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8 14: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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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进行督促检查,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新形势下应对经济下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省市都将发改系统列入督促检查范围,充分体现了发改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分量,大家务必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
(一)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能力的集中检验。四个全面是新时期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布局。发改部门作为全市投资主管部门和经济综合部门,是服务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改善民生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和谐的重要维护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的工作既关乎经济发展,也关乎民生改善,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无论做哪项工作,都要看是否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了、把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了、把惠民举措落实到位了、把规范管理服务落实到位了、把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的要求落实到位了。开展好履职尽责活动,从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主体责任,是对发改委班子、发改委集体执政能力的检验和考验。
(二)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工作的集中检验。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决战小康社会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事关全局、影响长远、意义重大。我们能否全面“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3700亿,增长20%;全年企业债券申报70亿元;全年铁路投资完成168亿元;全年能源投资完成50亿元;全年37个省市重点项目竣工”的战略目标;能否顶层设计当好参谋,提升服务决策水平;能否千方百计争取资金,发挥投资拉动作用;能否集中精力推进项目,夯实经济发展基础;能否加快铁路建设步伐,重塑交通枢纽地位;能否着力办好试点示范,抢抓重大发展机遇;能否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释放体制机制活力;能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对标这些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应尽职责,是对我们推进发改事业,实现清廉为官的一次全面的检验。
(三)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形象的集中检验。我们发改委一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履职尽责,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锻炼,提升了形象,在全省发改系统和市委、市政府有地位,在群众中有口碑,在社会上有影响。但随着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在严处、动辄则咎的大环境下,有些干部干事激情减弱了,“为官不为”现象成为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极少数人组织纪律自由散漫,不服从组织安排,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存在“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没错”的错误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推诿扯皮,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打太极”和“踢皮球”上;工作不思进取,习惯于照葫芦画瓢,不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怕得罪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从表面上看,这些问题都是作风不正的表现,但从根子上讲,还是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尽管只存在于极少数人身上,但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进一步振奋精神,虚心接受督促检查,全面促进发改部门履职尽责。
总之,我们既要按照省市委的统一要求部署,严格遵循方法步骤,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动、高质量促动,既落实“规定动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又结合实际,探索“自选动作”,以活动推动工作,确保活动开展有声势、有亮点,出成果、出经验。
二、牢牢把握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扎实开展
这次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我们务必要举全委之力,把开展履职尽责活动转化成部门优质服务水平提升的过程,转化成个人作风提升的过程,转化成提升知晓度、支持度、理解度的过程。
(一)要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做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带头人,自觉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大家树立标杆、作出表率,示范推动我委履职尽责活动。大家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履职尽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三抓一促”活动安排部署,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认真抓好确责、履责、追责、问责等四项工作,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要把自查整改落到实处。坚持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促、共同帮,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面督查的五项内容,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专班工作作风、收集和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发改系统权力运行特点和轨迹,针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立行立改的意识,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采取得力举措,对症下药,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广大群众所期所盼。
(三)要把自选动作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我们发改委有经验、有办法、有人才。去年我委五个活动一起抓,多面锣鼓一起打,在全市很有影响力。开展好履职尽责活动,活动专班按照“月月有活动、月月有亮点、月月有抓手”的思路,从四月到十二月,依次谋划了“七个三”活动,即学条例、学准则、学系列讲话“三学”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三不”活动;比学习、比工作、比廉洁“三比”活动;下农村、下社区、下企业“三下”活动;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三送”活动;亮成绩、亮激情、亮服务“三亮”活动;自己评、相互评、领导评“三评”活动。这些活动符合发改委实际,紧扣省市活动环节安排。希望活动专班策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年底既有纸质档案,又有影像资料。
(四)要把谦虚谨慎落到实处。履职尽责督查员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最能代表人民的心声,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是我们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为此,我们一定要虚心接受督查员的督促检查,主动配合搞好服务。要按照部署发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时间节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点题监督、集中评议等工作,认真落实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活动专班的同志要主动向市督查组搞好汇报,把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到对督查组的服务和检验中去,落实到日常工作服务中去。
(五)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自觉增强督促检查意识,层层压实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政府部门形象的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狠刹为官不为之风,严惩为官不为之人,严治为官不为之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班子成员出了问题,要连带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其他同志除了问题,要连带追究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六)要把建章立制落到实处。开展活动既要重过程,更要重结果。开展活动只是形式,促进工作才是目的。坚持把领导班子、干部个人查摆的问题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做到立行立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针对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决策、调查研究、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发挥制度的教育、规范、约束作用,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三、奋力冲刺“双过半”,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奋力促进我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发改委要以此次督促检查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把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的担子扛在肩上,扛好“投资增速全省第一”的大旗,守住“投资总量全省第二”的阵地,坚决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以更大力度稳增长。牢牢把握投资主战场和项目主抓手,严格落实投资目标考核制度,对各地完成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加强情况通报,加大对资金沉淀、项目协调推进不力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3700亿,增长20%的目标任务。认真谋划策划项目,加大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争取外国贷款等资金争取力度。
