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3 07: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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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为了更科学、更合理的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县政府决定对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人员职责
各乡镇、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宣传联络员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资料的收集、完善、整理和上报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与县政府办法制科联系对接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2、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3、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完成工作的旁证材料;
4、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台帐;
5、配合县政府办法制科做好依法行政其他相关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报送依法行政季度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年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每季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有前瞻性、指导性,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操作性强。要按照报送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二)报送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其旁证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总结每季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围绕各单位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详细说明上一季度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总结季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完成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在工作总结中认真分析本季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旁证资料。在报送工作总结的同时,应当一并报送能够反映总结中提到的工作内容的旁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或图片等),总结中的工作内容与旁证材料必须相对应地进行编号,能便捷地查询出与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旁证材料。
(三)填报依法行政工作台帐
各单位应当在日常指标任务进展工作中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和报送台帐。
1、填写台帐。各乡镇、各部门应当围绕年第一、第二季度已经开展的工作填写《年()季度依法办事台帐》;自年第三季度起,各乡镇、各部门应当围绕季度工作计划在《年()季度依法办事台帐》上填写每一季度所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宣传联络员要具体负责台帐管理,台帐记录要体现工作过程,与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旁证材料相互印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有序。
2、审核台帐。县政府法制科将结合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旁证材料等有关情况,对工作台帐进行审核,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考核资料,计入考核总分中。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需要报送的文件资料装订整齐、编排有序,以档案袋、文件盒收纳,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报的或资料不全的、没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将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在年终考核时,将依据每个季度的考核结果和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检查结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方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方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外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法。
加大相关政策、办事顺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依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证的配套制度。
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方法》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按时参与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处置方式上,必需实行依法办事;保证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依照调处责任上。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010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超级秘书网
三、工作要求
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尚未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规则的要在年5月1日前建立;已经建立的要依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制机构要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机构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作出决策。重大决策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深入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办好顺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效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作出前,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还要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决策事项依法应当进行听证的要组织听证;听证笔录要作为决策的依据。
3试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重大决策的制定机关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制定和实施机关都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适时组织专家学者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决策进行评估,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的制定机关要根据收集到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是否予以调整的决定。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4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进程。认真贯彻《哈尔滨市信息公开方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网上政务信息公布平台。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围绕对固定资产投资、企业设立、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通过精简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收费、再造审批流程等方式,改革创新。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6继续抓好《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7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特别是含有地方维护、行业维护以及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保留、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8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并推行统一的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网上动态管理。
指导各部门开展案卷评查,9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统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不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积极探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试点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11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待条件幼稚试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四、加强执法监督。
加强对执法频率高、与群众关系密切12加强行政层级监督。继续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矛盾协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处罚统计等惯例监督制度的同时。
创新监督方式,有关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强化监督效果。
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3加强行政审批监督。围绕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贯彻落实。对各部门落实清理决定和实施行政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的行政审批违法违纪案件。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4强化责任追究。围绕项目建设中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按照《省损害发展环境行政行为责任追究方法》追究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因违法行政等应当问责的严格依照权限和顺序实施问责。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处置。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高质量地审查好行政复议案件。着重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的流程管理,15抓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细化每个环节的办案期限,切实提高行政复没有正当理由,议办案效率。原则上不允许超审限结案。
积极做好试点准备工作。16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认真学习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的基本经验。
六、加强培训、调研和宣传。
确定培训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17市政府法制办要制定《年度政府法制培训要点》对全市政府法制培训工作做出规划和安排。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法制培训工作做出统筹布置。也要制定相应的培训工作计划。
乡镇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年至少参与两次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学习;并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18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执行中心组学法制度。
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县型比较小,人口26万人,辖5镇3乡。现有执法部门62个,行政执法人员827人。几年来,县政府对政府法制工作非常重视,政府法制办编制3人,现已配齐3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政府各部门现有法制机构10个,专兼职法制人员25人。其中,专职20名。都是大专以上学历。
