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科履职报告范文

时间:2022-08-23 0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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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科履职报告

篇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91)沪高经核字第11号“关于是否可直接判令保证单位履行债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保证合同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它终究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的效力决定保证合同的效力。本案第一被告新疆乌鲁木齐市金字塔工贸公司系艾克拉木。穆罕默德个人开办的私营独资企业,现已倒闭,艾克拉木也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与原告上海马陆棉纺织厂签订购销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经济犯罪尚未确定,从属于该购销合同的保证合同的效力、性质及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无法确认。且,为了有利于打击犯罪,本案的受诉法院应中止对全案的审理,将有关的犯罪嫌疑材料移送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查处,不必急于将棉纺厂诉保证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办事处承担保证责任一节先行审理。受诉法院中止对本案的审理,并不表示解除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此复

篇2

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进行主导的征信业,作为央行履职的一个新窗口,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民众的广泛关注。征信业作为信用信息服务行业,规范其健康发展对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具有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可借助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尤其是小微企业所有人信息资源,简化中小企业贷款调查手续,在企业的历史交易、信用记录等情况的调查上节省时间。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可依托信息资源,开发评分模型,发展批量化评价、审批,将提高审贷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信贷业务规模。

此次《条例》的出台,也体现了央行一直以来倡导的,信用作为个人身份标识以及社会资产等积极面的基础价值体现:一是信用要作为一种资格与能力,成为进入市场的入场券;二是信用要构成一种资本与财富,发挥商誉的品牌效应;三是信用也应成为社会公众可以共享的信息资讯,发挥社会的监督舆论作用。这些一直以来被人们所追寻的信用原则,在《条例》中也得到了体现,这将为央行开展下一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条例》对央行开展征信工作的指导意义

(一)在国家层面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达到了新的战略高度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逃废债务、拖欠贷款、偷逃骗税、商业欺诈、非法集资等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防范和惩治失信行为,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信用体系的崩溃与瓦解将对经济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害,对社会生活带来灾难性后果。对经济学中最难回答的“公平”问题,其最合理的认定来自社会认同,而认同感的培育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上的。缺乏认同感的社会对经济的破坏是不可估量的,而效率最大化作为经济行为的终极目标,其超常实现的基础在于道德,其核心正是诚信。因此倡导诚信,惩治背信,重建信用道德规范与建设信用法律体系,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此次《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也意味着我国征信业进入了新的法规时代,是央行开展征信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全面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框架的新契机。

(二)在制度层面上,强化了基层央行开展征信工作的法律依据

一直以来,基层央行开展征信工作赖以的依据并不多,大多是内部的管理办法,并没有对外效力较高的法律、法规文件。这在依法履职以及推进征信工作的开展上使基层央行的工作缺乏底气。此次《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这是再一次对央行开展征信工作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且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为基层央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三)在个人信息保护层面上,进一步加大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加大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此次《条例》的一个亮点。一直以来,为确保纳入到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信息安全,人民银行严格遵守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按照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违规处罚等规定,保证征信系统的运行安全。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人民银行负有保密义务,不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若出现泄密事件,还将依法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系统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法律,在日常的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保管环节上还是欠缺制度的支撑和明确的规定。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采集的农户信息为例,由于采集面过广、采集量过大,很多个人信息在采集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采集后没有使用的信息也未进行适当的处理,给农户带来了一些疑虑。

因此,在《条例》中,《条例》对个人征信业务实行严格管理,在市场准入、信息采集及查询范围、不良信息提供、异议和投诉、保障信息的准确和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中的个人信用信息保护实行常态化管理,信息主体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市场主体可以依法采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有效防止信用信息泄露、不正当使用等违法事件的发生。在这个基础上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将贯彻“依法行政”的理念,合法管理信用信息,保证信用信息源的合法权益,并力争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信用信息“零异议、零争议、零复议、零诉讼”的目标实现。这也将进一步确保我们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能够推得更深、推得更广。

