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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银行的改革,目前我国政府已提出一项计划,拟用5年或更长的时间,把四大国有银行改造成为“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商业银行”。人民银行近期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个“金融改革方案”,将由政府向四大银行注资,规模达400亿美元左右,以助四大银行进行改制,在2007年以前全面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利润偏低问题。对于银行的坏账问题,关键是控制好增量,控制其不再增长,若GDP每年增长8%,7年后坏账占GDP比重就会下降一半,10年下降70%。按人民银行的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2005年之前将其平均不良资产降至15%以下,每年下降3%至5%。然而,对四大银行的改制方案实际上是分拆上市的方案,而在当今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国际金融机构纷纷扩大他们的市场规模,实行全球化战略,渗透所有的金融服务,直接兼并后银行资产数额巨大,笔者认为,将四大银行进行合并为一家,我国银行就可顺利解决资本充足率和坏账高的问题,其在国际的排名也可立即提升。目前全世界的银行发展趋势是合并,银行规模大,优势才显现,如果把四大银行分拆,规模不仅变小,而且削弱了竞争优势。即使现在实行了分拆方案,那也只是暂缓之计,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们将会合并,通过股权进行合并要迅速和容易得多。毕竟在我国能与外国银行进行竞争的还是我国的国有银行。针对四大银行机构庞大的现实,我们可以进行剥离,使其采用吸引民间资本等方式另立门户,作为新成立的国有银行的同级机构。国有银行上市以后也并非万事皆休,为防止经营者利用自己的地位做出不法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当局对银行的监管。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不是综合改革的最终目标。改制上市并不能解决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的全部问题,因此,在当前要继续推进银行的资产结构、收益结构等调整,改进金融服务和优化资源配置。
对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我们要吸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一些经验,不能再只听雷声不见雨点,久不见成效。国有银行的改革是我们金融改革的重头戏,如果改不好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的稳定。当前形势下,我们要着手处理好以下儿方面:一是要在银行内部建立按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强化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使得银行的操作风险尽可能地降低;三是要吸引外部注资化解不良资产,使其保持存续能力。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
为适应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对金融中介和金融服务的客观需要,有必要在我国适度建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我国共有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的经营状况要好于国有银行,但他们的规模小,所占市场份额小。正因如此,他们的竞争力不强。如果中国的股份制银行能够进一步壮大,就能推动中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由于存在准入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靠设立分支机构的发展战略会极其缓慢且成本较高,他们会以股份制银行为跳板进军中国的银行业,抢占市场份额,利用现有的网络、员工和客户群体,这样做盈利快,投资少,且易得到监管当局的批准。与四大国有银行相比,股份制中小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相对完善,经营较为透明,不良贷款率较低,其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发达和沿海城市,客户资源优良,这也是外资银行选其为合作伙伴的主要原因。从股份制银行的角度来看,他们可利用外资银行的优势,比如雄厚的资本、丰富的市场经验、先进的经营理念、既有的先进技术和金融产品等等,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竞争力。
外资银行主要以参股的方式来绕过政策方面的诸多不便参与中国银行业,他们会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进入我国银行业,这对于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具有重要意义。这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改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时,外资银行带来世界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和机制,将进一步促进引资银行的重组和改革,并为其将来上市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入股的外资银行,还要防止他们把引资银行变成其分行或把他们的坏账转移到这些中资银行,防止在若干年后变成外资占控股权的银行,谨防“引狼入室”。
现在,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在准备重组上市,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己相继成功上市。我认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与重组应以实现产权结构合理化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为重点,要以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和壮大,要积极地通过增资扩股、出售股权等形式引进经营质量好、素质高、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经营的合作,促进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合理的股权结构的形成。股份制银行在瞄准国外银行的同时,还应该引进国内的战略投资者,吸引有能力的投资者入股,并在发展过程中适时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间的重组与兼并,把股份制商业银行做大做强。
三、发展民营银行
我国现有的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银行结构与已经初步建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企业结构之司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中国经济发展最缺乏的是中小企业的贷款机构,而国际上成熟的经验是大中小银行并存的结构,我国服务于小地区的小银行相对较少。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我国缺乏民营银行。与西方相比,我国的国有银行产权是国家所有,西方的商业银行的产权是民营的私人银行所有。事实上,在中国加入WTO的情况下,对本土民间资本的开放不应再成为有争议的问题。按我国加入WTO的协议,加入5年后,外资银行将享有国民待遇。既然能对外资银行开放,为什么不能对本土的民间资本开放?我们要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的原则,要把改革开放中的非国有经济的成功经验应用到金融领域,发展民营银行。从金融改革的次序看,在我国应按照先对内开放再对外开放的次序。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新加坡所受冲击最小与其金融改革的次序不无关系。在我国建立和发展民营银行也是我国金融深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对于民营银行的定义,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民间资本控制论,认为民营银行就是资本来源于民间,并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二是民营企业参股论,认为以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三是公司治理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就是具有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银行。在我国,民营银行是以“银行改革救世主”的身份出现的,它被赋予了艰巨的历史使命。在我国发展民营银行有两个优势:一是可以更好地扶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二是民营的经营机制按市场的规则运行会更有效率,民营银行的收益质量也会更高。
对于民营银行的发展模式,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类似于特惠制的试点法,即经过试点、推广、过乱、整顿和规范等步骤。这种做法只允许被选样的少数地区或城市进入市场,享用先期改革的收益,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金融改革有很大的风险,要慎之又慎,要减少风险只能靠试点,并且要强调试点的多样性。二是实行普惠制,即政策制定者和监管部门在对民营银行进行真正审慎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不人为地制定民营银行发展的地域或特殊群体,通过市场机制来选择。在这两种观点中,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在资源的配置上,市场机制要比行政手段更有效得多,合理得多。这已被无数的事实所证明。
对于民营银行是通过改造还是通过新设来组建,我认为二者各有利弊。改造的成本可能比较低,但原有银行的遗留问题也较难解决。新设的成本可能偏高,但内部管理要清晰得多。但我更倾向于通过改造来建立民营银行,这可以通过民营银行的发展途径略见一斑。第一种途径是接管四大国有银行在“瘦身”过程中撤并的县以下的经营网点,这样不仅弥补了基层金融的空白,而且解决了基层资金“失血”的问题。再者民营银行可以接管中等城市的一些经营不善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其进行注资,按经营企业的理念对其进行整活。另外,发展民营银行的另一广大空间是农村。目前正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这是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一个良好契机。当然,发展民营银行还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关键是要在客户群体中民营银行要建立起自己的信用体系,还要有一批既懂经营又懂管理的金融复合型人才。另外,在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推出等方面监管当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当然,我们还要认识到,目前在社会信用缺失和金融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民营银行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风险,如道德风险、寻租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人控制风险、经营风险、退出风险等。银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我们不能因为民营银行存在各种风险而将其拒之行业之外。所以,在我国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中小银行提供一个与大银行平等竞争的环境,提高银行业总体的竞争力,促进银行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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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统计数据的内容比较全面,包括存款情况、贷款情况、理财业务、保险等各项业务,既能够反映某方面业务的办理情况,也能够反映全行的经营情况,通过各方面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制订计划并实施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统计信息对业务经营管理起着控制、调节作用
统计信息汇总全行各项业务的经营情况,通过数字方式和综合分析形式广泛地被利用,是一种价值很高的经济信息。统计工作贯穿于全行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可以体现全行业务经营的情况,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的特点,可以适时地提醒和监督业务经营中各个环节不断调整和改进,对领导下达控制和调节指令,保证业务正常运营起着参谋作用。
(三)统计信息对业务经营管理的科学指导作用
统计信息是以数据报表形式反映业务的发展规划、办理情况等全过程的,是全行经营成果的数字体现。现在金融业竞争比较激励,相互间通过研发新业务,开办新产品等方式抢占市场,争取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了解他行的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来制订本行的业务发展规划,提高自已的竞争力。因此,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对业务经营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商业银行统计管理工作现状
过去商业银行的统计工作缺少专项的管理制度,填报部门众多,相互间缺少沟通,对统计工作只是敷衍了事。目前商业银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并遵循“统一管理、相互协作、高效有序、及时准确”的管理原则。成立了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使统计数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上报,口径规范,保质保量”。各专业部门间能够做到“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并能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对统计工作的管理要求,使统计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
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统计信息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数据统计部门,配备了专业的统计人员,负责统计信息的管理工作,使数据能够“统一采集、统一填报、统一报送”,实行全行数据的大集中,使统计工作得到高效有序地进行。一些行制定了《统计工作部门职责》、《统计信息工作岗位流程》等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对统计信息工作的部门职责和岗位操作流程进行详细的要求,并对全部报表进行梳理,将报表填报工作细化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规范全行统计报表的操作流程。