(二)要以更大力度促改革。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出台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统筹推进财税、电力、价格、国企、金融、环保、社保等配套改革。统筹推进中央在襄部署开展的7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事项和改革试点。继续深化高新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和全市“三个一”改革。抓好“全省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社会信用平台”等建设。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反失职、反渎职力度的加强,法律法规对工商干部履职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晰。目前,就基层而言,履职风险来源主要是散见于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性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主要是从五个方面对工商业务干部的履职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如果对它们理解不深、重视不够,履职的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1、行政许可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就注册登记条线而言,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对前置审批把关不严谨。表现在工作上就是需要前置审批文件的,没要;不需要的,乱要。这两种行为,一方面可能是业务不熟;另一方面,就是个别人员,存在靠山吃山和雁过拔毛的卡、要思想。二是对登记事项把关不严谨。对需要审查的事项轻易放过,更有甚者,帮助企业做假。例如,不认真审查有限公司的出资行为,甚至帮助、参与公司的虚假出资行为。三是对细节审查不严谨。虽然法律法规对工商部门的要求是形式审查,但是,如果是很明显就能看出存在问题的,工商部门的审查责任将无法回避。四是对许可审批的具体环节不清楚。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目前,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吊销手续。
2、行政处罚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从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看,一是因行政处罚程序不当带来的风险。如在行政处罚中不按程序进行送达,在做出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二是在处罚中的不廉行为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经不住当事人的不择手段的利诱,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被拉下了水,不按规定进行处罚。三是随意增减处罚幅度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加大或减少处罚的幅度,结果是以罚代管,当事人继续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引起的履职风险。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有《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规,赋予工商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实际上,一些执法人员为了办案方便而超范围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普遍存在。这种不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一旦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必然会引发行政诉讼,一旦败诉就会有一个责任追究的问题。
4、行政确认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的行政确认行为主要是对外或提供证明。近年来,工商部门在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上有了很大突破,尤其在信用监管方面。对单位和个人来讲,我们监管信息,必须有根有据,必须有的权利,特别是在一些有关企业商业信誉的事项时,要慎之又慎。在企业档案查询方面,要严格按照档案查询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查查询人员的资格,不能将企业的商业隐私供无关人员查询。在对外出具证明时,只能就事论事,就材料而出具证明,不能超过职权,随意为企业的经营情况或产品作担保。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员,更不能有向社会推荐企业产品的行为。
5、行政监督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除市场准入和行政执法外,还承担着许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许多高危行业、重热点行业监管上,责任不可小视。例如,在对危化品销售监管上,必须认真监管到位,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数量,在职责范围内,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切不能闭门造车,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签字的不签字,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二、基层工商干部履职风险的形成原因
研析上述风险的类型,我们不难发觉履职风险形成的两大重要原因:
(一)客观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分工的不完善。随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工商部门的职能领域得到了扩展,但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大的执法风险。在这些法规中,有些条文对部门责任的规定并不明确,导致部分不应由工商部门承担的责任却往往由工商部门“买单”。由于工商部门监管的领域太广,承担的责任太重,且无证与无照存在前扣关联性,多数地方都会将责任划给工商部门,而其他许可审批部门却依然可以稳坐“钓鱼台”。二是某些政府部门的压力。某些政府部门为了招商引资,对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有的地方专门出台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进行正当的执法检查。如果工商部门不遵守当地的“规矩”就要承受极大的压力,如果违心地执行“规矩”则又会承担渎职风险。三是执法软硬件条件的限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日用商品品种繁多,单是容易引起责任事故的食品就有上百种,要在现有的人力状况下实现对辖区流通领域内所有商品类别的监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装备方面,工商部门无产品检测机构,严重地制约了工商部门职能的发挥。
(二)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主要是六个方面:一是部分人员思想素质差。部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外界的利益诱惑也对一些意志薄弱的执法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二是认识上不够重视。当前,多数工商干部没有树立起责任风险意识,认为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职务犯罪离自己都还很遥远;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虽然目前建立了各种责任制度,但真正能够落实的寥寥无几。由于责任追究制并未落实到人头上,导致部分工商干部责任心不强;四是工作程序不到位。基层工商部门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认为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只要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就是好猫;五是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强业务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干什么工作都凭借老经验或是跟着感觉走。六是小团体利益作祟。某些单位负责人为了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必将导致责任的追究。
三、工商干部规避风险的思考及对策
有岗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险,法律法规既然赋予了每个工商干部监管市场秩序的权力,责任当然不可推托。当然,只要我们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职,再大的风险也是可以避免的。
就组织而言,可从四个方面帮助干部规避风险:
一是分清责任,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今年以来,泰州工商系统积极向泰州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出台了《泰州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晰了各个部门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方面的职责,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这就有利于从法律上保护基层一线从事监督的工商干部。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督查。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承办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政务”,尽可能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抓好“三个结合”:督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对登记材料、案卷等及时进行随机抽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建立执法权力制约制度。实行案源发现录入报告制。办案单位要建立案件登记台帐,详细记载案件来源、发现时间、汇报时间、立案时间、调查人员、经办人等,便于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同时实行执法过程相互制约,即严格落实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操作的法律规定。推行重大案件集体会诊制。以合理把握处罚尺度,做到公正合理,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克服行政处罚中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实施强制措施规范管理制。对查封、扣押及罚没物资建立详细的清单,采取专人专管,指定场所保管,以避免出现违规使用等情况。
四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对本系统内的职务犯罪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使执法人员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本系统执法人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倾向也不能轻易放过,要通过思想教育、劝戒引导等方式方法及时纠正干部的错误观念和思想。
就个人而言,可从四个方面,自觉规避履职风险:
一是树立掌权为民、执法为公的思想。我们工商干部的职权是组织上赋予的,组织赋予我们权力,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如果我们把它异化为个人捞取好处的权柄时,就违背了组织授权的初衷,与依法治国的原则背道而驰。作为基层工商干部,直接接触各类管理对象,受到的诱惑、面对的人情更多,更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时刻自我警省,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的学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1、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研究制定党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以及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的要求,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及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党风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带头接受监督,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五水共治”水利建设项目、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纪律等执行力度,确保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3、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要求,勤部署勤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方面的问题。
4、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有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加强先人用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5、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基层水利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清除河障、改善生态”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填埋占用水域等问题执法力度;加强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工程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开展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行业监管,切实纠正违规行为。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贯彻执行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__-2017实施计划”,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规范权力运行,明确责任边界;完善水利重点领域监管制度,落实防控措施,推进“阳光”水利建设;加强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制度,加大查处案件工作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制度;认真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答复限期办结。
7、坚持依法行政、勤政履职,把《宪法》、《水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行使权利、开展工作的依据,做到法有授权必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密切群众联系,主动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防止懒政怠政现象。
8、配合协调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与检察院联合预防机制落实的相关工作。
9、每年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情况报告。
局纪检组要按照规定,局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坚持主业主责,要通过参加会议、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廉政谈话、约谈诫勉、查处问责等方式方法,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局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防汛工作纪律、水利重大工程实施等监督,促进水利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2、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主要领导“五不分管
”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等事项。3、加强对水利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建设管理、水事案件查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4、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等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深入基层为民办事惠及民生
“力争在春节前完成无房户建房,确保他们能在新家过新年;两条村组公路硬化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及时开工建设;冬桃基地要根据时令特点先搞水利、生产便道、地块调形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春再适时栽植……”去年1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带头深入前锋区观塘镇碧峰村开展“走基层”活动,在了解该扶贫村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后,余仪当即就解决群众的所急所盼作出安排。
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就是要把群众路线走到群众的心坎里。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以“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为载体,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其他干部经常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走进联系服务的社区和乡镇,摸清人民群众的真实愿望和困难、问题,做实“一帮一”、“几帮一”的结对帮扶,积极践行群众路线。
针对以往办理代表建议时效和实效不佳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强化重点建议督办,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0件建议进行(文秘站:)重点跟踪督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聚焦“”认真梳理问题清单
“真接地气!还是头一回碰上以网络在线的方式征求意见。”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9次网络在线交流,参与交流代表达140余人次。代表们畅所欲言,提出事关全市教育发展、群教活动、人大履职等方面的多条建议。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多样化征求意见,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常委会领导深入分管联系单位、原选举单位、农村听意见,并以民主评议、基层问症、个别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系统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等意见建议500余人次,归纳汇总意见和建议130余条。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围绕集体行权、党建工作、“三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反复征求意见。按照“一级听一级、一级谈一级、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坦诚深入地沟通思想,开展谈心谈话40人次,查找出党建责任制没落实、学习图应付、脱离群众等14个方面78条“”问题。
强化学习确保整改不落俗套
“群众观点怎么看,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部怎么做?”这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学习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