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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措施和控制是,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授权来提供制度支持,法律是先决条件,更是是宏观调控和控制系统的关键环节,该系统基于现有的条件,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总体上来说,是指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征服所面临的问题都不是在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控制系统的改进,但向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控制系统的根本改革,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运作,建立新型的宏观调控体系。
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中宏观调控和经济之间的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自由的市场经济,和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不同的条件下,调控手段是不同的,政府的宏观调控是采取行政手段,通过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达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的,这决定了政府干预享有充分的自由,和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被剥夺是此消彼长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监督,对指令是政府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宏观调控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直接干预微观经济单位的实现,在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在本质上是强制性的。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的影响因素也有差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是通过政府下达的指令来制定发展计划。由于在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控制具有强制性,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控制是基于对市场的影响和实现,政府的监管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政府有没有权利直接对市场主体,各经济实体,如企业,个体户,事业单位出具的计划指令,只有通过市场的自主调节功能来实现,简而言之,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是政府通过影响力来规范市场中各个主体的。
马克思早年设想的计划经济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前提下诞生的。经济在一国之内仅有一个计划决策中心,并由这个计划中心负责收集信息,最后制定出全国各地、各个产业之间相互协调、运转顺畅的庞大而细致的计划体系,并通过逐级下达而得到贯彻执行。此外任何单位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也没有计划的决策权。如果这个模式是完美的,投资多少、投资于哪个行业或哪个地区,计划中心完全可以根据总体经济而事先作出精确的安排。因此,在完美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不会出现所谓的“重复建设”。
完美计划经济的不可能性与现实计划经济中的重复建设现象
完美计划经济需要建立在一系列极其苛刻的假设条件下才能成立,而事实上,这些条件时至今日尚未出现过,而且也无法估计在未来多长期限内才会形成。现实的所谓计划经济都是放松了完美计划经济假设的“不完全计划经济”。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尽管计划在经济运行中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不同的利益主体在决策上也拥有相当的权力。投资决策的分散至少使重复建设具备了可能性,但为什么要重复建设还要取决于中央计划决策当局的偏好。比如“”时期,在中央的号召下,各地建设了大量的“小高炉”、“土高炉”,并由此引发了投资过度膨胀。由此可见,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重复建设主要表现为一种在中央政府默许情况下的地方政府行为,是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的一种决策选择。
完美市场经济体制下重复建设是必要前提
根据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主义的理论,完美的市场经济就是完全自由的经济,经济的计划和决策权被分散在无数个个体手里。每个市场的参与者只是价格的接受者(price taker),而非价格的制定者(price maker)。因此,完美的市场经济要求有众多的参与者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各种决策,从而形成充分竞争,并在充分竞争中发现真正价格。投资是市场参与者重要的决策行为,所以,仅就投资而言,只有在市场上形成大量类似的投资(也可称为重复建设),才能真正形成充分竞争的关系。否则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垄断,而垄断就意味着效率的损失,这是完美市场经济所不能容纳的。
现实的市场经济总是倾向于阻止重复投资
同完美计划经济一样,完美的市场经济也从未在人类社会中出现过。就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看,市场竞争的参与者总是不满足作为价格的接受者,通过垄断而成为价格的制定者并由此获取超额利润是他们的理性选择。因此,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阻止其他参与者的进入就成为其重要的策略。这种行为的结果表现在投资上就是阻止重复投资的发生。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之所以都有强硬的反垄断法,恰恰说明垄断行为在它们的市场经济中是何等突出。
道德教化
制度化结构
自市场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的经济生活制度确立以来,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少严重问题,诸如功利价值观的理性膨胀、人文精神萎缩、价值失落、道德失范等。如果仅仅依赖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及其法律保障体系,这些深层次问题是难以彻底解决的。只有同时迈开道德教化这条腿,我们的社会生活才能健康发展。
一
市场经济是从微观层面推动社会经济整体运作的经济组织形式,其根本立足点是经济活动主体的市场行为。市场经济原则赋予每个经济主体以自主、平等的经济地位,并通过经济主体之间的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等方式,解决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问题。市场经济不承认经济主体之间的超经济关系,视自主、平等为确定、普遍的原则。但在实际运行中,市场原则的普遍一贯性并不能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本身得以最终保证,还有赖于法律制度和伦理道德规范。
市场经济的运转被归结为各个经济主体的竞争,其心理根据在于市场经济原则确认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关注的合理性。或者说,市场经济的根本驱动力是个体的“趋利避害性”,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经济主体才去参与竞争。人们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关怀反倒被视为“导出”结果,对市场经济的运作过程已不具有基础性意义。
“趋利避害性”根源于人的“动物性”。从道德教化角度看,这是在人性的提升过程中需要削弱和消解的内容。不过,人的社会生活首先是现实过程,“理想”是在现实层面的升华。伦理道德的“应然”和社会历史的“实然”的绝对对立只能导致混乱。没有有序发展的现实,人性的理想化便失却了根基,对人类的伦理关怀和终极担待便只能是一句空话。市场经济把人的“趋利避害性”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对人类自然属性的合理利用。首先,因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生活制度,并不是社会生活的全部,在人的内省、超越意义上讲,甚至不是最重要的生活类型。故而人的自然属性在有限范围内被刺激、利用,并不必然导致人类内在生活的贫困,也不会对人之为人的理想人性的塑造产生根本性伤害。人尽管有其现实性,受外在环境的影响,但人与现实的关系从来都不是“严格决定论”的。人有丰富的精神生活世界,他不光有向外的追求,还有向内的追求,人是唯一拥有内省能力的动物,应该能够克服那些由于对自身原始生命冲动的利用而产生的负效应。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社会意义上的人的确已经达到了令人满意的“总体制约”,尽管在某些时候有过一些可怕的“群体疯狂”。其次,合目的性是规范理论的一贯追求。市场经济通过创造物质财富改变人的存在环境,进而更新和完善人格,提高精神文明水平,所以,市场经济原则上也是一种合目的性的经济生活制度。虽然那种合目的性因其采用的形式而容易变得扑朔迷离,但只要规范调适得当,总能够彰显人的目的性。换句话说,在一定的文化筹划中,市场经济完全可以成为“道德经济”。再则,从人格理论的角度看,市场经济给每个经济个体创造了实现潜在可能性的几近无穷的机遇,强化了人的主体性,激发了竞争、自强的进取意识。当然,肯定市场经济把人的“趋利避害性”作为基本驱动力的合理性,并不意味着它完美无缺,也不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实际上,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有些问题的解决还有相当大的困难。目前的社会问题大体可归为三类:⑴.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及相应的政治制度不完善造成的问题。如失业、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国有经济经营中的短期行为乃至“竭泽而渔、杀鸡取卵”,造成国有经济受损等。⑵.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行为主体超越规范造成的问题。如权力腐败、制售假冒伪劣、“黄、赌、毒”泛滥等。⑶. 市场经济运作机理本身造成的问题。如占有欲膨胀、道德滑坡、意义失落;人和社会的平面化、其他社会生活领域的金钱化等。第一类问题大部分可通过完善制度来解决。产生新问题,设立新规则,规则可能滞后,但必竟是良性循环。因历史原因,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是在理论准备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即使规则滞后,也是暂时的,不必苛求。难点在于,制度化结构不可能天衣无缝,“钻空子”在现实中存在,理论上也不无可能。“钻空子”的动机说到底还是“私欲”,仅靠完善制度实难根本铲除。第二类问题原本就不是制度化结构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化结构是否能够有效运作的问题,它关涉到人对制度的自觉,关涉到人的道德水准。第三类问题最难办。甚至可以说,市场经济制度越完善,这类问题层次便越深,严重程度亦愈高。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初衷本来就不是以限制“占有欲”为己任的,说它因刺激“私欲”而显得更具活力或许更恰当些。与市场经济相应的功利价值观本身是“外向”的,而不是“内向”的,“外展”的而不是“内收”的,而且在向外施展的过程中并无确定的界限。功利价值观作为市场经济的价值铺垫,固有的外趋指向决定了它不会囿于经济生活这一狭小范围,它具有扩张到并企图支配人的全部生活领域的顽固态势。当代的政治、艺术、体育、家庭、人际关系等诸多领域不同程度地功利化,被金钱所玷污,就足以为证。这些问题是市场经济实现“目的性”的严重障碍,它们的最终解决唯一可资依赖的只能是道德教化。事实上,没有道德教化的经济生活制度是跛脚的,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的、有活力的、能够凸现人的目的性的经济生活制度必然内在地要求道德教化。
