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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考评。
二、考评范围
机关各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农村流通科、农产品体系建设科、基层组织科),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评办法
市社考核领导小组对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结合工作人员个人述职与民主测评情况,对各科室、个人实行综合考核。
四、考评步骤
(一)按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计分。请各科室长将相关考核材料于1月16日前向考核办公室提供积分结果和依据。由考核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对各科室和个人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计分统计、汇总,并进行公示。
1、督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2、宣传调研。由办公室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3、考勤。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4、学习。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二)召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大会,科以下工作人员个人述职,进行民主测评。
(三)根据“百分制”考核得分和民主测评票数,按得票顺序先后,取前两名为先进科室、前6名为先进工作者。
五、考评结果使用
1、先进科室、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2、上报市公务员局优秀等次人数,根据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顺序,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优秀名额上报。
3、按照《宣传调研考核奖励办法》,对取得前两名的为宣传调研先进科室、前三名的为宣传调研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具体要求
1、请参加考核人员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考评大会定于2012年2月3日(周五)召开。
2、述职要突出201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及2012年工作打算和建议。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制造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的员工。
三、员工薪资构成及分配办法
根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由职级工资、工龄工资、点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补(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职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
由各制造部制定内部员工薪资定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岗位关键度、个人工作能力等考量因素,参照《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确定。
1.1基本工资
该部分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作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与当月员工个人出勤状况相挂钩。
1.2考核工资
以各制造部岗位性质不同,该考核工资细分为非计件制考核工资和计件制考核工资两大类,该部分不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各制造部自行制定部门内考核实施细则。
1.2.1非计件制考核工资
原则上非计件制工作岗位应依据岗位标准设立周严性关键业绩指标予以考核。
1.2.2计件制考核工资
(1)计件制岗位应在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实施产量计件制考核。
(2)公司根据各制造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的制造工资成本对各制造部计件工资进行总额控制,并于每月底汇总当月各制造部计件工资总额。酒类资料对由于各工序计件产量与各制造部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各制造部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放在次月调剂。
(3)各制造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作业员当天产量直接计算当天个人应得计件工资。计件制考核工资由生管部统计人员汇总并经过核对后交人事、财务部门办理工资发放事宜。
2.点工工资
各制造部接受暂时没有计件单价的工作及其他临时突击性工作任务的,在合理安排劳动定额前提下执行3元/小时的点工工资,此项工资在计件工资外单独报批。(此项工资从事非计件制作业的制造部员工不能享受)。
3.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与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挂钩,
4.各项补(津)贴
4.1全勤奖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鼓励员工出满勤,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本部门员工实行全勤奖考核制度,该项津贴额度为30元/月,按公司规定每月分解为上、下两半月考核。
4.2交通补贴
对各制造部从事计件制工作员工及从事跟班的非计件制工作员工发放每月30元的乘车补贴,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按1元/天扣发本项补贴。
4.3营养补贴
该项补贴结合岗位特殊性只适用于部分计件制工作岗位,具体补贴标准为LAMP线配胶员、封装作业员、DISPLAY线配胶员、压PCB作业员:30元/月;LAMP线封装领班、品管、DISPLAY线其他封装人员: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须以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本项补贴。
注:此项补贴包含在各制造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制造工资成本总额之中,公司不另行发放。
4.4夜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从事计件制工作夜班员工,补贴标准是:凌晨1点后3元/班,凌晨4点后5元/班。
4.5加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需加班从事计件制工作的手动工序员工,补贴标准是:2元/小时。
4.6病假补贴
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对正常办理病假手续并能提供有效诊断证明的员工给予病假工资待遇,
4.7公假补贴
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定项考评,突出重点;标值量化,计分公开;分类评比,奖罚分明。
二、考评对象
六个行政村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内容分常规工作和中心工作两大块,实行千分制。
常规工作主要考核四项(300分)
1、精神文明建设(含党建群团、老龄老协、民兵预备役等工作),50分;
2、党风兼政建设(含村级财务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50分;
3、民生工程150分;(其中:民政工作50分、农医保工作50分、其他惠农政策落实情况50分)
4、工作执行情况50分。(由党政联席会测定)
中心工作主要考核四项(700分)
1、“三农”工作200分;
2、计划生育工作200分;
3、森林防火工作200分;
4、综治工作100分。
四、考评方法