三、基层央行在《条例》颁布后应该考量的问题

(一)在县支行设立征信中心或征信综合服务部门的必要性

前面已经对征信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说明,那么县支行对征信工作的关注度是否应该提高呢?以晋宁县支行为例,自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支行就积极与政府部门协商沟通,经过与县金融办等部门的研究,在人行晋宁县支行设立了晋宁县征信中心。设立征信中心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对日常的征信工作进行整合。支行将贷款卡管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以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分配到征信中心,形成了全行征信工作“一道门、一个口、一盘棋”的综合框架。二是进行人力资源的统筹安排。随着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信用意识作为“诚信晋宁”主打的精神价值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贷款卡、个人信用报告的含金量日益增加,政府各部门对信用工作的态度有了更积极的转变。这也加大了支行征信的工作量,为了提供更及时、高效的征信服务,支行设立征信中心,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议:以支行主管,政府部门聘请人员的方式,充实征信中心的工作人员。2012年晋宁县政府以金融办的名义通过合同形式为征信中心招聘了工作人员,所有人员费用由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排。人员的到位,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三是打开了便民服务的窗口。过去,支行的征信业务由综合业务科处理,由于办公室较为狭窄,来支行办理的群众经常拥堵在支行的楼道内,接肘擦肩、秩序混乱,由于人数过多耽误了部分群众的时间,导致工作人员与群众经常发生口角。有了征信中心后,支行统一受理征信业务,集中处理工作,提升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群众的等待时间。目前,征信中心对外的贷款卡业务、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已经做到了“零等待”,大大便利了群众,受到了政府部门及群众的好评。

因此,在《条例》颁布后,建议相关部门,提高对征信工作的关注,以县为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征信中心;条件不完善的可以先设立征信综合服务部门。以提升工作效率、更好服务群众为初衷,也为下一步推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设立必要的硬件。

(二)对信用查询进行收费是降低工作成本的必由之路

过去,我国曾将对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均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在基层央行对信用查询是免费的。在《条例》中对个人或企业信用查询是否能够收费的问题并没有进行明确。仅规定了:“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由于不能够收费,且没有专项的资金拨备,每年信用查询支出的费用是较大的。以晋宁县2012年为例,由于县域部门工作人员购买公务员小区的房产,要求出具个人信用报告,近4000余人,前来支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仅纸张、硒鼓的支出费用就超过5000元,还不包括人工、办公用品等一些杂项的支出费用。这对于县支行而言,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根据目前的情况看,《条例》颁布后,央行还将出台相关的事实细则,希望在细则中对能否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的问题进行明确,以缓解基层央行在征信工作上过高的费用支出。

(三)信用系信息的整合与使用问题是开展征信工作的关键

篇3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县委九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家、省、市发改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九届全会和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紧抓住国家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履行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克服在发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部门职能工作,为努力为实现*县经济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发改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我局以《公务员法》、《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反腐倡廉、“六项制度”工作、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人员变动等情况,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目标责任追究制》、《绩效和效能考核制》、《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实施方案,在工作方案中对相关职能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对开展工作违反行政审批程序,滥用权力、随意裁量,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接受相对人宴请的行为做了明细规定,通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范了行政行为,严肃了工作纪律,截至目前全局没有顶风违纪、违法违规、乱收费、乱摊派、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履职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我局依据工作职能制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承诺》、《办公室职责》、《价格监督检查科职责》、《价格收费管理科职责》、《价格认证中心职责》、《综合科职责》、《固定资产投资科职责》、《农村经济发展科职责》等工作机制和职责,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县电视台、信息公开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我局工作职能,及时将各类工作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二是对窗口服务科室的职责权限、工作依据、职责实行张榜上墙,做到了执法可依,收费可据。对干部的提拨任用、评优评先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定期对局财务管理进行清理清查,并将财务运行使用情况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认真落实限实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四是对来访的人员开展阳光服务,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式工作作风,得到了各部门和群众的好评;五是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活动为契机开展廉政敬业教育,不断加强全局领导同志和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促使干部职工时刻牢记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全局树立为人民服务为荣,侵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为耻的工作理念,把那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腐败根源扼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干部职工依法廉洁从政的始终性。六是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将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事项摆上了议事日程,安排了专人负责,并于10月31日邀请了相关单位、部门、群众代表和离退休老干部41人,对我局开展工作进行面对面评议和问卷测评,我局根据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七是做到了及时报送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所要求的各种材料,保证了政令畅通。

