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2 05: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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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科研院属企业潜在风险
2.1农业科研院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我国将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监督制约,尤其是董事会要能充分发挥作用。但是,相当一部分科技开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并没有按规范进行运作,还没有真正形成现代企业运行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完善。
2.2产权归属不清,连带责任风险大一些农业科研单位在“非转经”的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投资方和经营方往往为实际的同一主体,科研院属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基本由投资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兼任,致使实际出资人虚位,投资监管责任不明,对资产的经营行为缺乏监督约束,造成了虽然有人经营使用国有资产,而无人向经营者追索投资收益和所有者权益的弊端。
2.3关联交易复杂,成本核算不准确科研院属企业投资方和技术依托单位往往都是同一单位,利润和投资收益混淆,企业保值增值责任主体不清。一方面应该由企业承担的相关费用没有正常纳人企业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一些与企业取得收人无关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支出,企业的经营利润以各种不同的关联交易形式返回给其投资单位或主管单位。
3农业科研院属企业潜在风险原因分析
3.1认识上的误区农业科研院属企业基本属于国家投资,科研单位产权管理意识和成本效益观念比较淡薄。
3.2体制上的障碍多头监管但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缺乏统一的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监管不力。名义上,农业科研院属企业监管部门很多,外部有国资委、财政和税务审计等部门,内部还有主管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内审等,但实际上,每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并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造成了监管乏力。
3.3内控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内控制度的认识不足(理解偏差),认为企业内部控制就是内部会计控制或财务控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有的把内控制度等同于内部管理制度,强调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制,忽视了内部控制的整体协调。
4加强对农业科研企业院属企业监管的途径和方法
4.1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建立,其关键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而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之上的,当前,我国国有产权改革的核心问题应着眼于解决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问题,将政府职能从国有资产的管理中剥离出去,将资产委托给能完全以企业经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机构来运营。所以最根本的是真正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和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
4.2创新财务管理机制加强成本控制,成本管理应围绕企业战略目标,根据生产经营规模科学、合理测算各项目标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建立目标成本的前提下,通过建章立制将成本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岗位。
中小企业及其民间融资的特点要求政府履行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监管责任,民间借贷市场只有在合理监管情况下才能得以规范、有序和完全运行。1.中小企业的外部性要求政府给与扶持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产生正的外部性。首先,中小企业吸纳较大比率的劳动力就业,缓解了政府的就业难题。目前GDP占全国58.5%的中小企业创造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其次,中小企业是新创企业的雏形,有望发展成大型企业。如果中小企业存活率低也就表明创业成功率低,这将大大降低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创业创造岗位是就业政策导向,创业活动带动劳动力就业,产生了外部经济。新创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创业者和政府的共同目标。再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产业演进和经济转型的引擎。科技创业是新兴产业形成的根本,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推进产业升级。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经济转型产生外部性。承担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政府要享有中小企业溢出收益就必须扶持中小企业,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宏观调控要求政府将非正规金融市场纳入监管和调控范围货币政策的作用对象是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没有纳入宏观调控范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存在让金融市场重新洗牌。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高利率和风险特性影响存款人的储蓄行为,经济理性的存款者会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特性选择非正规金融机构。这样,正规金融机构的储蓄量和可放贷量减少,政府调控标的规模缩减,宏观调控效率降低,调控目标将难以实现[4]。另一方面,产业政策效力也会削弱。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低端产业由于民间融资的支持而难以打压下去,而需要政策扶持的新兴产业却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民间金融的存在,削弱国家政策的实施效果。要达到宏观调控目标,政府需要将非正规金融机构纳入监管范围。3.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无序和混乱要求政府加以规范由于非正规金融市场监管缺失,一些黑恶势力趁机浑水摸鱼,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如温州高利贷与黑恶势力勾结放贷,一旦借款者不能如期归还借款,高利贷者将以暴力手段讨债,这也是温州老板跑路的原因之一。另外,由于政府监管缺失和法律不完善,民间借款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纠纷调解缺乏法律依据。政府在非正规金融市场没有发挥“守门人”作用,导致民间金融市场无序和混乱,民间借贷亟需政府规范。4.民间金融市场高风险性要求政府加强监管民间金融市场存在较高的风险和风险诱因。第一,民间金融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范围之外,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担保,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容易导致风险失控。第二,民间融资不但要求借款企业承担较高的利息成本,还提高了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第三,民间金融机构自身规模小,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差,发生破产倒闭的风险较大,容易给存款人带来储蓄风险。无论就借款人还是存款人而言,民间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都要求政府加强金融监管。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监管的可行路径
物业管理商业在我国市场上属于新兴的朝阳行业,其自身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由于其发展的历史性,决定了其质量服务的层次性。对于现在的物业管理商业来说,其进入门槛比较低,技术含量、服务水平等等都是参差不齐的。同时,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发展的不平衡性,也使得我国的物业服务水平在地域上也具有差异性,再一个就是,由于我国房地产的发展,小区的范围也比较小,使得现在的物业管理管理的范围也比较小,市场化比较低,由于总成本是由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组成,这样就使得在管理时候可能加大物业管理的成本。就目前而言,我国物业管理企业自身资金的不足,就可能造成物业管理的困难或者是发生纠纷。
行业竞争不正当
从物业管理招投标情况看,体现在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未体现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发商很有可能在房屋销售之后委托给自己已经选定的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是私下交给自己“关系亲密”的一家物业管理企业;也或者是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等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信息不对称性,这样便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逆向选择的成因分析
1阿克洛夫的“柠檬”模型
