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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城区及各乡镇驻地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具体包括:
(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现象,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状况。排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排查危房和老旧房屋管理维护状况。排查老旧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老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征收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福如发展集团、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全面负责辖区内所属的各类危房和老旧房屋的排查整治工作,县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职工宿舍等的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开发老旧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全县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的指导、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直管公房的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县房屋征收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隐患排查。
县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福如发展集团等单位负责教育设施、养老及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的安全排查整治。
五、相关要求
(一)制定排查方案。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从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好排查工作。
(二)层层开展排查。要自下而上层层排查,组织危房和老旧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街道办要会同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的每幢房屋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住户与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对接,确认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社区居委会统计上报基础上,及时对辖区内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列表及整改措施汇总上报至县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及时整改到位。对排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方案,该加固的加固,该撤出的撤出,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已被鉴定为危房房屋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应将限期治理意见通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效协调、科学指导、督促推进,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明确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房屋,要迅速撤出人员,采取果断措施,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和改进房屋安全应急处理管理,完善应急方案,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违法加层无序建房拉网排查工作的领导,按照《××镇镇域范围内拆临拆违“零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确定镇领导分组责任联系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保卫宏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召开违法加层无序建房拉网排查工作动员会。
2009年7月23日前,组织召开违法加层无序建房拉网排查工作动员会。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镇拆临拆违工作指导组成员参加会议。
(二)根据《××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并按《××镇镇域范围内拆临拆违“零申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序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2009年7月24日—26日,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完成本辖区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并于26日下午5:30前形成书面总结,上报镇拆临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2009年7月30日,上午镇、村、组三级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人民政府第79号令《××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拆临拆违等政策法规进行培训;下午在麒麟和权甫召开临违建筑拆除现场会。
(五)年内制定完成村庄建设规划和撤村并点工作方案。
(六)2009年8月30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杜绝增量、冻结存量、常效控制、永无违建”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监督考核。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严厉问责。
(二)明确责任。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员会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违法加层无序建房拉网排查工作顺利完成。
全面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单位底数,是做大做强全区贸易实体经济的需要,是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需要,也是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环境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全部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实现应统尽统。
二、工作任务
通过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全年有望达到或超过限额(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分别按新增和成长型申报程序的要求,于今年十月份或年底纳入国家直报名录库。
三、工作主体、排查范围及工作方法
(一)工作主体:各管理区、各村。
(二)排查范围:辖区内所有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包括楼宇内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及各类会所的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方法:第一,对辖区内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填写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摸底排查汇总表。第二,与区里统一反馈的单位名录进行比对,找出漏登单位。第三,对遗漏的单位进行补登。第四,形成全年有望达到或超过限额的单位名录库。第五,做好四季度和全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上单位审报入库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召开动员会议(2014年8月16日)。召开动员会,部署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
(二)业务培训(2014年8月21-23日)。各单位抽调有文化、能力强的骨干参加摸底排查业务培训。
(三)摸底排查(2014年8月24-9月10日)。各管理区、各村、各部门按照方案和培训要求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摸底排查表,并定期向街办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度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市、县两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2012〕2号)要求,市作为全省试点地区之一,从2012年起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一步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阜安〔2012〕6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已于2011年12月12日印发了32个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包括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管理八项主要内容,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企业分类分级标准继续使用,前期已完成级别评定工作的地区和企业,不再另行开展分类分级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我市企业实际情况,将对《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进行适当增补和调整,相关标准将另行。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重要范畴。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安全监管。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5月至年底)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完成所有企业的分类分级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试点建设任务。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承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行业“十二五”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政策措施、重点项目等,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及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成立文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文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排查范围主要包括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剧团、影剧院管理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等;音像制品批发市场;
