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0 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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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revision of professional personnel training programs, and adjusting the curriculum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What position is "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in th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rofessional In view of the doubt of this technology func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background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integration technology, and emphatically expounds the foundation supporting function of "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Key words】 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integration professional; Curriculum system
1 概述
机械制造技术是人类历史上发展最早的实用技术之一。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机械制造技术能真实反映一个国家的机械化水平,是机电一体化专业重要组成部分,是机电一体化专业在“设备自动化”和“机器换人”战略中的基础支撑。
1.1 机械制造技术概述
机械制造技术是实现产品设计、完成产品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共性技术和基础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是随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发展,最早可追溯至石器时代,再到纺纱、战争武器、运输工具、生产设备等等,都离不开机械制造技术,并随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发展而发展。20世纪70年代后,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统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传感检测技术、伺服驱动技术的迅速发展,带来许多新技术、新工艺,带动机械制造技术产生质的飞跃,其正朝着自动化、精密化、敏捷化和可持续发展方向发展。
1.2 机电一体化技术概述
20世纪70年代,日本企业最早提出“机电一体化技术”慨念,即机械技术与电子技术结合应用。随着经济、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发展与创新。目前,机电一体化是一门融合多种技术的独立技术,其将计算机技术、机械技术、微电子技术、接口技术、传感传动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系统技术、伺服驱动技术等进行综合应用,使机械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模块化,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现在正向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方向发展,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技术越来越成熟。
2 机械制造技术在机电一体化专业中的基础与支柱作用
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现代产业升级的大潮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东莞市政府主导的“机器换人”中需要大量的掌握机电一体化技术的人才。“机”是机电一体化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械制造技术”即为这个“机”的最基础最主要的技术。那么,“机械制造技术”就顺其自然地成为“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必备的知识模块,是该专业三大支柱之一。
2.1 机械制造技术是机电一体化的基础作用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是以“机与电”为核心知识模块的综合性强的专业。机电一体化在国外被称为Mechatronics,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人提出来的,是将英文Mechanics的前半部分和Electronics的后半部分结合在一起构成的一个新词,意思是机械技术和电子技术的有机结合。机电一体化技术又称为机械电子技术,是机械技术、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有机结合的产物。认识到这点,对于高职院校的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建设很重要,帮助理清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主线,归纳提炼专业的核心能力,配置对应的理论与实践能力模块,分配各能力模块之合理的学时与学分的“黄金”比例,形成系统的专业课程体系,制定专业教学课程标准,让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学生不偏不移地朝着掌握“机电一体化技术”方向前进。
2.2 机械制造技术在机电一体化专业的支柱作用
若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教学过程需要二条腿走路,那么,机械制造技术即为其中的一条腿。有了这条腿,能很好区别电气工程专业与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岗位群与能力模块。在东莞及珠三角地区,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生职业规划与能力要求如下:
主要就业单位:机电产品、设备制造或设计公司,家具、印刷、玩具、服装、手机等制造等设备生产公司。
主要就业部门:设计部门、工程部门、生产部门、维修部门或销售部门。
主要工作岗位:自动机或自动线操作员、机电设备维修与装调员、设备机械研发与改造员、电气工程人员、产品销售员。岗位与其对应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业证书要求分析如表1所示。
主要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团队协作等社会能力、查阅资料等方法能力。
通过上面的对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分析,可见“机械制造技术”的支柱作用。若将机电一体化系统比作一个“人”的话,那么机械制造技术就是要完成“人”骨架的构建。
(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岗位能力模块与课程体系如表2所示。
3 岗位能力中“机”知识的培养过程-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典型载体中“机械制造技术”的应用过程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最为典型的载体为自动化生产线,应用范围最为广泛。比如,世界品牌的“SWAROVSKI”包装盒制作的“自动化生产线”。它包含了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各类知识模块,比如气动控制技术、机械技术(机械传动、机械连接等)、传感器应用技术、PLC控制和组网技术、步进电机位置控制技术,以及和变频器技术等。以此为例,以下展现“机”知识的培养过程,看到“机械制造技术”的功劳与作用如图1所示。
包装盒生产线主要包括主要包含了四个工作站,每一个站是包装盒制作中“折盒”的一道工序。下面以一个工作站为例,展现“机械制造技术”在整个设备生产中的作用。
要完成该工作站的设计、制造,必须熟练掌握机械制造技术。如加工气缸安装板,在完成安装板的零件设计后,见图2(安装板简图),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加工:如表3所示。
(1)零件图分析。由零件图获取毛坯尺寸、零件主要特征、技术要求等信息。(2)编制加工工艺卡。根据零件图获取的信息合理编制加工工艺卡。(3)准备工、量、刀具及毛坯材料。根据工艺卡要求准备。(4)编制工序卡。以工艺卡为依据,遵循机械加工规律,科学编制工序卡。(5)加工操作。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依照工序卡对零件进行机械加工。
4 结语
要搞好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建设与教学,必须以正确的态度认识“机械制造技术”的重要位置。很好掌握一般机械或零件的加工工序及加工方法,更有助于设计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
机械制造技术在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建设中不可或缺!
