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规章制度范文

时间:2022-07-06 08: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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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规章制度

篇1

基本制度

1 .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 .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 .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 . 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 . 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 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 .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 . 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

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 . 学生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 . 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 .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 .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 . 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篇2

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区委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调研工作年初要制定全年调研的目标和计划,每次调研要确定调查范围和对象,参加人员,拟定调研提纲并及时做好调研报告的起草和上报工作。

2.调研的重点是全区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全区阶段性中心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创造的好做法,工作中出现的事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区委领导和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敏感点问题;某项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区委领导正在考虑或将要考虑的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

3.调研人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吃苦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调研报告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

(二)信息工作制度

为搞好信息工作,为省、市、区委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例会制度

1.每周召开信息专题会。分析、研究省、市委信息刊物采编需要重点,确保和落实本周需要组织收集、编报的信息重点和题目。

2.每月召开信息分析会。分析本月信息采编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月信息要点和采编计划及需要落实的有关措施。

3.每季度召开信息例会。各单位分管办公室领导和信息员参加,围绕本季度信息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总结,交流各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新经验,以及要解决的问题。

4.每年召开信息工作年度会。总结本年度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下年度信息工作。

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

1.凡重大突出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各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报区委办公室。

2.对迟到、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的单位,要在全区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市委、区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并使全区各级党委的督查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制度。对督促检查的事项,认真进行分解,实行量化管理,责任到人、到单位。督查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决策督查和专项查办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分流制度。对种类督促检查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由区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分流到有关单位办理,对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及时协调。

3.督办制度。《督促检查事项通知单》发出之后,区委办公室对承办单位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进行催办,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单位,派人直接到承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促其按期办理。

4.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各类督促查办事项落实情况,按照时限要求向区委写出专题或综合报告。

5.反馈制度。区委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要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汇总并向区委或有关领导反馈,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6.通报制度。对各单位贯彻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办理领导批示查办件的情况定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后进,以推动市委、区委决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有及查办件按期办结。

7.评比制度。按照全区督促检查要求,认真搞好各项统计工作,每年年终对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

区委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省、市等上级文件、刊物的立卷、归档及保管、查阅工作,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区委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议记录、纪要的立卷、归档及管理查阅工作。

二、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与群众联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为公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

五、忠于职守,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机关一切工作制度。

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求质量与效率,特别注重社会效益。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四、培训应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坚持培训必考的办法,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七、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一、县委、人大、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

二、领导机构建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配专人负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六、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各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十、各级干部参学率达到95%以上。职工要达到90%,居民和农民要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的法宝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八、组织、协调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有关工作。

十、参与县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执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十一、定期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受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教股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编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教材征订、发放及普法辅导材料的编印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总结等各类文函材料的草拟、统计呈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表彰的呈报经验,总结推广及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法律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轮训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篇4

(一)主任、副主任职责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和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主任、副主任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指示,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令法规行使管理职责。要充分发挥本办公室职能科和监测站、技术服务中心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把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推向新阶段。要自觉接受社会各设台单位的监督和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的管理,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1、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市无管办的全面工作。

2、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市无管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周一碰头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市无管办主任办公会议或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3、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及集体讨论意见,签署提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有关人事工作事项;签发本办公室作出的行政性管理决议、决定、批复、文电;审批财务收支项目;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请示报告工作。

4、副主任按照分工或主任的委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二)会议制度

市无管办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周一碰头会议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倡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形成决议分头办理的工作作风。工作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

1、无管办全体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各科、监测站、技术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组成。

市无管办全体会议的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和决议;

(2)部署和总结市无管办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3)讨论分析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情况和发展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4)研究决定市无管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商议需要由无管办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2、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各科长、监测站站长、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组成,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办公室、监测站、服务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一般干部可列席有关问题的讨论。

市无管办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的内容:

(1)研究贯彻国家、省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决定、决议、意见;

(2)听取主任、副主任、科长、站长、中心主任的工作汇报。

(3)研究提请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办公室决定的工作事项;

(4)审定无管办要作出的工作安排和意见、方案;

(5)讨论决定科、站、中心报请解决的重要问题;

(6)商议需要由市无管办主任办公扩大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市无管办综合科和频台管理科科长列席会议,必要时监测站站长或服务中心主任列席。

主任办公会议的内容:交流重要工作情况,研究处理市无管办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专题会议。由主任、副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委托的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召集,研究处理专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专项工作有:执法检查管理、频率台站管理、财务收费管理、监测检测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内勤管理等。

5、周一碰头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在每星期一上午召集,科、站、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通报上周工作情况,汇报本周工作安排。

市无管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议题,由主持人确定。科、站、中心向主任办公(扩大)会议汇报的问题,事先必须经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并形成初步意见。要求解决的问题涉及其他科、站、中心的,须先行协调,提出明确统一的讨论方案。主任或副主任在职权范围内能够决定的问题,不提交主任办公(扩大)会议讨论。

无管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会议记录等),由综合科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专项工作负责同志负责。无管办主任办公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

(三)文电处理制度

1、以市无管办或管理处名义印发的文电(包括函),须经综合科审核后报主任签发。涉及综合、全面、重大问题的文电,由主任直接签发或经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后签发。

2、会议纪要形成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上级或行业管理部门来文,由综合科清点登记,提出传阅、办理意见报主任审批;设台或要求设台单位报送市无管办的文电,均由综合科登记审核提出办理意见后,呈送主任审批。非特殊情况,主任不直接受理未经综合科登记审核的文电。

4、审核或审批文电要提出“拟同意”、“同意”或其他具体意见,不能圈阅。

(四)公务活动制度

1、要自觉保持清正廉洁、勤政为公的作风,坚决反对和抵制腐败行为。市无管办领导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参加各种公务活动不接受礼品或纪念品,不吃请,不受贿。全体工作人员要洁身自爱,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树立良好形象。在与设台单位或其他业务单位交往中,要认真履行公务,严格依法管理,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严禁“吃、拿、卡、要”,。严禁乱打旗号,乱办事,乱开口子,乱当家,假公济私。对此,要加强相互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违者责任自负。

2、召开市无管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周一碰头会议,会议组成人员不得缺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要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期间一般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3、主任和副主任一般不同时安排外出,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4、市无管办各科和监测站、服务中心实行科长、站长、主任负责制,并对市无管办主任负责。属于科、站、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科、站、中心要独立负责地进行处理,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要自觉做到该办的事情尽快办,绝不能拖;能办的事情抓紧办,绝不能等;难办的事情想法办,绝不能靠。要坚持管什么干什么,干什么说什么,不串岗越位,不专权擅权。安排定了的事情在一定时间内办不完、办不了、办不好的,有关人员要从主观上找原因,不要过多地强调客观理由。遇有涉及其他科、站、中心的事项,主管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工作,协商解决问题。双方要本着以诚相待、认真负责、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的原则,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关系。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向主任汇报。

(五)请示报告制度

1、市无管办对关系全市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规划、意见,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重要决策的有关问题和其他方面的一些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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