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1 15: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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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在建大型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重点,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乡镇等“四个重点部位”在建工程和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部位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进。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强化责任制,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行为,改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遏制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重大事故、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建设局成立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建设管理科、法制科、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造价站、招投标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整治大型公共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四个重点部位”的在建工程。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内业资料,幕墙和网架;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模板支撑、脚手架、井字架、塔吊、临边洞口、边坡、深基坑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高处坠落、坍塌、倒塌、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源部位。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工程质量方面:
⒈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所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切实到位,认真负责。重点整治人员到位情况,对检查不到位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⒉建筑材料和构配件:重点整治水泥、钢筋、建筑用砂、防水材料、铝合金型材、建筑玻璃等。进场材料和构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施工、监理单位应对进场材料严格把关,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坚决清退出场,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建筑工程禁止使用海砂,对可疑的用砂应及时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氯离子含量超标的应立即清退出场。
⒊工程实体质量:强化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重点整治违反强制性条文和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内容。如:墙体拉结筋及抗震构造措施,后浇悬挑构件,金属栏杆预埋件,铝合金门窗是否经专项设计,所用玻璃、铝合金型材是否符合要求,栏杆形式是否为易攀爬等。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措施消除质量通病,特别是结构裂缝、外墙面渗漏、屋面渗漏等易引起用户投诉的质量问题。
⒋内业资料:重点整治原材料及设备进场报验、隐蔽签证、质量保证资料等。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及时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各种签章应及时、完整。
⒌幕墙、网架:重点检查专项设计、施工资质及相关内业资料、整治各节点预埋件、节点构造、焊缝质量、杆件、玻璃等原材料。建筑幕墙、网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报原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应有专项资质,有分包的应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备。
(二)施工安全生产方面:
⒈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高处坠落是历年来造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高处坠落”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进一步加强高处坠落作业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⒉开展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
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大风、防大雨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⒊开展防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脚手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搭设,并有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度超过米的,严禁搭设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或分段搭设悬挑竹脚手架。
在市区及各镇(街道)路面宽度米以上的主干道两侧、人群密集场所、位于校园内层数五层以上、单面搭设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必须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⒋开展防垂直运输设备事故专项整治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台设备安全使用。
井字架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井字架严禁乘人。
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⒌开展防高大模板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支撑立柱高度超的,要使用钢管支撑,严禁使用木支撑。扣件式钢管支撑、门式钢管支撑材质要符合规定要求,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管壁厚度不足的钢支撑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⒍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
在开展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专项治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号)和《*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筑边坡、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建筑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及以上高空作业、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设、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审查。
六、整治措施
(一)建立目标管理网络,狠抓责任制落实
根据*政府和*建设局下达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制定并分解落实全市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签定年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状,将责任制目标落实到基层各单位和企业。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加强责任制目标的跟踪落实和考核检查,定期通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二)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着力点,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控。强化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重点抓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员配备和使用管理、防护设施定型化标准化,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审查等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新模式,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三)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出台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制订安全文明施工奖惩措施,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同时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使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成为企业自觉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政策贯彻力度,出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登记管理规定,加快淘汰老式塔吊、非标井字架,推广安全生产“四新”技术。
(四)以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为手段,推行差异化管理模式
一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切实形成市、镇(街道)两级质量安全监督巡查,企业自查整改落实的机制。二是建立“绿、橙、红”三色通道,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上一年无重大事故、无被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入“绿色通道”,以企业自控为主,对上一年发生重大事故或受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企业,进入“红色通道”,作为监管的重点,增加检查频率,严格安全许可审查机制,实行法定代表人强制培训制度对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对上一年无重大事故、业绩平淡,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一般不良行为的企业进入“橙色通道”,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加强业务指导。
(五)加强村镇生产性工程安全监管
将村镇生产性建设项目列入重点安全监管对象,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村镇生产性房屋建设过程管理。
(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大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查处力度。加大对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的处罚力度。建立重大事故企业领导约谈制度、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曝光制度。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理,从速从快严肃查处重大事故,提高事故处理的时效性和威慑力。制定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办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促进企业和项目部夯实生产管理基础。
