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论文范文

时间:2022-02-23 16: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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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论文

篇1

例1:假设甲企业采用单项比较法计提跌价准备,1999年6月30日因股票C市价明显下跌,为避免变现损失而划转为长期持有。

股票的有关资料如下:

成本890000元

市价890000元

跌价准备40000元

账面价值850000元

在划转时,甲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凭证: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C85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C40000

贷:短期投资——股票C890000

上例中,划转日恰在资产负债表日(6月30日为中期报告日),此时股票c的市价正好等于其账面价值。但是,若股票C于7月26日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而当日的股票市价为840000元,则甲企业应首先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补提跌价准备10000元。甲企业应做会计处理如下:

补提跌价准备:

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0000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C10000

划转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C84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C50000

贷:短期投资——股票C890000

如果7月26日划转时股票C市价上涨至860000元,则应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C86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C40000

贷:短期投资——股票C890000

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0000

(2)采用类别比较法或总体比较法,计提跌价准备时,短期投资向长期投资的划转

如果企业采用类别比较法或总体比较法计提跌价准备时,企业只能确定某类或全部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而某一项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是无法确定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短期投资向长期投资划转就只能从总体上冲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例2:接上例,假定7月26日股票C的市价为840000元,则无论采用类别比较法还是总体比较法,甲企业的划转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C84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C50000

贷:短期投资——股票C890000

如果7月26日股票C的市价为870000元,则划转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C87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C20000

贷:短期投资——股票C890000

如果7月26日股票C的市价涨至895000元,则依据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应按成本890000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划转分录如下:

篇2

企业在识别自己投资项目的费用和效益时,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实际现金流量原则和增量原则。

实际现金流量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投资项目的费用和效益——现金支出和现金收入分别为费用和效益,应依据收付实现制,按企业实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量记入其实际发生的年份,也就是说,项目费用和效益的计量不受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二是指如果在预计项目寿命期中,与项目有关的价格和成本将发生持续上涨的情况,估算未来现金流量时就应考虑通货膨胀对费用和效益的影响。

增量原则又称相关原则、边际原则或有无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与投资决策相关的现金流量(决策中应考虑的费用和效益)应是增量或边际现金流量,即仅仅因投资项目而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或者说,是没有该投资项目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和效益。因此:

项目的CFt=企业的增量CFt=企业有项目的CFt-企业无项目的CFt

式中CFt表示项目t年的现金流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项目的实施,企业现有经营活动的费用和效益既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需仔细加以分析鉴别。下面,我们根据这些原则,通过案例说明在实际工作中需考虑的问题。

东风电子公司过去几年的效益一直很好,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销售和利润,公司的计划和销售两部门共同提出了利用目前拟出租的一间闲置仓库,批量生产已投资150000元研制的一种换代产品的设想。为此,公司花费50000元聘请了一家咨询公司帮助调查新产品的市场前景,结果表明市场前景良好。目前,公司领导层正在考虑是否值得投资,正式推出该种新产品。

与销售和生产技术部门研究协商后,公司的财务部门估计,生产设备(包括设备购置、运费和安装工程)投资需2635000元,使用寿命5年,其间每年的维修费用为300090元,寿命结束时残值为165000元。新产品的单位外购原材料投入为80元,外购燃料动力成本为25元,销售单价为150元,第1年至第5年的销售量分别为41000单位、43000单位、43000单位、43000单位和40000单位。此外,新设备的运转需操作工15人,其中5人需新聘,职工的工资及福利为每人1200元/月。

据市场预测,新产品投产上市后,现有的一种同类产品的销量将受到影响,估计销售额(减去经营费用中变动成本节约额后的销售额)将下降800000元。因此,财务部建议公司部分停止该种产品的生产,变卖这部分生产设备可获得现金收入650000元,但这些设备的账面价值为900000元。

另外,公司财务部门还提出:①提取项目销售收入的1%来负担整个公司的管理费用;②项目融资成本为10%;③固定资产按直线法折旧;④厂房出租每年可获租金收入(市场价格)预计200000元;⑤项目流动资金投资为年销售额的8%。假设该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案例中列出了涉及东风公司项目的各项收支,其中有些不属于增量费用和效益,在判断和识别时,应对以下问题进行详尽分析。

沉没成本

沉没成本是指在正式投资决策作出之前,已经发生而又没有其它用途的成本。我们知道,企业在实施具体的项目前,总是要发生一些涉及拟投资项目的费用,如本例中的50000元咨询费(包括为可行研究和其它项目前期工作支付的费用)和150000元研究与开发费用。这些费用的特点是,它们在投资决策完成之前已经发生,而在项目遭到否决的情况下一般又没有其它用途。按照增量原则,沉没成本不是相关成本,不应记入项目未来的现金支出,因为无论有无项目,它们都已发生。