篇4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县委九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家、省、市发改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九届全会和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紧抓住国家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履行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克服在发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部门职能工作,为努力为实现*县经济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发改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我局以《公务员法》、《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反腐倡廉、“六项制度”工作、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人员变动等情况,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目标责任追究制》、《绩效和效能考核制》、《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实施方案,在工作方案中对相关职能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对开展工作违反行政审批程序,滥用权力、随意裁量,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接受相对人宴请的行为做了明细规定,通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范了行政行为,严肃了工作纪律,截至目前全局没有顶风违纪、违法违规、乱收费、乱摊派、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履职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我局依据工作职能制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承诺》、《办公室职责》、《价格监督检查科职责》、《价格收费管理科职责》、《价格认证中心职责》、《综合科职责》、《固定资产投资科职责》、《农村经济发展科职责》等工作机制和职责,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县电视台、信息公开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我局工作职能,及时将各类工作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二是对窗口服务科室的职责权限、工作依据、职责实行张榜上墙,做到了执法可依,收费可据。对干部的提拨任用、评优评先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定期对局财务管理进行清理清查,并将财务运行使用情况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认真落实限实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四是对来访的人员开展阳光服务,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式工作作风,得到了各部门和群众的好评;五是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活动为契机开展廉政敬业教育,不断加强全局领导同志和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促使干部职工时刻牢记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全局树立为人民服务为荣,侵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为耻的工作理念,把那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腐败根源扼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干部职工依法廉洁从政的始终性。六是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将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事项摆上了议事日程,安排了专人负责,并于10月31日邀请了相关单位、部门、群众代表和离退休老干部41人,对我局开展工作进行面对面评议和问卷测评,我局根据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七是做到了及时报送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所要求的各种材料,保证了政令畅通。

篇5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08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08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08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08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08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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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项目建设,全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今年与窗口的同志们克服人少事多的不利因素,重点做了四项工作:一是提速,按“即办件”的标准办理“承诺件”;二是增效,创新了申报材料网上预审机制;三是靠前服务,主动介入项目前期洽谈,为乡镇园区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四是沟通协调,协调外管、工商等部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为xx、xx等重大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今年以来窗口共办理审批项目2250件,其中外资项目560件,先后被评为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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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项目建设,全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今年与窗口的同志们克服人少事多的不利因素,重点做了四项工作:一是提速,按“即办件”的标准办理“承诺件”;二是增效,创新了申报材料网上预审机制;三是靠前服务,主动介入项目前期洽谈,为乡镇园区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四是沟通协调,协调外管、工商等部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为Xx、Xx等重大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今年以来窗口共办理审批项目2250件,其中外资项目560件,先后被评为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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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师生的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市局成立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由市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负责人、各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科负责人担任。各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各类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发现无证照经营的,要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履职到位。

(二)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校园及周边地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三)加强对其他上市商品质量的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等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可与教育部门联合设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过期等不合格商品、食品曝光台,引导学生安全消费。

(四)要进一步推动“限塑”工作。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要加强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中、高考期间,对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同时在学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举报有人查,投诉有人接。

(六)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清理规范工作。

(七)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饮食业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积极配合文化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电子游戏室、音像制品及书刊经营部(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

(九)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抄告有关部门。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1月下旬,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根据经营者经济户口和市场巡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6月起至10月底,开展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11月起至11月20日,巩固提高阶段。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和总结,巩固成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开展校园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前提,各县区局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集中整治,突出重点

要把专项整治与与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与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结合起来。既要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使校园及周边地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协作,综合治理

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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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对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科室、客运站、农村客运中心主管经理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科长、站长、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岗位操作人员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二、责任考核目标

(一)20XX年办公室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班子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及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2、妥善保管上级、公司文件齐全、整洁分类装订成册,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做好公司各种证件公章保管工作,确保公司各种证件及时年审齐全有效。

3、确保公司办公区域不发生火灾、盗窃等,财产损失控制在200元。

4、做好公司各项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二)20XX年xx县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2、确保站场全年无火灾、盗窃等情况发生,财产损失不得超过1000元。