(七)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
为确保活动效果,今年“质量月”活动从月开始,月结束。重点要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质量意识和一线工人的岗位技能,充分发挥企业作用,把活动落实到各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和施工现场。期间,我局将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宣传、工程质量安全专题座谈会、参观学习、申报优质工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竞赛、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全年整治目标
扎实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管控和严防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着力抓好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为实现高质量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分阶段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复工整治内容以“安全教育,严格排查,落实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建筑安全“2018春风行动”。整治重点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于2018年3月12至4月2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后复工专项督查。共督查在建工程74项,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0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366条。
第二季度:深基坑施工安全整治
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从5月起开展了对全区在建深基坑施工项目的专项整治,将基坑检查与日常巡检相结合,逐个进行隐患排查,期间还由建管中心主要领导带队,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督查。共检查我区在建工程深基坑10个次 ,下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安全隐患15条。
第三季度: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
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由建管中心领导带队,安全监督科全体人员参加对在建的高支模和脚手架施工项目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抽查,共督查在建项目11个,出具局部停工通知书 1 份,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排查安全隐患80条。
第四季度: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对全区65项在建工程开展了施工现场扬尘防控、火灾防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0份、停工通知书4份。
四、重点专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每季度一次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共计检查项目61个,抽查各类起重机械133台,开出整改通知书61份,停工通知书3份,发现安全隐患157条,诫勉谈话4次。
把工程施工作业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降到最低,一是开展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设计方案安全可靠性论证制度和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深基坑的沉降、位移和周边建筑物等进行监测。确保深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强化日常检查,二是开展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对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对全县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登记注册管理,三是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和安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再用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测工作,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全面禁止使用和强制淘汰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加强我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我县建筑工程的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得到有效控制,为我县建设北新城营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市容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建设规划局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四、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牵头整治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容貌、施工扬尘污染及工地车辆未经冲洗出场、车轮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建筑施工噪音污染扰民行为。配合市容、交警部门整治运输建材和建筑渣土车辆沿街撒漏、污染路面现象。按要求派出领导和人员力量协助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此项工作由县质监站具体负监督执法,加强督查管理。具体整治内容:
1.建筑渣土外运;
2.建筑工地控尘;
3.建筑工地控噪音;
4.建筑工地环境卫生。
(二)建设立长效机制
实施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提升行动计划,按照科学规范、系统完整、长效实用、开拓创新、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建立和完善施工工地管理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10日—5月31日)。在5月31日前对本县在建项目开展环境综合集中整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深入开展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全县每个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督促其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自改。
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也必须在5月31日前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开展环境综合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分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并报送至县建设规划局质监站。
(二)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6月1日至9月31日)。组织对全县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深入开展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在检查基础上,我局将组织重点督查。
(三)巩固提升、常态管理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并实施解决办法,把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引向深入,基本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快建设、完善功能阶段(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同时,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促使建筑施工的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
1、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2011年城乡清洁工程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履职。建设单位是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是土方开挖、土方运输的第一监管责任人,对围场内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扬尘管理、噪音管理负全面监管责任。施工单位负具体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督管理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内部检查制度。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每月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月检查,施工项目部及监理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联合周检查,检查必须形成检查记录,整改事项须有整改核验记录,以上记录,应完整备查。
2、建立县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责任承诺制度,从2013年4月15日起,所有的建设项目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建设、施工、建监理单位必须按要求签订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责任承诺,县质监站以此为执法依据之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管理。
3、建立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对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布置。
4、以县质监站为主,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到县质监站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监管内容,实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到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质监站每周班子会的议事范畴。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0.00以下施工项目,建立覆盖建设、施工、监理各级管理人员的信息联动网络,并加强督查。各监督执法小组对日常监督要认真做好监督记录,每周需将本小组监督情况汇总上报县质监站主要领导,县质监站每周将全县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情况汇总上报常务副组长。
为加强在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按照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着力解决全市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各类高处作业中存在的专项方案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整治内容
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突出以下内容的整治:
(一)抓实抓全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认真做好入场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入场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把入场教育关, 做到不漏一支队伍、不漏一名工人。通过管理人员授课、播放安全教育视频、安全体验等方式,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让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要突出做好临时招用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2.严抓班前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要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有效性,教育要“讲清楚”、“听明白”、“做到位”。上班前,班组长要告知当天作业部位、作业内容的风险点和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检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并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确认。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的监督,每天将班前教育情况拍视频上传至微信工作群。
3.扎实做好经常性安全教育。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教育责任,扎实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一是有效张贴安全知识宣传挂图。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两侧、宿舍区、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张贴安全知识宣传挂图,有条件的工地要在适当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二是有效落实职工夜校制度。各项目部要坚持好职工夜校创办活动,制定授课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授、安全知识竞赛或网络视频培训等教育活动。三是有效开展企业安全巡讲活动。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组建由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教育宣讲队,精心制作安全教育课件,对本单位所属项目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巡回宣讲,提升安全教育质量。
4.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将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积极推广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基地的作用,鼓励企业组织人员到基地开展安全体验、培训考核、体检体测等全方位体验活动,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有条件的工地,施工单位可在施工现场建立本项目安全教育体验区,组织作业人员参与体验式教育,让作业人员体验到施工现场危险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后果,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对策,达到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二)抓严抓牢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管理。
1.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配发。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一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2.全员参与管理。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应担负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全员参与对工人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督促,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纠正工人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行为。
3.满足特种作业需求。各单位要给塔机等特种设备的攀爬人员配备满足防坠需求的防护用品。塔机爬梯顶部要设置速差防坠器,钩锁固定于塔机底部,塔机司机、检查维护等人员攀登塔机时应将安全带固定于速差防坠器钩锁上,满足安全需求。
(三)抓紧抓细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管控。
近年来,我市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发生于电梯井、简易作业平台、临边施工作业、钢结构施工等主要部位和环节,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按照“有边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栏无盖必有网、施工电梯必有门”的要求,在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基础上,突出做好对上述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1.强化电梯井安全管理。一是编制专项方案,各项目部要编制电梯井防护专项施工方案,对防护形式、防护重点、设施维护、防护责任人等内容进行明确,并按方案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电梯井防护设施的搭设、拆除和日常检查、监护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在电梯井口部位张贴监护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三是开展巡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对电梯井防护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要留存备查。四是严防拆除,井内防护设施拆除作业时,应严格控制由高至低逐层进行,不得违规作业。
2.强化简易作业平台安全管理。一是严格使用前验收,简易作业平台应具备基础牢、架体稳、板满铺、安全带挂设方便等条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二是专门防护教育,对平台作业工人进行专门安全教育,突出强调安全帽系紧帽带,安全带全程挂设等防护细节,确保防护用品在意外发生时起到关键作用。
3.强化临边洞口处作业安全管理。一是明确安全带挂设位置,在临边洞口处砌筑抹灰、外窗安装、防腐保温等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带的挂设位置,并查验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二是设置警示标志,在临边洞口处作业时,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请勿靠近。
4.强化钢结构施工安全管理。一是钢结构施工前,施工、监理、分包等单位相关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二是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详细告知作业人员登高、悬空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仔细查验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三是高处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四是六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登高与悬空高处作业。
三、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日)。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月31日)。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要按照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和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和管理措施,并对照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建设、监理、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对工程现场每个单体、每个楼层、每个重要部位、每个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填写《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件1),一份在办公区公示、一份留存、一份报送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要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所属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自查及整改情况要在单位内部通报,接受本单位从业人员监督。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所属建筑工程相关单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的要采取罚款、扣分或停工等有效措施,依规追究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9月30日)。
在企业和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区域内建筑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11月1日-20日,青岛市安监站对各区市建筑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做到检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督导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各项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施工安全。检查情况要在本区市内范围内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0月1日-10月20日)。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区域内建筑项目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系统总结整治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10月10日前,请各区市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人:王超, 电话:85062911)。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进场单位安全监督告知制度。各分包单位正式进场一周内,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将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审核情况报送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安监人员应到现场查验各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并对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励机制。施工单位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筹集专项奖励资金,在现场作业人员主要活动区域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公布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现场安全隐患的,视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一定的资金奖励。要参考学习中建八局“行为安全之星”、“平安班组”等经验做法,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评选“行为安全之星”、“平安班组”活动,对遵章守纪的作业人员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质奖励,逐步引导作业人员变“被动安全”为“主动安全”,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减少或杜绝“三违”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日志的通知》,认真落实职责,开展安全检查,每天对操作层、地下室、各种临边洞口、各种作业平台等重点部位的高处作业情况,以及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等开展日常检查,认真填写《安全管理日志》、《每日安全安全旁站》、《每日安全检查》。每日安全检查和每日安全旁站情况,监理单位应于每天18点前通过微信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