参考文献
[1]唐方红,曾军华.基于职业资格鉴定的专业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以机电专业维修电工考证为例[J].科技创新导报,2015,15:136-137.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前,关于就业意向达成初步约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形式;它不仅是教育行政部门毕业生派遣的重要依据,而且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协议书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高校法律地位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
就业协议书源于教育部规章,它是教育行政机关实施就业管理的形式;同时也是合同,而且是无名合同、格式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范及相关司法解释。
1、教育行政机关实施就业管理的手段
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部门规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1997年3月24日)第二十四条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据此,教育部或各省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制作了协议书;协议书签约率直接反映毕业生就业率和国家就业管理工作的成效。
2、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
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协商一致,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遵循平等、自愿原则,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定。从民事角度分析,三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签约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无权强迫他方签约或强求他方接受协议书的某项条款。协议书不是《合同法》分则明文确定的有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它具备合同的所有特征,完全适用《合同法》总则和分则的规定。由教育部或各省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制作的协议书,是典型的格式合同,适用《合同法》中有关格式合同条款的规定。
3、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协议书签订于订立劳动合同之前,是关于就业意向达成的初步约定,因此它不是劳动合同。但是,协议书的内容是用工制度,具有显著的劳动合同特征,适用《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制度。首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是将来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基础,协议书中已明确约定岗位、薪酬、福利待遇、工作地点等条款,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无权任意变更,除非经劳动者(毕业生)同意。其次,时效的连续性。协议书经三方当事人签章后成立、生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即使用人单位迟延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者(毕业生)也可依据协议书维护合法权益,从法律角度分析,协议书起到实质劳动合同的作用。
二、就业协议中高校的角色定位
现行体制下,高校既涉及横向法律关系,作为一方当事人参与订约,适用民商事法律制度,又涉及纵向法律关系,作为管理者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适用行政法律制度;正所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1、行政管理职能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授权高校教育管理职能,高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地位,适用行政法律制度。就业管理工作是高校履行行政管理的职能之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首先,具有本校就业工作细则制定权。“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工作细则。”其次,具有毕业生资格审查权。“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第三,具有毕业生推荐职能。“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第四,按要求向主管教育部门提出就业建议和计划。第五,毕业前教育与就业指导。第六,毕业生离校颁发证书和派遣工作。第七,就业情况调研。第八,协议书初审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经学校审查批准后生效。
2、服务职能
对毕业生而言,学校的管理职能,同时体现服务职能。首先,组织大型就业双选会,积极走访、邀请和接待用人单位,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次,学校成立就业领导小组,集中全校各部门力量,形式多样地开展毕业生推荐工作,为毕业生提供一切便利。如发放协议书、审批就业推荐表、政审证明、信函邮递等。第三,就业指导。从新生入学伊始,对学生进行系统职业观教育,到了高年级则进行专门的求职技能训练,如简历制作、面试技巧、求职信息搜索、就业心理辅导等。
从人才供需角度看,用人单位与高校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适用民事法律制度。用人单位联系校方招聘人才,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提供单位合法证明,同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披露真实的招聘计划和条件,保证签约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有效。高校作为人才供需方,须如实告知用人单位专业设置、学生的真实情况,认真履行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协议审批工作。高校须尽全力为用人单位招聘提供应有的便利条件。
3、合同鉴证职能
高校对就业协议书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查,体现了鉴证职能。这是高校教育管理职能的延伸,须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高校的鉴证是初审,之后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初审是协议生效的成就条件。鉴证的主要内容:第一,协议的主体须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第二,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就业政策。第三,签约符合法定程序,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第四,协议书主要条款完备,表达准确。鉴证制度严格限制了非法违约行为,维护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为将来劳动合同的签订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三、法律责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学校如有过错,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1] 赵兴宏.就业协议适用劳动合同的思考[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1.
[2] 李涛.浅谈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法律问题[J].当代经济,2004.11.