3、全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自纠自查行动(重点检查驾驶员资质、车辆安全例检、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4、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20XX年安全科、乡镇办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杜绝火灾和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轻伤率每月控制在千分之0.5之内,总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一,百车死亡率控制在1人以内,百车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8万元以内,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及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3、全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自纠自查行动(重点检查驾驶员资质、车辆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每月组织一次司机安全学习。

4、GPS设备完好率达100%,监控率达100%,严格按照公司GPS管理制度严格处理违法车辆及驾驶员。

5、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6、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四)20XX年政工科、财务科、经营科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财务科为公司财务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确保财务安全,各种票证规范、齐全有效,账款相符,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全年财产损失不得超过500元。

2、政工科确保全体员工五险一金的购买,特别是医疗保险和工伤险不得出现漏保,以免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3、经营科确保按规定及时准确审核车辆准入报废申报工作,确保监督执行参营费的及时收缴,入库率100%。

4、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责任追究

1、各主管经理、科长、站长、主任、从业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安全生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年度考核目标相结合,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四、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所有安全生产岗位人员实行500元的全年无事故、履职安全奖励。

2、奖惩

①完成责任目标的安全生产岗位相关人员,安全奖全额兑现。

②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每违反一次扣除安全奖50%。

③第三次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所有安全生产岗位上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核,不能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完成责任目标的,并被上级和公司评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⑤此责任书一份,由安全科存档。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在执行中责任人更替,由继任者履行。

汽车客运站安全责任书【2】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工作总要求的原则猫场镇客运站应承担以下责任: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好春运、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并确保汛期及雨、雪、雾等季节性气象灾害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稳定。

2、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追究制,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有机构、有文件、有措施、有落实。领导小组要经常性的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及时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经费有效实施。

4、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有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年度评优挂钩。

5、要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性经营,建立三品检查制度,做到查车有记载、处罚有记录,杜绝三品上车。坚决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做好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台账工作。

6、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坚持各项安全例检制度的落实,并健全各项登记表、合格证等档案材料,以备查验。做到车辆技术不合格的车不参运。客车不超载,客车站严格按客车载客定额检票上车,司乘人员不能超定额载客,凡站内超载的处罚客车站,站外和途中超载的,处罚相关企业。

7、加强货运市场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危货市场监管力度,抓好车辆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管理,重点打击黑车从事危货运输。

8、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凡参运车辆必须有齐全有效的运输证件和春运证,驾驶员有从业资格证,不得使用无证车辆、无证人员参运,不得超范围经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调整司机要到运管驻站部门备案。

9、搞好客运优质服务。应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优质服务。保持站内整洁、秩序井然;车容车貌良好;服务质量规范。站内无积客、压客现象。运输车辆无倒客、甩客、宰客、溜客等现象,备足运力,保证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满意,无旅客投诉。

10、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11、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领导带班和专人负责,严格按时报送信息和数据,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

目标管理方:

猫场镇人民政府(章)

责任人(签字):

目标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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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强化每个人的服务意识,我局制订了《市科技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市科技局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每个人的行为准则,要求处里的同志做到文明用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要做到接待:微笑、热情、真诚;会话:亲切、诚恳、谦虚;服务:快捷、周到、满意;使每位服务对象匆匆而来、满意而归。同时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处根据“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企业农户做好科技服务,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省里的科技计划申报实务培训和创新方法及科技经费管理等培训,宣讲科技政策、帮助牵线搭桥、组织项目申报等。

(二)依法履职,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

我处根据科技局对我处的职责要求,对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办事程序执行,做到尽心尽责,正确履职。处室内部团结协作,每个工作人员各负责各自的一块工作。都能做到既有分工又能相互配合和支持,需要共同完成的工作,大家一致团结,互相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能与其它部门和处室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存在相互推诿,扯皮或闹不团结现象。遇到一些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能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主动协作、及时办理。要求处里同志做到坚持勤奋学习,加强素质修养,精通业务技能,提高办事效率。

(三)制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我们制定的规章制度较全,涉及劳动纪律、行为规范、项目管理、廉洁自律等。如制定了《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和高新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项目评估工作职业道德规范》、《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今年又制定了《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处里的每位同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积极参加局里举办的有关反腐倡廉的学习和教育,加强处室效能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滋生和发生,一直从未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处室的同志都能做到严于律已、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四)工作绩效

