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3-01-26 01: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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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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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市青科辅协会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实施《纲要》中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从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科协的中心工作组织活动。

  今年,我市青科辅协会的重点工作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举办第二十五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010年1月-3月,举办第25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是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个平台,竞赛活动由大赛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和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展示系列活动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组织好科技辅导员参加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工作,通过展评后将优秀项目申报到全省参加展评活动。

 

2、办好第十六届全市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活动

 

2010年10月,举办第15届全市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活动。竞赛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职校等)学生开展,并承担选拔我市优秀计算机选手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联赛(江西赛区)活动。计算机奥赛是测试学生掌握计算机知识和编程能力的竞赛,涉及有关计算机的基础知识、软件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及规划程序框图、编写程序上机调试的能力。

 

3、整合资源,全面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普工作

 

举办农村青少年校外科普活动,坚持因地制宜、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组织学生参观农业科技示范园、果业科技园、自然保护区等科技教育基地,让学生充分感受科技的魅力。组织青少年科普专题讲座,让农村青少年了解卫生、艾滋病预防等基本知识。

 

4、开展“校会结对—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

 

做好全市“校会结对—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争取由市科协所属学会、企业科协与部分学校结成青少年科普工作对子,聘请所属学(协)会的专家担任该校校外科技辅导员,要求参加结对活动的学(协)会每年至少安排学校一次科普讲座、一次校外科技活动。

 

5、加强协会的其他工作

 

(1)做好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年审工作;

 

(2)开展好第七届科技辅导员论坛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3)组织优秀科技辅导员到兄弟省市考察学习;

 

(4)举办全市科技辅导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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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市科普基地是指面向公众,主要从事科普活动、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它是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对全市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市科技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普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我市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普基地的申报

第四条下列四类场所可申报市级科普基地:

(一)场馆类,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包括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

(二)非场馆类,是指依托各类社会机构的特色资源建立的科普基地。

1、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地。包括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区。

2、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工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

3、以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活动的科普场所。包括各类大中小学、青少年科技中心等。

(三)传播媒体类,是指具有全市覆盖能力,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专门进行科普宣传的机构。包括各类传播媒体、出版机构。

(四)研发创作类,是指专门从事科普产品(展品、教具)研发设计、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创意策划的组织或机构。包括创意类企业等。

第五条申报市级科普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制定了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科普工作规划,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

(三)具备相应的开展科普工作的资源、设施、场所、经费等条件。

(四)具备参与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能力,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两次以上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

第六条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类别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馆类

1、场馆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占场馆建筑面积50%以上,配备专职讲解或指导人员。

2、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科技活动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

(二)非场馆类

1、有专设科普展区,展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或具备专有科普传播方式。

2、动物园、植物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其他将科技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开放的机构,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

3、教育培训机构应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开展科普培训的专兼职师资力量及教材,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培训。

(三)传播媒体类

1、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人员。

3、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等科普节目或科普出版物。

(四)研发创作类

1、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发创作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具备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研发创作条件。

2、有专职研发创作人员和必要的研发创作经费投入。

第三章科普基地的认定

第七条市级科普基地的组织认定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市直各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推荐申报工作,中央和省在邢单位可直接申报。

第八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单位,组成我市市级科普基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评议和现场考察。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予以确认。

第九条被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科普基地”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三)场地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

(五)近两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情况总结。

(六)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第四章科普基地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市级科普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引导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十二条科普基地要注重更新科普设施,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和工作手段,充分发挥科普功能。每年向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市科技局)。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可依照《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市级科普基地建设采取隶属单位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达标认定、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模式。市科技局牵头每两年对市科普基地的运行情况和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科普基地资格。

第十五条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市科技局将优先给予科普专项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普基地。

第十六条市级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市科普基地”称号,并收回证书和牌匾,该单位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宣传、封建迷信以及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

(三)有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的;

(四)已不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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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从事科普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科普工作是公益事业,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教兴省的一项战略任务。

科普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青少年、农民和工人。

第五条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态度,反对迷信和反科学、伪科学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违背科学原则和科学精神的主张和观点,作为科普知识传播和推广。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普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参加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八条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本地区的科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科普工作总体规划;

(二)研究确定科普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审议科普工作年度工作要点;

(四)促进各部门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科普工作;