三、排点
1、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电器接入线路是否安全,装修材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巡查制度是否坚持等。
2、歌舞娱乐场所是否使用烟花爆竹,冷烟花和火炮,是否使用明火照明。
3、各文化单位的排点是对危旧建筑、库房、文保单位的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物理等。
4、各经营场所、文化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时间6月10日-6月25日,召开全体职工和文化经营业主动员会,各单位、各业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2、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月26日-9月15日,各单位、各业主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对文化市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坚决取缔消防不达标的经营场所,禁止娱乐场所燃放烟火、禁止人员密度聚集、禁止安全疏散通道达不到要求。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配齐配强安全设施,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3)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4)严格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三不放过”,即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总结验收阶段:时间9月15日-9月30日。局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各单位、各业主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领导小组。
五、责任分工
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分工负责制。局长夏章奎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系统安全生产负总责;万小明协助局长分管专项整治工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人;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职”对分管的工作及挂点的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隐患排查。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20年汛期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涝重于旱,为了切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突出汛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各村要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扎实认真的对本辖区度汛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及时堵塞漏洞,弥补不足,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汛前。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各村要结合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汛前安全排查,全面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一)河道隐患排查。
1、检查河道防洪抢险预案是否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防、抢、撤措施是否落实。
2、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3、检查河道行洪区内有无阻水、有无碍洪建筑物;有无筑埂打埝、堆积垃圾、弃碴、废料等侵占行洪区域,造成束窄河道、抬高河道水位现象。
(二)北塬地裂排查。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检查监测预警措施是否落实。
3、危险地段的居民是否搬迁。
4、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三)全镇中小学校舍检查。
1、检查危漏校舍是否造册登记,有无防汛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2、危漏校舍师生是否撤离搬迁,是否落实责任到人。
3、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四)对辖区内河道、危房危窑、村组排水等隐患的全面检查。
1、根据河长制制度,沿X河四村(沟而上、席杨、团庄、阴郭)对各自辖区内的河道进行汛前排查。
(1)检查沿河作业人员是否造册登记,撤离预案是否进行交底。
(2)检查防汛预案宣传落实情况,检查“防、抢、撤”措施到位情况。
(3)检查清滩任务是否落实责任到人。
2、检查各村防洪抢险预案是否完善。
3、检查辖区内危房危窑是否造册登记,应急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4、检查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是否落实,村、组干部包地域、包河段、包重点滑坡地裂的防汛包干责任制是否落实。
5、检查本辖区各级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断面是否满足排水要求。
6、检查防汛通讯联络是否畅通,是否落实责任到人。
7、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3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重点中央企业进行督查。
综合督查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专业督查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组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办通知》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指导意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是否对重大隐患直接掌握并挂牌督办;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机制。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情况;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等情况;对2006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了查处,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了防范措施,以及打击瞒报事故的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治理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是否列入了整改计划,落实了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了监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4.各地区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二)专业督查组
1.被检查地区各级相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总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
2.相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指导意见》进行自查自改的情况。对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是否列入了整改计划,落实了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了监控措施。
3.本行业、本企业打击“三非”、查处事故、打击瞒报、落实治本之策的情况;对发生的事故,包括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认真查处,严格了责任追究,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4.上述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稳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地区、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深入检查,突出重点。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要重点对地方各级政府进行督查,对企业进行抽查,通过查企业来检验政府的工作。专业组要重点查本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部门和单位。各督查组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地区和单位。