二、关于政府法制工作情况
(一)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情况
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我县政府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相继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全县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规划》、《××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原创:《××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划》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领导干部学法教材》,在市办购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辅导读本》发放到各部门进行学习,提出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运转高效的执法机制、行政执法评议和监督机制等工作目标,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以确保《纲要》的贯彻实施。
(二)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决定》的落实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4月28日市法制办主任工作会议之后,我县迅速贯彻落实。
1、迅速将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转发至各乡镇、各部门。
2、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起草了我县《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决定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使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
3、成立了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各委、办、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具体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4、组织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计划在向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之后,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具体贯彻落实省、市法制办主任会议精神,公布我县贯彻《决定》的具体实施意见,聘请有关人员对参会人员进行一次《纲要》的讲座。
5、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我县具体实施意见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意见和工作措施。
6、县政府将把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我县具体实施意见的工作情况,纳入今年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县政府十分重视,并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一是强化领导,县政府建立了以政府县长为组长,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县长总负责,各位分管战线副县长具体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各行政执法部门也分别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领导组织。对提高执法水平,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新闻媒体、现场咨询、散发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了全社会关心、重视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政府法制办每半年一次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执法任务重的部门经常性的抽查,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四是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几年来,县政府每年都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聘请市办领导授课,比较系统地培训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各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普遍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复杂矛盾的意识不断增强。五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几年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1件,其中维持36件,撤销33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终止审理11件,不予受理1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确立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继续做好《纲要》和省政府《决定》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抓好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纲要》和省政府《决定》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更新行政管理观念,强化行政执法理念。
(三)转变和创新管理方式。原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并把执法职责权限分解到岗、到人,明确执法责任、范围、程序和标准,切实做到权责清晰、统一。
(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报告制度。对照2006年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建立督促检查报告制度,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向人大和上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及时受理,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依法行政的需要,建立健全机构,合理配备人员。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入口关,要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
一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创建工作,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格局,高标准、严要求,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二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引导行政机关行为;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防止决策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防止损害法律权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要强化问责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权利运行新机制。
三要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事关大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任务和责任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推进。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一)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该县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全面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来抓。于12月份调整了以吴海平县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有县府办、发改局等20个成员单位组成,在县政府法制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强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召开会议,制定年度计划,周密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1、组织召开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后,县法制办经过精心筹备后,于5月11日,县政府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表彰了先进,部署了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为推动该县依法行政工作起了应有的重要作用。
2、制定年度计划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纲要》确定的依法行政目标和任务,县法制办逐项分解《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中制定的各项目标,印发了《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66号),明确提出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都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制订了本单位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3、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按照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规定,县政府法制办在总结往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县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修改完善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政办发〔〕106号),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使考核办法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纲要》和《五年规划》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重视机构和人员建设,健全工作网络
县政府法制办共编制10人,现有人员5人,县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在逐步增加,办公条件逐年改善。依法行政专项经费比上年度有明显增加。对人民群众投诉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能依法及时组织处理。现有财政局、国税局等十一个部门设有法制科,配备专职的法制员,20个乡镇(街道)已设立法制办,并对外挂牌。形成了专门机构与专兼职法制员相结合的政府法制工作网络。
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依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工作类(初审)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1、全面规范全县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法》颁布,该县清理后决定保留许可主体37个,许可项目320项,取消许可项目121项。由于这次是上下各地同时开展的清理,存在着许可名称不统一,项目数量差距较大,许可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界定不明确,实施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省里11月布置要求重新清理。
根据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相同系统、相同事项的要求,该县发文部署,进行重新清理,经审核后,在320个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可项目9项,329项报省法制办审定。
省法制办把清理拟初步确定的许可项目名称和依据包括67项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通过市法制办内部反馈给该县。该县又发文将省稿许可项目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经该县法制办审核,确定拟保留许可项目324项,许可实施主体32个。
后来全省分系统陆续公布各级各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该县又根据公布的结果,进行重新核对。市法制办也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规范和确认,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该县保留34个许可实施主体和327项许可项目。