尽管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但大学生就业中的违约现象亦呈愈演愈烈之势,对用人单位、学校及学生本人都产生了许多影响,已经成为值得社会和高校就业工作者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违约现象的成因
1.客观原因
(1)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一般应在每年11月至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11月至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据此,一般普通高校举行双选洽谈会的时间主要集中在11月至12月,同时也是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高峰期。近年来,由于用人单位大都提早了招聘计划,高校也都提前联系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使得招聘时间不断提前,这为学生违约在时间上提供了基础。
(2)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然而在实际签约中,对于签约的书面材料――就业协议书却没有很好的法律定位,它的作用和法律效力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讨论,这也是违约现象不断增多的原因。
(3)在目前的就业工作考核评估中,虽然各级主管部门在对各高校评估检查时,都制定了综合的考核评估体系,但就业率仍是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高校很难把关注的目光从就业率上移开,更有部分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使学生“被就业”,这种以牺牲学生利益为代价的就业率换来的必然是高违约率。
2.用人单位原因
在很多新兴的私营、民营企业中,特别是一些临时成立的子公司,项目部中,他们在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时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不论是否具有独立用人资质、能否解决户档问题等都在协议书上盖章,加之部分学生不明就里,也为日后的违约造成隐患。同时,这类单位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原计划招聘的人员很可能因为项目的暂停或取消而发生变动,更有一些单位作虚假宣传,这些都为违约现象埋下了伏笔。
3.学校原因
由于我国的就业指导体系尚不完备,相对于外国发达国家相差甚远,造成很多学生虽然上过了就业指导课,却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来探索自己的职业目标。其次,由于部分学校对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把关不严,未对单位的宣传进行甄选,使得个别资质不全的单位混进校园进行招聘,对学校和学生都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另外由于学校对协议书、推荐表等管理不严格,造成了学生持多份协议书与多个单位签约,这些都使违约数量不断增加。
4.学生原因
在毕业生办理的违约手续当中,占相当比重的是由于学生自身原因提出的违约。首先,有的学生由于对自己的认识不清,不知道自己的职业定位在哪里,在各种招聘活动中处于随大流的状态,这种情况在应届毕业生中比较普遍。其次,有一少部分同学由于自身条件较好,成绩优异,也是违约办理中比较常见的,这部分同学事实上对其他同学、学校和用人单位都产生了不良影响。更多的同学属于多手准备,为的是给自己一个保障,如果同时被录取或录用,违约现象的发生是必然的。
5.其他原因
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它一些原因在违约中也是不可忽视的,例如客观条件限制、突发事件等。家庭因素造成的违约也是不可忽略的,在大学生还没有过多社会经验的时候,家长的意见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对违约现象的认识
笔者认为,针对违约现象的增多,不应一味采取围堵的方式,应对违约现象的认识有客观的态度。我们既要防止违约现象的不合理增多,减少甚至杜绝不必要的违约现象的发生,又应当允许有一定比例的违约出现。
在上文分析的各种违约原因中,由于和家里没有商量好,单位资质的审核,学校对毕业生签约管理上的漏洞等,这些原因造成的违约现象完全可以通过探讨和研究各种方法来减少和避免。另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双向选择是赋予用人单位和学生的权利,作为学生一方,到工作条件、待遇更好、发展更好的地方去工作是他们的权利,只要他们在办理违约手续中取得了原单位和新单位的认可;作为学校一方,也不应当给办理违约手续的学生制造困难。因此,一定的违约现象的存在不仅是正常和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充分体现,同时也体现了对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尊重。
三、应对不合理违约现象的措施
目前,许多专家学者针对违约现象的发生提出了许多措施。例如,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大学生就业,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探讨建立大学生诚信记录档案等,但由于各种条件限制,有些建议在目前情况下难以实现。以下是笔者对应对违约想象的一些思考。
1.尽量将招聘活动集中化,包括时间上的集中化和层次上的集中化
用人单位提早进校招聘是无法避免的情况,学生在确定好单位后也急于和用人单位签约,因此,延期举办招聘活动和延期发放协议书在实际操作中或存在许多困难。针对学生的攀比和这山望着那山高的心态,笔者建议将相同性质的单位安排在一起举行招聘活动。由于学生的自身条件有差异,他们的目标定位也不同,应当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举行行业专场招聘会,或根据单位的规模、地理位置等分情况举行专场招聘会,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有选择的进行应聘。受条件限制的高校可由政府部门或人事人才机构举办。这样相对集中的专场招聘会有利于学生的比较和选择,也有利于单位选拔人才。如果用人单位都零散的进校招聘,不仅组织学生的难度较大,而且导致很多学生因不能确定单位的来校招聘情况而容易产生先签约作为保底的心理。
2.严格规范协议书管理
应届毕业生在签约时使用的纸质载体是协议书,因此要减少不必要的违约现象的发生,应该对就业协议书进行严格管理。每份协议书都有唯一的编号,在发给学生时,应与学生本人一一对应,协议书可按学院班级发放,便于管理,做到不多发、重发,也不少发、漏发。协议书的发放也应及时,方便学生在找到工作后能尽快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学分制的实行使高校的学籍管理比较复杂,各学校都存在留降级、复学等情况,对于这部分学生更要严格审核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并及时发放协议书。对于已经办理违约手续和录取研究生的同学,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收回已经发出的就业协议书,对于丢失协议书和其他原因要求补发的也应有严格的手续和审核制度。总之,只有严格管理就业协议书,才能防止学生多处签约,避免为违约现象留下隐患。
3.建立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学校应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他们直接和学生接触,对学生的情况最为了解,由他们对本专业、本班学生进行就业辅导,对学生的实际帮助会更大。因此,可以通过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培训,再加上他们对学生的了解达到良好的效果,从而进一步减少违约现象。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 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4)、必须登报声明协议书遗失。
4.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5. 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6.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7.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8. 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9. 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10. 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3、毕业生到-------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11、人事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本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师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定为“师级”职务。人事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后,向人才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凡属国家开考的专业,可通过人才中心报名,参加考试取得资格。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05-0046-01
一、签约不就业现象的几类情况
