.2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不成熟、正在发育中的市场

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可以用两个指标来衡量:一个是证券市场上证券市值占整个金融资产的比例,这个指标越大,证券经济越发达。另一个指标是股票市值占GDP的比例,这个指标可以说明证券资产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显然,这个指标越大,证券经济越发达。通常情况下,以上这两个指标应该同方向变动,就是说,证券资产在整个金融资产中的分量越大,其占GDP的比重也越大。在一般的统计数据中,往往以证券资产价值尤其是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来衡量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在2001年,我国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含非流通股的价值)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尤其与美国相比,差距更大。这些数据说明,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很不发达。

二、我国的政治环境及其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影响

政治上比较集权的国家,成文法律往往比较发达,政治体制的特征与法律体系的特征紧密相连,两者就这样共同制约着会计活动,决定着一个国家会计准则的存在和地位。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问题研究—会计环境视角的政治环境具体表现为:

2.1我国的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

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财政部会计司,它是一个典型的政府机构。从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由财政部会计司制定会计准则,可以说是一种必然。至今为止,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就一直由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经过数十年的不断发展,再加上几千年的传统,我国的会计准则形成了由财政部门负责并依赖财政部门的社会定式。因此,我国财政部门的职能较强。

尽管我国正在进行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弱化政府的功能,但目前来看“弱化”影响有限。现阶段,政府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还扮演着主要的角色。政府往往既是投资活动的当事人,又是维持资源配置的政策制定者。同时,我国的会计职业界比较弱小,

1979年才成立的中国会计学会直接隶属于财政部会计司,1988年成立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属于半官方性质,没有能力制定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政府在会计准则国际化方面,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政府在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不一定是负面的。因为从需求和供给的角度来看,国际化的需求已经具备,我国的政府在积极推进准则国际化方面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因此构成了会计准则国际化所需要的良好的政治支撑环境。

三、我国的法律环境及其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影响

法律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发展。在多数成文法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往往是法律或法规的组成部分,法律有法律的目标和规则,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作为法律或法规存在的。

3.1我国的会计规范不能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相背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监管和评价的主要指标是利润而不是未来的现金流量,强调的是过去的会计信息。比如我国《公司法》较重视利润指标,很多规定涉及利润指标,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会计就一定要重视利润表的作用,公司就一定要注重利润指标。当利润成为评价上市公司至关重要的因素时,上市公司会很自然地将注意力转向利润指标。一些公司还可能铤而走险,利用各种手段来操纵利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也自然会偏向利润表,对利润指标较为重视。现行的利润表存在以下缺陷:一是由于利润表只体现已经实现的收益,排斥或忽视了其他未实现的价值增值,使当期收益报告不够全面,没有提供对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有用的全部信息。二是价值增值在产生之时不予报告,而必须推迟到实现之时再予以报告,会导致收益确定存在潜在的时间误差,即价值增值发生在某一会计期间,而收益报告却在另一个会计期间。三是对已经发生的价值产值不予报告,为管理者提供操纵收益提供了方便。

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重点是全面收益表,按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这与我国实际情况不相符,在此方面法律上的障碍将导致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们不能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我国当前对上市公司监管强调利润指标的倾向,使我国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等方面难以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完全一致,造成相关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

四、我国的文化教育环境及其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影响

文化可以看作是一个社会共同的价值和观念,包括价值取向、思维方式、思想观念、行为准则以及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等。它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体现一个国家或民族精神特征的财富。一国的政治和法律等都具有深刻的文化根源,各国会计模式的形成和发展都受其价值观的影响。我国的文化教育环境具体表现为:

4.1我国的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高标准要求很难适应

会计准则最终是靠会计人员来执行的,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的好坏。建国以来,会计工作在一段时期一度受到轻视,会计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培训没能很好地开展,导致我国会计人员素质相对低下。而现今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参照国际会计惯例,在会计实务处理方面给予企业会计人员留下了较大的职业判断空间。这对已适应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统一规定一切的会计人员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国家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所有会计处理都有统一规定,从而导致会计人员对制度的依赖程度相当严重,没有制度规定就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处理,缺乏相应的职业判断能力。就我国会计人员目前的素质来看,还不能很好地进行职业判断,国际会计准则在其他方面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是目前我国会计人员很难达到的,这严重影响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

