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范文

时间:2022-05-09 05: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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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篇1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7、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或未淡妆上岗。

28、服务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29、当班吸烟、吃东西,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30、当班时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看电视,

听录音机等。

31、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等。

3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或大声喧哗。

33、酒后当班带有醉态或当班睡觉。

34、当班时间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36、在饭店内粗言秽语。

37、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饭店,

38、不遵守饭店关于宿舍及更衣室有关规定。

39、违反安全规定或部门制度,未造成饭店经济或声誉损失。

40、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的轻微过失。

口头警告:处以1分5分处罚,每分1元并记录在案。

(二)重度违纪:书面警告

1、不遵守饭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

2、未将已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向领导汇报。

3、当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旷工一天

4、因失职造成饭店重大损失或影响。

5、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6、散布虚假言论,对饭店同事的名誉进行恶意诽谤。

7、和同事吵架或破坏工作秩序。

8、其它应处于书面警告的严重过失。

9、 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其它应给予重度违纪的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部门签发处罚单,并处以5--20分以上处罚,累计3次书面警告,饭店保留限时辞退的权利。

(三)严重违纪:即时辞退或开除。

1、酗酒、赌博、打架者。

2、无故旷工一天以上。

3、偷盗、占用或损坏饭店及他人财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造成重大损失

5、恶意破坏饭店声誉。

6、触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责任的。

7、因在外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的,或经营与本职有关对饭店造成损失的。

8、其它应予以辞退或开除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13、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14、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16、其它应给予严重违纪的过失。

(四)违纪处理程序

1、轻度违纪:由部门经理备案。

篇2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篇3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

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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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开学了,我妈说过,只要我考两个一百分,她就带我去吃动力杯,一想到动力杯,我就想流口水,因为动力杯太好吃了嘛,我可是一只小馋猫啊,看我不赚你一把,哈哈……

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妈就跟我说了这个条件了,那时我就觉得老妈太小看我了吧,两个一百分根本不在话下嘛!可还没多久,我就打退堂鼓了,因为那时要连续考两个一百分才能去吃一次嘛,只要两个一百分的其中一个没有一百分就又要从新来了,比如说,我这次考了一百分,第二次考了九十九分,这样的话两个就对消了,我觉得一分之差对我这个小馋猫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所以晚上我就跟老妈说我想把连续改成不用连续的,可是老妈坚决不答应,不过老妈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在生活上帮一些小忙来补这个一分之差,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能吃到动力杯,让我擦桌洗碗拖地板干什么都行。

唉,我家的奖惩制度害我像一只被人牵着鼻子走的小馋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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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班组)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班组)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篇6

二、所有参赛队员在大赛期间必须服从队长的管理及配合队长做好本次活动,积极参加队长组织的领队活动、日常健走等相关活动。

三、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按照大赛活动要求完成每天的健走任务并在21:30以前上传当天健走数据,定期完成“健康知识答题”等任务;队长要负责提醒和督促参赛队员按时完成大赛任务,确保每位队员不丢分。

四、所有参赛队员必须爱护大赛专用计步器,保障计步器正常使用。计步器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及遇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队长,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影响比赛成绩。

五、所有参赛队员在“热身赛”期间出现丢分或不服从管理者,均取消参加“正式赛”比赛资格。

篇7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校园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

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电脑室、会议室、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任课教师严禁在教室内吸烟。

教学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3、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校园内禁止游烟,禁止乱丢烟蒂。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20元/次。

4、经学校教育不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5、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6、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人人遵守禁烟制度,争创无烟学校。

俞溪头小学控烟规章制度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学生创建一个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1.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2.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区负责人、年级组长负责本校区、年级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7.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8.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9.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10.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11.学校不接受烟草厂商赞助,不张贴、播放烟草广告。校内禁止使用印刷有烟草广告的太阳伞、衣帽等物品。

俞溪头小学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我校积极响应《教育局中小学控烟活动的通知》精神,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性,开展控制吸烟活动。更好地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无吸烟环境,教育培养学生不吸烟,同时以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为创建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仁和小学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钱洪

副组长:杨义兴

成员:吕信民

王剑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无烟校园”的创建活动,营造学校无烟环境,带动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建立,

全校力争达到无烟校园的标准。

三、落实措施

1、在校园内悬挂“吸烟危害健康”的横幅,在教室及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

2、在学生中开展“创建无烟学校”签名活动;

3、组织学生开展“吸烟危害健康”专题知识讲座,每个班级设立控烟宣传栏;