考评方法采取“两个结合”:即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单位自评与综合评比相结合。
1、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平时检查是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和总结评比,为年终考评提供依据。年终考评由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抽调有关各口工作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考评验收。
2、单位自评和综合评比。各单位在年终考评前对所有考评标项进行总结,估价成绩,并写好年终总结报考评组,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工作人员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初步打分,各口确定最后评分,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乡党政联席会审定。
五、奖项设置
设立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奖和14个单项奖:
1、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2名)。根据考评得分排位,取前2名。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
2、“三农“工作先进单位。奖2名,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
3、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奖2名,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
4、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全年没有发生火警的(以市防火办通报为依据),各奖1000元。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2名,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
6、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7、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8、民生工作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9、工作执行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10、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1—10项资金按照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各30%,其他村干部各20%的比例由先进单位直接发放给个人。
11、种养大户4名,各奖500——1000元。
12、计划生育先进个人2名,各奖200元。
13、森林防火先进个人2名,各奖200元。
14、老年老协先进个人2名,各奖200元。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名,各奖200元。
实行一票否决制,计划生育、森林防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到一票否决的,不得评选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奖。(计划生育否决内容:计划生育单项考评得分排倒数一、二名的;森林防火否决内容:发生过森林火警(以市防火办通报为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否决内容: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出现非正常上访的;
所有奖金在乡财务经费中列支。
六、惩处办法
1、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未完成的,所欠部分村垫支;
年度考核按照委机关、派驻部门和下属公司三部分进行考核,根据年初制定的委机关内部“三定一挂钩”考核机制和下属企业岗位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量化考核为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开展轻纺城建管委系统2013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1、委机关各处室;
2、派驻部门(轻纺城运管所、治安管理科、行业管理科、审批服务中心);
3、委属公司(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轻纺城集团股份公司、轻纺城展会有限公司、柯桥纺织指数信息有限公司)。
三、考核办法
1、分别成立轻纺城建管委机关及派驻部门考核小组及下属企业小组。机关及派驻部门考核组。同时,委各处室要根据委内部及下属企业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考核资料。
2、对各处室工作的考核分日常工作、重点工作、评议和附加分考核四块内容,依据日常统计数据、重点工作考核计划、评议结果和附加分项目进行考核;各处室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根据年初各处室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
3、委下属企业的考核根据年初制定的《2013年轻纺城建管委下属企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进行,考核组将对照年初的企业考核细则,重点考核年初的经济指标、公司财务、人员管理情况,同时听取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
4、委级先进集体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由党工委研究确定委先进处室2个,派驻部门先进集体1个。委级先进个人在各处室考核及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党工委研究确定,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推荐为委级敬业爱岗标兵(原则上不超过5人);委属企业(包括驾驶员班)按照职工总人数的15%推荐为委级敬业爱岗标兵;派驻机构、控股公司人员按照机构、公司内总人数的15%确定先进。
5、借用的企业人员考核年薪根据文件执行。
1.全乡9个村(居)
2.全乡37个机关单位,其中乡直机关24个,派驻机关单位13个。
二、考核内容
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计划安排
(一)观摩学习
各村居至少上报一个观摩点,以“三来一加”、网络创业、高效农业等项目为主,观摩点为2016年以来新建的点,如果是老点,必须是有扩建或者新投入的点,原则上不能上报一季度的观摩点。各机关单位自愿申报观摩点,以服务群众的民生项目为主。请各村(居)和自行申报观摩点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观摩点情况报乡综合办登记汇总,以便组织观摩学习。
(二)归口考评
1、村居考评
乡直各归口牵头考评责任单位(见附件1)根据平时对各村工作情况(居)的掌握,结合观摩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各村(居)二季度度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作出客观评价后,认真填写“二季度村(居)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情况表”,报请乡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乡综合办。
2、机关单位考评
对机关单位牵头考核的相关单位(附件2),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各机关单位目标考核评分情况,报请乡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乡综合办。
(三)述职测评
1.述职:召开季度工作述职汇报会,参会人员为乡三套班成员、各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机关全体人员、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分别围绕本季度工作重点,汇报最满意事项、最不满意事项和创新亮点工作推进情况,三套班成员述职不超过5分钟,其他人员述职不超过3分钟。