(二)实行考核通报机制,责权分明
一些商业银行先后下发了《报表奖励制度》、《报表责任追究制度》等一些激励机制,对统计制度的执行,对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等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明确统计报表的质量和效率与业务绩效挂钩,并对统计工作实行按季通报,全年总评。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错报、迟报、漏报等一些问题,根据程度不同,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问题出现一次的,对报表主责任人和主管行长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问题出现两次,对报表主责任人和主管行长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问题出现三次的,视不同程度给予待岗或停职检查处理;对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年终时给予奖励。奖惩措施的出台,充分调动了统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统计人员的责任心。
(三)信息与数据共享,报表实行科学化、系统化
为做好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一些商业银行开发了综合报表系统,并与会计核心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进行对接,达到几个系统数据共享,根据内部管理、外部监管需要自定义统计报表,简化统计程序,有效地提高统计数据的上报效率和质量。报表系统通过录入、计算、补录、归集、整理、上传、校验等程序将各类数据元素转化为统计报表,并根据内部管理、外部监管检查的要求及时修订统计内容和计算公式,使统计数据随时适应管理部门的统计需要。
(四)定期排查,强化管理
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总行定期、不定期的对统计数据按业务条线进行检查,检查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手工采集数据是否建立完备的电子台帐,统计档案是否规范等。年底会同相关业务部室,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检查的方式,对所有的分支机构展开全面检查,包括数据的归类和采集加工等各个填报流程进行系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杜绝隐患发生。
三、统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
商业银行的统计报表涉及范围比较广,包括信贷类,财务类,风险类等等,报表的报送部门比较多,包括内部统计使用,人行的统计报表,银监局的统计报表,统计内容更是五花八门,所以更是要求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而各支行的统计人员多为兼职,更没有按统计要求配备报表的复核人员,所以造成一方面不能保证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另一方面不能保证统计工作的准确和严肃性。
(二)统计台帐不完善,造成统计数据没有足够的依据
银行的统计报表中涉及大量的信贷报表,信贷的很多数据从电算化系统中无法采集,只能依赖手工台帐进行统计。为适应监管部门的检查及各项统计内容的需要,需要各支行建立完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实相符,但是有的支行建立的台帐内容不健全。
(三)统计数据基础源的准确和完整性需要加强
我行的统计数据采集系统主要来源于会计的核心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这些系统数据源的准确和完整至关重要。但是系统的操作人员在数据录入时往往只录入了重要信息,对一些小项或不是必填项往往忽略不填,造成数据从源头就已经缺失。例如:房地产贷款借款用途划分,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归类等,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导致系统数据的产生误差。
(四)统计人员素质不高,不能严格执行统计规章制度
统计人员自身素质直接影响着统计工作的质量和严肃性。统计队伍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加之对统计人员日常继续学习、知识更新管理的弱化,使基层的统计人员对统计的基本知识,统计规章熟视无睹,直接影响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加强统计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
商业银行应确定专门的统计业务部门,编制自身的统计管理制度。一要尽快实现统计数据集中管理,使数据做到“一口出”;二要合理配备统计业务专职人员,并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管理办法、目标任务,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三要加强统计工作的内部监督与检查,督促各支行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把好统计源头的质量关,全面提升数据源的质量。
(二)加强审核,层层把关
对经过统计加工形成的数据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层层把关,坚持A、B角互审,手工审核与电脑审核相结合,部门之间互相审核与专人审核相结合,从“出口”上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统计情况进行评比和通报,鞭策和激励统计人员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提升统计分析服务功能
统计部门要及时与相关各业务部门沟通,积极配合业务部门进行数据跟踪分析统计报表的连续性、可比性、变化性,并对数据变化较大的要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分析,及时核实情况,掌握变化原因,不断完善统计分析内容,为全行提供全面、详实的统计信息服务。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至今,仍然步履蹒跚。从最初设立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体制外因素以压迫体制内因素的措施到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剥离其不良资产,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到股份制改制,再从改制到上市设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历程可谓曲折。理论争论也因之而沸沸扬扬。特别是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与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的辩论一直未有定论,或言产权是根本,或言竞争性产业结构是核心。无疑,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沿着这两个方面曲折地进行经济论文,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却一直未能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这显然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应进行重新审视。
一、产权还是竞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起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着产权与超产权的理论之争。前者认为当一国银行业存在规模报酬递增时,利用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并且,由于现代银行是产品多样化的服务机构,因此很难判断每一银行的利润率是否由集中率直接造成。从各国金融体系构成看,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及其绩效并不能以此为标准进行简单化的判断。因此,S—C—P范式并不适用于对我国银行业的研究。他们认为,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产业集中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问题是产权结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及其效率上的种种缺陷,也是由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决定的。因此,我国银行业改革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产权结构的调整比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更为重要。
而超产权论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才是决定产业运行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利用竞争机制可以改善产业结构,规范产业行为,提升产业或企业绩效。持该观点的学者利用S—C—P范式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的产业组织情况,并得出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效率不佳的结论,由此他们认为,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引入竞争因素以优化银行业产业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首要选择。
但笔者认为,产权论与超产权论都忽略了我国银行业特有的基本特征,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失偏颇。
首先,产权论者没有看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存在规模经济利益的事实而片面地否定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规模不当。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相对其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而言显得过大,并且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规模不经济。而隐藏在相对规模过大和高不良贷款比例的背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各种缺陷。其次,尽管各国的银行业具有不同于一般非金融产业的特点,但作为一个产业而言,竞争适度的市场结构、理性的企业行为和不低于普通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等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仍应存在,这一点对转轨的中国银行业也不例外。但在运用此分析框架研究我国银行业时,我们应看到S—C—P与超产权理论所隐含的既定的制度背景,即,它是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而我国却缺乏这一制度背景。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即产权本质上的国家所有。这样,超产权论在分析我国银行业时就难免捉襟见肘了。最后,产权所有制性质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任何关于产权绩效的研究,都必须放在相应的市场结构框架内,否则势必会导致与产权理论假设不同的难以解释的结果。同样,任何关于市场绩效的研究,离开了产权这一重要因素,则会产生与一般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很大误差。至少,在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内,这两者是密不可分和互不可缺的”如前所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国有商业银行规模不经济与绩效低下的主要因素。
因此,在利用S—C—P范式分析我国银行业问题时,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极具重要意义的。正是这种产权制度安排才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独特的制度变迁、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等特征。而为了保护这种独特的产权结构,我国的金融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从产权结构开始的,而是开始于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引入。
二、隙缝经济的产生、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外竞争压力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之初,决策部门并没有采取大张旗鼓的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一步到位的“大爆炸”式的产权改革的方法,而是在旧体制的旁边发展出一种新体制。而后利用这种从体制外产生的“隙缝经济”(nicheeconomy)来强化体制内经济的竞争或利用它们对体制内经济产生竞争压力,从而使我国银行业出现了较长时期的“体制双轨”局面,最后再渐进地完成银行业体制的转轨改革。
(一)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自1949年建国至1979年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典型的、由国家完全垄断的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其后,以1979-1984年的金融体系重组为特征,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从中央银行独立出来或建立起来并行使商业银行的职能,这使我国“从金融机构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出现了以产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专业银行机构”。在此时期,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随后的1985—1992年期间,四大专业商业银行逐渐企业化,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是发行上市。以1986年7月交通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才开始。由于这些新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都采取了股份制形式,或十分迅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已上市挂牌交易,因此,他们经营机制十分灵活,发展迅猛。从1993年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初步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其后,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另一种体制外竞争因素开始产生并迅速增长。从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成立以来,截止2001年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09家。另外,从1979年以来,我国外资商业银行也急剧膨胀。尤其是1996年后,我国允许部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本币业务,使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触角开始伸入到长期以来一直为中资商业银行所垄断的业务范围。于是体制外另一种力量也参与到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之中,它们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一起,推动了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进程,同时也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体系市场竞争的不同主体。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体制外因素带来的竞争压力及其退化