(四)大力推广高处作业新技术。
1.大力推动智慧化工地建设。坚持科技兴安的思想,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鼓励施工单位建立企业和项目部两级信息化安全监控中心,将重大隐患源监控、施工人员定位、场区无线智能广播、BIM+VR体验、临近危险源智能报警、卸料平台监测报警灯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到施工现场,提升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水平和信息化监管水平。
2.加大整体提升式脚手架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施工单位加大使用整体升降脚手架的范围,提升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水平。主体施工时,电梯内施工时,提倡使用整体提升式操作平台。
3.积极推广应用新设备。曲臂车、升降车等高处作业机械设备具有移动灵活,升降平稳,载重量大,操作方便等特点,能够实现物料举升、起重吊装和载人高空作业。在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广使用曲臂车、升降车进行悬空作业。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任的态度,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安监站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分管站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区片负责人为组员的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范围内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其它区市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指导本区域内各企业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企业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真实事故案例为典型,利用安全教育、职工业校、张贴标语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指导。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召开示范工地观摩会、举办专家专题讲座、安全监管交底等多种方式,指导施工、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认真学习掌握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准确掌握高处作业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搭设方法,切实将各项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高处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立即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情况的,要依据《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问题处理细则》(见附件2)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在专项整治期间,一个建筑工程累计受到两次及以上严肃处理的,取消该工程安全生产评优评奖的申报资格,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力争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实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标准化,建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附件: 1.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自查表
2.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问题处理细则
附件1
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自查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1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
2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情况
3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等开展情况
4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等设施搭设、验收情况
“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情况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的质量、配备、佩戴或设置情况,悬空作业是否设置牢固、可靠的安全平网
高处作业时,监护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悬空作业、攀登作业防护情况
塔机、施工升降机管理情况
各类脚手架、吊篮管理情况
注:检查情况、现场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照片应附于本表格后并作相应的文字说明。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附件2
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问题处理细则
序号
类别
违反标准认定条件
处理规定(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扣分)
建设单位(分)
施工单位(分)
监理单位
(分)
劳务单位
(分)
1
安全帽
(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的;
(2)安全帽2顶以上不符合要求。
5
3
3
5
2
安全网
(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2)安全平网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的;
(3)安全网质量不符合要求。
5
5
3
5
3
安全带
(1)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安全带质量不符合要求。
5
3
3
5
4
临边防护
(1)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2)作业面边沿无临边防护。
5
3
3
5
5
洞口防护
(1)有2处以上孔、洞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2)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或每层搭设硬防护的。
5
3
3
5
6
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通道口防护
(1)楼层通道两侧未进行封闭;
(2)防护门未关闭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5
3
3
5
7
攀登作业
(1)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
(2)折梯未使用可靠拉撑装置;
(3)梯子的材质或制作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5
3
3
5
8
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5
3
3
5
9
塔机
(1)塔机爬梯未设置速差防坠器;
(2)塔机底部未设置防护围栏;
(3)塔机未设置防攀爬装置。
5
3
3
5
其他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或需论证的未组织专家论证。
5
5
3
5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的。
5
5
3
5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5
5
3
5
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5
5
5
5
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5
3
3
5
卸料平台等设施搭设不符合要求的。
5
3
3
5
未定期组织高处作业设施验收。
5
3
3
5
未组织高处作业培训教育、未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
2
5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禁止带泥上路。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和市政道路工程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整治目标任务的实现,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责任。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安全股、监察大队承担具体实施负责扬尘防治现场整治工作。
四、整治要求
(一)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
1、“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主城区建筑施工工地要全部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并长期保持至项目全部完工验收。
(二)建筑工地现场整治要求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全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设立,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要进行美化亮化,公益广告不得破损。围档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2、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场地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祼土堆积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必须绿化。
3、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4、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池,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在垃圾池内,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县政府市容环境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6、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8、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配制砂浆作业。
9、施工现场大门出口处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保持设备处于开启使用状态,视频监控装置要实时监控,并保存车辆冲洗影像资料。
