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9 19: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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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体制
我国畜产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完善,职责不明确。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由多个部门同时进行,多头管理,由于没有相关协调机制,造成职责不清,效率低下,管理工作不到位,各自为政,现行的监督管理程序被分割,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分段管理造成管理体制不健全。
2.安全监测
国家、省级城市虽然倡导创建标准化畜产品检测体系,但由于经费、人员等多方面原因,尚未全面建立根据产品特性而覆盖所有地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开展监测的地区和产品监测项目的范围等均需进一步扩大。
3.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
动物的饲养生产模式制约了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全面实施。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畜牧业规模化养殖补贴力度,标准化生产体系的实施有了较大幅度的推广和提高,但还有很多地区畜禽养殖模式相对落后,散养比例高,为问题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提供了空间,是畜产品监管的一个薄弱环节。
4.诚信
近年来,在政府大力推动和全社会积极参与下,畜产品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阿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一些畜产品加工企业在利益驱动下,违背食品安全和社会诚信原则,违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二、技术措施
1.完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第1,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明确职责,充实力量,着力提升监督执法能力。第2,加强日常管理。在畜产品的日常管理中,以产品标签、企业标准、养殖档案、使用记录等为重点,加强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管,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从源头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第3,规范执法监督。在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加强监督,多开展现场检查,查阅与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不符合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依法查封、扣押,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完善监测体系,大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由省以上部门成立科研机构,专门从事假劣、禁用产品的临床解毒、检测及监控。加大力度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基层为建设单位,建立实验检测机构,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和高素质的检测技术人员,将畜产品检测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基层化,扩大畜产品检测面和数量,使问题产品不能进入流通环节,从而提升市场销售的畜产品质量,实现畜产品优质优价,规范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
标准化生产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力保障,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是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的关键。首先对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进行规范,完善索要票据、保存票据制度,严禁违规违禁药品的使用;其次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档案建设,实行档案记录制度,对畜禽品种来源、年龄、存栏、原料、兽药、饲料、添加剂、防疫、治疗、出栏等全过程进行真实记录,分类归档,一旦发现畜产品不安全因素,可以追踪溯源,分析可能产生危害和影响安全的因素,突出关键点的控制;最后要加强污染控制。对饲料场废弃物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理原则,引导养殖场建立沉淀池、贮粪场、沼气池等设施,将粪尿集中发酵后做能源使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4.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多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禁在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或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任何物质,规范建立养殖档案,如实记载投入品使用、动物疫病发生和防治情况等。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是畜产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力量,要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到目标责任考核,与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执法人员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大投入,完善手段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政府负总责。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需求,对监督执法及监测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及时更新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检测能力。
3.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将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挣良心钱。广大消费者,也要通过宣传提高自己的畜产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充分认识不合格畜产品的危害性,坚决抵制不合格畜产品。发现问题产品要及时举报,做到全民参与,以减少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4.强化队伍建设
在20__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全部生鲜乳收购站持证规范经营,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中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监测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继续强化生鲜乳专项整治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生鲜乳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二)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
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三)大力推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加强派驻监管和飞行检查,督促兽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方面的协作,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及时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检测,调查,举报信息的会商,处理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底前)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__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围绕省局深化整治总体方案和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一是强化检验监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配合做好上级安排的抽检任务的同时,积极落实监测经费,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生鲜乳收购站,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测。二是严格查处曝光。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禁添加物,禁用限用兽药生产使用的清理检查力度,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各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整治实效。四是注重完善制度。指导奶站,畜禽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台帐和记录,完善养殖档案,加强质量控制,逐步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五是搞好服务指导。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物质,兽药,重金属危害,推广安全高效生产技术,推动畜牧业投入品,畜禽及产品标准化生产。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统一安排进行总结验收,我局将全面系统总结全省20__-20__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重点活动安排
结合各专项整治计划,20__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点活动包括:
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质量监测。2月份,分别印发20__年全省生鲜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或监控计划,并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全省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会议。时间:3-4月份。总结交流奶站清理整顿成效与经验,分析奶业形势,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