4.2我国的会计教育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普通教育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会计等各方面专业教育发展得也非常快。我国目前拥有的1200万会计人员和13万注册会计师中,拥有高学历的人员多数是近年来高等院校培养出来的,他们的实际经验并不丰富;没有学历的人员多数是历史上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他们缺少的是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代,我国拥有的真正具备高层学历和现代会计知识、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会计人员极少。我国高级会计人才严重匾乏。据统计,我国某沿海经济大省近52万会计人员中,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只有679人,占会计人员总数的0.13%,即便是这些高级会计师,其专业素质与企业发展的需要尚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的这种会计环境教育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

进程。

五、我国的会计基础环境及其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影响

5.1我国缺乏财务概念框架

国际上通行的“财务会计与报告的概念框架”(ConceptualframeworkforFinancialAccountingandReporting,为了方便,通常简称CF)的作用是指导会计法规的制定、实施,是会计理论体系的指导纲领。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受会计原则或概念框架的指导,我国至今尚未全面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这会影响我国会计准则的质量。从已的基本会计准则来看,其行文较为简单,对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缺乏深入系统的阐述,因而不够严谨,造成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缺乏一个规范性的理论基础。随着会计环境的变迁,构建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势在必行。

5.2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行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一样,同属于会计标准的范畴,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因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都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行政法规,都在于确保企业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会计信息,因此两者的目的以及功用一致,同属会计标准的范畴,两者之间不是“非白即黑”的关系,而是相互联系的,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

会计准则改革既要考虑中国国情,又必须积极与国际惯例协调。这种特殊的会计基础环境制约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发展,我们应该在总结已有的经验的基础上,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与国际惯例协调。

参考文献

1邵林.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关系探究[J]。财会研究,2005.2

2梁爽.会计目标与会计环境的逻辑关系剖析「J]。会计研究,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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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因素

首先,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的影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受历史环境的影响,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才逐步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于国际众多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成熟。而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的基础就是依据发展成熟的市场经济,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外汇市场,这些都有效保障了国际会计准则得以顺利实施。国际会计准则更符合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而我国作为以国有经济占主导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并没有完全市场化,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因而也不能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次,我国法律环境不够完善。会计工作是一项严谨性较高的管理工作,作为一个企业来说,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健康发展,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则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所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工作开展的理论依据,其制定和实施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法律环境。国际会计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而我国法律则规定公司上市、退市,以及增资配股均以利润表为判定依据,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资产负债表的质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违背。除此之外,我国新会计准则实行以后,与之相适应的财税政策和法律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所以,我国尚不具备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充满缺陷的法律环境,是影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重要法律因素。最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的过程中过于被动。严格来说,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不应该是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单方面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而应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与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之间相互借鉴和相互认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过程中就犯了这样的大忌,只是单方面地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而不是根据我国的利益需要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或是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在某些方面的准则规定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再者,我国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总得来说,这种被动性和盲目性,不仅影响到我国各大企业的经济利益,更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地位。

2.微观因素

从微观上讲,阻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因素主要从企业自身来分析。第一,公司治理机构存在一定的缺陷。就我国上市公司简单来说,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我国公司股权高度集中,致使上市公司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妨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董事会人员的组成以执行董事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监督,使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呈现出“弱股东,强管理层”现象,“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过多的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上没有实现三分开,控股股东以此控制或操纵上市公司,大量侵占上市公司资源等等。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得公司利润操纵行为难以根除,势必会影响到会计系统在整个企业中的运行。所以,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性间接地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向同一。第二,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由于我国会计教育存在许多不足,国家和企业对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我国企业的相关会计人员执业素质不高。我国各大企业的会计人员多数是从高校直接引进的年轻的会计人员。他们虽然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却不擅长灵活运用这些知识;他们习惯于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部就班,却不擅长运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而就国际会计准则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它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革除传统会计准则中的弊端和不足,创新思维,不断完善当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以,我国的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有效措施

积极探求影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原因,并努力排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道路上的种种障碍,这对于我国企业更进一步打进国际市场,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已经迫在眉睫。

1.转变我国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认识

不可否认,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不管是对于企业自身来说,还是对于整个国家、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首先我们应该转变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认识。一是对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不能过于强调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使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而是要提高人们对制定会计准则的社会意识,并不断优化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使之不断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二是转变我国对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方式的认识,我们既不能以一种被趋同的身份,一味地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更不能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而是要以一种参与者的身份,与之相互沟通,相互借鉴,依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准则。其次,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去。一套完整的、高质量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国际会计准则,需要各国平等参与,而不是由某些国家或国家集团主宰制定。因此,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广泛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理念和实践,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