2、根据省法制办初步拟定的执行上级的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67项和已公布的许可项目为基础,结合该县实际,该县法制办整理出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共有102项,实施主体20个。以文件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
各单位上报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23项,根据省里公布的许可项目名称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逐项进行核对,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10项,工作类主体24个。
3、清理非行政许可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经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27个单位共8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
4、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县政府发文公布48个单位共16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5、清理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共审查了50个单位上报年检项目70项,县政府发文公布年检主体21个、项目46项。
(二)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一是规范了行政许可收费,减轻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二是进一步简化了程序和环节,提高了效率,强化了服务,方便了基层和群众,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度达100%,提前办结率达100%。三是有效地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行政许可案卷不断规范,尚未出现行政许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责令重作等败诉情况,县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县机关效能投诉举报中心,县长热线也均未收到关于行政许可乱收费等方面的投诉。四是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项目、岗位、职责、程序、标准,推行“阳光操作”;逐步建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工作机制。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一)严格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该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又有新进展。一是计划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所需解决的问题为重点,于年初编制该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政办发〔〕53号)。按制定计划的要求,县法制办严格把关,认真抓落实,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并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二是程序性。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县政府2号令)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从审核制定到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做到档案完整,责任到人。三是合法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办审核把关,凡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与WTO规则有冲突的规范性文件,都坚持予以修改、退回或暂缓出。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民主性。通过召开文件制定听证会、座谈会、征求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民意,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五是公开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都能及时地在《政府网》上予以公布。今年,我县审核、论证了61件,出54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立法性工作11件次。制定的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30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全面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
(1)建立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该县于8月28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为组长,由县发改(粮食)局等33个部门为成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办发〔〕113号),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落实了专门人员。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2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一是于9月4日上午,召开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预备会议,召集了县法制办、县水利局等六个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到会作重要讲话,部署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9人组成一个清理工作组,到县档案局进行集中清理,共审阅218卷,涉及文件1万多只。摸清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底数,疏理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共939只。二是于9月27日上午召开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或法制员、相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科长或法制员共130多人参加。由法制办主任王俊具体部署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并向到会人员印发全县行政文件清理工作操作指南。
2、结合实际,制订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审议。县政府办公室于9月20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28号),该文件对清理工作要求作出明确部署,确定清理单位,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参考目录,明确具体操作步骤和清理方法,确保文件清理的准确性。
3、着眼大局,依法清理
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权利的规定。在清理过程中,能做到密切配合,能协调解决。县法制办认真审核各清理单位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清理意见,多方沟通衔接,逐件把关后,提出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99件,拟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96件,拟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34件。县法制办于12月5日又把该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重新核对,征求意见,对该清理结果是否有不同意见,是否有遗漏,经多次核对后,最后经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78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60件,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
(三)开展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周年情况报告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实施满一周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并进行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分析并报告实施情况。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牵头进行评估。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或督促纠正。
四、围绕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认真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和公布工作。我县于5月份完成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公告工作。审核公告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86家,行政执法主体按规定领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并全部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换证和新领证等相关工作,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备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各部门对自己主管及配合主管的法律进行全面的梳理,编制成依据目录。三是依法界定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八类执法行为进行分类,形成各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四是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以上四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县政府法制办梳理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有24部。五是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因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要待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后,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后,才能确定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因为省、市小数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还未制定,也直接影响了该县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单位已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少数单位按原方案继续实施。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该办于今年年初在总结历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出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府法〔〕4号)。有针对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并纠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推进部门乡镇依法行政。
五、贯彻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依法履行行政救济职责
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暨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契机,认真贯彻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解决行政争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认真及时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
1、及时把会议精神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从杭州开完会回到后,及时形成《贯彻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及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的汇报材料。以分管县长和法制办主任名义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别汇报,从而促使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行政复议工作。