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5月份,联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 物价局等,对生鲜乳收购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生鲜乳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培训。4月份,开展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全年按照计划对奶业大县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轮训。
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时间:6月份。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重点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企业现场检查;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企业现场检查。
饲料标签专项检查。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执法大检查,查处"三无"饲料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饲料法规规范培训。3月份,组织《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全省兽药管理工作会议。时间:3月份。分析当前兽药行业形势,部署兽药市场整治目标和重点,启动新一轮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活动。
兽药新建项目论证会。时间:3月份,7月份。对拟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减少重复投入,盲目生产,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兽药gmp企业培训班。时间:4月份,5月份。按照农业部新修订的gmp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培训。
《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完善《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搞好宣传培训。
兽药饲料联合执法大检查。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在全省范围组织两次兽药饲料联合执法大检查,推动工作开展,深化整治成果。
总结大会。12月份,召开大会,对为期两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机构和职责分工仍按照20__年整治方案的要求执行。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整治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加强和完善本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定期督导检查,促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来源:文秘站 )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强化活动支撑。各地要以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为契机,争取在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争取检验检测,信息追溯,科技培训等方面的资金,努力改善整治执法条件;要制定实施检查抽检,内部管理,外部监督,案件查处等具体工作制度,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 S851.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4-0196-01
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经关系到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且关系到了人民群众自身的身体健康以及社会的和谐以及稳定,为了深入落实国家以及省、市的要求来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山西省要根据工作要求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保障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促进山西省畜牧业发展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为了进一步强化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而提升山西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的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建立并且健全山西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下面,笔者就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工作经验,思考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健全监管体系
想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山西省必须要健全监管体系,要求山西省各级畜牧兽医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要科学、实际地进行内设机构进行设置,要合理对人员进行调配,强化山西省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的职能。山西省畜牧兽医、质量技术、卫生、工商以及商务等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要明确自身职责,所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山西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完善监督执法体系
保证山西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加快推进山西省兽医管理体制的改革,从本质上切实强化山西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检验检测队伍以及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对山西省现有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畜产品饲料监察机构、畜产品兽药监察机构、畜产品检疫机构以及动物防疫等等机构以及山西省其他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强化和管理,组织山西省动物卫生的监督机构,对其实施归口管理,并且依法执行监管的职能。将山西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做为山西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内容和组成部分,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执法力量,完善质量监管部门执法条件和执法装备,从实际情况出发履行山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许可等等执法的职权,不断提升山西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的水平,加强山西省自身监督执法体系的建设,从本质上提升山西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的能力。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明确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
畜产品的生产经营人员已经成为了山西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首要的责任人员,畜产品的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要合理使用畜产品药物以及畜产品饲料的添加剂,严格按照停药期规划进行执行,防止对于畜产品造成任何污染。要求禁止生产经营人员在生产畜产品的过程中使用任何添加剂以及国家已经禁止使用的任何物质。山西省畜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的经济组织必须要建立健全畜产品的生产记录,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到实事求是记载投入品的使用以及动物疫病发生、防治的情况,畜产品的生产记录必须要保存在两年以上。在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时候,要求相关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采取及时的控制措施,山西省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产品生产的企业、畜产品的批发市场等等都必须要自行监测或者委托给监测机构来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来实施监测。那些经过监测不符合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切忌投入市场。山西省畜产品的生产人员还要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体制,健全山西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的体系,强化对畜产品生产人员自律和管理。
四、结语
加强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能够从本质上提升山西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建立和健全山西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体制,这些对于加强山西省畜产品安全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中,笔者主要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健全监管体系、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完善监督执法体系以及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明确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这三个方面对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思考。
参考文献
[1] 周洁红,叶俊焘.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中HACCP应用的现状、瓶颈与路径选择——浙江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 2007(08).
