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0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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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目标:以打造县示范镇建设为目标,加大镇整治力度,拓宽镇框架,完善镇功能,努力建成整洁、文明、有序的新型镇。
二支队伍:从镇住户中甄选一些威望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士成立镇理事会,与乡镇管理队伍一道,负责镇日常的事务管理,形成两支队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项举措:一是多方筹资抓建设。2014年,我乡多方筹集资金投入镇建设。硬化镇街道3000余平方米,新修排污排水设施200多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新建花池70个并配种桂花树进行绿化,维修翻新鹅形大桥,新建镇农贸市场、沿河北路两侧游步道、防护栏建设、镇文化长廊、连心广场、人行桥防护栏等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10多万元。
二是开展全民卫生整治活动。每周一下午,乡机关、乡直单位与镇住户一起,分区域地段,按“门前三包”要求,开展“清街道、整庭院、刷墙面、疏沟渠、美环境”等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保持了镇的干净整洁,树立了镇的良好形象。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了镇规划、整治、建设方案,充实了镇管理所、城管队、环卫所工作人员,确保了工作经费,完善了考评机制,形成了镇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取得成效
1、镇整治是老大难问题,我乡开展镇整治的过程中充分调研,在许多方面都是“自选动作”,紧贴实际大胆探索实践,形成了独特的工作方法,多次得到县领导的高度肯定,尤其是11月12日在全县镇整治工作流动现场会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好评。通过一年多来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县级示范镇已经基本打造成型。
一、项目推荐
*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必需通过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初评和推荐。
(一)推荐单位
1.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局等部门;
2.省直有关单位。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试行办法》、《*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所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项目应当立足*农业生产需要,应用先进技术,解决农业生产实际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申报项目必须是在*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
3.项目完成单位必须为有效的注册法人单位。
4.项目推广年限至少3年以上。
5.技术成果,手续完备,特殊类型项目如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在未获得准入、准产证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6.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7.给予奖励对象为省内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和推荐单位请登陆在“服务大厅”“业务系统”《*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和推荐。
(二)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需详细阅读《*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登陆*农业信息网,推荐单位按照*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指定的账户和密码(新增推荐单位另行通知)登录《系统》,查阅、审核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自行注册本单位的账号和密码(如同一单位有多个申报项目,请分别进行注册账号和密码),然后由申报单位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和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相应附件材料(原件为准)经扫描后以JPG图形格式或PDF文件上传至系统。(具体操作手册在*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申报评审系统下载)。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主件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等两部分。主件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网上提交后由申报单位从《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及附件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首页不另加封面。
2.附件材料包括:(1)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立项任务书;(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或品种审定或产品证书;(3)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4)技术推广工作总结;(5)生产应用效益证明。
3.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和有关人员签名后,由推荐部门统一上报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
4.报送材料:种植业、畜牧业、农机申报项目一式1份;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申报项目一式2份。同时报送项目简表(《系统》自动生成件)正反表复印一页纸一式20份。汇总表一式2份。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为:;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
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地址及电话
地址: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的农业科技项目、农业科学技术工作者、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无论是否已获过奖(国家奖除外),均可自愿申报。连续两年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须隔一年。除部属三院外,其余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需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主件一式12份及装订成册的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全套详细资料复印件1份(此次请勿提供全套详细资料原件和电子件,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暂时不需本人签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提交推荐书12份和科普作品1份。
三、申报时间
我部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四、推荐书的填写要求
请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各奖种推荐书后面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推荐书。