在我国金融体制的变迁过程中,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逐渐从体制的夹缝中产生并生存下来。经过10余年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展开了竞争,他们不断克服因制度歧视所带来的不利因素,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
因此,值得肯定的是,我国所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式的金融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基本成效。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商业银行的引入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强。正如于良春、鞠源(1999)所指出的,“中国银行业自1978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迄今已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主要表现在垄断的打破、从业家数增多、竞争程度上升、银行服务质量与经营效率提高以及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多元银行业组织体系逐步建立等方面。”而在这种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我国国有金融产权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低效性逐步凸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却表现出相对的竞争优势。
但是,体制外因素的引入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并没有取得完全成效,其制度的路径依赖仍然较强。尽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生和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鲶鱼效应”,带来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的强化,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远未达到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现实威胁的水平。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以其雄厚的基础资源和竞争力资产,仍保持着具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力。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市场份额、服务网络、技术储备和国家信誉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资产,这些“资产”所形成的市场支配力之强大仍是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难以抗衡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国有商业银行仍保持着绝对大的市场份额。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体制优势的边际产出则呈递减趋势,近年来更有“体制回归”的迹象,即“工农中建”化趋势。
三、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强垄断”和“弱竞争”与制度性垄断无效率
在体制外因素的竞争冲击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有所削弱。这种削弱则是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或“弱竞争”行为的结果“,而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的主要原因则应归结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形成的政府保护。这种产权保护下的弱竞争行为最终体现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绩效的不断削弱,因为“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对的生存法则,而竞争致胜的全部基础在于经营绩效的提高”。
(一)“强垄断”、“弱竞争”与国家所有制
从我国银行业的资产、存款和贷款集中度指标看,我们发现,即使在1993年以后,我国银行业体系的集中与垄断程度仍然非常高。1993—2001年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上至少都各占据了60%以上的份额。因此,产业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十分强大。但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进程的推进和体制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出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正不断的下降,其资产份额由1993年的69.1%下降至2001年的60.5%,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也分别下降了近9%和18%。而同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市场份额则不断的增长,前者三项市场份额分别增加了6.53%、6.19%和6.66%,后者各项指标都增加了近4%。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不断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让出市场,但尽管如此,我国银行业产业结构中的竞争因素仍然十分薄弱。
然而,问题并不仅止于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强垄断”与“弱竞争”并存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尽管存在独资和股份制等多种产权形式,但是如果我们把包括由我国直接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计算在内,那么我国银行业中大约有80%以上的股权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制形式使国家实际上承担了无限责任,而在这种国家保护政策与倾斜政策及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高度垄断中,又使竞争性质的产业结构具有浓厚的制度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并不是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国家所有这一产权制度安排所导致的。因此,我国银行业这种“强垄断”和“弱竞争”的格局实质上就是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对市场化竞争行为的抑制,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对银行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这样,处于国家保护之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就可以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威胁。
因此,正是基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产权结构安排才使得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存在独特的制度性特征,我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也主要是由这种单一产权安排所引起的。我们承认产权问题,但我们的主张是,市场结构单一是产权结构单一的直接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对银行业体制进行行政性分权形成的,而非银行间竞争和追求绩效的“市场化”结果;从改革历程看,政府通过制定各种配套体制如压低利率、行政性审批等手段人为地提高了银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导致了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和目前“弱竞争”的状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粗放型扩张行为与银行业绩效
1984午以后,以四家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其后8年间(1984-199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竞争都主要是通过机构竞争,即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的。在该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总数由1986年的67626个增加到1993年的近14万个。同时,“在大量机构网点的支撑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年至1997年间,资产增长了11倍,其中贷款增长了11倍,存款增长了16.3倍。”
随后,1992年底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引发了第二轮的金融机构竞争浪潮,即以金融工具创新为主的竞争。但第二轮竞争浪潮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其原因除了特有的制度性垄断因素外,还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第二轮竞争浪潮中的金融创新吸纳性居多,而原创性创新很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达70余种,但其中85%左右是“舶来品”。其次,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的扩张,内涵较低。该时期已有的金融创新主要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资形式的建设上,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再次,创新主要靠外部力量推动,创新主体内部驱动力不足。中央银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一直是我国金融机构微观创新的主要外部动力,而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外部竞争压力而进行的自发性创新严重不足。其四,“如同规模竞争一样,工具创新的直接动机仍然是争夺储蓄资源,以支持资产扩张,缓解流动性压力,其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改善,风险控制水平也没有明显增强。”
因此,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依赖机构扩张与模拟性工具创新的竞争行为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或提高其运作绩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的不断削弱,四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从1985年的1.39%几乎直线下降到2003年的0.06%,尽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在近年来随着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而有所下降,但长期的垄断地位以及以提供金融补贴为主要任务的运营方式,不仅使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效率低下的现状,而且还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补贴的刚性依赖。因此,在行政保护下所形成的寡头垄断地位不仅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内在的动力去改善绩效,而且还会产生竞争不力的市场行为,如大力扩充分支机构、过分追求存款和贷款等。正是这种粗放式的增长和扩张路径一直主导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过程,那么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绩效的低下。
四、结论
一、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1.直接影响较小
因我国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商业银行业务大部分集中在国内市场,盈利来源主要是存贷利差,国际化程度低及单一的收入结构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因祸得福”。比如工行持有雷曼兄弟债券金额为1.52亿美元,仅占工行总资产的万分之一,直接损失对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间接影响较大
危机爆发后,我国部分出口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状态,甚至破产,很多企业经营困难。货款回笼不及时,呆帐、坏帐多,贷款无法按时偿还或无力偿还,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等等。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性造成严重威胁。同时,股市低迷,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下降;房地产行业低迷,住房按揭、抵押贷款急骤下降等等,这对商业银行的盈利影响很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逐渐加大,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迫在眉睫