机会成本

如果某些资源在不搞项目的情况下能为企业创造现金收入,当项目使用这些资源时,必然要放弃这些收入,这些放弃或损失的收入就是项目的机会成本。有时,企业的投资项目要利用现有的资源,如厂房、仓库、土地等。在此种情况下,应考虑这些资源是否有明确的其它用途,如有它用,就应计算因此而放弃的现金收入。机会成本是相关成本,但并不涉及企业目前的现金收支,尽管如此,我们不应因其不作为交易事项在企业入账而将其忽略。本例中,对于项目计划利用的拟出租闲置仓库,应把预计放弃或损失的200000元租金收入视为机会成本,记入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的现金流出,例如记入项目的增量经营费用。

分摊费用

像许多企业一样,东风电子公司也是把公司的管理费用分摊到各个生产和业务部门,包括拟实施的项目将要分摊的份额(项目销售额的1%)。但是,整个公司的管理费用并没有因项目而增加,实际上,无论有无项目,公司均需负担同样数额的管理费用。因此,根据增量原则,这部分分摊到项目的管理费用不属于相关成本,不应记入项目的现金流出。

经营费用

就工业企业而言,经营费用是指不包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的产品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其中主要是原材料、燃料动力、人工成本和维修费用。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如果分析的是扩建项目,项目投产后可能会利用企业一部分现有的富余职工(如本案例中的情况)或闲置的公用设施;如果是技术改造项目,则可能会降低现有生产活动的原材料或燃料动力消耗,或者,提高现有职工的工资。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现有生产活动的经营费用发生增减变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认真进行有项目和无项目的对比分析,判断企业经营费用的增量变化,准确识别项目的增量经营费用。

销售收入

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或性能而推出换代产品时,或者为了增加花色品种而增加同类产品的产量时,由于市场的总容量有限,企业现有产品的销售收入可能会受影响而下降。因此,增量销售收入(项目效益)应是项目本身产品的销售收入(第1年为5150000,2-4年为6450000涕5年为6000000)减去企业现有产品销售收入的损失。在本案例中,预计销售收入应是项目产品每年的销售额减去现有生产活动损失的销售额(80万元)。此时,这种损失类似于机会成本。但是,销售收入下降的情况往往较复杂,应谨慎对待,因为下降可能是由于市场竞争因素造成的。企业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在同一市场上推出新产品,新的生产者也可能会加入竞争行列,其结果可能是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此时,损失的销售收入类似于沉没成本,不属于相关成本。为了便于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在分析时可提出这样的问题:在无项目的情况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将会发生什么变化?如果预计企业的销售收入将会下降,损失的收入就是无关成本。

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不是现金费用,不涉及任何现金支出,因而不属于投资项目的相关费用。然而,折旧费用虽然与项目的税前现金流量无关,但却会对项目的税后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在计算项目应支付的所得税时,折旧费用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税金

项目本身需要支付的税金包括销售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金是项目的相关费用,应记入项目的现金流出。在预测项目的现金流出时,可根据现行财务和税收制度,分别估算上述税金。但是,由于项目而使企业现有经营活动增加或减少的税负,应当予以特别的关注。比如,本案例中在处置现有生产设备时,将会发生650000元的现金收入,而这些设备的账面价值却是900000元,两者相抵有250000元的账面亏损。这样,如果企业的边际所得税率是33%,当年就会少交82500元(250000×0.33=82500)的所得税。企业节约的这部分所得税现金支出是增量现金流入,属于项目获得的效益,因为在没有项目的情况下,就不会发生这部分节约额。同样,如果企业因项目而处置现有资产时发生账面盈利,也将相应地增加所得税支出。在实际计算项目现金流出时,可用这部分节约额抵减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融资成本

篇3

二、期货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一)改革案例教学模型,尝试导入性案例和补充性案例相结合的案例教学模式。

所谓导入性案例,是指在讲些新的章节之前,先通过一个浅显易懂的小案例引出要讲解的内容,使学生对要学习的知识点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同时启发学生学习新知识模块的兴趣。在此基础上引出精选教学内容,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补充性案例,是在基础知识介绍完之后,学生对学习内容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后,通过深层次的案例,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导入性案例与补充性案例相结合的案例教学模式,可以让学生逐步加深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避免一开始就接触抽象的概念而可能产生的厌学情绪。期货期权课程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与现实联系紧密,新产品不断涌现。教材的更新周期比较长,很难实现实时更新教学内容,但是案例式教学则可以实现实时更新教学内容,让学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期货发展的最新动态。