1.2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框架主要应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部分构成。这三部分密不可分,需在政府组织下协同进行,专家、政府、媒体、消费者都要发挥作用。
1.2.1专家负责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指专家对获取的危害因素产生或将产生不良效应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科学评价,包括危害识别、危害描述、风险描述等步骤。风险评估是独立评估,我们各级聘任的信息员负责收集畜产品安全信息,市县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信息,专家、领导小组分析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提出风险评估、预警建议。2.2.2政府负责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政府行为,是指政府根据评估结果和建议,对专家提供的管理方案进行权衡,进行科学决策,选择和实施恰当的控制措施,决定启动预警,降低风险影响,消除恐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开展预警分析。“瘦肉精”事件以前,我们就下发文件加强“瘦肉精”的监管,对全市养殖场、兽药经营单位进行管理,降低发生的风险。
1.2.3及时进行风险交流风险交流指在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生产者、消费者、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团体之间就与风险有关的信息和意见进行交流。风险交流客观上要求在第一时间、百分之百透明进行,政府要把所有的管理、信息和评估信息都告知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及个人,即除了专家、政府以外,还包括养殖单位、畜产品屠宰加工、消费者、媒体、畜牧兽医行业协会等。在畜产品风险交流上重点要做好两件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危害;告知广大群众我们已采取的措施,引导其科学应对,消除恐慌。
2畜产品危害控制的主要措施
2.1强化健康养殖环节监管畜禽养殖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是全过程监管的重中之重,在监管上:一是确定养殖主体。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要求,所有养殖场取得畜禽养殖代码,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村级防疫员全面做好散养畜禽的登记,及时掌握散养畜禽饲养动态。二是常年开展畜禽防疫。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做好辖区免疫、消毒和疫病监测工作;村级防疫员负责做好散养畜禽免疫工作;应免畜禽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常年达到100%,并详实建立畜禽防疫档案。三是做好投入品使用管理。规范畜禽养殖科学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畜禽出栏或产品上市前严格执行相关休药期的规定,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和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及假劣投入品。近年来,泰安市畜牧局进行了泰安市畜禽养殖标准化星级创建考核,细分档次水平,实施7星级管理,量化各项指标,实施科学考评。目前泰安市形成了鲁宝乳业、丰田牧业等一大批畜禽良种化、生产规范化、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的典型企业。
2.2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饲料、兽药是畜禽养殖的主要投入品,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在管理上,泰安市畜牧局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和抽检制度,严格监督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一是认真审核主体资质。全市16家兽药生产企业、65家饲料生产企业、263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及相关产品批准文号;二是严格管理制度。监督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兽药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兽药经营管理规范(GSP)组织经营。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也严格按照新修订《饲料管理条例》进行监督,确保规范生产经营。三是实施追溯管理。监督饲料、兽药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记录档案,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监管人员实行飞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意见书,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3全面加强产地准出环节产地准出是防止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的重要环节。一是动物检疫。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六条禁令”,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在全市设置198个报检点,严格实施到场、到户、到点产地检疫和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的同步检疫,并做好现场检疫记录;切实加强病死畜禽及病害肉的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死畜禽、病害肉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产品上市流通。二是加强产品检测。各级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每年查验生鲜乳、兽药残留、“瘦肉精”等5000多批样品,在检测中,实施检打联动,及时追溯,消除隐患。三是加强奶站和生鲜乳运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生鲜乳管理条例》、《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法规,加强奶畜养殖场区和奶站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对全市90家奶站应依法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42辆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取得《生鲜乳运输证明》,建立健全奶站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严格落实“三表一单”制度,强化生鲜乳的收购运输管理。
2.4开展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鼓励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登记工作,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普及,全面提升畜产品水平。一是健全各项制度,从严认证标准。详细制定了市县乡三级的责任和任务,不断规范完善无公害认证的各个环节,保证了组织材料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认证队伍建设。着重加强县市区和乡镇人员无公害管理人员的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市县乡三级体系;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深入推进无公害认证。各级分别从产业化项目、奶业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等拿出专项资金,奖励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单位;目前,全市认证无公害畜产品199个,绿色畜产品6个,有机畜产品2个。