1.加强信贷风险控制的制度建设和健全信贷责任追究制度
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控制是整个信贷风险控制的物质保障,构建贯穿于信贷业务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监督的控制体系:①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授权不清、分级混乱的情况,健全对贷款调查、审核、审批人员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信贷业务运营机制。②进一步完善贷审分离制度,彻底改变贷前调查、贷后检查和贷款的发放、回收由一个客户经理负责的现状,真正实现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③目前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稽核部门都属于内部科室,归该行领导,这样很难披露本行的信贷风险,无法独立开展工作。各商业银行的审计、稽核部门应由各地的银监部门领导管理,包括人事任免、工资待遇、工作范围等,商业银行无权干涉,使其能公平、公正、独立开展各项业务。
2.加强信贷风险的组织结构控制,其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①立足国内市场,对国外市场持谨慎态度。我国是个经济大国,国内市场庞大,特别是新能源、高科技产业值得关注。而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应谨慎介入,待时机成熟时再拓展国外业务。
②坚持信用等级评审条件,严格执行贷款准入门槛,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应认真审核(包含抵押物、质押物、担保方的情况),到实地查看、核对,把实际运营情况和报表资料对比,是否存在虚假成分。确保第一、第二还款来源真实可靠。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应坚决杜绝。
③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奖罚分明、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信贷组织结构,杜绝长官意志、、会计造假等现象,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批。
3.加强信贷风险的人力资源管理
以人为本是任何企业经营成功的基本常识,商业银行要更加重视。COSO报告、巴塞尔委员会都强调人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主要有:
①信贷人员的责任控制制度的完善,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制度。
②信贷人员操作风险的制度控制、审查。
③信贷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严禁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④信贷人员的奖罚、激励制度。
(一)“资产转换”功能说
“资产转换”功能是由格利和肖在1956年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和储蓄—投资过程》以及托宾在1963年发表的论文《作为货币创造者的商业银行》中提出并作出论述的。他们认为各种金融中介都是为财富拥有者提供资金组合,并通过竞争获得自身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各种金融中介在开展金融业务时,都必须尽可能满足储蓄者与投资者的偏好,这种竞争的方式或满足的方式就是进行资产转换。不同的资产转换方式造就了各种金融中介之间存在的差别,银行主要是通过满足支付要求而提供负债。
(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说
1976年乔治·本斯顿和小柯利福德·斯密斯在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中提出交易成本应为金融中介理论分析的核心内容。他们认为,金融产品的制造取决于其未来销售价格能否弥补该产品生产时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够制造适应上述特殊要求的金融产品,是因为它有三大优势:其一,专业化生产的规模经济;其二,更容易以低成本获得大量信息;其三,减少搜寻信息的成本。交易成本与金融产品种类、消费者偏好之间有一定的内在关系,技术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将使成本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商业银行调整产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将是商业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信息处理”功能说
20世纪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对分析金融机构存在和功能的视角产生了很大影响。1977年勒兰与佩勒的论文《信息不对称、金融结构与金融中介》分析了事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认为借款人如何能够获得信贷,依赖于作为信号的企业内部投资信息非常困难。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搜集信息的人组成专门的金融中介,以使贷款的资产组合和投资充分吸收这些信息。戴蒙德在1984年发表的经典论文《金融中介与监督》中分析了事后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只有借款人能够无成本地获得投资的最终结果,才会使金融合同对具体借款人活动适用的约束降低。
二、对传统商业银行功能理论的重新认识
(一)对信用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中介功能是指促进资金融通的功能,即促使货币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赤字单位,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资金融通过程中所涉及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三大类。由于金融风险的投机性、市场主体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能力的差异性、金融风险的可单独交易性,以及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上升超过信息成本的下降,市场主体对金融机构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
(二)对支付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支付中介功能是指银行客户进行现金收付或存款划转的功能。虽然支付中介功能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它本身为商业银行带来的收入只占极小比例。美国所有商业银行存款账户服务费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比例,虽然整体上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之中,但其绝对水平仍然只有4%左右(Fed,2000)。支付中介本身仍然是银行的一个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银行提供支付中介服务是因为它能使银行增加存款,并从存贷款利差中获得收入。
(三)对信用创造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创造功能是商业银行通过其存款和贷款业务,创造出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的功能。实际上,信用创造只是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的一种客观结果,而不是其主动追求的一种目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也只是其管理金融风险这一核心功能从而寻求利润过程中的的一种附属功能。
(四)对金融服务功能的再认识
金融服务功能是商业银行提供除存贷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功能。大部分金融服务业务,如收付、基金销售、保险销售、基金托管等等,与支付中介业务一样,不是单独的盈利中心。是银行利用其在存贷款等风险管理业务中形成的已有优势,投入少量的变动成本所增设的盈利业务。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社会对银行提供这类服务的需求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之中。转三、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特点——与投资基金的对比分析框架
(一)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个性化工具
1.与投资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突出特征是它所使用的工具——贷款是个性化的。严格说,银行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需要所设计的,无论是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发放贷款时的信息依据、调查、审查、发放、回收过程,还是其提款安排和偿还安排,都与借款人独特的未来现金流相对应。这种非标准化的特征使得贷款这种工具适合于所有规模、所有类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然而,有价证券的标准化与银行贷款的非标准化形成鲜明对照。证券的标准化存在巨额固定成本,且必须要使社会公众普遍认可,这使得证券融资只适用于大企业的巨额融资项目和成熟产品的融资。
2.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使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银行在资金融通中的核心作用。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将非标准化贷款转化成为标准化证券的过程。在贷款证券化后,银行实际上已经基本完成了其以非标准化方式管理风险的全部工作。银行所需要的只是资金以及相应的风险。这实际上是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的表现:银行提供的是管理金融风险的服务,资金本身只是银行管理风险的一种工具一个载体,提供资金本身并不是银行服务的目的。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内化器”的制度设计
1.从对风险的吸收方式来看。投资基金的机制设计就是要由基金持有人分享所有风险收益,同时直接分担所有风险损失,而基金管理人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商业银行的机制设计要求银行本身承担风险。首先,银行以到期无条件还本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承诺从存款人处吸收资金,然后按约定条件将资金贷放给贷款人,其后若贷款人违约,银行不能以此为借口对存款人违约,从而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按约定要保证存款人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却不能因此向贷款人收回未到期贷款,这样银行就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
2.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内化器”这一角色的合宜性上看,商业银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银行和基金经理与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的核心是激励机制问题。只有在委托人能够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向人支付固定报酬的激励机制。在不能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的情况下,将人的收益与其努力程度完全挂钩,是一种最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银行的主要资产是非标准化、不透明的贷款。所以,风险内部化是银行与其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委托安排。
3.因为没有考虑风险处理因素,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地位其实是被低估了。大部分商业银行管理风险功能的业务,都没有反映在其资产负债表上。例如,贷款证券化的发展使得银行已经通过调查、审查、设计等方式管理过风险的贷款,不再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如果仍然运用资产规模来作为衡量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重要性的标准,必然会低估商业银行应该有的地位。也是近些年商业银行功能弱化说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论与启示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在于管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通过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个性化方式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设计。商业银行的未来,归根结底取决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尤其是以贷款方式管理风险的能力。尽管迄今为止商业银行制度并不完美,商业银行体系依然具有明显的脆弱性,但这只能通过金融改革与创新来加以修正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学者通过对投资基金制度与商业银行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二者有交叉与融合发展趋势的结论(何德旭,2004;曾康林,2002)。对研究新时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可以在发展投资基金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银行,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不断地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做到二者兼顾。可以预见,在一个不太短的时期内,仍将把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放在一个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上。
参考文献:
[1]代军勋.商业银行积极风险管理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曾康霖.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基金的兴起是否能取代商业银行[J].财贸经济,2002,(7).
[3]何德旭.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一个比较分析框架[J].经济研究,2002,(9).
[4]王维强,于振玫.投资基金制度会取代商业银行制度吗——关于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3,(12).