4、学校成立控烟小组,控烟监督员每天在校园内进行监督检查;

5、在四年级——六年级学生中开展“禁烟大家谈”活动,要求每个学生写出控烟教育心得体会;

6、学校内设立控烟举报箱,及时掌握学生有无吸烟现象。学校还不定期的到每个班级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积极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宁、清洁、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学生远离烟害。

7、利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各种途径,在教职工中开展控烟、戒烟、禁烟教育,使控烟、戒烟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提高教职工的控烟能力。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站等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召开有吸烟习惯同志的座谈会,做到思想通、决心大、行动实,最终内化为自觉戒烟的良好习惯。从而不影响其他人工作。

8、为了使这项工作深入开展、持久有效,制定必要的监督制度,与教职工签定“禁烟”协议,明确奖惩办法,将活动成果与工作考核挂钩,与评先树优结合,使“禁烟”活动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9、学校领导带头不吸烟,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主人,努力共创“无烟学校”新局面。

俞溪头小学控烟工作检查表

月 日

地点

室内是否

有烟具

室内是否

有烟味

室内是否

有烟蒂

是否在公众场合吸烟

是否吸游烟

校长室

教导处

总务处

厕所

图书室

值班室

办公室

电脑房

教师宿舍

一年级教室

二年级教室

三年级教室

四年级教室

五年级教室

六年级教室

篇8

1、依据

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的项目工程管理工作。

(一)、安全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谁主管,

谁负责,谁就是直接责任人”的原则。

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主要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重处罚。

1.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

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

2.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

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

3.要求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对于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工作面向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

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对拒绝实施者予以1000元处罚;

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将对安全员处以200元每次的处罚。

4.要求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安全负责人不参加工地安全检查的,将在项目内部通报,并建议更换不称职安全负责人;

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各岗位通报。

5.要求每日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

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200元处罚。

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罚。

6.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施工部及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处罚。

7.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作业班组200

--500元处罚。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安全员200元处罚。

8.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以停工处罚。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每次处罚安全负责人200元罚款。

9.要求定期检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的,每次发现处以200元罚款。

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的,每次发现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安全负责人对拒不整改的作业班组,有权强制停工整改,每次予以作业班组100—500元罚款。

10.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通报项目部。

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

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安全协管员由各作业班组长或副组长组成,并配置明显安全标志标示。

11.要求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项目部通报。

12.严格管理用电制度。

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通报项目部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项目部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二)、质量制度:

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

1.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

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项目部,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量。

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处罚质量负责人一次100元。

2.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

3.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

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

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

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元处罚。

4.要求严格按图施工。

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制度和“混凝土浇筑令”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人员检查后作好记录,合格后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每次发现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各班组,各岗位。

5.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

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

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6.要求重视成品保护。

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材料浪费。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要求工程部统筹安排交工前各工种施工,尽量减少成品破坏。

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

(三)、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周落实一次。

1.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

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指定追赶进度措施。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工完场清”的监督工作。工完场不清每次处作业班组50—100元,并令其整改。

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单位工程的处罚,并通报项目部。

1)

施工值班制度:夜间施工值班由责任工长排出值班表,轮流值班。夜间施工时相应的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

2)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项目部统一安排人员值班,以保证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和生产得以顺利进行,并将值班安排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

2.

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

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

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并通报项目部。

(四)、奖励制度:

1.

申报奖励流程:由施工、安全、技术部申报书面资料,经项目部商议后酌情予以现金奖励。

2.

奖励内容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资料检查、质量检查为主,持续保持一月以上情况良好的达到奖励条件。

3.

篇9

2.单元考试90分以上,得30分,95分以上得50分。

3.家庭作业没有完成或按时上交,一样扣10分。

4、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有3次及以上的可以奖励10分。

5、作文获得“小小作家”印章可以奖励20分,得90以上得10分。

6、有进步的同学视情况由老师奖励。

二、纪律方面:

1.违反班级纪律将被记录在班级日志上,有一个名字,扣10分,两个名字扣20分,依次累计。班级被扣分,扣100分。

2.课间出操、集会,必须做到静、齐、快,讲话的、推同学的或打闹的,每次扣10分。

3、表现突出,被表扬的视情况奖励。

三、劳动方面:

1.卫生值日当天无批评,没有扣分,当天值日生每人得30分。值日认真的受到老师表扬的,得10分。忘记值日的、偷懒或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去玩的,扣10分。