10、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现场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11、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降尘设备(雾炮机、洒水车),保证现场防尘使用,在用设备外观必须干净美观。
12、喷淋系统设置。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压喷淋系统,覆盖整个施工区域,每天不少于4次喷淋作业;外脚手架在首层悬挑周围或者10米高度设置喷淋系统,每隔5米设置一个喷头;道路安装喷淋系统定时洒水减少扬尘。
13、施工后期道路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时围挡不得拆除。挖土整平施工时必须进行湿式作业,裸土必须覆盖,渣土及时清运。
14、楼层垃圾要及时清理,清理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并对地面进行冲洗。清运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严禁高处抛洒,未及时清理、冲洗的项目一概视为现场扬尘防治不达标。
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尾气排放未达标的车辆和机械设备。
16、施工现场使用的车辆和机械设备所添加的燃油必须使用国家正规标准柴油、汽油(中石油、中石化),现场要留存正规加油发票存档备查,并及时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
1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柴油发电机。
18、施工现场食堂严禁使用散煤、木柴等污染物做燃料。
19、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20、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要定期进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对不能有效整改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4月15日-4月25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方案有关要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和《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十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
(二)执法检查(4月26日-5月10日)。县住建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检查施工现场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总结分析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对本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整治进行总结,通报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对存在重大扬尘防治问题、扬尘防治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关于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汇报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城建办动员辖区内在建建筑工地和社区迅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做到立行立改,销号整改,现将鼓楼街道辖区内住建、电力、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领域整治情况。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工程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检查用表,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项目围绕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认真对待,查漏补缺,要求项目进行尽快整改。一是配合住建部门对辖区内14家限额以上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建立问题台账。二是组织安监、城建、环保和执法中队开展联合综合现场督导检查,发现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指出并要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上报住建局督促整改。三是街道社区联合辖区两个市场监管所共同开展建材质量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我们街道辖区内共有13家经营防水建材业户,其中发现无证及经营产品不合格业户合计4家,已立案查处4家,罚款15800元。
(二)瓶装液化气领域排查情况。一是4月15日联合区住建局和济宁市专家对辖区内刘岗液化气站进行全方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下达整改意见,根据下达意见对该企业进行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二是共排查各类经营业户3890家,没收不能辨别是否合格或锈蚀严重的液化石油气钢瓶60余个,发放燃气、用电安全宣传材料15000余份。
(一)基本情况。2021年全州共有建筑施工现场300项,全年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6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XX条,所有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6月组织开展昌吉州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开展38家次执法检查,参与21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163条,已整改152条,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11月印发《进一步做好住建行业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XX州住建行业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XX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实施方案》等。
(三)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相关要求,6月印发了《XX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XX州住建局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其中建筑施工:成立检查组1个,共计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2671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6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84份,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截止目前我科室受理消防验收27项、办结25项、办结率92.59%,受理备案抽查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消防专项整治:昌吉州经过三轮共梳理问题建筑项目1483栋,手续办结1483栋,整改率100%。州领导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4次,我局召开推进会6次,深入县市(园区)实地指导工作21次。
(四)做好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元旦、春节、“五一”、“两会”和国庆等重大时间节点,按照区、州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共检查建筑施工现场。
(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宣传。3月组织各县市(园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参加质量及安全生产培训班;6月制定下发了《XX州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的宣传活动,撰写并上报防灾减灾周工作总结,共张贴宣传标语241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培训学习宣传16次,培训1500余人。
(六)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重新明确各单位职责,指导各县市(园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指导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演练工作,全州住建系统共开展应急演练35次。
(七)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自治区住建厅及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9月印发《XX州开展建筑行业开复工质量安全“百日攻坚”服务指导工作方案》,12月印发《XX州住建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州住建系统共检查建筑工地及市政公用行业1061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4789条,整改隐患476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061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223份,对9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共计46.3万元,其中州级处罚2家企业,罚款26.3万元,县市处罚7家企业,罚款20万元。
(八)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根据山西房屋倒塌事件,6月制定《X州既有公共建筑房屋结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1月《XX州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共排查79栋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
(九)扎实开展消防验收工作。2021年共计受理消防验收27项、办结25项、办结率92.59%,受理备案抽查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前往建筑施工现场开展100余次验收工作,其中邀请自治区级专家开展15次消防验收。为更好的完成昌吉州消防验收工作,根据XX州实际情况制定了《X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意见》、《消防验收评审会会议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
(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六个标准化”(安全设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示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建设,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督促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6月下发《关于表彰2019年度自治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通知》,对9家达到州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地进行表彰。
(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筹备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会议2次,下发安全生产提示单、督办函2篇。为落实12月6日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陈全国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名义下发《自治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联合水利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继续落实《XX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市(园区)对专项方案论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专家论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目前全州已组织专家对52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了论证。