二
道德教化是用伦理学说教育和感化人的一种人文精神活动,它既是人文精神的构建,也是人文精神在现实人生中的投射。它运用人类文化造就的一系列优秀成果,诸如价值信念系统、伦理道德规范、哲学人格理论等,塑造人、引导人,为人设置意义世界,创立精神家园。具体说来,道德教化就是对人格的系统构造、培育和提升,使人在与外在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一种总体上趋同群体的稳定的身心组织,并以此表征人的本质存在状态或生存样式,使人的自我同一性达到某种程度的“程式化”。在伦理道德层面上讲,人格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人的行为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人格力量的支配,故而规范人的行为,归根到底是通过道德教化构造价值信念,为人提供安身立命之本,进而锻造人的品格、陶冶人的情操,扩展人的生存境界,维护人之为人的尊严,唤醒蒙昧的“自我”,节制放荡的“本我”,赞颂神圣的“超我”(暂借弗洛伊德的概念,并非完全接受他的观点),把人类丰富多彩的内在生活世界展现给世人,使那些因而迷失“本心”的灵魂自觉,更多地关注意义世界,关注人生价值,懂得人生的幸福不光在于感官欲望的满足,更重要地还在于心灵的安宁;懂得人生幸福在于外在追求和内在追求、灵与肉、现实人生和理想人生的和谐,使人们能够体验到人类生存的完善而又崇高的境界。
人并非现存的存在,只是一种存在的可能性,人不具备任何终极意义上的现成规定性,而只是根据内在的可能性不断筹划自己,在永不停息的流程中不断获得自身的本质(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9,25,31节)。这里凸显的不是人的“现存的存在性”,而是人的可构造性。那么,构造的依据是什么呢?心理学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以某种动机为原驱力,动机则受制于生理和心理需要的满足,而且在大部分情况下,心理需求具有“价值导向”的作用。心理需求的特性、情趣、意向则受制于作为心理情境的深层背景的价值信念系统。也就是说,人对需求的选择、定向不能完全独立于一定的价值评判。我们认为,“心理境界”决不是纯粹理智推论的结果,而主要是激动人心的价值创造过程铸就的。如果这种理解可以成立,那么,道德教化就意味着确立某种“超越”的价值信念系统,从而营造个体或群体的合目的的“心理境界”,改变人的需求模式,提高人的需求层次。“伦理崇高”行为的“发生学”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一当行为者直接感受到的某种情境与他既有的道德水平和价值信念发生剧烈冲突时,便导致心理失衡,身心组织触发紧张、焦虑、痛苦等不舒服的情绪体验。依照认知心理学中“失调论”的观点,人总是有力求保持自己身心组织稳定、一致的倾向。这种倾向就是人做出行为选择的内在驱动力。于是,人为了保持自身心理的和谐状态,消除当前情境和既有价值系统冲突而产生的心理紧张和道德失调感,才使选择高尚的“道德行为”成为可能。道德感是在长期道德教化中建构起来的,是行为主体“内化”伦理规范的结果。消除道德失调状态是个体内在地要求与社会保持和谐统一,道德的社会性恰好表征了道德行为的“无私性”。道德教化所要塑造的就是与此类似的心理境界。
市场经济的微观驱动力是人的“”,而造成“社会冲突”的最终原因也是人的“”。因此,“”也自然成为道德教化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道德教化所造就的特定心理境界对人类欲望的应答,便是“”的道德化。“欲望”是“本我”的固有特征,是生命体的原始冲动。“绝欲”、“禁欲”必然伤害生命体赖以延续的基本条件。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历史已经表明,禁欲主义是最糟糕的道德教化主张之一。另一个极端则是“贪欲”、“”,历史上除了个别主张主义的人(如魏晋的“杨朱”、古希腊勒尼学派的亚里斯提卜等)而外,几乎所有严肃的思想家都认为使人丧失尊严,使人沦为自我欲望的奴仆,是非人性的追求,是对人性的摧残和剥夺。只有通过道德教化达致的“节欲”才是完善人性的唯一方式。“节欲”的前提之一是肯定欲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本文认为,这种肯定主要不是由价值系统来实现,而是体现在已经模式化的社会生活规则(如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中;伦理道德规范则更倾向于对“”强度的限制和消解。有人担心强调道德教化可能走上禁欲主义的老路,以致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其一,市场经济规则是一种“硬规则”,它以“人欲”为基本驱动力,这对“人欲”的合理性已是直接地、现实地肯定。伦理道德规范作为观念形态是一种“软规则”,不具有对“硬规则”的直接否定性,它只是通过心理调适改变人对欲望的取舍态度,宁可理解为“渗透”、“感应”,也不能理解为“机械作用”。“硬规则”的直接现实性排除了“禁欲主义”死灰复燃的可能。其二,禁欲主义已经为历史所否定,而且我们所说的道德教化摒弃了道德绝对理想主义如程朱理学、陆王心学式的思维方式,尤其是排除了使道德教化成为政治手段的可能,仅将其作为“硬规则”的一种具有形上意味的调适和补偿机制来看待。
市场经济要靠“”来驱动,而“”总是表现为某种确定的心理趋势。就其纯粹的自然状态言,它没有自我约束力,市场规则也没有为其提供“否定”力量的机制。于是,从“私欲”到“占有欲”,“”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把人拖入无底“欲渊”。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私欲”,但“私欲”膨胀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破坏市场规则,导致社会生活失范,其心理基础终究还是“私欲”的满足。这个恶性循环要打破,只有依赖道德教化的介入。道德教化所要做的是给行为主体建构较高层次的心理定势,以资自为地完成“欲望”的道德化。私欲的膨胀最终都演变为某种心理满足的情绪体验,如果抽掉其心理支承,或弱化其内驱力,便为“节欲”创造了内在条件。我们这里所说的建构方式不是基于利害的理智算计,而应该遵循形上、超越的理路。正当功利主义在近代伦理学中炙手可热之时,熊十力先生就指出:“若夫以功利之见而论道德,必以为人各欲遂其谋利功之私,而以己私莫可独遂,必于己外顾及他人,甚至以利诱人而便己之私。久之,因社会关系形成清议种种制裁,逐渐养成道德感。此种肤论,不足与辩。”(《原儒》下卷)明确反对以功利算计充任道德形上学的基础。
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法制经济。随着历史发展,规则便会日益精细,成为庞大复杂的规则系统。这就产生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即人和规则的关系问题。一般而言,规则本身不是生活的目的,“硬规则”总不免外在于人,只有道德教化才能造就外在规则的内化过程,使规则不再是对行为主体自由的“限制”,而一变成为人自由存在的表征。由“他律”到“自律”乃是人格自由得以实现的必由之路。如果没有规则的内化过程,人就会被镶嵌在规则的夹缝之中,幽禁感、压抑感就会使人喘不过气来。道德教化是更一般地对待人生的方式,甚至它自身就是一种生活,就是人性的超拔和创造。道德教化足以成为人类内在精神世界和外在现实世界的联接方式,“硬规则”只针对“实然”的人,而道德教化却使人从“实然”走向“应然”,并把哲学的“必然”涵摄于这一过程之中。在这个意义上,“硬规则”只能是道德教化的必要补充而不是相反。绝对排斥内化过程的“硬规则”,对于人生永远抹不掉“”的痕迹。
第一,“后华盛顿共识”(PostWashingtonConsensus)。时至1997年,流行全球的“华盛顿共识”自发起之日起已达近十年之久。但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不得不促使人们重新审视、反思“华盛顿共识”所提供的理念和方略是否正确。企业效益萎缩、债务危机缠身、通货膨胀加剧、经济异常波动、政府财政危机、宏观调控不支,种种经济问题摆在了东南亚诸国家面前。对此,在1998年,时任世界银行资深副总裁与首席经济师的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Stiglitz)首次发出了“后华盛顿共识”的呼声。他敏锐地观察到了人们对“华盛顿共识”所提供的经济发展模式渐渐失去了信任,并清晰地列举了传统经济转型模式的弊端:①从指导思想上讲,“后华盛顿共识”重视政府的作用,从而逐渐相信“管得约多的政府,就是约好的政府”。②从观察视角上讲,“华盛顿共识”过分地关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而全然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性;而“后华盛顿共识”则一改这种“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并将其视角更多地投入到发展中国家所特有的经济现状和危机解决。③从政策目标上讲,“华盛顿共识”简单地认为经济增长便意味着社会发展,而“后华盛顿共识”则清醒地意识到了两者之间的鸿沟,并将政策目标全面着眼于社会的全面发展。④从解决方案上讲,“后华盛顿共识”反对过度自由的经济政策,试图加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上的能动作用。如上所述,诚如前英国首相戈登•布朗(rdonBrown)在2009年伦敦G20金融峰会上所言:“旧有的华盛顿共识已经终结。”
第二,“北京共识”(BeijingConsensus)。2004年,时任高盛公司高级顾问的乔舒亚•库珀(JoshuaCooper)在向英国伦敦外交政策中心提交的一份调查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北京共识”的表述。其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创新经济理论。即将创新视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②经济指标多元化。即国内生产总值(GDP)不再是衡量经济发展的唯一指标,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和分配公平问题亦更为重要。③经济安全理论。即国家经济秩序的维护依赖于独立的政策决定权和金融自。