2.加强我国法律环境条件的优化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应该加强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建立,使得新的会计准则与法律法规保持口径一致和相互协调,以保证新旧制实现成功过渡和切换。对不适应新会计准则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只有不断优化我国法律环境条件,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一个具有保障性的法律环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才能更好地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也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3.不断完善我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不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使得我国企业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也进一步导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滞后性,严重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我国各企业应该不断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股权过度集中的现状,尽可能实现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职权的分离,充分发挥董事会对经理行为的监督约束作用,合理分配公司利润。同时要加强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管理,严格划分职权,落实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各个财务人员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作用,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进一步促进会计系统在整个企业中的正常运行。

4.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

首先,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严重缺乏熟知国际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的高素质人才。加上我国新制定的会计准则中增加了很多新业务,会计人员还没有及时学习和掌握这些新的知识,对新的会计准则在企业中的运用还不是很适应。因而国家应该加强对会计人员培训,使其加深对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内容的了解,努力培养出具有崇高职业操守和广阔国际视野的高级会计人才,建立高素质的会计队伍,要努力提升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其次,我国驻TASB的专家组成员,不仅要具备忠于祖国的政治素质,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水平,更需要具备很强的沟通和谈判能力,这对于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和国际地位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国家要积极培养能够忠实代表我国利益进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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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固定资产管理产生的影响。事业单位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问题是财务管理当中的重点问题,比如捐赠的固定资产在管理的时候无法给其开具相应的发票或者也没有合同可以进行参考,市场上也没有相似物品进行计价,这样在传统的财务管理当中就无法对这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新的会计准则当中对于这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规定,可以用资产的名义价值来入账,这样不仅能够提升单位当中会计报表的规范性,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规范,而且还能够通过报表将事业单位当中的资产价值情况真实反映出来,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另外,新的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也使得事业单位不会因无法确定资产价值而出现拒绝资产登记入账的情况出现,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本身的安全性,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可靠性。对于事业单位当中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无形资产在新的准则当中进行了折旧和摊销处理,不仅能够提升报表本身的真实性,而且还能够帮助事业单位通过报表来及时了解单位资产上因为时间或是管理所产生的损耗情况。再者,这一规定还能够有效提升单位会计报表本身的可比性,不仅能够和其他单位进行对比,而且还能够和会计制度的财务指标进行对比,使得财务报表更加具有趋同性。(二)对制度建设和会计信息产生的影响。当前形势下所颁布的会计准则是符合当前时代经济发展需求和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的,是当前事业单位发展所需要的,因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上也应该符合当前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还需要结合国家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准则,严格按照一定的制度和要求来办事,对单位管理当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改进,不断提升单位办事效率,从而推动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在传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影响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并没有对预算和会计这一部分加以重视,从而影响了事业单位的运作和管理。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对单位当中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全面体现,并且在对会计系统进行完善的同时还强调科学化的会计财务管理。在进行具体会计核算过程中,事业单位能用真实经济业务、事项来作为核算的依据,保证会计工作实施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在新的准则规定下所增加的全面性要求会更加突出财务管理当中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等,从而能够使财务管理当中所体现出来的财务信息更加完整和全面。(三)对财务工作者产生的影响。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其工作质量是由其工作人员素质决定的,因而需要专业的人员来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且需要将培训的内容具体化,比如具体到会计制度,具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细则、报表编制方法等等,而这样具体完整的培训也是当前事业单位发展所必须的。从事业单位本身的财务管理部门来说,在新的会计准则影响下,财务管理工作方法、模式等必然会发生变化,而要适应这种变化就需要财务管理人员通过自身努力来强化对新的会计准则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适应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新变化,这样才能够保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且在新旧会计准则交替的当下,更需要对财务管理当中的会计科目进行增减,以便为财务管理当中的核算问题连续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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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永久性増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政府补助准则的影响;对无形资产准则的影响和对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1、政府补助准则的影响旧会计准则规定,和政府补助有关的资金要首先作为铁路运输企业的负债,只有当企业完成项目之后才能转为资本公积。然而新会计准则规定,和政府补助有关的资金要首先作为收益,这样就增加了铁路运输企业的当前利润。2、无形资产准则的影响我国《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明确规定:除了房地产企业,其它企业可以不把其厂房和土地的使用权算作建筑物成本。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房产原值是指在固定资产中明确记载的房屋原价。由此可以得出:在计算无形资产时,《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和《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3、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按照旧会计准则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在以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以及债务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应该把债务作为资本公积。但是,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在以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以及债务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应该把债务作为营业外收入。这项规定,使那些铁路运输企业,如果能够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在企业债务重组时,就可以将重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由于我国铁路运输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般很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铁路运输企业获得一部分债务减免,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

