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2-04-22 02: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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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要点

篇1

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是,以创建一流法院的目标为总抓手,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即以创建学习型法院、司法为民以及服务经济为宣传重点,全面展示全市法院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做法。南京两级法院有许多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法院系统处在领先地位,要通过宣传,全面推进两级法院的整体进步,力争1-2年内在全国法院系统,再推出1-2个基层法院、中院2-3个业务庭、审判工作2-3个单项经验、2-3名典型人物走向全国。具体内容为:

(一)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重点,全面宣传报道全市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做法和经验。

(二)以司法为民为重点,全面宣传全市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亮点:

1、进一步宣传法院和法官先进典型。在对“中国法官十杰”××*深入进行宣传的基础上,向社会推出优秀审判长、优秀庭长、优秀基层法院院长;全面反映各法院在司法为民工作中的新鲜做法和特色工作。

2、开展“十大典型案件”的宣传。以展示新时期我市法院法官风采,体现法官办案水平为目的,对我市法院发生的一些经典案件进行宣传。

3、加大对特色工作宣传的力度。突出宣传全市两级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强化主题宣传的意识,宣传展示全市各法院的工作特色,推动全面工作的开展。

(三)以法院服务经济建设为重点,突出宣传法院为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促进经济发展,为南京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突出宣传全市法院在创建平安南京,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地方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全市法院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围绕上述任务,主要采取以下做法: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一)扩大法院新闻的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强与全市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报纸开辟司法宣传专版。继续与南京电视台合作办好《法庭传真》电视栏目,突出案件审理过程的报道,强化电视宣传效果。进一步做好法院系统内部网站建设,在此基础上开通南京法院因特网网站,充分发挥网络的宣传优势。

篇2

1、认真做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和案件办理力度,全区办案数在去年办案数量的基础上稳步提升。

2、积极探索青少年、农民工法律援助新途径、新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开展上门服务、心连心服务,突出做好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

3、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4、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低保线的2倍,加强“12348”服务平台建设,确保“12348”专线优质、高效、便捷、畅通。

5、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优化案件指派方式;建立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机制,努力实现最佳法律援助效果。

6、完善法律援助督办指导和质量评查机制,推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名录,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建设

7、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8、按照《省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和工作规范》和窗口建设序时进度的要求,争创“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力争年内法律援助接待窗口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9、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和社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人员落实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咨询、接待、初审工作,建立相关信息档案,依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办理非诉讼案件调解及民事案件诉讼案件。

三、完善法律援助社会服务体系

10、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办案质量。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旁听、一般案件庭前报告、办案质量测评等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评价体系,提高群众满意率。

11、加强工、青、妇、残等站点的指导管理。鼓励和引导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法律援助,以满足困难群众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12、调动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每名律师、公证员年内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每月上报援助案件承办情况,提交援助案件卷宗。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建立的法律援助案件专人分派、登记、管理、质量检查、奖惩等制度。

13、随着以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的社会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日益增长,群众对法律援助有着更高期盼。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做大做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结合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要求我区律师事务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篇3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法律援助

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

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篇4

1、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各乡、镇及中心的办案数应随着《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和法律援助经费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数量。加强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

2、推动法律援助经费增长。抓住《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的有力契机,贯彻落实李炳军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增加法援经费的财政预算,力争今年我县同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少于市下拨法律援助经费总投入的30%。

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3、开展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调研。《省法律援助条例》已将公证、司法鉴定列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形式,各所、处及服务站要主动与法援中心沟通,研究工作如何衔接,收集沟通后的问题和意见,及时上报县局法援中心。

4、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继续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确保今年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比例不少于35%,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比例不少于70%。

三、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5、充分发挥示范服务窗口平台的作用。扩大社会宣传面,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强化法援工作管理。把示范服务窗口真正成为服务于我县民生工程的便民、利民窗口。

6、启动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站是法律援助的一个重要窗口。各乡、镇分期分批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从人员、场地、经费、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发挥工作站便民、利民的独特区位优势。

7、加强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重点在队伍方面做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明白人的培育工作,拟用3年时间,每个联系点建立一支3至6人的法律援助明白人队伍,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

8、启动“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工作。从今年开始,全县每年要选择1至2个有基础、有条件的工作站设立“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互动平台,定期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9、继续实施“法律援助公示牌进万村”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公示牌进万村”工程,实现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全覆盖”。

10、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提升服务质量。加强“12348”专线管理,规范“12348”专线服务,创优“12348”专线服务民生品牌。进一步健全完善“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舆情分析制度。

四、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

11、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教育管理。完善法律援助队伍“层级”培训工作机制,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技能、管理技能和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12、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监管。严格按照《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用好管好法律援助经费,坚决防止并严肃查处侵占、截留和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规范办案补贴发放,逐步推行采取转账方式,将办案补贴发放到承办人。

13、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旁听、回访等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案件质量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案件补贴挂钩,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优秀人员的宣传表彰力度。依据《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办法》和《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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