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泰安市畜牧局连续4年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药饲料等专项整治,每年提出具体目标、整治重点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每年,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在专项整治中平均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3000多个(次),生鲜乳中违禁物质抽检合格率100%、“瘦肉精”在各环节检测合格率100%,上市动物产品检疫100%,生鲜乳、畜产品、饲料和兽药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2.6提高检测能力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监管,能够对畜产品实施抽检监测,积极申报“泰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并上报国家发改委,2012年4月正式立项,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对畜产品、水产品、农产品等进行抽样检测,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1 影响畜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畜产品来源于动物,在屠宰、加工、生产、流通中受到污染的方式、来源及途径是多方面的。
1.1 畜禽养殖过程中,饲养管理不合理、环境整理不完善、投入品种类选择不当及使用过量、生产加工不规范等都是影响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1.1.1 养殖环境对畜禽的生产安全起决定性作用。工业污物的不合理排放、农药的滥用、粪物的长期堆积腐败等因素都会引起空气、水源、土壤及畜禽自身的污染,对畜禽健康造成危害。
1.1.2 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种类的选择不当及投入过量,同样也会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药、化肥和兽药的适当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畜禽的生长,但若使不当用,这些化学药品在畜禽体内残留长期积累,最终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污染造成慢性、免疫抑制、致敏和诱导耐药菌株[2]。
1.1.3 畜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的方式及生产者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对畜产品生产都有影响。有部分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不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添加剂,缺乏社会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被金钱利益驱使,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1.2 畜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细小环节都有可能造成动物性食品的污染
畜禽屠宰过程中,由于屠宰畜经长途运输及环境因素,让细菌大量滋生经消化道呼吸道进入体内。菌通过血液循环侵入肌肉和实质性器官。在屠宰过程中,也有可能受到外界污染,造成胴体表面的微生物污染;在冲洗过程中,冲洗不彻底造成致病菌生长。在储存阶段,温度不当也会造成致病菌生长;包装阶段,会受到包装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的污染[3]。
1.3 流通环节也易产生污染
1.3.1 细菌的污染。微生物在其适宜的生活条件下大量生长繁殖甚至产生毒素,当人们食用被微生物污染的的食品后,引起消化道感染,有些毒素被人体吸收造成食物中毒,严重的危害人类生命健康。
1.3.2 为了保持产品的新鲜品质,部分生产经营者使用特殊的化工制剂,但部分化学试剂都是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如用硫酸处理胡萝卜、生姜、银耳等;用化工制剂处理木耳、鱿鱼等干制品;向生肉中注水,就会造成畜产品的不安全。
1.3.3 储藏、运输的过程对畜产品安全产生影响。畜产品从屠宰加工生产到被消费,必然要经过不同的运输工具。在运输中,常常造成微生物、化学物污染,如运输车辆在使用前未经彻底清洗消毒连续使用导致大量细菌滋生或者是清洗过程操作不当导致化学药物残留,这些都会严重污染产品质量。
2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
2.1 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监测体系不建全。我国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经费人员少、监管种类繁多使得管理难度较大。
2.2 畜禽的饲养生产模式的制约。畜禽密集饲养过程产生了大量的粪污和生产废弃物,腐败发酵影响畜禽本身健康。大量饲料添加剂或抗生素的喂食,畜禽代谢后排出体外,经食物链对土质、水源等生态环境产生毒害作用。
2.3 诚信体系不健全,责任意识淡薄。近年来,一些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违背食品安全和社会诚信原则,违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3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3.1 完善监测体系,优化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管
3.1.1 建立健全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相应的监测手段和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3.1.2 进一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体制改革。建立质量安全监测的技术队伍。目前,监管部门仍存在执法队伍落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难度大等问题。为大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应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够依法有序进行。
3.2 引进先进检测技术,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3.2.1 完善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学习先进检测技术。目前,市县级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存在缺乏安全检测的设施设备及设施设备落后等问题,影响食品质量检测工作,使得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实验室的投资力度,为食品质量监管起到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2.2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制度。对畜产品从出生到屠宰从加工上市到餐桌的实时监管。要对畜禽养殖生产过程建立养殖档案,其内容包括畜禽的来源、配种、免疫、饲料、添加剂使用、兽药使用、屠宰、储运及流通等环节的生产信息档案;有利于快速改进工作和追究责任。
参考文献:
[1]胡柏,田光寿,杨梦.个旧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及对策[J].农技服务,2011,(05)
[2]杨泽生,黄红卫.畜产品安全现状分析[J].肉类研究,2008,(09)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畜产产品安全隐患更是无处不在,搞好畜产品生产和监管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
(一)大部分养殖场不符合行业标准,动物疫病频繁发生