2、抓好宣传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复议工作。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传达会议精神,于9月27日举办由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法制科长、法制员共120多人参加的《条例》培训会,邀请市法制办副调研员前来讲课,传达省会议精神,部署该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做到职能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等“三个落实”。充分利用电视和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条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悬挂70多条横幅宣传《条例》。
(二)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该县把复议能力建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务院《条例》规定。该县法制办现有编制10人,实有工作人员5人,县政府打算在现有的编制情况下增设复议办,给县政府法制办增加2名工作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机构中来,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做到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工作
1、健全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县法制办起草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受理立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审理制度、行政复议终止、中止、延期制度及案卷归档移送制度。
2、建立健全个案分析、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对依法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能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写出分析报告。复议机构对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都认真分析,查找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政府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维持4件,4件正在办理中,申请人经协调后,主动撤回申请20件,和解、调解率为71%,息讼数23件,息讼率为82%。
(四)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法制办能按时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应诉;能按规定报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报表;无重大或有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被终审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支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异地审理的制度。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能及时履行。
县档案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由局长主抓。年初,局领导班子召开局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县档案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利用有效载体,抓好执法队伍的素质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执政为民意识。按照工作要求,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已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定期研究有关工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依法行政手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抓好我局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深入贯彻落实《纲要》、《意见》及《五年规划》,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县档案局网、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档案方面的基本常识,积极开展档案执法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档。加强干部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掌握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按法定程序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坚持与时俱进,适时做好我县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我们按照党的提出的依法治国的要求,结合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及时调整档案法制工作在法制社会建设中的位置,找准档案服务社会的支点。
(一)及时做好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我县自以来档案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改的及时修改,该制定的尽早制定。根据《省档案局关于规范国家档案馆档案利用服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自4月20日起,县档案局取消档案利用服务费。我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下发了仙档[]8号《关于贯彻落实〈县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管理办法城〉的通知》的文件,依法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实行科学管理,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强化管理,加强对全县档案的宏观指导
20*年3月,国务院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决定》的出台,是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并且针对市县政府所处的特殊地位和工作特点,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近年来,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是对照《纲要》和《决定》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全区行政机关要以贯彻《决定》为契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将依法行政的原则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的始终,朝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做出扎实不懈的努力。全区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任务,落实要求,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一)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实际确定学法内容。认真组织专题法制讲座活动,保证每年安排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大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领导干部脱产培训、菜单式选学作出明确规定,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实行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并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
2.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本乡镇、本部门的学法活动,每月至少安排半天时间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每年应举办1—2次法制讲座。由区人事局牵头,每两年组织一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3.建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区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乡镇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区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区人事局、法制办应当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
4.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行政知识,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特别要大力宣传《决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的精神上来。要通过组织自学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不断加深对《决定》的理解。全区法制工作机构要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培训的组织工作,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意见制度。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的规则和程序。凡涉及城市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编制和重大调整、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补偿安置以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各乡镇、各部门在决策前,应就相关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行政决策。
2.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制度。要扩大听证范围,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听证代表确定后,应当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听证举行1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同时,对重大事项,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依法应当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应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
1.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不得擅自设立或者变相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年检、年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一律予以取消;对新增的审批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审批机关要制定相应的审批操作规程,明确各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及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缺席默许制度;凡是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与此相关的服务事项,都应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审批机关应指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3.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要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扩大网上审批的范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方便人民群众。
4.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监管。坚决克服“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严格落实“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责任制度,坚决改变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的现象。
(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法制机构或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方可作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