(五)协调本地区和部门间的科普工作;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第九条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科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科普工作计划,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十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参与制定本地区科普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利用并发挥其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加强对所属团体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鼓励并支持科技人员进行科普研究和科普创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科普工作。

第三章青少年、农民和工人科普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挥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并安排一定的教学时数,在校本教材和乡土教材中适当增加科普内容。

第十二条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科普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大赛、具有科普内容的夏令营、冬令营和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

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应当定期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科普辅导教师,提供科普读物,保证必要的讲座时间,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五条科技、教育、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有针对性地向青少年推荐科普课外读物,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课外读物,并向青少年优惠提供。

图书、电子、音像出版部门应当将青少年科普读物纳入出版计划,保证每年制作和出版一定数量的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图书、电子和音像制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科普工作计划。

社会各界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并支持农村科普工作。

第十七条每年的农历正月十六为农民科技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民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农民科技竞赛、举办农业科技讲座等活动。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乡(镇)科普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开展科普活动。

乡(镇)、村文化站(室)、广播站应当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指导等服务。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组织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他涉农单位,开展面向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定期组织乡(镇)农业技术干部培训,扶持并发挥重点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大户等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有关部门每年应当开展以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下乡活动,并落实经费,制定奖励、考评等相关制度。

文化、科技和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农民需要,组织捐赠科普图书,放映科技电影,演出文艺节目,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讲座、咨询、培训等活动,并协助建设农村文化、科普图书室。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向农民开展医疗保健咨询等服务,宣传疾病防治、优生优育、健康保健等知识。

第二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协助政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普之冬活动,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科普大集和科普村镇建设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应当组织职工开展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利用现有的文化宫(馆)、职工干部培训学院(校)、技术交流馆等场所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技能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普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结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组织职工技能培训,普及与生产经营、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生产技能。

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创办行业博物馆、科技馆,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四章社会责任

第二十七条普及科学技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当参与和支持,提倡公民参加科普活动。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科普事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将科普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需要,开设现代科技基础知识课程或者举办科技知识专题讲座。

第二十九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现代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普学习讲座。

第三十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结合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特点开展科普活动。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综合性互联网站应当开办固定科普宣传栏目,制作科普节目,在科技活动周和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应当免费播放科普公益性广告。

综合类和自然科学类报纸、期刊应当开设科普专栏、专版,宣传科普知识。

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单位应当制作、发行、放映科普影视作品。

第三十二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组织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学生开展科普活动。

具备开放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向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功能的陈列室、生产车间、实验基地、实验室和其他场地、设施。

第三十三条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开展相关科普宣传。

鼓励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提交相关的科普成果。

具备开放条件的省重大建设和技改项目完成后,应当提供向公众开放、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模型和展示等。

第三十四条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气象站、公园、医院、商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的业务和特点,面向公众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

第三十五条大型洽谈会、博览会、重大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利用场馆和设施设置相关的科普宣传内容。

第三十六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定期向居民开办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婚育知识、公共安全、节约等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讲座,并设置固定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板,开展创建科普文明社区活动。

第三十七条鼓励大学生、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种科普志愿活动。

第三十八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活动周。社会各界应当根据全省科技活动周的主题开展科普活动。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科普经费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经费。

提倡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科普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普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

第四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并加强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设施和场所,做好科普工作。

第四十一条利用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享受政策优惠的博物馆、科技馆、青年宫、少年宫(中心)、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科技活动周期间及重大科普宣传日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经费困难的,同级财政应当予以补贴,使其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鼓励和支持省外、境外博物馆、科技馆到我省布展、巡展;向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十三条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奖项或者具有科普创作成果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提高科普工作者待遇,改善科普工作者条件,依法维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擅自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所改为他用妨碍开展科普活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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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方案设计

“方案”相当于我们日常说的工作计划,即工作或行动之前预先拟定的内容和步骤。简单的说就是:活动确定选题后的校园文化必需的书面文件和工作步骤。“设计”是在正式作某项工作前根据一定的目的和要求预先制定方案、图样等。而科普教育活动是根据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的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以期达到预期的科普教育目标而采取的某种行动,特别是它具有自愿性、主动性和独立性等特点,因此,应在活动正式开展之前认真进行活动方案的设计。

所谓的“科普活动方案”我们认为应该是:针对某种要达到的科技教育的目的所要开展的某项教育活动,进行事先的规划,制定出的完整的、可操作的活动安排。二、科普活动的类型和特点