1、组织申报国家、省级有关科技计划项目

科技计划项目是科技研发的主要载体,是我们综合计划处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通过“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指导培训,了解企业的需求,针对我市的科技开发实际,认真积极组织项目向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申报,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积极性也高。今年以来,组织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24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3项,申报省公益性科技项目36项,申报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重大项目7项,申报省分析测试科技计划项目4项,申报省实验动物计划项目2项,申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项。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5项,列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8项,列入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45项(共四批),列入省级新产品计划项目117项,列入省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12项,列入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补助项目14项,认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18家,列入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7家,列入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单位3家,列入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3项。

2、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

我们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主动设计科技项目,同时建立了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科技项目申报单位可直接通过网上进行申报,从而使科技项目申报单位更加方便,同时也提高了科技项目申报的效率,今年全市共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近322项,通过专家评审,我们和财政局有关处室一起到企事业单位对相关科技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市本级的科技计划项目做到充分的了解,为今后实施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打下基础。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已于2011年12月5日下达。

3、组织开展市2011年科技(普)活动周

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精神,市2011年科技(普)活动周于5月15日-21日举行,我们与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联合举办此次活动,本届科技(普)活动周以“连线海洋、倡导低碳”为主题,结合实际,开展了“广场科普活动”、“科普大篷车”、“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成果展”、“中小学生走进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进企业进车间”、“科普大讲堂”等一系列形式多样贴近公众的科普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的局面。

4、科技统计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了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科技进步监测评价统计,全市科普工作统计和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等工作,科技统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要求高,每次统计,我们都精心布置,加强检查监督,顺利完成了统计工作任务,得到了省科技厅的好评。

5、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

我们为科技特派员争取省科技项目,积极申报省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到科技特派员下派的乡镇了解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情况,帮助解决科技特派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今年7月召开了全市农业科技及科技特派员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交流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推动了全市科技特派员的工作。

6、其他工作

(1)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继温岭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通过专家验收,临海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通过专家验收,并被省科技厅列入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们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寻找差距,树立标杆,转变作风,强化服务,走访各类企业,深入调查研究,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了省科技厅举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实务和创新方法及科技经费管理培训班;配合省科技厅开展“深入基层谋发展,心系群众惠民生”创先争优蹲点调研活动,组织指导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指导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为企业牵线搭桥,解决技术难题等。

(六)加强处室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国家省重大科技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学习科技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参加省里举办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处里每位同志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参加局里举办的廉政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调查研究,下基层为企业多谋划、多指导、多出力,帮助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讲解科技政策,激发企业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自查自评情况

根据台市委办〔2009〕27号和台督评办〔2011〕4号文件精神,对照市级有关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监督、绩效考评计分标准,我处自查自评如下:

1、服务态度:在工作中,我处全体同志都能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存在对服务对象有意刁难、恶言伤人、吵架等情况。

2、办事效率:我处做到应办的事务尽办和早办,尽量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方便办事人员。①“一站式”服务加分:采取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站式服务,不存在需要服务对象在同一所在部门办事窗口与单位其他办公地点“两头跑”的现象,加0.5分。②压缩承诺时限加分:我们科技计划项目文件规定办结时限为120天,压缩1/3后为80天,承诺办结时限为60天,因此压缩承诺时限得分为(80-60)×0.1=2分,限加1分。③办事效率加分:我们于2011年8月3日印发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截止日为10月14日,我们于2011年12月5日下达了市科技计划。与我们承诺的60天期限,提前9天。根据计算公式,提前办结加分=各业务事项提前办结天数合计×0.01即65×9×0.01=5.85分,限加1分。上述三项总计加2.5分。

3、依法履职:凡是对答复、许可事项的办理都能做到依法依规,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尽心尽责,正确履职。没有该办的事不办或晚办,不该办的事乱办等现象发生,没有在管辖范围内出现违法违规事项。不减分。

4、政令畅通:能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要求,在办事的各个环节中政令畅通,无“中梗阻”现象,遵守劳动纪律、无无故缺岗现象发生。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减分。

5、规章制度:制订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合法、合理,并对已制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源头防腐、治腐和机关效能建设具有促进作用。加1分。