2.存贷款加息表现出非对称性。从2006年4月28日以来七次加息的存贷款利率增加幅度来看,其中四次属于对称加息,两次属于非对称加息(2007年5月19日和8月22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一次属于单边加息(2006年4月28日单边上调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
3.利率调整频率进一步加快。2006年加息间隔期在半年,2007年前三次加息间隔保持在两个月,第四次加息间隔一个月,第五次加息仅相隔24天。所以,连续加息,体现了央行保持币值稳定,遏制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的决心,体现了货币政策稳中适度从紧取向。
4.利税联动成为宏观调控亮点。为减少因物价指数上涨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响,国务院在7月21日央行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作出了减征利息税的决定,储蓄存款利息税自2007年8月15日起由20%下调至5%,相当于调增个人储蓄存款利率0.50个百分点。
二、加息周期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挑战
1.储蓄存款继续分流,资金来源结构发生变化。2007年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8.2万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其中,居民储蓄存款增速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7个百分点,4月、5月环比分别减少1813亿元和2921亿元。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2007年股市的繁荣以及基金的大规模发行,而且储蓄存款大幅分流的趋势还将继续。
2.加息模式变化,促使商业银行利率风险集聚。存款资金成本大幅度提高,目前一年期存款利率已经从2006年4月的2.25%提高到3.87%,提高了1.35个百分点。而由于存贷款的非对称加息,贷款利率提升幅度相对较小,存贷款利差空间趋于缩小。
3.金融脱媒态势日益凸现,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加息周期中企业负债成本的增加促使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重。2007年上半年,全国146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达2810亿元,平均融资成本仅3.68%。金融脱媒的进一步深化,导致商业银行优质客户基础受到动摇,银行客户群体的整体质量趋于下降。而且,由于银行贷款开始逐渐被直接融资所替换,直接导致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的下降。
三、加息周期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
1.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抵御利率风险。加息预期中,对于利率敏感性缺口为正的商业银行相对有利,商业银行应当主动研究适合当前经济形势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动态管理模式。一是强化主动负债意识,通过调整存款期限结构,特别应注意对公客户存款期限结构的调整,使付息成本稳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二是在一定的贷款期限结构下动态调整贷款利率期限结构,如在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有意识地提高按季、按半年等短时间重定价贷款的比重。
2.正视金融脱媒的经营挑战,在金融脱媒的进程中寻找业务发展的契机。商业银行要在金融脱媒的市场环境中实现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效益的稳步提升,就必须在金融脱媒的进程中寻找和把握业务发展的契机。首先,应把握同业存款、企业机构大额存款业务发展契机。资本市场发展在分流银行储蓄存款的同时,相当一部分将以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以及企业存款的形式回流至商业银行。其次,应把握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创新机遇,为企业收购兼并、企业和券商承销业务、基金公司融资、机构的新股申购业务等提供过桥贷款等其他融资服务。
3.主动调控贷款投向,谨防信贷风险的增长。在当前的加息周期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应把握三个重点:首先,应研究与投资密切相关、融资需求过于旺盛行业的信贷政策。加息的目的之一是抑制投资过热,因此对与投资密切相关、融资需求过于旺盛的房地产、建筑建材、电力类行业的影响更大。其次,应高度关注资金密集型行业的负债率和利润率状况。连续加息增加了企业的间接融资成本,特别是将增加资金密集型高负债行业的资金成本,对其盈利预期将形成压力。
4.加快业务战略转型,推进中间业务发展。大力推动中间业务发展,降低资金依赖型业务的比重是未来盈利模式调整的必然选择。当前,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发展上应树立"三个观念":首先,应树立收费观念。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品种繁多,但许多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激活中间业务增长。其次,应树立联动营销观念。在中间业务发展初期,其业务营销必须与资产负债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联动营销、"捆绑"营销,提高中间业务产品的营销实效。
5.全面推行客户价值管理,扩大客户基础和调整客户结构。客户是商业银行价值创造的源泉。一方面应重点做好存量客户的深度开发。针对当前市场上高端客户资源稀缺性及高客户流失率问题,各商业银行市场拓展中不应忽视对存量客户的维护及深度挖掘工作。而应创立一种基于特定客户定制的融智服务模式。另一方面应建立对大型客户的综合经营服务。对大型客户的金融服务,应逐步从单纯的存、贷和结算业务,过渡到为其直接融资提供增值服务的综合业务经营上,为他们进行全面的理财规划,满足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的需求,帮助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与他们建立"关系客户"和"关系银行"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刘晓琳.论升息周期中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管理的策略选择[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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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尹毅飞.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重点研究[J].金融论坛,2004年第12期.34-38.
随着我国银行业逐渐对外开放,商业银行的问题贷款越来越受人们关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问题贷款数额巨大,已成为银行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隐患。
一、什么是问题贷款
所谓问题贷款就是通常所说的不良贷款,是指债务人不能或有迹象表明债务人不能按贷款协议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具体而言,问题贷款就是银行贷款五级分类中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次级类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收入无法保证其足额偿还本息。可疑类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业、也肯定会造成一部分损失。损失类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措施和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任然无法收回,或者只能收回及少部分。
二、我国商业银行问题贷款的现状
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的主要银行,80%以上的问题贷款来自于国有商业银行。
如图所示(2003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问题贷款情况表。单位:亿美元):其中最多的是中国工商银行876亿美元占贷款比重的21.5%。占当年GDP的6.2%,最少的是中国建设银行,但问题贷款也达到235亿美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合计2334亿美元,占贷款比例的20.4%,占03年GDP的16.5%。
近年来虽然问题贷款余额和问题贷款率出现“双降”,但数额仍然巨大。根据CBRC(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截止2007年12月底,银行未清偿问题贷款达到12684.2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1.67%,占07年GDP比例5.14%(07年GDP为246619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未清偿问题贷款达到11149.5亿元,占银行未清偿问题贷款比例87.90%,而且还不包括各家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权。
三、问题贷款的成因
商业银行问题贷款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经营管理和操作风险。
1.市场风险是问题贷款产生的外部原因。这里所说的市场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大环境中某些因素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特别是经济运行周期、财政货币政策和政府的过度干预的影响。
1.1经济周期的影响。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由于受技术进步的影响,任何一种经济形式都会呈现出周期性,在经济繁荣和萧条之间波动。银行的问题贷款也存在这样的规律,经济萧条时期,借款人获利能力普遍下降,预期收入往往不能实现,容易出现财务困难,问题贷款产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反之,在经济繁荣时期问题贷款产生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1.2财政货币政策的影响。当政府采取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时,社会需求增加,企业的产品容易销售出去,出现问题贷款可能性比较低;反之,当政府采取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时,出现问题贷款可能性就比较高。
1.3政府过度干预。政府干预经济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过度参于经济活动。二是政府以间接融资为主,使银行成为“准政府机构”。通常政府按照既定的产业政策,指令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支持,根本不考虑银行本身的效益和安全,这就为问题贷款埋下了隐患。
2.信用风险是问题贷款产生的主要原因。信用风险就是债务人未来不能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借款人风险和担保风险是最主要的信用风险。
2.1借款人风险。借款人未来能否盈利或取得收入直接关系到贷款能否按时偿还。但借款人未来的盈利和收入受多种因素影响,往往是不确定的。
2.2担保风险。担保风险就是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方也不能偿还,或不具备担保资格的不确定性。这也是银行贷款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的重要原因。
3.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和信贷操作风险。这也是问题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转
3.1银行经营管理问题。一是银行的信贷体制问题,许多项目虽然集体审批,担责任不够明确,出了问题责任不清。二是贷款决策缺乏科学的信息咨询系统,通常是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立足区域性分析多,站在全局性分析少。
3.2信贷操作风险。具体而言,就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信贷政策和操作规程发放贷款;对到期贷款催收不力;对担保缺乏有效的控制;对单一客户或特定行业贷款过于集中;贷款期限不合理等等。
四、问题贷款的控制和管理策略
1.拒绝策略。贷款决策时,运用风险测度模型对风险进行预测,并计算出违约概率,主动放弃或拒绝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
2.回避策略。在对借款人和借款方案进行选择时,应做到“趋利避害”:一是在可供选择的多种方案面前,选择风险小的方案。二是改变银行资产信贷结构,使资产结构短期化。三是向盈利好和信誉高的企业和客户倾斜。
3.分散策略。一是组成银团,共同承担一项贷款义务,分散风险。二是调整贷款风险比例和期限结构,使其与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4.证券化策略。将质量相对较好的问题贷款从整个不良贷款中分离出来,发行以预期资产处置收入作为担保的证券,使银行预先取得不良贷款的处置收入。
5.诉讼策略。如果贷款没有担保或清算抵押品后仍不足还款,银行可以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提起上诉,请求法庭判决。
参考文献:
(一)根本动因:追逐利润