根据活动形式的内在相似性,可以把科普活动分成五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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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定了科普德育工作计划,组建了一支科普推广教师队伍,各教师根据自己的特长结合学校的特色,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普实践兴趣活动,将教育育人的常规化与科普实践的特色创新化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促进学校科普德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多渠道,大力营造科普德育的氛围。

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班级黑板报、学生园地、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向学生大力宣传有关科普知识,让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科普实践活动中来,营造了学校良好的科普教育氛围,唤醒了学生的科普意识。

三、提高学生科学素质,培养科学意识。

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注重学生创新意识、科学意识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首先让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初步养成观察思考的习惯,增强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和创新意识。在“保护母亲河”、“争当环保小卫士”、“爱绿护绿”、“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书画展”、“科技小作品展”等多项活动中,学生们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四、树立“载体”理念,丰富教育内涵。

科技活动是科普德育的重要延伸和主要途径,学校通过开展活动,培养学生科技意识、掌握科技知识,从而达到科普教育的目的。我校的科普德育活动主要有如下内容:

1.追踪科学家的足迹。

通过让学生搜集科学家的画像,了解科学家的事迹,贴成宣传画板,写上宣讲词,使每人都接受一次广泛的学科学前辈、做科技新人的教育。

2.我的“科技小设想”。

开展一段科技教育以后,学生科技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此时,学校全校总动员,要求每人搞出一个“科技小设想”,学校不搞任何限制,孩子们爱想什么就想什么,爱怎么想就怎么想,绘制科学幻想画或写成书面文字,参加班级评选,挑选优秀设想参加学校评选。2009年李玉安、赵生富、赵占慧同学在第24届青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幻画比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2010年余爱英、郭惠珍、李玉安同学在第25届青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幻画比赛中荣获三等奖;2011年汪满福、李成艳同学在第26届青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幻画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

3.开展“校园科技节”活动。

把每年的11月份定为“科技活动月”,由德育处、教务处、班主任组成学校“科技活动月”组委会,科学教师、实践活动教师、班主任任各班科技辅导员,集体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午活动课时间。活动内容主要是学校提出的“五个一”,即:“读一本科技书,讲一个科技故事,想一条科技小设想,搞一项科技小制作,画一幅科技漫画”。展示同学们创作的科幻画、小制作、小发明和科技实践活动的小论文。让学生在动手动脑中亲近科学。通过小巧手,大创意活动,引导学生制作科技作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通过小眼睛,大发现活动,引导学生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科学现象,并能用科学的头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参观科技展。

我校与湟中县科技协会、湟中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立联系单位,聘请科技协会工作人员为校外辅导员,定期带领学生参观科技展,校外辅导员也定期到学校以座谈会、现场演示、报告的形式与学生交流。2010年11月湟中县科技协会的科普大篷车开进了校园,科技辅导员精彩的表演,吸引了广大师生参与到双方的互动中,达到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科普教育的目的。

5.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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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1.深入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以“暑期社区大课堂”、“法制校长进社区”、“乡村青年文化节”、“青年文化节”等品牌活动为载体,创新形式、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联合区图书馆开展“送图书下乡助青年成才”活动,为龙泉镇青年中心和潭柘寺镇青年中心各更新图书300余册,并分别在妙峰山镇水峪嘴村和永定镇贵石村新建青年图书阅览室,各配送图书500余册;联合区卫生局在妙峰山镇水峪嘴村开展“青年健康使者火炬行动”,为当地群众体检并接受健康咨询,共接待咨询就诊检查群众300余人次,并发放常用药品600盒,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健康文明意识。

2.以国庆60周年城市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宣传科普知识。利用我区4个城市志愿服务站点,通过悬挂横幅、布置展板、播放广播、接待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科普知识、文明礼仪知识以及法律知识,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和海报3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

3.举办“××区青年科技周”活动。组织青年参加××区2009年北京科技周闭幕式暨慰问科技、科普工作者电影专场,通过观看科幻电影的方式激发青年对科学知识的学习热情。“青年科技周”期间,各级团组织开展科普活动20余次,在农村青年中营造了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

4.普及网络通信知识。联合中国联通北京市××区分公司共同举办××区“羽协杯”羽毛球比赛暨“联通杯”青年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并以此为依托,通过在赛场周围布置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设置专人讲解等形式,将传统通信基础知识、宽带连接技术、3g网络应用技术等科技知识带到青年身边,使广大青年在参加和观赏比赛的同时了解学习网络通信知识。