“柠檬”在美国俚语中意思为“次品”或者是“不中用的东西”。“柠檬市场”就是次品市场的意思。柠檬市场根源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自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以旧车市场为例分析逆向选择问题开始,之后世界经济学家又通过了一系列的发展,并提出了“逆向选择”理论,“市场信号”理论等。
阿克洛夫认为,在旧车市场上,市场上的买方和卖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一样的,只有卖者知道车的真实质量,买者只知道旧车市场上车的平均质量,因而卖方只愿意根据车的平均质量支付价格;而在一辆旧车的任一价格上,那些最差的次品车的主人最急于将他们的车出手;当买主把这些次品买回家后,才会逐渐发现它的缺陷;一段时间后,卖主能够接受的旧车的平均价格会下降,那些持有缺陷最轻的车的车主这时会认为还是将车留着自己用更为合算;这意味着,那些还留在市场上出售的汽车的平均质量又进一步降低了。因此说,随着价格的下降,存在着逆向选择效应: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者会退出交易,只有质量低的卖者才会进入市场。这样的交易一直持续下去就出现了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在物业管理市场上,由于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所掌握的信息也是不对称的,也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事实上,只要有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就会出现阿克洛夫的“柠檬”市场。
2物业管理企业的“柠檬”现象
我国的物业管理市场虽然经过了这30年的发展,但是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的,比方说提供服务的类型单一,质量不高,品牌建设不强,尤其是二线、三线城市等,种种状况使得我国现在物业管理市场上出现的物业管理服务基本上处于同质化的状态,或者说是有高质量的却难以以品牌的形象树立出来。这样的结果使得物业服务企业在招标、竞标市场上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同样,在其他方面,类似的情况可能还会存在,比方说物业管理行业企业的信用问题也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因为企业知道自己的信用,但是业主不知道。但是这里笔者就招标、投标过程为例进行阐述。假设物业管理市场上的服务部门(以下简称企业)的质量只有两种类型:高质量和低质量。而给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自己知道自己的管理质量水平,但是业主不知道企业的质量的高低。相应的高质量由于其成本的原因对应的就是高价格,低质量对应的低价格。再假设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是6000元,而业主愿意付给企业8000元以下的价格来获得服务,所以双方子在6000~8000元这样的价格区间内能达成交易;低质量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的价格是2000元,业主愿意花3000元以下的价格来获得服务,所以双方在2000~3000元这样的价格区间内能达成交易。但是业主一开始不会拿8000元的价格给物业管理企业,一方面是存在讨价还价方面的动机,另一方面是业主区分不出来质量的高低,当然,一开始业主也不会只拿3000元的价格,因为这样他们招揽不到高质量的物业管理企业。所以他们会在3000~8000元区间内选择一个点作为他们的起价,比如5500((3000+8000)/2=5500)元以下的资金,结果高质量的物业管理企业将会成这个企业退出,因为业主给予的价格低于他们的最低的服务供给;当业主发现市场上提供物业服务质量的企业都是低质量的时候,那么他们会把期望值压低到3000元以下,这时候市场上就只剩下低质量的企业了。更一般的,如果假设服务质量服从于[0/l]间的连续均匀分布,我们还可以得出物业管理市场瘫痪的结果,即服务市场没有服务供给。当然,在现实中,物业管理市场没有瘫痪的例子,但低效率却是常见的。为了分析上述情形,我们借助于阿克洛夫模型做这样的一个假定:服务质量服从[0,1]上的均匀分布。所以这个均匀分布的概率密度是1。服务质量在[0,1]之间的概率就是1,我们可以用分布图的整个面积来表示这个概率(见图1)。在图1中,我们可以在q=p处画一条铅垂直线。
所有位于这条铅垂线左侧的物业管理服务,其质量q≤p,将愿意进入市场;而位于铅垂线右侧的企业,其质量q>p,这些企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将不会进入市场交易。这样,在以价格p成功交易的企业里面,有一半企业服务的质量低于μ,μ是达成交易的平均质量。假定市场上,买卖双方不存在传递信号的可能性,所有卖者获得同样的价格支付再假定给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是q,企业对服务估价为p=q,业主对服务质量的估价为p=rq(r≥1),S表示某种商品的供给曲线,D表示该种商品的需求曲线,E点是供求均衡点,在未到达均衡点之前,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比Pe高,卖者愿意出卖的价格比Pe低,两者之间的价差就是交易利益(图2中阴影部分的面积)。假定买者不知道q,并且也不预期质量低于q的所有者会诚实显示其质量水平q。服务质量服从[0,1]区间的均匀分布,于是,市场上服务的平均质量没有信号传递的情况下,所有的交易都是在同一价格p处达成交易,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在q≤p,那么他们就会与业主达成交易,获得中间的差价收益;相反的话他们就会损失中间的差价部分。在市场价格p≤1时,业主知道物业服务部门的质量
对策及建议
对于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逆向选择问题,重点还是在于建立有效的信号传递机制,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逆向选择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因此要尽量使得市场主体中交易的各方所掌握的信息对称起来;对于物业服务中出现的“道德风险”,则主要是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同时也要重要的监管制度做保障,使守信誉者得到鼓励和奖励,使失信的一方得到应有的惩罚。
1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法规体系及监督机制
在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中,国家的调控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为了指导整个市场的有序发展,结合行业的发展特点,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依据做保障,比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这些都将有效地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和建设,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还会不断地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案例等,这就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不断地对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要敢于大胆地改革和创新,使得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效预防一些投机分子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同时,政府等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有效的监督机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要敢于对违背诚信原则,败坏行业声誉的企业和行为予以严厉的查处和办理,甚至予以通报和曝光。
2提高物业管理参与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诚信意识
笔者认为,要想提高现代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使其规范化、现代化,提高物业管理人员及其物业参与主体的素质和诚信意识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我国现代物业服务管理行业进入门槛比较低,技术含量等也比较低,服务种类比较少等缘故,我国现代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在招聘时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并没有一定的要求和一定的考核。在物业管理出现业主与业主、物业与业主等的纠纷的时候,由于没有一定的素质训练或者是一定的素质提升,很可能出现物业管理人员管理不当的事情。同时,应提高其诚信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对违规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其进行惩罚,对优秀的情况进行激励和奖励。因此,笔者认为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提高物业参与主体及物业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及其素质是很有必要的。
3建立和实施物业管理企业信誉管理体系
1.监管体制未理顺
目前,安监机构的管理是上下级指导关系,每一级安监机构只对本级机关单位负责。近几年,全国很多地方都大搞开发区建设,级别也越来越高,存在共同的问题就是没有专职的安全监管机构,很多监管职能是由负责经济管理的部门兼职,缺乏人员装备和必要的物资保障,安全投入不足,监管不到位,是目前开发区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
2.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人治大于法制
国家近些年不断出台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实体法过多,缺少程序法、缺少对责任追究的专项法律。安全生产法律落实不到位,在监管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的违法现象,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一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地方机关单位领导总是能瞒就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安全监管机构的处罚进行干涉,导致了该处罚的事故没有处罚,同时导致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3.专业人员不足,无法满足各类企业的监管需要