3.抓住典型,促进工作。督查组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单位和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善于发现专项行动中的好典型,加以宣传报道。对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问题突出的,要责成有关地区、单位限期解决。
4.交流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要向被督查的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四、督查组的组成
此次督查共组成15个综合督查组和9个专业督查组。由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电监会以及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每组10人左右,由一名部级领导同志带队。
综合督查组每组督查2个省(区、市)。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民爆器材和中央企业9个专业督查组督查的地点和单位由组长单位自行安排。(督查分组及人员名单附后)
五、时间安排
8月27日开始出发,9月20日前返回,督查时间为1O天。
六、有关事项
1.各督查组要在出发前提出本组具体督查方案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下发到督查组所到的省(区、市)。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禁毒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生产工作总结实效”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禁毒预防暨外流贩毒重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推动我镇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创建“四无”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禁毒办:
(1)每月同“在册吸毒人员”“重点关注人员”,电访一遍,随时掌握情况。
(2)走访慰问镇上困难吸毒人员家庭,确保吸毒人员家属思想稳定,让吸毒人员家庭感受到政府和社会大家庭对他们的关心。
(3)与“在册吸毒人员”、“重点关注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从心理上进行疏导,从而充分认识到吸毒的危害性,加强戒毒的决心。
(二)派出所:
(1)在观音中学、观音一小、二小、阳光小学准备一堂“禁毒”有关知识的法治讲座。
(2)加大辖区内的治安巡逻,确保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与外地的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掌握外流贩毒的情况,确保我镇在2018年取消警示。
(三)学校:
(1)撰写“一封家书”,主要介绍的危害、《禁毒法》等相关知识。特别是有外务工人员的家庭。
(2)每个班开展一次主题为“禁毒”的班会,让学生认识到的危害。
(3)“LED”循环播放“禁毒”相关的标语,校内的广播也应在休息时间播放“禁毒”相关的知识。
(四)各村(社区)
(1)各村和社区应组织开一次党员会,集中收看一次有关“禁毒”警示片(如《凤凰花开》)。
(2)利用“”、“党课”、“党员活动日”“农民夜校”做常态化宣讲“禁毒”知识。
(3)同“在册吸毒人员”、“重点关注人员”每月取得电话联系一次,掌握基本情况。
(4)再次排查高危人员。
以上工作内容均要求在9月30日之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禁毒意识和抵制能力,关系到禁毒人民战争的成效,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工作。
通过集中排查,发现和纠正农村村民建房工作中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征收征迁安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清理范围及时间
本次集中排查的对象是窑湾乡和经济开发区所属各村农村村民建房,重点抽查120户。清理工作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工作步骤
(一)资料清理。(12月9日-12月12日)对全区所有村民建房规划、土地资料进行清理(资料清理时间从1990年开始)。
(二)资料比对。(12月13—12月15日)对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土地资料进行对比。
(三)抽样复核。(12月16日-12月22日在资料比对的基础上,抽取120户现场复核。
(四)走访调查。(12月16日-12月22日在部分村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掌握农村村民群众意见。
(五)汇总分析。(12月23-12月24日)对资料比对、抽样复核及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六)调查处理。(12月25日-12月29日)对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分类进行处理。
(七)总结上报。(12月30日)
四、工作分工
此次集中排查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在做好组织协调的基础上,重点是发现和查处农村村民建房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国土分局负责全区农村村民的土地资料清理,资料对比、抽查复核和情况汇总工作;规划分局负责全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资料的清理,配合国土分局做好资料比对和抽查复核工作;窑湾乡、经济开发区配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实地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使全市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消防安全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从而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和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办公室、广播电视科、文物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市场、印刷企业和文物保护单位;局所属各单位。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否明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安技措施是否执行到位。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经营单位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值班巡查是否到位;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熟悉掌握。4.员工安全教育情况。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局重点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2.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31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
3.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局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局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4月2日至17日。
二、排查巡查方式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省将派出8个暗查组,市派出10个暗查组,县成立7个巡查组对发现的焚烧火点、焚烧痕迹、焚烧异味、焚烧隐患进行督导、排查、巡查。按照“空间覆盖无死角、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本着“零容忍”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高铁高速沿线、红外监控未覆盖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环节、全覆盖督导巡查、排査整治。督导巡查监控系统拍摄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处置人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一)及时处置,夯实基础。“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是对禁烧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乡迅速成立专班,建立巡逻巡查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焚烧隐患、焚烧痕迹清理力度,从源头杜绝露天焚烧问题的发生。
(二)传达压力,压实责任。各村、各企业对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克服乡村干部麻痹思想,压实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24小时巡查值守力度,对巡查处置不到位造成露天焚烧火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发动群众作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有效手段,充分利用微信矩阵、宣传车、大喇叭广播、条幅等方式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将露天焚烧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鼓励群众举报,打一场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人民战争。
(四)严厉打击,从严处理。对发生的露天焚烧火情发现当事人的,要及时移交派出所、乡环保所进行处理、处罚。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因特殊原因未查找到违法责任人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高限处罚;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违法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倒查责任,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