(二)扎实开展科普实践活动

1.认真组织农村青年现代化素质培训。团区委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以“农村青年现代化素质培训”为抓手,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针对农村青年的实际需求和分布情况,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培训思路、整合培训资源,采取“独立办、联合办、参与办”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区、镇、村三级培训体系,围绕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创业就业引导和学历教育等内容,广泛开展青年农民培训工作。2009年,举办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学历教育等各类培训班46期,培训农村青年2000余人次。

2.继续办好《××青年创业信息专刊》。为传播农业生产、农业技术、农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团区委坚持每季度刊发一期《××青年创业信息专刊》,刊物内容包括政策导航、技术推广、创业论坛、市场分析、良种推荐,林果医生等十余个版块,内容来源于多个农业刊物和网站,均为最新的国家政策、技术信息和科技成果。2009年共刊发4期,2000余份。

3.扎实推进青少年生态环保教育。举办绿染西山——第九届“京西植树生态游”活动,开通潭柘寺、戒台寺、天门山、妙峰山、京西十八潭、双龙峡等多条植树游线路,共有2000余名首都各界人士来我区植树2000余株,为首都市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搭建了一个实践的平台,为加强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为发展××区旅游产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热情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团区委将继续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科普宣传,深化科普教育,推进科普实践,不断开创青少年科普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引导青少年从小培养科学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青少年法律学校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培训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校长公开课”、“青少年科技讲堂”、“暑期大课堂”、“珍爱生命远离”、“青春红丝带”、“阳光心语大课堂”等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并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掀起活动,加强青少年的科技、法律、禁毒防艾以及心理健康教育。

(二)深入开展科普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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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具有城郊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区“奋力崛起、率先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提高全区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把科教兴区战略落实到基层,对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全区上下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组织实施。

二、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科普工作,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围绕科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区人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的根本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紧密结合*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三、农村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为重点工作对象。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村公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以宣传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内容,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树立和落实。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农村的特点,重点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宣传和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观念和知识,在农村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工作方式,有效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通过社会化的农村科普工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以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为农民和农村青少年提供科普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科普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丰富农村科普资源,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使农村科普工作总体薄弱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使农民参与科普教育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围绕宣传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

科普宣传活动是增强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科技意识,在农村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形式,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科普的重要平台。要以宣传和普及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为主体。要与农民文化娱乐生活相结合,采用他们易于理解、容易接受和乐于参与的内容和方式。要注重活动的策划和对活动效果的评估,把公众参与和动员社会资源的程度作为评价科普活动的主要指标。

要着力抓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传播等重点科普活动。要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作为活动的重点。科技下乡活动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形成动员科技工作者常下乡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

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户建设,广泛开展科普示范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建集技术示范、科普宣传和培训为一体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支持它们健康发展,发挥好它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充分利用各类农村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科技培训是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学习科学知识和实用技能、提高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科普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技培训,注重培训工作方式的创新。积极与组织、宣传、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完成各级政府实施的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现代传播方式,积极参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学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以下简称农函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等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农技协是农村基层重要的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平台,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要坚持农技协“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扶持农技协做大做强,指导农技协发挥好科普示范作用。“*”期间,中国科协、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将重点扶持1万个农技协。各级科协组织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支持,为农技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农技协得到各方面的服务。

六、围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提高广大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实现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提升的关键。各乡镇和基层科协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农村基础教育改革,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农村科技教育资源建设,结合地方特点开发与科学课程相结合的低成本科学体验活动,增强农村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积极开展农村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他们实施科技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积极开展农村青少年心理生理健康宣传教育,在农村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珍爱生命远离”、“预防艾滋病知识”等内容的巡回展览。针对经济困难、进城务工等家庭中农村青少年存在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省、市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和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校外科技活动设施,在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农村学校科学课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期间,中国科协优先支持“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在农村试点,同时支持地方科协开展农村科技辅导员、科普员培训。区科协要积极争取上级科协的支持。

七、围绕推进科普工作、促进区域科技进步,深化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活动

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我区科普工作的重大举措,是通过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区域科技进步,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

创建工作要以贯彻实施《纲要》、提高区域公众科学素质作为根本任务。要坚持“党政主抓、科协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实现农村科普工作的有关目标。