生产工艺不同、设备设施不同、操作规程不同、使用的生产原料不同,这些企业需要各种不同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管,光凭目前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和力量,是无法在企业监察中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安全监管机构是法律的执行机关,不是专业的技术部门,很多时候执法人员凭着经验来进行识别隐患,导致很多隐患不能彻底的排查出来。目前,大量的中小企业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到位,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安全管理水平有限,这类企业属于事故高发型企业,如果机关单位监管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无法发现隐患并督促企业整改,事故仍然无法控制和避免。
4.对安全生产事故重视不够,未将安全生产放在经济发展的首位
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但是往往领导们注重经济效益,注重政绩,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在安全生产的投入上严重不足。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引不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只有当事故发生了,追究领导责任的时候,才知道安全生产是多么的重要,很多时候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讲,没有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第一位。
5.企业对监管部门的配合、自身隐患的整改认识不到位
有些企业认为,机关单位监管部门来监督检查是对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干扰,认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问题自己能解决,不希望机关单位部门过多的干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对检查发现问题和处理,采取对抗态度。对安全监管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企业重视不足,难以彻底整改隐患,只是应付监督检查。企业未与机关单位监管部门站在同一立场,将所有的问题找出来解决掉,没有认识到机关单位监管部门是来帮助企业解决安全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机关单位监管部门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1.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状况,有计划、分类别的进行有效监管
机关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摸清本地区的企业总数,将企业进行分类,区分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将监管部门有限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重点监管企业上,才能减少事故发生。目前,事故高发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企业,部分企业还存在着重大危险源;其次是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小型企业。监管的重点是对事故高发的行业和中小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加大对这类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使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2.借助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的力量,弥补监管力量和技术的不足
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安监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各有关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到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为了解决在监管中存在的技术性监察的缺陷,在招录安全监察执法人员时应注重吸收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安全监管部门后再进行执法业务培训。监管人员最好是工业企业的某一方面的专家,再经过相关法律和执法程序培训后,成为某一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在弥补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情况下,最简便也最实用的方法就是聘请某一方面的专家提供技术服务,监察执法人员根据专家的意见下达整改指令,整改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查销号。当前,国家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为企业和机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机关单位监管部门可将辖区的企业进行分类,采取机关单位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招标,通过安全技术中介定期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报安全监管机构进行督办,一般隐患由中介机构和企业共同整改,重大隐患由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或机关单位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这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员工只有树立起时刻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观念,才能按照操作规程和步骤完成工作任务。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通过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管理者安全管理的技术水平,使其具备安全管理岗位的基本素质;二是通过培训让员工(包括特种工)明确自己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通过安全监管机构的培训和考试,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会了如何进行安全管理,如何防范和避免事故发生;员工通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培训,明确自己应干什么、不应干什么、怎么干;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特种工才能适应特殊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4.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建设
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职责分工上还存在相互交叉、职责不明的地方,相关机关单位监管部门相互推诿和“扯皮”,严重影响了安全监管有序进行。各级机关单位部门应在法律规范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各行业和领域都要明确专门的主管部门,做到监管无空白、事事有人管,以有利于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国家可改革管理体制,专业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实行垂直管理,每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上一级机关单位负责,避免地方保护主义,避免为招商引资而放弃对企业的管理。当前,一些地方机关单位为了招商引资,在办理施工手续方面,将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给予减免办理,在安全设计上也未经安全监管部门的审核,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整改非常困难。在对外资企业的监管上,有的地方机关单位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甚至一年也不到企业检查一次,发现问题也是大化小、小化了,只要不出事故,就没有人重视。通过监管部门的体制改革,可直接避免对企业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后人为干涉事故处理、瞒报或谎报事故等现象,使事故的处理更加客观、公正。
二、企业会计监督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基本思路
从前面的论述不难看出,现代企业要想获取快速、可持续发展,塑造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会计监督制度。保持会计行为与执行者的纯洁、科学,需要一系列制度的加持和影响,而其路径和方法更需要细致的探讨。
1.健全会计人员的管理及监督制度
其实,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会计人员早已成为企业财务部门的核心。建设和完善具备企业特色的会计监督制度,其实主要的对象就是会计人员。做好了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就基本保证了企业会计部门的稳定和持久,也就为企业会计行为与财务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健全会计人员的监督制度,其实是为了加强人员管理,塑造会计管理文化和氛围,引导科学、合理的会计职业素养,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如,要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制度》、《会计人员内部监督制度》、《会计日常审查制度》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设来确保会计人员的工作处于制度、章程的范围内,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利于企业发展。要知道,近年来很多企业内部出现的会计人员违法乱纪、违反会计准则的行为屡见不鲜,不仅导致了诸如会计信息失真、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等不良后果,而且给企业带来了直接的损失。因此,通过类似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能够很好的督查、引导会计人员的行为,确保企业会计工作的科学、有效进步。