养殖环节不规范、畜禽养殖环境差,畜牧业生产投入品使用混乱。存在使用抗生素、非法使用违禁药、购买廉价饲料等现象。但由于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较多,布局分散,降低了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监控。另外,由于中小型养殖场条件及养殖技术有限,同时,免疫项目不全面,只对部分动物疾病只能实施强制免疫,不注重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加上一些养殖户免疫程序不合理,不针对当地动物疫病的流行特点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又不逃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检,导致免疫抗体检测无法开展。往往会造成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畜产品加工过程种存在污染
畜产品在加、运输、销售环节由于卫生条件不合标准,操作不合规范导致的污染也非常严重,目前,我国县城和乡镇屠宰加工场中,绝大多数属于半机械化生产,有的屠宰场还采用传统手工操作,卫生条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技术进一步加重了畜新产品被污染的程度,加工过程产生的血污水与畜产品不能实现分离,使畜禽肉品安全和卫生也难以保证。这也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又一隐患。同时,由于政府监管部门力度不够彻底,对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的生产环境、加工条件、从业资格和卫生防疫没有严格的限制,为部分畜产品污染留下漏洞。
(三)检疫监管不严
1.检疫人员业务技能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当前,兽医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非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日常工作中又缺乏培训,产地检疫只是例行检查,无法做到常规检查,屠宰检疫时不动刀,不按检疫操作程序实施检疫,更没有采用化验室方面的检验。还有一部分检疫人员只收费,不检疫就出证,致使检疫工作形同虚设。
2.检疫工具缺乏,相关设备陈旧。目前,相当一部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由于检疫经费不足,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工具缺乏,只有简单的刀、钩、棒、体温计等初始工具,没有实验室检测没备,检疫准确性不高。
二、预防与措施
(一)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制作宣传版面、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相关法规,增强厂大人民群众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加强饲养、加工环节监控
l.加强对畜禽生产企业堆积的监控。要求饲养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都要符合行业规范,对不良操作,控制危害点,进行整理、整顿,建立严格的检验制度,从原料源头开始对生产环节进行监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杜绝出厂,对饲养场所要做到及时清洁、清扫。多种规范事例运用,通过IS0质量管理体系来作为推广平台,利用5S的生产现场管理,使各馒头、加工环节达到有效控制,从而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大对散养户饲养来源、生产条件和动物免疫控制。要依靠基层站点,增加对散养畜禽的免疫服务,控制疫病传染,加强对圈舍卫生的和检查,加大力度预防病害,指导养殖户科学地饲养,用药、减少兽药残留。
(三)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与防控
有计划地全面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疾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与防控工作,同时要根据实地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加强疫病检测,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处置”,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
(四)加强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由此看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任务艰巨而又重大,山东省临沂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是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等行政执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是畜牧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为全面了解我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掌握我市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对我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调研。详细汇报如下:
一、结合科学发展观
结合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绿色食品开始包括畜禽产品作为安全、优质、营养的食品日益受人追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得到大众的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不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由此看出,畜产品安全重要性。
二、畜产品生产加工和运输销售的现状
畜产品生产加工的最终目标是谋求最大的综合经济效益。按照产业化的要求,畜产品生产加工现状是要满足养殖、加工技术的现代化。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市场对高档动物产品需求增加,畜牧业在农业经济中的比重和动物性产品的消费数量就成为一个国家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提高产出率,应有相当的畜产品生产加工规模。规模的发展与稳定,市场调节是关键,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适应了这种要求。发展畜产品生产加工必须走产业化之路,只有推进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化,才能搞好资源深度开发、畜牧产品的加工增值,提高畜牧业在农村经济总量中的占有份额。
在我市要建设好畜产品专用交通枢纽和畜产品重点产区或集散地。覆盖全省的畜产品销售市场网络。要大力疏通渠道,不准设关立卡,不搞地区封锁。要加强畜产品生产加工和运输销售的仓储和运输等基地设施建没,强化流通法规和保障机制建设,真正建立起全市性统一的大市场。
三、在科学发展上存在的问题
1.畜产品生产残留严重超标。首先,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使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超标;其次,人畜共患病蔓延;第三,重金属有害物质及生物性有毒物质。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着中国动物产品质量的安全。
2.畜产品加工过程污染严重。畜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在畜禽饲养过程中表现十分突出,而且在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由于卫生条件不合标准,操作不合规范导致的二次污染也非常严重,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又一隐患。主要表现为:加工卫生条件不能达标、储运条件不合格和畜产品掺杂使假突出。
四、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1、解决方法
检测设备比较落后简单,不利于实际工作的操作,应增加对检测设备的投入。针对性解决畜产品生产残留严重超标问题。