1.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因担心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存在着盲目就业的心理和行为是导致此类现象的第一种情况,学生在对企业毫无了解或者根本就和自身不匹配的情况下,因存在以上这种心理去应聘企业,在经过企业的一轮笔试、面试后,企业对学生在较为满意后与学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此后当学生意识到签约过早、过急并与自身不匹配时,想进行解约时却被相关违约金所拦阻,于是干脆一拖了之,不去企业上岗,这是签约不就业的第一种典型情况。
2.部分学生自身在未充分考虑好是就业还是读研的情况下就盲目地去参加企业招聘并录用签约是导致此类现象发生的另一种情况。正是由于在就业还是读研的思想上摇摆不定,才有该类学生在被企业录用后产生的矛盾。这类矛盾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与自己的考研计划相冲突造成的,一种是签约后不久考上研究生但在就业协议书中未与企业有相关约定造成的。
3.还有一类情况比较特殊,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导致的签约不就业,因个别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没有约定此方面的内容,当学生身体健康方面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岗前体检后发现不合格时导致的无法履约。
二、就业不签约现象的几类情况
1.用人单位资质的问题,如沿海、发达地区的众多用人单位属于民营企业,因受到到人才引进、户籍迁移等政策限制的困扰,用人单位虽然录用了毕业生,但与其签约的动力不强,有些会口头承诺毕业生在其单位工作的保障,有些则毫无保障可言。当产生纠纷时无据可依,另一方面高校也无法将其就业情况纳入正常的就业率统计。虽然这些学生实际上已就业,但高校只能把他们纳入未签约就业学生的范畴中去。
2.因企业、学生、高校方面就业时限上的原因造成的暂时的就业不签约情况。现在各类企业录用毕业生时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会设置员工实习期及试用期等各类门槛,有些企业的实习培训期甚至会超过劳动法所允许的时限,这些企业往往要求毕业生实习、试用期合格后才能签订就业协议书,当学生通过实习、试用期考核时,已经错过了各省汇总就业率的时间。
三、产生此类现象的深层原因
1.社会发展的原因。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而企业用工体质也会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变化,有些企业虽然也重视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员工的稳定,但因自身没有户籍迁移、人才引进资质等方面的能力,主观上认为签订就业协议书对企业留住人才无实质作用,反而会因签约导致一些额外的开支(如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保管费等),而不去顺应社会发展及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去签订就业协议,殊不知如果录用人员时不签订这方面的协议,只会让毕业生感到企业无归属感、无责任心以及对自身的不重视,从而在今后个人能力得到提高后而离开企业。
2.相关部门管理与社会发展脱节的原因。本应是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的省、市、校等就业工作部门却因自身管理与社会发展脱节,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毕业生的实际需要是此类现象时而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如每年的毕业生就业率数据的统计、毕业生的档案管理、毕业生报到证的改派等方面,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时间、空间上的局限。
3.学生心理期望值与正确就业观的问题。现在各高校对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教育不可谓不多,但因为教育的方式过于简单或者只流于形式,往往不能达到扭转乾坤的效果。周边同学如果找到高薪水、高门槛的好工作对一些意志簿弱的同学往往会造成新一轮的刺激,从而不自觉的抬高自己的求职期望值,而不会去想自己的期望是否与社会现实相匹配。
四、现实工作中如何有效杜绝此类情况
1.转变观念。观念的转变不光是学生的事情,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高校以及其它一些为学生就业提供服务的相关部门,都需要有敢于创新的精神去转变观念。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毕业生能够转变观念,对就业有着理性的思考;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转变观念,把引进人才转化为留住人才;如果高校、相关部门能够转变观念,在学生就业中多提供一些服务,少设置一些障碍,相信以上种种现象的发生肯定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缓解。
就业协议书模板1灵活就业协议书 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 灵活就业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指导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多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做好其社会保险的建立和续接工作,提高实现灵活就业后的相关就业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协议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灵活就业及社保关系接续的相关材料;
2、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临时性接受上级检查的工作任务
3、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其就业状态;
4、协议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支持有关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协议期间,积极主动给予乙方的指导帮助,并实行限时服务;
(1)进行在就业政策指导,提供在就业政策咨询;
(2)提供灵活就业技能培训;
(3)提供就业信息(劳务信息);
(4)指导有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接续事宜。
2、及时或定期审核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品,并实行限时服务。
3、按规定及时向傻瓜机就业部门申报相关补贴手续。
4、协议期满,主动向乙方提供是否续签协议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协议期间,享受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在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中介服务。
2、协议期间,依照国家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协议期间,免费享受再就业政策指导和再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4、协议期间,接受甲方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续接工作方面的指导。
5、协议期满可向甲方提出续签或终止协议。
6、协议期间按规定可不进行失业登记,不缴纳失业保险,且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人员应领未领得失业保险金与再次失业后应领的失业保险金一并续领。
7、乙方根据自身年龄、文化、技能及身体条件、在协议期间、可以灵活选择以下多种灵活就业方式。
a、1社区保洁、2社区绿化、社区保安、社区就业协管(信息)员; b、1公共物业管理、2公共市场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c、1托老、2托幼、3病人看护;d、1家政服务、2配送服务、3保健服务 e、1商场服务员、2餐厅服务员; f、社区内外自主择业
(二)乙方的义务
1、协议期间,应主动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2、协议期间。
按季度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及收入情况。
3、协议期间,按时履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协议期间,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5、协议期间,要配合支持甲方的工作。
三、协议终止
协议期间,乙方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视为实现稳定性就业,本协议自然终止。
四、其他议定事项
五、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协议期限
第一次签定:从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
第二次签定:从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 第三次签定:从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乙方: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
就业协议书模板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专业年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浙江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
2、
3、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业协议书模板31、《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有哪些?