如果金融机构没有逐利的动机,那么商业银行就可能进行金融创新。例如: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银行设立的目的是为经济发展筹集和分配资金,所有的资金运用都是按照行政命令的方式制定和执行,充其量就是政府的出纳,丝毫没有按照市场的需求来合理配置资金。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时,由于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经济实体,还带有部分计划经济的色彩,金融创新的欲望也不足。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入世5年保护期的结束,金融机构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利益性的经营模式也逐步成为银行金融业发展决策重要目标。
(二)规避金融管制
无论在哪个国家,金融业一般要较其他行业受到更为严格的管理,当政府的金融管制妨碍了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金融机构利润下降和经营困难时,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会千方百计地通过金融创新,绕过金融管理当局的法规限制,努力把约束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便赢得竞争优势。比如: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有欧洲美元(1958,国际银行机构)、欧洲债券(1959,国际银行机构)、平行贷款(1959,国际银行机构)、自动转账(1961,英国)和混合账户(60年代末,英国)。这些金融创新都能够较好解释该时期商业银行与市场拓展相关联的金融产品创新和商业银行的“逆境创新”、快速增长的财富对金融资产创新需求所引致的金融创新、以及金融市场管制措施越多的国家往往更容易成为金融创新的集中地等现象。
(三)转嫁风险和高科技的应用
具有代表性的是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完全崩溃与两次石油危机所促成的为防范和转嫁风险的金融创新。其中电子计算机技术进步以及在金融行业迅速推广也构成该时期的背景的一部分。这个时期金融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转嫁市场风险,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产品创新有浮动利率票据(1970,国际银行机构)、联邦住宅抵押贷款(1970,美国)、外汇期货(1972,美国)、外汇远期(1973,国际银行机构)、浮动利率债券(1974,美国)和利率期货(1975,美国)等。20世纪70年代的通货膨胀和汇率、利率反复无常的波动,使投资回报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激励各商业银行不断创造出能够降低利率风险的新的金融工具。
另外一个重要的动因就是高科技的应用。尤其是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金融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引发金融领域内一场改变历史的“技术革命”,使得以往无法实现的交融服务得以实现,并大幅度降低了成本费用,使得金融机构提高了扩张区域性业务的功能。这也是一个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
(四)金融自由化
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世界性的债务危机的爆发,西欧各国普遍放松金融管制,金融自由化显著增强。此阶段金融创新产品大多以银行表外业务的形式出现,具有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有货币互换(1980,美国)、利率互换(1981,美国)、票据发行便利(1981,美国)、期权交易(1982,美国)、期货交易(1982,美国)、可变期限债券(1985,美国)、汽车贷款证券化(1985,美国)等。由于金融管制部门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限制,迫使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业务以外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得这一时期的银行表外业务得到空前创新和发展。同时各国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提出了相应要求,使得银行采用诸如贷款出售(证券化)、备用信用证、互换交易等表外业务形式将资产转移至表外,以减轻资本充足性的压力并获得较高收入。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品种单一
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初级的探索阶段,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尚有可观的发展空间。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发展规模仍然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规模中占的比重仍然较低。从整体情况来看,中国的银行整体规模还十分小。
(二)金融创新数量扩张快、质量低
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显得比较肤浅。同时我国金融创新的科技含量较小,深度不够。我国金融所依托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技术还很落后与西方国家的银行业务电脑化、专业化、经营管理的信息化还相距甚远。而且,我国网络技术水平整体上还比较落后,也限制了我国金融创新水平的提高。
(三)业务创新不均衡
资产业务是指运用货币资本来获得利润的业务,主要由部分组成,即现金资产、放款、证券投资和其他资产。从金融创新的动因来看,我国金融创新的动因有所偏差,金融机构创新的微观动机则偏向于在无序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中间业务主要是指那些银行不需动用或较少动用自己的资金仅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和佣金的业务它具有风险低、盈利高、服务性强等特征。近年来,中间业务是一个发展很快的业务,其发展速度已大大超过了传统业务。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是汇兑、结算等业务。
(四)金融创新环境约束
一方面,作为经营主体来看,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国的金融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四大国有银行无论在机构数量、从业人员以及资产负债规模等方面都占有垄断地位,这种行业的垄断,不利于金融创新。另外,金融管制仍相当严格,过多的金融管制抑制了金融创新。
另一方面,作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消费主体来看,社会公众是商业银行最大的客户群。目前的情况是:我国城乡居民储蓄意识强但消费意识、投资理财意识较弱通过商业银行这个中介来投资理财、消费的意识淡薄。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万亿元民间手持资金约万亿元。但长期以来国人根深蒂固的消费观念使得消费信贷、个人理财等业务至今仍不能像西方那样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社会公众金融意识淡薄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也助长了银行业务经营的惰性从而没有也不可能向消费者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零售业务。
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对策
(一)立足市场及客户
金融创新是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因此每一项金融品种的创新,都要与客户紧密联系起来,同时需与追求经营效益最大化结合起来。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创新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需要。
(二)坚持原创和高起点
在确定金融创新主攻方向时,商业银行应选择技术原创型创新为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原创型创新代表着当今国际潮流,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发挥我国商业银行的后发优势,保持技术上的高起点。第二,在我国还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情况下,技术原创型创新受金融管制的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比较切实可行。
(三)加强创新科技含量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金融创新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提高金融产品的科技含量,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四)平衡业务间创新比重
加大存款业务创新。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存款产品和业务手段的创新,要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位、多功能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全方位服务,稳定现有的客户群。一是要提高汇兑、结算业务的服务效率,保住已有的市场份额。二是要迅速增加业务的服务种类,扩展业务范围。三是要大力发展租赁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回租租赁、经营租赁、杠杆租赁业务等。四是要积极开展各种咨询业务,利用专业优势和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对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控制、投资组合设计和家庭理财等多种咨询服务。
参考文献:
[1]彭正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问题的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4)。
[2]胡剑平: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层次分析和中国银行业的创新方向[J].上海金融,2004(7)。
论文摘要:金融业处于一国经济的核心地位,一国金融机构若要有效地发挥其经济功能保持较为稳健的运行态势,离不开金融监管,必须具有一个相当稳健周延的金融制度与法规框架和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与法规在一国的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是最重要的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制度与法规则是金融法规修仃完善的重点。美国的银行业是世界上最发达的,我们试图通过对美国银行法律制度的了解分析,找到我们可以借鉴之处,以提高我国银行业尤其是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一、比较中美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
(一)法律框架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是紧紧伴随着法规的建立而成长起来的。美国银行监管的主要法规有:《1863年国民银行法》,《1913年联邦储备法》、《联邦存款保险法》《1933年银行法》、们956银行控股公司法》、们980年存款机构管制放松与货币控制法》,K1991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案》.《1991年外资银行监督改善法》、《1996年联邦存款保险基金法》、X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自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发展历经了建国初期的开创阶段、计划经济时期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等三个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5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标志着我国银行监管法制体系初步形成。2003年对《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正及新颁布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标志着银行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还有一系列的法规和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制定的金融规章涉及了银行监管问题。
(二)监管机构
美国银行业主要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以下机构:联邦储备体系、货币管理局、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司法部、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州银行委员会。根据《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规定,我国银行业由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管。
(三)监管内容
1.美国监管机构的主要监管内容
(1)市场准入的监管
在美国注册不同性质的银行要由不同管理机构审批。货币管理局管理国民银行注册和颁发执照,并对其营业宗旨、组织章程、资本结构、董事、官员资历、管理业务和风险、获利能力和所有权要求等因素进行考虑和调查。