2.建设和完善针对会计行为的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的会计监督制度,要着重从企业会计行为模式与路径入手,确保监督制度落到实处。企业的会计行为,包括日常会计执行,账务管理,财务运行管理,一般性会计落实等。对于会计行为的监督,更多要通过人为监督与制度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制度监督是基础与核心。要建设和完善诸如《会计审查制度》、《会计后期监察准则》、《会计内部监督章程》等系列制度,形成完善的会计监督制度体系,以制度化力量推动企业会计行为的科学、健康与稳定发展。要把企业的会计监督纳入到企业日常管理的重大日程上来,切实提升内部监督的效能。针对企业会计行为中的重大问题或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明确权责与义务,严肃处理,确保企业会计行为、会计管理的纯洁。要行为良好的会计管理与监督规范,确保会计执行力度和效率,最大限度的提升会计工作的执行力。只有当前会计监督制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的时候,企业会计工作的效能才能得以显现,企业财务工作才能因此受益。
3.加强外部监督,推进会计的社会监督机制建设
除了企业要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以外,外部监督的完善也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要推进社会监督机制的行为,以全社会的力量确保企业会计行为的有序,确保会计人员的行为科学化。首先,要全面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就必须从法律上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行政权力的垄断保护改为政策、法律上的扶持。此外,要注重培养注册会计师队伍,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建立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另外,必须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自身建设,加强职业道德观念和风险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注重执业质量,向企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在社会上树立起使外行人信赖,内行人尊重的公众形象。认真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与工商、税务、证监、国有资产管理等执法机关齐心协力严格执法,共同作好会计监督工作。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员工追求健康、安全的生活和工作是无限的。员工是企业的财富,安全是企业的效益企业作为员工生存的重要载体,它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企业安全,员工队伍就稳定,企业就有效益。如企业安全不好,事故不断,生产不能正常进行,企业就没有效益,员工队伍就不稳定,企业就无法生存。因此,员工是企业生存的根本,是企业的财富;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基础,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在思想和行动中体现以人为本针对人的心理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运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实行更加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方法。不仅提倡员工创先争优、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更要以科学、文明、人本的态度去对待员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不能只把员工看作是劳动力,而是要把员工看作具有价值追求、有无限潜力、有待开发培养的人。激发员工自觉把安全生产与自身利益、个人发展、家庭幸福紧密联系起来,以更加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安全生产当中,使每个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就是体现员工自身价值”,引导和启发员工从生命价值体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亲和力和亲切感,以自身无穷的内在动力迸发出无止境的安全追求。现代企业领导在思想上越来越重视安全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当前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是在具体行动上要有落实,避免出现安全工作“领导高高在上,员工高枕无忧,规章制度束之高阁”的“三高”现象。
安全管理措施上落实以人为本
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反违章工作的认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四不伤害”能力,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加大安全生产性投入(1)安全生产宣传投入。安全资料的编印、宣传栏的设置、宣传书籍及标语的购置等。(2)员工的安全生产用具投入。如安全帽、防静电的服装、安全手套、安全带等。(3)生产中安全用电的投入。如安全用电闸箱、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4)生产设备及起重设备的安全防护的投入。如防护栏、防护棚、警示标志牌、脚手架及模板更新等。(5)安全培训及教育的投入。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员工,坚持先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上岗的原则,必须通过一系列的专业培训,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生产工作,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对在岗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安全管理做到精细化管理(1)要坚持“两会一活动”。两会就是班前会、班后会,一活动就是安全活动日。(2)要坚持“两票三制”。两票就是工作票、操作票,三制就是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3)坚持“四项原则”。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覆盖、各负其责、互不替代,隐患和问题“四不放过”,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4)坚持“四个凡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事故的预测、预警,以及事故一旦发生后,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至关重要。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也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安全管理政策上体现以人为本
作者:吴宁
在风险识别方法上,目前中小企业应用比较多的是常识、经验、判断法,这种方法的应用主要基于企业之前开展的项目所积累起来的资料、数据、经验和教训,往往在应用时,对于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班子成员的个人常识、经验、判断有较高的要求。但是中小企业的项目融资管理相对开展较少,就单个企业而言,很难形成较为典型、客观的经验判断,而且,本身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也使得这种风险识别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很难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作用发挥比较有限。项目融资风险度量差异较大。项目融资风险度量是对项目融资风险和风险后果所进行的评估与定量分析。项目融资风险度量的任务就是对项目融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以及项目融资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等作出定量的估计或作出新情况的统计分布描述。进行定量分析需要使用到统计学的方法与一些主观估计的方法,而中小企业一般较为缺乏这类的分析人才,本身定量分析也是一个专业化、系统化的过程。因此,中小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在风险度量方面比较集中在定性分析上,对于风险的定量分析较少开展。中小企业在项目融资风险度量上往往根据经验结果,作出主观判断。由于各人的主观认识能力、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判断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使得中小企业的项目融资风险度量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项目融资风险应对手段落后。在制定项目融资风险应对措施方面,需要对项目融资风险进行信息收集、调查研究、分析计算、科学实验和采取措施等一系列活动,作为企业必然要为此而进行一定的成本投入。而中小企业在风险应对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由于其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前两个环节的工作缺失,导致在风险应对方面容易产生缺少必要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有关风险的动态监控也没有有效开展,风险的应对处理方法还不够科学等问题。中小企业对于项目融资风险的应对,很多情况下不进行充分有效的风险评价,或是以设置少量的项目储备,例如提取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就认为可以包容全部风险,这一做法通常是不正确的。在风险处理方法方面,中小企业较常使用的是风险控制与风险自留,对于风险转移使用较少。往往由于风险评估方面的缺陷从而增致了其风险处理上的不科学。