对我市畜产品实行集中屠宰,分散的畜类经营不利于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应尽快对畜类实行定点集中屠宰。加强打击力度,对畜产品加工过程污染严重的个体或企业要进行严厉的处罚。畜牧局除承担着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任,还承担着我市包括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狂犬病等重大人畜共患病的防控任务及现代畜牧业的发展等项工作。目前人员少,人力不足,应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增强技术力量。
2、解决对策
严把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
严把畜产品市场准入关
严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关。
前不久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包括畜产品在内的各类食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了影响各类食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维护和保证了食品应有的质量和安全。
1.2生产不规范多数养殖户的免疫、疾病监测、寄生虫病防治、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规章制度不健全,免疫记录、免疫信息填报、动物检疫申报以及兽药、饲料、添加剂、生物制品使用等生产管理档案记录不完善,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又一制约因素。
1.3有效监管难乡村级养殖户从养殖生产到活畜及产品流通销售阶段,自觉到报检点申报检疫的很少,致使监管机构难以对畜禽进行产地检疫和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管。
2对策
2.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及消费者充分认识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以及食用不安全畜产品的危害性,提高防范能力;增强养殖户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倡导安全生产;确保专业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全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2.2强化监管力量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协同财政部门加强乡级兽医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器械设备的配套,设岗定员,充实一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乡、村齐抓共管。还要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监管队伍。
2.3严控诊疗环节上级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乡村级兽医人员、兽药投入品等进行监管,整顿兽药市场,严把投入品的质量关,确保兽药经营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兽医持证上岗。一旦发现违禁药品(如“瘦肉精”)、过期药品、不安全兽药投入品等,立即进行销毁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2.4规范养殖生产要求养殖户制定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规章制度,同时指导其对污染物进行消毒处理、对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或加工成有机肥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乡级监管站对兽药投入品等使用情况每月进行1次监管并上报县级监督所,对出栏的活畜及其产品进行产地检疫。另外,建立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池、处理井、焚烧炉等,以消灭传染源。
2.5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做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覆盖率100%、耳标佩戴率100%,完善户、村、乡级养殖档案,认真做好二维码标识录入上传工作,确保溯源追溯体系链条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据可查,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整治处理。
由于商丘市畜牧业生产手段落后,兽药、添加剂和激素的大量使用与残留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
一是一些兽药厂、饲料厂、养殖场为追求高额利润,在饲料产品中超剂量或滥加兽药和其他违禁药品;二是有些养殖户用药水平低,缺乏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的知识,造成盲目用药,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违禁药品和添加剂;三是一些养殖企业不按休药期的要求,在畜禽出栏前或奶用畜产奶期间还继续使用兽药,造成兽药残留;四是饲料配方不合理导致滥用饲料添加剂。
二、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1. 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对畜禽产品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2. 畜产品安全问题影响着农民增收和畜产品贸易。目前,国际市场对畜产品质量的要求严格,重点是药物残留,形成了日益增高的技术壁垒,成为我国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主要障碍。各国畜产品的竞争已不单是价格竞争,而是转变为以品质为中心的非价格竞争。
三、提高畜产品品质的措施
1. 扩大宣传。畜牧行政部门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扩大舆论宣传,并通过开展科普教育和加强基层技术扩大服务,使养殖企业和广大农牧民、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广大消费者了解、掌握兽药的科学使用和饲料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民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形成降低残留危害,保障畜产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2. 建立畜禽疫病防治体系。以国家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畜禽疫病防治体系,巩固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防疫体系,把防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防疫技术规程,实施重大动物疫病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要达到100%。强力推行免疫标识制度。加强疫情报告制度管理,实行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健全完善疫情监测网络,做到报告疫情及时、准确。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逐步建立起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诊断体系和应急机制。
3. 加强检疫监督,严把市场准入关。以产地检疫为重点,加强对屠宰、运输、冷贮、市场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和动物产品以及逃避检疫、抗拒检疫等不法行为,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防病害畜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4. 加强兽药饲料管理。一是指导养殖场户以“预防为主”,对饲养的动物进行全主位、程序化的免疫接种,避免动物发病,减少用于动物疫病的药物用量;二是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和用药后的休药期规定,把药物残留控制在安全残留以下;三是努力开发、推广使用高效、无公害、无残留的“绿色兽药”、“绿色饲料”,使畜产品达到安全、卫生标准,这样才能有效控制或避免兽药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大流通领域的整顿力度,重点是严禁所有饲养场户,特别是加工出口企业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药物及饲料添加剂。