《就业协议书》是国家就业主管部门把毕业生列入就业派遣计划的基本依据。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办理《就业报到证》。
请大家明确一点:办理了《就业协议书》就是说有人接收你的档案就说明你从这一刻起可以开始算工龄了。所以请大家一定注意!!
2、《就业协议书》的签订顺序是什么?
毕业生如实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所有内容。
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毕业生所在系部签署意见、盖章(空出来不用写);
就业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盖章(空出来不用写)。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和“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务必详细填写,不能缺项。
3、《就业协议书》的盖章有哪些要求?
咱们发了三份《就业协议书》,三份务必填写、盖章一致。
(1)被其他非国有企业录用(绝大多数同学都是这种情况,这种公司因为没有档案管理权,所以要在该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场进行档案托管),这个又分两种情况:
①就业单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比如说如果你的生源地是三门峡,就业单位也在三门峡,那么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即可,依此类推;
②就业单位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那么,这就需要除了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还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上该公司所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的章。
因为大家可能还不明白,签了就业协议的意义是:可以给你办理报到证,档案可以留在这里,这就意味着你可以办理这个地方的户口了。
人事:如果你们实在没有亲人朋友能帮你们找到公司挂名,那么帮大家办理,但是这个有名额限制,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再给办理!
就业协议书模板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劳动合同范本下载。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劳动合同范本下载。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就业协议书模板5一、毕业生按要求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各项均不得留空白。其中就业推荐表填好后需以班级为单位到校本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盖校就业部门推荐意见。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合意后,将就业协议书交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三、用人单位签章后,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就业负责人签章并完成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备案工作。
四、用人单位及学院签章后,持就业协议书到校本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签署校就业部门意见,并留存一份作为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和报到证打印依据。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 诚信管理 构建
一
造成大学生就业市场中不诚信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就业市场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普遍意义上的道德建设滞后。因此,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进一步规范,杜绝大学生就业市场中不诚信现象的发生,加强诚信机制建设,逐渐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制度体系,形成良好的就业环境,不仅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全面进步的必备条件。
目前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制度所面临的困境是:
1.诚信管理机构不统一,缺乏集中统一的就业诚信管理体制。政出多门、管理口径不一、所制定的有关法规和规定相互之间缺乏衔接、对有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各不一致、部门之间的摩擦很难协调以及管理效率低下,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部门来具体解决。
2.征信渠道不规范。由于各部门之间的分割,导致诚信信息缺乏统一的收集和的渠道,增加了诚信信息的获取难度;由于诚信信息受到一定程度的封锁,使得有些失信行为不能公之于众,诚信体系的惩戒和警示作用难以发挥。
3.诚信信息征集困难。征信机构难以获取足够的诚信数据,从而难以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划清诚信信息可征集和不可征集、可披露和不可披露、可查阅和不可查阅的界限,这已成为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问题。
4.诚信评价机制缺乏。目前,由于制度的缺陷或者执行制度不严,往往使一些心存侥幸或贪图眼前利益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达到某一目的而破坏诚信原则。
5.诚信法规体系有待健全。就业市场的各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希望其他各方在不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条件下充分公开自己的信用及相关信息。同时,也迫切期望加大对在就业过程中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降低人才市场交易成本。但是,当前诚信方面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大量涉及就业市场诚信管理和征信的工作无法可依,已成为诚信体系建设的瓶颈。
因此,我们要通过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制度,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征信体系,加强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监督,创新大学生诚信教育来促使大学生就业市场在健康规范的环境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提高人才市场运行效率,大大降低人才市场交易成本和监管成本,充分发挥人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二
亚当·斯密认为,政府的三大职能之一就是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尽可能保护每个人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害。也就是说,只有在一切商品交换领域引人法律机制,让法律的力量来惩处那些不讲信用、违背商业道德的人,才能真正构建起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对于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规范管理最基本的就是有明确的、科学的、合理的适应社会发展,特别是人才市场需要的一系列制度,硬性规范约束三方的行为。
建立有效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我们必须明晰、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促进就业市场的有序管理,推动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确定各方的权利
1毕业生应该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聘用条件、就业岗位、岗位待遇、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2)签订合同权: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的权利。(3)索取权:向校方索取本人与就业有关的资料。如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
2.用人单位应该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对校方在毕业生学习、教育、管理方面的基本了解;对毕业生本人提供的资料、在校表现情况的全面了解;对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2)签订合同权:与毕业生签定合同的权利。(3)索取权:向校方索取毕业生与就业有关的资料。如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
3.校方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聘用条件、就业岗位、岗位待遇、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对毕业生所签情况、去向的了解。(2)监督权:对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行为具有监督的权利,对违反就业法规、就业制度的行为进行追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教育;对用人单位不履行协议的行为,校方有督促用人单位践屡协议的权利。
(二)确定各方的义务
1.毕业生应尽的义务:(1)必须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的材料,诸如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各种荣誉证书、国家考试证书等。(2)必须只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3)对在签订协议与到用人单位报到这一时间发生的违背协议的事情,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校方。