(2)资本充足率的监管
1981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货币管理局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共同制定了衡量资木充足率的统一标准:将资本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巴塞尔协议》签定后,美国于1990年底开始试用,并作为骆驼评级制度的资本检查标准,以此评价银行资本的充足性。
(3)对风险损失准备金的监管
美国对坏帐的法律定义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6个月以上的贷款,以及担保和抵押不落实的催收贷款。按规定,坏帐必须在分红前核销。各家银行也可以对其认为必须核销的资产进行主动核销。为防上汇兑风险,联邦储备银行可以根据其对银行国际贷款质量的评价,要求有关银行建立并保持一定数量的专项储备。
(4)对存款保险的监管
联邦储备银行要求其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大多数州也要求州立银行参加联邦存款保险。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一身二任,既是保险公司,又是金融监管机构,将业务职能与监管职能紧密结合,以检查投保银行安全状况的方式,监管美国所有银行,对稳定美国金融体系起到重要的作用。
此外,还对银行的经营范围、资产集中、银行流动性、银行合并机银行破产和倒闭进行监管。
2.中国监管机构的主要监管内容
(1)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依法监测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其协调发展。人民银行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等。
(2)国务院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依法制定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监管方式
1.美国监管机构的监管方式
美国的现场检查制度是由联邦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检查小组到商业银行进行实地检查。按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善法》规定,银行监管者每年至少对所有银行现场检查一次。美国的非现场监督注重于统一性、综合性、比较性和预测性的系统监管。综合每家银行的业务全面情况,通过进行骆驼评级来比较同类银行状况,确定各家银行的业务监管级数,并由此确定现场检查的必要性。
2.中国监管机构的监管方式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应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祝,确定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1、健全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机构内部自律机制
对金融机构实施金融监管包括他律与自律两个层次。他律即中央银行和其他监管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及其活动进行监管,属于强制性监管。
自律即金融机构自身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而建立的自我监控机制,是国家实行金融监管的基础。有效的金融监管必须注重外在约束和自我约束的统一。在国家宏观金融监管确立的条件下,完善金融机构自律管理水平,加强金融业同业公会或协会自律性组织建设,是构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金融监管方式应加强风险防范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重合规性、轻风险性的问题。要改变这一状况,应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要调整监管思路,实现从,事后化解”到”事前防范"的转变。
二、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经济学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经济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和信息的非均衡性等原因,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不良贷款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1.经济人的有限理性
经济学中将人的经济行为假定是“合乎理性的”。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就借款者的有限理性而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借款者将面临社会风险和经营风险,有可能出现因决策失误导致不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就贷款者的有限理性而言,由于信息的非均衡性,贷款者很难确保资金配置的安全性,因此发生贷款损失是无法避免的。
2.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经济学中将机会主义行为定义为“用虚假的或空洞的,也就是非真实的威胁或承诺来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由于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必然存在。在信贷交易发生之前,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达到取得贷款的目的,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使银行的信贷资产存在潜在风险。在信贷交易发生之后,借款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将会从事从贷款者角度来看并不期望进行的高风险高收益的活动,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贷款者将面临贷款难以及时收回的潜在风险。
3.信息的非均衡性及其导致的逆向选择效应与道德风险效应
银行信贷决策中,信息大致包括:宏观方面的信息,如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等;微观方面的信息,如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市场开发能力、企业家素质等。根据市场各经济主体所获取信息的差异性,将信息分为均衡信息和非均衡信息两类。非均衡信息是指各市场参与主体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存在某种程度的差异。
在信贷市场上,银行与企业是市场参与主体。一方是借款人即企业。作为资金的借入者和使用者,对于借入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不一定是向银行所声称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有充分信息;另一方是贷款人即银行。银行只是资金的提供者,并不直接参与资金的使用,对于被借资金使用的有关信息只能通过企业或其他渠道间接了解,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拥有与企业同等程度的信息。这种非均衡信息的存在使银行不可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借款人的信用质量和资金偿还概率。
在非均衡信息的信贷市场上,存在利率的逆向选择效应和道德风险效应。斯蒂格利茨和韦斯认为,随着利率的提高,会出现:
(1)由于银行事先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便将贷款利率作为一种检测信号。更高比例的较喜欢冒风险的借款人(风险偏好型)将出来接受贷款利率的提高,而不喜欢冒风险的较安全的借款人(风险规避型)将退出申请人的队伍,这就是“逆向选择”。
(2)愿意支付较高利率的借款者将倾向于改变自己的经营项目,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来获取更高的利润,贷款风险也将增加,这就是“道德风险”。道德风险还会强化逆向选择效应,使银行贷款风险随贷款利率的提高而不断增大。
三、国有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贷款的对策
1.加大对未剥离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力度
政府应培育完善的不良贷款流通市场。通过市场中介,拓宽不良贷款的信息交流渠道,寻找国内外潜在投资者、购买者和合作伙伴,鼓励私人企业和外资参与,通过采取灵活方式,如公开拍卖和暗盘投标、股本合资等,为不良贷款的处置提供足够的后续资金。
积极创新处置手段,突破原有的收贷范围,以最大限度地保全信贷资产为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现金、以物抵债等清收管理办法。可以将实物资产、票据、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作为偿债物,通过对抵押资产的开发、转让、租赁和拍卖变现等形式实现不良贷款的有效盘活。对于有抵押物的企业不良贷款,如果失去了现金偿还能力,应该将偿债物及时收回并尽快处理,冲抵贷款余额,防止由于抵押物损毁或贬值造成贷款损失加大。对一些停产、半停产企业,虽然银行未办理抵押手续,也应通过与企业协商或通过诉讼等手段收取企业易变现资产,用以抵偿银行贷款本息,减少贷款损失。对于有担保抵押物的不良贷款,应依法及时追索担保抵押物,进行拍卖,清收不良贷款。
2.严格控制新增贷款的质量,从根本上减少不良贷款产生的数量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希望通过贷款总量的扩大来稀释不良贷款的存量,但是要彻底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存量盘活与增量优化必须同步进行。因此在扩大贷款总量的同时,必须强调增量优化。
(1)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提高资本运营效率。①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是商业银行体制的基础,决定着银行的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必须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改变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引入非国有投资者。实行决策权、管理权与监督权的分离,真正把国有商业银行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②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健全会计制度,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和稽核标准,使国内外投资者对投资对象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减少政府(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因信息非均衡而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尽快建立和完善客户信息系统,既能为贷前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又能为贷后管理提供分析数据。③优化贷款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产业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把贷款资源配置在国内亟需发展的能源、交通、电讯和主导产业上。重点扶持和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企业集团;要控制贷款集中程度,大额贷款与小额贷款保持合理比例。积极创新贷款业务,继续发展个人住房、购置汽车等消费信贷,提高优质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④尽快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预警制度。为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不但要建立各种风险识别、风险计量和风险控制的模型和工具,开发相应的风险管理数据库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还须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组织、企业流程等制度平台。加强贷前、贷中和贷后的风险管理,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贷款决策控制制度。依据风险度高低决定贷款金额大小、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认真做好贷前调查,提高贷前决策水平。充分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按照“5W”原则即贷给谁(who)、为什么贷款(why)、用什么做担保(what)、什么时间能够归还(when)、如何归还(how),认真审核确认后再给予贷款,尽可能减少决策风险。推广担保抵押贷款,完善贷款抵押制度和担保手续。担保抵押贷款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行的一种贷款制度,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担保,银行应对贷款人及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资信良好、有偿还能力时才给予贷款,这是减少贷款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在资金贷出后作为债权人的银行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注意搜集资金运营信息,对企业的重大财务活动加强监督,及时准确地掌握资金流向以及资金使用质量的信息,通过监督和分析及时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信贷资金继续恶化。