2.测评:全体参会人员根据每人公开述职内容和日常了解情况,分类对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式测评。在监察室监督下,综合办牵头组织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列入总分。
(四)综合评定
由乡综合办根据各牵头考核单位提交的考核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报乡党委、政府研究审定。
四、组织领导
二、考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值得满分1000分,具体分为:
1、对乡(镇)党镇领导的考评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五项责任目标即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三结合帮扶落实率,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会达标率300分
(2)主持召开四次党政领导班子会,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布置计生工作和定决策、抓落实10分
(3)协调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意见,计生工作中的重大实际困难基本得到解决20分
(4)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20分
(5)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20分
(6)各有一个抓难点、抓典型、树榜样事例,取得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发了年度计划生育责任制和村(居)级目标管理任务书,对村(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两次(半年和年终),兑现了奖惩,坚持了“一票否决”30分
(8)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对破坏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时处理30分
(9)重视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40分
(10)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职责落实到位10分
2、对乡(镇)计生部门考评5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三为主”情况80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0分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100分
(4)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委会建设达标40分
(5)村民自治开展情况40分
(6)当年二女户结扎及养老保险落实率70分
(7)计划生育“三结合”落实率30分
(8)流动人口中18岁以上育龄人口办证率40分
三、计分方法及加减分
(一)经考评达不到要求的指标,扣除其相应的分值;指标项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项考核指标合计得分基础上加、减。计分方法:乡(镇)年度考评总得分=党政线得分+计生线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难度
乡(镇)总人口每增加2万,增加5分。即:
难度加分={总人口(万人)-2万人}/2万人×5分
2、工作经验
(1)在国家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国家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10分。
(4)获市计生委单项工作奖的,每项加5分。
在一次会议上各乡(镇)有多个单位介绍经验或一个单位同一经验在多次会议上介绍,只记一个(次)最高得分。
(5)按国家、省、市、县计生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市认可的,加10分。
(6)在服务网络建设中,服务所超类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经县计生委直接查实的有组织弄虚作假的扣分。如属乡(镇),取消其评先资格;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20分。
2、调查不配合、有干扰,如属乡(镇),每案扣其20分;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10分。
3、调查样本点见面率低,酌情扣分。
4、经上级各项检查不达标的乡(镇),上级扣了本县多少分,对所检查乡(镇)扣除同等分数。对于问题突出的,被市列为限期整改或重点管理的乡(镇),每次扣20分。经本县通报批评的乡(镇),每次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乡(镇),每次扣10分。
四、考评方法
1、平时检查:县计生委全年组织若干次对基层不打招呼的抽样检查。年终综合每次检查结果对照考核评估评分办法的要求,逐项计分。对接受国家或省、市计生委检查的乡(镇),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全年的综合目标考评当中。
2、综合评估: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五、奖惩措施
平时考评内容根据脐橙产业化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重点进行,由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登记平时考评情况,建立考评档案,作为综合考评的依据。
1、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得7分。其中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及各项活动得4分,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及材料得3分。一次不配合扣1分,扣完7分为止。
2、按季度积极组织落实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措施得3分。未开展防控活动每一个季度扣1分,扣完3分为止。
二、年终考评(25分)
年终考评分黄龙病综合防控、营销体系建设、果园管理、基地开发四个项目进行考评。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听、查、看、访”四个渠道(听:听汇报,查:查文件材料、合同、数据、照片等资料,看:看现场、看进度、看完成情况,访:访销售企业、合作社、果农),了解考评第一手资料。各乡(镇)要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将一年来脐橙产业化建设情况资料装订成册,供考评人员查阅。
(一)黄龙病综合防控(10分)
1、开展防控培训与宣传得1分。其中下发黄龙病防控文件2次以上得0.2分,开展专项培训2次以上得0.3分,全面发放专题宣传和技术资料得0.3分,张贴或悬挂宣传广告得0.2分。
2、建立“一室一区”防控示范点得2分。其中有一个以上防控示范点,示范点内有培训室、标志牌、示范内容、责任干部人等得1分,开展示范活动、有记录得1分。
3、组织病虫调查得2分。其中开展果园病虫调查得1分,及时汇总上报调查情况每次得0.2分,得满1分为止。
4、防治柑橘木虱得2分。其中未发现柑橘木虱成虫或若虫得1分,发现一处有木虱扣0.2分,扣完1分为止;组建理事会、实行连片基地群防群治得1分。
5、开展病树清除得2分。其中组织动员病树砍伐得1分;组织专业队砍伐得1分。
6、彻底清理大田露天育苗得1分。发现有大田露天育苗扣3分。
(二)营销体系建设(8分)
1、没有使用增甜素得2分。发现使用增甜素,有普查名单,制止有力,酌请给分;未制止,造成不利影响的不得分,实行果业工作评先一票否决。
2、没有发生早采、染色得3分。其中开展“提质量、保安全、促销售”学教活动得1分;防止早采,制止有力得1分。发现染色不得分,实行果业工作评先一票否决。
3、完成主攻城市规定任务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推广农产品防伪标贴,完成规定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
5、营销季节完成每周营销信息上报得1分,每缺一次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三)果园管理(4分)