2.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1)必须如实地反映该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条件、岗位待遇,不能过分地宣传单位情况,不许诺不能实现的条件。(2)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协议内容或不执行。(3)在签订协议与到用人单位报到这一时间段发生的违背协议的事情,要及时通知毕业生或校方。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 就业 劳动合同
Key words:university graduates crazy, Employment, Labor contract is crazy
作者简介:刘华(1975-),男,江西永新人,硕士,主要研究民商法和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14-01
一、分清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一)协议的主体不同
在就业协议书中,学校作为一方当事人,其责任在于向用人单位如实提供毕业生情况,进行档案和户籍的有关移转手续,在协议中起签证和辅助作用,并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不承担劳动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合同的主体只有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他们才是劳动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二)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是对双方具体劳动权利义务的安排,如劳动期限、报酬等。合同中应该具备哪些条款,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其实就是承诺,表示毕业生愿意到该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愿接受该毕业生,一般不涉及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三)有效期限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具有过渡性质。而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具有效力。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
由于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专门的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以规定,处于真空状态,一旦发生违约,只能根据就业协议书本身和国家相关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以及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则可以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来解决。
综上可知,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份协议,决不能以签订就业协议书来完全代替劳动合同。
二、明白试用期不是实习,更不是“白干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详细了解的期限。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无工作经历等将试用期条款滥用。如规定两个试用期、故意压低工资、等。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防止试用期被滥用,《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了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一)试用期期限更为具体。
根据合同期限的不同,将试用期细化为三个层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长度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三)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四)规定了试用期最低工资。
试用期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其中的任何一个标准: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3、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五)规定了超期试用的惩罚措施。
超期试用的,除支付试用期工资外,还必须另外支付一个转正后的工资作为赔偿。
三、防范违约金条款的滥用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以往高额违约金是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自由流动的法宝之一,《劳动合同法》宣告了“违约金时代”将一去不复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一)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任何违约金条款都属无效。这就为劳动者的“跳槽”设置了更低的门槛,更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的择业自的尊重。“先就业,再择业”不再仅是倡导性的口号,而应是毕业生的明智选择,因为现已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四、零工资就业断不可取
这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为此,不少毕业生为了获得所谓的“工作经验”,宁愿不要工资,“为老板免费打工”。据报道,深圳某单位在广州举行的一场招聘会上就打出“零工资”找毕业生做储备干部的招牌。实际上,这是违反相关劳动法律的行为;
(一)违背劳动者的真实意志
零工资就业,看似双方自愿,“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绝对不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愿,而是在“强资本,弱劳工”的现实下,迫不得已作出的选择。
(二)违反了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依法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达到的法定最低限额。[2]最低工资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所赡养的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它是由国家直接规定,而不允许劳资双方自行协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我国《劳动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违反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就业协议书怎么填《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简称就业协议书,对学生朋友首次就业意义重大。绝大多数学生对于就业协议仅关注协议条款的本身,而就业协议签约前应当掌握的知识和技巧,对于防范协议后的风险,过好社会第一关,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工资待遇是与学生朋友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之一,很多学生朋友特别是在外商投资企业就业的学生都会向我咨询这样的问题: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进单位前和用人单位谈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经询问用人单位被答复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了有关费用。有的学生很困惑,单位这种做法合法吗?有的学生甚至大呼上当,有的学生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囿于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而犹豫不决。
学生朋友,如果在你签就业协议之前与用人单位有充分的沟通与了解,则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烦恼,而掌握选择用人单位的主动权。
关于工资,决不是像你想像那么简单的一个数字,你在签订就业协议前,要对自己的工资一清二楚,一定要明确以下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如果是镇保,你的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按一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金,这部分一般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依法予以代扣代缴,即你实际得到的工资将扣除社会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你可以参照下列表格计算出应当承担的金额(适用于用人单位是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为劳动者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表格见文末)。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或者你可以根据上述表格计算出自己负担的社会保险金额后灵活调整自己的工资要求。
乙方:(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为明确学生的专业目标,培养适销对路,保证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学生缴费注册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办学,从严治校。
第二条:乙方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学业期满各项考核合格,取得甲方颁发的大专学历证书,甲方为其推荐就业。
第三条:经甲方推荐,用人单位同意录用,乙方本人亦同意,用人单位面试合格录取后,视为推荐成功。若乙方被用人单位非自身原因辞退,甲方可为乙方再推荐就业。
第四条:乙方合格毕业后,甲方把乙方推荐到正规企业,月薪不底于当地同行业的工资平均水平。
第五条:乙方在校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不为乙方推荐就业。
1、毕业时因考核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证者;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屡教不改,受过严重处分(处分被撤销者除外);
3、不交齐学费者(见学校学生收费记录表);
4、不服从甲方安排实习,不按甲方要求实习或实习鉴定不合格者(见实习鉴定);
5、体检不合格者(见体检合格证明)。