健全信贷资产风险预警机制,完善风险管理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估决策等工作,一旦贷款进入预警范围内,则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化解信贷风险发生,这是提高信贷资金质量,加强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2)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①转换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干预,增强国有银行的独立性。政府要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支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充实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及时修改有关国有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办法,对自有流动资金不足30%的新建企业,应禁止发放贷款。②强化外部约束,加强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一方面,监督部门要遵循国际金融监管原则,完善监管体系,改进监管手段,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强化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稽核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信息收集系统和风险预警系统等技术支持,建立对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信贷业务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稽核检查制度。只有加强对国有银行信贷行为的监管力度,才能提高信贷质量,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的增长率。
参考文献:
[1]苏利任建国: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化解[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31~33
从存款要素构成来看,仅为利率和期限。在人民银行控制利率的背景下,存款产品也惟一取决于期限,客户对期限选择的确定,也就决定了利率。这种模糊型的定价方式,缺乏对优良客户的优惠条件,无法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以美国为例,美国商业银行的创新步伐远远快于我国,其围绕存款的流动性、收益性开发的新型存款帐户,使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界线更加模糊,为客户提供了最有效、最便捷、最低成本的存款服务。
1.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创新规避法律和联储监管,尽快适应经济环境变化
美国曾经严格管制银行吸储利率。从上世纪60年代起,资本市场快速发展、通货膨胀迅速加剧,银行普遍面临着流动性困难和信贷资金缺乏的局面,迫切需要设计新型的存款产品。可转让大额存单(CD)、可转让提款通知书(NOW)、欧洲美元存款、银行关联机构票据买卖、回购协议等产品都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为银行带来了丰厚的资金和利润。可以看到,美国银行从市场实际状况出发,进行存款设计,使产品能在联储与法律制定的规则框架下,绕过规则的不利约束,带动了监管的创新。
2.建立与投资渠道的直接联系,引入风险因素
1982年美国银行设立了货币市场存款帐户(MMDA),不仅可签发支票,享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存款保险,还把存款与包含国库券、存款定单、商业票据在内的货币市场相联系,使存款者能获得较高利息收入;将风险收益挂钩引入存款产品,开发出投资型存款帐户,比较成功的有股价指数连动型存款,外币定期存单等。这些存款帐户一产生就让有冒险意识的富人产生很大兴趣,使他们的风险偏好能在存款中得以体现,也就吸收了他们手中的大量资金。
3.与服务一体化经营
存款与银行服务是一体的,美国银行会围绕存款帐户,提供多种复合服务,推销相关金融产品。针对个人存款帐户而言,将存款帐户与航空、客运、旅游、商贸、饮食等行业捆绑经营,根据客户行为目标设置专门性的存款帐户,进行中间业务拓展。就公司客户而言,比较流行的是现金管理服务。银行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向客户进行财务报告与分析,提出现金流的管理建议,并为客户开设专门帐户汇总网点资金,将短期闲置资金投资于短期财政证券、商业票据和存单,增加客户收益。
4.差别式的定价模式
客户提供给银行的资金和消费的金融服务量不同,贡献也就不同,因而要向优良客户提供全方面的优惠与服务,培养优良客户的忠诚度,对不给银行带来收益的客户,通过差别化利率、手续费率等至少使银行不提供亏损的服务。因此,美国存款产品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最低余额要求、日均余额/联合余额、优惠(减免账户管理费,免费签发若干次支票、利率等)、结算限制、惩罚(降低利率)等,正是经过对以上项目的组合实验,确定最优选择,使银行运营成本降低,获取最大利润同时又可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5.考虑利率风险管理的需要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很高,频繁的利率变动给银行经营带来很大风险。银行会运用各种利率风险模型进行模拟、应力测试,选择最合适的存款发展类型,调节银行承受的利率风险水平。在存款的设计上就会考虑调整利率高低,持续期长短,结算限制以及选择是否浮动的利率等存款要素,重点发展符合银行利益的存款品种,降低银行利率风险。
此外,进行存款产品设计都会结合银行的品牌营销策略,塑造自己鲜明的形象和特色,尽可能符合目标市场群众的各种品味。
二、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创新策略
由于人民银行一直实行存款利率管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运行机制内在活力不足,金融市场规模较小,发育不完善。鉴于这种状况,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创新应考虑以下方面:
(一)从宏观角度来看
1.人民银行对利率管理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当前,可选择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对特定数额之上的存款赋予商行一定范围浮动利率的权限,有助于体现利率的真实水平,推助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2.深化国有银行体制改革,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
(1)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使用配置金融资源的,在这个前提下,各级银行才能以自身收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成本收益对比分析,科学地设计存款产品,理性吸收存款。
(2)使用差别式的定价机制。科学测算银行提供服务成本,结合客户贡献度、银行服务种类和服务量确定合理收费标准,弥补亏本服务的费用,增加非利息收入,同时用优惠的定价吸引住大客户群体,尽量使存款保持高余额,低进出。
(3)掌握客户存款动机、行为目标,适时开展咨询、、信托等中间业务,提高与客户关系的密切度。
(4)推进银行电子网络、自助终端等基础设施建设,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渠道,便利存款的存、取、转、用,还可结合定价策略,诱导客户使用成本低的服务渠道,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科技设备利用效率。
(5)整合人力资源,补充产品设计营销人员,成立专门机构,综合分析存款目标市场的经济环境、人口因素、社会文化背景、法律法规、技术条件及银行经营状况,创新存款品种,优化银行存款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二)从微观角度来看
1.产品包装策略
国内商业银行各种金融产品是由各个专业部门提出需求而开发的,只能满足客户某一种核心需求,且金融产品的营销常常是单独进行,所以对商业银行现有产品的更新改造主要是对现有产品的“包装”销售。
国外商业银行对产品包装的运用相当成熟。有很多可借鉴的经验。如原大通银行香港分行按产品功能包装的“十存十美”、“月月出息”、“梦想成真”等储蓄产品,按销售对象包装的“卓越理财”、“运筹理财”“、大学生理财”等个人产品。在国内商业银行中,运用包装进行产品促销也日渐广泛,但使用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银行产品包装形式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对产品功能特色的包装;第二种是按营销服务对象的包装;第三种是对银行个别优质品牌的包装。特定的产品使用特定的包装,锁定产品特色有助于加强金融产品营销效果。
2.产品差别策略,即市场细分化策略
商业银行实施市场细分化策略时,在产品设计上要采用不同于其它金融机构的方法,采用新技术,使金融产品具有新功能并提供新服务,要对复杂的金融产品组合中增加的成本与开发这些产品所得收益之间进行平衡,依据客户的个性需要和动机推出相应的存款商品。
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十分重视存款产品的设计和开发,针对客户某种特殊目的而设计的特种储蓄存款,品种繁多。商业银行应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推出一些具有新意、符合客户口味和心理,同时有利于其自身经营的储蓄品种。现阶段负债业务的创新可以从储蓄存款种类,提供实惠以及便利条件等方面出发来进行。如:开设联立定期储蓄存款、礼仪储蓄、住房储蓄,开办养老金、医疗保险型帐户,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继续发展、完善已有的预购债券储蓄、子女入学储蓄、生产基金储蓄、青年结婚储蓄等新型储蓄品种,以适应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参考文献:
[1]陈伟,李一军.“零售银行偏好研究”.《金融与保险》,2006(10)
[2]王静亭“.WTO带来的挑战”.《金融研究》,2005(3)
[3]杨一谨“.中资银行发展趋势”.《中华工商时报》,2006(2)
银行是经营资金融通业务的中介,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核心业务。而在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001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了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宾塞、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在信息经济学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1970年阿克尔洛夫发表了《次品市场》,他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买卖双方重复博弈的结果使二手车成交量很小,其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1973年斯宾塞在其论文《劳动市场信号》中对劳动力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深层分析。1976、1981年斯蒂格利茨相继发表文章,分析了保险市场和信贷市场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本文将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缺乏信息,进而影响其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事后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两种情况。逆向选择是交易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阿克尔洛夫在分析二手车市场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有好车也有坏车,买主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好车的卖主索要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平均价,坏车的卖主很愿意以平均价出售。从而导致好车退出市场,只剩下坏车。金融市场上同样也存在这种事前的逆向选择,最终的结果也是好的借款人退出市场,市场上留下的是质量差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交易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企业用信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中,使得银行交易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大。
2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关系的信息不对称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2.1不良贷款问题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2003年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1999年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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