既然我国采取渐进式的经济转型模式,那么我国的经济转型则呈现出阶段性发展的特点。一方面,从宏观上讲,我国经济转型大致经历了两次历史选择。第一次是由旧中国脆弱落后的市场经济向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转型,从而奠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工业基础。第二次是由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的转型,从而在国际化、现代化的浪潮下,顺应了时代的需求,并兼顾着本国的实际。同时,从经济转型的绩效上看,中国没有走苏联的老路,而是逐渐摸索并探索出了一套特有的经济转型模式。事实上,“中国模式”也好,“北京共识”也罢,问题的关键便在于中国的经济转型没有受到西方传统观念的束缚,而是扎扎实实地建立一套可行的经济转型模式。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经济转型不仅仅彰显了本土特色,还为世界经济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模板。总体而言,我国经济转型所取得的成果主要包括:一是开创了经济转型的中国模式;二是摆脱了西方传统市场经济理论的观念束缚;三是为市场经济赋予了社会主义内涵;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培育的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能作用。
作者:李辰单位:中国工商银行
二、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民商法律文化的影响
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非常微妙,总体上来说,中国社会的法律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社会矛盾是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人类社会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两部分,一是生产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二是经济基础与上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有了明显的改善,与此相对应的民商法律文化培养也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必要环节,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离不开法律软环境的支持。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干涉下,我国人民的价值和思想认知开始逐渐发生改变。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建设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严重。为了满足我国社会对市场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要求,必须加强民商法律文化的培育工作。相比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为此对人类经济活动的限制逐渐放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由此可见,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决定我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必须增强民商法律文化培育工作,从而保证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
三、我国民商法律文化基础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比有本质上的区别,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活动主体是政府,而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活动主体是市场,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涉是极为有限的。因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市场经济体制的内部淘汰机制,例如:诚信淘汰、资本淘汰和时代淘汰等。但是,在具体的运作实践过程中,有很多商业主体试图忤逆市场经济的淘汰制度,致使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陷入混乱。法律作为新时代最有效、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其一定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法律作为国家和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干涉的重要手段,在应用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就是民商法律文化的培养。可以说只有引导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向法制化管理的方向发展,才能确保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健康快速的发展。实际上,人们在传统的心理认知上就有对法律敬畏的思想,民商法律文化的培养,只是将民众心中的这种敬畏思想有效的挖掘出来,使之产生应有的作用。综上所述,良好的民商法律文化基础,是市场经济在我国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必要保障。
四、市场经济呼唤民商法律文化培育的作用
国家和政府强制执行民商法律文化培育活动有其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人们从根本上理解民商法律文化,甚至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国家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念。为此,必须发挥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对民商进行法律文化培育,从根本上改变民商的主观认知,端正经济发展态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民商法律文化不足的企业势必会淘汰,长此以往,在民商的潜意识里逐渐形成对民商法律文化重要性的认知。总的来说,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会与当时社会的民商法律文化基础相对应,在经济利益的引导下,进行民商法律文化培育工作的有效性会大幅度提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并求得发展,需要不断地筹集到资金。从企业资金来源的构成来看,企业成长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方面:内部资金积累和外部资金投入。内部资金是指企业留利和折旧资金,由于现阶段我国企业的留利水平低,企业发展主要依靠外部资金,而外部资金需要从金融市场上筹集,其中短期资本通过货币市场筹集,长期资本则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按照资金是否在供求双方调剂,可以把长期资金的筹集方式划分为两种方式,即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所谓直接融资,是指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由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协商进行的资金融通。通过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方式进行的融资均属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是由企业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地向资本的最初所有者筹资,它的基本形式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从零散储户或其他委托人那里收集来的资本以贷款、购买企业股票或其他形式向企业融资。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的优劣如何,长期以来在理论界一直存在分歧。有的学者认为银行的信贷范围比较广泛,使得融资具有相对集中性,从而可以调节资金的供求与运转,开发多种金融商品与融资渠道,使融资成本相对降低、金融风险减小。同时,由于金融机构掌握融资的主动权,能对企业构成信贷约束,有利于信贷资金的合理流向与配置。因此他们得出结论认为间接融资具有相对优势。而有的学者从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出发,认为在发展中国家,银行对企业的低息贷款往往以银行亏损为代价,使企业的融资成本较淡薄,企业对资金的不合理占用上升,银行呆帐、坏帐大量增加,由此来看间接融资的成本从总体上并不比直接融资低。其次,银行对企业的信贷约束,在发达国家里是“硬约束”,然而在发展中国家,政府经常干预银行信贷计划,使银行信贷约束趋于“软化”,容易产生拖欠贷款现象,使银行信贷资金不能有效运转,从而加大了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由此他们认为,间接金融优势论只适用于发达国家,而在发展中国家,直接融资方式则具有相对优势。
从实践中看,各国在融资方式安排上都是二者并举的。不过,不同国家往往由于历史传统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各有侧重。美国和英国等老牌市场经济国家由于拥有发达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接近完全竞争,往往形成以资本体系为基础的直接融资方式为主的模式。而在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产业发展受政府指导性计划干预,金融与产业间建立起政府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银行在企业参股,积极参与企业经营,银企之间是一种生死攸关的链条式传递关系。这样其融资模式只能是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间接融资,非金融企业很少有机会利用资本市场来筹资,只能转向通过商业银行这种信用中介。因此,直到本世纪70年代,英美等国通过企业债券和股权进行的直接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60%,通过银行中介的间接融资占40--—50%,而日本等亚洲国家则相反,日本的间接融资在外部融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80—95%,直接融资只占15—20%。70年代以后,情况才发生了缓慢的反向变化:英美企业增加了间接融资比重,日本企业则增加了直接融资的比重。
(二)
改革至今,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历史条件下,在市场机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企业融资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财政代表政府直接注资主导国民经济运行,并通过各种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牢牢控制着社会资金的配置和流向,金融的市场化性质被否定,完全成了计划经济的附庸工具,这时,根本谈不上企业自主地选择市场化融资方式。