6、协作精神:处室内部团结一致,每位工作人员主要分管一块工作,但是又能做到既有分工又能相互配合和支持。能和本部门有关处室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遇到一些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能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主动协作、及时办理。不存在处室内部和处室(单位)之间办事人员相互推诿、扯皮或闹不团结,不生不良影响的现象。不减分。

7、廉洁自律:处室全体同志能做到严于律已、勤政为民、廉洁从政,没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不减分。

8、总体满意度:由于处室全体人员的努力工作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总体工作应能得到认可和好评。表彰加分:综合计划处处长王临旦被评为市“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六月),被评为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先进个人,分别加0.25分和0.5分,我局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加1分,按4个处室计得分为1/4=0.25分。我局为市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加0.5分,按4个处室计得分为0.5/4=0.125分,我局被评为市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加0.5分,按4个处室计得分为0.5/4=0.125分。5项总计加分为0.25+0.5+0.25+0.125+0.125=1.25分。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绩效的初步打算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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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情况。一是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事件多半发生在4月至7月份,中毒事件发生地区在山区地带乡镇的村组,爆发场所均以家庭为主,2020年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事件共1起,发生在太拥镇太拥村,事发原因为食用野生菌中毒,涉及人数8人,其中死亡人数为0;二是调查结果。通过现场核实,事件共有发生病例8例,罹患率88.89%(8/9),2例病例较重,无死亡病例。临床特征:以腹泻(8人,占100%)、呕吐(6人,占75%)、腹痛(5人,占62.5%)、恶心(2人,占25%)、头晕(1人,占12.5%)为主;潜伏期分布:最短潜伏期10小时30分,最长潜伏期14小时30分。人群分布:男性发病4例,女性4例,男女比:1:1;最小年龄7月龄,最大年龄52岁。

二、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

(一)野物难以鉴别。我县绝大多数山区群众历来有采食野生蘑菇的生活习俗,而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有毒和无毒蘑菇难以辨别,很多人是因为轻信流传的所谓毒蘑菇鉴别方法,加上宣传教育不到位,认为无毒才误食的。

(二)以“野蘑菇”为主的野物种类众多。我国已知毒蘑菇种类超过400种,多以牛肝菌科和鹅膏科为主。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一种毒蘑菇常含有多种毒素,一种毒素又常常存在于多种蘑菇之中。

(三)野物中毒症状复杂。毒蘑菇中毒症状极其复杂,起初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患者自身不容发现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及时诊断,待进入肝脏损伤时期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期,患者死亡率极高。

(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存在监管盲区。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局的监管执法力量并未按照职能划转、人随事走的要求得到有效补充,只划转了职能,人员和编制数并未一并划转,导致监管力量与监管职能严重不匹配,执法不到位。而且机构改革前,原质监局、食药品局、价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基层没有派出机构,目前我县的市场监管分局是由原工商所整合成立的,承担的职能包括办证办照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等全口径监管,还包括各类市场巡查、专项整顿、消费投诉、执法检查、统计报表等工作。但职能扩展的同时,执法人员并未得到相应补充。*县每个乡镇常住人口约2-3万,每个乡镇市场主体约300户,但全县只设了5个分局,每个基层分局一般要监管2-3个乡镇、约70-80个行政村、约500-700户市场主体,每个分局只有2-4名工作人员,由于监管面大,人员少,监管出现盲区,特别是在城乡的食品安全等工作上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五)市场监管的效能还有待提高,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三局合一”后的市场监管局承担着原工商、质监、食药办的监管职责,其种设备、医疗器械、餐饮、食品等监管领域对专业知识要求高,短时期内让执法人员在监管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掌握技术性强的监管业务难度很大。

三、对全县村民误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高度重视预防和控制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吸取经验教训,加强信息沟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减少患者死亡。

(二)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剑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剑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食源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医疗救治能力。

(三)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应急药品、设备、人力、技术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建立并完善预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应急队伍的培训,促使掌握各类食物中毒的诊断、治疗和事件处置方法,努力提高基层预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县食安办积极会同县宣传部门、农业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有效宣传媒体,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有采食野蘑菇地区的农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重点加强预防野物中毒的知识宣传。