(十三)质量监管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2018年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XX建质字【2018】03号)文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二是按时报送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报表;三是处理三起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均得到满意答复;四是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紧紧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的主题,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责任。针对建筑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施工班组,现场开展实地教学,对施工规范以及最新技术标准进行讲解,参与实地教育的有各企业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工人等共计500余人次,切实将理论结合实际,提高了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二)其余工作。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初评审核工作。全年共完成13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审核工作。共发文16件。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及消防考核、住建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州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十三)廉洁自律工作。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做到自尊、自爱、自省、自警和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认认真真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加强对科室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强化科室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验收方面,严格按制度、程序和法规、纪律要求办事,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汇报,自觉做到政治上坚定,经济上干净,工作上实干。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工作不到位,对开展反“三违”工作没有具体措施,且企业在反“三违”工作上也未学习借鉴自台州推广的反“三违”接力棒经验做法,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施工现场仍发现有“三违”现象。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定期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梳理出具体到区域、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三)对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业务指导、督促以及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到位,县市住建部门存在工作落实打折扣,监管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未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五)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缺少专业人员,消防验收人员均为兼职,缺少消防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2022年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计划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结合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简单仪式,对自今年开展的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简要总结,对“文明示范工地”授牌,刚才组织大家进行了参观,等一下还要听取二个文明示范工地的经验介绍,*建局长、简桃生书记为二个文明示范工地授牌。下面,我就本次活动开展的情况做简要介绍。
对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要求我们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扎实开展好、做出成效,使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有明显改观,为建设美丽城市做出贡献。因此,市建设局深感责任重、使命光荣,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下发了新余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活动通知,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施工现场整治检查标准》。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在组织安排上做到机构、人员、措施、标准的四个到位。
整治活动共分5个阶段,历时三个月,自20*年5月7日至20*年8月6日止。
二是全市动员,逐级落实。
5月7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县、区建设局分管建管副局长、建管科(股)长、市建设局建管口各科、站室负责人、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负责人110余人参加会议。会后各相关部门、单位迅速传达了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市兴起了专项整治的热潮。
三是广泛宣传,层层发动。
我们主动印发一批宣传小册子分发给各施工现场工人;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赣新路口、长青路与北湖路交叉口、沙新路口、城南十字路口、暨阳中心区路口、市建设局大门口悬挂宣传条幅;并请新闻媒体进行对工作开展的正反典型进行报道,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做到社会舆论与新闻舆论相结合,每个施工工地现场都悬挂宣传条幅或标语两条以上,并保留三个月,通过这些举措,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是标本兼治,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时间自5月7日至5月18日。主要是:各在建工程建筑企业是否按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时间自5月19日至6月30日。主要是:整治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每个工地施工现场情况记录在册,对施工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下达停工整改意见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时间自7月1日至7月31日。主要是:检查小组将对所有下达停工整改意见书的建筑工地进行二次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工地进行严肃处理,扣除部分临时设施费,对外公开曝光,并计不良行为一次,记入企业诚信手册,同时要求工地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强制培训。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今天在这里就是进行简要总结,表彰先进,鼓励先进。
这次为期三个月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在建工程87(其中县区10个)个,较好的工地有二个(新钢苗圃工地、暨阳翡翠城工地),较差的工地有四个(春龙湖畔豪园工地、市人民医院住宅小区工地、高新区的江南紫金园工地、茶山新城工地)。下发隐患整改单的工地38个,停工整改的工地28个。
通过动员、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职能部门检查,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有了较大的改观:一是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和在现有道路上搅拌混凝土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二是钢管脚手架及密目网搭设、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进一步规范;三是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平台的建设水平有了新提高;四是未经审批进行基础开挖,不按要求砌筑建筑围墙的行为得到杜绝。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现场会,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工地进行表彰和授牌,表彰先进,号召全市其他施工企业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楷模搞好我市建筑文明施工。
同志们,施工现场的好坏,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关系互我市建筑企业能否走出新余,做大做强;关系到社计民生;关系到把新余打造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极端重要,意义重大。为此,我们在克服不足,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施工现场要做到全封闭施工
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档全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城区主干道不低于2.5米。围档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做到定期粉刷保证美观。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先进的围档。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钢管脚手架和塔吊等机具要定期除锈、刷漆。
二、施工现场进出道路要硬化
建筑工地的进出口、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三、预拌混凝土的使用管理要加强
凡在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一律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确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预拌砼的,要尽量使用密封的散装水泥,限制使用袋装水泥,尽最大可能减少环境污染。
四、施工许可证发证要严把关
(一)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了2014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了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部署了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召开了建筑工地项目经理、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部署了春节、元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健全组织