选择具体的风险识别方法方面,中小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限制条件,以及所开展项目的具体特点,通过各种方法的比较来进行选择。除了中小企业现阶段较常使用的常识、经验判断方法外,建议可以采用核对表法来识别风险。采用核对表法来进行风险识别,主要是基于之前类似项目信息及其相关信息编制的风险识别核对表,核对表可以查阅的资料内容很多,如以前项目成功或失败的原因、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说明书、项目可用资源、项目其他方面规划的结果等。通过核对表所带来的过去经验的启示,有助于中小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开阔思路,而且采用这种方法进行风险识别,具有快而简单的优点。在风险分析方面,建议中小企业将项目可行性报告作为其项目融资风险分析的首要前提。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是每个项目都必须开展的,是对拟建项目在投资决策前所开展的全面技术经济研究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可行性研究需要分析和评价诸多与项目有关的风险因素,通过对项目的原材料供应、技术设备及人力资源的获取、项目产品或服务的需求状况、项目的环境效应等因素的分析,对项目做出综合性的技术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价。因此可以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作为项目融资风险分析的基础。中小企业在进行风险识别时需要认识到,风险识别不是一次,而应有规律地贯穿整个项目中。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项目融资风险度量方法。风险的度量一般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中小企业在项目融资中虽然较多地开展了风险的定性分析,但是具体的分析方法与过程还有改进的必要,而对风险的定量分析更是缺失比较严重的方面。因此,中小企业要努力探索适合其自身条件要求、具有一定可行性的风险度量方法。对于项目融资风险进行定量分析是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中小企业虽然在开展这方面工作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但是为了更加有效、完善地进行项目融资风险管理,还是要不断努力探索。通过损失度量方法、数据分析方法、损失建模、损失预测方法等量化风险管理技术。中小企业在这方面的具体实施上,可能难以依靠单个企业或是单个项目来开展进行,往往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外部专家配合等途径来推动实现。加强对项目融资风险的应对处理。现阶段,项目融资风险的处理手段主要包括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转移三种类型。
中小企业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应对处理方面,也可以从这三种处理手段的应用上进行改进、提高。(1)项目融资风险控制方面。风险控制是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规避项目融资风险、消除项目融资风险,或采取应急措施将已经发生的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风险控制实施时,对于中小企业的有关项目决策者的管理水平、专业知识提出较高的要求。但是不论如何具体实施,项目融资风险回避的基本原则是不变的,那就是要尽量做到:回避不必要的风险;回避远超过本企业承受能力的、可能对企业发展造成致命打击的风险;回避不可控制的、不可转移的、不可分散性较强的风险,在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并存的情况下,尽量以回避客观风险为主。中小企业风险控制能力的提高必然能对其风险应对产生积极的作用。(2)项目融资风险自留方面。中小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对于那些无法回避和转移的风险采取现实的态度,在不影响投资者根本利益或大局利益的前提下,将其承担下来。风险自留的关键就是要对项目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得出有关风险的发生概率与损失大小,判断、确认其是否是企业确实无法回避、转移而又在企业可接受范围的风险。当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但项目很有必要进行时,项目决策者就会采取风险自留策略。中小企业在采用风险自留方式来应对时,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解决好这部分风险所发生损失大小的判断,仅凭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的提取是不够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根本的做法还是需要对项目融资有关的风险进行恰当、全面的评估。(3)项目融资风险转移方面。相对于风险控制与风险自留而言,风险转移是中小企业项目融资活动中更为有效的项目风险处理手段。风险转移指的是风险承担者通过若干技术和经济手段将风险转嫁他人承担。虽然风险转移者的原因和手段各异,但其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力求将可能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转由他人来承担。在中小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可以将合同作为风险处理的首要手段和主要形式,利用合同方式进行风险转移。在项目融资中将各类风险具体化,通过合同的方式明确规定当事人应承担多大程度的风险、用何种方式来承担,因此,可以以项目合同、融资合同、担保、支持文件作为风险处理的实现形式贯穿项目的整个经济生命周期,彼此融合,从而使得项目融资有关的风险得以转移。通过加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能够促使项目融资实施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降低项目融资风险水平,推动项目融资目标的实现。因此,尽管存在诸多条件上的限制,中小企业还是要积极探索适合自身条件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方面的措施,通过改进其中存在的问题来有效推动项目融资的顺利实现。
客户档案与文书档案、科技档案有所不同,它属于供电企业专门档案,专业知识性强,具有如下特点:
1.档案保管期限长。因客户档案关系到供用电双方责权利的保障,只要供电单位具备能力,原则上为永久保管。
2.档案中包含有用户房产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在日常供电业务中,随时产生“销户档案”。
4.续档量大,具有动态管理的特点。对新增的客户增容、更名过户、迁址、移表等业务文件资料,应及时补充到原客户档案中,而不能替换原文件资料。
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客户档案管理水平
1.严格档案制度,规范基础业务管理。根据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营销管理工作实际,由档案专职人员协同市场营销人员,对供电客户资料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分析,经广泛征求意见、基层调研、反复修改,共同编制出《供电客户档案管理规定》、《供电客户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及《电力客户档案保管期限表》等管理制度,使单位供电客户档案管理有章可循,积极推动客户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工作进程。
2.保障档案安全,建设标准库房设备。在领导的重视关注下,按广东电网公司档案安全保护工作规范要求,对各供电公司建立起供电客户档案专用库房,并相应安装了档案密集柜,配备了电脑、彩色打印机、抽湿机等硬件设施,使客户档案库房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为确保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提供保障。
3.设定档案分类,制定编号原则。为加强供电客户档案分类的稳定性和唯一性,避免因业务变更导至类别变化,从营销业务性质考虑,将供电客户档案分为“高压客户”和“低压客户”两大类,低压客户又可细分为“低压非居民客户”和“低压居民客户”,以电压等级区分,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用户为高压客户,38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用户为低压客户。大类用英文字母标识,H表示高压、L表示低压。档案编号力求简明合理、减少代码差错、便于续用库藏空间,按档案的分类划分,客户档案号由供电公司代号—类别号—柜号—案卷顺序号组成。具体如下:
4.利用网络技术,加强客户档案信息化建设。将供电客户档案“卷内目录表”和“客户档案归档范围表”,嵌入单位电力营销信息管理系统中,利用系统信息库数据,通过相关系统功能模块操作,使客户档案归档内容在系统中能自动生成,并打印出归档案卷卷内目录表,从而使档案目录可随着系统实际业务的流转和变化及时调整档案目录最新数据,保持档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且改变了供电企业客户档案以往手工书写档案目录的落后形式,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工作效率。
一、产权交易与企业并购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企业并购本质上是产权交易和产权流动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在保障财产权利的基础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主体进行的自愿有偿的产权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交易是经济主体对附着在生产要素上的权力束的有偿转让,是财产所有者即产权主体以产权为标的商品进行的一种市场交易活动。产权的可交易性是产权的重要内在属性之一,也是产权实现其作用和功能的内在条件之一。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产权交易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交易的载体就是财产权利。产权交易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这种自愿有偿的交易行为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绩效的提高。在微观层面上,企业产权的让渡、转移、合并等这些产权交易行为,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或变更、消亡紧密联系,对于企业及企业经营者来说这是一个潜在的外在压力。企业经营者在这种潜在的压力之下必然积极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优化产品的结构,不断地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品质,以实现企业效益的最优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这种良性的竞争机制反映在宏观经济层面上,就是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产权交易也便成了市场机制的基础和核心。