(二)时间性差异损益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时间性差异损益影响主要有以下方面:对固定资产准则的影响;对存货准则的影响;对所得税准则的影响;对租赁准则的影响;对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影响;对借款费用准则的影响;对资产减值准则的影响等,下面将进行一一分析。1、固定资产准则的影响铁路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总公司明确铁路企业固定资产价值标准为5000元,原以固定资产核算的部分资产将调整留存收益;暂估入账固定资产与竣工决算的价差,在剩余使用年限内调整。(以后年度补提或冲回折旧);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了调整等,这些核算方法的改变将影响企业当期利润。2、存货准则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存货准则的规定:铁路企业一般采用实际成本法对存货进行日常核算,发出存货的计量方法,一般采用“先进先出法”。这种方法的使用,会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3、所得税准则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关于所得税准则的规定:所得税差异分为两种:应纳税差异和可抵扣差异。而我国铁路运输企业主要存在时间性纳税差异和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使铁路运输企业在短时间内因为资产减值和负债入账等原因,减少短期的所得税费用,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企业的当前盈利水平。4、租赁准则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关于所得税准则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租回交易是在公允价值的前提下完成的,那售价可以算入铁路运输企业的当前损益。这种方法遵循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只要我国铁路运输企业能够遵守租赁准则,企业的当前利润必然会增加。5、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要依据投资成本计算,而且不能调整初始投资成本。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实际投资差额算作当前损益。实施新会计准则后,这种差额直接算作当前收益。6、借款费用准则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借款费用准则的规定:企业的借款费用,应该进行资本化,可算作资产成本。这必然会减少铁路运输企业的当期财务费用、增加其即期利润。7、资产减值准则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那么在以后的会计期间都不能转回。这种规定,毫无疑问会使我国铁路运输企业的当前利润下降。

二、新会计准则对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新的要求及应对措施

(一)修订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内容广泛多样,涉及各行各业,但是又未完全覆盖全部行业的全部业务。对铁路运输企业而言,其有铁路票据的结算和设备的管理等多种特殊业务,所以铁路运输企业在遵守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的同时,还需要制定出较细化的、适合本企业经营的内部财务会计制度。铁路运输企业在执行新准则之前,必须修订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编写明细的科目说明。

(二)重新维护财务信息系统,适应新准则的规定

相对于旧的准则和制度,新的准则和制度会对会计报表的项目和排列及经济业务的计量和确认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为了适应新准则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不仅要规范会计核算,调整现有的会计科目,而且其财务信息系统必须重新维护,报表必须重新定义,还要设定新报表项目与会计科目之间基本的勾稽关系。

(三)合理制定会计政策,加强盈余管理

在短期内,铁路运输企业运用新准则会增加会计利润,然而后续会计期间就会出现相反结果。这是因为企业的贷款融资和取得资金的成本受会计利润与损益表影响很大。而铁路运输企业需要大量外部资金,所以更应该加强盈余管理,以免造成各期利润大幅上下波动甚至下跌。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做出正确的会计估计,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

(四)收集会计信息资料和市场信息

执行新准则后,为适应所得税准则的要求,满足企业对合并财务报表和权益法核算的编制工作的要求,铁路运输企业需要搜集大量的会计信息资料。如:需收集整理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具体财务信息,记录资产的计税基础,此外还要根据新准则来调整子公司报表,记录子公司各类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搜集企业各项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利于期末计提各项减值的工作等。

(五)整体协调子公司执行新准则

上市的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必须执行新准则。而对于还未上市的子公司或联营企业,没有强制规定其必须执行新准则,铁路运输企业应和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围绕其是否要执行新准则的问题进行协商,以利于处理后续的合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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