2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制
食品产业链的逐渐延长以及分工的细化,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开展双向信息交流,但在商品特点方面的信号还是不充足的,这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畜产品产业链上的各环节企业应说明产品的特点、生产安全性等基本信息,比如添加剂、兽药等生产企业应该根据规定标明产品的适用范围、产品成分等信息;养殖企业或加工厂应标明出厂的时间、厂家、产品质量安全性检查结果等方面的信息,以便于消费者可以对产品展开质量评价。二是,政府以及相关机构可以提供公共信息以及教育,比如公布质量检测结果,宣传报道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库等。三是,创建信息的补贴机制。可以对开展追踪研究、收集并提供国内外相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信息的机构给予必要的支持。四是,企业对为促销开展的产品质量宣传以及使用等展开严格控制,避免出现一些错误信息而欺诈消费者。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保障畜产品品质水平及消费者健康的关键措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若出现失误或技术水平欠缺会导致检测数据出现很大误差,以至于无法作为参考标准,不能有效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如何科学有效地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是现阶段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畜产品中药物残留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水平不断提高,对于这些物质的限量要求越来越严格,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中若出现失误或偏差均有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下文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质量控制概念、作用,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质量的控制措施及方法进行介绍,以期为保障畜产品的品质带来帮助。
1质量控制的概念和作用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需要使用很多的数据分析,质量控制则是指使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及合理的数据统计方法来减少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的试验误差,或者将误差控制在试验允许范围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科学有效,具备充足的精密性及准确度。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质量控制可以保障畜产品检测的结果实现可追溯性及可控性[1]。
2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中,由于检测物质不同,导致试验样品基质种类繁多,同时,试验过程中存在很多干扰试验结果的因素,还有许多试验用的化学成分具有不稳定性,很容易出现误差,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结果。这时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常见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介绍。
2.1科学合理的使用标准品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过程中,标准品的数值是测定结果的一个可靠参考,作为一个相对真值,对试验结果的判断具有关键作用。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标准品的数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存在误差,以及误差范围是否可控。同时,通过标准品的相对真值可以判断试验方法是否还可进一步改进,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试验操作流程。对初入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工作人员,标准品的合理使用还可以作为一种考核样品,以判断技术人员的操作水平是否符合要求,以保障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2]。
2.2合理使用空白试验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过程中,空白试验的合理选择可以有效消除试验中的系统误差,增加试验数据的可信度。空白试验的操作流程是不在试验样品条件下,按照通常的试验处理步骤及数据分析步骤完成试验,通过空白试验的数据和测定值可以有效反应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操作水平及实验室中仪器、试剂等是否存在问题,而且通过反复的空白试验也可看出实验室是否存在环境因素的影响,若几次空白试验的效果几乎一致,或者波动范围非常小,则可以认为实验室的操作环境良好,不存在环境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结果的因素[3]。
2.3试验中平行样品的分析检测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过程中,若空白试验的数据结果维持在一个稳定范围,则可说明整个试验过程中系统误差所导致的影响非常小,在空白试验的结果稳定后可以进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平行试验测定,平行试验测定的次数是确定平均值与准确结果之间的关键因素,理论上说,平行试验测定的次数越多,结果越趋于稳定,也越趋于准确值,所以合理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平行试验的次数是保障数据结果准确的关键措施。现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操作细则中规定至少需要2次测定结果作为平均值才能作为最后的检测结果,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2次平行试验远远不够,很容易出现试验操作的误差,进而导致结果错误[4]。
2.4试验操作中样品加标回收试验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中可以通过样品加标试验来测定样品中物质的添加回收率,以判断畜产品中某种添加剂的浓度是否在标准范围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样品加标回收试验是通过在畜产品试验样品中添加一定浓度的待测物质,将已添加了一定浓度待测物质的样品和未知浓度的样品进行相同的试验操作,通过两者的试验结果来计算回收浓度,将其与添加浓度进行对比而得出添加物质的回收率。样品中添加浓度需要在合理范围内,过高或过低均会导致试验结果偏差过大。通常我们加入的标准物质浓度与畜产品样品待测物质的浓度相近,若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中待测物质的浓度水平比较高,则添加标准物质的总浓度不宜超过线性范围上限的90%,若比较低则按照标准下限进行添加,通常在畜产品农药等药物残留检测试验中我们使用标准检测下限,最高药物残留量的2倍,最低限量或折合10倍最低限量3个水平进行检测[5]。
2.5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内部试验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结果数据出现不符合质量控制要求时,可以通过实验室内部的对比试验来进行数据矫正。通常实验室内部试验由不同技术人员进行试验对比、不同仪器试验结果对比及不同试验方法结果对比等。通过控制不同的试验条件来参考数据变化情况,以判断是否是试验出现误差或确实存在畜产品安全问题。多种内部试验进行对比更能科学的说明问题。
