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7: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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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监察计划
(一)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一是钢铁、化工、电力、非金属制造(水泥、玻璃、陶瓷等)、造纸、纺织等工业行业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专项节能监察,我市现场监察36家(名单详见附件1)。二是年耗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数据中心项目专项节能监察,我市现场监察约45家(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以交通运输、大型商建(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机构(医院、学校及政府机关办公楼等)等用能单位为主,我市现场监察不少于2家,具体名单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抽选。
(三)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以未按时、按规定在省、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季报、年报)的企业为主。通过调取省、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信息确定企业名单,全覆盖进行书面监察。
二、监察内容
(一)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一是依据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检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依据国家有关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淘汰目录和强制性能效标准,检查用能单位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二是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检查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时间从2010年节能审查制度实施以来)。被列入监察名单之列的高耗能行业企业需自查形成企业用能台帐(模版详见附件3),并确保台帐信息完整准确。
(二)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依据国家能耗限额(定额)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等有关规定,检查用能单位执行情况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情况。
(三)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监察。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检点用能单位是否按时、按规定在省、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季报、年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各行业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行业节能工作的统筹指导,并对节能监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区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完成不少于2家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进一步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节能工作,形成全市节能监察工作合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 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执法流程,填写相关执法文书,规范节能监察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未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超限额标准等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单位,依法发出整改文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无法整改的,依法办理关停退出手续。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并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三)加强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各区要利用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要求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按相关要求按月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做好对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并及时做好审核工作。
(四)增强服务意识。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时要把指导服务与执法监察相结合,主动向监察对象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帮助监察对象挖掘节能潜力、科学合理使用能源。
(五)强化结果运用。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做好节能监察后续跟踪工作,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汇总分析工作,向社会公开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六)要依法配合节能监察工作。被监察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节能管理负责人要亲自参加配合节能监察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
附件:1. 2021年工业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36家)
2. 2021年数据中心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45家)
3. 2021年高耗能行业企业用能台账(模板)
附件1
2021年工业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序号
监察企业名称
行业
备注
1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
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
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
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
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
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
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
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纺织业
9
广州锦兴纺织漂染有限公司
纺织业
10
广州市白云区新生实业有限公司
纺织业
11
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2
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
广州丽天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4
广州忠信世纪玻纤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
广州市富明玻璃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7
洛科威防火保温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8
广州华宝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
广州JFE钢板有限公司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1
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2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3
空气化工产品(广州)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4
大成(广州)气体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
乐金化学(广州)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广州泛亚聚酯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普莱克斯(广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
广州诚恒化工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9
东曹(广州)化工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0
建滔(广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1
广州立白(番禺)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2
广州环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33
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4
雪松铜业(广州)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5
广州造纸实业有限公司
造纸和纸制品业
36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造纸和纸制品业
附件2
2021年数据中心项目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序号
监察企业名称
运营主体
备注
1
广州观达路数据中心
中国联通
2
瑞发路基地
中国联通
3
中国联通广东云数据中心广州名美基地
广东科华乾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通
4
中国联通广东云数据中心广州现代产业基地(1号楼)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
5
中国联通广东云数据中心广州现代产业基地(2号楼)
中国联通
6
中国联通广东云数据中心广州现代产业基地4号楼
中国联通
7
中国联通广东云数据中心广州南沙基地(华章广州一号云中心)
中国联通/华章数据(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8
太阳城IDC机房
中国联通
9
工业园IDC机房
中国联通
10
中国联通科学城机房
中国联通
11
中国联通广东广州白云通信机房新建工程
中国联通
12
中国移动(广州)博浩数据中心
广州市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
南航信息大楼数据中心机房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4
南航股份办公大楼信息中心机房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5
开发区数据中心
广州电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16
中国移动(广州)华新园G3数据中心
广州市维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7
中国移动(广州)华新园G6数据中心
广州市维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
中国移动(广州)华新园G16数据中心
广州市维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9
寅午数据广州科学城数据中心
广州寅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
广州金发数据中心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1
广州神舟数据中心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2
中国移动(广州)旗锐数据中心
广州诚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3
中国移动(广州)南翔数据中心(一期)
广州市羿资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4
中国移动(广州)中能数据中心
中国移动
25
中国移动(广东广州)数据中心一期一阶段项目
中国移动
26
中国移动(广东广州)数据中心一期项目二阶段项目
中国移动
27
中国移动南方基地
中国移动
28
广州超算中心(基于“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
中山大学
29
广州开发区瑞和路数据中心项目
广东瑞和云科技有限公司
30
鹏博士广州云计算中心(一期)
鹏博士大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31
七星岗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32
石基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33
亚太信息引擎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34
广州电信(沙溪)云计算中心
中国电信
35
人民中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36
较场西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37
中国电信广州莲花山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38
南沙云谷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39
中国电信广州起云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40
加速器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41
永顺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42
东涌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43
云埔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44
连云数据中心
中国电信
45
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建设项目