随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民经济的流程和运行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1)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国家财政参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从1978年的30.9%下降到1997年11.5%,从生产建设型财政逐步转变为举债和吃饭型财政,而同时国民收入分配向企业和个人倾斜的趋势不断加强,导致财政配置资源的能力下降。(见表1) (2)在金融与企业的关系中,金融由原先作为财政的“出纳”转向逐渐独立,并担当企业融资中介,通过“居民储蓄存款ü银行贷款给企业ü形成企业的负债资产”这样的间接融资方式成为社会投融资的主渠道,政府则从过去的对信贷规模和利率的严格控制转到现在的通过存款准备金率 、再贴现率和利率等金融杠杆来调节社会资金配置。由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固定资本投资来源结构来看,银行贷款的比重逐年提高,特别是1985年“拨改贷”全面推开后,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和几乎所有流动资金都依靠信贷资金。(见表2)从表2中可以看出,1980年以后信贷资金占企业固定投资来源的比重始终在23%以上,而自筹资金中也有一部分事实上来源于信贷资金。这样,在经济运行中便形成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方式,而成为一种以社会资金为支撑、国家银行集中借贷、国家办企业的“借贷型经济”,表现出货币计划经济的特征。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转变(%)
1980 1985 1990 1995 1996 政府 29 27 23 11 10 企业 6 7 8 28 29 居民 65 66 69 61 61 摘自 “1997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表2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来源(%)
1981年 1985年 1990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投资总额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国家预算收入 38. 6 23. 98 13. 20 4.93 5.00 4.62 国内贷款 13.6 23.04 23.62 25.46 23.66 23.65 利用外资 5. 4 5.27 9. 11 7.11 7.89 6.73 自筹资金及其他 42.4 47.71 54.06 62.51 63.45 6 65.00 摘自1997年"中国统计年鉴"
随体制改革的深化,这种以银行为主渠道的融资体制产生出新的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分析:其一,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目前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负债率平均为70%,流动资金负债率已达到平均80%,从总体上看将变成风险极高的全负债运行企业,甚至是资不抵债企业。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融资几乎只有通过银行,其资产的资本金部分没有资金来源和注资渠道而无法注入;另一方面是由于这种间接融资方式为主的体系并非建立在如发达国家一样的理性约束的基础上,与融资体制相配套的良性的经济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十几年来,以放权让利为主的国有企业改革在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国有企业吃银行信贷资金的“大锅饭”的不良倾向,造成国有企业大量举债经营,不重视资金使用效益,形成资金负债结构的失衡,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其二,由于体制原因,银行必须保证国有企业重点资金的需要,而国有企业借款不负经济责任,甚至只借不还、负盈不负亏,使银行的信贷约束逐渐软化,企业的低效益与高负债经营引起的严重的亏损,不可避免的要引起银行的呆帐坏帐。据测算,目前不良贷款占银行向国有企业贷款余额的25—30%,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逾期、呆帐、坏帐贷款占全部贷款的20%,如果这一状况得不到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将消耗殆尽。同时,行业和企业结构调整中的死帐乱帐问题,以及前些年一度出现的“泡沫”经济破碎后的沉淀问题(如高档房地产积压),都集中反映到了银行,货币银行体系中积累了愈来愈多的不良资产,形成日益巨大的通胀压力,银行货币体系内长期、潜在的系统风险越来越大,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使用的低效率和宏观经济经济运行的极不稳定。现在,我们实际靠政权威信、政府信誉使国有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资金吸纳能力,如果某些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商业银行系统风险及其经济社会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这些问题从深层次看,实质是市场经济与国有制经济实现形式之间的矛盾,出路只能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由计划融资向市场融资的转变,发挥市场机制在货币资金分配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 )
在市场化的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种方式各有长短,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平衡。要解决目前国有企业和银行面临的问题,最佳选择就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将国有企业的资本化筹资活动彻底推向市场。
一、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发展直接融资
企业文化为企业员工共同认同和遵守的企业道德提供了良好的精神食粮,并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念。企业文化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它的主要要素包括企业哲学、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道德、企业风尚和企业的市场形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能促进企业良好形象的树立,同时,企业员工的文化底蕴的发挥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推动社会进步起着主动、积极的作用。具体来说,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具有导向功能、融合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和辐射功能。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不但可以在本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而且还会通过不同的社会渠道对社会产生良好的作用,一个企业的员工看起来活动在本企业,但是他还可以通过同学、朋友、家庭成员和社会各方面进行交流,他们在社会的交流中就会反应出所在企业良好的精神面貌,这种良好的精神风貌将带动其它企业竞相效仿,甚至提高整个宏观管理水平和改变企业的微观世界,使企业员工在潜移默化的文化氛围中接受共同的价值观念,并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为;改变人们头脑中的等级观念,使他们协调地融合于企业文化之中;使全体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进一步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我国企业文化的基本现状
我国企业文化在工业经济时代就开始形成,在企业文化中企业的经营理念就在于尽可能地占有和支配自然资源。因此在评价这个企业的实力时,就要看它占有和支配自然资源的总量。这一条件在工业革命时期确实得到了提高生产和经济效率,快速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这个阶段的企业文化氛围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个时代企业发展的个性。在工业革命时期从企业文化的任何一个角度看,都可以体现出企业的发展是以自然资源占有和支配为中心,企业在生产经营上要尽可能地独占自然资源,因而企业就会从社会掠夺更多的自然资源。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资源分配实施的是平均主义,这就促使企业产生膨胀的资源占有意识,因而抢计划、增项目、要资金、拼资源,这就是当时企业争取发展的现状。我国大多数企业在改革开放初期,当步入市场经济时发现企业这样得经营模式得到的结果是亏损严重,其主要原因在于它的思维定式仍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沿袭,反应在企业文化上,一方面没有从计划经济的企业文化模式向市场经济的企业文化模式转变,另一方面,也没有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没有适应从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文化向新经济时代的企业文化转变的规律。仍然沿袭着传统的企业文化观念,它必然与当今市场条件下的管理制度发生碰撞,不能较好地进行企业文化在新时期的整合与发展,使企业文化得以重新塑造成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企业文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的建设中,要充分认识和深入考察信息化为基础的企业现状,可以看出,无论是企业的价值观,还是企业的行为准则,在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期的企业文化都有异于传统工业经济中的企业文化模式。这会使企业培育起一种重视速度的企业文化成为当务之急,在未来的商战中,不再是大吃小,而是快吃慢。
企业的速度文化。企业文化的发展与现代信息网络相关,现代信息网络可以用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与其相关的信息,它可以使企业的经济节奏加快,也可以使企业的产品老化加快,因而创新周期的缩短是必然的,它使传统的竞争因素得以减弱,企业相互间的竞争成为一种时间和速度的竞争。这就使企业认识到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必需重视速度的企业文化的发展。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所遵循的不再是大吃小的传统规律,而是快吃慢的新型模式。
企业的创新文化。企业的创新来自企业员工自身素质的创造性发挥。企业的创新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创新文化已经得到发展和加强,创新文化的发展将促进企业经营的发展,企业文化将成为企业发展的力量之泉,那时候,企业的发展主要是依据企业的先进技术和企业的创新意识。