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交易要顺利进行,产权要发挥上述的功能必须具备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产权清晰。根据科斯定理,在交易费用大于零时,只有产权界定清晰,市场机制才能使社会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因此,产权交易主体的明确界定必须先于产权交易,只有真正的产权所有者才是参与产权交易的主体,这也是市场经济的法则之一。另外,根据谈判科学的理论,如果谈判者的权利明确,他们合作的可能就大,而谈判者的权利模糊,其合作的可能就小。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并购作为产权交易的一种重要方式,也必然要求参与并购活动的双方或多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明晰的产权主体。产权清晰成为企业并购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并购发挥正向作用的必然要求。
二、企业制度与企业并购
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对企业并购活动的发生和顺利开展具有重要影响。本文把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总称为企业制度。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从传统的业主制发展到现代公司制,企业制度的不同安排表现为产权的分散程度、产权的流动程度及债务债权责任制度的不同,并最终影响到企业并购动机的强弱、并购能力及并购方式和成本。
从企业的发展史来看,传统形式企业主要是指合伙制企业和业主制企业,这些企业尽管对企业利润有着强烈的追求,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有通过并购实现企业外部扩张的动机。但由于其产权的内化,使并购活动受到经营者个人能力和企业自身资金等的制约。上述的诸多因素制约的结果就是在传统企业制度下,企业并购总体上是少数零星的、小规模的。只有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后,这才带来了五次全球范围的大规模的企业并购浪潮。我们以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考察对象来进一步说明企业制度对企业并购活动的影响。第一,有限责任制度和相应的产权结构分散、外化,克服了自然人产权制度的封闭性,使得企业并购活动普遍化。在有限责任制度下,出资人仅以其认购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债务,降低了出资者的投资风险,从而使社会化大规模筹资成为可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使企业具有很强的吸附社会游资变为资本的能力,为企业并购创造了资金基础。第二,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原始产权和法人产权发生了实质性的分离,使企业的组织制度上形成了一套相应权、责、利关系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本质是一种围绕企业财产而发生的相关主体间的权、责、利的关系。在现实中,就是规范经理、董事会和股东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并以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并购机制的发挥是依靠股东的监督权利和退出威胁来实施的。当证券市场的股票价格较为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条件下,股东的退出是对经营者绩效的否定,潜在的并购者就有可乘之机。另外,公司的管理层级制度,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相应的并购能力。与传统企业的所有者直接经营相比,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和经营运作资产的能力可以极大的促进企业并购活动的发生。总之,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和有效运行是保障企业并购活动顺利开展并最终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
三、国企产权界定不清晰及现代企业制度缺失制约企业并购
世界银行报告中指出:“中国国有产权的界定越来越模糊。在计划经济时期,国营经济的全部工业资产被清楚的控制着,且被各级政府有效的拥有,这些政府既行使最终管理权,又对剩余的收入拥有最终索取权。而今天,经营权和收入索取权在政府和企业自身之间分离了,这种所有制上的不确定性愈益成为经济良性运行的严重障碍。”就是说,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在市场经济下出现了产权界定不清晰的情况,理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明晰产权。
产权清晰有两个层面上的要求:第一是法律上的清晰;第二是经济上的清晰。产权只有同时满足上述的两项要求才能叫产权清晰。法律上的清晰是指产权有完整的法律地位,产权得到了真正的法律保护;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指产权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是清晰的。企业产权要实现经济上的清晰,就必须首先要求产权的最终所有者对产权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其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现责、权、利的内在统一。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法律上国有企业产权是清晰的,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归全国人民所有,并受法律的保护,这是毫无疑义的。国有企业的产权界定不清晰主要表现在经济上的不清晰,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国有产权的最终所有者对产权的约束力不够,经营者对产权所有者权益的大量侵蚀。经营者对出资者权益的侵蚀主要表现为“内部人控制”等。“内部人控制”问题在中国的国有企业中表现得十分严重,这直接导致了国有企业并购活动中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所有者与经营者,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在命令与服从关系基础上的委托一关系崩溃后,新的制衡关系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这是导致“内部人控制”的根本原因。经营者权益受到侵蚀,如国家对企业的过度行政干预。经营权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趋势正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这也是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虽然现在国有企业也有经理,但是他们时常只是作为执行者去执行政府的政策或命令,而不可能按照一个真正的经营者的意愿来行使经营权。国有企业存在的这些问题妨害了其并购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因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对产权监管不力和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企业经营者为追求自己的效益从而导致一些无效率的并购活动发生,造成国有资产的运行低效甚至流失;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又因为权、责、利关系模糊和激励机制上的不健全从而阻碍了有效率的并购活动的有效开展,没有达到使国有资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做大做强的目标。
四、促进国有企业并购的机制设计
(一)国有产权管理监督机制的完善
2003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设立及其工作的开展,使现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完善,但还存在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之处。现阶段中同国有资产的运营机制存在一个制度缺陷,对国资委、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企业缺乏一个能代表全民的监督机构和机制。为加强对国有产权的监督力度,笔者认为应该尽快设置一个权威的产权监督部门,这个独立机构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的各级运营。可以说,加入产权监督部门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框架是对现行体制框架的制度创新和改进。据此构建的国有产权监督、管理和经营体系,在宏观层面上形成了国有产权的组织体系。这种监督、管理和经营相互独立、相互分开的国有产权管理体系。从理论上明确了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并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国有产权的监管与约束机制。这个代表全民的产权监督机构,在国有企业并购活动发生时,对产权交易实施独立的监督,这就保证产权所有者对产权的约束力,实现产权在经济上清晰的第一个要求。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法人产权制度