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区科协要与科技部门加强在区域科技工作中的协调配合,逐步把创建科普示范城区作为实施“科技富民强区”计划的基础条件。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科协要把农村科普工作与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社区(街道)、村创建活动,带动农村科普工作发展。

八、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活动站是在乡村组织农民开展科普活动的阵地,宣传栏是农民身边的科普信息窗口,科普员是根植基层、直接面对农民的科普工作者,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期间,力争在全区6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一站、一栏、一员”,并发挥有效作用。

要坚持新建、完善和利用相结合,主要依托农村中小学、乡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农村化技术学校、文化站、科技大院图书室、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等设施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等各类基地,通过充实健全其科普功能,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与农业、科技、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建,以争取财政资金和吸纳企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科普宣传栏;主要在乡村科普组织中的骨干、基层干部、教师、科技人员、回乡知识青年等乡土人才中选拔乡村科普员,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开展科普活动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的骨干力量。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科协要在工作指导、科普资料、设备、经费等方面,对“一站一栏一员”予以支持。区科协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进行具体指导、日常管理和培训,并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使之成为农村基层科普活动的主要依托。科普活动站要定期开展活动,科普宣传栏要及时、定期更换内容,科普员要利用“一站一栏”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协对“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支持。

九、加强农村科普队伍和组织网络建设,支持基层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基层科协组织是科协面向农村开展科普工作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基层科协的队伍建设,区科协要指导基层科协按照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发展乡(镇)、村级科协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业务指导、项目引导,优化工作环境,推动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发展。

加强包括农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农民技术人才,科协及所属学会、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的工作人员等在内的农村科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农村科普中的突出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下乡,与乡村、农技协等开展结对服务,支持科技工作者服务“三农”的项目。加强基层科协农村科普专兼职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加强农村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教育、传媒工作者、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科技青年志愿者和高校学生参加农村科普工作。

十、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普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把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工作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区划调整的实际,制定农村科普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更多、更有利于农村科普工作发展的政策;经常调研科普工作情况,及时解决科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农村科普工作纳入各级部门目标管理和干部业绩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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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有一化” (有工作人员、有办事场地、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经费、搭建党建和科协建设区域化工作平台)为抓手,推进“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四级联创和党建带科协建设工作。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共676个社区全部加入创建行列。通过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实现科普工作有机构;开展“站栏员”建设,建立具备科普、宣传、培训、咨询和服务等基本功能的服务站,在街道、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直接面向公众传播科普知识,实现科普工作有固定场所;积极动员组织学校、学会、科普机构、科技团体、科普场馆、大众传媒、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组成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实现科普工作有专兼职人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社区科普活动,开展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等“十进”活动,实现科普工作经常性、群众性、参与性;搭建党建和科协建设区域化工作平台,实现党建工作与科协建设互促互进,科协工作为党建工作增光添彩的良好局面。

二是以联合促创新

在重点发挥好各级科协组织工作优势的同时,乌鲁木齐市充分调动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大科普、大协作的宣传优势,优化科普工作的宣传环境,与成员单位签订了《乌鲁木齐市贯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协议书》,完善共建共享机制。同时,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团体、科普场馆、媒体机构、科普基地等先进设施、人才资源、场馆资源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8个单位荣获全国、自治区、市、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先进(示范)单位,获得奖补资金363万元。高新区(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天山区、水磨沟区对创建的科普惠民先进(示范)社区奖补资金实行1:1配套,落实奖补资金百万余元,极大地调动了社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科协创建工作的大力开展。

三是以示范促创新

针对乌鲁木齐大城市、小郊区的特点,市科协在所辖七区一县的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米东区深入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并实现了“四级联创”。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的做法,“三级公示四级联创”的评选方式,成效显著,在发展农业产业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科学素质,加快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步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至今,已有41个单位和22名个人分别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区(县)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累计获得奖补资金396.6万元。同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现了四级联创,乌鲁木齐市和各相关区县也设立了专项经费开展本市、本区县的表彰奖补活动,配套专项经费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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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科普类报刊的指导服务与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类报刊的科学传播使命与社会责任感”、“科普类报刊的改革、创新与发展”三个方面的专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在研讨会上,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山西科技报刊总社、上海科技报社、北京科技报社等单位的代表,研讨了“十二五”时期科技传播能力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举措,交流了科普类报刊如何在新形势下打造精品,进一步推动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和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的先进经验,同时对未来的工作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最后的交流总结会上,北京科技报社代表“科普类报刊的指导服务与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专题组进行了发言。