企业的学习和文化。今天的经济全球化与技术革新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得以高速发展,现代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受到市场竞争的挑战。成本——市场学派的费农认为:产品生命是指市场上的营销生命,产品和人的生命一样,要经历形成、成长、成熟、衰退这样的周期,而这个周期在不同技术水平的国家里,发生的时间和过程是不一样的,其间存在一个较大的差距和时差,正是这一时差,表现为不同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它反映出了同一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竞争地位的差异,从而决定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变化,为了便于区分,费农把这些国家依次分成创新国(一般为最发达国家)、一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
企业的融合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企业文化时期,还有一个时代的特征,那就是要讲文化和企业融合在一起。世界经济的发展走向世界,打破了国家的界限,是世界经济贸易走向全球化,这使经济贸易的竞争更加复杂,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这在全球的许多企业内所进行的兼并或行业间的联盟都有过鲜明的例证,只要把握好企业与文化的关系,更好地获得各种信息,使企业中的人才和资源共享。就可以使企业形成跨文化的优秀群体组织,它会使企业不断融合多种文化,同时,全球新经济的到来为企业文化铺平了道路。近年来一些大型跨国公司的兼并,就是通过全球性的合作来实现优势互补的。
二、我国企业文化的发展目标
l、企业文化要突出中国特色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迎来了新经济的春天,经济全球化,经济无国界使世界各民族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理性对待和吸取世界各民族企业发展的优秀文化,与我国现有的企业文化融合起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在发展过程中企业要以创新为主,要有独创的精神,不要沿着别人的老路走,要形成自主独创的产品、创造名牌企业效应,才能占领国际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2、企业发展依靠“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企业无论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的竞争都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中更要注重企业文化要为经济的发展服务,要注重培养从事本行业的研究开发与企业管理的中、高级人员,为他们提供竞争力的机会和良好的福利待遇,要加强企业员工可塑性的发展空间,为员工创造一个宽松、协调的工作环境,这样企业员工就可将深厚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业务知识,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的工作中,使企业的发展得到全面的提升。
3、企业发展与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的发展依靠企业的制度文化,企业的制度文化主要是管理制度、人事干部制度和分配制度。制度文化的健康发展可以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在企业的生产管理活动中制定和谐的制度,可以保障员工的权利,也可以激发员工的热情。制度文化是企业发展目标的措施和手段。它可以成为职工行为规范的模式,使员工的活动合理进行,同时也是维护职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一个优秀的制度文化必然是人性、科学、实用的管理方式的体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的文化发展得到大的发展,在国际、国内的经济大环境中,我国的企业的发展和生存必须摆脱狭隘的闭关意识、地方主义,主动参与全球企业文化的多元化进程,在发展中要站在时代的高度,使我国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企业文化的魅力,迎接新经济的挑战。
2001年11月,以发展中大国的姿态昂首迈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殿堂。如果说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那么入世对中国法律的影响却将是迅速、直接、全面而深刻的。
众所周知,法律是主体间交往行为的规范。主体间社会化的行为伸展到哪里,哪里便有相关的法律规范。世界贸易组织就是人类经济交往全球化的产物,是这一情形的规范保障。它同一切具有国际性的法律一样,正在改变着人们关于法律的固有观念。
从WTO基本法律原则和框架出发,它对中国法律制度提出了三项普遍性要求:一是法的透明度,二是统一的公正的合理的法律实施,三是独立的客观的公正的司法审查。
一、顺应规则,全面调整法律体系
WTO倡导市场经济。它规范的是政府管理贸易及与贸易相关事项的行为,即政府怎样为市场的运作创造和提供条件。
就对WTO的承诺而言,中国承担了必须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并按照WTO协议的要求和中国政府的承诺管理贸易以及与贸易相关事项的义务。
《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全部条款都是围绕着要求中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这个中心来写的。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是中国自由贸易机制;
第二,是外国的产品和服务进来以后能否卖得出去的问题;
第三,是中国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决策和实施机制。
中国现行法律是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大体相通的。中国在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改革,建立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是加入WTO的必要条件,为保证自由贸易的实现,保证商品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创立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必须对目前既有的法规规章进行大规模的清理,同样也包括对地方性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惯例的清理。要清除过去计划经济的痕迹,从而真正实现国家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是真正的依法办事,按规则出牌。
二、认识WTO透明度原则、司法审查制度,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
长期以来,中国走的都是一条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由于历史原因,能够与政治国家相抗衡的市民社会的力量一直都比较弱小,法治的进程与发展缺少一种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推进力。然而随着中国的入世,中国的法治建设获得了一份外在的强大的推进力量,WTO将通过其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法律框架深刻地影响中国法治。
我们知道,完整的法制系统由立法、司法、守法和督法四个环节组成。在制度建设的层面上,透明度原则和司法审查制度正是紧紧围绕着这几个环节来进行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实现现代法治的核心的。
1.关于WTO的透明度原则
按照WTO相关协议,透明度原则涉及一国的行政、立法和司法等各方面和环节,包括:一是要求各成员方将有效实施的有关管理对外贸易的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迅速加以公布,以使其他成员国政府和贸易经营者加以熟悉;二是进一步要求各成员方应迅速及时地将其司法判决加以公布。
根据世贸组织的各项协议,我国实行透明度的范围是与贸易有关的一切政府措施以及所有的法律、法规、规章、法令、指令、政策和其他措施。这个范围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形式和直接涉及对外经济贸易的内容。
2.司法审查制度
在《入世议定书》里,与“透明度原则”并列而且相辅相成的还有另一个重要程序规则:司法审查。这个程序要求,对有关“法律、规章及其它措施”的执行,为了能迅速加以审查,中国要设立或指定“法庭”。这种“法庭”(tribunal,或译作“审判单位”)要独立于负责执法的行政机关,并与之无实质利害关系,以保证公正审理。
这个规定,再加上“透明度原则”包括了公布司法裁决的要求,对我国司法机关目前的状况来说,确实构成了一个严重的挑战。
三、入世进一步推动我国政府行为的法治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就意味着中国政府对世贸规则的承诺。中国政府将面临着如何全面履行世贸组织规则确定的权利、义务问题。世贸规则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法治之下的有限政府,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及规则行事。
第一,“入世”全面影响我国公民和企业的行为,迫使政府行为全面走向法治化。
1.中国在议定书承诺:应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适用和实施中央政府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以及地方各级政府或适用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
2.世界贸易组织(WTO)管理的多边贸易协定,无论在范围上还是程度上都大大超过了过去的关贸总协定(GATT)。
第二,通过约束政府行为,强力推进国内法律制度变革。
中国加入WTO,其对中国最深刻的影响在于它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WTO协定约束的对象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国家机关在WTO协定的实施方面负有重要的法律责任。
四、入世促进国内统一法律实施,禁止和减少地方保护,取消地区间贸易壁垒,提高效率,完善地方立法的规范化
第一,WTO一个普遍性要求是“统一、公正、合理的法律实施”,通过这一要求将全面推进国内法律的统一实施。
在法律上,WTO协定在中国的统一实施是有保障的,其根据是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立法方面,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在行政方面,根据宪法规定,全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第二,地方保护行为违反WTO规则,从我国的承诺及WTO的规则可知,歧视待遇不管来自哪一级地方政府,在法律上都将视为中央政府的行为,保证统一实施的法律责任是由中央政府承担的。
第三,加入WTO对我国现行经济特区的制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将进一步统一现存经济特区与非经济特区的有关法律实施和法律、法规的建设。
第四,入世进一步推动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大力提高政府效率,促进政府制度建设。