(一)申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在“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应详实、准确、客观地填写被推荐人从开始工作起至今为止,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所做的创造性工作,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主要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一栏内容是“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内容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表述以被推荐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
(二)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推荐书。相关论文、专著截止推荐时间应公开发表1年以上。我国公民在与外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中取得的成果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主要论文、论著同时署国内和国外单位名称且我方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应当由与我方合作的外国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外国单位出具证明,分别说明我方学者和外国学者的学术贡献。
(三)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提供获得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证明材料,同时应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申请号、授权号等。对于符合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但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请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查新报告”样本的格式提交查新报告。
(四)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按相应类别申报填写:
1.技术开发类项目: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2.社会公益类项目: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推广应用程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
3.重大工程类项目: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以及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意义;
第二条 十佳大奖为系列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为总冠名,分类奖项设置依产业发展情况可进行年度调整。
第三条 十佳大奖为年度性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届,评价重点以年度业绩为主。往届获奖者可继续申请新一届奖项,提报业绩和成果以最近一个年度为主,初次参加评奖的单位和个人,提报业绩和材料以近年为主,可以累计汇总。
第四条 十佳大奖是跨行业、跨领域、跨学科的评选活动,将不断吸收致力于推动设计创新发展的相关机构参与。
第五条 依照本章程,每届评选活动根据当届情况可制订具体方案。
二、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十佳大奖由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主办,由国家级有关行业组织、各地工业设计协会、社会媒体等机构参与举办。
第七条 十佳大奖设组委会,负责活动组织工作。
第八条 十佳大奖设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主要从中国工业设计专家库及活动举办单位中产生。
三、奖项设置
第九条 十佳大奖系列奖分设五个奖项:
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创新型企业
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公司
中国工业设计十佳杰出设计师
中国工业设计十佳推广杰出人物
中国工业设计十佳教育工作者
四、参评对象
第十条 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含港澳台)企业、设计公司;具有中国国籍的职业设计师、设计教育工作者以及致力设计推广的各界人士。
五、参评条件
第十一条 十佳创新型企业参评条件
企业具有完整的设计创新体系及设计部门;创新产品具良好市场效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获得有影响的国际国内设计奖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或产品品牌有知名度和美誉度;在推动设计创新和产业转型上有显著贡献。
第十二条 十佳设计公司参评条件
公司在创造富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服务方面有突出的设计服务业绩;取得优秀产学研合作成果;获得有影响的国际国内设计奖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有专业研究成果;在经营模式上有示范性创新;在推动设计创新和产业转型上有显著贡献。
第十三条 十佳杰出设计师参评条件
作为职业设计师,独立或主导完成的设计成果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在体现原创设计价值方面有突出的设计项目或理论研究成果;获得有影响的国际国内设计奖项;在推动设计创新和产业转型上产生积极影响。
第十四条 十佳推广杰出人物参评条件
在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项目实践、国际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主导完成的项目或开展的活动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国家或地区或行业的设计推广和提升设计理念有突出贡献。
第十五条 十佳教育工作者参评条件
在设计人才培养上有突出业绩;在学术研究、产学研项目上有显著成果;获得有影响的国际国内奖项;在推动设计创新、设计教育改革和提升设计教育理念、方法、实践上有显著贡献。
六、申报程序
第十六条 参评者产生方式
参评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途径有两种:第一,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园区等向组委会推荐参评单位或个人,被推荐者积极参与申报;第二,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组委会提交申报材料,个人申报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意见,独立职业设计师须注明个人设计师属性。
第十七条 参评资格确定
组委会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者获得参评资格;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自动取消其参评资格。
七、评审程序
第十八条 初评与终评资格确定
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获得参评资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终评资格获得者。
第十九条 公示初评结果
组委会对初评后获得终评资格者在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在限定时间内,广泛征求意见。对确有严重问题的,如虚假申报、侵权、涉案等,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评资格。
第二十条 终评
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委会组织终评会,最终获得各奖项前10名者即为十佳大奖获得者。
第二十一条 公布最终获奖结果
组委会在中国工业设计周期间举办的十佳大奖颁奖典礼上公布十佳大奖最终评选结果。
八、奖励与宣传
第二十二条 奖励
获得“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奖项者,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第二十三条 宣传
主办单位以报道、出版、展览、论坛、活动等形式对获奖者进行宣传和推广。
九、附则
第二十四条 获奖者如有违反法律或有严重侵害十佳大奖评选活动声誉的行为发生时,组委会有权向社会声明取消其“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