篇12

一、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存在主要问题

(一)编制机构不全,基层监管工作步履艰难。继2002年11月1日颁布施行《安全生产法》后,国务院依据《安全生产法》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称《决定》)。《决定》指出“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人员,……”。经过2年努力,截止2006年9月,浙江省101个市、县(市、区)已全部设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在此基础上,2006年11月1日颁布施行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称《省条例》),《省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或者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了这个“尚方宝剑”,乡镇(街道)相继组建了相应的监管机构。2008年2月29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8]14号,以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确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能;三是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至此,县级以上尤其是乡镇(街道)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但是,由于省(市)级政府至今尚未出台与《安全生产法》、《决定》、《省条例》、《意见》相配套的、刚性的、统一的编制机构文件。负有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机构职责、机构名称、机构只数等)不统一,上下不对口,一定程度影响上传下达以及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己经组建的乡镇(街道)级监管机构,因上级政府没有正式下达行政或事业编制,其监管机构有“巢”无“鸟”,既使有人,或是内部调剂,或是身为其人,实是兼其职,乡镇(街道)监管执法层面仍然是断层,处于最基层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依然步履艰难。

(二)监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执法监察需要。以我区为例。西湖辖区总面积312.43平方千米,辖2个镇、9个街道和118个社区、54个行政村,常住人口66.75万人,暂住人口10.71万人。区内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建有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的陵墓、牌坊、陈列馆16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均集中设在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杭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北区快和浙江大学等近百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坐落区内。到2008年6月止,全区法人企业达9814家,个体工商户17000家。而在监管力量方面,目前区级层面仅有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11个镇(街道)虽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规定增配科室副职1名、明确1名科室人员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其人员是内部调剂,增配的1名副职和明确的1名科室人员均还兼管其它工作,其实每个镇(街道)只有1人是专职安管人员。与我区监管范围、监管任务相比,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极为薄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呈“倒金字塔”结构,越到基层,监管监察力量越薄弱,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监管职责不清,综合监管部门职能难以履行。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从理论上讲不难理解,它是一个大安全、大概念、大范畴。但是,由于对综合监督管理本来涵义被曲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成了个“大箩筐”,只要是涉及安全的都往里面装。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职责不清,越位、错位、推委现象难以避免。尤其是发生事故后,遭老百姓遣责的不是专项监管部门,而是安监部门,直接把安监部门推向一线。专项监管部门也是能推则推、能避则避。二是综合监管内涵不清,综合监管部门职能不能正常履行。《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虽然国家也颁布实施了一些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仍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不能适应监管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尤其是《安全生产法》中确定的综合监督管理内涵不清,使得综合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不能正常履行,一些法律规范确定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一定程度影响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一些常识机构设置重叠,不利综合监管和协调。为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均设立了诸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等组织。这三个组织不能说不重要,也不能讲不可设。问题的关键是,就这三个组织而言,其指导思想都是围绕安全这个中心开展的。而现在是一分为三。各唱各的调、各自为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

象也难以避免,不利宏观管理和指导,不利综合监管,不利统筹协调。

(四)监管手段落后,安全监察工作受到制约。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不断应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执法水平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突现。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力、物力、人力配备少,资金、车辆、人员、通讯工具匾乏,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二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专业技术性强,大部分执法监察人员因缺乏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极不健全,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和鉴定、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等尚未在全国各行业普遍、有效地推行,执法监察难以有效开展,这些情况严重制约着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几点见解

(一)建立健全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机构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核心。一是监管机构编制及人员的配置,应依据当地管辖范围大小、任务轻重、生产总值(gdp)、人口等综合要素,依法、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及人员,切忌“一刀切”。二是在乡镇(街道)级政府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机构。目前,绝大多数乡镇(街道)虽组建了相应的机构,但是,各地做法不尽相同,就人员而言,有的是通过地方途径招聘解决人员,有的是在乡镇(街道)内部调剂解决人员,且组建的编制机构找不到法律依据,主要是省(市)级政府尚未下达过有关编制文件,缺乏法律支撑,使必造成人员得不到稳定、工作经费落实不了、正常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不起来。对此,乡镇(街道)级政府监管机构,应由省(市)编制委员会依据上述要素确定机构、编制和人员,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编制性质、统一监管范围、统一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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