入世之后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对于落实中国对外承诺、保证WTO规则统一实施更是重要。中央政府决定的事情和承诺的事项和需要全国各地都要执行的事项,一定要以法律
的方式统一落实下去,各地不能各行其是。
五、完善国内立法,主动适应WTO规则,维护国家利益
1.WTO规则国内立法化
就目前而言,WTO法律体系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WTO的基本法;(2)WTO的货物贸易法律制度;(3)WTO的服务贸易法律制度;(4)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5)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制度;(6)WTO关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法律制度;(7)WTO的复边贸易协定。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WTO协议不能直接适用,在这一点上理论界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分歧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些WTO协议可以在我国直接适用。笔者认为WTO协议在我国不能直接适用, TRIPS协议也不例外,理由如下:
(1)WTO的根本意义或作用不在于确立超越各成员方政府和国内立法机构的具体经贸规则,而在于给成员方进行谈判和协商解决国际经贸争端的场所。框架性和原则性的规定无疑是WTO协议的主要内容。
(2)虽然各国理论界对能否直接适用WTO协议争议较大,但从美国和欧盟的实践上看,做法却基本一致,即不允许WTO协议在国内直接适用。道理其实很简单,如何在国内适用条约纯粹是国内法的事情。对于WTO协议这个各成员方50多年来斗争与妥协的结果,成员国完全可以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通过转化间接适用的形式,最大程度的趋利避害。
(3)国务院法制办权威人士强调,适应加入WTO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必须坚持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认真研究、准确把握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相关内容,通过立法程序,把WTO规则转化为国内法,以此履行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
综上所述,我国不能直接在国内适用WTO协议,而是坚持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认真研究、准确把握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相关内容,通过立法程序,把WTO协议转化为国内法。
2.积极、稳妥开展国内法制建设
中国正在对一些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废止、修改和保留”的工作。为了适应WTO规则,已经修改和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
中国的立法修改还需要有一个对WTO的法律结构和法律性质的认识过程和适应过程。当然对于已经确定的事项和看准的事项,确实需要“改”或者“立”。不“改”和“立”就违法的事项,WTO协定称之为“强制性违法”,一般包括三种:明确承诺的、羁束性规定的与程序性规定的事项。在不知道WTO协议的确切涵义是什么的情况下就匆忙地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修改,效果不但不好反而会出现新的混乱。
中国与一般的成员国不一样,她是一个有巨大市场潜力、最快经济增长速度的大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是WTO的主要贸易国,但我感到他们远远没有中国这样充满活力,这样有发展潜力。
所以,中国修改国内立法,不能急,但一定要做,而且要做的有气度而不拘泥,有技巧而不笨拙。
3.利用WTO法律机制维护国家利益
我们知道,国际争端的最终解决主要依靠一个国家的实力。在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时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多数是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来解决。现在WTO 140多个成员中,其发展中成员方数量上占到多数,但是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四个成员方的贸易额却占到所有成员国国际贸易总额的大部分。贸易大国的作用与这个世界性多边贸易组织的存在休戚相关。
经济小国和弱国除了借助自己的特点与大国周旋外,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法律机制,获得平等说话的机会和保护自己利益的力量,依靠法律机制制约贸易大国恃强凌弱的做法。
六、结语
适应WTO规则的要求仅仅是我国法制建设迈出的一步,建设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才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根本目的。
WTO的规则和法律机制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强大外在推动力,她将全面影响和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促成中国法治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利率与汇率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受到国际金融理论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利率和汇率作为本国货币对内和对外价格的表现,成为宏观经济变量中金融信号的核心。在某种意义上,利率是本币资金的价格,汇率是以本币表示的外币价格,是两个国家货币之间的相对价格。另外,利率和汇率也是衡量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这在具有发达的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市场化的利率水平以及完全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国家表现得尤为突出。
研究利率与汇率的协调对我国贸易经济的影响,对于把握利率和汇率的变动规律,协调本国的利率和汇率政策,减少金融动荡所带来的损害,实现一国的内外均衡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中国的利率——汇率传导机制
中国目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价格信号市场化程度较低;中央银行根据经济态势确定基准利率,货币市场利率由市场决定,但大部分利率实行管制;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利率弹性较低;资本账户尚未开放,并在严格结售汇的基础上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短期资本流动受到严格管制:外汇市场限于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汇率可以在中央银行与少数几家商业银行之间决定,定价形式类似于微观市场理论中的“双头垄断模型”,中央银行能够设法屏蔽利率变动对汇率的影响,汇率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可操作的外生变量:外汇市场封闭,货币市场不发达,资本市场不规范,三者之间缺乏联系。
在完善市场情况下,利率与汇率主要根据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决定,市场之间的关联性决定了利率对汇率的影响机制。鉴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人民币的利率与汇率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建立直接的必然联系,利率变化对汇率的作用更多的是通过对宏观贸易经济的调控作用及对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来间接实现的。
具体表现为:
(1)在资本大量外流或外资流入减少时,国际收支可能出现逆差,其道理与固定汇率条件下相同,但所不同的是本币将会贬值。本币贬值,出口增加或进口减少,出口乘数效应导致产出上升,经济回升和国内利率上浮,阻止资本外流或加大外资流入。
(2)在资本大量流入时,一方面货币供应量增加,通货膨胀率上升和国内实际利率下降,放慢或减少外资流入;另一方面汇率升值,进口增加或出口减少,产出下降和经济增长房慢,利率下浮。
(3)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国际经济波动的传递影响较大。当国外名义利率上升,
将导致本国货币贬值,出口增长,官方汇率储备增长,货币供应量增加,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为遏止通货膨胀,被迫提高本国利率水平,产出下降。
(4)在浮动汇率条件下,市场短期因素(包括市场预期等)会使外汇市场供求发生反常的变化,中央银行通常会以影响短期利率的方式来防止短期资本流动,从而减少汇率的波动。
总之,汇率的灵活性越大,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就越大,一直短期的投机性资本流入的能力越强,在实体经济冲击和金融冲击情况下,资本项目开放与浮动汇率制度的搭配优于与固定汇率制度的搭配。
三、利率与汇率的协调对我国贸易经济的影响下的对策
(一)构建货币政策组合,发挥利率机制“内在稳定器”功效
市场化的利率和富有弹性的汇率机制紧密协调,是建立灵活有效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的重要前提,中央银行运用利率、汇率的多种可选择的操作方式,迅速、及时、准确地进行政策传导,通过完善的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安全。尽管利率机制不能完全化解人民币升值压力,但市场导向的利率形成机制能够发挥“内在稳定器”的作用来舒缓国际储备增加带来的币值压力。在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前提下,货币当局应逐步放宽对名义利率的管制,实现均衡的市场化利率,以此对冲汇率压力。在实际利率上升时,货币当局必须相应扩大汇率的浮动范围,以提高货币政策的调控效力。与此同时,应保持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必要限制,以提高货币政策调控能力。
(二)大力发展短期货币市场,减缓外汇市场的需求波动
短期货币市场是短期资本流动的缓冲和吸收场所,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后要使外汇市场能活跃,外汇供求能相对平衡,除了要具备多种外汇交易的品种外,还将允许大量外汇投机的存在。而外汇投机存在的必要前提是短期货币市场,其中包括资金拆借市场、融资市场、短期国库券市场以及其他富有流动性的短期票据和短期信用工具市场。当外汇供大于求时,投机者从短期货币市场获取人民币资金,购入外汇;反之,则抛出外汇;而政府则通过短期货币市场上的操作(买卖短期国库券、调节短期利率)来影响汇率和货币流通。因此,中国应建立一个十分发达的短期货币市场,并灵活运用短期利率进行货币市场操作,通过提高利率(贴现率)或发行高利率的短期信用工具(如国库券),将资金从外汇市场吸引到货币市场,从而减轻外汇市场上的需求压力,许多国家(如日本)有这方面的成功经验。
(三)充分监管是市场化利率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