3结束语
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可以有效把控畜产品质量,保障市场上畜产品的品质安全,通过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质量把控可以有效完善检测工作,提高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准确度,提高安全检测水平。
参考文献:
[1]刘爱军,翟亮亮,王文彬.基于养殖户认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研究——以盐城市养猪业为例[J].中国畜牧杂志,2015,51(12):30-34.
[2]刘利晓,黄志伟,许小友,等.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对策[J].当代畜牧,2015(18):89-91.
[3]郗伟东,姚玉生,乔琦,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缺陷及其优化研究[J].中国畜牧杂志,2015,51(6):30-34.
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畜产品及其投入品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强化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畜牧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生猪瘦肉精零检出率,饲料和兽药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专项行动,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奶牛养殖场(户);重点区域: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市场信息科和生产科牵头负责,并与“全市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相配合。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区,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牵头负责。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兽医兽药科牵头负责。
(四)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无公害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督促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无公害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无公害畜产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无公害畜产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牵头负责。
(五)饲料兽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和饲料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组织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劣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七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作坊和黑窝点,饲料兽药市场和县乡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产品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局饲料站和兽医兽药科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日-3月15日)
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投入品和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3月底、4月初对区县畜牧局签订畜产品安全责任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5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畜牧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畜牧业综合执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畜牧生产的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防疫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生产经营者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索票索据和票据保存制度。养殖场档案按照农业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12月初)
各区县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畜牧局组织召开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市畜牧局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组,即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畜产品治暨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切实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市畜牧局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区县畜牧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区县畜牧局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按照省局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各区县须每月报送1次畜产品监测结果报表;每月报送2次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表;各项报表分别报送相关科站,由相关科站汇总后报送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各区县须在每月的5、15日前报送市局有关科站(奶牛养殖场(户)监测结果报送生产科),各科站须在每月8、18日前报到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度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一次督查;半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和总结;12月份组织全面检查,并完成全年总结。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企业、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畜牧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畜牧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和兽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及饲料兽药和疫苗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对兽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
(二)4月,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召开2009年度生鲜奶收购监管工作会议,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