北京市军民结合产业园揭牌

日前,由北京市科委、海淀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北京市军民结合产业园揭牌仪式”在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区东升科技园举行。北京市委常委赵凤桐、市科委主任闫傲霜以及40家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的领导同志共同出席了揭牌仪式。

为发挥首都军工科技资源优势,推动军民共用科技成果在核心区的聚集和转化,在北京科委的大力推动下,北京科技协作中心与海淀园管委会于2009年12月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北京军工科技资源在核心区的落地。

根据目前的园区规划和双方的工作计划,“北京市军民结合产业园”的发展目标是:在3~5年内,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军民共用技术辐射中心,探索出一条军工院所与区域经济高度结合、产学研无缝合作、产业链完整、品牌国际化的示范性技术转移模式,为进一步引导军工资源的聚集、树立园区品牌并更好地在首都军民结合产业化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文/史文婕)

第二届丰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幕

12月10日,由丰台区科协、教委、科委联合主办,东高地青少年科技馆承办的第二届丰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东高地科技馆开幕。本次活动经过专家评审共有143个作品进入决赛展示,其中竞赛项目50项,科教创新作品8项,科技实践活动4次,科幻画81幅,有近万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开幕式上丰台区教委宋金钟书记致开幕词。创新大赛活动内容丰富。在赛场上,同学们展示了科幻画、小发明、小论文等作品,现场还进行了机器人、智能机床的竞赛和论文答辩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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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重点科普活动。积极开展2010年“科技·人才活动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及各类群众性的主题科普活动。(乡科协、地震办)

2、开展青少年安全教育科普活动。充分利用省数字科技馆的网上宣传功能,通过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普活动,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城关中学、城郊中心小学)

3、开展青少年安全教育科普活动。结合2010年“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等宣传纪念日,开展科普活动。(国土资源所)

4、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农业站)

5、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继续把现代科技知识、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乡党校教学计划。(乡组织办)

6、开展健康进农村活动。面向群众,提供义诊等健康咨询,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城郊乡卫生院)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重点企业搞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安监站)

8、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工程。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大食品污染治理力度。(乡食品监督管理站)

围绕“四个主要行动”的实施,提高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力求有新突破

1、加强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省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将符合在校学生特点的科普内容进入课堂。(城关中学、城郊中心小学)

2、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竞赛”等系列竞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城关中学、城郊中心小学)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咨询、热线电话、家庭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乡妇联)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力求有新作为

1、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组织本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单位(个人)的评选,争取实现国家级奖励项目零的突破,为先进单位(个人)争取更多的奖补资金。(乡科协)

2、加强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省科普惠农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相互配合和分工负责,统一建站标准,力争获得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的单位和带头人完成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任务。

3、推进农村科普“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计划在全乡60%的行政村逐步设立一个科普服务站、一个科普宣传栏、一名科普宣传员,形成覆盖全乡农村的科普工作平台。

4、抓好农函大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全乡农业产业化建设,完善教学网络,创新培训管理模式,用项目带动全乡农函大培训工作的开展。

5、推进农村科普“三个一”工程。在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古一村举办一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培养一名不脱产的农村大学生村官,资助一名贫困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并推荐就就业。

6、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建设农技宣传推广平台。加强宣传“农业信息网站”、“969155”农业热线、《科技报·三农周刊》和《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网》的作用,面向广大农村读者,宣传党的“三农”政策,传播现代农业科技新技术、新成果。(农业站、乡科协)

7、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邀请专家学者、技术骨干、乡土人才结合农事活动传授生产技能,实时解答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疑难,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农业站、乡科协)

8、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创业和核心农户培训工作。(乡劳保所)

9、实施农业“五新”入户工程。在全乡建立农业“五新”技术示范片,辐射带动农业“五新”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业站)

10、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以丰富农民现代化科技知识,提升农民现代农业生产技能为重点,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农业站)

11、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和推广工作。加强林技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参与实施“百县千村万户林业科技示范行动”,推进林业科技示范网络建设,加强林业科技入户工作。(乡林业站)