金融体系是配置金融资源的场所,利率是金融资源的使用价格,当没有金融资源配置的数量约束(如信贷规模控制)时,利率是配置金融资源的最主要信号。但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利率常常不能正确反映金融资源的供需状况,这也是利率常常受到管制的理由。对高利润的追逐很容易使银行青睐于高利率贷款,而高利率往往与高风险伴随,因此,高利率贷款往往不是增加利润,而是增加银行不良资产,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
在管制利率的情况下,银行无法突破利率上限,涉足高风险项目不仅不能通过高利率来增加银行利润,反而会加大经营风险,因此,不需要太多的其他监管手段,银行也不会大量涉足高风险项目。但如果放开利率管制,利率由银行自行决定,则只有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负债业务进行充分监管才能有效抑制银行经营者产生道德风险而大量涉足高风险领域。日本在利率自由化初期因为监管手段不到位而发生了小存款机构的大量倒闭现象,智利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在利率自由化以后发生了银行支付危机。货币当局敢于放松利率管制并不是因为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己经消失,而是金融体系己经更加成熟,金融监管手段更加完善。只有对金融市场进行充分监管才能确保市场化利率能够正常运行。
四、结论
近年面对美元的贬值,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也逐渐增大。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利用利率和汇率的互动关系传导作用,处理好利率政策与汇率政策的协调,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把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贸易经济可能造成的冲击降低到最低程度,是事关国家贸易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
摘要: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经济联系相互融合,相互渗透。而汇率和利率作为一国资产的价格在此起到了中介的作用,它将各国之间的贸易经济往来相互联系起来,使得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顺利进行。因此,本文将尝试利用汇率和利率变动的相关理论和相关手段,立足中国国情,把握发展动态,对在汇率和利率变动方面所产生的贸易发展效应理论和应用层面上做出一些探索,并在策略方面得到验证。
关键词:市场化,利率,汇率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2)05-0095-07
当前,中国经济中的区域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这是基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结果,也是推动中国市场经济秩序不断完善的重要过程。区域市场秩序是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影响因素,地方行为对区域市场秩序的形成及由此造成的对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影响有复杂的机理,本文对此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地方政府行为、市场秩序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三者之间关系有更深入认识。
一、地方政府行为与区域市场秩序的形成
(一)区域市场秩序形成的内生论和干预论
关于政府行为与市场秩序的关系,学术界并无定论。一般认为:市场秩序就是一种交易关系,是由法制规章给予保障的市场交易关系。也就是以法律、法规、章程、行业制度等形式进行规范,对市场运行的各种利益主体给予具体规定。区域市场秩序就是由法律规章等制度来进行保障的区域市场交易关系。但是,对区域市场秩序的本质,也就是说它到底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自发形成的约束关系,还是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政府通过施加特殊影响而形成的市场关系,这一直存在各种争议。事实上,关于区域市场秩序的内生论和干预论,也就是说区域市场秩序主要是自发秩序还是后天形成,这对宏观调控的思路产生重要影响。它决定了政府在处理自身行为和发展市场中的优先秩序。即政府调控和市场规范孰先孰后。关于区域市场秩序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基本理念,在政策层面会对微观经济产生千差万别的效果。
不过,对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区域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学界的认识还是非常一致的。那就是在市场秩序形成和维护中,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这是因为:首先,区域市场秩序无论是内生论还是干预论者,都不可能否认地方政府的力量对市场规则、规章制度等的执行、监督、推广和完善,缺乏政府力量,单靠市场主体的自发调节,市场经济中的趋利导向(比如导致市场秩序失灵和无序竞争)。其次,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则、章程和法制,基本都是由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组织制定、颁布和实施。这就导致了市场秩序在形成过程中必然融合和体现地方政府意识,包含着地方的主体利益。再次,作为区域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利益相关方,地方政府在维护和推动区域市场秩序建构过程中具有独特优势,例如,地方更容易从区域经济的实际状况出发,降低区域交易成本市场,推动交易双方达成契约,推动市场信息更迅速、便捷的传递以及切实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等等。在某种意义上,一个有高度信用的地方政府本身就是一种契约保障,它的存在使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更容易创造良好的信用。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可以从良好的区域市场经济秩序中获得利益,比方说区域经济发展的繁荣,规模经济效益以及财政和税收收益,等等。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市场经济全面进步,世界大市场逐步开放。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建设的发展,而现代企业体育文化就是在市场经济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发展而来的。企业是人力资源相对集中的地点,内部人员的体育文化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凝聚力,是企业加强管理、促进生产的重要手段。文化是企业的软实力,是企业上层建筑水平的重要指标,而体育文化又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力的重要一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搞好企业体育文化建设,促进工作人员健康发展,就成为了企业关注的焦点。
一、现代企业体育文化的含义
想要明确了解现代企业体育文化与市场经济的密切关系,并促进企业体育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现代企业体育文化。顾名思义,现代企业文化是现代化背景下产生的文化,它不同于传统的体育文化,其文化内涵更具个性也更加多元。它是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下的重要产物,其中既包括企业的体育文化理念,也包括企业管理、内部建设,是多元的文化载体。与此同时,现代企业体育文化的形成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它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完善,通过一个企业的体育文化情况能够切实了解该企业的整体运行情况,是企业自我展现的重要窗口。
二、现代企业体育文化同市场经济的关系
现代企业体育文化不同于以往的企业体育文化,它是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发展而成的。与此同时,它的产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与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
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出现推动了现代企业体育文化的发展。我国传统的经济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党和国家占据经济的主导地位,该体系下的企业体育文化较为单一,无法调动员工的体育热情。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了文化在竞争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了体育文化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体育文化建设也成为了衡量企业整体实力的重要指标。因此,市场经济的推进促进了现代企业体育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现代企业体育文化丰富了市场经济形式。我国在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WTO组织以后,市场经济全面开放,多元文化被引入到了社会经济之中,而现代企业体育文化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市场经济形式,促进了经济的多元发展。综上所述,两者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它们互为补充又互相促进,是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
三、在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背景下如何促进现代企业体育文化的发展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现代企业体育文化与市场经济的紧密关系,并了解了企业体育文化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为了切实提升企业体育文化的建设水平,就一定要找到行之有效的对策予以完善。
1.转变人们的观念,做好体育文化的弘扬工作
想要从根本上提升现代企业的体育文化建设水平,就要转变人们的思想,让全体员工认识到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了解其与自身发展与企业未来建设的紧密联系。具体而言,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员工都了解体育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企业凝聚力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企业屹立不倒的基础。