产权在经济上实现清晰除了要求产权所有者对产权的极强约束力外,还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现了责、权、利的内在统一。要解决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权、责、利的内在统一,就必然要求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法人产权制度。法人产权是由原始产权派生而来的,属于产权的第二个层次,实质是资产的经营权。公司法人产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且具有独立意义的资产权利。以股份公司为例,产权的内部关系是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之间的关系。股东持有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所有者,股权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和转让,但任何单独的股东不能分割股份公司的财产。董事会由股东大会依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产生,是公司的决策者,代表全体股东对整个公司拥有支配和控制权。经理则掌握日常的经营管理权。董事会拥有的支配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是所有者对支配者的委托。所以,公司法人产权的实质是一种受所有者委托的对他人财产的支配权,从这个角度来讲,公司法人产权的制度安排是一种资产的委托一制度。企业法人产权的独立是一个发展的方向,也是当前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法人产权制度能够产生合理的产权激励机制。没有对法人产权代表的有效激励就无法挖掘企业资产的潜在价值,认识这一点,对解决国有企业激励不足的问题有重要意义。企业法人产权的独立,把企业从行政隶属关系中真正解放出来,并从制度上给法人产权代表的自主经营提供保障,排除非经济因素的干扰,根据市场形势来决定企业的规模和发展战略,促使有效率的并购活动的开展,获得产权收益的最大化,并最终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制度问题分析与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中小企业开始实现信息化管理,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来对企业生产进行管理,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使企业的生产、存储、财务、成本、控制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而另一方面,在实际的运行中不可避免的引发各种问题,其中包括信息安全性的问题,即存储在计算机或在传输中的文件和数据遭受到破坏和滥用,而且这种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非常严重,例如:电子商务公司,如果网站出现故障,每天的损失会高达数额人民币,所以如何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使其得到安全的控制,对于企业来说已经变的非常重要。目前,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内部构建中,经常可以发现由于制度和管理中的疏忽、松懈以及信息系统的监管不到位,所出现数据的丢失或者数据的信息反应迟钝,不能使管理者及时得到有效的信息,使其信息系统的发挥起不到其最佳的效果,因此如何保障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加强中小企业信息的测控是非常必要的。
在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与效率方面的文章主要是集中在如何构建中小企业信息系统方面,涉及到中小企业信息管理制度这方面很少。如:杨斌、费同林(2002),赵宏中(2005),刘仁勇,王卫平(2007),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提到了制度设计方面,但是没有把其作为一个研究重点,其他一些相似的文献基本是从技术角度探讨。从中小企业实际的成本收益考虑,一般来说,由于运用的相应技术不是很高,基本都是基础的软件系统,所以有必要对中小企业面临的制度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中小型企业信息系统制度方面分析
首先,根据Laudon对企业信息系统面临威胁,按照来源分为六类:硬件故障、软件故障、人为因素、数据、服务及设备被偷盗,这些都是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但Laudon从单个信息系统的角度进行分析,却没有把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考虑进去,在我国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上许多企业尽管设置了制度,但很大程度上都是形同虚设或者是制度管理存在缺失,容易导致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实际操作上面临效率和安全的问题,下面具体从制度方面进行分析:
在中小型企业中,存在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法律制度、企业制度安排等;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是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是那些对人们行为的不成文的限制。
(一)正式制度的分析
在中小企业中,正式的制度包括国家信息系统法律的规定和企业的信息管理制度方面,根据我国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也只是从信息交换角度来保护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对于企业自身的信息系统安全只是规定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并没有对企业的实际业务中发生的关于信息系统自身安全进行风险标准规定,也没有一套正确引导进行风险防范的标准规定,所以中小企业的法规建立基本都是从企业各自实际出发,所以各企业的标准不一,导致安全隐患存在比较大。
从企业自己建立的信息管理制度来说,一般大型企业有明确的规定制度,包括维护、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防范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相应信息的反馈,对企业的信息安全与企业效率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企业自身比较小,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人员比较缺乏,其维护也是谁操作谁负责,这样只能根据各企业自身人员的情况来确定其系统的安全程度,其次在效率方面,由于人员缺乏以及其计算机操作应用存在的不规范,信息交换、反馈也相对比较落后,或者根本起不到效率作用。
再次中小企业虽然有一定的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却由于监管不到位,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的机构比较小,维护人员、计算机使用都是由使用人员一人来完成,所以容易导致即使有制度,也难以执行,这也是制约中小企业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的主要原因。
(二)非正式制度的分析
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它不仅蕴含价值关键、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性,而且在形式上构成某种非正式制度的“先验”模式。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公司员工的思想和过去的传统操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果。
在中小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中,由于员工的意识不强,对于信息系统的维护、使用存在一定的松懈,信息操作员经常在值班时没有定期维护计算机及信息管理系统,只是在当其产生问题时才处理,这样很容易导致企业数据损失,如果信息备份不完全的话,可能由于人为操作或者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会造成整个系统数据损失。
在这里非正式制度方面主要是指员工以往的旧做法对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的影响,对信息反馈报告在效率方面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主要原因是领导层的要求不严格,操作人员的报告提交不及时等因素所致,因此非正式制度因素对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三、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在加强制度建设中,主要从国家信息系统的法律制度建设、企业信息制度的设置与执行,再次就是信息系统中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意识的改变三个层次来考虑。
(一)首先在我国信息管理系统的法律规范中,不仅应该对信息交换中安全问题进行规范,而且规定信息系统使用公司对其管理系统的安全达到安全的最低标准,这个标准是指从各因素方面来确定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安全性的最低标准值,不仅能够使信息安全从法律依据上得到一个基本的系统安全标准,而且也能对公司信息管理系统起到强制规范性的作用。
(二)在制度设定层面,加强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及制度化,也是保障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服务器日常维护、巡视和记录制度、客户机维护、操作制度、用户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等,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奖惩,从而从企业内部制度上认识到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的重要性。
(三)培养与使用企业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外,设立一个既懂信息系统、又懂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信息主管职位,也是非常关键的。在国外大学、大企业的CIO(首席信息主管),相当于企业级的领导,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一个合格CIO,既能充分调动网络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把握企业信息化发展全局,并能随时为领导提供参考意见,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并对公司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制度改善、监督、反馈上能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中小企业中也设立这样一个职位,从而使信息化系统成为企业运行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四)加强信息系统人员的培训,使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操作、安全等方面了解能够熟练的掌握。信息系统人员包括操作人员以及维护人员,定期对信息系统人员进行培训,不仅有助于了解信息系统的最新发展,而且能够使其从意识中不断了解到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性,使其操作、维护的规范化不断得到改善,从而减少由于非制度性因素所产生的信息系统安全问题。