第六条:乙方主要以所学专业为主要就业方向,但因乙方自身因素,经甲方两次推荐均无法适应该方向就业时,则乙方应改变就业方向,由甲方往其他就业方向推荐。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就业跟踪服务二年,在乙方和用人单位之间起到重要的桥梁作用;乙方有配合甲方做好就业跟踪服务义务,随时如实提供自己的工作情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所谓“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毕业的大中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毕业时找到工作后,根据学校的要求,与用人单位和学校所签订的协议。它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进程中就业分配制度改革的产物,该制度对毕业生的就业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劳动力市场和新时期下大学生就业机制的逐步建立,其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中存在的问题
1、就业协议造假现象日益严重
国家教育部门将高校的就业率作为衡量高校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教育部曾表示,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地方和高校,区分情况,原则上要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减增幅。此种做法本无不妥,但是有些高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真正想办法采取措施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而想尽办法提高学生的签约率,造成学生没有就业却被迫签订就业协议,2006年安徽省教育厅就曾公开批评“一些高校采取扣押毕业证等方式,要求没就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结果逼得学生造假,甚至跑到学校附近的小店盖个章冒充接收单位。”
2、毕业生只签订就业协议而忽视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内容过于简单、笼统,缺乏约束力;劳动合同才是毕业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利的武器。但是在实际中,很多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只是得到用人单位关于福利待遇、工作条件和工作岗位等方面的口头承诺,认为签订就业协议就等于有了保障,而不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导致在发生争议时,毕业生仅仅依靠就业协议很难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就业协议难以与劳动合同进行有效的衔接
首先,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主体,而劳动合同是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在就业协议书中,高校不但是一方当事人而且还有权决定就业协议的效力,这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显不符。也造成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衔接;其次,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不明确导致了法律救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协议由于是单位、个人、学校三方的协议意向,往往在法律定性上比较复杂,司法介入很难准确严谨。尤其是在当前大学生就业极为困难的形势下,用人单位无故解约的案例时有发生,一旦出现此种情况,法律很难对其作出调整。
二、完善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协议制度的有关思考
对就业协议制度的完善和改进,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直至最终取消就业协议而由劳动合同代替。但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市场就业机制,就业协议作为行政部门和高校就业工作的一种形式和手段,仍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为使就业协议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对就业协议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和改进:
1、弱化就业协议作为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功能
一直以来,教育行政部门都已就业协议作为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重要指标之一,这也从客观上导致了部分高校为了追求较高的就业率而进行弄虚作假,不是真正想办法采取措施提高学生的实际就业率,而想尽办法去提高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比率,造成学生没有就业却被迫签订就业协议。因此,建议教育行政部门逐渐弱化以就业协议签约率在高校就业方面的作用,以更科学的方法来评估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2、高校应认真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高校应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方面的专门教育,特别是有关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介绍应作为就业教育的重点,尤其对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所应注意的事项和两者的不同作用要对毕业生讲解清楚,同时在签定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之前,毕业生一定要对用人单位的发展前景、员工培训、工资福利、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全方位地了解;毕业生在签协议前应认真审查协议书内容,如实地填写;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以便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3、就业协议的有关内容应更具体化,以更好的与劳动合同相衔接
如前所述,就业协议的内容较为简单、笼统,不利于保障毕业生的权益,而劳动合同的内容相对完善,保护力度较大。因此笔者认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尽量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内容具体化,以更好的与劳动合同相衔接。
4、从长远来看,应以附条件、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取代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作为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一个过渡产物,最终必将退出历史舞台。然而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在校学生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因而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签订附条件、附期限的劳动合同来最终取代就业协议。
所谓附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条件成就时劳动合同生效,分为附条件和附期限两种。条件是指将来可能发生的事件,其特点在于不确定性。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约定以按期顺利毕业为条件。因为学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则是不确定的。如不能顺利毕业也就不是合格的毕业生了,这就可能与当初用人单位招聘的本意不符了,如此则合同不能生效。而期限则是一段时间的经过,其特征在于必然性。如果用人单位不介意学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则可以约定以毕业时间为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或附生效期限的劳动合同不但可以解决在校学生非劳动关系主体的尴尬,也可解决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不协调带来的诸多问题,以其来取代就业协议,笔者认为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在目前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高校大学生就业市场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违规现象,这些现象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在下文中通过对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种种违规现象进行理性分析,构建现代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制度体系,以促进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大学生就业市场中违规现象分析
大学生就业市场中违规现象经常发生,缺乏诚信约束,不利于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违规现象主要体现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
1.大学生违规由于近年高校扩招,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加之国企与民企的改制使下岗人员再就业导致高校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就业市场出现空前的激烈,使得一部分毕业生不能按时就业。同时由于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处于发育成长阶段,很多制度还不完善,就业市场在短期内还不规范,加上高校诚信教育的缺乏使得一部分毕业生诚实守信观念淡薄,想通过投机取巧的办法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致使违规现象频频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女多嫁”。一些毕业生为确保就业的高“保险率”与“高收入”,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毕业时才挑出一个自己最满意的用人单位就业;(2)“名不符实”。在毕业生就业材料中,有的毕业生在自荐材料中把自己的某些能打动用人单位的方面写得淋漓尽致,缺点却一字不提。甚至使用假证书、假材料,导致用人单位无法真实全面地了解毕业生;(3)“瞒天过海”。有的学生毕业时拿不到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却又没有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此行为严重违背了就业市场的诚信原则。