2.平时在教室里面吃零食、在教室里面乱扔纸屑或粉笔、随机检查教室卫生时发现座位的四周有纸屑或其他脏东西的(包括自己的课桌椅、地面等),扣10分,并提醒。不改正的罚值日一天。

四、好人好事:

1.在一帮一活动中双方成绩都有一定的提高的每人每次得20分。

2.捡到东西能及时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的每人每次得10分。

3.被老师发现不团结、和同学闹别扭甚至打架的每人扣20分。

4.表现优秀者,根据情况而定,可若干分。

5、在各类比赛中获奖,为班级争光的,有奖励。

五、小助手监督方面:

1.小助手要为同学办事,不能私自乱用权利,被发现每人扣10分。

2.小助手的工作得到老师的好评时,每人每次根据情况奖励若干分。

3.小助手要带头,做好其他同学的榜样,小助手有严重错误的做深刻检讨,被批评三次撤换。

4.其他同学对小助手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帮助小助手做工作的每人每次得10分。

5.小助手、值日生、课代表、小组长等工作表现出色的,由老师视情况奖励。

奖励制度

1、100分可兑换一个奖章,得到相应奖励。

2、每月评选班级之星,发给奖状,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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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奖励与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森林面积大小和森林防火难易程度,本市行政区域划分为以下火险类区:

一类火险区:江津市、永川市、巴南区、渝北区、万盛区、北碚区(含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璧山县、铜梁县、长寿县、綦江县、大足县;

二类火险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合川市、荣昌县;

三类火险区:潼南县、大渡口区、双桥区。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区、市、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按下列条件由市扩林防火指挥部或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一)一类火险区当年内森林受害面积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二类火险区当年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未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含一般火灾,下同);三类火险区连续两年内,每年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无一般以上火灾者,每年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表彰;

(二)一、二类火险区连续三年、三类火险区连续六年达到上述控制指标要求者,由市政府表彰。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社会单位和个人,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予以表彰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在预防森林火灾、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培养防火、灭火技术人才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并举报;

(五)在森林防火科学天空中成绩突出;

(六)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有突出成绩。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级以上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市政府表彰。

第六条奖励考核评比办法:

(一)区市县扩林防火指挥部推荐本辖区内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并如实填写“森林防火先进事迹申报表”,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

(二)报市政府表彰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区市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同级政府签署意见,并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级有功单位和个人,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推荐,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

第七条奖励原则:

(一)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奖励及时适当;

(三)保障获奖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处罚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第一至三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行为的,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野炊、随意用火未造成损失的;

(二)未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单位批准,擅自在林内(含林缘一百米范围)打靶、试炮、爆破、烧灰烧荒等生产性用火,未造成损失的;

(三)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清除的;

(四)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五)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违犯《森林防火条例》及本办法以外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心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担讼,期满不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发生火灾隐瞒不报或以大报小者,除取消评奖资格外,对主要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区市县每年度森林火灾损失超过控制指标的,由市护林指挥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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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法律依据缺失。虽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奖惩制度,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我国劳动惩戒法律规定成为了空白。对此,廖名宗博士指出:“我国曾有的关于处罚权的立法不仅层次低,而且零散不成体系。”他还指出:随着有关文件的先后失效,“目前,我国关于处罚权处于立法空白”。

(二)行政管理色彩重,重惩罚轻奖励。奖惩制度是企业保障正常生产和经营的重要管理手段,体现的是企业用工和管理的自。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管理行政化的情况十分突出,将行政处分等同于纪律处分,企业政企不分的特征十分显著。《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必须研究制定适合自身需要的奖惩制度,并确保其依法合规性。实际中,不少企业往往十分重视制定和完善企业奖惩制度中的员工惩戒制度,洋洋洒洒唯恐不详,而对于奖励制度要么规定得比较粗疏,要么规定一些临时性、不成体系的相关制度,重视程度明显不如惩戒制度。

(三)处罚方式存在争议,给企业惩戒管理带来困难。《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7种行政处分,规定了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等经济处罚。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企业对员工最大的惩罚就是解除劳动合同,而开除、辞退等已经不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

(四)内容和程序违法带来诸多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企业奖惩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如果内容或执行程序违法,则企业的处罚决定一旦被员工诉诸劳动仲裁或诉讼,企业极可能遭受败诉的不利结果。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张羽君指出:一方面,企业内部制度内容合法与否,直接决定了它的效力;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制度内容合法与否,直接影响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行状况和所能发挥的现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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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卫生局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院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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