四、结论
在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很大问题是由于中小企业的制度方面造成的,所以在企业内部加强其监管,使中小企业的信息管理制度得到很好执行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就是加强员工的素质培养,使其能够具有很好的业务水平,使信息管理系统得到很好的运行,并能够使管理层及时了解到企业的信息,保证企业的顺利运行;最后完善国家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是保证企业信息制度建立的重要标准,使中小企业达到基本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水平,从而从制度上使其信息管理系统得到很好的保护。
参考文献
[1]KennethC.LaudonJaneP.Laudon.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数字化公司(第8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501-538
[2]王霞,张永,彭智才,如何保障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J],资源方法,2004(9):54-55
其二,政府机关“白皮书”是其正式意思表示的体现,不容许随意刊发,也不容许随意否定或者撤回。如果那就是白皮书,则其刊发、撤回以及法律效力都不允许随意性;如果那就是会议纪要,则不应当将其作为“白皮书”来使用并予以公布。此外,虽然本次抽查的数据“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但是,作为承担网监法定职责的国家工商总局绝不应当予以模糊化的逃避性处理。
其三,对工商行政部门履行网监职责的活动,企业等相关方面应当予以尊重和服从。在其法定授权范围内,行政主体享有对是否行使、如何行使、何时行使该权力的裁量余地;在有权机关予以确认、撤销或者变更之前,企业和个人都不应当以自力与之对抗。至于抽检所得数据是否科学,根据行政证据的规律性,该举证责任不应由企业承担,而应由工商行政部门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和更加充足的论据。
其四,被监管者对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及结果不服的,应当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提出,依法寻求救济。对非正品率为37.25%这一数据,电商以刊发《小二心声》的方式表达不服,或许是在确认“民不与官斗,商不与工商讲理”等诸般无奈之后的选择,或许是精心谋划的策略设计。其和解的结果在证明阿里巴巴实力的同时,也证明了淘宝生态并不完善,无法靠其自身产生强大的自我修复功能来解决假货问题。
其五,企业的责任不容忽视。违规了就是违规了,应当诚恳承认之,努力改正之。“让淘宝为所有假货承担责任是不现实的。”“民营企业敢挑战‘权威’,以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是一种进步。”但是,企业应当“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而不是选择自我开脱。既然抽检信息显示了自己不足,就应当少进行同行间比较,而多从自身角度思考规制完善的方法与方式,“通过正常的合法渠道传递声音,以免误导公众:有钱就是任性。”
其六,“加强沟通,共同探索”的政企协力,应当坚持参与型行政理念,在各相关方面参与的基础上共同形成行为准则和行动标准。如果只有某一家企业与监管部门沟通、探索,确立行为准则和行动标准的话,那显然与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相悖。
2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特点
一般的企业管理的理念和方式方法都适应于大多数的企业,但就建筑企业而言,却不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建筑企业的生产产品、生产过程、生产的管理经营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所以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应有着自己的独特特点。所以要想进一步的认识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就必须对建筑企业的产品以及生产过程的特点进行研究和分析。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的特点:(1)在与用户的关系方面。建筑企业要想获得一个工程,就必须通过投标竞争的形式来争取,并通过与用户建立承包合同来建立他们之间的关系。建筑企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他们要对用户负责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且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有着一定的监督和检验。在工程完成后,建筑企业与用户要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2)在管理体制方面。因为建筑企业有着自身的一些特点,它没有特别强的固定性,而是流动性较强,企业所承包的工程是不一样的,所以,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也就不是按部就班的依照固定的流程,而是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不同的方方面面,来具体地、适当地改变企业的管理体制。(3)在企业计划方面。建筑企业的计划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依照企业来指定的一系列的工程计划;另一方面是依照所承包的工程来制定一系列的工程计划。虽然分为两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关系十分密切的,简单来说,第一个方面的计划是第二个方面计划的前提,第二个方面计划是第一个方面计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二者互不可分,缺一不可。(4)在劳动用工方面。因为建筑企业所承包工作的不稳定性,所以直接导致建筑企业不能拥有较多的、固定的企业人员。建筑企业一般来说只要拥有一些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员以及一些较少的文职人员即可,不需要大量的工程施工人员,等到进行工程时,再根据工程的特点来雇用一些合同工。(5)在预算体制方面。根据每个工程的具体特点以及投标工程前所做的预算,可以大概地确定工程实施的价格,而得出来的这个价格就需要建筑企业的预算具有相当大的可靠性。(6)在资金占用方面。建筑企业所投标的工程大都是生产周期较长的,就一般情况而言,它们占用的资金数量是非常大的,所以一般的建筑企业对计量支付都有着自己的特定要求。
3我国建筑企业管理现状
(1)生产能力:我国的建筑企业特别是比较大的建筑企业,一般来说都是资金雄厚、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拥有较强的工程施工人员以及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这样的企业大都有承包大型工程的能力。(2)管理制度:因为前些年我国受到计划经济的大力影响,所以许多的大中型企业以及小型企业都没能及时地吸取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导致我国建筑企业在社会日益激烈的竞争中难以适应,并且更是暴露了诸多的问题,因此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的管理制度还十分地不健全,不具有灵活性,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难以适应。(3)经营模式:前面提到我国的建筑企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而这种企业现在仍处于粗放式和外延式的发展模式。也就是说产品的投入成本直接影响着产品的生产成果,企业劳动力的增加与企业的生产总值密切相关,并且是成正比例的。从这我们不难看出只有增加劳动力才能增加企业的效益;并且企业的技术水平相当地落后,在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发展中基本起不到太大的作用。这样的发展方式受到资源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而且与国外同类型的企业相比,我们更为落后,国外先进的企业大都是依靠科技的发展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的,这种方式很少受到资源的影响,并且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产出更大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的企业还停留在增加投入,从而增加产出的层次,不重视效率的提高。(4)组织结构:我国企业的发展缓慢大都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个是受到地方的保护,另一个是行业的垄断,我国的市场还没有形成十分公平的竞争环境,所以我国的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自成体系,较为封闭的发展模式。这样就直接造成了我国建筑企业发展的落后,重复地做着相同的工作,使得它们的发展停滞不前。而且就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我国大型的建筑企业并不能与国外的建筑企业相抗衡,大的建筑企业不是很强大,小的建筑企业不是很专业。(5)管理水平:我国的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比较低,企业在承包生产中并没有形成一个制度化的管理,而且在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上都比较的落后。(6)技术能力:我国的建筑企业“杂而不攻”涉及诸多的领域,传统技术相当的熟练,但是在创新方面还是比较的落后。(7)人员力量:我国建筑企业的人员力量是比较落后的,这些劳动力大都文化水平较低,整体的综合素质较低。(8)分配制度: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分配制度还是较为合理的,这种分配制度与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直接有关,每个人员的工资都是可以增长的,打破了传统的分配模式,使企业的灵动性增强,更有利于管理和发展。现阶段实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十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不合理因素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是巨大的,这也打击了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水平大打折扣,所以,分配制度的改革是建筑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