中国电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下发后,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与县监察局及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研究制定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各乡镇及城建局属各股所站室转发了上级的通知。为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20__年3月3日,__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联同__县监察局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__x任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和永发、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__、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__任副组长,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规划股、规划所负责同志和城管局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规划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规划股,由规划股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启动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__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内容,确定了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进度安排,对我县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主要是对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等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明确了考核标准。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努力提高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这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有具体计划、具体步骤、具体要求和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使各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20__年4月27日,由于人动和工作需要,县规划建设局和县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县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和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南规建[20__]39号),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
20__年6月16日,由于相关部门人员变动,为了顺利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__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南规建发[20__]91号)。
二、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根据州规划建设局关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进度安排,自20__年3月起进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阶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所站室重点对我县城乡规划依法依规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阳光规划”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情况和城乡规划廉政建设勤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
1、规划编制、审批自查情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为所有规划编制均能按照法定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规 划成果依法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
2、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编制自查情况。20__年6月26日根据南政办发[20__]72号文件精神,成立__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县规划建设局设有规划股、规划所,规划股编制3人,规划所编制5人,没有设置规划监察大队,由城管局代为履行职责。各乡镇均设有专职乡镇规划助理员,但未设置规划管理所(站),乡镇规划助理员由乡镇政府管理。
3、集中力量,对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市政重大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手续进行“回头看”。具体项目包括__县第四中学校园规划、县城东片区竖向控制、金龙路“三线入地”工程等。通过复查,以上市政工程项目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审批规范,程序合法。
4、审批的工程项目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近两年来审批的工程项目逐项进行了复查,没有随意调整城乡总体规划而擅自批准建设的问题,“一书两证”的办理均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__州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及验收的若干规定》进行规划验收。__县城近几年内的建设项目大多是20__年以前所拍卖的小宗地,大部分为200平方米以内的庭院和底商私宅,由于土地部门与城建部门协调脱节,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已领取土地使用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了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比较突出和私人建房的绿地率达不到相关规定的标准。各乡镇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进行规划管理及审批,其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5、城乡规划执法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目前,我县没有成立规划监察大队,规划执法由城管局代为行使职能,规划执法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我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主要是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是否依法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进行监察。具体包括:执法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执法区域覆盖情况;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情况;规划执法结案率情况进行监察。
6、政务公开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和听证制度,所编制完成的各类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强制性内容通过规划展示、__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工地现场公示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全部进行了公示。积极实施“阳光规划”制度,提高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
7、城乡规划廉政、勤政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没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没有违反批准的规划、违反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
三、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__县规划建设局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针对自查、自纠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并在整改工作中,切实整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营造有利于机关职能转变、有利于文明规范执法、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浓厚氛围,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办好每一件事,精心做好每一项服务。发挥团队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敬业、务实、廉洁、干事、为民”的团结、高效规划建设队伍,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长效制衡机制,进一步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团队的行为,创新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赢得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1、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积极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报批工作,在修编过程中,积极开展了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工作,严格按照规划修编和审查的程序,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工作,明确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建立健全“五线”规划管制制度。
2、促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为使规划管理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县规划建设局完善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工作。一是完善了集体审议制度,对重要事项和工作疑难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决策;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对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提交材料和办事时限进行了规定,加快了审批效率和加强了监察力度。三是严格批后管理,在内部职能科室进行了合理分工,做到建设工程放验线、竣工规划验收等方面的相互监管,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范批后管理各项程序,并全面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制度。四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规划许可的操作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五是加强了与国土部门的协调沟通,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下,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六是对县城个人建房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学科正的建房户,我局根据历史遗留问题和建房户的经济能力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在__电视台作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告,要求建房户20__年12月31前补办规划许可证。对从20__年1月1日起补办规划许可证的建房户实行处罚,维护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3、推动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通过实施城市规划公示制、听证制度等,拓宽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途径,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对城市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批和监察执法的全过程,以及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办法、时限等宜于公开的政务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4、加强了部门的行风建设。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塑造了城乡规划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城市规划部门的工作效能,促进了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为党委和政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
一、监察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监察范围。本次专项节能监察的范围是:年耗能五千吨以上标准煤主要产品列入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目录的重点用能企业。
(二)监察内容。一是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辖区内涉及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超国家和本省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企业名单及具体情况;超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的企业整改情况;对改造无望或经过改造仍不达标的应将其列入淘汰名单;2010年度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了节能技改措施,是否落实了惩罚性电价。二是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对辖区内列入监察对象的各工业企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仍在使用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明细表及企业名单,核查是否采取限期整改或淘汰等措施;2010年度专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监察方式和工作程序。本次专项监察采用书面监察和部分企业现场监察的方式。先由企业填写相关表格,各县(市、区)发改局审核汇总整理报市节能监察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审核汇总报市发改委审核,再报省节能监察中心。
二、监察依据
国家22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及省能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等。
三、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
(一)时间安排。
9月1日-10日,为重点用能企业自查填写表格时间。
9月11日—15日,为县(市区)发改局审核汇总上报时间。
9月20前市节能监察中心汇总,经发改委审核后报省节能监察中心。
(二)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局收到文件后,请尽快通知本辖区内企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迅速及时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报送方式。企业所报表格要企业盖章领导签字一式2份报市节能监察中心。各县(市、区)汇总表要运用EXCEL电子表格格式,报送市节能监察中心电子版一份。本文件及所附表格,可到市节能监察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四、监察要求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