1、全年举办脐橙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培训4次以上得2分,每少一次扣0.2分。
2、组建修剪、打药、采果等专业服务队得1分。有队员名单、服务记录得1分。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际、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着力在严格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提升考核质量、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形成科学完备、规范高效的平时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剂作用,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范围
对局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四、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按季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五、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突出政治素质和工作实际的原则。考核指标分为共性考核指标和个性考核指标。
(一)共性考核指标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主要考核公务员的理想信念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政治立场。对党的忠诚度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2.工作作风。主要考核公务员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3.廉洁自律。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
(二)个性考核指标
1.学习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学习笔记是否认真完整,心得体会是否深刻。
2.业务经办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等。
3.目标实施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是否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切合实际,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4.创先争优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是否获得县住建局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是否获得县级及以上科技奖项或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每奖项仅计分一次。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小结。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未完成工作任务及原因如实进行简要小结,通过书面形式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初评建议。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对象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写出考核评语并提出评定等次建议。
(三)审核评鉴。分管领导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结合初评建议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局党委审定。
(四)结果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七、考核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评为好等次公务员人数为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
八、考核结果运用
通过平时考核,加强对公务员的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一)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可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九、有关事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5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局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
(一)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1.案卷文书制作主体、事实、适用依据、程序等合法性情况;
2.执法程序规范性情况;
3.档案卷宗规整情况。
(三)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情况:
1.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落实情况;
2.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执法人员参训考试情况。
四、评议考核的方法
本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采取各相关单位自评和全面考评相结合、案卷评查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议考核的步骤
(一)组织动员(5月23日之前)
由局法制股牵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评阶段(5月24日—6月7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查自评。其中重点做好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和实地督查,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7日前报县局法制股。
法制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附件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件4)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5)中的标准,对局属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进行自查自评;县运输管理所按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三)全面考评阶段(6月8日—6月14日)
1.全面考评的方式。局将组成考评组,在各相关单位自评工作基础上,以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由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三部分组成。
(1)案卷评查。对具有行政职权的单位随机抽取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总数的20%、行政处罚案卷总数的1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案卷的30%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强制文书的使用情况。
(2)基层站所考核。抽查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基层站所实地考核情况,考核内容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情况。
(3)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及日常监督记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四)总结迎检通报阶段(6月23日—8月30日)