12、开展卫生下乡培训活动。开展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组织医务人员送医送药到农村,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医学知识。(城郊卫生院)

13、实施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参与实施“百万农村妇女培训计划”,以项目带动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努力把广大农村妇女培养成“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乡妇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力求有新亮点

1、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在企业中加大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建立职工报酬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分配制度。动员全乡企业单位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百万职工大练兵”,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职业培训等活动。(乡工会)

2、实施企业科协“增覆盖、强作用”工程。在企业中建立科协组织,扩大企业科协的覆盖面。同时,进一步发挥企业科协的作用,一是邀请专家来我乡进行创新方法培训;二是在企业中建立专家工作站;三是开展比员工科学素质、比技能、比创新、比合理化建议、比专利、比成果转化等“讲、比”活动;四是开展企业科普宣传服务,为提高企业员工科学素质服务。(乡科协、乡工会)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力求有新进展

1、开展公务员学习培训。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培训、单位业务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节约资源能源、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展利用、减灾防灾等内容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乡组织办)

2、在各部门、村妇联主席中办班培训,开展岗位读书活动,并将现代科技知识作为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乡妇联)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技业务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乡科协、乡组织办)

围绕完善《纲要》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的形成

1、加强成员单位联合协作。根据国务院实施《纲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高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和中央书记处“大联合、大协作”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实施《纲要》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联合协作和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做好计划总结、沟通联络、协调服务、检查指导等工作,并建立例会制度。(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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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的方针,充分利用社区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从社区实际出发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社区文化活动,陶冶社区居民的情操,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文化水平,增强社区成员共建家园的社区意识,形成与地域环境、历史文化、成员价值趋向相适应的社区精神,不断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生活。

二、具体工作:

1、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在社区进行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科普文化、民主法制、民族团结、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文明行为等项教育活动的教育宣传。教育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意识,以青少年和老年人为重点,多参加户外活动,带动社区全民健身,达到浓烈的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

2、积极筹备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并于8月26日举办了象棋比赛。

3、加强各族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及失足青少年的帮扶宣传工作。发放了宣传手册,大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净化育人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全街培训工作、学习型社区创建工作计划,利用召开专题会的形式,组织开展了基层党校党员培训活动。社区学校及社区居委会充分利用了教育阵地,开展了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以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品位、个性化需要为目标的文化休闲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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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合作旨在加快巴中科普事业发展,推动科技兴巴战略,提高巴中民众科学素质,促进巴中“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合作将按照四川省和巴中市发展的总体部署,本着“优势互补、务实开拓、创新机制、共谋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巴中的科协组织网络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巴中市公民科学素质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着力提高为巴中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共同推动巴中加快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中心城市,努力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此次合作内容包括两部分,就是明确四川省科协的责任重点和巴中市政府的责任重点。四川科协工作重点为:一是促进巴中着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包括逐步配备科普大篷车,推动巴中建设科技馆,支持巴中农村综合科普示范区建设,支持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工作等。二是支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指导巴中抓好社区科协、农技协的建设和发展,支持巴中建设农村综合科普示范区。三是助推企业科技进步。支持开展“金桥工程”、“厂会协作”、科技咨询等服务活动,支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争取在5年内帮助巴中建立1家院士工作站和4家各具特色的专家工作站。四是帮助巴中科技人才成长。强化对巴中各类科技学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会员的培训,支持巴中承办重要的学术会议。五是探索基层科普工作的路子。省科协将通过与巴中市的合作,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科协工作模式和有效发挥专家人才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基层科普之路。

巴中市政府工作重点为:一是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实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领导小组,将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把科协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建立健全科协组织网络。支持建设好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等基层科协组织,配齐配强各级科协领导班子,逐步改善科协工作条件等问题。三是切实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优先解决市科技馆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支持城镇、社区科普画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科普“站、栏、员”建设,努力增强科普服务能力。四是全力做好保障工作。按照《科普法》及科普示范县创建标准足额预算科普工作经费,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切实解决好科协机构、编制等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设立巴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充分调动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

此次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双方还明确了合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川省科协与巴中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推进领导小组,双方分别确定一个牵头责任部门,并将其主要负责人作为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与磋商,指导和协调合作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合作重点等工作。三是密切信息沟通。通过不定期制发简报、交流调研等多种形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信息通报交流渠道,促进不断拓展双方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内容、提高合作层次,更好地服务巴中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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