严格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今年初,我局调整充实了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设置了局安全督查办公室,确定了三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协调、隐患整改复查和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汇总和上报等项工作。
(三)强化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工作,局领导分工明确,局主要领导与局分管领导、局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区市政、各建筑企业都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制度,并建立了建筑工地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记分考评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二、制定措施
制定了《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计划》、《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燃气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输油气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路隧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综治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安全法规宣传
(一)学习贯彻安全法规
局分管领导经常将国家、省、市、区重要安全文件精神,在全局例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传达和部署,同时,我局也切实做到把各级文件精神及时转发传达到所属各科室和部门,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从本局实际出发,从每个干部职工抓起,提高安全意识,同时,也在住建系统内的各个企业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把安全精神传达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开展安全宣传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及“打非治违”活动宣传力度。局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了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大会,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部署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2、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开展期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文件精神,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为主题,突出重点安排区内各建筑工地按通知执行要求购买安全宣传标语,征订“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资料,并用宣传、教育、出简报等形式和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和多形式的安全生产演练。在安全生产日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栏、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放燃气安全用气常识300份,安全宣传单、小礼品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用户对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四、打非治违,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施开展该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房建企业和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此项活动。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1 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
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结构的设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场地环境、施工工艺、管理制度等。
1.1 建筑结构设计
为了赶时髦,求新颖,许多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只重视外部美观,造成建筑结构受力不合理,而且不方便施工。
1.2 建筑材料
土建工程中所用的水泥、砂、石、木材、金属、沥青、合成树脂、塑料等统称为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建筑质量的好坏。
1.3 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正常的磨损或故障、不按规程的操作、仪表失灵检测设备精度失控等,都会引起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造成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
1.4 场地环境
建筑场地及周边的地质条件、气候环境等统称为建筑场地环境。场地环境是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场地环境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
1.5 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不同的施工工艺将会导致建筑工程出现不同的施工质量,一般来说,先进、合理、规范化、系统完善的施工工艺不会出现偶然或突发的质量问题,而且能够加快工期,降低成本。
1.6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的好坏,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对于确保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节省成本至关重要。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原则
要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必须坚持与遵循特定的施工质量管理原则,采用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来确保建筑工程达到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2.1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建筑企业若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这一基本原则。把建筑工程的质量放在第一位,时刻为建筑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考虑。
2.2 预防、预控为主的施工理念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树立预防、预控为主的施工理念。将考虑的重心从事后检查调整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避免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对材料质量、对施工工序、场地环境的监督与检查。
2.3 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
无论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或施工人员,还是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都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从工程的客观实际出发,恪尽职守,尊重科学,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秉着科学、公正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3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3.1 建筑材料的管理
对于建筑材料的管理,要建立管理台帐,进行收、发、储、运等各环节的技术管理。首先要做好材料的源头控制。挑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发质量鉴定能力的采购人员负责各种建筑材料的采购,做到详细掌握各个材料生产厂家的详细信息。同时还要做好施工材料的现场管理。提前安排好材料的运送计划及路线,当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要加强检查验收工作,避免混料和将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工程上。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做好建筑材料的储存工作,提高工地临时仓储的防水、防潮功能。
3.2 机械设备的管理
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并确保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管理和良好保养。同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健全持证上岗制度、机械设备检查制度等,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3.3 场地环境的管理
做好建筑场地的设计与规划,实行封闭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应当硬化并保持周边整洁。同时还要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理。
3.4 施工工艺的管理
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根据工程实际,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选择合理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对于一些技术难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操作方案,以实现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成本。
3.5 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加强质量隐患排查和整治的组织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分别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企业及本项目部的质量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应由施工企业直接委派。施工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年度内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计划,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及消案制度。所建立的企业质量隐患排查整治机构和应上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备案,并在施工现场张榜公布。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建筑要求的不断提高,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工程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建筑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要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和各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