2.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备案。区政府法制办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应当给予受理和处理,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严格行政执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坚持行政执法统一管理、监督的前提下,经省政府批准,我区的城市管理等领域可根据需要向乡镇派驻执法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派驻执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合理划分执法职能,适当下移执法重心,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一个行政执法机关下设多个行政执法机构的,原则上归并为一个机构承担行政执法工作。一个行政许可事项需要一个行政机关多个内设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指定一个窗口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一个行政许可事项需要几个外部行政机关办理的,一律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进行集中办理。
2.建立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要切实解决因经费不足、设备短缺、手段落后导致的执法难问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使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告知当事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坚持行政处罚的调查权、审核权和决定权相分离制度。除简易程序所办案件外,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自我办案、自我审核、自我决定,所办案件必须经本级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后报机关行政首长作出决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依法送达当事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要进行梳理,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4.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行政机关所办行政案件凡是被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依法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以及行政机关自己认定为有过错的,必须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机关及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和责任追究。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证件要按规定时限换证和验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受到责任追究或调离执法岗位的,依法撤销或注销其执法资格。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六)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发挥社会监督功能。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完善新闻会、情况通报会制度,建立舆论监督工作机制,对舆论监督要积极反应并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建设规范的复议听证、质证场所。健全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依法受理和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
3.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抓紧清理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网上实时监控监察。
(七)强化社会自治功能,提高社会及自治组织服务水平
1.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要全面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
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要积极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近几年来,尤其是区划调整后,龙子湖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区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实处、深入民心。
(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区各级政府和各行政职能部门都比较重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部分单位建立了评议考核机制,完善了执法程序、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权力、义务,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与个人升迁、奖惩的“裙带”关系,通过对执法主体严格要求、执法依据客观公正、执法行为以人为本等方面进行整体“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职能部门职责“交叉”、职能“错位”的等问题。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良性发展环境,从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随意性,促进了廉政建设,加强了作风建设,提升了民意。
(二)普遍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近几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在重大工作决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都首先考虑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为了增强所属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区每年都要举办各种有关行政法规知识培训、集训班,营造了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对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上岗前有培训、上岗后有考核,并将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办事工作效率的根本点,是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近几年来,龙子湖区一直把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构建和谐龙子湖区、率先崛起龙子湖区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决策性更加科学。各行政职能部门普遍建立了重要决策分析、论证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见(办法)前,通常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下级或其它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办事效率明显增强。通过信息公开,实现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缩短审批手续、时间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农村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较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思想。三是协调和化解矛盾方式越来越灵活。区划调整后,我区增加了两个乡镇,由原来的单一非农城区转变为城乡结合的新型城区,工作性质由原来的单一城市结构向城乡多元化结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用地的征迁,农村各种矛盾随之增加,各种、上访问题也不断增加,为此,我区各职能部门也因应形势变化,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接待方式,而是换位思考,采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监督力度明显增强。近年来,龙子湖区所属各单位针对行政审批、管理、招工、提升、评优评先都能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期限、承办机构和人员、办理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知情权,为公正的监督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还通过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向社会发出调查问卷等方式,积极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改善执法服务环境。
二、依法行政存在问题
当前,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法律对其刚性约束越来越严和群众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现等多重压力下,实施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办事困难重重,违法行政屡屡被告等的两难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赋予的权力已滞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突现,一方面各行政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规赋予管理、执法的手段与现阶段严格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比如对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的整治,现行法律赋予的执法和处罚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没收经营工具,作出罚款等处理,这些执法手段过于软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大难问题。又如在现行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故意伤害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围攻行政执法机关等现象越演越烈,但是,对这些现象法律又没有赋予任何“特权”,往往对这些问题只能简单处理,执法严了,怕影响安定团结,引起集体性的上访,如果执法不严,既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又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二)少数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不是很强
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深入,依法行政不单纯要求执行人员要具备法律素质,更主要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现阶段还存在群众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还不高,遇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时,既不按相关规定和法律要求来自觉接受处理,也不听执法人员的劝说,甚至有的还扇风点火,希望群众把事情闹大,有地当面就支持违法、违纪人员,反映了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高,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于执法环境的改善。
(三)化解矛盾的方式还相对比较简单
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区划调整后,我区由单一的城区结构转变为城乡共同发展的多种结构城区,区域内的利益结构和分配结构出现了新的调整和变化,社会矛盾突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相应地要求对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创新。但现阶段,我区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大部分通过或事后调处缓解,渠道单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还未能健全多种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预防机制。
三、依法行政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区有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一)加大普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
一方面要从社会着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熟悉法律的内在精神,真正树立起自觉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抗法、拒法的问题发生;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环境