2.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完善建立企业体育文化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作基础,现代企业体育文化的建设发展也是如此。各企业要发挥体育文化的魅力,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要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完善体育文化的规章,细化具体的体育项目、时间等内容,将与体育文化的魅力展现出来。例如,某企业观察到员工在下午3点左右大多处于疲倦期,于是在每天的这一时间段,都会带领员工做简单的健身操,这样一来既锻炼了人们的身体,也提升了办公室活力。
3.加大资金投入数量,做好体育设施建设
大多数企业都有属于自己的场地,各企业领导要明确体育文化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资金投入数量,完善体育设施建设,为企业员工提供一个健身锻炼的良好氛围,潜移默化的培养他们的体育文化意识,使企业更加顺应使市场经济的潮流。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现代企业体育文化与市场经济具有非常紧密的关系,随着我国大市场的逐步开放以及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完善现代企业体育文化建设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为了切实提升企业的软实力和体育文化水平,各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数量,完善设施建设,并健全相关制度,结合员工特点开展多种体育文化活动,从而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繁荣。
参考文献:
[1]郭建平,李艳翎.社会转型期我国现代企业体育文化探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01:26-28.
高校体育产业的发展是我国新兴的一种社会经济体制变革,带动了我国的高校体育事业逐渐由计划经济向着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高校体育场馆的产业化经营管理是为了满足高校师生以及周边群众的健身要求,同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以此推动高校的发展。高校发展体育产业的运作和管理方式,一方面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另一方面又要克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化倾向,这也成为我国高校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如何加强高校体育场馆产业化经营管理,体现我国高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作用,是目前教育者们和经济学者们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高校体育场馆产业化经营的特点
(一)开放时间受到限制
高校体育场馆是为了满足师生的体育运动和竞赛等各类活动而建设的运动场所。国家投资在高校建立较多的体育场馆其主要目的就在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如果由于高校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而影响了学校内学生的正常上课秩序,则是本末倒置。
(二)高校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中盈利性与非盈利性并存
在经济学中,人们根据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是否具有排他性把物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而介于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之间,兼具二者特征又拥有自己特点的产品则称之为准公共产品。高校体育场馆由国家出资兴建,是为了在满足本校师生健身和训练的同时,培养出高素质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也明确规定了高等教育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因此,高校体育场馆的产业化经营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所以,高校体育场馆就被定为于一种准公共产品,它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深化,体育场馆的维护资金过高的矛盾逐渐凸显出来,因此,高校体育场馆完全可以在不影响本校内师生正常训练以及学习的情况下,顺应市场机制,进行对外开放,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高校体育场馆的消费人群十分充足
伴随着奥运会的举办,全民健身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一方面,在校大学生的体育娱乐需求不断增长,大部分学生会选择在课余时间进行体育锻炼,他们成为了高校体育场馆的主要消费群体;另一方面,周边群众的体育消费逐年增加,而社会现有的体育场馆无法满足群众体育的需求,因此,高校体育场馆在消费群体上占据了很大的市场空间。
(四)高校体育场馆产业化经营具有资源优势
高等院校里拥有一批学历高、业务能力强的体育教师队伍,又拥有先进的、充足的体育场馆设施和运动器材等资源优势,所有高校的这些资源在完成教学任务后,只要利用正确的营销手段,为大众提供有偿服务,一定可以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这样既充分利用了高校资源也推动了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二、目前我国高校体育场馆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体育管理部门的思想无法与市场经济接轨
目前,很多高校的教学缺乏市场动机,忽略了市场资源配置的要求,体育场馆在教学之余就被闲置起来,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不但不能增强体育场馆的有效利用,反而增加了在维修和管理方面费用的投入。
(二)不能明确产权关系,经营范围受到影响
高校是体育设施的拥有者,体育教学单位是体育场馆的经营者,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会产生二者关系混淆不清的现象,产权界限也模糊不清。
(三)体育场馆的管理制度僵硬
高校体育场馆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同时是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性质。然而很多高校的体育场馆产业化经营受到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在管理体制上显得过分僵硬,进行集体管理的方法,而这种管理方法往往受到传统教育制度管理思想的制约而导致无法推行市场运作,缺乏经营管理的灵活性。
(四)缺乏市场营销观念
市场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经营哲学。目前,我国部分高校体育场馆的经营却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推销观念上,也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推销方面,甚至有些高校依靠政府或者其他主管部门的赞助才能够维持体育场馆的维护费用。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体育场馆产业化经营管理策略
(一)管理观念的更新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现代高校教育的精髓,高校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就是培养人才、教育人才。因此,在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中,应当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正确处理好教学与训练以及经营之间的关系,实现体育场馆的合理利用,对有偿服务也进行合理的配置。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当对高校的体育场馆的经营进行重新思考,打破以往陈旧的管理理念,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向社会开放。同时,应当放权给相关的管理部门,大胆经营,减少政策上的干预,使高校的体育产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另外增加高校体育场馆管理的技术人员调动,增强高校体育场馆管理的效率,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立科学系统的管理队伍
首先要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直接影响到经营效益。当前学校体育场馆经营过程中,许多管理人员都是本校的体育教师,他们尚未真正明确自己是一个服务者,缺乏正确的定位,无法对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因此,加强管理,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培养专门的管理人员,让体育部的教师专门组织培训各种类型的训练班,为经营创收创造有利条件树立新的观念是高等学校体育场馆管理的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
(三)注重广告宣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广告宣传在高校体育场馆的管理过程中也尤为重要,通过有效的广告宣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对于建立高校体育产业品牌十分重要。通过各种广告宣传,使更多消费者更加深入的了解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时间、要求以及消费价格等方面的信息,使高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加快,只有这样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四)建立和健全高校体育场馆财务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很多高校都利用体育场馆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有偿服务,由于活动种类的增加和人数的增加,其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也逐渐显示出来,因此,高校体育场馆任何一项活动的开展都需要同时采用收支两条先,同时 需要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来对体育场馆的收支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备份,逐渐完善高校体育场馆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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