1.对考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并将此次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2.认真处理好考评中暴露的重要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单位撤销或者修改;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对本次考评工作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针对考评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以迎接市局7月份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各单位要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化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执法考评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二、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内容以评定环境卫生先进村委会、环境卫生先进社区、环境卫生先进农场、环境卫生先进学校的考评标准进行,详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环境卫生综合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
成员:由市创卫办,镇各包点工作组组长及爱卫办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爱卫办(504室),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考评分为:月检、季检、上半年及年终交叉评比检查等方式进行。
1、环境卫生检查考核采取平时督查与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检查考评方式为“看、查、问”三个方式相结合考评。“看”是看整体环境卫生情况;“查”是查阅有没有相关的制度、措施、村规民约;“问”是随机抽问村(居)民对本单位环境卫生满意度;
3、月检查考评总分为暗访得分乘以60%﹢月检得分乘以40%;
4、季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乘以60%﹢季检查评比得分乘以40%;
5、上半年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上半年检查得分乘以40%;
6、年终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上半年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年终检查得分乘以40%。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考核名额从考核结果中筛选;
五、考评奖罚措施
考评实行奖罚制。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到位、日常保洁效果好的,月检查考评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村(居)委会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卫生工作经费5000、3000、2000元,先进农场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元,镇属学校奖励卫生工作经费1000元。村组(连队)奖励卫生工作经费300元、管护员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元,文明卫生户每户100元(生活用品),奖励经费从获得市当月的奖励资金中支付。镇政府排在市当月第四名后,对倒数后三名单位及被检落后村庄、村(居)委会以及卫生管护员进行处罚,并对爱卫办通报批评。当月被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的被检单位,获得第一名的镇政府给予被检的各单位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0元,第二名的奖励10000元,第三名的奖励8000元。
㈠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达到“四无四净”。“四无”即路面无泥土积尘、无垃圾杂物、无枝叶果皮纸屑、无污泥积水;“四净”,即路面净、边沟路边净、雨水沟孔净、出路接部位净。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晨扫8:00以前完成;保洁8:00—21:00。
㈡冲洒水压尘质量标准
按规定的冲洒水时间、次数、路段进行冲洒水,有效地配合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春、秋、冬季每日两冲一洒(雨雪天除外),两冲时间:8:30、14:30前;一洒时间:12:00前;夏季每日两冲两洒,两冲时间:8:30、15:00前;两洒时间:12:00、18:30前。
㈢垃圾集运质量标准
垃圾清运达到“日产日清”(春秋季在8:00,夏季7:30,冬季在8:30以前清运完毕)。确保桶(箱)净、地净、垃圾净。
设施管理:垃圾桶、集装箱、果皮箱摆放整齐、清洁干净、设施完好、无损坏歪倒、定点定位。转运站内外整洁卫生,无乱搭、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设施完好,布局合理。
㈣公厕管理质量标准
公厕卫生:每天冲扫两次,上午8:30分以前,下午3:00以前,各冲扫一次,及时做好保洁工作,卫生标准达到“七无五净”。“七无”,即:无烟头纸屑、无蜘蛛网尘、无痰迹粪便、无尿垢、无积水、无蛆蝇、无恶臭;“五净”,即:屋顶净、地面净、墙壁净、蹲位隔墙净、公厕周围净。
公厕设施管理标准:设施齐全,功能完好,修复及时。男女标记、标牌、管理制度字迹清晰醒目。节约水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水电无乱窜接。各种瓷砖无缺损,化粪池排粪道有盖并封严,不外溢粪便。
周围环境:公厕绿化池清洁无杂物、有花木,3米范围内清洁干净,无垃圾、杂物、粪便,无乱牵、乱挂、无乱搭乱建。
二、考核奖惩办法
㈠考核主体和对象
考核由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每周对公用局、光化办、赞阳办的环卫工作考核不少于一次,月底总评。
㈡考核评分办法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每次抽查被考核单位的作业情况,被抽查路段的污染物(以1000㎡的面积为评分单位)不超过如下指标。
本方案的考评对象为各乡镇、经开区、银三角计生办主任以及从事统计、科技、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和利导工作的业务人员。
二、考评内容
1.业务能力水平;
2.平时对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工作态度;
4.计生办主任综合协调能力。
三、考评方式
1.县人口计生委相关业务科室平时对各计生办对口业务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记录备案,定期公开通报;
2.县人口计生委相关业务科室年终根据各计生办对口业务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以及平时通报情况进行打分排位(不得有并列现象);
3.计生办主任年终考评得分即为本年度县人口计生委各科室业务考评得分总和。
四、考评奖励
县人口计生委按照奖优罚劣原则,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前12名相应的工作效能激励金奖励。
工作效能激励金奖励标准:名次在1—6名的,1200元+人口基数奖金;名次在7—12名的,600元+人口基数奖金。(注:①各单位人口基数以当年县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为准。②除莲塘镇负责流动人口管理业务人员的人口基数奖金按本镇城镇人口、各计生办负责统计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业务人员的人口基数奖金按本辖区总人口计算外,其他人员均按本辖区农业人口计算。③人口基数奖金标准为每万人100元。)
五、考评要求
1.县人口计生委各科室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考评细则,细化和量化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