2.用人单位违规由于就业市场的不完善性,使得现在用人单位在择人过程中也时有违约现象发生。主要表现在:(1)有的用人单位在宣传时多讲优势和长处,少讲或不讲劣势和不足,有的甚至许诺不切实际的优惠待遇,引导毕业生误签;(2)有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协议时违规延长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有的用人单位由于主管领导发生变动,单位用人政策随之变化。用人单位片面强调用人自,而普遍忽视了毕业生就业权利保障,扰乱了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转,也损害了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3.学校违规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有些学校为提高学校就业率,为毕业生大开方便之门,如推荐表的内容(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有些内容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使用人单位不能获取真实的信息。
以上三方的违规现象,在各高校都不同程度存在,并且有蔓延的趋势。因此,有效控制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违规现象,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而有效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体系。
二、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体系的构建
诚信应该分为法律诚信和道德诚信。道德上的诚信,是指作为道德准则的诚信;法律上的诚信,是指作为法律原则的诚信。道德诚信要求人们言语真实、恪守诺言、不欺诈。法律诚信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是指在法律上普遍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诚信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对就业管理制度的遵守与执行,这些制度包括国家制定的、地方政府制定的以及各高校制定的。另一方面表现为在就业过程中,就业市场三方言语的真实程度,即向他人发出的信息是否真实,同时,三方是否恪守诺言、履行义务。
基于以上理论,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体系的构建应该从两个层面来要求:一是从法律制度层面,通过制度来硬性规范就业市场。二是从道德层面来要求,通过软环境来约束就业市场。法律诚信和道德诚信具有不同的功能,不能互相替代,但是可以互补。要有效约束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的行为,解决违规现象的发生,我们既要依靠法律诚信也要依靠道德诚信,既要依靠法治也离不开德治。只有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三方的责、权、利,建立有效的诚信监督制度,才能促使大学生就业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一)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构建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所谓规范性是指大学生就
业市场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来规范就业市场行为。要使大学生就业市场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必须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来规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遵守的规则,保证用人单位自主选人,毕业生自主择业得以顺利进行。
2.公平性原则。要求供需双方选择条件要公开,如毕业生所要求从事的工作、自身的学习成绩、以及其他方面的能力、素质和特长要公开;用人单位所需毕业生的专业、人数、条件以及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效益情况要公开。同时还要求进入市场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应~视同仁、同等对待,要努力消除地区、行业界限,不搞歧视性政策,使市场参与者都能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3.广泛性原则。所谓广泛性是指制度的市场涵盖面广泛。毕业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不仅要对大学毕业生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约束作用,而且对用人单位、学校同样也要具有制约、限制作用。
(二)建立就业诚信规范,明晰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大学生应该拥有的权利有:(1)知情权: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聘用条件、就业岗位、岗位待遇、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2)签订合同权: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的权利;(3)索取权:向校方索取本人与就业有关的资料如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毕业生应尽的义务:(1)必须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的材料,诸如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各种荣誉证书、国家考试证书等;(2)必须只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3)对在签订协议与到用人单位报到这一时间发生的违背协议的事情,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校方。
2.用人单位应该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
首先,对校方在毕业生学习、教育、管理方面的基本了解;其次,对毕业生本人提供的资料、在校表现情况的全面了解;最后,对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2)签订合同权:与毕业生签定台同的权利;(3)索取权:向校方索取毕业生与就业有关的资料如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1)必须如实地反映该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条件、岗位待遇,不能过分地宣传单位情况,不许诺不能实现的条件;(2)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协议内容或不执行;(3)在签订协议与到用人单位报到这一时间段发生的违背协议的事情,要及时通知毕业生或校方。
3.学校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一方面。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聘用条件、就业岗位、岗位待遇、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另一方面,对毕业生所签情况、去向的了解。(2)监督权:对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行为具有监督的权利,对违反就业法规、就业制度的行为进行追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教育;对用人单位不履行协议的行为,校方有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协议的权利。校方应尽的义务:(1)服务的义务:一方面,必须为毕业生提供真实的就业材料;另一方面,必须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情况,公正地做出评价。(2)监督的义务:对毕业生所提供的与校方有关的材料提供审核、鉴定。(3)协调的义务: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时,校方具有协调的责任。
(三)建立就业法律制度,保证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育
要使大学生就业市场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必须通过立法明晰用人单位、毕业生、校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方应遵守的规则,保障用人单位自主选人,毕业生自主择业得以顺利进行。通过立法明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地位,明确合同的双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而校方仅仅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中介。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一种契约,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解除就业协议,必须遵循一定的法规程序。
(四)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监督机制,促使诚信制度的有效实施
除依靠自律和制度规范外,要使大学生就业市场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不仅需要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保证各方的利益,而且必须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诚信监督机制,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常发育。
1.建立仲裁公证制度,有效防止就业市场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仲裁机构,仲裁和监督违约行为,对违约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使大学生就业市场按照一定规范有秩序地运行,从而得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