(二)加强学生参与型教学安排

期货课程是与现实经济,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密切联系的课程。在讲授过程中,针对部分章节的特点,给学生制定相应的学习任务,让学生自行去查阅资料。比如,在介绍期货价格的基础面和技术面分析的时候,让学生选择一种自己感兴趣的期货品种,去查阅相应的供求资料等等,然后结合自己搜集到的数据资料,尝试对该期货品种进行基本面分析。这种鼓励学生参与式的教学安排,可以改变以往的填鸭式教学所带来的课堂听课疲惫现象,使学生变被动听课为主动学习,同时,搜集资料,整理资料的过程也是学生学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的过程,同时也为他们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通过创建微信平台等方式充分利用新型网络教学手段和方法

网络教学是一种新型的极为灵活的教学手段。网络教学平台可以实现教学资料,网上测验,教学视频的资源共享。同时,网络平台的论坛可以实现老师与学生的之间的互动,交流与沟通。现在学生使用微信的越来越多,据笔者调查,本校大学生中至少有超过80%的学生在使用微信。老师创建微信平台,可以及时相关动态,客栈、提供素材、布置作业、解惑答疑等,与学生实现课堂外的实时互动。

(四)加强实践实验教学

期货期权课程比较深奥难懂,从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很有必要在期货教学过程中增加实验教学环节。在教学环节的设置上,在兼顾理论教学的同时,突出强调实践教学的比例,明确将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作为重要教学目标,使学生能高效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熟练掌握实战技能。比如,在期货技术分析环节,单纯的理论讲解,学生很难真正掌握各种分析方法,各种图形形态的形成等等,而利用模拟交易软件则可以培养学生利用交易信息判断、预测期货价格走势的能力,以及学习掌握套期保值和套利的交易策略。同时鼓励学生多参加期货模拟大赛。从2013年开始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期货交易所等机构每年举办一届期货模拟大赛。教师通过给予指导以及请业界人士给参赛同学做讲座等方式鼓励支持学生参与比赛。另外,任课教师也可自行组织校内或校际期货模拟大赛。

(五)加强职业指导,推行“课证结合”

随着中国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进一步推行,越来越多的本科生在读书期间报名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如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若在教学中适当结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安排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与资格考试的合理对接,推动“目的推动型”教学,一方面可以对学生备考工作提供帮忙,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

(六)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

目前很多高校从事期货教学的教师并没有期货实践经历,由于没有直接的经历,其对期货的认识更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很难回答学生提出的实践问题。高校应给予教师提供支持,鼓励教师到期货公司挂职锻炼等,提高任课教师的实践素养。

篇4

2.对控制或控股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相对于旧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新准则对“控制”的界定更严谨。所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相关活动而享有相关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额。这里的相关活动是指对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享有可变回报是指投资方取得的回报随被投资方的业绩而变动,是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相较于原准则的“获取利益”,享有可变回报的内容更广,包括获取未来流动性、规划经济、专属知识、分享利润等。新第33号准则第八条还规定,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等。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若是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若是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现的,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实际就是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对子公司投资的后续计量应按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同时,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应该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并表时应改为权益法核算。

3.对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第二条规定,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所谓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即合营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当然,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这里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与前述控制概念中的相关活动概念相同。按照是否形成单一主体,即否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框架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合营安排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合营安排不是基于单一主体,就形成了共同经营,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并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直接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本文不对此加以详述。如果是单一主体,就形成了合营企业,也就是合营方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安排。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的除外。投资方对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按权益法进行后续核算。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信息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依据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4.对可施加重大影响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当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却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如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表决权介于20%与50%之间(只是一个参考范围,要结合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有关控制的界定及参与决策实际情况等进行判断),即表明投资对被投资方具重大影响。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后续以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信息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综上,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如图1所示。

二、联营企业“双轨制”投资核算的悖论

1.准则规定。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九条规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我们称之为对联营企业双轨制投资核算,如图2所示。在图2中,甲投资方既持有对联营企业A公司的直接权益性投资,又通过某风险投资机构间接持有对A公司的权益性投资。甲投资方对直接持有的对联营A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对通过某风险投资机构间接持有的对A公司的投资,不管风险投资机构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均可以(不是必须)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即双轨制。显然,新准则提供了对联营企业双轨制投资核算的选择。甲投资方也可以不采用双轨制,将持有的对某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属于“三无”投资的,作金融资产核算;属于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或控制的,作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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